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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宜宾三江新区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业主单位:宜宾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四川 · 宜宾
发布:2026-03-19 22:47:08截止:2026-04-08
产品/服务: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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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招标项目信息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三江发政发〔2025〕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兴港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含专项债券)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三江发政发〔2025〕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40亩,建设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场站1座,年设计处理能力约15万吨。总建筑面积约239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综合处理车间、辅助用房、室外总图等工程。购置建筑垃圾再生处理生产线1条、再生混凝土生产线2条,再生型预拌砂浆生产线1条,配备移动处理设施设备及场站所需其他附属设施设备。项目工程费用14995万元。 2.2 建设地点:宜宾三江新区罗龙街道。 2.3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宜宾三江新区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部分360日历天,连接道路一240日历天、连接道路二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m2的工业建筑类施工业绩和单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工业建筑类施工业绩和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不要求属于同一项目或同一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工业建筑类施工业绩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提供,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且需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要求;(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9 00:00:00 至 2026-04-07 18: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5.1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5.2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08 09: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标段名称:宜宾三江新区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标段编号:LGQFJ2026030003001

文件名称: (招标)宜宾三江新区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项目.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