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拍卖]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自然人何才松的未确定应收款债权
起始价:1.08E7
保证金:1100000.0
加价幅度:10000.0
标的物所在地:上海闵行区浦江镇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4月7日10时起至2026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 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补充理由:明确管理人处置的法律依据和职责,增强权威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为应收款债权,未取得生效判决/裁决,证据材料不足甚至无债权债务相关的证据材料。管理人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拍卖标的相关材料的存在及其完整性、债权回收的可能性、债权金额的准确性,拍卖标的的一切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一旦参拍,即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成交价不含税费,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自然人何才松的未确定应收款债权,账面金额为1080万元。
本次拍卖所涉及之应收款为管理人根据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账面记载的情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对相关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该等瑕疵、缺陷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缺少主体对应的合同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
(2)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
(3)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
(4)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未成就约定的付款条件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死亡、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7)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8)债权项目对应的债务人对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起诉或者反诉、仲裁、时效抗辩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回收;
(9)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债务人信息无法通过现有资料及任何公开渠道证实,导致对外债权无法查明或主张的情形;
(10)在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拍卖标的对应债务人支付至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或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相关债务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向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或管理人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而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争议、或者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不存在的风险。
三、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1080万元,保证金为11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
四、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有处置应收款项的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须符合相关规定。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如参与竞买的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且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看样时间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看样,联系方式:13917981111 张先生。
因拍卖标的为债权类资产,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六、保证金
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之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权属争议
对标的资产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管理人联系。若其异议确有理由导致中止拍卖或者撤拍的,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之外,管理人和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价方式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十、余款支付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拍卖成交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或第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管理人报酬和破产债权。如相关损失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视为出价第二高的竞价人竞拍成功,以此类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人也可就本标的物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546 8810 0721
开户行:中行上海兰溪路支行
十一、税费承担
买受人办理债权转移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规定应当由买方或卖方承担的税、费(包括债权转让公告、送达费用等)以及需要补缴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并直接缴纳。买受人追收债权过程中需要开票或补开票、缴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税费。
十二、拍卖标的物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买受人须自行负责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调取债务人户籍信息、调取工商内档等所有事项。在买受人提供制作好的文件的情况下,管理人可以通过加盖印章的方式予以配合。就前述事项,买受人特别要求管理人制作、申请、办理事项或者文件的,管理人有权要求买受人事先支付一定费用。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三、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资产为应收款债权,未取得生效判决/裁决,且部分债权仅为财务账面记载的应收款信息,证据材料不足甚至无债权债务相关的证据材料。鉴于应收款类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商业价值和法律状态均存在不确定性,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充分认识拍卖标的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拍卖标的以其实际现状为准,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对其真实性、可回收性、是否已经全部或部分回收、债务人能否行使抵销权等瑕疵不承担保证责任,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上述存在着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拍卖标的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将按实际现状向竞买人转让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提出解除拍卖或减少支付拍卖成交款的要求,或主张任何赔偿。
5、对外债权债务人的身份及具体联系方式,由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
6、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十四、其他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标的物介绍》《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和京东平台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3917981111 张先生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4月7日10时至2026年4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价方式
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优先购买人
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竞买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保证金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机构、管理人、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七、余款交纳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及时将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八、标的咨询与查看
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向管理人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标的移交
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管理人或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纳完毕,管理人确认该款项到账后,买受人(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人处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至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处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交接手续。相关移交手续完毕后方可提取其竞价成交的财产。
十、税费承担
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买受人及时处理竞价后事宜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竞价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原买受人还须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及原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承担的拍卖技术服务费,同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至管理人处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竞价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须知、标的物详情。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自然人何才松的未确定应收款债权,账面金额为1080万元。
本次拍卖所涉及之应收款为管理人根据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账面记载的情况所作的一般性描述,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对相关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该等瑕疵、缺陷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缺少主体对应的合同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
(2)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
(3)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
(4)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未成就约定的付款条件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死亡、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7)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8)债权项目对应的债务人对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异议、债权抵销、起诉或者反诉、仲裁、时效抗辩等)可依法向买受人行使,由此可能导致标的债权无法回收;
(9)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债务人信息无法通过现有资料及任何公开渠道证实,导致对外债权无法查明或主张的情形;
(10)在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拍卖标的对应债务人支付至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或管理人账户的回款,管理人有权受领而无需向买受人交付上述回款,相关债务人在拍卖标的成交并实际完成债权转让前向上海太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或管理人账户支付回款清偿债务的行为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不存在,而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争议、或者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不存在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