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长林场活立木1:雅长林场百色市田林县八桂乡果卜村果卜工地1-10小班桉树活立木
项目名称
20260402 20260402(周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活立木(包青山)交易项目
项目编号
XM2026033100005
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在公告时间和交易时间内(2026年03月31日 至 2026年04月02日交易结束前)
竞价时间安排
公告期限:2026年03月31日-2026年04月02日(共3天)
自由竞价阶段:2026年04月02日09:00:00-11:00:00
延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1:00:00
倒计时周期:3分钟 (180秒)
报价方式:加价竞价。意向摘牌方通过交易系统可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充分递增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任一最高报价经历一个完整倒计时周期(3分钟)不被更高报价取代即成为成交价。无意向摘牌方出价则交易结束,标的不成交。
加价幅度(元):10,000.00及其整数倍
标的概况
标的编号:PS202603310027
标的名称:雅长林场活立木1:雅长林场百色市田林县八桂乡果卜村果卜工地1-10小班桉树活立木
品种名称:桉树
林地位置:广西/百色市/田林县八桂乡果卜村果卜工地4林班4经营班(YC*CW1029204209004)
林地属性:租赁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参考面积:236.8 亩
数量:1
计量单位:批
起拍价:1,026,000.00 元
采伐要求:以采伐证要求为准
履约保证金:103,000.00 元
提货期限:具体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执行。
联系人:造林基地陈经理
联系电话:13977612130
付款条件
1、交收方式及签约顺序:场外结算,场外交收,先交款后签订合同。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成交价款付款时限:中标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 3、付款方式: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款。
重要信息
1、市场营销科肖科长15907769638(与微信同号)。 2、其他重要事项详见附件交易清单及合同模板。
平台交易服务费
标的成交的,成交方按成交总金额的 0.30%交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上限为起始总金额的0.50%。
摘牌方资格条件
摘牌方须为中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地区) 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若不符合摘牌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挂牌方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注册及交易
首次参与交易的,须在报价前3个工作日内在林联网平台上注册为平台用户并进行实名认证,平台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交易账号及密码,长期有效,请注意保管)注册成功后,请在报价前2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账户绑卡。参与竞价前,请在报价前1个工作日完成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否则,因未及时注册、签约绑卡、支付保证金导致无法参与交易的责任由交易商自行承担。
注册、签约绑卡及保证金支付等流程请到林联网平台 https://www.forestryi.com/“交易大厅-操作手册”处查阅。或使用微信搜索“林联网”小程序“看信息-平台指南-操作手册”进行相关查阅。
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及处理方式
参与交易的意向摘牌方在交易前,应在交易项目中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附件交易清单),资金以平台到账为准。摘牌方在交易项目中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可在项目下任意标的出价,出价时平台将冻结摘牌方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摘牌方报价出局时,平台将解冻摘牌方交易保证金,该笔交易保证金可继续用于交易项目中其他标的的出价。
场内结算:在此结算方式下,平台默认在成交后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挂牌方账户作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等合同款。摘牌方成功中标后需根据挂牌方要求的时限将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合同款项通过林联网交易平台绑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完成支付。逾期未支付则视作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回退。
场外结算且保证金转合同款:在此结算方式下,摘牌方成功中标后,平台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挂牌方账户作为标的货款或履约保证金等合同款。
场外结算且保证金不转合同款:在此结算方式下,摘牌方成功中标后需上传和挂牌方的交易合同扫描件或付款凭证等交易佐证材料,平台收到交易佐证材料后,交易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摘牌方账户。
交易成交,摘牌方如未按公告要求与挂牌方签订合同、交纳成交价款或违反林联网业务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如违约情况造成挂牌方损失的,平台有权将该笔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划转至挂牌方资金账户用于弥补挂牌方损失。
未成交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将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签署合同、结算与交收
标的成交的,林联网视作摘牌方知晓及认可相关交易内容,认可已成交标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如未按规定签署合同、支付成交价款、平台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摘牌方自行承担,林联网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摘牌方不根据本公告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摘牌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林联网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挂牌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交易。
交易各方通过林联网交易平台绑定资金结算账户。交易各方完成资金结算账户绑定后通过银行网银系统等方式进行入金、出金、支付等资金划转操作。
交易各方按本公告约定及交易合同约定自行完成交收。
风险告知
