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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业主单位: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2026-04-04 07:23:53截止:2026-05-11
产品/服务: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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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S3206820342000107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S3206820342000107001001标段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
工程类型

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已由皋农发〔2026〕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各乡镇实际实施内容)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投资额109.8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全部工程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工(其中水系工程必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2.5本合同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明确或有争议时,以合同中出现的签订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中最早的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无在建工程,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
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7)根据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暂停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相关单位参与资格的通知》,①南通市海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泰祥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银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铁军建设监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南通郡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不得参与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②南通恒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晨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双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东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烨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顺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昌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方信建设有限公司、相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聚汇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通城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创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慧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升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振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不得参与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8)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4〕12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①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6年5月11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4年5月12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②~③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④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 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或“信用江苏” 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⑥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⑧项目负责人应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发包人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发包人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11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1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

  1.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下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3.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4.诚信承诺书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5.承诺函

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6.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7.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8.投标函与清单

两者报价一致

9.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材料

按照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4项规定

10.暗标的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企业业绩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8.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9.其他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10.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范围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2.工期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3.质量标准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4.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5.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6.权利义务

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7.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8.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9.参加开标人员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5.1.2款的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0款的规定

11.允许的偏离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12.最高投标限价之内

报价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7.2款规定

13.不低于成本价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14.按要求澄清确认

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

15.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

不同投标人不存在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 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16.遵纪守法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评标入围

2.2.1

评标入围条件

通过初步评审

2.2.2

评标入围数量和方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75

2)技术标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21

3)技术标二:人员配备(明标):4

2.3.1

一、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5分)

投标报价(75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从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产生。

⑴当使用方法一或方法二时,投标平均价A值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 ×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 96% 97% 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 ×K1 ×Q1+B ×K2 ×Q2,其中B为最高投标限价, K1取值范围 95% 96% 97% 98% Q1取值范围 65%70%75%80% 85%Q2=1-Q1K2取值90%

⑵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5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1.5分,每下浮1%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3.2

二、技术标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21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

2分)

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1.4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6分,最高得2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符合本项目的区位特征及周边环境(4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符合本项目的区位特征及周边环境等施工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8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1.2分,最高得4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3分)

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制定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3分)

制定了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⑤制定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制定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3分)

制定了合理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⑦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3分)

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注: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

2.技术标中所有内容凡要求提供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的可以用图的形式表示,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技术标中以表格形式出现的内容,不属于边框的标记,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评标委员会在上述第 1-7项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3.3

三、技术标二:人员配备(明标4分)

①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施工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质检(质量)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配备齐全得2.5分,每少一岗位人员扣0.5分;配备应急管理部注册的安全工程师得0.5。本项累计最多得3分。特别提醒: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此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水利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特别提醒: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

注:此项为明标,投标人应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未在指定上传位置上传、上传不全、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对应的评审项将视为此项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7.3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09.8878 万元。

  1.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如皋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13921458703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备注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如皋软件园3号楼

招标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丞相大道58号标龙大厦

联系人:孙亚泉

电话: 1825280261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18068959759

2026年4月3日

冒承怀 签于 2026/04/03 18:20:49

附件:

城南工程量清单.xlsx城南街道新庄居片节余施工图.pdf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招标文件: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2).pdf

