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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会监督检查和审计服务[项目

业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广西 · 柳州
发布:2026-03-27 18:21:47截止:2026-03-31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会监督检查和审计服务【项目编号:GXZC2026-G3-000541-JGJD】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6年3月23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控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

联系人:陈蓉联系电话:0771-2869912

附:预公示稿-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会监督检查和审计服务公开招标文件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会监督检查和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GXZC2026-G3-000541-JGJD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会监督检查和审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13日9时30分(北京

时间)前按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6-G3-000541-JGJD(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6]2183号)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会监督检查和审计服务

预算总金额(元):315.48万元(其中1分标:15.00万元;2分标:17.00万元;3分标:17.00万元;

4分标:17.00万元;5分标:21.00万元;6分标:20.00万元;7分标:20.00万元;8分标:25.00万元;

9分标:30.00万元;10分标:24.48万元;11分标:20.00万元;12分标:16.00万元;13分标:8.00万

元;14分标:40.00万元;15分标:25.00万元。)

最高限价(元):315.48万元(其中1分标:15.00万元;2分标:17.00万元;3分标:17.00万元;

4分标:17.00万元;5分标:21.00万元;6分标:20.00万元;7分标:20.00万元;8分标:25.00万元;

9分标:30.00万元;10分标:24.48万元;11分标:20.00万元;12分标:16.00万元;13分标:8.00万

元;14分标:40.00万元;15分标:25.00万元。)

采购需求:

1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及4个中心2025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及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采购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1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2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3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4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2025年收费公路项目统计报表审计服务1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2025年收费公路项目统计报表审计服务2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8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PPP、BOT项目财务履约情况审计服务采购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9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消化监督检查服务采购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0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2026年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1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2026年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2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2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2026年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3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柳江红花枢纽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项目跟踪审计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4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平陆运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5分标: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公路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专项审计1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具体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财政部门登记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

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

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4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xggzy.gxzf.gov.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标所有分标,但同时对所有分标进行投标时,各分标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为同一批

人员,否则投标无效;且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两个分标的中标人(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1、2分标的第一中标

候选人,则不再推荐为3分标及之后分标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按1→2→3→4→5→6→7→8→9→

10→11→12→13→14→15分标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

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

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

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

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

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

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

95763或者0771-3381253)。

(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

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

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

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联系人:罗光睿

联系方式:0771-2115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控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

联系方式:0771-286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蓉、庞雄庆

电话:0771-2869912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

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

投标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

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

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

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

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4.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6.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标所有分标,但同时对所有分标进行投标时,各分标拟投入的人员不得为同一批

人员,否则投标无效;且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两个分标的中标人(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1、2分标的第一中标

候选人,则不再推荐为3分标及之后分标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按1→2→3→4→5→6→7→8→9→

10→11→12→13→14→15分标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7.采购预算:315.48万元(其中1分标:15.00万元;2分标:17.00万元;3分标:17.00万元;4分

标:17.00万元;5分标:21.00万元;6分标:20.00万元;7分标:20.00万元;8分标:25.00万元;9

分标:30.00万元;10分标:24.48万元;11分标:20.00万元;12分标:16.00万元;13分标:8.00万

元;14分标:40.00万元;15分标:25.00万元。)

