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广场 中标公告 拟在建项目 发布公告
采招商务
定制采招信息 甲方业主目录
AI大模型配置
基本信息 大模型训练 大模型微调 开始对话
DB伙伴中心
Ai智能体工作台
合作伙伴专享,投标全链路工作AI模型指引工作流
DB投标工作室
战略伙伴专享,投标+Ai双专家全流程投标工作室
深色模式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联系我们
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永康市雅吕村五村共富乡村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浙江 · 金华
发布:2026-03-28 03:16:40截止:2026-04-05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download_attachId_4028e9b09d19694a019d27a274e326ee1774488476556.jpg

(招标文件)3.25雅吕_20260325162317.pdf

反馈表.do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康市雅吕村五村共富乡村建设项目已由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

2508-330784-04-01-47107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永康市象珠

5.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9-892951856.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7采用评定分离,口不采用评定分离7.监督部门及投诉受理联系方式电话:0579-89295192
行政监督部门: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9-89293510
邮箱:ykjsj001@126.com。
8联系方式

平整改造,雅吕农场迷宫的路面改造、亮化工程,建设农场迷宫项目办公楼,

农场沟渠及水利设施修建,农业机械设备采购等。三、绿色新品种种植与四季

采摘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百亩莲藕种植及基础设施建设提升800平方米。四、乡

地址: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办公楼地址: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州大厦附楼2楼
联系人:吕革新联系人:黄智泳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黄智泳
电话:13282949999电话:13858939145

樟园非遗展示区项目。包括九狮图框架道具打造,溪桥加固,提升雅吕村古樟

园周边及展示区亮化工程改造,非遗展馆修复等。七、五村共富风景线之生态徒

步古道项目2000平方米。打造雅吕段生态徒步古道等。八、五村共治之大雅吕山

水旅游党建联盟项目。以大雅吕山水旅游党建联盟为基础,结合未来乡村建设,

利用数字乡村技术完善村民服务体系和游客引导、安全监控、民宿预订等服务管

理智慧系统等。

建设地点:象珠镇雅吕村。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

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范围内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

各专项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取得工

程竣工备案表、质量保修期内服务,办理配套设施确认等。

1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各专项设计,各阶段、各部门

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优化设计及配

合图审、报批等内容。

2)施工: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施工工作以外,包括本工

程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的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建筑安装

工程施工、附属配套工程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

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控制价清单)

3)采购: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设备以外,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等设备设施的采购方案编制、采

购、安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控制价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29506182元

2.3计划工期:400个日历天。

2.4其他:。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口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口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口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口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设计资质之一、3.1.2施工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类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7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2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

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

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

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

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口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

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

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

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口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

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口(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

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

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

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

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

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

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如

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日期(如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

备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工程师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

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

3.11拟派项目、施工、设计负责人提供2026年2月的社会参保凭证及相关

证明材料。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一个月投标

人单位工资发放记录。

(三)其他:

3.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

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

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

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

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

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为一级

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

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

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07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

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

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

(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其他:

o

招标人: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日

5

永康市雅吕村五村共富乡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6永招第号)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

日期:2026年03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康市雅吕村五村共富乡村建设项目已由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8-

330784-04-01-47107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

单位为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股份经济

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永康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621.9370万元,工程概算3621.9370万元,其中建安

工程造价2862.9676万元,建设规模:一、五村共富之民宿产业乡村舞台建设。包含大会

堂提升1000平方米及周边环境改造1500平方米。二、五村共富之农场迷宫共建项目5000

平方米。包含土地集中流转费用,农场迷宫基础地面平整改造,雅吕农场迷宫的路面改

造、亮化工程,建设农场迷宫项目办公楼,农场沟渠及水利设施修建,农业机械设备采

购等。三、绿色新品种种植与四季采摘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百亩莲藕种植及基础设施建

设提升800平方米。四、乡村红色实践基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500平方米。包含少年军