本项目标的面积、预计出材、树种、蓄积、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仅供参考。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摘牌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及标的所在地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并到现场踏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标的以现状交付。意向摘牌方一旦参与竞价,须自行承担交易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意向摘牌方承担。
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权利瑕疵、村民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金地、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相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意向摘牌方应对标的范用内的林地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摘牌方一旦参与竞价,表明已认可并接受前述风险。
意向摘牌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含交易合同模板等附件材料),了解遵照林联网平台交易规则,一旦参与交易则视为意向摘牌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含交易合同模板等附件材料)、林联网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本公告及附件清单、采伐证等记载的数据等不能作为计算林木实际采伐数量的依据。
联系方式
客服热线: 18677118378,18877105670
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秋月路18号中国东信大楼
20260402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活立木包青山网络电子竞价交易销售清单流标126033117254839.pdf林地道路修建施工承揽合同模板26033117254866.pdf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模板26033117254806.pdf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26033117254834.pdf安全生产承诺书26033117254850.pdf
20260402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活立木(包青山)网络电子竞价交易销售清单(流标)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物所在地 | 林地属性 | 树种 | 采伐证 | 参考面积(亩) | 参考出材量(m³) | 起始价(不含生产成本)(元) | 出价幅度(元/次) | 交易保证金(元) | 预付交易服务费(按起始总价的5‰预付) | 竞价前预付费用合计(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交收方式及签约顺序 | 成交价款付款时限 | 付款方式 | 成交方提货方式 | 提货期限 | 公告期限 | 自由竞价阶段 | 看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其他重要信息 | 维修道路费(元) | 新开道路费(元) | 林地内新开道路控制长度(公里) |
| 1 | 雅长林场百色市田林县八桂乡果卜村果卜工地1-10小班桉树活立木 | 田林县八桂乡果卜村果卜工地4林班4经营班(YC*CW1029204209004) | 租赁 | 桉 | 已办理 | 236.8 | 2657 | 1,026,000.00 | 10,000.00 | 103,000.00 | 5,130.00 | 108,130.00 | 103,000.00 | 场外结算,场外交收,先交款后签订合同。 | 中标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 | 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款。 | 全额交清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并签订交易合同后自行在提货期限内组织采伐和运输。 | 具体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执行。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日 | 2026年4月2日09:00:00-11:00:00 | 造林基地陈经理13977612130市场营销科肖科长15907769638(与微信同号) | - | 8,100.00 | - | - |
| 2 | 雅长林场百色市田林县八桂乡果卜村那少1-1工地1-19小班桉树活立木 | 田林县八桂乡果卜村那少1-1工地3林班3经营班(YC*CW1029204209003) | 租赁 | 桉 | 正在办理 | 1030.8 | 8627 | 3,261,000.00 | 10,000.00 | 326,000.00 | 16,305.00 | 342,305.00 | 326,000.00 | - | 43,792.00 | - | - | ||||||||
| 3 | 雅长林场百色市田林县八桂乡果卜村那少1-2工地1-15小班桉树活立木 | 田林县八桂乡果卜村那少1-2工地5林班5经营班(YC*CW1029204209005) | 租赁 | 桉 | 正在办理 | 461 | 3718 | 1,397,000.00 | 10,000.00 | 140,000.00 | 6,985.00 | 146,985.00 | 140,000.00 | - | 24,918.30 | - | - | ||||||||
| 4 | 雅长林场百色市田林县八渡乡福达村六屯1工地1-34小班桉树活立木 | 田林县八渡乡福达村六屯1工地10林班10经营班(YC*CW1029205201010) | 租赁 | 桉 | 正在办理 | 863.5 | 7438 | 3,124,000.00 | 10,000.00 | 312,000.00 | 15,620.00 | 327,620.00 | 312,000.00 | - | 38,382.40 | - | - | ||||||||
| 合计 | 2592.1 | 22440 | 8,808,000.00 | 881,000.00 | 44,040.00 | 925,040.00 | 881,000.00 | 115,192.70 | |||||||||||||||||
| 与交易相关的条件与要求 | 1.本期竞标资格约定:标的成交后,摘牌方不得出现私下转让标的的行为。 | ||||||||||||||||||||||||
| 2.款项支付约定(1)标的物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销售,摘牌方必须按本清单约定支付成交价款。(2)摘牌方未能按本清单约定付清成交价款的,须向挂牌方支付自成交价款付款时限到期之日起到摘牌方付清成交价款之日止期间的逾期未付款项的违约金,逾期未付款项违约金按照实际未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计算。(3)未按本条(1)(2)项履行的,视同违约,挂牌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且摘牌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摘牌方因违约给挂牌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权利。(4)标的成交且挂牌方在交易系统点击收款后,摘牌方冻结的交易保证金通过交易系统支付到挂牌方交易账号,在挂牌方收到摘牌方应支付的成交价款等全部相关款项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应支付的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由摘牌方按照本清单要求按时、足额转入挂牌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各标的具体汇款账户以成交后挂牌方通知的收款账户信息为准。(5)摘牌方支付完毕标的成交价款等全部相关款项后须于五个工作日内与挂牌方签订《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挂牌方凭摘牌方持有的林联网平台下载的《成交通知书》及付款凭证作为与摘牌方签订《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的凭据。 | |||||||||||||||||||||||||
