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城市文化广场项目
启动区城市文化广场项目会议系统预公示(含招标文件)
| 项目名称: | 启动区城市文化广场项目会议系统(暂定项目名称) | ||
| 招标单位: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用地面积90732.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493.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945.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548.1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地下车库、地下人防、设备用房以及其他相关配套用房、红线内室外管线、周边绿地及道路等工程。 | ||
| 招标内容: | 项目范围内会议系统工作,最终以实际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
| 投资估算: | 最终以实际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
| 标段划分: | 最终以实际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
| 预计招标公告发出时间: | 2026-04-07 | ||
| 其他内容: | 本预公示所列招标信息均为暂定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
注:本项目预公示内容及时间所列信息,均为暂定内容,后续均可能因工程或其他因素发生变更,仅供参考。招标项目预公示由招标人自行发出并全权解释。
启动区城市文化广场项目会议系统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开标形式及地点
8.公示与公告媒介
9.联系方式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定标
8.合同授予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签订时间
九、签订地点
十、补充协议
十一、合同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
3.承包人
4.监理人
5.工程质量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8.材料与设备
9.试验与检验
10.变更
11.价格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4.竣工结算
15.缺陷责任与保修
16.违约
17.不可抗力
18.保险
19.索赔
20.争议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
3.承包人
4.监理人
5.工程质量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8.材料与设备
9.试验与检验
10.变更
11.价格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4.竣工结算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6.违约
17.不可抗力
18.保险
19.索赔
20.争议解决
附件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一节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二节图纸(另册)
第三节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节其他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建议页数不超过200页。
八、其他材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启动区城市文化广场项目会议系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城市文化广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启动
区城市文化广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55号)、《关于启动区城市文化
广场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04号)、《关于启动区城
市文化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105号)、《关于启动区城市文
化广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4〕1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
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
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启动区城市文化广场项目会议系统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90732.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493.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945.13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548.1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地下车库、地下
人防、设备用房以及其他相关配套用房、红线内室外管线、周边绿地及道路等工程。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
2.4本项目招标范围:
启动区城市文化广场会议系统的供货及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中标后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检验、
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会议系统工程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大
剧场(电子表决系统、会议发言扩声系统、同声传译系统、电子报到系统、电子选举系统线缆预留)、
小剧场(电子表决系统、会议发言扩声系统)及会议室(电子表决系统、会议发言扩声系统)所配
置的相关硬件设备、软件、安装辅材及系统调试等、系统联动联调,验收(含技术资料)、实物交
接,人员培训,保质(保修)期维护及所有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450万元。
2.7投资类型:政府投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
担过1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已竣工或完工验收完毕的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含500万元及以上的
会议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
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
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
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
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负责。
(4)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4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
为有效。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
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
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
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
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
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
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
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
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
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
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
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
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
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
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
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
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
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第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
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z.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
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
的情形”第r项修改为本条);
A.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
规禁止的情形”第p项修改为本条);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C.被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给予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且在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量化评价结果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
参加投标活动)。
D.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
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
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E.不同投标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以上u、v、w、x、y、z、A、B、C、D、E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A、
B、C、D、E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
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
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
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00:00:00至2026-0-09:29:00(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
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09:3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
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
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应分开制
作。明标部分商务文件与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容在编制过程中不得混编。暗标部分应按照规定格式
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导出PDF格式再进行上传(暗标部分不需要电子签章)。明标部分和暗
标部分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
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
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
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
8.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安新区启动区城市文化广场项目
联系人:梁帅
电话:18502264605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夏英森、贾晓晓、王云泽、李永光
电话:15110180456、18612062977、18033524966
电子邮件:32292473@qq.com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10.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
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
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
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
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
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
前完成上传。
