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广场 中标公告 拟在建项目 发布公告
采招商务
定制采招信息 甲方业主目录
AI大模型配置
基本信息 大模型训练 大模型微调 开始对话
DB伙伴中心
Ai智能体工作台
合作伙伴专享,投标全链路工作AI模型指引工作流
DB投标工作室
战略伙伴专享,投标+Ai双专家全流程投标工作室
深色模式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联系我们
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业主单位:中共杭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2026-04-04 17:49:30截止:2026-04-03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杭州市本级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_、项目编号:330100260120010000002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2132000(元)牵头供应商: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_西路522号西溪科创园1幢3单元40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_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忻,郑校,陈乐乐,陈浩华(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凌晓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需向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制计取。由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_次性支付。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500万元 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05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中标人需向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19635050000853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杭州市委统_战线工作部

地址:杭州市市民中心B座26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雷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6311

质疑联系人:刘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6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804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云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68160179

质疑联系人:丁燕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220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20260313】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发布稿.docx

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doc

附件.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

录入抽取规则

专家隶属库抽取条件抽取人数
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评审专业: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评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804室4

得分汇总表

1/1

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

项目名称: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330100260120010000002)

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
2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2132000元(贰佰壹拾叁万贰仟元整)74.9010.0084.901
1杭州圆正会议展览有限公司2156000元(贰佰壹拾伍万陆仟元整)34.809.8944.692
3杭州声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2150000元(贰佰壹拾伍万元整)(修正后:2160000元(贰佰壹拾陆万元整))30.209.8740.073

评审专家(签名):

2026年04月03日

符合性审查表

1/2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330100260120010000002)-包件号1

序号供应商名称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7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8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评审结论

有采购人不能供应商的数字

接受的附加条证书加密的,

件的;或者加盖本项

5投标文件中目其他投标(

承诺的投标有响应)供应商

效期少于招标的电子印章的

文件中载明的;3.不同供应

投标有效期的商的投标(响

;应)文件的内

6投标人提供容存在3处(

虚假材料投标含)以上错误

的;一致的;4.不

同供应商联系

符合性审查表
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2/2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9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杭州圆正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符合
2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
3杭州声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符合

注: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

相应栏目划“√”。

签名:

2026年04月03日

资格、商务技术开标记录表

1/1

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3301002601200100000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6-04-0314:00:0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序号供应商名称开标情况情况说明供应商确认意见
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是否存在异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
1杭州圆正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符合
2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
3杭州声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符合
开标声明: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采购机构当场退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开标主持:,唱标人:,监督人:

资格审查记录表

1/1

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录表

项目名称: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3301002601200100000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6-04-0314:00:00
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
1杭州圆正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符合
2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符合
3杭州声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符合

签名:

1/10

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陈忻)

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圆正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声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商务业绩情况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系统开发建设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盖章页,并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00-1.000.001.000.00
2商务企业资质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认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等本项目履约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相应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得分。(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00-3.000.003.000.00
3技术项目需求理解及现状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现状及需求内容的分析和理解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2.002.001.00
4技术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要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内容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1.00
5.1技术(5.1)整体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1.00
5.2技术(5.2)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系统功能架构、技术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1.00
6.1技术(6.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网络综合应用板块中①统一门户访问、②资源看板、③系统管理、④数据平台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8.003.006.002.00
6.2技术(6.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模块中①找组织、②找阵地、③找活动、④找资源、⑤找朋友⑥找学习、⑦品牌活动、金点子、⑧系统对接⑨积分商城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18.0011.0015.009.00
6.3技术(6.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模块中①感知分析、②矩阵管理、③任务管理、④内容生产、⑤队伍支撑、⑥评论发声、⑦分众传播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14.008.0012.007.00
7技术实施进度安排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1.002.001.00
8技术项目组织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包括实施规范、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职责描述、实施技术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测试方案等)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1.002.001.00
9技术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0.00-2.001.002.001.00
10技术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0.00-2.001.001.001.00
11.1技术(12.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高级)的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3.000.001.500.00
11.2技术(12.2)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2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2/10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2.000.002.000.00
11.3技术(12.3)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或系统分析师(高级)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2分,最高得4分;具有人社部颁发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软件设计师(中级)的,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1分,最高得3分。注: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按最高级别证书计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7.000.007.000.00
12技术现场演示(1)网络综合应用:统一门户访问、资源看板、系统管理、数据平台。(2)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找组织、找阵地、找活动、找资源、找朋友、找学习、品牌活动、金点子、系统对接、积分商城。(3)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感知分析、矩阵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生产、队伍支撑、评论发声、分众传播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共分三项,按分项打分,完全满足的每项最高得3分,部分满足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00-9.000.009.000.00
合计0.00-90.0034.0074.5026.00