校研学基地改造项目等。五、农文旅多业态融合发展基础设施提升优化项目。包含无动

力乐园改造升级,第三空间游客服务中心提升项目800平方米。六、五村共富风景线之古

樟园非遗展示区项目。包括九狮图框架道具打造,磻溪桥加固,提升雅吕村古樟园周边

及展示区亮化工程改造,非遗展馆修复等。七、五村共富风景线之生态徒步古道项目

2000平方米。打造雅吕段生态徒步古道等。八、五村共治之大雅吕山水旅游党建联盟项

目。以大雅吕山水旅游党建联盟为基础,结合未来乡村建设,利用数字乡村技术完善村

民服务体系和游客引导、安全监控、民宿预订等服务管理智慧系统等。

建设地点:象珠镇雅吕村。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

相关的建设内容,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范围内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各专项设计、

材料设备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表、质量

保修期内服务,办理配套设施确认等。

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各专项设计,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

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优化设计及配合图审、报批等

内容。

2)施工: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施工工作以外,包括本工程初步设

计和发包人要求的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附属

配套工程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控

制价清单)。

3)采购: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设备以外,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

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等设备设施的采购方案编制、采购、安装及保修

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控制价清单)。

本次招标控制价:29506182元

2.3计划工期:400个日历天。

2.4其他:/。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

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1.1设计资质之一、3.1.2施工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类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

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

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

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

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

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

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

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

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如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

同解除日期(如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工程师永久

解锁项目关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

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施工、设计负责人提供2026年2月的社会参保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如为退休人员的,则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返聘合同和近一个月投标人单位工资发放记

录。

(三)其他:

3.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

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

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

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

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

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

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0☑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

标的限制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

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

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其他:/。

5.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电话:0579-89295192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579-89295185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监督部门及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9-89293510
邮箱:ykjsj001@126.com。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
4

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办公楼地址: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州大厦附楼2楼
联系人:吕革新联系人:黄智泳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黄智泳
电话:13282949999电话:13858939145

