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长三角科创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开创新园区、浙中民企科创加速器项目三网合一、5G通讯工程(含安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开发区长三角科创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开创新园区、浙中民企科创加速器项目三网合一、5G通讯工程(含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开发区长三角科创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开创新园区、浙中民企科创加速器项目三网合一、5G通讯工程(含安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HHX2025-XM30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及需求”。
(六)采购内容:本项目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采购内容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 | 最高总价限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三网合一、5G通讯工程(含安装) | 项 | (1)三网合一:350元/户 (2)5G通讯工程(无线室分信号覆盖):5.7元/㎡ | 1254548.41元 |
(1)三网合一户数:944户 (2)5G通讯工程覆盖面积:162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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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三)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四)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五)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七)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26年03月06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 楼开标室四。▲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03月06日9:30时在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四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1人)出席开标会议。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
(三)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特别说明: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5、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德胜街60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669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传 真:0579-82388081
电子邮箱:hexinzhaobiao0579@163.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女士、郑先生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82559051、13388463600(微信同号)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88081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