| 3.报价入金提示(1)意向摘牌方通过林联网平台支付交易保证金以及预付交易服务费(按起始总价的5‰预付)。标的成交的,按成交总价的3‰在预付交易服务费中扣除。(2)摘牌方报价时,交易系统将冻结摘牌方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随摘牌方报价金额增加而递增。若交易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摘牌方将无法报价。(3)报价前建议入金金额=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建议预存交易服务费。 | |||||||||||||||||||||||||
| 4.标的物采运期限约定:标的中标后摘牌方必须在合同期限内结束采运,如未能按期结束采伐和调运工作的,摘牌方必须向挂牌方预付林木生长金后才能继续对标的剩余的木材进行采伐和调运工作。 | |||||||||||||||||||||||||
| 5.伐区道路建设(含维修道路和新开道路)约定(具体以《林地道路修建施工承揽合同》约定为准)(1)新开道路。摘牌方须按照挂牌方设定的线路和技术标准进行伐区道路的开设,摘牌方变更新开道路线路的需向挂牌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挂牌方核实审批后方可施工。费用由挂牌方在清单预算范围内承担,超出预算部分或未经挂牌方同意私自变更路线的由摘牌方自行承担费用及相关责任。(2)维修道路。标的伐区涉及的所有道路维修工作由摘牌方负责按照挂牌方技术标准组织维修,但费用由挂牌方在清单预算范围内承担,超出预算部分由摘牌方自行承担。 | |||||||||||||||||||||||||
| 6.以上所有标的,摘牌方必须购买所有进入伐区作业和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必须达80万元以上,且在生效期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作业。 | |||||||||||||||||||||||||
| 7.特别说明:(1)以上有部分标的林木边界接壤公益林或生态红线或天然林区,采伐前需现场勘界,标的物最终可采伐范围以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定办证范围且在销售范围示意图区域内为准,严禁越界采伐。(2)以上所有标的,标的物可能出现以下不可预见的情况:部分小班曾遭受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病虫害、旱灾、风灾、雪灾和山体滑坡等),林木可能发生变质(例如:弯曲、木质栓化、死节、空心腐朽、林木断裂、林木枯死、虫眼等)或存在小面积连片弯曲、断头、死节、风倒等现象,挂牌方在林地调查设计时,已通过降低出材率、折扣面积等方式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减,或在定价时已作相应价格折让。摘牌方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知悉并接受上述风险。摘牌后不得以林木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向挂牌方主张退款、补偿、赔偿或解除合同。意向摘牌方应审慎评估标的物状况,独立作出竞买决定,盈亏自负。(3)各标的物具体采伐地点及范围详见采伐红线图,红线图可到我场查阅。(4)请注意林联网平台公告信息及挂牌方交易合同中的“风险告知”条款。(5)各标的的起始价均不含生产成本,销售合同总价=交易成交价。(6)以上标的若未成交,可能另行组织交易,以具体公告为准。(7)摘牌方被冻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通过交易系统支付到挂牌方交易账号。(8)请意向摘牌方悉知以上标的物存在的摘标风险,竞价时请谨慎出价摘标。 | |||||||||||||||||||||||||
|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合同模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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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道路修建施工承揽合同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造林基地/分场
乙方:
为更好地服务于甲方护林防火、林下经济、林业科研、营林
生产、木材采运等林业生产及林区产业发展的需要,经甲乙双方
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揽甲方林地道路新开及辖区旧路维修施工
作业。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签订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约定
(一)施工地点:(经营林班
名称为,;标的经营林班编号为,)。
(二)施工内容及数量:设计新开林地道路总里程公
里、道路维修总里程,公里(具体以双方验收合格确认里
程数为准),施工路线详见附件2。特别约定:
1.因实际需要在原设计路线基础上延长施工、需变更或调整
道路设计线路的,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同意实施后方可施工,但延
长施工部分的里程数、变更或调整新开林地道路超出里程数不能
超出本条第(二)款约定总里程数的20%,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
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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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开道路施工费
新开道路施工费按单价元/公里(含税)和新开林地道
路合格总里程公里计算(其中,伐区内公里,伐区
外公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00)。
(二)维修道路施工费
道路维修施工总包干费按单价元/公里(含税);维修
总里程公里,小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00)。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含税)为新开道路施工费和道路维修施工费合
计数,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00)。最终
合同金额以验收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但乙方在林地施工所产生
的道路施工总包干费在合同金额额度范围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超出额度范围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施工内容
1.道路新开:机械挖运硬土、炸运石方、夯实填土、修整
路基(必要时干砌毛石边坡)。
2.道路维修:含新开林地道路维修及旧林地道路维修,均
按施工标准要求进行。
四、施工期限
乙方需在年月日前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但最迟
不得超过雅林销售〔2026〕号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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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日期。