2026年03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永康市象珠镇雅吕村办公楼联系人:吕革新电话:13282949999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州大厦附楼2楼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黄智泳电话:13858939145
1.1.4项目名称永康市雅吕村五村共富乡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1.5建设地点象珠镇雅吕村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0%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40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其他:/。公布网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
1.3.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材料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内容□见投标邀请书内容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2(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对象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
1.5.2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6时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上提出。联系方式:13858939145;联系人:黄智泳。
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主体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所有分包内容(含设备供应商)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含设备供应商)必须满足分包工程所需要的相应资质。招标人另行发包内容或招标的暂估价专业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发包项目,且要求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提供相关管理和协调服务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为相应专业发包工程合同造价的%。要求施工总承包服务内容为:□提供现场堆放场地、现场供水供电管线(水电费用可另行按实计收)、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而进行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垂直运输等配合服务。
1.12偏差□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本项目积极鼓励投标人投标时正偏离(即高于招标文件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招标控制价所列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2.(1)本项目不具备公开完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条件,故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适用政府投资项目)□(2)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适用政府投资项目)☑(3)其他:本项目己公开初步设计文件,允许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2.其他:/。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
2.2.2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按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编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按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编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1.6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投标时提供的资料;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万元,暂列金额(不超过工程费用的5%)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等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等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风险控制价(万元);☑5.其他:招标控制价29506182元,最高投标限价29506182元,其中设计费限价303912元,建筑工程费用限价28629676元,设备购置费/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572594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可依据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总承包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界面明确报价费用。2.其他:/。
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50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二、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1.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全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银行转账”获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1((((((((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交;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注: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579-892951922.数字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注: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纸质保函”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递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1)出具保函的单位须为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纸质保函方式投保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纸质保函(原件)至开标现场并提交给招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纸质保函属实有效的,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4.信用免缴:符合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房屋建筑类市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政公用类A级企业,可免缴投标保证金。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信用免缴”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等级以投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jsj.jinhua.gov.cn)公布的最新一个季度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4.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5)以信用免缴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投标人提起索赔。
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承担施工工作投标人2026年月日在“浙江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查结果证明”。注:原则上开标时间为周一周二的项目采用上周一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开标时间为周三、周四、周五开标的项目采用本周一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7.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8.投标承诺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如有: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或其他,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1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2.(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资料)。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采用当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作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按照《投标工具使用说明》金华通用投标工具(V1.0.14)的要求制作。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投标工具”分别编制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并生成电子标书。③其他要求: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工具开发商:广联达软件开发联系电话:0579-8318057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2.其他:标后合同签订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投标文件文本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电子证书证件除外)、业绩证明文件(如有)、投标保证金(如有)等证明材料用原件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其它要求:/
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4.2.3投标文件退还情形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3.其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5.1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六楼会议室)。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1要求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4.其他:/。
5.21.投标文件开启顺序:先开资格审查资料,再开技术标,然后开资信标,最后开商务标。评审资格审查资料时,招标代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进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查询诚信信息,对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查询诚信信息和在建工程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开商务投标文件前,招标人抽签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案和调整
系数,并根据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案抽取相应数值,如抽取
开标程序方案为“二”时,A值在商务投标文件开启后抽取。2.由招标代理建立钉钉群,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扫描招标公告中的二维码进入直播群。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3.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发起解密,投标单位自行解密。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20分钟倒计时内解密。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投标人可在钉钉群中提交延时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视情况可延长10分钟-20分钟。超过时间未完成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视为投标无效。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公证机构□代理工作人员将现场宣布解密情况。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宣布开标结束。6.以上环节均由行业监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小组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公证处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7.其他:①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保持通
讯畅通,因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法联系未
及时加入钉钉群的,未及时了解开标情况的,则招标人视为投标
人认同开标结果且无异议,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为便于各投标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时加入开标钉钉群,请各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开标时间前一小时之
后扫描下列二维码获取开标钉钉群二维码,并申请入群,开标钉
钉群二维码将在开标时间前一小时更新,在此之前不能获取。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因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法联系未及时加入钉钉群的,未及时了解开标情况的,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结果无异议,并不对此负任何责任。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其中: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3)人,其他专家0人】。异地远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人(其中:经济专家()人,技术专家()人,其他专家()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组长1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主持评标工作。注:评标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6.3.1评标方法1.☑综合评估法:☑(1)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60分。□(2)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分,资信标评分分,商务标评分分。2.□其他/。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不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按《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相关规定,按以下原则处理:1.有效投标人为4家时,以不排序的方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有效投标人为5家时,以不排序的方式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3.有效投标人为6家及以上时,以不排序的方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注:出现特殊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有效投标人为1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3.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根据判定结果,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或否决所有投标人;4.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取消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4.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6.4.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1.评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按以下原则处理: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两家及以上时,中标候选人不另行替补,可按程序进入定标。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一家时,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1.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2.定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六楼会议室)。
7.1.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采用方式:□考察,是指实地调查。□质询,□书面方式质询/□会面方式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3.考察/质询文件内容:/。
7.1.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按《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相关规定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7.1.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1.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定标要素:①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②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综合评标结果;③价格因素:商务报价高低。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1.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2.定标材料:递交文件相关资料内容及要求及递交时间地点在评标结束后通知中标候选人。其他:招标人的监督小组人员,对现场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7.1.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
7.1.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1.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7.1.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3.1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根据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jsj.jinhua.gov.cn)公布的房屋建筑类市政公用类最新一个
季度信用评价结果,C级及以上企业为合同价的1%,D级企业为合同价的1.5%;其他企业为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满足以下条件:在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注:四舍五入至元(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暂列金额不计入履约保证金缴纳基数),在中标通知书送达之日算起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保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保函或保单形式:保函或保单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期间保函或保单失效,由中标单位在保函或保单失效前重新办理,有效期须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若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时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同履约担保的形式。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8.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因中标人原因,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间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人失去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核定)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符合性内容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等条件和标准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6年月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或签署书面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④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⑤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存在投标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⑥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规定的任一情形的;⑦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不一致的;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⑩□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⑪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或创建码相同;C.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D.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E.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担保、保险、银行保函;J.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K.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L.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N.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M.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⑬其他:智能检测内容:A.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指硬盘号、MAC地址、CPU号三项均相同);B.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2)技术性内容①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具体内容如下:详见评标办法;②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⑤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1.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技术标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微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公章或印章、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项目资料、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和编号)。技术标页边距、页眉页脚、字体字号均无特殊要求。2.技术标封面及正文使用A4幅面,总进度计划表、总平面布置图使用A3幅面,页数不得超过300页(封面、封底、目录除外)。(3)商务性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②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的;□④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最低评标价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评标价低%(在5%-10%范围内,由招标人约定)以上,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⑥其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条款编制的。3.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开标阶段钉钉群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3定标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4)其他:/。上述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定标委员会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本招标文件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如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转为竣工状态)或合同解除(如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备案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永久解锁项目关联)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4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的复制件;3.在建项目合同解除的,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解除合同的相关资料(如:合同、调解书、业主或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4.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如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国平台”有工程基本信息,无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信息的,不视为有在建信息,项目具体情况以企业提供的竣工材料为主。②“国平台”有工程基本信息、施工许可信息,但“省平台”无相关信息的,项目具体情况以企业提供的注销证明或变更证明或竣工材料为主。③“国平台”有工程基本信息、施工许可信息,但“省平台”已显示竣工的,项目具体情况以“省平台”为主。
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1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0.6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6陈述和答辩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10.7特殊说明1.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2.其他:。
10.8其他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暂估价:(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3.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5.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招投标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时将拒绝其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6.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8.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9.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0.本招标文件如未做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11.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8其他13.其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必须再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具体份数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代理可凭中标通知书到开标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下载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以供招标人核对该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人再次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内容是否一致。
10.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0.10公证机构浙江省永康市公证处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