3/10

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凌晓霖)

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圆正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声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商务业绩情况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系统开发建设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盖章页,并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00-1.000.001.000.00
2商务企业资质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认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等本项目履约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相应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得分。(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00-3.000.003.000.00
3技术项目需求理解及现状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现状及需求内容的分析和理解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1.002.001.00
4技术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要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内容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1.00
5.1技术(5.1)整体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2.001.00
5.2技术(5.2)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系统功能架构、技术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2.00
6.1技术(6.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网络综合应用板块中①统一门户访问、②资源看板、③系统管理、④数据平台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8.004.006.004.00
6.2技术(6.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模块中①找组织、②找阵地、③找活动、④找资源、⑤找朋友⑥找学习、⑦品牌活动、金点子、⑧系统对接⑨积分商城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18.009.0015.009.00
6.3技术(6.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模块中①感知分析、②矩阵管理、③任务管理、④内容生产、⑤队伍支撑、⑥评论发声、⑦分众传播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14.007.0012.007.00
7技术实施进度安排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1.002.001.00
8技术项目组织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包括实施规范、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职责描述、实施技术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测试方案等)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2.002.001.00
9技术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0.00-2.001.002.001.00
10技术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0.00-2.002.002.001.00
11.1技术(12.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高级)的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3.000.001.500.00
11.2技术(12.2)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2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4/10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2.000.002.000.00
11.3技术(12.3)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或系统分析师(高级)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2分,最高得4分;具有人社部颁发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软件设计师(中级)的,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1分,最高得3分。注: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按最高级别证书计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7.000.007.000.00
12技术现场演示(1)网络综合应用:统一门户访问、资源看板、系统管理、数据平台。(2)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找组织、找阵地、找活动、找资源、找朋友、找学习、品牌活动、金点子、系统对接、积分商城。(3)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感知分析、矩阵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生产、队伍支撑、评论发声、分众传播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共分三项,按分项打分,完全满足的每项最高得3分,部分满足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00-9.000.009.000.00
合计0.00-90.0033.0074.5029.00

5/10

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郑校)

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圆正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声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商务业绩情况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系统开发建设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盖章页,并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00-1.000.001.000.00
2商务企业资质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认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等本项目履约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相应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得分。(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00-3.000.003.000.00
3技术项目需求理解及现状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现状及需求内容的分析和理解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2.003.001.00
4技术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要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内容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3.004.002.00
5.1技术(5.1)整体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3.004.002.00
5.2技术(5.2)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系统功能架构、技术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1.00
6.1技术(6.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网络综合应用板块中①统一门户访问、②资源看板、③系统管理、④数据平台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8.004.007.003.00
6.2技术(6.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模块中①找组织、②找阵地、③找活动、④找资源、⑤找朋友⑥找学习、⑦品牌活动、金点子、⑧系统对接⑨积分商城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18.009.0014.009.00
6.3技术(6.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模块中①感知分析、②矩阵管理、③任务管理、④内容生产、⑤队伍支撑、⑥评论发声、⑦分众传播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14.007.0012.006.00
7技术实施进度安排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3.003.002.00
8技术项目组织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包括实施规范、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职责描述、实施技术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测试方案等)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2.003.002.00
9技术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0.00-2.001.002.001.00
10技术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0.00-2.001.002.001.00
11.1技术(12.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高级)的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3.000.001.500.00
11.2技术(12.2)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2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6/10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2.000.002.000.00
11.3技术(12.3)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或系统分析师(高级)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2分,最高得4分;具有人社部颁发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软件设计师(中级)的,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1分,最高得3分。注: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按最高级别证书计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7.000.007.000.00
12技术现场演示(1)网络综合应用:统一门户访问、资源看板、系统管理、数据平台。(2)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找组织、找阵地、找活动、找资源、找朋友、找学习、品牌活动、金点子、系统对接、积分商城。(3)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感知分析、矩阵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生产、队伍支撑、评论发声、分众传播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共分三项,按分项打分,完全满足的每项最高得3分,部分满足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00-9.000.009.000.00
合计0.00-90.0037.0080.5030.00

