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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业主单位: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贵州 · 贵阳
发布:2026-03-25 19:50:35截止:2026-04-04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1、报价项目:投标单价报价:50.88元/㎡,投标总价:2544000..00元。,价款金额50.88成都殿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5栋16层1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艺秦、李高勇、胡开荣、陈庆华、黄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黔价房〔2011〕69 号文下浮 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47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花石路194号

联系方式 :0851-83865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号楼1单元2904室

联系方式 :18886005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敏、覃满英、张骏、马海斐、李浪

电 话:18886005788

十、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文件预览: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中标结果文件压缩包.zip

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

心)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

地块)建筑垃圾清运

采购文件

(2026年3月)

项目序列号:P52011120260001OA

项目编号:ZFCG20260228051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

项目名称:

清运

品目编号:P52011120260001OA001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

品目名称:

清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工程类

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

采购人:

屋征收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采购范围

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

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

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二节商务要求

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

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

/

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

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

交无效。

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

第四节图纸附件

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评标办法

第二节评分标准

第三节废标条款

第四节无效标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

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

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第四节开标

第五节资审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

第六节评标

第七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八节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九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

第十节质疑和投诉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二、供货期期限

三、合同文件构成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六、履约保证金

七、订立时间

八、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十、补充协议

十一、其它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严禁贿赂

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1.3保密

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

2.1包装

2.2运输

2.3交付

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

第4条质量保证期

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

第6条履约担保

第7条不可抗力

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第9条节能环保

第10条合同解除

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第12条争议的解决

第13条违约责任

第14条其他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二、工期

三、合同文件构成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六、履约保证金

七、订立时间

八、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十、补充协议

十一、其它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严禁贿赂

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1.3保密

第2条工期

第3条工程质量

3.1工程质量要求

3.2质量检查

第4条竣工验收

4.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2竣工和验收

4.3试运行

4.4竣工清场

第5条保修责任

第6条合同价款支付

第7条履约担保

第8条不可抗力

第9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第10条节能环保

第11条合同解除

第12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第13条争议的解决

第14条违约责任

第15条其他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期限

三、合同文件构成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六、履约保证金

七、订立时间

八、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十、补充协议

十一、其它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严禁贿赂

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第3条服务验收

第4条质量保证

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

第6条履约担保

第7条不可抗力

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第9条节能环保

第10条合同解除

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第12条争议的解决

第13条违约责任

第14条其他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编制要求

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

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

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采购范围

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及品目概述

承揽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建筑垃圾面积

约5万㎡。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贰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

(¥小写2584000.000000元)。

其中(若有)品目名称: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

清运,采购预算为大写贰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2584000.00元)。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贰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2584000.00元)。

其中(若有)品目名称: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

清运,最高限价为大写贰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2584000.00元)。

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

价。(单价最高限价:本项目建渣清运单价为51.68元/㎡,所涉及费用从项目工

作经费中列支,据实结算。最终交易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超过此限额的为废标。)

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

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

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

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

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

六、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七、采购人

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

务中心)

2.地址:贵州省委党校家属区

3.联系人:曾涛

4.联系电话/传真:0851-83865993

5.电子邮箱:/

八、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号楼1单元2904室

3.联系人:涂敏、覃满英、张骏、马海斐、李浪

4.联系电话/传真:18886005788

5.电子邮箱:/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15599181113

详细地址:贵州省委党校家属区

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

一、□货物范围□服务范围☑工程范围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

二、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

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者

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

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

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

(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

(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

明)

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项目名称建渣面积预算资金服务要求备注
1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5万㎡本项目建渣清运单价为51.68元/㎡,所涉及费用从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据实结算。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范围内拆除的房屋及附属物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达到净地移交给业主方进行施工,清运所需的机械、车辆、人工、弃土场等所有硬软件设施,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1、含机械装车,砖石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弃渣运距:按8.5km计取,砖石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弃渣费:按10元/t(不含税计取,1㎡≈0.8m³≈1.76t);需要解小的梁板柱钢筋砼按10%计取,1㎡分摊=0.08m³,解小费1㎡分摊=36.58*0.08=2.93元2、其他可燃垃圾按总弃渣量的1%考虑,弃渣运距:按13.8km计取,人工配合挖机清理门、窗框木头、玻璃1.74元/㎡。
2...