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合价 (万元)招标控制价 (万元)建设地点工程编号备注
田块整治工程
(一)田块防护构筑物km1.27
1田块防护构筑物田埂防护B100cmkm0.8230.858814新庄居JY2025FH001含备土
2田块防护构筑物田埂防护B80cmkm0.248.672448肖陆村JY2025FH002含备土
3田块防护构筑物田埂防护B80cmkm0.217.588392肖陆村JY2025FH003含备土
灌溉与排水工程
(一)明渠km1.93含标志牌
1渠道B120cm,新建km0.274.591788杨花桥村JY2025QD001含渠道备土、场地路面恢复30m²
2渠道U100cm,新建km0.11.45279桃林居JY2025QD002合渠道备土
3渠道U100cm,新建km0.182.83595桃林居JY2025QD003含渠道备土、场地路面恢复16m²
4渠道B120cm,拆建km0.254.39619桃林居JY2025QD004合渠道备土及老渠拆除、场地路面恢复30m²
5渠道B120cm,拆建km0.223.504116桃林居JY2025QD005含渠道备土及老渠拆除
6渠道B120cm,拆建km0.193.026282桃林居JY2025QD006含渠道备土及老渠拆除
7渠道B120cm,拆建km0.182.867004桃林居JY2025QD007含渠道备土及老渠拆除
8渠道B120cm,拆建km0.11.59278桃林居JY2025QD008含渠道备土及老渠拆除
9渠道B150cm,拆建km0.234.359443夏庄居JY2025QD009含渠道备土及老渠拆除
10渠道U80cm,新建km0.131.429051杨花桥村JY2025QD010含渠道备土
11渠道B150cm,拆建km0.081.516328马塘居JY2025QD011含渠道备土及老渠拆除
(二)渠系建筑物90
渠系配套90
(1)节制闸与分水闸11
明渠分水闸D40cm+6m20.7032杨花桥村JYZM001~002
明渠分水闸D40cm+6m41.4064桃林居JYZM003~006
明渠分水闸D40cm+6m20.7032夏庄居JYZM007~008
明渠节制闸D60cm20.3294桃林居JYZM009~010
明渠节制闸D80cm10.2155桃林居JYZM011
(2)跨渠桥18
跨渠桥B0.8m×4.5m20.524杨花桥村JYQQ001~002
跨渠桥B1.2m×4.5m30.9747杨花桥村JYQQ003~005
跨渠桥B1.0m×4.5m20.5704桃林居JYQQ006~007
跨渠桥B1.2m×4.5m92.9241桃林居JYQQ08~0016
跨渠桥B1.5m×4.5m20.8314夏庄居JYQQ017~018
(3)放水口51
明渠放水口D20cm,砼管511.5402项目区JYFS001~051
(4)渠过路涵4
过路涵φ40cm×10m,两侧井11.4241杨花桥村JYQH001-001
过路涵φ40cm×8m,两侧井11.3282杨花桥村JYQH002
过路涵φ40cm×8m,两侧井22.6564桃林居JYQH003~004
(5)其他6
小沟级排水涵φ40cm×8m,八字墙31.1136新庄居JYXG001~003
小沟级排水涵φ40cm×8m,八字墙10.3712桃林居JYXG004
小沟级排水涵φ40cm×8m.八字墙20.7424肖陆村JYXG005~006
田间道路工程km0.18含标志牌
田间道(机耕路)km0.18
1道路4.5m,18cm厚砼面层km0.1812.837978新庄居JY2025DL001拆建、含道路备土及老路拆除
合计109.887754
备注: 1、所有报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四位小数0.0000; 2、老路、老渠、泵站等拆除废弃物施工单位自行处置(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拆除、运费、处置等一切费用包括在相应的路渠泵站等报价中,不另行计量; 3、泵站、渠道、闸口、涵洞、跨渠桥、道路等施工如要采用降水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后含在报价中,施工中不在增加任何降水费用; 4、砼需采用有资质商品砼,由于施工工艺及现场条件限制等零星砼采用自拌混凝土的,要采用用电子配料机,同时报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5、渠道要采用机械制作。所有标志牌的费用投标单位需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增加相关费用; 6、土地平整需达到国土及农业农村局的验收合格标准,费用含项目现状至实施结束验收合格的所有清杂、填土、平整、施费等一切费用; 7、图纸中未注明的泵站、排水涵、箱涵、排水口、排水井、闸口、跨渠桥等钢筋混凝土基础下部均考虑10cm厚C15混凝土垫层,投标单位报价须含此部分费用,结算时不得增加此部分费用; 8、投标单价要结合图纸报价:包含一切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其他税费等费用,“报价需按营改增方案报价”; 9、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人材机、规费、税金”市场价格风险,自行踏勘现场,谨慎报价,结算时不论国家有无相关政策调整文件,单价均不得调整。 10、特别提醒:投标清单中单价和合价均是以“万元”为单位,而投标函是以“元”为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注意单位的切换。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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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活动政务诚信环境,树

