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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5号星晖盛汇园四座1403房建筑面积84.84㎡

业主单位:见正文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2026-03-21 20:29:01截止:2026-03-31
产品/服务:家具建筑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起始价:508362.0

保证金:50837.0

加价幅度:5000.0

标的物所在地: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5号星晖盛汇园四座1403房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4月06日10时起至2026年06月05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2598,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以及增价幅度】

1.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5号星晖盛汇园四座1403房;建筑面积:84.84㎡(评估报告中显示)。(详见附件不动产登记查册信息及评估报告)

2.起拍价人民币508362元,保证金人民币50837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000元及其倍数

二、【注意事项】

1.本院郑重承诺:成交标的,负责交付。

2.本次拍卖标的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三、【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限购政策】竞拍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而可能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撤销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法律责任或后果,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限购政策风险提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符合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证明提交至本院执行局。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4.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1. 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或需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自然人办理委托须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司办理委托须准备营业执照、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公章),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6.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7.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通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详见本网页拍卖信息公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一栏。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承办人执行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五、【咨询、展示看样】

1.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周末、节假日休息除外)。

2.本标的仅接受短信方式预约,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26年04月03日下午3时(如需预约看样,请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短信发送至13527614917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安排看样时间。

临时调整(取消)集中看样的特别说明,遇疫情,拍卖标被临时管控的,调整(取消)集中看样另行通知。

3.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

(1)淘宝平台: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2)京东平台: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特别提醒】

1.本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以财产行政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买受人悔拍或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拍,导致拍卖目的未能实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4.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15)佛城法民三初字第2449号民事调解书,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八、【税费负担】

1.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垫付的税费票据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的税费。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 房屋可能拖欠物业费或水电等费用,发生在法院拍卖成交裁定书生效之前的由原业主承担;裁定书生效之后则由买受人承担(涉及房产的有关费用可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常见的税、费征收标准,可扫下图二维码登陆房产智算器估算交易税费(仅供参考),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税费为准。

PC端:https://zsjsqpc.nanhai.gov.cn/

移动端:https://zsjsq.nanhai.gov.cn

九、【成交确认、所有权转移】

1.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2.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当地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因办理标的物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十、【重要提示

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2.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保证金及款项缴纳】

  1.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拍卖平台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 如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天内缴纳完毕,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达支行;账号:6228400097169510560,需备注本院执行案号(2025)粤0604执恢2010号,执行员涂业初],并将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汇款凭单传真、邮箱或提交至法院;邮箱地址:zhixj@chancheng.gov.cn(备注主题:(2025)粤0604执恢2010号拍卖余款);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身份证复印件上需注明买受人联系方式、拍卖标的物名称、案号及执行员名字。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约三十个工作日),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3日内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3.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即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4.本次变卖本院未指定任何金融机构提供借款服务,如需通过网拍平台一键贷款/线上贷款渠道申请贷款的,竞买人均须在变卖成交后10天内支付拍卖余款。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大额保证金交纳】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十三、【其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次拍卖所委托的拍辅机构为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于本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监督电话:0757-83128159

传真电话(自动接收):0757-83808782

竞拍流程指引: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网:https://www.ccfy.gov.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04月06日10时起至2026年06月0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2598,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竞买提示】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须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即视为买受人作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委托、联合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自然人办理委托须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司办理委托须准备营业执照、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公章),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申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竞价规则】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应当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保证金交纳】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网拍平台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即变卖的起拍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八、【标的物瑕疵】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作保证或担保。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九、【悔拍】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即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税费负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所涉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出证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禁止扰乱拍卖秩序】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暂缓、中止、撤回拍卖(变卖)】根据法律规定,有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在拍卖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变卖)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四、【送达地址确认】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7-8312815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1403房查册信息.docx

十八座首层P2号等共八套商铺、住宅物业评估报告.zip

标的物详情请自行*****查看

以下内容摘自: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世联估字FS2025H(2)09001号

(评估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本次仅拍卖评估报告内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5号星晖盛汇园四座1403房,其他标的不参与本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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