一、采购需求基本情况:
分标标的名称数量所属行业▲服务要求
1分标自治区交通运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①对厅机关及服务中心、外资中心、保障中心、信息中心2025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内控报告进行审计。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
1分标输厅机关及4个中心2025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及财务收支审计服务采购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合的方式,对5个单位政府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的数据进行准确性和一致性审核,对5个单位政府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的内容进行审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每个单位2种报表的审计报告,合计10份审计报告)。2025年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需要在2026年4月底之前完成、内控报告审计工作需要在2026年4月底之前完成,具体时间以自治区财政厅布置工作时间为准。②对厅机关及服务中心、外资中心、保障中心、信息中心202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通过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对5个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财务收支审计报告(5个单位共5份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审计需要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共提交15个合格有效的审计报告文本,每个审计报告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成交人投入的审计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审计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资格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五年以上),投入现场检查的审计工作小组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可由项目负责人担任)、一名中级会计师、2名助理会计师。每种审计(该分标有3种审计)成交人派出审计组进驻被检查单位的外业时长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成交人须在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派出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外业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审计报告。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2分标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1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通过进驻被检查单位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对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延伸检查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百色分中心)的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金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
2分标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1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过紧日子”政策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以及接受各级巡视巡察、审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财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并出具财会监督检查报告。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1个合格有效的财会监督检查报告,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成交人需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或总支出的1%~2%,对单笔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10%的大额凭证100%检查,其余凭证按30%~40%比例抽查。组成成交人投入的检查组成员不少于10人,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并有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3名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余5名审计人员须具备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成交人开展工作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现场检查结束20天内须出具检查报告初稿,2026年9月30日前出具正式检查报告,并交付所有检查工作底稿。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3分标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2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通过进驻被检查单位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延伸广西交通运输学校、广西南宁多元交通职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交院研修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交院驾校培训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多元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东兴万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新思界交院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金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过紧日子”政策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以及接受各级巡视巡察、审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财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
3分标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2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财会监督检查,并出具财会监督检查报告。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1个合格有效的财务监督检查审计报告文本,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成交人需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或总支出的1%~2%,对单笔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10%的大额凭证100%检查,其余凭证按30%~40%比例抽查。组成成交人投入的检查组成员不少于10人,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并有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3名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余5名审计人员须具备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成交人开展工作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现场检查结束20天内须出具检查报告初稿,2026年9月30日前出具检查报告,并交付所有检查工作底稿。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4分标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3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通过进驻被检查单位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对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延伸其属全州公路养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金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过紧日子”政策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以及接受各级巡视巡察、审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财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并出具财会监督检查报告。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1个合格有效的检查报告文本,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成交人需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或总支出的1%~2%,对单笔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10%的大额凭证
4分标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3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检查,其余凭证按30%~40%比例抽查。组成成交人投入的检查组成员不少于10人,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并有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3名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余5名审计人员须具备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成交人开展工作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现场检查结束20天内须出具检查报告初稿,2026年9月30日前出具正式检查报告,并交付所有检查工作底稿。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5分标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4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是通过进驻被检查单位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对自治区沿海公路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金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过紧日子”政策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以及接受各级巡视巡察、审计、财务检查中发现的财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并出具财会监督检查报告。二是对自治区沿海公路发展中心主任2020年11月至2026年5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2个合格有效的报告文本(财会监督检查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每个报告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成交人需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或总支出的1%~2%,对单笔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10%的大额凭证100%检查,其余凭证按30%~40%比例抽查。供应商拟投入的检查组成员不少于10人,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
5分标2026年财会监督检查服务4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并有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3名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余5名审计人员须具备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成交人开展工作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现场检查结束20天内须出具检查报告初稿,2026年9月30日前出具正式检查报告,并交付所有工作底稿。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6分标2025年收费公路项目统计报表审计服务1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填报2025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年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代拟2025年广西收费公路统计汇总表、公报,协助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的编制工作。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现场检查结束15天内须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6年5月30日前须出具审计报告终稿,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并交付所有工作底稿、统计报表、统计公报等资料,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成交人的审计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审计人员需具备国家相关资格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五年以上),投入现场检查的审计工作小组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可由负责人担任)、1名中级会计师、2名助理会计师或助理审计师进行审计服务。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
6分标2025年收费公路项目统计报表审计服务1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7分标2025年收费公路项目统计报表审计服务2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桂林市机场路管理有限公司等41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填报2025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年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现场检查结束15天内须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6年5月30日前须出具审计报告终稿,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并交付所有工作底稿等资料,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成交人的审计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审计人员需具备国家相关资格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五年以上),投入现场检查的审计工作小组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可由负责人担任)、1名中级会计师、2名助理会计师或助理审计师进行审计服务。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8分标PPP、BOT项目财务履约情况审计服务采购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照PPP和BOT投资协议及项目合同要求,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为实施机构的25个高速公路、铁路PPP、BOT项目开展财务履约情况现场审计,并出具汇总审计报告1份。检查内容包括:核实会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核实财务履约台账内容,审计BOT、PPP项目建设情况,审计项目公司会计事务办理情况,审计PPP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工作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现场检查结束30天内须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6年10月30日前须出具审计报告终稿,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并交付所有审计工作底稿。所有工作需要在2
8分标PPP、BOT项目财务履约情况审计服务采购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成交人的审计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审计人员需具备国家相关资格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五年以上),投入现场检查的审计工作小组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可由负责人担任)、1名中级会计师、2名助理会计师或助理审计师进行审计服务。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9分标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消化监督检查服务采购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对2026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消化情况开展专项审计,核查我区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政府债券等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项目前期、建设、验收工作完成情况,着重查清被挤占挪用、统筹整合的补助资金实际去向,深入分析补助资金结存原因,提出归位被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补助资金的有效措施,跟踪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重点核实2022年以来,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专项行动检查、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转移支付项目核查等中央和自治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对崇左市、百色市、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涉及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的建设单位进行现场重点审计,最后,需分别出具崇左市、百色市、贵港市交通运输局3份审计报告,汇总出具全区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审计报告。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工作现场检查时间不得少于45天,现场检查结束30天内须出具每个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初稿(共3份审计报告初稿),2026年11月30日前须出具每个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终稿(共3份审计报告终稿),并交付所有审计工作底稿。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的汇总审计报告以及中央、自治区