7/10

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陈乐乐)

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圆正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声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商务业绩情况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系统开发建设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盖章页,并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00-1.000.001.000.00
2商务企业资质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认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等本项目履约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相应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得分。(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00-3.000.003.000.00
3技术项目需求理解及现状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现状及需求内容的分析和理解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2.003.002.00
4技术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要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内容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2.00
5.1技术(5.1)整体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2.00
5.2技术(5.2)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系统功能架构、技术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2.00
6.1技术(6.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网络综合应用板块中①统一门户访问、②资源看板、③系统管理、④数据平台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8.003.005.004.00
6.2技术(6.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模块中①找组织、②找阵地、③找活动、④找资源、⑤找朋友⑥找学习、⑦品牌活动、金点子、⑧系统对接⑨积分商城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18.006.009.007.00
6.3技术(6.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模块中①感知分析、②矩阵管理、③任务管理、④内容生产、⑤队伍支撑、⑥评论发声、⑦分众传播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14.006.0010.007.00
7技术实施进度安排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2.003.001.00
8技术项目组织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包括实施规范、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职责描述、实施技术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测试方案等)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1.002.001.00
9技术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0.00-2.001.001.001.00
10技术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0.00-2.001.001.001.00
11.1技术(12.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高级)的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3.000.001.500.00
11.2技术(12.2)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2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8/10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2.000.002.000.00
11.3技术(12.3)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或系统分析师(高级)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2分,最高得4分;具有人社部颁发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软件设计师(中级)的,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1分,最高得3分。注: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按最高级别证书计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7.000.007.000.00
12技术现场演示(1)网络综合应用:统一门户访问、资源看板、系统管理、数据平台。(2)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找组织、找阵地、找活动、找资源、找朋友、找学习、品牌活动、金点子、系统对接、积分商城。(3)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感知分析、矩阵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生产、队伍支撑、评论发声、分众传播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共分三项,按分项打分,完全满足的每项最高得3分,部分满足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00-9.000.009.000.00
合计0.00-90.0028.0066.5030.00

9/10

技术商务评分明细(陈浩华)

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圆正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杭州峰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奇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杭州声影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商务业绩情况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系统开发建设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盖章页,并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00-1.000.001.000.00
2商务企业资质情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认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等本项目履约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相应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得分。(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00-3.000.003.000.00
3技术项目需求理解及现状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现状及需求内容的分析和理解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2.003.002.00
4技术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要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内容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2.00
5.1技术(5.1)整体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2.003.002.00
5.2技术(5.2)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系统功能架构、技术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0.00-4.003.004.002.00
6.1技术(6.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网络综合应用板块中①统一门户访问、②资源看板、③系统管理、④数据平台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8.006.007.005.00
6.2技术(6.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模块中①找组织、②找阵地、③找活动、④找资源、⑤找朋友⑥找学习、⑦品牌活动、金点子、⑧系统对接⑨积分商城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18.009.0013.0010.00
6.3技术(6.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模块中①感知分析、②矩阵管理、③任务管理、④内容生产、⑤队伍支撑、⑥评论发声、⑦分众传播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0.00-14.008.0012.007.00
7技术实施进度安排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3.003.002.00
8技术项目组织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包括实施规范、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职责描述、实施技术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测试方案等)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0.00-3.003.003.002.00
9技术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0.00-2.002.002.001.00
10技术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0.00-2.002.002.001.00
11.1技术(12.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高级)的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3.000.001.500.00
11.2技术(12.2)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2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10/10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2.000.002.000.00
11.3技术(12.3)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或系统分析师(高级)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2分,最高得4分;具有人社部颁发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软件设计师(中级)的,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1分,最高得3分。注: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按最高级别证书计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0.00-7.000.007.000.00
12技术现场演示(1)网络综合应用:统一门户访问、资源看板、系统管理、数据平台。(2)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找组织、找阵地、找活动、找资源、找朋友、找学习、品牌活动、金点子、系统对接、积分商城。(3)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感知分析、矩阵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生产、队伍支撑、评论发声、分众传播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共分三项,按分项打分,完全满足的每项最高得3分,部分满足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0.00-9.000.009.000.00
合计0.00-90.0042.0078.5036.00