五、施工质量要求
(一)新开林地道路施工要求
1.路面宽度:路面实土水平宽度为3--3.5m。
2.边坡:道路靠里壁的边坡坡度不超过30°,适当修平,
以防雨后塌方。
3.转弯半径:道路转弯半径路面大于8m,并适当加宽。
4.错车道:每500m(原则上不超过500m)在较平缓的地方
修建错车道,路面长7m、实土宽5--6m。
5.转车场:每隔1000m(原则上不超过1000m),在适宜的
地方及尽头路修建转车场,路面长宽达8m×8m左右。
6.坡度:新开林区道路斜坡最大坡度一般不能超过15°。
7.排水沟:斜坡较长时原则上考虑在平缓位置多段排水,容
易积水路段原则上要开设横向排水沟。
8.平整路面:要求用推土机把路面进行平整,无树桩、石头
等凸出路面,填松土部分要用机械压实并适当高于实土路面。合
理布设排水沟,保证路面不积水,长流水或可能形成大小冲积的
地方要安装涵管、砌涵洞或铺砌石头。
(二)道路维修施工要求
1.路面铺设
(1)有坑槽、车辙的路段,宜用石料作底层铺填,然后面
层材料最好使用0.5-2厘米之间的碎石颗粒,用粘土作结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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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铺填混合料中的杂物,草皮和混进粘泥块要注意随时
清除。
(3)摊铺底层的石料应平整紧密不松散,使路面具有稳定
性。
(4)对局部路面原留在磨耗层高于3~4厘米以上,大于
20~30厘米以上的石头,要打平并用混合物补平,以保持路面
的完好状态。
(5)当一些磨耗石高低不平时,应采取铲高补低的修补办
法,使路面平顺,避免车跳。
(6)对翻浆、塌方、滑坡、淤泥石流等路段,应及时到场
治理抢修,尽量缩短阻车时间。
(7)清理路边及边坡的杂草、树枝,使路面宽度为4.5米
以上,确保所有车辆通行时不受视线影响。
2.开挖排水沟及维修
(1)有开挖排水沟的地段,开挖按以下规格进行,沟上宽
25厘米,深20厘米,底宽20厘米,沟底纵坡不小于0.3%,杂
草或土方不得堆放在边沟内或边坡上。
(2)无排水沟开挖的地段,每次路面维修时,应同时进行,
以保持边沟清洁,水流畅通。
(三)林地道路开设土方(废方)处理
乙方新开林地道路或维修林地道路所产生的土方(废方),
由乙方自行处理,但乙方不得掩埋群众坟墓或在红线示意图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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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线闭合区范围外的甲方林地、第三方林地、农村道路、水利设
施、农田畲地、农作物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
担。
六、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开单
(一)施工全部竣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技术员
及施工员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后提交甲方营林科或外造办进行竣
工验收。施工合格的,直接开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
限期内完成返工或补工,直至合格。
(二)甲方根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按实际施工进度进行结
算开单。
(三)本施工期内,如发生务工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第三人
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依据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务工人员伤亡
事故所产生的责任或向第三人承担责任,如导致甲方代为支付相
关赔偿费用的,甲方有权在结算款中进行扣除。
七、付款方式
(一)施工作业开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完成进度和请
求,按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70%分次预借施工款给乙方。
(二)全部施工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验
收。
1.验收合格的,乙方提供合法票据(开具票据所产生的费用
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后,甲方需在一个月内进行施工验收结
算,甲方扣除乙方已借工程款后需及时支付结算工程余款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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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账户。
2.验收不合格的,待乙方返工或补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再按相关程序进行施工验收结算。
(三)如发生务工人员伤亡事故或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双方
同意施工款支付时间顺延至乙方处理完相关事故或纠纷以后。
(四)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如乙方发生更换账户或账户被冻结等情况,没有及时书面通
知甲方,甲方按合同指定账户转款,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
担。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协助乙方到工地现场明确施工线路,提供施工
资料、指定起讫线路,按施工设计标准监督乙方施工。
2.筹足资金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额度为乙方提供施
工款。
3.收到乙方申请验收报告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检查
验收。
4.收到乙方持验收合格证明的工程资金拨付申请及完善审
批手续后,于10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结果兑现资金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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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责任
1.自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生产、生活、交通用具,以及一切
开支中甲方预借施工款不足以支付的部分。
2.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指导,科学组织安排施工。派出技术人
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管,防止擅自修改施工线路行为,如遇
特殊情况确需要修改施工路线,需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协商核实
后方可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教育,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施
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施工所在地有关护林防火的规定,处
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自行承担乙方本人及其所雇请人员的一
切病、伤、亡的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未完工擅自调走机械的,甲方有
权拒付结算施工工程款,本协议自动终止。
5.在施工当中,不按甲方施工要求施工开垦的路段,且不听