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

(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政府投资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

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可研、勘察设计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除

外;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应承担相应合同

公证的费用、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自行负责。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

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

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

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根据本章第1.10和第2.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0.2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网址详见招标公

告),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详见招标公告)进行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

组成。(招标人可将投标须知前附表3.1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项目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

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

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

标文件“项目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

符合本章第4.3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

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

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

标处理。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

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

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

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

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复制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

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若有)内容,通过“投标工具”

分别编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

通过“投标工具”合成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含企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

介质)进行签章和加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JhTbs”),完成后在投标

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标服务器。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超过时间不进行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

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不按本项

规定制作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标书时,应分别将电子标书包括的各部分内容(含与投

标相关的证件、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导入到“投标工具”指定位置。由于导入

位置不正确,造成评审内容与投标人导入的标书内容不对应,评标专家无法进行

评审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标服务器,如果要重新

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

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④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金华

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

为记录。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电子投

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

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

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和要求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

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

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

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也可以重新招标。

7.1.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1.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1.4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

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1.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

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

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7.1.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2.5规

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

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7.1.6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1.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

况,此外,还可以包含以下要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

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

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投标须知前附表7.1.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1.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

不少于3日。

7.1.10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

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须知前附表7.1.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1.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7.1.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

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

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

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

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异议和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定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陈述和答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公证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报价(万元)质量标准工期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备注投标人确认
联合体牵头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如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

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反馈。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

段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

点)与我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

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五:异议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

年月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职务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电话:
异议受理人(招标人)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另附材料)
备注

注:异议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诉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

第11号令)规定提出异议。

附件六:投诉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书

受理单位:,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职务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电话:
被投诉人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投诉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另附材料)
备注

注:投诉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诉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

第11号令)规定提起投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诉,将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

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具投

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

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

百分制记分法对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

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总分(100分):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60分之和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6.1.1。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资信评审

(四)商务评审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出具评标报告

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

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

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

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

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

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二、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符合性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

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三、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一)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技术性内容之一的或违反招标文件暗

标要求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二)技术标评分(30分,□明标、☑暗标)

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讨论后确定类

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进行独立评分(保留2位小数)并署名。评标委员会如对

类别有划档分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类别。一类、三类不少于投标人总数的25%

(向下取整到整数,且≥1个)。确认为一类、三类或评审不通过的,评标委员会必须

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分(

保留2位小数)并署名。

技术标评分范围在25.20分至30.00分之间(含本数)。

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5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

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分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第3位四舍五入)作为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2.技术评审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内容。

技术评审因素表

主项分值权重内容☑分档类别及分值
总体项目管理方案10%项目概述、项目目标分解一类(好):2.91-3.00二类(一般):2.83-2.90三类(差):2.70-2.80
项目情况分析、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专项管理、综合集成、采购和试运行等
设计方案评审因素45%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优化,具体包括主要设计思路、设计创新、先进技术应用、节能环保等一类(好):12.5-13.50二类(一般):11.00-12.00三类(差):9.5-10.50
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投资估算是否与设计方案匹配、是否结合现场建设条件,各项指标取值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等)
设计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设计力量的配备
设计组织方案及各阶段计划进度安排
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措施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其他
采购方案评审因素15%设备采购、分包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一类(好):4.41-4.50二类(一般):4.31-4.40三类(差):4.20-4.30
设备采购进度、质量控制措施
分包商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及违约处理
其他
施工方案评审因素25%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一类(好):7.46-7.50二类(一般):7.35-7.45三类(差):7.30-7.34
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关键技术方案可行性
外部协调管理外部协调管理,验收、结算、移交的合理组织和配合
其他
其他5%其他本项目所有单位均赋满分一类(好):二类(一般):1.5三类(差):
合计25.20-30.00