立诚实守信的招标人形象,本单位在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

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

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项目招标过程中自愿作出以

下承诺:

1.本单位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秉承诚实守信、公正廉

洁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

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相关部门

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不与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投标人串通,不接受贿赂或

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

别化待遇或歧视待遇。严格保守招标活动秘密,在招标过程

中不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开标前不泄露标底。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在

规定的时间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

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应尽职责

和义务。

4.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按照信用管理规定入违诺信

用记录,同时在相关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相关处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招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2026年3月30日

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

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

金增做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四月

1

目录

第1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8.其他内容

9.发布公告媒介

10.备注

11.联系方式

第2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解释权

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

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1章招标公告

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

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

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已由皋农发〔2026〕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

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江苏省南

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各乡镇实际实施内容)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

单及施工图纸,工程投资额109.8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

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全部内容。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全部

工程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工(其中水系工程必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2.5本合同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不明确或

有争议时,以合同中出现的签订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中最早的时间为准),投标

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业绩。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无在建工

程,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

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

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

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

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7)根据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暂停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相关单位参与资格的通知》,①南通市海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国正工程咨询(江

苏)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泰祥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银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铁军建

设监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南通郡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不得参与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

动。②南通恒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晨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双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东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烨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顺嘉市

政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昌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方信建设有限公司、相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聚汇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通城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创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慧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升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振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

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不得参与如皋市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8)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

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

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4〕12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①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是2026年5月11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4年5月12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②~

③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④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

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

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

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⑥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

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

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

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⑦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

知》要求,原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

照要求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

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⑧项目负责人应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

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

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发包人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发包人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11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1日09时00分。逾期

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

统。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

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

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4.诚信承诺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5.承诺函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6.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7.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
8.投标函与清单两者报价一致
9.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材料按照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4项规定
10.暗标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企业业绩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财务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基本账户开户许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8.施工机械设备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9.其他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10.分包人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范围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2.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3.质量标准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6.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7.工程量清单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9.参加开标人员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5.1.2款的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0款的规定
11.允许的偏离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12.最高投标限价之内报价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7.2款规定
13.不低于成本价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14.按要求澄清确认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
15.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不同投标人不存在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16.遵纪守法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评标入围
2.2.1评标入围条件通过初步评审
2.2.2评标入围数量和方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详细评审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75分(2)技术标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21分(3)技术标二:人员配备(明标):4分
2.3.1一、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5分)投标报价(75分)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从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产生。⑴当使用方法一或方法二时,投标平均价A值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B为最高投标限价,K1取值范围95%、96%、97%、98%;Q1取值范围65%、70%、75%、80%、85%;Q2=1-Q1;K2取值90%。⑵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5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1.5分,每下浮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
2.3.1一、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5分)投标报价(75分)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3.2二、技术标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21分)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2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1.4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6分,最高得2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符合本项目的区位特征及周边环境(4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符合本项目的区位特征及周边环境等施工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8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1.2分,最高得4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3分)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④制定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3分)制定了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⑤制定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制定了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3分)制定了合理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⑦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3分)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注: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2.技术标中所有内容凡要求提供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的可以用图的形式表示,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技术标中以表格形式出现的内容,不属于边框的标记,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3.评标委员会在上述第1-7项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3.3三、技术标二:人员配备(明标4分)①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施工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质检(质量)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配备齐全得2.5分,每少一岗位人员扣0.5分;配备应急管理部注册的安全工程师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3分。特别提醒: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此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水利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特别提醒: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注:此项为明标,投标人应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未在指定上传位置上传、上传不全、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对应的评审项将视为此项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7.3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09.8878万元。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如皋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13921458703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备注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如皋软件园3号楼

招标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丞相大道58号标龙大厦

联系人:孙亚泉

电话:18252802612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杨洁

电话:18068959759

2026年4月3日

第2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未尽事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有关内容的修改、增加,对同