10.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0312-5675633。
10.8“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
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电子招标文件编制
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14.3880版本编制。
10.9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
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
承担一切后果。
10.10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
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
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英森
电话:15110180456
电子邮件:32292474@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0312-5620123,邮箱:
yshhjjjyjd@163.com。
(5)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
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
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6)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
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7)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
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11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2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
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
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
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
10.1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
berLogin?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
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
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1.2 | 招标人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
| 1.1.7 | 投资估算/概算/预算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
| 1.3.2 | 计划工期 | 见招标公告 |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其他:__________ |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要求:/。 | |
| 2.1(7)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本招标文件的附件、澄清、补遗及更正文件(如有)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26年月日10时00分00秒前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应登陆“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提问,并将盖章扫描pdf版及word电子版同时上传,文档标题统一采用“要求澄清函+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②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以补充答疑、澄清、更正通知等形式发布,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各自平台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清、更正通知等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投标人需将招标人发布的所有答疑文件(HBD格式)按顺序导入至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对应的投标文件。如已经制作完成的,需打开GTB7格式的投标文件,将招标人发布的答疑文件导入后重新确认基本信息和文件无误后重新导入投标文件。(招标人发布的答疑文件名称会进行区分第1次、第2次等,请投标人按顺序第1次、第2次的顺序逐步导入后进行文件制作。 | |
| 3.1.1(8)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材料”中附与评标有关的其他资料。 | |
| 3.2.3 | 报价方式 | 金额报价。 |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额为人民币0元,暂列金额(含税)金额为人民币0元。本次的最高投标限价在开标前15日以公告及澄清补遗的形式发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按第五章中“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2)其他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投标报价中包括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的有关费用。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下应多选):□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支票□电子保函□投标人上级单位出具的担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其他要求:/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不要求 | |
| 3.4.4(3)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本项目不适用 |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3.5.3 | 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类似项目的范围要求 | / |
| 近年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 类似项目应附的证明材料 | / | ||
| 3.5.4 | 项目经理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 | 项目经理应附的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如下:☑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须附:①合同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委托范围或合同服务范围、会议系统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页)、②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或第三方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页)。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中,其中任意一种能够体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3.5.4 | 项目经理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 | 现项目经理姓名即可,若在应附的①②项证明材料中存在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情况,以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工或完工验收材料或第三方检验检测合格报告为准。注:1)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时,还应提供盖有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上述内容。2)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彩色或黑白扫描件均可)。3)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累计计算的业绩需同时提供项目立项文件。4)除招标公告要求的必要资格证明材料外,其余材料仅作为评分使用,不作为否决项。5)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其他:/ | |
| 其他主要人员 | 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 ||
|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的证明材料要求 | / | ||
| 3.5.5 | 投标人信誉情况 | ☑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1、投标人信誉情况应填写的内容要求:无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3.5.5 | 投标人信誉情况 | 2、投标人信誉情况所附的证明材料要求: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一、投标函”,并在投标函“是否存在招标公告第3(5)、(6)款中的情形”中选择为“否”。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 3.7.4(3) | 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要求 | / | |
| 3.7.4(5)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采用技术暗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应分开制作。明标部分商务文件与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容在编制过程中不得混编。暗标部分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导出PDF格式再进行上传(暗标部分不需要电子签章)。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编制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3.7.4(5) |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不符合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以技术文件排版、格式不满足暗标编制要求随意否决其投标。因技术文件不满足暗标编制要求被否决的,评标委员会应详细列明原因。 | |
| 4.1 | 投标文件加密的要求 | /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
| 4.2.4 | 是否需要纸质投标文件 | ☑否,只需递交电子文件□是,递交电子文件的同时需递交纸质文件其他说明及要求: | |
| 5.1 | 开标形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现场开标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其他说明及要求:/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
| 6.3.3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名 | |
|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
| 6.4(6) |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7.1 | 定标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 |
| 定标原则: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生如下情形导致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放弃中标的;(2)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3)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的;(4)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5)不符合中标条件的;(6)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履约的。 | ||
| 7.2 | 中标结果公示 |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 8.1.1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在具备履约能力的政策性、开发性及大中型商业银行开具的无条件独立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不要求 |
| 9.5.1 | 行政监督部门 | 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0312-5620123邮箱:yshhjjjyjd@163.com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有 |