从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指挥的,不符合技术要求并不返工
的,该施工范围甲方不予验收并按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责任。
6.采伐区域拉完木头的路段,必须及时平整路面的坑槽(指
20厘米以上的坑槽需平整),若不维修的,验收时从施工工程
款中扣除维修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道路维修单价计算需要的维
修费用)。
7.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所新开设和维修的林地道路,在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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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履行结束后将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
何方式阻挠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
九、违约责任
(一)经甲方审批但设计新开林地道路总里程或变更新开林
地道路设计线路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总里程数百分之二十的,超出
部分乙方按1万元/公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未经甲方审
批私自新开林地道路或变更新开林地道路的,视为乙方违约,甲
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此所产生的一切
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若乙方新开林地道路或维修林地道路所产生的土方
(废方)掩埋在红线示意图红色实线闭合区范围外甲方的林地,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按相应损失赔偿甲方。若乙方新开林
地道路或维修林地道路所产生的土方(废方)掩埋第三方林地、
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等,给第三方造成损失
的,相关赔偿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不得将作业全部或部分转承揽给他人,否则甲方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且不承担因转
承揽发生的任何事故、纠纷产生的责任。
(四)作业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由
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若与第三方发生争议,乙方应立即
告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采取措施,乙方已知发生上述情形而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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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告知甲方,须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六)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承揽业务的,
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100元/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
担由此造成甲方所有的一切损失;如乙方逾期超过7日仍未能完
成合同约定承揽业务的,乙方除需继续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外,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实际完成承揽业务
(经验收合格部分)的80%结算承揽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
方损失的,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七)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展作业,若因乙方不当操作造成
的苗木损伤,乙方需按市场价值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
任何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等额扣除。
(八)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
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
同终止时乙方实际完成承揽业务(经验收合格部分)的80%结算
承揽费用,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全额赔
偿。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辖。
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
公证费、鉴定费、检验检测费及执行费用等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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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 | |||
| (二)双方通讯方式如下: | |||
| 甲方的通讯地址为: | ;联系人: | ; | |
| 手机号码: | 。 | ||
| 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 ;联系人: | ; | |
| 手机号码: | 。 |
任何一方改变上述列明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的,
应该提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向原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任何一方发出通知,可以采取邮寄、快递寄送或者传真、发
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合法方式送达给对方。如通过邮寄或快
递送达的,发出之日的次日视为送达;如通过传真、发送电子邮
件、手机短信或联系人签收等方式送达的,发出之日的当日视为
送达。
(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自签
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1.安全生产承诺书
2.新建/维修林地道路设计线路图及雅长林场2026
年度卖青山红线示意图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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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造林基地/分场
(盖章)
委托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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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
乙方:
乙方于2026年月日通过林联网交易平台(网址:
www.forestryi.com或微信小程序:林联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
成功受让甲方,标的(标的经营林班名称
为,;标的经营林班编号为,)(以下简称标的
林木)。乙方于2026年月日与甲方签订《雅林销售〔2026〕
号》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为确保甲、乙双方《雅林销售
〔2026〕号》活立木买卖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实现,现就买卖
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交付事宜确认如下: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交易所涉及的林地面积、林木数量、
林地界至范围等与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一致,实际可采伐的
范围和树种以标的林木所属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
证中核定的采伐范围和林种、树种为准,现甲方将标的按现状整
体交付给乙方,乙方确认按现状整体接收。
标的交付后,无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被盗伐、发生
自然灾害、病虫害导致林木受灾等产生的灭失风险、买卖合同约
定的其他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标的林木所在范围的林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征用的,按销
售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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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签订完毕,即视为乙方认可甲方
已经履行完毕林木交付义务且无任何瑕疵,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
由主张甲方未履行林木交付义务或追究甲方未交付林木的违约
责任。
三、本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为《雅林销售〔2026〕号》活
立木买卖合同组成部分,与《雅林销售〔2026〕号》活立木买
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交付范围详见销售合同附图。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0776-2887555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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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造林基地/分场
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合同
编号:)约定,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有关
规定,确保乙方及乙方雇请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经双方协商
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采伐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
查和依据相关规定对不安全行为、安全隐患进行处罚。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项目施工操作规程。乙方
负责雅林销售〔2026〕号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采伐
销售各环节全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派专人做好雇佣人
员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
,乙方负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
任。
(一)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是健康、成年、具有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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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的合法人员,并自行支付雇佣人员工资、保险等一切费
用。不得拖欠雇佣人员工资,若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
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负责对所有进场人员(含民工、管理人员、
后勤人员,中途进场人员等)进行进场登记、开展上岗前安
全培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将进场人员花名册、培训记
录、有效保单等交甲方核验备案;凡是乙方未向甲方书面提
交花名册、培训记录、有效保单的,以上人员不纳入甲方监
管对象,不得进场施工,乙方私自带入的,发生安全事故一
律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必须为工地内所有人员购买足额保险,其中
木材采伐作业工需购买保额不低于8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且在保险生效期内方可安排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将保
险相关材料复印件交予甲方存档。保险生效前或失效后,工
人均不得进入工地工作(含试工或从事收尾工作),否则发
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四)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
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施工所在地有关护林防
火的规定,必须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在履行本合
同期间,乙方要做好林区护林防火、安全使用生活用火工作
,乙方的员工及乙方雇请的民工及其他私自带入人员如引起
火灾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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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应依照我国相关规定,做好所雇佣人员岗前
和日常生产过程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雇佣
工人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每个受训工人均要在《安全生产
承诺书》和每次培训登记表上签字盖手印予以确认,乙方全
过程全方位加强雇请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在履行本合同期
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伤、病、亡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
成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等相关事宜,全由乙方负责自行
处理,并承担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对此不
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