第二节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一、工期及建设地点

1.工期(日历天/工作日):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

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

1.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验收规范: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3.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组织或者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二、售后服务

工作完成后积极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做好后续服务。

四、质保期

无。

五、付款方式

全部运输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出具的过磅单,甲方据实结算后

支付运费。

六、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七、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八、其他要求

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

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

/

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

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中标、成交无效。

3、投标报价:报投标总价和全费用综合单价。

(1)投标货币:以人民币报价。

(2)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实际运费总额按“中标单价×拆除总面积”据实

结算。

(3)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填报的单价应是将满足招标文件运输要求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所报价格均为含税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折旧及修理和维护保养费、所有配

件及材料费、装卸费用、公路运输管理费、车船税、应发工资(含加班工资、个人所得税、

个人缴纳社保等)、劳保费、保险(含人员及车辆)、协调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

同中包含的风险等各项费用。

(4)除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化或合同条款约定调整外,投标人填写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在总服务期限内固定不变。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过程中任何可能导致价格变化的风险因素(如人工成本、

机械成本、过路费及超载罚款等)。

(6)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以往经验及现行市场行情测算,合理自主报价。

(7)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有权结合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随时对运输车辆数量进行调

整,投标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8)招标文件中拆除面积为暂定,结算时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

4、补充投标文件: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将根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的要求,在中标

后将提供至少3份和投标时所递交的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5、在签订合同之前,如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投

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

成的损失,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在签订合同之后及项目实施阶段,如发现中标人在招投标过

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一经查实,

双方合同终止,且中标人在此期间所消耗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及已完成工作和工程

量业主方均不予认可、计量,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当予以

赔偿。

6、供应商须对以下条款作出承诺,格式自拟:(1)供应商须承诺:对于不合格或不服从

采购人管理的管理及作业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在不影响工

作的前提下及时更换。(2)供应商须承诺:无拖欠民工工资的相关投诉或不良记录,否则一经查

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3)供应商须承诺:完全依照采购人的建设要求完成建渣清运任务,

项目实施时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供应商须承诺:项目实施时严格做好工地规范、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渣土堆放以及清运等

工作,并出具具体措施,未出具措施的视为未提供承诺。(5)供应商须承诺:严格按照《贵州省

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规范化参考手册(2023年版)》执行,做到六个百分百,即:全

员订立劳动合同、实名制考勤、工资专用账户开立、人工费用分账拨付、工资银行代发、工资

保证金存储。(6)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签订合同之前或合同履行

期间,如发现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竞标时提供的相关证书、

承诺、人员证明等一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按相关法律、

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给予惩处,且中标人在此期间所消耗的一切人力、财力和物力及已完

成工作采购人均不予认可,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提供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未提供此条书面承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供应商须承诺:如中标,不分包、不转包。

9、本采购项目不为政府采购。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范本”中的“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声明函”、“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均系电子采购文件的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固定格式中的声

明函和承诺书中的“政府采购活动”均按企业采购活动解释。

10、本项目资金来源以本条为准:单位自筹资金。

11、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第一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以本条为准: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按照第一章第三节的要求提供资料。

12、本项目发布媒体以本条为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guizhou.gov.cn/)。

13、采购文件第五章的合同系电子招标文件的固定版本无法修改,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

合同以图纸附件上传的采购合同为准。

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

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

阐述内容要求:

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

演示内容要求:

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

样品展示要求:

特别提醒:

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

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

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

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

传。

第四节图纸附件

1、(如有可上传)

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
1满足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工程量清单满足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

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

明,便于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理解采购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第二节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

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

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分标准

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服务和货

物类项目)

1.资格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

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表

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特殊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
1商务实质性审查商务条款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无负偏离。
2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技术条款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要求,且单项报价未超过对应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3报价评审异常低价审核。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评标委员会(签字)