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编号:330100260120010000002

采购人:中共杭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100260120010000002

项目名称: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16.0000万元

最高限价:216.0000万元

采购需求: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内容:根据中央统战部网络统战工作试点要求,杭州市需承接“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新的社会阶层领域业务应用”“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3个业务试点任务,根据实际情况,拟在2022年开发建设的“数智同心荟”应用基础上,实现“联谊互动平台”和“新的社会阶层领域业务应用”两项功能,升级改造为“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并新建设“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6月底通过初验,2027年3月底通过终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þ无。

☐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4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4月3日14点00分00秒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杭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B座26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雷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6311

质疑联系人:刘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6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804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云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68160179

质疑联系人:丁燕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2205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政策咨询:沈先生、陈先生,0571-89580457、8958046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四条规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培训服务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þ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þ方式二:代理机构评标场所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804室,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14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
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维护费、人员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加班工资、食宿费、交通费、办公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等)、以及不可预见的风险等一切费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1异常低价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供应商应当在 30 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
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①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804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吴云霞,18968160179。②供应商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bfbs)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724215075@qq.com),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备份文件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该风险。以上二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及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的内容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
15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
16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中标人需向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制计取。由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中标金额(万元)服务
100万元以下1.5%
100万元-500万元0.8%
相关信息如下: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银行账号:33001619635050000853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3.2支持绿色发展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b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

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支持创新发展

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

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3.6支持本国产品

3.6.1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6.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

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2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3供应商质疑

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3.3.4事实依据;

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

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4供应商投诉

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4.5补偿救济

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招标公告;

5.1.2投标人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文件:

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

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11.2商务技术文件:

11.2.1投标函;

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6投标标的清单;

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1.3.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果有)。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标办法

2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含)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

21.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标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果有)。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

七、合同授予

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合同的签订

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合并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6.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

27.预付款

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30.验收

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背景目标

根据中央统战部网络统战工作试点要求,杭州市需承接“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新的社会阶层领域业务应用”“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3个业务试点任务,根据实际情况,拟在2022年开发建设的“数智同心荟”应用基础上,实现“联谊互动平台”和“新的社会阶层领域业务应用”两项功能,升级改造为“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并新建设“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

1.2项目名称: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1.3项目预算:216.0000万元

1.4采购人:中共杭州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基本情况

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系统设计、开发、试运行、调优、验收、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1.7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序号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约定及享受政策需提供的材料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支持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产品)不适用
3支持本国产品不适用
4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不适用

二、项目须执行的标准、规范

1.《数字化改革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DB33/T2349-2021

2.《数字化改革术语定义》DB33/T2350-2021

3.《数字化改革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DB33/T2351-2021

4.《信息安全技术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技术要求》GB/T39477-2020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13

6.《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9385-2008

7.《软件工程软件评审与审核》GB/T32421-2015

8.《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14394-2008

9.《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配置管理》GB/T20158-2006

三、采购内容

3.1标的清单及配套服务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预算标的属性所属行业备注
1杭州市网络统战综合应用平台建设1216万标的、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四、技术要求

杭州市委统战部现有应用系统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尚未落实浙江省“一单位一平台”建设要求。为此,本项目以“一单位一平台”建设为核心抓手,遵循“六统一”建设规范,实现统一门户、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授权访问、统一数据管理,并建立健全统一安全防护制度与统一资源管理制度。

