建德市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宗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苗木、设备、附属物和构筑物所有权
标的物描述
执行案号 | (2019)浙01执582号 | 执行员和电话 | 项法官: 0571-89585210 | ||
标的物名称 | 建德市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宗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苗木、设备、附属物和构筑物所有权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 | 建德市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 |||
2.有无产权证原件 | 无 | ||||
3.有无钥匙 | 无 | ||||
4.查封及抵押情况 | 1) 法院查封;2)有抵押 | ||||
5.有无租赁 | 无 | ||||
6.有无优先购买权 | 无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2月27日10时至2026年0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建德市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宗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苗木、设备、附属物和构筑物所有权。
1、标的物基本情况
1)权益状况:
依据估价人员于2025年03月21日查询的《建德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5-bdcadminshixq-000360至2025-bdcadminshixq-000367),标的物权益状况如下:
(1)不动产权利状况:
表1-1标的物①房屋权利状况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
用途 | 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1790.54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权利人 | XX大酒店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建移字第12756527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16年08月05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附记 | -- |
表1-2标的物②房屋权利状况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
用途 | 其他(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341.02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权利人 | XX大酒店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建移字第12756526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16年08月05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附记 | -- |
表1-3标的物③房屋权利状况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
用途 | 其他(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804.85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权利人 | XX大酒店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建移字第12756525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16年08月05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附记 | -- |
表1-4标的物④房屋权利状况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
用途 | 其他(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33.15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权利人 | XX大酒店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建移字第12756521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16年08月05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附记 | -- |
表1-5标的物⑤房屋权利状况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
用途 | 其他(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110.57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权利人 | XX大酒店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建移字第12756522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16年08月05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附记 | -- |
表1-6标的物⑥房屋权利状况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
用途 | 其他(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55.86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权利人 | XX大酒店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建移字第12756524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16年08月05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附记 | -- |
表1-7标的物⑦房屋权利状况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
用途 | 其他(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25.8 |
限制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权利人 | XX大酒店 |
权证号(证明号) | 杭房权证建移字第12756523号 |
权利类型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存量房产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登记日期 | 2016年08月05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附记 | -- |
表1-8标的物⑧土地权利状况一览表
不动产坐落 | 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
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8476 |
使用期限 | 2002年12月31日至2042年12月30日 |
宗地号 | 330182005016GB04019 |
限制信息 | 土地:有查封,有抵押 |
权利人 | XX大酒店 |
权证号(证明号) | 120163892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 |
共有情况 | -- |
登记日期 | 2016年08月09日 |
权利状态 | 现状 |
附记 | 原证:建国用(2009)第2831号,因房屋买卖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收回并注销建国用(2009)第28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
(2)他项权利状况、查封状况、居住权状况、异议状况
根据估价人员于2025年03月21日查询的《建德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编号:2025-bdcadminshixq-000360至2025-bdcadminshixq-000367),标的物抵押、查封、居住权、异议状况如下:
标的物抵押、查封、居住权、异议状况一览表
抵押 状况 | 抵押权人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乾潭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登记证明号 | 浙(2018)建德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788号 |
抵押方式 | 最高额抵押 | |||
登记日期 | 2018年01月17日 | |||
附记 | -- | |||
查封状况 | 标的物已查封 | |||
居住权状况 | 无 | |||
地役权 | 无 | |||
异议状况 | 无 | |||
根据估价现场调查及案件相关方提供信息,标的物无租赁权、相邻权等其他他项权利。
(4)目前使用情况
至价值时点,标的物空置状态。
2)房地产实物状况
(1)建筑物实物状况
建筑物实物状况一览表
坐落 | 证载用途 | 建成年份 | 建筑结构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装饰装修 |
建德市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 其他(非住宅) | 1987 | 混合 | 1-2F/2F | 804.85 | 客房地面地砖及地板,墙面、顶面刷乳胶漆 |
