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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江陵县洪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湖北 · 荆州
发布:2026-03-21 15:14:25截止:2026-03-29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9

附件:监理--4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电子化第三版第二次修订)(未预审).pdf

对招标文件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

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书面意见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提交,同时还须将反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

子邮箱(287300433@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

称)招标文件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意见提出人名称、联系人

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

(项目名称)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

(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月日

目录

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

(项目名称)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名称)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

.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和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I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6.4评标结果公示

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2中标通知

7.3履约保证金

7.4签订合同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重新招标

8.2不再招标

8.3终止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多标段投标

10.2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和有关系数的取值

10.3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10.4招标代理服务费

10.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

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

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

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

附表八:中标通知书

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表十:异议函

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

附表十二: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II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监理规范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项目监理规范》

3.其他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图纸和资料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保函)

五、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表

(一)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汇总表

(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计算表

(2-1)施工阶段主要监理人员及辅助人员费用计算表

(三)相关阶段服务费计算表

(3-1)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人员费用计算表

(3-2)勘察阶段人员费用计算表

(3-3)设计阶段人员费用计算表

(3-4)其他相关服务人员费用计算表

(四)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工作计划安排表

六、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附录: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标准参考表

III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名称)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

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

【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政策资

金及地**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江陵县洪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为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

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建筑垃圾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

4380.81m2;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公用设施。

其他:合同估算价:约2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纸完成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项目以及和建

设相关的全部配套工程从项目启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150日历天。

其中: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相关服务期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114.6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不低于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

不超过2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

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

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

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

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

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

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

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

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和“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6.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

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江陵县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

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

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5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

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

(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

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

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日至2026年03月日24:00时止(北

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

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

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

件。(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月

日08时3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

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

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6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

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

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

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

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7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

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

-86355313、15921121850。

6.8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16-415269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陵县洪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陵县熊河镇沿江产业园荆江地址:荆州市北湖路16号荆州智谷2号楼601室

大道北侧滨江大道71号

邮编:邮编:434020

联系人:郑玮峰项目负责人:陈思思

电话:13886638608电话:1898665697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备注:1.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建设工程项目同城的情况下,注册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

