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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塔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发布:2026-03-29 22:28:47截止:2026-04-04
产品/服务: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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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塔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关于下达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塔发改批字【2026】8号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3255.17㎡。硬化地面:3881.51㎡(场区道路3665.54㎡,停车位126㎡,洗车平台90㎡);建筑垃圾暂存区:4500㎡;绿化:3873.34㎡(换填30CM种植土播撒草籽);路缘石:1522.83m;围墙:454.79m;大门:1座;场地平整:25000m3;排水沟:482.83m;围栏:391.95m;总建筑面积:108㎡。
招标项目序号标段(包)
名称
招标内容招标方式招标公告
预计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投资估算
(万元)
备注
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开招标2026年4月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0.72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承诺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可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