评分表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
价格分(15.00)价格分报价最低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5;注:(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单价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0~15.0分
主观分(50.00)主观分1、主要建渣清运作业方案和施工方法: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和方法可行性进行评分,好得9~15分,一般得3~9分,差得0~3分,缺项得0分。2、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措施可行性进行进行评分,好得9~15分,一般得3~9分,差得0~3分,缺项得0分。0.0~50.0分
主观分(50.00)主观分3、安全生产措施: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措施可行性进行进行评分,好得5~10分,一般得2~5分,差得0~2分,缺项得0分。4、文明施工措施: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措施可行性进行进行评分,好得5~10分,一般得2~5分,差得0~2分,缺项得0分。0.0~50.0分
客观分(35.00)客观分1、设备(15分)投标人提供挖机设备型号200及以上的,每提供1台得5分,最高得15分。(注:1、挖机为自有的提供车辆登记证件;挖机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2、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项目经理(5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得5分。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3、技术负责人(5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0.0~35.0分
客观分(35.00)客观分件。4、安全员(5分)持有安考证C证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安全员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安考证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5、投标承诺(5分)投标人承诺拟派管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不低于22天/月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0.0~35.0分
得分100.0100分+政策性加分

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

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

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

受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

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X%(联

合体X%)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

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

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

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

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

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

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

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备注:如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优惠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

志产品优惠政策、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新增)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

规定价格扣除顺序及计算方法:

扣除顺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规定)

计算方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

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

效。

(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

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

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3)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格分值计算表

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
品目名称:品目编号:
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
序号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最终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政策优惠后价格(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评标基准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价格分值得分
10.00
20.00
30.00
40.00

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

评标委员会(签字)

评分汇总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

评标专家(签字):

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

5.1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

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

人,其他投标无效。

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

5.2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

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

第三节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

(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

盖章的;

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

(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

(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

(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

(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一)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远投网开系统解密响应文件成功的,视

为投标保证金已交纳);

(十二)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十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十五)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响应)。

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媒体。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

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截止时间

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

二、获取方式

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

(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

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

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

发布。

(二)项目延期(适用于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的项目):采购文件提供期限

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一并顺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

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

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

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

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

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

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

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

二、递交要求

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根据《省

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

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

备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时,若上传的资质证书或其他文

件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图片或者PDF等文件时,请将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文

件或图片插入word中后上传word,避免第三方电子签章数据不能正常加载,导

致文件不显示第三方签章。请在转换PDF和签章时仔细检查对应内容,若因操作

引起的第三方签章不显示,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

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

(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

第四节开标

一、开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投网开系统进行开标。

三、开评标流程

1.会议准备: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

钟登录远投网开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

2.解密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供应

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

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

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

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3.开标唱标:系统自动对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唱标。

4.开标记录:唱标完成后,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

5.会议结束:生成开标记录表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远程开

标会议结束。

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标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开标会议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

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

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

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

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第五节资审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

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成的资审小组登录系统进行资格

审查,资审小组由1或3人单数组成,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由资审小组通知其未通过理由。

第六节评标

一、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

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工程类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依照《资

格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

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

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

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

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注意事项:评标(审)过程中,评标(审)委员会若需要求投标人(供应商)

进行澄清,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通知对应的投

标人(供应商)进行澄清,请投标人(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并按照贵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要求进行澄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三)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

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

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

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

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评分。

(四)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

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

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

及推荐排序。

(六)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

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七)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

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

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

三、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

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

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

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

(1)开标一览表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

(4)采购文件和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

第七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媒体。

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流程

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

(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

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

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

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

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第八节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

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

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

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黔价房〔2011〕

69号文下浮6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

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

二、支付方式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

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

支付。

三、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2001613600059666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朝阳支行

第九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

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

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

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

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

在系统进行操作的,采购人可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中标

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

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

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

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

三、履约验收

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

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

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

第十节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一)质疑时效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

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

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

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受理条件

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

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

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三)质疑函内容:

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

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

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

(四)递交方式

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

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

人和代理机构。

(五)质疑回复

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

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一)投诉时效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二)受理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

(三)递交方式

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

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

(四)投诉回复

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

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

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

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试行)

采购人:

供应商: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说明

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

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

设备、产品等。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简称甲方):

供应商(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

号:20XX-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

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

3、资金来源:

4、项目内容:

5、项目地点:

二、供货期期限

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

(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

(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清单:

(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

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

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

下列先后顺序为准: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10)相关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

六、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

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

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七、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