任不超过3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

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

“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地址:江陵县熊河镇沿江产业园荆江大道北侧滨江大道71号联系人:郑玮峰电话:13886638608电子邮件: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下同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湖路16号2号楼六楼601室项目负责人:陈思思电话:18986656976电子邮件:
1.1.4项目名称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监理及相关服务
1.1.5建设地点江陵县经济开发区
1.1.6代建人江陵县洪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1.2.1资金来源申请上级政策资金及地**府配套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纸完成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项目以及和建设相关的全部配套工程从项目启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内容。
1.3.2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150日历天。其中:1.监理服务期:150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1)勘察阶段服务期:日历天。自年月日
1.3.2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本章附件主要人员要求:见本章附件财务要求:见本章附件业绩要求:见本章附件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一致信誉要求:见本章附件其他要求:见本章附件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18)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2偏离√不允许□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澄清文件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日前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提交的和本次投标相关的材料
3.2.3监理服务费计费额和最高投标限价1.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114.61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的计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费规则》3.最高投标限价为200000.00元列明详细的计算过程或随招标文件发出监理与相关服务费计算表。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
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递交方式及金额: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将投标保证金分别汇至各个标段对应的账号。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信息如下:标段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金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3.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收款将以投标人办理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注册登记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其汇款将自动退回,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成功后,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进入“保证金缴纳情况查询”菜单可查询相应标段保证金缴纳的情况。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服务咨询电话:027-86629932
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至退还的前一日退还办法: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次日,非中标候选人的投
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中标通知书发放(打印)次日,第二、三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合同备案次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回。特别说明:上述几种情况,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无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退还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管理”菜单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详见投标保证金收退指南)。
3.5.1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3.6.4是否采用“技术暗标”采用
4.2.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
5.1.2组织开标地点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5.2.1(5)解密时间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标段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总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6.4评标结果公示媒介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投标人的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投标人的数量多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本项目实施“评定分离”,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7.3.1履约保证金√不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9.5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716-4152693传真:邮政编码:434100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名称:江陵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地址:江陵县新政务服务中心408室电话:0716-4728672传真:邮政编码:434100
10.1多标段投标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0.2.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采用方法一√采用方法二
10.2.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中M、N的取值□无√M、N的取值分别为0.250.3□M、N的取值分别为0.30.4
10.3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电子交易平台”根据中标人的中标价和鄂价工服[2017]61号《关于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发出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通知单。中标人应当按照缴费通知单规定的金额、方式和时间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28%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方式:转账或现金;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投标人提疑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日前,提疑时间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提疑。(二)、因本项目为电子化投标,招标文件采用固定格式,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若招标文件投标格式中所列要求与招标公告中所列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所列要求为准。(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里面“近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其他均指近3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算)。(四)、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拟订。(五)、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10.2.2是否为“评定分离”√是(推荐候选人不分先后)□否
10.2.2定标因素定标因素一、定标规定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家排名不分先后的定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家,投标人数量多于10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5家。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定,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3.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招标人因清标或其他事由不能按期公示的,应向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后发布暂停招投标活动公告;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不满的,可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投诉;5.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定标候选人放弃资格或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若剩余中标候选人大于或等于3家时,招标人应继续定标;若小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重新招标;6.招标人应自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或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3日内组织定标委员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二、定标准备1.清标及相关核查:清标重点针对投标单位清单的准确性,所提供的投标人企业资质、工程业绩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包括工程类职称证书、建造师类证书等)、个人工程业绩等各类信息是否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监督一体化平台公示,如未在一体化公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文件是否存在异常一致等关键内容进行核对并载明核对结果;2.定标委员会成员选定:定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构成,招标人指定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以抽签的方式在定标委员库中选定;3.成立定标监督小组:组建不少于3人的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过程及招标人在定标前对投标人的考察等进行全程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醒并纠正,但不得就评标、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评标、定标讨论。三、定标会程序1.宣读定标会议会场纪律;2.定标成员和监督小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3.定标成员按照定标标准进行定标;4.本次定标会无现场答辩会;5.招标人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定标候选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定标前考察情况(如有)以及定标规则等内容;6.定标组长完成定标报告;7.定标组长宣布定标结果。四、定标方法本项目定标方法为投票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并注明投票理由。投票过程中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弃权,且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定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对得票最高的定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备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中标候选人均修正为定标候选人;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正文有关表述与前述条款不一致的以前述条款为准。五、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在定标时参照以下择优标准进行定标。1、投标报价:采用优中选低原则,在优质企业中选择一个投标报价相对较低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择优推荐。2、信用情况:综合定标候选人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表扬通报、先进企业、信用中国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择优推荐。注: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是指通过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有行政处罚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3、企业综合实力:重点考察定标候选人资质等级、类似项目业绩经验(近五年)、企业注册资金情况,工程履行情况,项目资金保障(以流动资金情况为准)等情况综合评比,择优推荐。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能力(职称、注册执业资格)等情况综合评比,择优推荐。5、项目机构成员配置: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从业经验等情况综合评比择优推荐。
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因素及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补充内容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与相关服务

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代建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和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9)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10)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

内);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

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将以书

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监理规范;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和资料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

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

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

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

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

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

的质疑。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

款、第2.3款规定办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表;

(6)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

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3.2.2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表”的要求结

合自身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并完整地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

委托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3.2.3招标人可以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费计费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宜按照《建设工程监

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或《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计

费规则》(鄂建监协【2015】7号)的相关规定计算,且不宜低于监理服务费基准价或工程

监理费的80%;相关阶段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或

《工程监理人员综合费用计算表》的规定计算。

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得高

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其成本,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每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监理与

相关服务费报价表”的汇总表及各计算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总报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

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招标人最迟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招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计息标准和

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

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

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

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1)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

台”交易主体诚信库中选择,交易主体诚信库中没有的“复印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

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

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

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

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

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BSTF)

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HBSTF)。

(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帮助文档。

3.6.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采用无标识“技术暗标”时,

则“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按本章第3.6.3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封面设置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写明“(项目名称)(标段

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字样,文字为黑色2号宋体,可加粗;

(2)目录、正文标题(包括章、节、条、款、项)、正文要求:采用A4规格白色底

色,文字为黑色小4号宋体,标题可加粗;

(3)图表、图片要求:图表应尽可能采用A4规格白色底色,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

用A3规格白色底色,图表中的文字采用黑色,字体、字号不限。需要采用图片的,图片中

的字体、字号不限,图片颜色不限;