| 10.1 | 除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外:除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近三年”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招标文件中“近五年”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倒算的起止日期范围,举例说明如下:从2026年1月1日起倒算三年,即为2023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月1日(含)。从2026年1月1日起倒算五年,即为2021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月1日(含)。 | |
| 10.2 | 招标文件中单位章是指法人单位公章。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3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收费标准为:参照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标金额500万元以下,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工程类收费标准收取;中标金额500万元(含)~1亿元,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20%;中标金额1亿元(含)~5亿元,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40%;中标金额5亿元以上(含),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50%,且不得高于100万元。注: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政策调整或其他客观因素等原因导致项目变更、暂停、终止等,代理服务费不予退改。 | |
| 10.4 |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招标人书面授权,不得因任何理由,擅自披露、泄露、超范围使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10.5 | 如果投标人对近期2个及以上项目进行投标时,为避免引发履约风险,建议投标人根据各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组配备不同成员。若投标人近期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公示已结束,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且其填报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获得中标资格。 | |
| 10.6 |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
| 10.7 | 电子标注意事项一、下载招标文件(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HBZ格式的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如有),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的将无法查看澄清补遗文件。(二)投标人可通过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xaprtc.com)中的交易服务中投标人主页下载雄安新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版本号进行下载),下载完成后将可查看HBZ格式的招标文件以及制作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填写该项目的联系人电话。平台将自动向投标人在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以提醒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澄清文件等。短信为系统自动发送,可能会存在发送失败等情况,以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相关信息和文件为准,未及时查看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二、查看及下载澄清补遗文件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将无法查看澄清答疑文件。招标人发布的澄清补遗文件为HBD格式的文件,该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导入工具中。三、获取保证金子账号(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之前请先确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填写无误且通过审核后再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否则将导致保证金无效。(二)保证金其他注意事项可点击链接进行查看:http://www.xaprtc.com/tzgg/4918.jhtml?token=cf40dcd12d3c412191bf74939442e89e四、递交保证金(一)可在线下完成汇款半小时后登录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的保证金状态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可通过备注查看无效原因。五、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需跟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招标文件版本号7.8.5014.3880)(二)如该项目招标人发布了澄清补遗文件,投标人应务必将澄清补遗文件导入至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对应的投标文件。如已经制作完成的,需打开GTB7格式的投标文件,将招标人发布的澄清补遗文件导入后重新确认基本信息和文件无误后重新导出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按招标人发布的全部澄清补遗文件(HBD格式)先后顺序导入。(招标人发布的澄清补遗文件名称标记为第1次、第2次序号等,请投标人按序号逐步导入后进行文件制作。)(三)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word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四)制作文件过程中建议控制文件在400M以内,图片在清晰的情况尽量缩小图片的大小。(五)投标文件制作完成进行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六、递交投标文件(一)递交投标文件时所填的基本信息应与投标文件相符合。(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并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七、开标(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只需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开标系统:开标前一个小时可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二)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如有问题可拨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312-5620113。(三)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进行下载查看。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四)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五)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八、评标(一)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是否需要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如有需要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回复。(二)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的,系统平台会发送短信至投标人递交文件时所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以进行提醒。注:1.在招标人发布澄清补遗文件、评标阶段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说明等环节时,上述短信提醒均为系统自动发送,可能会存在发送失败等情况。此提醒不视为招标人应尽义务,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平台查看相关文件以保证获得最新信息,因未及时查看影响投标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2.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 ||
| 10.8 | 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有权通过雄安大数据系统对投标全过程进行核验、分析。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将其不良行为通报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有关部门。 | ||
| 10.9 | (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①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夏英森电话:15110180456电子邮件:32292473@qq.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②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 |
| 10.10 | 重要警示致各投标人:设立雄安新区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战略决策,举世关注,万众瞩目,为建设“廉洁雄安”,努力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标杆工程,实现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的宏伟蓝图,各投标人在参与新区招投标活动时,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也须严格遵守《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的;(二)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或者同一个加密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的;(三)不同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的;(四)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在职人员的。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属于同一单位,仍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二)投标截止后,更换、篡改特定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三)投标截止后,向特定投标人泄露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内容的;(四)以胁迫、劝退、利诱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五)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已开展招标范围内工作的。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一)使用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二)提供虚假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三)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形。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被认定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罚。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被认定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罚。特此声明。 | ||
| 10.11 | 投标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所填报业绩信息将在后续公示中对外公开。 | |
| 10.12 | 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需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完成的合同予以备案。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完成合同后,将签订完成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 10.13 | 投标人须知正文增加8.2.4项“8.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签约合同价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一)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的,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二)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签订 |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合同时以开标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 ||