八、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

统订立。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

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

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一、其它

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

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

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

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

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

监督处理。

1.3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

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

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

料。

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

2.1包装

2.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包装应采取防潮、防

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

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2.2运输

2.2.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

输。

2.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

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

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

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

2.3交付

2.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

时间和批次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

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

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2.3.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

3.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

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3.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

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

(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

材料进行检验;

(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3.3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

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

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

方支付补偿金。

3.4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

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5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

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第4条质量保证期

4.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

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设备/材料验收之日起算。

4.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设备/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

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设备/材料

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4.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

内义务后,买方应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

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

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

第6条履约担保

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

第7条不可抗力

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

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

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

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

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

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第9条节能环保

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

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

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

备及材料。

第10条合同解除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解除合同。

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

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

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12条争议的解决

12.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

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2.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

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

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2.3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13条违约责任

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

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14条其他

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

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

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

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

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

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自行协商签定。

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三)标的;

(四)数量;

(五)质量;

(六)价款或者报酬;

(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其他

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

(试行)

采购人:

供应商: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的中标(成交)结

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1、报价项目:投标单价报价:50.88元/㎡,投标总价:2544000..00元。,价款金额50.88成都殿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5栋16层1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艺秦、李高勇、胡开荣、陈庆华、黄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标

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

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47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石路194号

联系方式:085183865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招标文件正称文:.贵pd州f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附地件信息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号楼1单元2904室

电话18886005788联系方式:188860057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涂敏、覃满英、张骏、马海斐、李浪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的中标(成交)结

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项目:投

标单价报价:50.88元/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

1,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5栋16层1号㎡,投标总价:成都殿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44000..00元。,价

款金额50.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健康小镇棚户健康小镇棚户

区改造项目(云上区改造项目(云上,接到甲方通知

1,/,/,/

村地块)建筑垃圾村地块)建筑垃圾,后60日历天

清运,清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艺秦、李高勇、胡开荣、陈庆华、黄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标

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

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47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石路194号

联系方式:085183865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号楼1单元2904室

联系方式:18886005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敏、覃满英、张骏、马海斐、李浪

电话:18886005788

十、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pdf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的中标(成交)结

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1、报价项目:投标单价报价:50.88元/㎡,投标总价:2544000..00元。,价款金额50.88成都殿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5栋16层1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艺秦、李高勇、胡开荣、陈庆华、黄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标

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

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47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石路194号

联系方式:085183865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招标文件正称文:.贵pd州f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附地件信息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号楼1单元2904室

电话18886005788联系方式:188860057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涂敏、覃满英、张骏、马海斐、李浪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的中标(成交)结

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项目:投

标单价报价:50.88元/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

1,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5栋16层1号㎡,投标总价:成都殿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44000..00元。,价

款金额50.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健康小镇棚户健康小镇棚户

区改造项目(云上区改造项目(云上,接到甲方通知

1,/,/,/

村地块)建筑垃圾村地块)建筑垃圾,后60日历天

清运,清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艺秦、李高勇、胡开荣、陈庆华、黄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标

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

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47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花石路194号

联系方式:085183865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号楼1单元2904室

联系方式:18886005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敏、覃满英、张骏、马海斐、李浪

电话:18886005788

十、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pdf

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务中

心)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

地块)建筑垃圾清运

采购文件

(2026年3月)

项目序列号:P52011120260001OA

项目编号:ZFCG20260228051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

项目名称:

清运

品目编号:P52011120260001OA001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

品目名称:

清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工程类

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

采购人:

屋征收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采购范围

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

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

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二节商务要求

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类似

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

/

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

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

交无效。

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

第四节图纸附件

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评标办法

第二节评分标准

第三节废标条款

第四节无效标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

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

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第四节开标

第五节资审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

第六节评标

第七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八节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九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