同时,为响应中央统战部“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新的社会阶层领域业务应用”“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三项业务试点工作要求,本项目对现有新阶层领域业务应用系统“数智同心荟”实施升级改造:实现“联谊互动平台”与“新的社会阶层领域业务应用”两项功能,重构升级“找组织”“找平台”“找活动”“找导师”“找朋友”五大业务场景,新建“找学习”“找资源”“品牌活动”“金点子”等应用场景;同步新建“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聚焦制度、流程、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新媒体运营、内容共享审核、宣传协作、舆情处置、人员管理等配套制度,按“三圈”架构整合统战系统及各类媒体资源形成宣传矩阵,多渠道归集素材实现共建共享,搭建内容全流程管理系统,贯通素材、矩阵、任务、队伍、监测分析全业务模块。

4.1网络综合应用

建立“一单位一平台”,对杭州市委统战部应用做统一访问、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以及统一数据管理。

4.1.1.统一门户访问

实现应用入口一站式呈现,各子应用通过在主应用域名后使用不同的端口或后缀方式代理,建立统一应用平台。

4.1.2.资源看板

对网络综合应用平台数据进行统计,并可视化展示应用用户量、对接系统数量、数据归集量以及数据共享量等。并使用统计图的方式展示最近数据归集与共享趋势。

4.1.3.系统管理

4.1.3.1.用户管理

基于浙里办和浙政钉用户登录认证体系,统一认证,实现单点登录,建立统一的用户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用户信息。

4.1.3.2.权限管理

在实现全域用户统一管理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全平台统一授权体系建设,打造适配统战工作业务场景的高效授权与权限管理体系,实现用户权限与身份信息的一体化管控、全流程联动。

4.1.3.3.应用管理

完成门户子应用的统一接入管理,建立统一域名格式,完成子应用管理。

4.1.4.数据平台

4.1.4.1.数据源管理

支持通过数据库或接口的方式完成数据源的创建,数据库主要包括Oracle、MySQL、SQLServer、达梦等。同时将建立统一的接口技术规范与数据交互标准,规范接口调用、数据传输、格式转换等全流程要求,实现平台内各子应用、各业务模块间的数据高效互通。

4.1.4.2.数据归集

4.1.4.2.1.任务建立

支持归集任务基础信息配置,涵盖源端数据表、全量/增量同步方式、目的端数据表及清表操作设置;完成基础信息搭建后,可进行表字段精准映射,再配置任务执行方式(支持手动触发、定时执行),最终完成归集任务的全流程创建。

4.1.4.2.2.任务日志

归集任务执行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全量、可追溯的任务日志信息,日志完整记录任务执行全维度数据。若任务执行失败可点击查看。

4.1.4.3.数据共享

4.1.4.3.1.任务建立

支持共享任务基础信息配置,涵盖源端数据表、全量/增量同步方式、目的端数据表及清表操作设置;完成基础信息搭建后,可进行表字段精准映射,再配置任务执行方式(支持手动触发、定时执行),最终完成共享任务的全流程创建。

4.1.4.3.2.任务日志

共享任务执行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全量、可追溯的任务日志信息,日志完整记录任务执行全维度数据。若任务执行失败可点击查看。

4.1.4.4.消息通知

完成应用消息通知,支持对异常任务的消息推送通知,同步提供已读未读分类。

4.2.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

4.2.1.找组织

4.2.1.1.组织类型

完成组织横扩,建立分级自定义组织类型管理机制,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定义新联会、知联会、网联会等组织类型,实现组织分类的本地化适配与精准管理。

4.2.1.2.入会申请自定义

组织管理员在创建组织过程中,可自定义本组织会员加入申请方式,应用提供文件模板导出填写上传和组织信息问卷采集两种配置方式,统战成员在移动端即可完成入会申请提交,申请信息实时同步至管理后台,经组织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该组织会员。

4.2.2.找阵地

4.2.2.1.阵地分布

支持阵地分为党外知识分子、侨务、多党合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经济等六大类别,实现阵地分类化管理、精准化检索。