一事项两者要求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1开标会议形式不见面开标
1.1.2招标人招标人: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万寿南路999号如皋软件园3号楼招标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丞相大道58号标龙大厦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联系人:杨洁电话:18068959759
1.1.4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
1.1.5建设地点如皋市
1.2.1资金来源财政
1.2.2出资比例财政投资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1.9.2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1)本工程项目概算;(2)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6年2月《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9.2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批超长期国债)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设计图;(3)《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概(估)算编制办法》及配套软件;(4)《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细则(试行)》;(5)《如皋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2期和《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2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
2.2.4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的应当及时提出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对招标文件疑问而需要澄清的要求。
2.4对招标文件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本附表2.5款规定的时间前提出。
2.5关于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9时00分前;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6年4月9日15时00分后;1.投标人应当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含附件),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形式: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提交。3.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并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4.招标人向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形式如下: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5.澄清文件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答疑、澄清、通知、说明等。
3.1.3投标文件制作、组成要投标人应按照下列选定的开标方式以及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制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1.3作、组成投标文件。是否两阶段开标及是否设置暗标的开标方式规定如下:□一次性开标;□两阶段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一次性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两阶段开标;
3.1.4电子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1.技术标组成:☑技术标一(暗标):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二(明标):人员配备(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2.商务标组成:☑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保证金凭证(如为银行保函银行递交的,还包含符合要求的手续费用凭证);3.资格审查文件(1)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业绩资料(审查标准执行招标公告)(2)原件扫描件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诚信承诺书(执行本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承诺函(执行本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1.4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需由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代理费等费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清单中不单独立项):详见本前附表第10.8条款。
3.2.4上传文件是否要求附有报价电子清单☑是。文件类型:Excel,其他要求:/□否
3.2.5最高投标限价见第1章招标公告
3.3.1投标有效期90日
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3.递交方式和要求:(1)如采用现金方式按以下要求办理①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②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以系统生成为准)③投标人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与省信息主体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或作否决投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④保证金汇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2)如采用非现金方式按以下要求办理:①银行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②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③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1投标保证金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⑤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为招标人要求地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给招标人核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扫描件必须为原件且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3.5.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电子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投标人相应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3.5.2近3年财务状况/
3.5.3主要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规定、特征和证明材以下涉及的时间、业绩特征仅是评分项目的评分规定,作为资格条件则服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3料要求1.时间规定详见评标办法2.业绩特征和证明材料要求详见评标办法
3.5.4近3年发生的仲裁及诉讼情况的时间要求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仲裁及诉讼情况表
3.5.5业绩金额外币换算方法投标当天中国银行挂牌汇率
3.6备选投标方案□提供☑不提供
3.7.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按照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指定的签字、盖章位置,分别采用个人和单位数字证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2.对于不能在交易平台上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盖章但要求签字、盖章的格式文件,必须在交易平台线下生成并亲笔签字、盖章后,电子扫描编入投标文件。
3.7.5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使用CA系统打印出来的完整投标文件叁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自行招标项目,中标单位则将使用CA打印出来的完整投标文件叁份交招标人处。
3.7.6投标文件所附单位和个人各种证明材料的编入规定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按照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规定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照交易平台规定(在本处明确证明材料如何编入、展示)所附有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未附有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不予认可。
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加密
4.2.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1章招标公告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1章招标公告
4.3.1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4关于放弃投标、中标1.已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已经完成投标后撤回投标的,均作为放弃投标行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的视为放弃投标行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4关于放弃投标、中标2.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的,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处理。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第1章招标公告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