9分标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消化监督检查服务采购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报告交付时间以具体布置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投入的审计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审计人员需具备国家相关资格要求,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五年以上),投入现场检查的审计工作小组至少有1名注册会计师(可由负责人担任)、1名中级会计师、1名中级工程师(路桥、市政工程专业)、1位助理会计师进行审计服务。成交人在合同签署后,需在采购人指定时间的时间内派出检查组进驻被检查单位。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10分标2026年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及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派出审计组,通过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进点会、审计访谈、听取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报告、审核被审计单位提交的经济业务和财务会计资料等方式对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主任(2020年11月至2026年6月)、自治区桂中公路发展中心主任(2023年2月至2026年6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2个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2个合格有效的审计报告文本,每个审计报告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成交人需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或总支出的1%~2%,对单笔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10%的大额凭证100%检查,其余凭证按30%~40%比例抽查。供应商拟投入2组审计工作组,每组成员不少于8人,每组需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10分标2026年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1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并有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2名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余4名审计人员须具备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成交人开展工作现场审计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现场审计结束20天内须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6年11月3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交付所有审计工作底稿。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11分标2026年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2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及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派出审计组,通过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进点会、审计访谈、听取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报告、审核被审计单位提交的经济业务和财务会计资料等方式对原广西交通工程建设保障中心主任(2021年8月至2026年6月)、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主任(2021年11月至2026年6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2个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2个合格有效的审计报告文本,每个审计报告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成交人需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或总支出的1%~2%,对单笔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10%的大额凭证100%检查,其余凭证按30%~40%比例抽查。供应商拟投入2组审计工作组,每组成员不少于8人,每组需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并有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
11分标2026年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2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经历),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2名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余4名审计人员须具备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成交人开展工作现场审计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现场审计结束20天内须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6年11月3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交付所有审计工作底稿。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12分标2026年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3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及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派出审计组,通过进驻被审计单位召开进点会、审计访谈、听取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报告、审核被审计单位提交的经济业务和财务会计资料等方式对钦州引航站站长(2021年2月至2026年6月)、北海引航站站长(2021年5月至2026年6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2个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2个合格有效的审计报告文本,每个审计报告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成交人需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或总支出的1%~2%,对单笔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10%的大额凭证100%检查,其余凭证按30%~40%比例抽查。供应商拟投入2组审计工作组,每组成员不少于8人,每组需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并有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2名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的人员,
12分标2026年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3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余4名审计人员须具备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成交人开展工作现场审计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现场审计结束20天内须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6年11月3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交付所有审计工作底稿。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13分标柳江红花枢纽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项目跟踪审计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交财审发〔202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及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派出审计组,通过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对柳江红花枢纽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并出具1份跟踪审计报告。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1个合格有效的审计报告文本,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成交人需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或总支出的1%~2%,对单笔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10%的大额凭证100%检查,其余凭证按30%~40%比例抽查。供应商拟投入的审计工作组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并有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1名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余2名审计人员须具备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成交人开展工作现场审计时间不得少于10天,现场审计结束20天内须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6年9月3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交付所有审计工作底稿。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
13分标柳江红花枢纽至石龙三江口Ⅱ级航道工程项目跟踪审计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14分标平陆运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交财审发〔202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及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与采购人内部审计机构联合组建审计组;审计组通过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平陆运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2次专项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第一次审计现场审计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现场审计结束20天内须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6年8月30日前须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交付所有审计工作底稿。第二次审计现场审计时间不得少于20天,现场审计结束5天内须出具审计报告初稿,2026年12月30日前须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交付所有审计工作底稿。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2个合格有效的审计报告文本,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成交人需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为总收入或总支出的1%~2%,对单笔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10%的大额凭证100%检查,其余凭证按30%~40%比例抽查。供应商拟投入的审计工作组成员不少于10人,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并有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3名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余5名审计人员须具备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成交人开展工作现场审计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现场检查结束20天内须出具审计报告初稿。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
14分标平陆运河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15分标公路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专项审计1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交财审发〔202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及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对2026年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公路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26年预计需开展50个公路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按照每个0.5万元测算,合计费用25万元,最终实际总费用按实施审计项目的数量计算。以上采购,要求成交人抽查所有资金到位凭证,完成预算文件、拨款文件、银行流水、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审核,现场审计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现场审计结束10天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2026年12月30日前出具所有审计报告,包括纸质报告(一式八份)、彩色扫描PDF版和Word版(一式8份)并交付所有审计工作底稿。供应商拟投入的审计工作组成员不少于4人,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从事审计工作年限5年以上,并有担任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1名具备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余2名审计人员须具备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初级经济师中的一种或以上职称。注:供应商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必须是在职工作人员,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的工作组成员的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证明(以劳动合同为准)、供应商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投保单》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供应商与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二、▲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指定的地点(详见各分标服务内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申请财政预付中标人50%合同款;检查报告交付
付款方式采购人并通过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申请财政拨付中标人剩余合同款。为避免歧义,双方确认财政拨付时间不计入上述时限内。中标人自收到合同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验收方式采购人在中标人完成审计服务并提交审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根据项目采购文件约定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结果进行验收。
其他要求1.本项目报价为全额报价,即一次性报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含专项审计费用、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税金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一切费用。2.中标人承接审计项目后,应妥善安排相关审计人员工作,实施项目审计工作期间如出现审计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3.中标人应当严格执行审计保密和廉洁从业工作纪律,对在审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4.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认为中标人实际投入的工作人员不足以满足任务需要或认为工作人员不称职时,可向中标人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工作人员的通知,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工作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如需更换项目小组成员或关键技术人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经济损失。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附件1: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
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
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
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
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
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
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
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
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
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
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
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
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

