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民安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标的物描述
标的物详情请自行查阅附件(附件信息仅供参考)。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提供的图片和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
(以下资料摘取自:顺中评报字[2024]T09027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及有效期说明,仅供参考)
一、评估对象
1、估价对象界定
估价对象为位于中山市南头镇民安村的房地产,具体范围包括委估房地产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附属于房屋建筑物的装修、供水、供电等辅助设施设备,但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它财产和权益。
2、估价对象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根据委托方提供《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房产分户图》和《宗地图》记载:
(1) 建筑物权益状况
房屋坐落:中山市南头镇民安村,实测建筑面积合计为9099.87平方米,地上建筑未确权入证。
(2)、土地权益状况
估价对象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不动产权证号:国(2011)易0200001,土地使用期限至2068年04月09日止,权利人为中山市腾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土地使用面积为15333.30平方米,与委托方提供《关于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中山段南头镇)征收中山市腾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土地补偿方案的函》(南头府函[2016]74号)及《宗地图》(审核日期:2021年11月03日)记载,该宗地原土地面积为15333.3㎡,因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中山段南头镇)建设,需征收中山市腾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南头镇升辉北路的土地,征收土地面积为2804.9平方米,受影响土地面积为6283.4平方米,不受影响土地面积为6245.0平方米)。故本次评估按未被征收的土地面积进行测算(合计12528.4平方米)。
3、估价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土地的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坐落于中山市南头镇民安村,朝向南向,南至12米路,其余至他人建筑物,土地形状不规则,高速公路匝道从中穿过,将地块分作两部分,宗地地势较平坦,宗地基础设施已达“五通一平”。
(2)、建筑物的实物状况
经估价人员现场查勘:中山市南头镇民安村上有4宗建筑物,面积合计9099.87平方米,进厂大门为电动闸门,为轻钢结构全钢厂房,钢架铁皮顶,铁皮围蔽,地面扫地漆,建筑物通风、采光条件以及维护状况优,水电消防设施完善,能保证正常使用之需要,物业管理为厂区自行管理。
二、评估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确定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的估价结果为:土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肆仟零柒拾万零伍仟元整(¥40,705,000元);无证建筑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陆佰零叁万叁仟元整(¥6,033,000元);委估物评估总值合计为人民币肆仟陆佰柒拾叁万捌仟元整(¥46,73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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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资料摘取自:顺中评报字[2024]T09027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及有效期说明,仅供参考.pdf][1-2024_T09027.pdf]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所需材料.pdf][2-_.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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