5.2开标程序一、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3.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5.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6.唱标7.按照资格审查-技术标-商务标的顺序依次开标并公布结果,没有通过上一个程序的投标人,不参加下一个程序的评审8.开标结束三、解密时间:30分钟,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四、电子投标文件按时完成解密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的处理□继续开标,条件是:(招标人填写);☑中止招标投标活动并按招标失败处理
5.3.1补救操作措施☑不允许□允许,补救措施如下:
5.3.2异议提出的时间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本附表2.5款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不见面开标时,则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的“互动交流”模块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语音通知评委系统自动通知。人数为7人。
7.1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由发包人负责收取。1.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中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保函格式必须按照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九》格式开具,且保函期限需比计划工期延长6个月。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颁发后30天内退还。
9.2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现行的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律要求
9.5投诉1.投诉文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要求。2.投诉受理部门名称:如皋市农业农村局通信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817电话:13921458703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拟任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具体执行江苏省水利厅对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的管理配备要求),且已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2)中标候选人须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主动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以及具备相应从业能力的证明资料等,供招标人核实。若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投标文件中“诚信承诺书”内容不相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行政管理部门视情可作为不良行为处理。2.农民工工资支付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相关规定,招标人应按照规定,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3.在施工过程中,须加强绿色建造与环境管理,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减少噪音污染。4.按照相关规定,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行业监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约谈失信主体法定代表人,依法依规处理。5.招标人可以在评标活动结束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6.本项目执行通高办〔2020〕3号《关于加强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参与单位信用行为管理的通知》。
10.1类似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业绩特征”
10.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10.3原件☑不提交□提交。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原件的,投标文件所附的相应内容不予认可,清单如下:
10.6招标人其他要求/
10.7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期限:3日
10.8投标报价中包含下列费用时支付的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项)
招标代理费等费用中标人代为支付,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取费参照苏招协〔2022〕2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招标代理机构公司账户。(1)收款单位名称为: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海分公司;(2)账户号码:32050164726000001501;(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北门支行。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9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否□是,具体规定:
10.10不见面开标补充规定
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通用驱动5.5版本(可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7.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8.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和发布,网址为http://ggzyjy.nantong.gov.cn/,本工程提供多个品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交易指引-系统帮助”中下载。9.本工程混凝土需采用有生产资质的商品砼,由于施工工艺及现场条件限制等零星砼采用自拌混凝土的,要采用电子配料机,同时报业主书面盖章同意后方可使用,所有渠道要采用机械制作。10.标志牌及竣工公示牌的制作费用投标报价中包含此项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11.除备注说明需外购土外,其余涉及路渠、泵站所需要土方的项目,不得使用客土,土源由项目所在村在本项目村范围内提供,不计土源费,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土源运费、土方上卸费、恢复平整等费用,施工中不另行计量;土地平整所缺土方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投标报价。12.综合单价报价包含各项措施费,例如安全文明施工费、井点降水费等。13.施工单位自检费用自行负责,检测事项执行苏农建[2023]19号规定。14.本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发包人进行全检,上级部门进行飞行检测,施工过程中跟踪审计。15.项目变更、签证等严格按上级文件执行。16.中标单位应自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施工区域内设立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施(包括电脑、打印机、人脸考核机等),并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进度计划、安全管理等制度上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将办公场所设立到位,罚款1万元违约金。17.中标单位须自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自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逾期未办的招标人可将其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18.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应均衡报价。如发生不平衡报价,将按有利于发包人权益,降低发包人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在工程款拨付时,发包人可对“完成合同价*%的工程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量”进行修正,使其更符合事实工程比例。分项工程量变更(增加或减少)超过该项15%的,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单价重新核价。根据预算标底分项单价参照该项目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或参照预算编制同口径重新编制造价后同比例下浮。因不平衡报价引起对承包人不利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9.本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须使用“人脸识别、指纹机”等设备对参建单位人员到岗率进行考核。20.人员到岗考核:参建人员未到岗的处罚。项目经理每天按1000元处罚,其余人员(均指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按每人每天500元处罚。21.本项目所有违约金、罚款缴纳至镇、街道财政账户。22.根据省级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时监管项目现场;要求:本项目中标的施工单位必须自行在施工现场安装在线实时监控(可查询回看不低于15天),安装总数量不低于10个,可接入镇(区)和市级监管平台;安装位置原则上部署在单项工程金额较大、存在大量隐蔽工程的泵站、较大涵洞、暗渠和视野开阔的土地整理现场等;安装费及施工期间的使用费用列入投标报价(施工措施费)。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现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不得参与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后不得增减、更换联合体成员。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