(4)页眉和页脚(包括页码)设置要求:不允许出现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

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字体为五号宋体,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5)任何情况下,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

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6)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的页数不超过150页(不包括封面及目录)。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6.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

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

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

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

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

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

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6)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7)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及其他内容,生成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在本章第5.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

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5.3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

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开标大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

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

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5.4特殊情况的处置

5.4.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交易中心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标

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后果。

5.4.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

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5.4.3“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

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

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

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6.5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

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结

果公示。

7.3履约保证金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

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文件版本为准)订立书面合同。中标

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开标时投标函中大写投标总报价应为签约合同价。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如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以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为签约合

同价。

7.4.4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合同文件备案。

8.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

(4)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3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公告,或者

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出招标文件或者已经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

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

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

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

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

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

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第6.4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

法》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多标段投标

各投标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对多标段

中标的确定方法见前附表的规定。

10.2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和有关系数的取值

10.2.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中M、N的取值: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10.3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缴费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名称)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

(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

项目要求备注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岗位资格要求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1人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监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1人
监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监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财务要求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的监理任务。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信誉要求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

备注:1.主要人员专业要求从下列各项选取: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

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

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2.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

员。

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

务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二: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

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

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表三:招标文件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作

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

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编号: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是否加密

附表五: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开标记录表

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日历天)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最高投标限价
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

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

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并将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

文件澄清”菜单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备注: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32·

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

·33·

附表八: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

与相关服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日历天。

其中:监理服务期: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相关服务期:日历天。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

签订监理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随附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有),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有)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通知书有备案管理程序的,从其规定。

·34·

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

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投标文件,确定(中

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35·

附表十:异议函

异议函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

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

2.„„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用本格

式。

·36·

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

异议答复函

编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

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

(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7·

附表十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

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

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

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3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4)目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多标段投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
“技术暗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5)(6)目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后审)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9·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算术错误修正(如有)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
投标价格(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汇总表》合计金额一致;(2)投标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3.1.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分业绩:20分主要人员:30分试验、检测仪器及办公设施:3分财务能力:3分履约信誉:4分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30分
2.2.2评标价及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价确定方法: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3(1)投标报价(10分)方法一: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投标,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得分均为10分方法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1.当1.1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0.90评标基准价时F=102.当投标人评标价>1.10评标基准价时F=10-︱投标人评标价-1.10×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N3.当投标人评标价<0.90评标基准价时F=10-︱投标人评标价-0.90×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M其中:F:为投标报价得分,F≥0;M、N:是评标价每低于或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M、N分别取值为0.250.3或0.30.4。本项目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项。
2.2.3(1)投标报价(10分)M、N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2项。
2.2.3(2)业绩(20分)类似项目业绩(18分)近5年监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项3分,最多18分。(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或以监理业务手册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
工程奖项(2分)监理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下同)近3年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每项得2分;省级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每项得1分;设区的市(含省直管市、林区)优质工程奖(如黄鹤杯、夷陵杯),每项得1分。(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奖励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2.2.3(3)总监理工程师(20分)任职资格(9分)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4分;专科学历,得3分;中专学历,得2分。其他不得分。2.具有高级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得3分,其他不得分。
业绩(9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3分。最多得9分。

·42·

主要人员(30分)奖励(2分)1.近5年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国家、省级人民政府或住建部或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表彰,或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同类别工程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奖”,每项得1分。2.近5年总监理工程师获得省级、设区的市(含省直管市、林区)住建部门或建设监理协会的表彰,或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同类别工程获得省级、设区的市(含省直管市、林区)优质工程奖(如楚天杯、黄鹤杯、夷陵杯、结构优质工程),每项得0.5分。(以颁奖机构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奖励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其他主要人员(10分)监理人员配备(6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套合理得2分;专业配套基本合理得1.5分;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平均专业工作年限8年及以上得3分;5年及以上8年以下得2分;5年以下0分
监理员平均专业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得1分;1年及以上3年以下得0.8分;1年以下得0分
监理人员工作计划安排(4分)工作计划合理,满足工程需要4分工作计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需要3分工作计划不合理,不可行0分
2.2.3(4)试验、检测仪器及办公设施(3分)试验、检测仪器(2分)试验、检测仪器满足工作需要2分试验、检测仪器基本满足工作需要1.8分试验、检测仪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0分
办公设施(1分)设施满足工作需要,现场配备电脑办公1分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0分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