第十节质疑和投诉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二、供货期期限

三、合同文件构成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六、履约保证金

七、订立时间

八、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十、补充协议

十一、其它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严禁贿赂

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1.3保密

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

2.1包装

2.2运输

2.3交付

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

第4条质量保证期

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

第6条履约担保

第7条不可抗力

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第9条节能环保

第10条合同解除

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第12条争议的解决

第13条违约责任

第14条其他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二、工期

三、合同文件构成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六、履约保证金

七、订立时间

八、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十、补充协议

十一、其它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严禁贿赂

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1.3保密

第2条工期

第3条工程质量

3.1工程质量要求

3.2质量检查

第4条竣工验收

4.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2竣工和验收

4.3试运行

4.4竣工清场

第5条保修责任

第6条合同价款支付

第7条履约担保

第8条不可抗力

第9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第10条节能环保

第11条合同解除

第12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第13条争议的解决

第14条违约责任

第15条其他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期限

三、合同文件构成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六、履约保证金

七、订立时间

八、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十、补充协议

十一、其它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严禁贿赂

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第3条服务验收

第4条质量保证

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

第6条履约担保

第7条不可抗力

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第9条节能环保

第10条合同解除

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第12条争议的解决

第13条违约责任

第14条其他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编制要求

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

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

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采购范围

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及品目概述

承揽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建筑垃圾面积

约5万㎡。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贰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

(¥小写2584000.000000元)。

其中(若有)品目名称: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

清运,采购预算为大写贰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2584000.00元)。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贰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2584000.00元)。

其中(若有)品目名称: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

清运,最高限价为大写贰佰伍拾捌万肆仟元整(¥小写2584000.00元)。

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

价。(单价最高限价:本项目建渣清运单价为51.68元/㎡,所涉及费用从项目工

作经费中列支,据实结算。最终交易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超过此限额的为废标。)

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

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

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

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

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

六、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七、采购人

1.采购人名称: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贵阳市花溪区房屋征收服

务中心)

2.地址:贵州省委党校家属区

3.联系人:曾涛

4.联系电话/传真:0851-83865993

5.电子邮箱:/

八、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号楼1单元2904室

3.联系人:涂敏、覃满英、张骏、马海斐、李浪

4.联系电话/传真:18886005788

5.电子邮箱:/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阳市花溪区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15599181113

详细地址:贵州省委党校家属区

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

一、□货物范围□服务范围☑工程范围

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

二、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

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者

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

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

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

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

(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

(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

明)

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项目名称建渣面积预算资金服务要求备注
1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建筑垃圾清运5万㎡本项目建渣清运单价为51.68元/㎡,所涉及费用从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据实结算。健康小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云上村地块)范围内拆除的房屋及附属物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完毕,达到净地移交给业主方进行施工,清运所需的机械、车辆、人工、弃土场等所有硬软件设施,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1、含机械装车,砖石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弃渣运距:按8.5km计取,砖石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弃渣费:按10元/t(不含税计取,1㎡≈0.8m³≈1.76t);需要解小的梁板柱钢筋砼按10%计取,1㎡分摊=0.08m³,解小费1㎡分摊=36.58*0.08=2.93元2、其他可燃垃圾按总弃渣量的1%考虑,弃渣运距:按13.8km计取,人工配合挖机清理门、窗框木头、玻璃1.74元/㎡。
2...

第二节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一、工期及建设地点

1.工期(日历天/工作日):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

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

1.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2.验收规范: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3.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组织或者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二、售后服务

工作完成后积极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做好后续服务。

四、质保期

无。

五、付款方式

全部运输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甲方出具的过磅单,甲方据实结算后

支付运费。

六、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七、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八、其他要求

1.若招标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需对业绩进行评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同类或

类似项目业绩进行准确的定义,避免供应商误解采购人对业绩的要求,而有损双方利益。

/

2、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

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中标、成交无效。

3、投标报价:报投标总价和全费用综合单价。

(1)投标货币:以人民币报价。

(2)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实际运费总额按“中标单价×拆除总面积”据实

结算。

(3)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填报的单价应是将满足招标文件运输要求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所报价格均为含税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折旧及修理和维护保养费、所有配

件及材料费、装卸费用、公路运输管理费、车船税、应发工资(含加班工资、个人所得税、

个人缴纳社保等)、劳保费、保险(含人员及车辆)、协调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

同中包含的风险等各项费用。

(4)除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化或合同条款约定调整外,投标人填写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在总服务期限内固定不变。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过程中任何可能导致价格变化的风险因素(如人工成本、

机械成本、过路费及超载罚款等)。

(6)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以往经验及现行市场行情测算,合理自主报价。

(7)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有权结合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随时对运输车辆数量进行调