4.2.2.2.精品研学路线

管理员可在管理后台完成精品研学路线的创建,包括路线信息,路线类型(领域、地域)以及路线关联阵地,完成精品路线的搭建。

4.2.3.找活动

实现统战服务面向对象的横向扩面覆盖,支持活动与组织、阵地进行双向关联绑定,可同步完成基于组织或阵地维度的精准筛选,提升活动匹配与检索效率。

4.2.3.1.积分关联

实现活动参与与积分体系的联动机制,统战成员完成活动参与及活动评价后,将自动获得对应积分奖励。

4.2.4.找资源

4.2.4.1.导师库

新增导师留言板功能,统战成员可在线向导师留言咨询,同时向导师提供留言管理权限,可实时查看留言内容,对不符合规范的留言进行删除操作;支持导师依据留言信息,快速创建对应的导师主题活动,实现留言咨询与线下活动的高效联动。

4.2.4.2.项目库

新增项目管理专属模块,管理员可在管理后台自主创建项目介绍、配置申报要求等核心信息,相关内容实时同步至移动端供统战成员浏览;统战成员对意向项目可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申报操作,申报信息将全程同步流转至管理后台,实现项目申报全流程线上化、一体化管理。

4.2.5找朋友

支持代表人士自主搭建兴趣小组并完成小组建设与管理,实现专属兴趣小组线上交流;统战成员可依据用户兴趣标签检索匹配用户信息,对意向用户发起兴趣小组加入邀请,实现精准建联与圈层互动。

4.2.6.找学习

搭建专属课程学习页面,整合各类统战学习课程资源,页面相关学习课程将与“之江同心云学院”实现全量数据无缝对接,确保课程信息实时同步、数据互通,为统战成员提供统一、便捷的在线学习入口。

4.2.5.1.学习积分

统战成员完成课程学习后,将自动获得对应积分,积分实时计入个人积分账户。

4.2.7.品牌活动

4.2.7.1.品牌活动预告

各地域统战干部可结合本级工作实际,搭建本级品牌活动预告;下一级地区统战干部可围绕上级品牌活动预告,开展活动策划并提交申报,待策划通过上级统战干部审核后,即可自主开展本级品牌活动的搭建与实施工作。

4.2.7.2.品牌活动展示

品牌活动分为“寻美中国”“新艺中国”“新善中国”以及“科创中国”四大系列,各系列采用文章、视频两种展示形式,全面呈现全国、浙江等地区品牌活动风采,同步支持展示内容与相关活动进行关联绑定。统战成员可点击进入品牌活动详情页,查看完整宣传信息;也可通过页面内置活动入口,跳转至关联活动详情页,了解活动具体内容。

4.2.8.金点子

4.2.8.1.出金点子

在现有建言献策的基础上,支持图片上传,相关内容同步至管理后台,各地区管理员可在后台对优质建言标记为精选金点子,并在本地区板块进行专属展示。

4.2.8.2.我的金点子

展示本人提交的金点子相关信息,实现个人建言内容的集中查看。

4.2.8.3.同心建言

采用属地同级管理机制,由各地统战干部精准配置讨论议题并开放意见建议征集通道;管理员可在系统后台查看各议题全量留言数据,对优质留言标记「精选」并同步至移动端展示。

4.2.9.系统对接

为提升应用包容性与智能性,应用支持与AI统宝、浙商在线等系统进行适配调整,同时严格按照接口规范搭建数据对接接口,完成与AI统宝、之江同心云学院等应用的数据互通对接,实现资源共享、高效联动。

4.2.10.积分商城

4.2.10.1.积分信息

支持在线查看个人积分信息及积分获取明细记录。

4.2.10.2.积分规则

支持在线查看积分获取规则,统战成员可通过登录、活动参与、活动评价等途径获取对应积分。

4.2.10.3.商品兑换

支持商品信息浏览,统战成员可在线兑换心仪商品,同时支持积分兑换记录的查询操作。

4.3.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

4.3.1.感知分析

4.3.1.1.感知分析

4.3.1.1.1.预警抓取

全网采集包括微信、微博、网站、头条、电子报、论坛、博客、贴吧、客户端、短视频(抖音、快手、B站等)、APP(小红书、百度新闻、雪球等)等网络媒体的相关信息;通过权重分析、相似性分类等技术开展多维度舆情对比分析。

