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新安镇政府驻地新民路北沈明街西一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起始价:563200.0
保证金:120000.0
加价幅度:1000.0
标的物所在地:吉林松原市长岭县新民路北沈明街西
吉林省名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告
吉林省名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定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2026年4月22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拍卖平台(http://jd.com)在线公开按现状拍卖以下标的:
建筑物、构筑物 | ||||||
序号 | 坐落位置 | 不动产权证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长度 | 参考价(万元) | 层数 |
1 | 长岭县新安镇新民路北沈明街西 | 吉(2019)长岭县不动产权第0000847号 | 办公 | 258.68平方米 | 27.96 | 1-2/2 |
2 | 无 | 车库 | 58.3平方米 | 0.73 | 1/1 | |
3 | 无 | 厕所 | 14米 | 0.35 | 1/1 | |
4 | 无 | 大门、铁栏 | 28米 | 0.28 | 1/1 | |
5 | 无 | 围墙 | 119米 | 1.34 | 1/1 | |
土地 | ||||||
序号 | 坐落位置 | 不动产权证号 | 用途 | 土地面积 | 参考价(万元) | 使用权类型 |
1 | 长岭县新安镇新民路北沈明街西 | 吉(2019)长岭县不动产权第0000847号 | 公用设施 | 2444.12平方米 | 25.66 | 划拨 |
以上标的物整体拍卖,合计拍卖参考价56.32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有意向竞买人须注册京东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的通过实名认证即可),并在线支付相应标的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查看标的物和查阅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自行审验各种证件,对标的物的新旧程度、欠费情况等,竞买人还需自行确认,拍卖人及委托人对其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看样时间: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工作日)
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人联系电话:0431-85887733、15243108686 张女士
吉林省名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定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2026年4月22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拍卖平台(http://jd.com)在线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的须知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基本情况:
建筑物、构筑物 | ||||||
序号 | 坐落位置 | 不动产权证号 | 用途 | 建筑面积/长度 | 参考价(万元) | 层数 |
1 | 长岭县新安镇新民路北沈明街西 | 吉(2019)长岭县不动产权第0000847号 | 办公 | 258.68平方米 | 27.96 | 1-2/2 |
2 | 无 | 车库 | 58.3平方米 | 0.73 | 1/1 | |
3 | 无 | 厕所 | 14米 | 0.35 | 1/1 | |
4 | 无 | 大门、铁栏 | 28米 | 0.28 | 1/1 | |
5 | 无 | 围墙 | 119米 | 1.34 | 1/1 | |
土地 | ||||||
序号 | 坐落位置 | 不动产权证号 | 用途 | 土地面积 | 参考价(万元) | 使用权类型 |
1 | 长岭县新安镇新民路北沈明街西 | 吉(2019)长岭县不动产权第0000847号 | 公用设施 | 2444.12平方米 | 25.66 | 划拨 |
以上标的物整体拍卖,合计拍卖参考价56.32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标的设有保留价,未达保留价的不能成交)。
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首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为买受人。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在竞拍成功后抵扣部分成交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拍卖活动结束后,系统于72小时内自动解冻您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六、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七、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京东拍卖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人以拍卖标的物现状拍卖,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物的建筑结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拍卖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拍卖时点标的物现状一致。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如在办理更名过户时涉及到重新分割(分摊)、测绘的,以实际办理面积为准。一旦拍卖成交,买受人不能再对已成交的拍卖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对拍卖标的物实地查看,对标的物的相关材料自行认定、自行核实,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风险,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物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委托人可配合),标的物权属变更办理过程中涉及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由买方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由卖方承担,有可能存在的水、电、暖、物业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参与竞买视为对税费以及未知欠费情况风险的认可。房屋及土地在办理产权更名过户及以后使用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切未知风险和一切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十一、请各位竞买人务必在参加拍卖会前仔细确认您在京东拍卖平台上的姓名和身份信息等资料,并请您自行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确认书》立即在京东网上自动生成,如买受人登记的资料不准确或不一致,造成标的物无法移交、提取等后果,该后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于拍卖成交之时起72小时内支付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金额后的余款)和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额0.2%计付)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或京东系统账户(系统自动提示),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本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标的价款的,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首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四、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按产权现状和使用现状交接,买受人在结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的,造成的损失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含税收调整),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和后果。
十五、委托人和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委托人和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标的清单、说明、图片等拍卖资料及明细,仅供参考,不作成交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到对标的进行详细查看,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认同本次拍卖会的竞买规则及拍卖标的现状和有关标的的特别说明。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六、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人:吉林省名世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431-85887733、15243108686张女士
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吉达花园3栋604室
竞买人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网络出价即视为完全认可。
竞买人签字:
坐落于长岭县新安镇政府驻地新民路北沈明街西一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共有宗地面积2444.1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58.68平方米,拍卖参考价56.32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