| 10.14 | 本次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于纸质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均不适用。如投标人若中标,需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由经加密(HBT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出的PDF文件打印生成)及其他相关资料。 | |
| 10.15 | 招标人发布PDF版工程量清单与EXCEL版工程量清单(如有)、计价软件版工程量清单(如有)等版本不一致时,以PDF版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工程量清单说明》,按照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编制投标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制作电子文件过程中须按照要求同时上传“XATB”版本清单。注:①投标人不得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如存在,其投标将被否决。②建议购买并单独使用特定加密锁作为投标专用锁,不与其他计价工作混用。③建议以新建项目形式进行清单及计价文件编制,投标单位可在新建的空白文件中导入Excel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再进行文件编制。不建议在以往类似项目的各个版本的计价文件中进行修改、删除、复制等套用操作。 | |
| 10.16 | 随招标文件发出的图纸仅作为投标人报价时的参考。 | |
| 10.17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
| 10.18 | 投标清单中封面、扉页、总说明、工程量清单均不强制要求签字、盖章。 | |
| 10.19 | 1.涉及到品牌仅做参考使用,不具有指定或唯一使用的意思表示,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并报价,但供应商所报产品品质、性能技术标准不低于或相当于参考品牌。供应商提供的为参考品牌之外的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供货。2.特别说明: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中如有文字、图像、技术指标等表述属于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要求,则该限定或者指定的相应要求自动无效,对供应商不产生约束力。3.如有品牌参考表,要注明注明“或同等性能替代产品”。 | |
| 10.20 | 请各投标人按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上线“暗标格式智能检测功能模块的通知》(链接:https://www.xaprtc.com/zxyw/60336.jhtml?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要求通过该功能开展文件自检工作。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投标人格式合规性自查的辅助参考,并非最终评审依据,即使自检通过,投标人仍可能因暗标格式问题被废标,最终暗标文件的格式合规性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 |
| 10.21 | “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及《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不同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其业绩认
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
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和格式、资格条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不得有法律法规所禁止
的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招标人不召开现场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以通过“交易平台”网上答疑的形式召开,投
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2.1项规定的时间登录“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提
出问题,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2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本章第2.2款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发出。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等分包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部分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
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登录“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招标人单独发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
清。
2.2.2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向所有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
件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交易平台”“投标答疑”菜单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
人。投标人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澄清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招标文件的澄清发出的同时,“交易平台”自动以向投标人在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投标人
可预留不超过3个手机号并可自行随时维护更新)发送短信方式友善提醒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
的时间后提出的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需要修改时,通过“交易平台”的“投标答疑”菜单修改招标文件,向所
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修改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交易平台”“投标答疑”菜单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
人。投标人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修改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修改文件发出的同时,“交易平台”自动以向投标人在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投标人可预留
不超过3个手机号并可自行随时维护更新)发送短信方式友善提醒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系统自动授时)
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
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税费。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
行报价,并按第五章中“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的加密的投标文件
中只能提供一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
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中以数据
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通过该平台予以数据电文形式答复,同意延长
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
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保证金从基本
账户转出承诺函;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交易平台”申请开立;以投标人上级单
位出具担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附担保函扫描件。联
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联合体中牵头人
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交易平台”自动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以现金或
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交易平台”
自动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退还至投标人原账户。电子保函、担保函超出投标有效期将自动失效,无需退
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应按新情况(如有)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要求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表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
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
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表3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对类似项目的范围要求、应附证明材料和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3.5.4“表4主要人员简历表”应填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主
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未规定的其他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其详细资料,但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或国家、地方相关规定投入上述人员,且需满足项目施工的需要。
3.5.5“表5投标人信誉情况”应填写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本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
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
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标的、价格、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2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办理相关投标事宜,并按投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授
权委托书。
3.7.4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服务平台”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的
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成员各方盖单位章原件的扫描件。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5)如该项目采用技术暗标,技术部分的编制与制作应符合相关要求,内容编制与制作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
件其他页均无需投标人签字、盖单位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承诺函(如有)等直接填写电子
版即可,无需签字、盖章;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封面中投标人落款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组成
成员单位的名称,投标文件封面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
各方盖单位章后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
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投标人应充
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投标文件
并对其关闭投标通道。
4.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多次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修改完成后按4.1款、4.2.1
项重新加密、上传,替换已上传的原投标文件。
4.2.3因“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联系“交易平
台”,咨询电话:0312-5620113。
4.2.4如该项目需递交纸质文件,纸质文件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放弃投标的,可通过“交易平台”自行撤
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交易平台”自投标人最终撤回投标文件之日起5
日内系统自动将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原账户。
5.开标
5.1开标形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形式、
开标地点及要求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