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编列内容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中的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平台有违法违规失信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2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7.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1.2√不组织现场考察□组织现场考察:集中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1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免税条件的证明材料。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9月-2026年2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如: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社保部门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
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投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投标人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控股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8.投标人具备财政部门登记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0.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联合体投标时,第1-6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规定签字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及技术文件: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7.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8.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9.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12.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6.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中的约定。
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
18.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投标保证金:1分标:1500.00元;2分标:1700.00元;3分标:1700.00元;4分标:1700.00元;5分标:2100.00元;6分标:2000.00元;7分标:2000.00元;8分标:2500.00元;9分标:3000.00元;10分标:2400.00元;11分标:2000.00元;12分标:1600.00元;13分标:800.00元;14分标:4000.00元;15分标:25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账户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7190142331020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投标人转账时请在银行转账底单备注“项目名称+分标+用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子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控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联系人:陈蓉、庞雄庆,联系方式:0771-2869912)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的,投标无效,由采购
18.1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邮寄方式的除外),并妥善保管。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0√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1.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3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4.3(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45分钟
25.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中的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平台有违法违规失信记录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25.3(2)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1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人或以上单数
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
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每分标各3名□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综合评分法)排列次序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政策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商务评分高的优先、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随机抽取;
35.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如最终验收与合同不符,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
35.1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36.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8.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2869912,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控集团(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层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
39.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各分标的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账号:771901423310201(投标人转账时,须在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标识“【项目名称+分标】代理服务费”)
40.1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40.1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40.2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