注:1.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但技术标缺项,该项得0分。2.技术标评审一般不宜设置以施

工图设计为评审因素。

四、资信标评审(1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审。

资信评审因素表

评审因素内容分值(分)
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均赋满分2
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均赋满分2
信用评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A级得3分;B级得2.75分;C级得2.5分;D级得2.25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2分。2-3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评价分:本项所有投标人均赋满分。2
评标时,投标人信用等级、类别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jsj.jinhua.gov.cn/)公布的最新信用评价结果
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计分。本项目的专
业类别为:房屋建筑类,市政公用类。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投标人对拟派班组人员配备作如下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人员,且符合技术标(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的人员配备情况,得1分。1分

五、商务标评审

(一)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

析。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

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二)商务标评分(6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评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E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E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保留两位小数。E(适用已明确Z值)=0.8~1.3分;E(适用随机确定Z值)=0.2~0.5分;

E值的确定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

E值:E=0.8分。

E值范围:、、、...;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自行确定一组公差为0.1的3-6个数数

列,商务标评审前,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从上述的数列中随机抽取1个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以下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案。

适用随机确定Z值:

方案一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在规定调整系数范围内抽取两个调整系数,两个调整系数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招标人以此计算确定为评标基准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按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下浮后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1-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①调整系数范围:房屋建筑类5.00%(含)~11.00%(含)6.00%(含)~11.00%(含)7.00%(含)~11.00%(含)市政公用类7.00%(含)~13.00%(含)8.00%(含)~13.00%(含)9.00%(含)~13.00%(含)②调整系数范围按以下百分比为一个区间:0.50%,0.25%,0.20%,0.10%。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方案二招标人从规定调整系数范围内有效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值A;由招标人在规定调整系数范围内随机抽取两个系数为B1、B2;即评标基准价=[A+(1-B1)×招标控制价+(1-B2)×招标控制价]/3。本项目A值区间为招标控制价*(1-%)至招标控制价*(1-%)。
方案三①招标控制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100–K)%,K值在Z.00~Z.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从0~9中抽取十分位数字X,再从0~9中抽取百分位数字Y,则抽取的K值即为Z.XY;即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②Z值范围:由招标人代表从Z值规定的范围内随机抽取2次,取平均值作为Z值(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房屋建筑类5、6、7、8、9、10,6、7、8、9、10,7、8、9、10;市政公用类7、8、9、10、11、12,8、9、10、11、12,9、10、11、12;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注:1.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及要求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2.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适用已明确Z值:

方案一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在规定调整系数范围内抽取两个调整系数,两个调整系数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招标人以此计算确定为评标基准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按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下浮后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1-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①调整系数范围:房屋建筑类10.00%(含)~11.00%(含);市政公用类12.00%(含)~13.00%(含)②调整系数范围按0.25%0.20%,0.10%,0.05%为一个区间。
方案二招标人从规定调整系数范围内有效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值A;由招标人在规定调整系数范围内随机抽取两个系数为B1、B2;即评标基准价=[A+(1-B1)×招标控制价+(1-B2)×招标控制价]/3。本项目A值区间为招标控制价*(1-10%)至招标控制价*(1-11%)。
方案三①招标控制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调整系数=(100–K)%,K值在Z.00~Z.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从0~9中抽取十分位数字X,再从0~9中抽取百分位数字Y,则抽取的K值即为Z.XY;即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②Z值:房屋建筑类10,市政公用类12。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注:1.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及要求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2.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2)偏差率的确定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

变。

项目名称:永康市雅吕村五村共富乡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反 馈 内 容
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条款
反馈单位:

注:若对招标文件由异议的,请于2026年3月31日17时00分前,按《反馈表》格式填写意见,并发送至邮箱1138759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