加。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需按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远程在线参加开标,投
标人若未在线参加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现场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CA数字证书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
名称、投标总报价、工期、项目经理及是否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1.3项载明的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按照本章5.4款规定提出;
(6)开标结束。
5.3开标补救措施
5.3.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按5.3.2项、5.3.3项采取相应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3.2在开标前出现本章第5.3.1项情况且预计在原定开标时间时无法解决的,招标人应延期开
标。通过“交易平台”的“开标补救措施”菜单向所有投标人发出延期开标的通知,若“开标补救措施”
菜单无法正常使用,则待系统功能恢复后向所有投标人发出延期开标的通知。发出延期开标通知的
同时“交易平台”将以向投标人在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投标人可预留不超过3个手机号并可自行随
时维护更新)发送短信的方式友情提醒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
5.3.3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本章第5.3.1项情况的,招标人应中止开标,待系统功能恢复后,通过“交
易平台”的“开标补救措施”菜单向所有投标人发出延期开标的通知,并以向投标人在系统中预留的手
机号(投标人可预留不超过3个手机号并可自行随时维护更新)发送短信方式友情提醒投标人登录
平台查看。再次开标时系统将自动接续前次开标时的进度。
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应保密的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4开标异议(现场开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或委
托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评标评审活动前一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合同、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
事,或者是投标人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的少量股份者除外)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
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6)其它应当进行回避的情形。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程序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应通过“交
易平台-评标系统”进行评标。
6.3.2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
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
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6.3.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评标报告和推荐不超过3名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交易平台”推送的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投标邀请书载
明的媒介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情况及被否决的理由;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6.5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平台”“异议与答复”菜单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6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
确认。
7.定标
7.1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7.2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或投标邀请书载明的媒介按照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依法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和中标价。
7.3中标通知书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菜单中以数据电
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
进行确认。
8.合同授予
8.1履约担保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数据电文形式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
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1.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1.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签订合同
8.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需将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的“合同签署”菜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
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
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2.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
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
证”的原则,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投诉程序、提交材料须按照《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行政监督部门将投诉的处理结果通过“交易平台”“投诉与答
复”菜单公开发布并通知涉及投诉的相关方。通过交易平台投诉的相关操作方法详见“雄安新区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操作手册。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本章第
2.4款、第5.4款和第6.5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
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1:开标记录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姓名 | 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质量标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存在招标公告第3(5)、(6)款中的情形 |
| □是□否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优先顺序。 |
| 多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的确定原则 | / | ||
| 2.1.1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盖章 | 符合投标人须知3.7.4(6)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要求; |
| 投标文件组成 |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1款要求; |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名称一致,且相关证照均有效; | ||
| 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备选投标方案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中“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在清单说明中采用下划线进行标注(如有);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在投标函中填写“是”或“满足”或其他能够表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表述均可);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在投标函中填写“是”或“满足”或其他能够表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表述均可);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在投标函中填写“是”或“满足”或其他能够表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表述均可); | ||
| 投标报价修正评审(如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 | ||
| 有) | 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投标人接受修正后价格。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规定; |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规定; |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规定; | ||
| 2.1.3 | 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标准 | 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在投标函中:“是否存在招标公告第3(5)、(6)款中的情形”选择为“否” |
| 2.1.4 | 异常低价评审 | 异常低价的判断原则 | ☑方法二:评标委员会自行判断;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商务文件部分:10分(2)技术文件部分:30分(3)投标报价:60分(60~10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招标文件给定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合计金额-招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含税)合计金额 | |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家数≤5时,去掉0个最高和0个最低有效评标价,其余有效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当5 | |||
| 时,去掉4个最高和4个最低有效评标价,其余有效评标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 |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八:①将评标价平均值作为“一次平均值”;②将进入“一次平均值”计算的有效评标价中所有小于(不含等于)“一次平均值”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二次平均值”;③将所有大于(不含等于)“二次平均值”且小于(不含等于)“一次平均值”的有效评标价与“一次平均值”和“二次平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项目经理业绩(9分) | 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每承担过1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已竣工或完工验收完毕的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含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会议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得9分,最多得9分。注:①同一业绩同时满足项目经理资格业绩要求和商务评分业绩要求,可分别认定;②项目经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中要求,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纪检人员(1分) | 投标人有纪检人员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材料”中列明纪检人员信息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 ||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8分) | 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6.0(不含)-8.0分;合理、可行,得3.0(不含)-6.0分;可行性一般,得0-3.0分。 |
| 深化设计团队力量及深化保障措施;对会议系统架构的深化、对管线综合及设备布置的深化方案(8分) | 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6.0(不含)-8.0分;合理、可行,得3.0(不含)-6.0分;可行性一般,得0-3.0分。 | ||