整,投标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8)招标文件中拆除面积为暂定,结算时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

4、补充投标文件:供应商须承诺:若中标,将根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的要求,在中标

后将提供至少3份和投标时所递交的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5、在签订合同之前,如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投

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

成的损失,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在签订合同之后及项目实施阶段,如发现中标人在招投标过

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一经查实,

双方合同终止,且中标人在此期间所消耗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及已完成工作和工程

量业主方均不予认可、计量,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当予以

赔偿。

6、供应商须对以下条款作出承诺,格式自拟:(1)供应商须承诺:对于不合格或不服从

采购人管理的管理及作业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在不影响工

作的前提下及时更换。(2)供应商须承诺:无拖欠民工工资的相关投诉或不良记录,否则一经查

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3)供应商须承诺:完全依照采购人的建设要求完成建渣清运任务,

项目实施时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供应商须承诺:项目实施时严格做好工地规范、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渣土堆放以及清运等

工作,并出具具体措施,未出具措施的视为未提供承诺。(5)供应商须承诺:严格按照《贵州省

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规范化参考手册(2023年版)》执行,做到六个百分百,即:全

员订立劳动合同、实名制考勤、工资专用账户开立、人工费用分账拨付、工资银行代发、工资

保证金存储。(6)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签订合同之前或合同履行

期间,如发现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竞标时提供的相关证书、

承诺、人员证明等一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按相关法律、

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给予惩处,且中标人在此期间所消耗的一切人力、财力和物力及已完

成工作采购人均不予认可,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提供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未提供此条书面承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供应商须承诺:如中标,不分包、不转包。

9、本采购项目不为政府采购。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范本”中的“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声明函”、“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均系电子采购文件的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固定格式中的声

明函和承诺书中的“政府采购活动”均按企业采购活动解释。

10、本项目资金来源以本条为准:单位自筹资金。

11、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第一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以本条为准: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按照第一章第三节的要求提供资料。

12、本项目发布媒体以本条为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guizhou.gov.cn/)。

13、采购文件第五章的合同系电子招标文件的固定版本无法修改,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

合同以图纸附件上传的采购合同为准。

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

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

阐述内容要求:

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

演示内容要求:

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

样品展示要求:

特别提醒:

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

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

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

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

传。

第四节图纸附件

1、(如有可上传)

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
1满足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工程量清单满足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

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

明,便于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理解采购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第二节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

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

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分标准

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服务和货

物类项目)

1.资格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

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表

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特殊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
1商务实质性审查商务条款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无负偏离。
2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技术条款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一节要求,且单项报价未超过对应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3报价评审异常低价审核。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评标委员会(签字)

评分表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
价格分(15.00)价格分报价最低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5;注:(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单价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0~15.0分
主观分(50.00)主观分1、主要建渣清运作业方案和施工方法: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和方法可行性进行评分,好得9~15分,一般得3~9分,差得0~3分,缺项得0分。2、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措施可行性进行进行评分,好得9~15分,一般得3~9分,差得0~3分,缺项得0分。0.0~50.0分
主观分(50.00)主观分3、安全生产措施: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措施可行性进行进行评分,好得5~10分,一般得2~5分,差得0~2分,缺项得0分。4、文明施工措施: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措施可行性进行进行评分,好得5~10分,一般得2~5分,差得0~2分,缺项得0分。0.0~50.0分
客观分(35.00)客观分1、设备(15分)投标人提供挖机设备型号200及以上的,每提供1台得5分,最高得15分。(注:1、挖机为自有的提供车辆登记证件;挖机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2、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项目经理(5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得5分。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3、技术负责人(5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0.0~35.0分
客观分(35.00)客观分件。4、安全员(5分)持有安考证C证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安全员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安考证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5、投标承诺(5分)投标人承诺拟派管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不低于22天/月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0.0~35.0分
得分100.0100分+政策性加分

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

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

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

受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

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X%(联

合体X%)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

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

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

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

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

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

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

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备注:如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优惠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

志产品优惠政策、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新增)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

规定价格扣除顺序及计算方法:

扣除顺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规定)

计算方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

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

效。

(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

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

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3)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格分值计算表