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

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18)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19)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20)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

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2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

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

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

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

应延长。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关于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

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

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

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8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

人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

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

汇,非现金形式包含银行保函。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

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1.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1.3如采用现金方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名: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

(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

通)”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以系统生成为准)

(3)投标人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

本存款账户与省信息主体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

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保证金汇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

3.4.1.4如采用非现金方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银行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

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投标有效期)。

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

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

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

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

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

为招标人要求地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给招标人核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

格。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5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递交的,如存在上述3.4.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

形,招标人将向保函出具单位进行索赔。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

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

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

3.6备选投标方案(如需要)

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

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7.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

3.7.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3.1.4款。

①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

息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江苏省公

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②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

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

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3.7.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5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工程不适用)

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

人自主决定。

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

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

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

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

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所递交的修

改或撤回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程序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5.3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

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按“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评

标办法”。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

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

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

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8.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

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

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

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

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

(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的含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原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

投标人。

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1.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

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

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4.诚信承诺书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5.承诺函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编制规定已作出全面承诺
6.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7.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
8.投标函与清单两者报价一致
9.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材料按照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1.4项规定
10.暗标的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企业业绩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财务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8.施工机械设备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9.其他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10.分包人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范围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2.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3.质量标准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5.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6.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7.工程量清单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9.参加开标人员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5.1.2款的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0款的规定
11.允许的偏离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12.最高投标限价之内报价符合第1章“招标公告”第7.2款规定
13.不低于成本价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14.按要求澄清确认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
15.MAC地址、IP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不同投标人不存在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IP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16.遵纪守法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评标入围
2.2.1评标入围条件通过初步评审
2.2.2评标入围数量和方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详细评审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75分(2)技术标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21分(3)技术标二:人员配备(明标):4分
2.3.1一、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5分)投标报价(75分)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从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产生。⑴当使用方法一或方法二时,投标平均价A值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95%、96%、97%、98%。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B为最高投标限价,K1取值范围95%、96%、97%、98%;Q1取值范围65%、70%、75%、80%、85%;Q2=1-Q1;K2取值90%。⑵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5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1.5分,每下浮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3.2二、技术标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21分)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2分)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1.4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6分,最高得2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符合本项目的区位特征及周边环境(4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符合本项目的区位特征及周边环境等施工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8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1.2分,最高得4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3分)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④制定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3分)制定了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⑤制定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制定了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⑥质量安全保证措施(3分)制定了合理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⑦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3分)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合理的得2.1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1—0.9分,最高得3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注: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2.技术标中所有内容凡要求提供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的可以用图的形式表示,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技术标中以表格形式出现的内容,不属于边框的标记,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3.评标委员会在上述第1-7项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
最终得分。
2.3.3三、技术标二:人员配备(明标4分)①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施工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质检(质量)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配备齐全得2.5分,每少一岗位人员扣0.5分;配备应急管理部注册的安全工程师得0.5分。本项累计最多得3分。特别提醒:上述人员不重复得分。(此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水利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特别提醒: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注:此项为明标,投标人应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栏-“其他资料”中,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未在指定上传位置上传、上传不全、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对应的评审项将视为此项无,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1.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

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上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

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入围标准

2.2.1评标入围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

2.3.1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人员配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2.3.4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人员配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

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

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拒不

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2.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4款的规定进行。

3.2.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

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

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

致的;

(10)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

基础不一致的;

(11)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

算和支付办法的;

(17)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

况的;

(1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

求的;

(21)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

文档;

(25)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

传投标文件;

(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7)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

人员;

(28)需在主体库获取的材料未在主体库备案且未链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的。

3.2.7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

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

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

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文件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

的。

3.2.8通过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

投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相互串通投标嫌疑。

3.2.8-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①根据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

②根据相互约定撤回投标的;

③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④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方案的;

⑤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3.2.8-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电脑(MAC地址相同);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者为同一人;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2.9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由监管部门调查其“以他人名义投