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

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

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

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

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

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

号)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

的方式,但分包的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

7.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

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

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

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

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

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

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

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

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

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及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

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

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

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

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

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投标有效期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

投标文件并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

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

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

章。

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盖章(具体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身份证姓名及签名一致,否

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

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0.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通过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

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

件提交至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

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

云平台将拒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

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

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

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方式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

投送教程”)

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四、开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开标程序

2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

动,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

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4.3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

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

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凭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

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展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

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

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

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投

标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

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http://www.csrc.gov.cn/)中的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平台有违法违规失信记录的;(注:

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

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

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5.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26.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6.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

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

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

处。

28.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

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

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

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9.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推荐

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

同意后,终止电子采购活动,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做出妥

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29.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中标和合同

30确定中标人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

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

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

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31.结果公告

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

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31.2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

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

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

35.履约保证金

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缴纳期限、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5.2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

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6.签订合同

36.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

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线下签订纸质合同: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

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中标人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

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

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

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36.5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

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

议。

36.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36.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

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

秘密。

3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

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

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

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

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

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38.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39.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

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1.5%1.5%1.0%
100万元~500万元1.1%0.8%0.7%
500万元~1000万元0.8%0.45%0.55%
1000万元~5000万元0.5%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0.1%0.2%
1亿元~5亿元0.05%0.05%0.05%
5亿元~10亿元0.035%0.035%0.035%
10亿元~50亿元0.008%0.008%0.008%
50亿元~100亿元0.006%0.006%0.006%
100亿以上0.004%0.004%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合计下浮20%收费=(1.5+0.8)*0.8=1.84(万元)

4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3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

列情形的,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

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

承建商作出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

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

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

无效。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报价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报价文件”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各分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

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

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1条(2)或者第5.2条(2)项情形的。

(7)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2在商务及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商务及技术文件”规定中“必须

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5)商务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

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

(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

不一致的;

(1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的;

(12)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13)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

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4)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

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

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照有利于

采购人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

4.投标文件修正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

无效投标处理。

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3)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

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

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的,即投标报价

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

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

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

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

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

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

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

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

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

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5)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7)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

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

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报告。

三、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
1价格分(满分10分)投标报价(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价格分政策扣除。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分
2技术分(满分36分)2.1服务方案分(满分12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独立打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方案不能满足一档要求的得0分。一档(4分):基本能够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能够把握本项目的审计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了基本可行的服务方案、内部管理机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后续服务措施。二档(8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完全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完整、科学可行的服务方案、内部管理机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后续服务措施。三档(12分):准确理解本项目的业务特点、业务目标、业务范围;实施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审计目标、审计服务内容详细、清晰,针对审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有完整的应对方案,能很好协调并处理争议问题。对采购需求内各项工作均有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重点环节(工序)审计方案,有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服务措施,可操作性高,科学完全可行。能够按审计组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时间节点工作任务,提交工作成果。
2.2服务质量承诺分(满分12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提交服务质量承诺进行独立打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方案不能满足一档要求的得0分。一档(4分):服务质量承诺对项目完成时间、审计报告质量等内容有简单的描述,满足采购需求。二档(8分):服务质量承诺对项目完成时间、审计报告质量、审计步骤、审计深度等内容有完整的描述,内容明确,有针对性。三档(12分):服务质量承诺对项目完成时间、审计报告质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