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
品目名称:品目编号:
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
序号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最终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政策优惠后价格(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评标基准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价格分值得分
10.00
20.00
30.00
40.00

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

评标委员会(签字)

评分汇总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

评标专家(签字):

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

5.1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

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

人,其他投标无效。

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

5.2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

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

第三节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

(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

盖章的;

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

(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

(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

(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

(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十一)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远投网开系统解密响应文件成功的,视

为投标保证金已交纳);

(十二)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十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十五)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响应)。

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媒体。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

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截止时间

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

二、获取方式

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

(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

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

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

发布。

(二)项目延期(适用于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的项目):采购文件提供期限

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一并顺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

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三)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

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

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

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

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

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

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

二、递交要求

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根据《省

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

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

备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时,若上传的资质证书或其他文

件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图片或者PDF等文件时,请将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文

件或图片插入word中后上传word,避免第三方电子签章数据不能正常加载,导

致文件不显示第三方签章。请在转换PDF和签章时仔细检查对应内容,若因操作

引起的第三方签章不显示,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

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

(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

第四节开标

一、开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投网开系统进行开标。

三、开评标流程

1.会议准备: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

钟登录远投网开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

2.解密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供应

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

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

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

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3.开标唱标:系统自动对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唱标。

4.开标记录:唱标完成后,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

5.会议结束:生成开标记录表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远程开

标会议结束。

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标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开标会议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

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

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

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

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第五节资审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

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代表组成的资审小组登录系统进行资格

审查,资审小组由1或3人单数组成,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理。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由资审小组通知其未通过理由。

第六节评标

一、评标地点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

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工程类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依照《资

格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

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

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

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

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注意事项:评标(审)过程中,评标(审)委员会若需要求投标人(供应商)

进行澄清,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通知对应的投

标人(供应商)进行澄清,请投标人(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并按照贵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要求进行澄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三)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

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

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

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

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评分。

(四)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

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

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

及推荐排序。

(六)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

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七)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

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

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

三、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

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

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

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

(1)开标一览表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

(4)采购文件和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

第七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媒体。

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流程

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成交)

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

(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

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

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

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

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第八节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

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

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

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黔价房〔2011〕

69号文下浮6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

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

二、支付方式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

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

支付。

三、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2001613600059666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朝阳支行

第九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

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

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

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

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

在系统进行操作的,采购人可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中标

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

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

(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

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

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

三、履约验收

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

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

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

第十节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一)质疑时效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

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

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

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受理条件

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

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

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三)质疑函内容:

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

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

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

(四)递交方式

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

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

人和代理机构。

(五)质疑回复

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

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一)投诉时效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

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二)受理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

(三)递交方式

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

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

(四)投诉回复

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

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

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

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试行)

采购人:

供应商: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说明

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

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

设备、产品等。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简称甲方):

供应商(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

号:20XX-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

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

3、资金来源:

4、项目内容:

5、项目地点:

二、供货期期限

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

(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

(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清单:

(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

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

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

下列先后顺序为准: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10)相关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五、合同金额(中标价)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

六、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

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

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七、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

八、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

统订立。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

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

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一、其它

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

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

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约定

1.1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

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

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

监督处理。

1.3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

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

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

料。

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

2.1包装

2.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包装应采取防潮、防

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

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2.2运输

2.2.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

输。

2.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

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

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

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

2.3交付

2.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

时间和批次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

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

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2.3.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

3.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

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3.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

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

(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

材料进行检验;

(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3.3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

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

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

方支付补偿金。

3.4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

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5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

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第4条质量保证期

4.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

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设备/材料验收之日起算。

4.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设备/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

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设备/材料

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4.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

内义务后,买方应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

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

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

第6条履约担保

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

第7条不可抗力

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

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

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

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

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

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

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第9条节能环保

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

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

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

备及材料。

第10条合同解除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解除合同。

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

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

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12条争议的解决

12.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

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2.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

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

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2.3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13条违约责任

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

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

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14条其他

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

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内容、特点及具

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

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但除通用条款明确规定可以

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条

款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中标人自行协商签定。

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二)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三)标的;

(四)数量;

(五)质量;

(六)价款或者报酬;

(七)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其他

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

(试行)

采购人:

供应商:

项目名称:

项目序列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