其他(非住宅) | 1987 | 混合 | 1-2F/2F | 341.02 | 水泥磨平,墙面、顶面刷白 | |
其他(非住宅) | 1987 | 混合 | 1F/1F | 55.86 | 地砖,墙面刷白,塑扣板吊顶 | |
非住宅 | 1984 | 混合 | 1F、1-2F、1-3F/3F | 1790.54 | 一层:前台大厅地面地砖,墙面刷白,石膏板吊顶;客房地面地砖,墙砖,石膏板吊顶;宴会厅地面地砖,墙面刷白,顶部木装饰、石膏板及墙纸;厨房地面地砖,部分墙砖。 | |
其他(非住宅) | 1987 | 混合 | 1F/1F | 33.15 | 地面水泥磨平,墙、顶刷白 | |
其他(非住宅) | 1960 | 砖木 | 1F/1F | 110.57 | 地砖、护墙装饰、石膏板吊顶 | |
其他(非住宅) | 1984 | 混合 | 1F/1F | 25.8 | 地面水泥磨平,墙、顶刷白 | |
合计 | - | - | - | 3161.79 | ||
建筑功能:标的物日照、通风、采光,防水、保温、隔热等功能一般;
建筑外观:标的物所在建筑物为现代,外观一般,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保养维护状况一般;
空间布局:总体空间布局较好;
设施设备: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室内水电卫设施设备基本齐全;
维护状况:至价值时点,标的物维护状况较差;
完损状况:建筑物地基无不均匀沉降,房屋承重结构构件和围护墙基本完好,楼面和地面平整,属于基本完好房;
(2)土地实物状况
不动产坐落:建德市寿昌镇西湖山背88号;
四至:标的物所在小区宗地四至为北至民房,南至民房,西至西昌路,东至民房;
用途:住宿餐饮用地;
土地剩余使用期限:17.77年;
形状:标的物所属宗地形状呈较规则形状;
地形地势:与相邻土地、道路高低有落差,地形地势较不平坦;
地质、土壤:土壤没有受过污染,无不良地质现象,自然排水状况良好;
开发程度:具备了外围“五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内部“五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水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3)其他资产情况
资产清单一览表
宗地内苗木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玉兰 | 2 |
2 | 柏树 | 6 |
3 | 北美圆柏 | 3 |
4 | 红山茶 | 2 |
5 | 桂花树 | 10 |
6 | 红花檵木 | 2 |
7 | 香樟树 | 18 |
8 | 水杉 | 2 |
9 | 枸骨 | 1 |
10 | 红叶石楠 | 1 |
11 | 竹子 | 197 |
12 | 鸡爪梨(枳椇) | 1 |
13 | 松树 | 1 |
室内可移动设备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大三门冰柜 | 1 |
2 | 冰柜 | 1 |
3 | 三层蒸灶 | 1 |
4 | 蒸炉 | 1 |
5 | 两眼猛火灶 | 2 |
6 | 冰柜操作台 | 1 |
7 | 不锈钢操作台 | 6 |
8 | 置物架 | 2 |
9 | 万事达热水器 | 2 |
10 | 美的F60-15GAI(H)热水器 | 2 |
11 | 好太太热水器 | 1 |
12 | 万和DSCF40-T4热水器 | 1 |
13 | 美的F6015-NA3(H)热水器 | 1 |
14 | 好太太热水器 | 1 |
地上附属物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1 | 水幕墙 | - |
2 | 变压器 | 型号XBJ1-10,频率50Hz,电压10/0.4KV,容量250KVA |
(标的物详细情况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价:30737900元,起拍价:17213224元,保证金:2581983元,增价幅度80000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税费、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局、工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了解)
2.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3.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房屋维修基金、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物管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系当地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中的横山钢铁厂外宾招待所。按照相关规定,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为保护责任人,保护责任人负责历史建筑的使用安全和日常维护、修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且不得擅自移动、涂改或损毁保护标志。在后续的修缮、使用过程中应保护其主要外部风貌、特色构建等,并按照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历史建筑保护导则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报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具体详见附件《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回复》;
5.拍卖标的物上存在无证建筑,如被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将可能会面临被强制拆除等情况。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知悉、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6.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7.具体交接手续流程视法院工作情况决定;
8.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年02月2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看样人数”]发送至19906634009作为看样登记。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0571-89584620、19906634009。
三、报名方式、保证金缴纳及竞买条件:
在网拍平台标的物页面中缴纳完相应的保证金即可生成竞拍代码,待标的物拍卖开始即可参与竞价。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安排。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示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情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拍卖行为,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转移登记、税费承担及垫缴税费退还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缴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七、余款缴纳
买受人缴纳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收款账号:6232652799521398462),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淘宝网上付款,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在接到法院通知电话后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鲲鹏路52号,联系人: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0571-89584620、19906634009)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八、逾期付款及悔拍责任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5日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十、异议
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十一、利害关系人参与竞拍
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其它说明
1、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根据省高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院确定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该机构根据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该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9584620(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0571-89585210(项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89584620咨询。
监督电话:0571-89585227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浙江省 杭州市 建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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