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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合同]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建设合同公示

业主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2026-03-30 21:40:45截止:2026-04-09
产品/服务: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建设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初始合同】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建设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SZDL2026000281-A-2026-1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建设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6000281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彩田路海天综合大厦13-15楼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建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提供生态环境标准转化、立项、制定等全流程咨询服务。2.协助梳理和更新新发布的生态环境领域标准。3.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化建设专题交流培训。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12000

合同金额:1612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03月30日至2027年03月29日,深圳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30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建设项目合同书(打码版).pdf

合同编号:2026-001-01-0071

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建设

项目合同书

甲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乙方: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项目(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项目联系人:册

通讯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地址: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第1页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SZDL2026000281)招标的中标结果,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为中标供

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甲方”)委

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就深圳市生态环境领

域标准化建设项目开展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经费和报酬。经双方

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本合同书中所

描绘的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以

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服务内容如下:

1.提供生态环境标准转化、立项、制定等全流程咨询服务。提供

标准制定全流程咨询服务,包括标准立项要求、申请和起草流程、转

化路径等的解读及咨询相关工作,为各业务处室、各区管理局等标准

制定单位顺利开展标准转化、立项编制和应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

助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已立项地方标准的转化工作,推动相关标准转化

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

2.协助梳理和更新新发布的生态环境领域标准。梳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发布、废止情况,对生态环境领域标准清

单进行更新:结合已立项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转化情况,梳理深圳市

生态环境领域团体标准发布机构,形成新发布的重点领域团体标准清

单并进行汇编。

第2页

3.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化建设专题交流培训。针对各标准起草、编

制单位,至少组织1次不少于20人的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

东省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转化流程及要求、标准制修订要点等关键内

容的标准化建设培训;针对光伏组件资源循环、产品碳足迹和空气质

量健康指数(AQHI)等关键领域,邀请深圳市参与相关领域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单位,至少组织1次不少于20人的标准化专

题交流,探讨相关领域标准化需求,标准化建设基础等。

4.建立生态环境标准综合资源库与技术底座。(1)生态环境标

准库建设。梳理国内外生态环境标准,建立全面的标准数据库,对国

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进行系统的分级分类管理,

支持多维度检索和精准检索;(2)生态环境指标比对库建设。选取

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开展标准比对并搭建指标比对库框架;(3)生

态环境标准专家库建设。收集常用专家信息,结合生态环境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委员信息,形成专家资源储备。(4)标准全流程管理模块

构建。构建标准管理模板框架,涵盖标准编制到实施评估的全流程,

为各环节提供规范化模板。

5.构建标准全流程实施评估标准体系,形成评估指南并开展实施

效果评估。(1)对标国内外标准实施效益评估相关指标,构建“定

性+定量”的标准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流程、路径等技术要

求,编制标准实施评估指南。(2)组织召开标准实施评估指南专家

论证会,确保标准评估流程、路径、指标等技术要求的可行性、科学

性、先进性,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标准实施评估指南进行修改完善。

第3页

(3)开展标准实施评估。通过收集文献资料、实地访谈企业及机构

等方式收集技术指标数据,结合重点领域标准化专题交流情况,开展

不少于1个重点领域的标准实施应用成效分析,编制形成标准实施评

估报告。

6.为深港生态环境标准衔接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根据重点领域

标准化专题交流情况,研究深港两地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差异与协同需

求,对接两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开展标准编制原则、实施路径等方面

的深港生态环境衔接基础分析,编制形成专题报告:聚焦空气质量健

康指数(AQHI)、产品碳足迹等关键领域,开展关键指标比对分析和

深港标准制定对策分析,编制形成关键领域深港标准衔接对策建议报

告。

7.构建碳排放标准子体系,开展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建立涵盖光

伏组件回收、再加工、梯次利用及碳足迹管理的标准体系,明确核算

边界与数据要求。针对光伏组件资源循环重难点问题,开展退役光伏

组件编码标识、光伏组件全彩图形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光伏围挡应用

指南等3项相关标准编制工作。

第二条双方确定成果进行验收并交付

1.乙方应当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包括:

(1)2026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全流程咨询服务证明材

料1套(包括往来咨询文件、咨询截图等):

(2)《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清单》

1份;

第4页

(3)《2026年度深圳市新增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团体标准文本汇

编》1份;

(4)2026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建设宣贯培训证明材

料1套(包括会议通知、宣贯培训PPT、签到表、会议照片

等):

(5)生态环境标准综合资源库与技术底座材料1套(包括生态环

境标准库框架及标准清单、生态环境指标比对库框架、生态

环境标准领域专家名录、标准全流程管理模块架构);

(6)《深圳市生态环境标准实施评估指南》1份;

(7)《深圳市生态环境标准实施评估指南》专家论证会会议材料

二套(包括专家意见汇总表、签到表和会议照片等);

(8)不少于一个重点领域的生态环境标准实施评估报告;

(9)《深港生态环境标准衔接基础分析报告》1份:

(10)《深港关键领域生态环境标准衔接对策建议报告》1份

(11)碳排放标准体系光伏组件标准子体系建设指南及编制说明

1份;

(12)退役光伏组件编码标识相关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1份;

(13)光伏组件全彩图形技术相关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1份;