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嫌疑:

(1)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

(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

(3)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4)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账户缴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

3.2.10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由监管部门调查其“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嫌疑: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的;

(6)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3详细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人员配备计算出得分C;

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投标人得分=A+B+C。

3.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

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

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5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5.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5.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

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投标价格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如投标价

格有竞争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合理可行,基本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继续评标,并

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此过程由评标委员会专题讨论、按少数服

从多数原则表决确定。

3.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5.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

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

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当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投诉,且被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

情况,本项目重新招标。

3.5.5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表一: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

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

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表二: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

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

编号:

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025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庄居片

区第三批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

新建项目

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于2026年月日在南通公共资源交网发布了“2025年度江如皋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招标节余增做工程)”招标文件,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为中

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度江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招标节余增做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25年度江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国债招标节余增做工程)。

工程地点:如皋市。

工程内容: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资金来源:国家、省级、地方财政已落实。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等。

3.合同工期

总工期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全部工程须在2026年8月31

日前完工(其中水系工程必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4.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手机号:。

承包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号:。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水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6、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由发包单位负责收取。

承包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其中银行转账万元,银行保函担保万元。

(银行转账额应大于合同价的5%,保函担保保额应小于合同价的5%;若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的,应由中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保函格式必须按照《附件九》格式开具。采用银行转账

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颁发后30天内退还。)

7、合同价款

(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万元(大写:);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8、付款方式

工程款的支付,根据业主、监理、跟踪审计单位认可的形象进度(工程量)按比例付款:

1.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必须在如皋当地开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具农民

工工资专用账户后一个月内,由市局预先将合同价的20%(施工单位开具正式发票)拨付至农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今后施工单位凭相应手续每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2.经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合格工程的,完成合同价40%的工程量,

可付至合同价的45%(含预拨的20%农民工工资);

3.经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合格工程的,完成合同价60%的工程量,

可付至合同价的55%(含预拨的20%农民工工资);

4.经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合格工程的,完成合同价85%的工程量,

可付至合同价的80%(含预拨的20%农民工工资);

5.经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合格工程的,全部工程量完

成,且经镇级四方验收合格可拨付跟踪审计价的95%(含预拨的20%农民工工资);

6.通过县级、市级验收,工程竣工,并经审计结算核定后,付至结算核定金额

的100%(同时缴纳结算核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缺陷期质量保证金)。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从通过县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满后且工程质量整

改合格,退还相应的工程缺陷期质量保证金。

承包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不按要求进行维修整改时,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金全额拨付给发

包人,由发包人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整改,结余的质量保证金由发包人予以没收,不足的维修

资金发包人可从应付未付款(应退未退款)中直接扣减或向承包单位追诉。

特别提醒:当承包人不均衡报价可能导致拨付的第一笔、第二笔工程款大于事实工程量时,

发包人有权对拨付工程款进度时“完成合同价*%的工程量”进行修正,以预算标底分项单价*90%,

替代中标清单中报价明显偏高的分项单价,用于计算第一笔、第二笔工程款中的“完成合同价*%

的工程量”。

根据《如皋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转型实施办法》皋政规〔2023〕1号规定,发包人或由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审核机构履行结算审核职能,审计机关通过建立“复核+抽查”两级监督机

制。审计部门在结算“复核+抽查”监督中发现的结算不实金额,施工单位应予退还。

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符合发包人财务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9.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工程量清单

(9)图纸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9.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0.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完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

责任。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需加强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修复;

如不及时整改修复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同时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进行维修,费用从缺陷责

任期质保金或者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1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3.承包人向发包人作承诺,若审计核减额超过8%以上,本工程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另

外,如果承包人工程竣工资料送审时间超过验收合格时间三个月的,每超一日发包人将按审计价

的万分之三违约金计取。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步签订竣工结算审核承诺书。

14、无发包人事先签证的工程量变更,一律视为无效变更,且一切责任由监理人和施工承包

人负责。

15.本协议书一式拾份,合同双方各执伍份。

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7.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如皋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盖法人公章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