(六)安全知识宣传。乙方应在作业区、生活区张贴安
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预警信息牌和安全警示标语,提
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在木材砍伐区、危险路段、道路转弯
处、高边坡、泥石流易发区域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公路
上方采伐作业,公路两端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专
人看守。
(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乙方需加强作业现场安全
监管和隐患排查工作,发现违规作业及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制
止并加以整改。
(八)劳动保障措施。乙方必须为雇佣工人配备合格的
安全生产防护设施设备及劳保用品,并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佩
戴;乙方必须为雇佣人员提供防虫防蛇、中暑、创伤等急救
药品。
第3页共6页
(九)工棚搭建。作业工棚选址应建在避风、远离沟边
、山体稳定等开阔的安全地带,不得搭建在群众饮用水源附
近,不得在水源处从事会对水源造成污染的活动;生产工棚四
周必须铲修8米宽以上的防火隔离带,防止火灾发生,注意林
区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火灭。
(十)持证上岗。1.乙方聘请的木材承运车辆驾驶员必
须具有驾驶证、行驶证和营运证,且车辆及驾驶员必须购买
相关的保险。2.严禁承运车辆超载超高超员或车辆人货混装
。3.乙方施工作业需使用特种设备专用机动车辆(铲车、叉
车、抓车、挖掘机、装卸机、翻斗车等)的,须两证齐全。
特种设备管理须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作业人员须持有
《特种作业操作证》,两证齐全。
(十一)作业要求。1.乙方雇佣人员作业时,必须按照
《木材采伐、运输安全操作规程》《油锯安全操作规程》等
相关安全作业规程操作。2.作业前要检查机具、设备、环境
等的安全状况,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部责任,有权拒
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应加以劝阻和制止。
3.伐木实行隔号作业,不准在同坡上下垂直作业,各工组之
间应保50米以上安全距离,作业转移时油锯须熄火关闭。4.在
危险路段、高边坡、泥石流、塌方易发区域等复杂情况下组
织施工,要设置专人负责监控,预防突发事故的发生,参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第4页共6页
。如遇到极端灾害性天气、突发性灾害事件,需立即停工,
采取防范措施。
(十二)事故处理。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立即对事故
者展开急救,不得延误时间,并及时通知林地所在分场、造
林基地。
(十三)违约处罚。1.工人不正确穿戴劳保鞋、安全帽
的,每发现一次将从履约保证金扣除200元;2.所用汽油存放
要远离工人住宿区和厨房100米以上,如有违规,每发现一次
将从履约保证金扣除100元;3.要为工地内所有人员购买足额
保险(木材采伐作业工保额不低于8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每漏买一人将从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履约保证
金中扣除500元。
(十四)责任承担。1.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人
员疾病、伤亡等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2.若由于乙方不慎
或其他原因引起火灾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
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五)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不得将汽油存放在住
宿工棚或厨房;不得在工地周围水库、鱼塘、江河游泳;注
意交通安全,乘车时不得人货混装;饮水要烧开,野菜、野
菌、变质食品不能乱食用;严禁打猎、电鱼、抓蛇、烧蜂、
捅蜂窝等危险行为;不得打架、斗殴、饮酒和赌博;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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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野外用火。
三、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
乙方进场作业施工之日起生效,自雅林销售〔2026〕号活
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造林基地/分场(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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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
产,本人及本人所带领的人员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接受林场施工或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2.在整个工作过程中,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不伤
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人伤害”。
3.施工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进行,不违规操作。
4.遵守国家和地**府制定的安全法规,接受当地***门
监管。
5.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自觉正确使用和佩戴劳保用品、安全
帽等;保险未生效前或失效后不进入工地。
6.不在工地饮酒、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赌博。
7.不涉水,不到工地周围水库、鱼塘、江河游泳,以免发生
意外。
8.遵守雅长林区护林防火有关规定。
9.不在易受山洪、泥石流、塌方威胁的地方搭建工棚,不将
汽油存放在住宿工棚或厨房。
10.不摘食不认识的野果、野菌等,以免中毒;不做“打猎、
电鱼、抓蛇、烧蜂、捅蜂窝”等危险行为。
11.自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能与村民
发生争执。
12.雷雨天气,不拨打电话和在树下避雨。
13.在野外作业时,注意防止蜂叮蛇咬。
14.在夏季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防止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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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如身体有心脏病等不能从事强度大的体力劳动的疾病,要
主动提出离开工地。如身体疾病引发的事故,由自己全部负责。
16.凡是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不听从指挥、
不服从管理、不接受监督的,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自己
负责。
承诺人(签名、按手印):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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