(14)工程建设光伏围挡应用相关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1份。

成果形式:所有成果提供书面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应采取word

或其他可编辑版、PDF格式并用光盘介质储存。

2.验收方法及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成果文件各

第5页

1套,项目成果获得甲方认可,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乙方于本合同履行

期限届满前提交相关成果;验收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后,除双方协商一致推迟验收

外,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提出异议或开始组织验收。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人员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售后服务期限:本项目售后服务期1年,自项目成果由甲方验

收通过之日起算,乙方应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

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3.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

4.本项目项目组成员见(附件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

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对方书面同意,替换后的成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成

员。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深圳市环保相关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等文件

资料,以及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取的项目所需其他材料。

2.提供工作条件:宣贯培训场地及投影、音响等设备。

3.其他:组织或协调开展会议、宣贯培训等工作。

第五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贰仟元整,(小写:

第6页

¥1,612,000.00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所有

工作内容及相关文件、专家评审费用及其他验收费用、材料的印制、

税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

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

费用。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报酬由甲方分两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工作日内,

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70%的款项,即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捌

仟肆佰元整(小写:¥1,128,400.00元)。

(2)项目约定的义务完成且成果通过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乙

方开具的发票后10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30%的款项,即

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叁仟陆佰元整(小写:¥483,600.00元)。

特别提示:上述款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流程申请付款,甲

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完税发票后按照财政支付程序办理付款手

续,且在拨款到位后支付。若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拨款问题导致的迟延

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i

第六条项目进度及维护

第7页

1.甲乙双方组成项目组,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开发工作并向甲

方提交本合同约定的最终成果。

2.合同履行过程中,在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成果无法按时提交

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时按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开发工作并提交成

果。

2.根据本合同项目实际需要,参照乙方书面合理要求及时向乙方

提供甲方认为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必要的文字资料及图片资料,并进

行相关的协调工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技术开发工作并提交成果。

2.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通过甲方组织的各项评审和验收。

3.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要求过程的全部项目成果合法,并不得损

害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

权等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

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及

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

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及有关情况,接

第8页

受甲方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修改。

6.向甲方提供成果,成果提交形式见第七条。

7.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八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第九条项目联系人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

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

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

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按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地址送达被通知方,送达生

效。

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

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

系方式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

任。

第十条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

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改变百

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

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第9页

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

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4.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

修改时,应于确定修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外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

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主要人员变动、国家政策变动等使原合同的继续履行显失

公平或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

第十一条保密和知识产权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

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

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乙方在履行合同

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

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

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的相关数据资料透露给第三

方。

2.乙方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之

规定向甲方提交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书面承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

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或者违背

第10页

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等责任,并将其失信违法

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项目服务、项目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

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

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

责任,乙方应赔偿因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甲方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

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

许可,乙方不得随意使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托

人,并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

励的权利。

6.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

果的下列相关权利:

(1)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

论文或著作、标准署名等;

(2)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由甲乙双方(或乙方)直

接参与起草/编制的光伏组件资源循环碳足迹领域标准(含国家级、

行业级、地方级、团体级标准),技术报告、示范项目成果文件(如

场景应用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以下简称“相关成果”),参

与具体起草/编制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均依法享有署名权:

(3)以乙方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

第11页

第十二条合同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提交项目成果(含项目

服务)且逾期15天或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含项目服务)不能通过

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5%的违

约金。

2.如乙方安排的项目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3天内按甲

方要求更换项目人员,乙方不予更换或超过三次(含三次)更换仍不

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合同。

3.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提供的项目服务或项目成果侵犯第三

方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4.如乙方私自将项目分包给其他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乙方将项目转包给其他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6.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售后服务的,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7.如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但乙方部分履行的服务或成

果符合采购合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合同价款则按甲方接受部

分及应扣除的违约金据实结算。

8.因前述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违约金及因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

失(含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等),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

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服务费用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

补足或另行支付。

第12页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地

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另一

方,并同时发出书面通知。与此同时,合同受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

力,设法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如不可抗力持续3个月后一方仍无法克服,则双方应立即

商议应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商议的结果,应以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

的不可分割一部分。

(2)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本合同条款,

双方应继续努力执行。

2.合同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须提前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须

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提前终止要求。合同须提前终

止的,双方须签署提前终止协议,规定终止日期。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2.如从协商开始28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

续执行。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

第13页

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合同。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中非实质条款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

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4)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

约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体现,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

合同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

第14页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2026年3月30日

乙方(盖章):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2026年3月30日

第15页

附件:

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

乙方以下成员组成本项目的项目组:

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务职称项目职责
1.标准化正高级工程师负责人,统筹协调
2.标准化高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技术把关,标准综合资源库与技术底座研究
3.环境工程中级工程师业务骨干,标准咨询、实施评估指南编制,标准综合资源库与技术底座研究
4高级工程师技术审核
5.标准化高级工程师业务骨于,标准咨询、实施评估指南编制
6.标准化高级工程师业务骨干,深港标准衔接研究
7.标准化高级工程师业务骨干,深港标准衔接研究
8中级工程师业务骨干,深港标准衔接研究
9.高级工程师业务骨干,标准体系和标准文本研制
10.中级工程师业务骨干,标准综合资源库与技术底座研究
11.高级工程师业务骨干,标准体系和标准文本研制
12.初级工程师调研、项目辅助
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务职称项目职责
13.中级工程师调研、项目辅助
14环境科学与工程(中级工程师)调研、项目辅助
15.中级工程师标准综合资源库与技术底座研究

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