| 质量管理体系与安全和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已完工半成品、成品的保护方案(6分) | 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4.0(不含)-6.0分;合理、可行,得2.0(不含)-4.0分;可行性一般,得0-2.0分。 | ||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6分) | 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4.0(不含)-6.0分;合理、可行,得2.0(不含)-4.0分;可行性一般,得0-2.0分。 | ||
| 保障廉洁雄安工作方案(2分) | 编制的廉洁工作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得1.0(不含)-2.0分;编制的廉洁工作方案合理性一般,操作性一般,得0-1.0分。 |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分值设定 | F=60;E1=2,E2=1。 |
| 3.3.1 | 澄清 | 投标人答复澄清的时间 | 1小时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澄清时,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利于投标人的量化标准 | 否决其投标其他:评标委员会自行判断。 | ||
| 3.4.1 | 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标明排序不标明排序 |
| 1.同一业绩同时满足项目经理资格业绩要求和商务评分业绩要求,可分别认定。2.当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具有竞争性,应继续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可少于3家。3.评标办法正文2.2.4增加内容“(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以开标时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为准。以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为基准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如需要)和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4.评标办法正文增加内容“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
(2)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5.投标人技术部分总得分一般不得低于“技术部分满分总分值×60%”,技术部分打分低于“技术
部分满分总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
6.技术标文件编制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以技术
文件排版、格式不满足暗标编制要求随意否决其投标。因技术文件不满足暗标编制要求被否
决的,评标委员会应详细列明原因。
7.评标办法前附表2.2.2中的“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调整为“所有
通过初步评审且在“暗标”评审中未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投标人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
8.报价得分满分60分,最低得分为0分(低于0分则按0分计算)。
9.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建议页数不超过200页。
10.“评标办法”正文与“评标办法前附表”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
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确定原则按照评标办
法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标准:
(1)投标文件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4(6)项要求;
(2)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1款要求;
(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且营业执照有效;
(4)联合体投标时,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5)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7)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第一节“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中的要求,内容完整,与招
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一致;
(9)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1.2通过资格评审的标准:
(1)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3条规定;
(2)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3条规定;
(3)项目经理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3条规定;
(4)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3条规定;
(5)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3条规定;
(6)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3(7)款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如有)。
(7)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1.3通过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评审标准:
(1)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不得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6)投标人不得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0)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不得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
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4)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16)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不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
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7)投标人不得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
处罚期内);
(18)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
失信主体的为准);
(19)投标人不得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20)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等违法行为;
(21)不得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22)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
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
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异常低价竞标时,应进行成本或单价分析,并向投标
人发出数据电文澄清,要求投标人说明该报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当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能保证
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或投标人的澄清不能令评标委员会满意,评标委
员会可根据成本或单价分析结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投标。
可能异常低价竞标的判断原则应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方法进行判断。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文件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文件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按前附表规定的方法确定。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2.2.4评分标准
(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①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
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
E2,但E1应大于E2。F、E1、E2的设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另对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开标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标暗
标编号。
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评审并将评审记录保存后,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的编码记
录确定投标人与暗标编号的对应关系,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
3.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招标人代表出示由招标人出具的评标授权书及身份证,交易中心核验其身份,并向评标委
员会其他成员表明其身份;
(2)交易中心通过评标短信和身份证核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身份;
(3)评标系统公布评标纪律;
(4)评标委员会成员查看已解密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是否有回避的情形;
(5)招标人代表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共同推选评标主任委员;
(6)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评标会议,要求招标人介绍项目概况、招标文件中与评标相关的
内容等有关情况;
(7)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完成并签署评标报告;
(8)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报告发送招标人、监督机构,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宣布评标工作结束。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包括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证实、提供的投标人
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的证据)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并说明
理由。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得分D=A+B+C。
3.2.3A、B、C、D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评标委员会成员在量化评审中,减分应有客观依据,并书面说明理由。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通过“交易平台-评标系统”在“评标澄清”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
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同时“交易平台”将以向投标人在系统中预留
的手机号(投标人可预留不超过3个手机号并可自行随时维护更新)发送短信的方式友情提醒投标
人登录平台查看。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应当在澄清发出后1小
时内或者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在“评标澄清”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按照评
标委员会的要求答复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评标办法前附
表规定的量化标准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3.3.2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对初步评审标准的符合程度,并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直
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应推荐不超过三名合格
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前附表的规定可以标明或不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监督机构提交数据电文形式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