4.3.1.1.2.风险分类识别

识别舆情事件,触发评论发声模块响应。

识别重大任务/限时任务/敏感信息发布时间事件,触发任务管理模块跟进。

4.3.1.2.任务管理协同

4.3.1.2.1.超时任务触发

接收感知分析模块推送的「重大/限时/敏感任务」信号,自动标记超时风险。

4.3.1.2.2.多级提醒督促

通过消息、工单等多渠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层级式提醒。

4.3.1.3.评论发声协同

4.3.1.3.1.舆情触发响应

推送舆情事件至评论发声,基于舆情特征发布发声任务。

4.3.2.矩阵管理

4.3.2.1.区县统战部门管理

4.3.2.1.1.平台信息创建/维护

作为全流程的起点,负责区县层级矩阵平台的信息新增、编辑与删除。

4.3.2.1.2.审核提交

将维护后的平台信息提交至市级统战部门,触发上一层级的审核流程。

4.3.2.2.市级统战部门管理

4.3.2.2.1.市本级平台信息创建/维护

负责市级层级矩阵平台的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4.3.2.2.2.区县平台审核确认

对区县提交的平台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核,通过后同步至省级部门。

4.3.2.2.3.审核提交

将本级维护及审核后的平台信息提交至上级。

4.3.2.3.省级统战部门管理

4.3.2.3.1.省本级平台信息创建/维护

负责省级矩阵平台的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

4.3.2.3.2.市本级平台审核确认

将本级维护及审核后的平台信息提交至中央统战部。

4.3.3.任务管理

4.3.3.1.省级任务协同

4.3.3.1.1.双源任务触发

支持接收中央下发任务,也可自主发布省级重要稿件并触发本级任务。

4.3.3.1.2.中转式任务处理

承接中央任务后,可进行二次拆解、审批并向下分发,同时支持本级任务的独立发起与流转。

4.3.3.1.3.稿件生产工具集

内置稿件审核、发布的全流程能力,满足本级任务执行需求。

4.3.3.2.市级任务协同

4.3.3.2.1.多级任务承接

支持接收省级/在京单位下发的任务,也可自主发布市级重要稿件触发任务。

4.3.3.2.2.区域任务分发

将审批后的任务精准下发至对应区县,实现区域内任务的高效流转。

4.3.3.2.3.稿件执行工作台

提供稿件审核、发布的标准化工具,保障区域任务执行质量。

4.3.3.2.4.层级结果同步

向上反馈至省级单位,向下同步至区县,确保区域任务结果全链路可视。

4.3.3.3.区县任务协同

4.3.3.3.1.任务接收门户

快速接收市级下发的任务,明确执行要求与时间节点。

4.3.3.3.2.终端执行工具

提供稿件审核、发布的轻量化操作能力,完成任务落地执行。

4.3.3.3.3.结果反馈通道

一键提交任务结果至市级部门,实现末端工作的闭环反馈。

4.3.4.内容生产

4.3.4.1.素材聚合

4.3.4.1.1.素材抓取

全网/全渠道自动抓取指定网站/账号相关公开信息、热点内容。

4.3.4.1.2.本级自制

支持本层级人员自主创作原创素材上传至素材库。

4.3.4.1.3.下级作品复用

接收并沉淀下级单位产出的成品内容,作为本级素材池的补充(仅省级、市级层级支持)。

4.3.4.2.内容创作工作台

4.3.4.2.1.内容策划

支持选题立项、内容框架搭建。

4.3.4.2.2.三审三校审核

支持初审、复审、终审的三级审核流程,可配置不同层级的审核。

4.3.4.3.内容发布

4.3.4.3.1.发布配置

支持多渠道同步(仅支持开放第三方发布接口的官方平台)

4.3.4.3.2.作品资产库

4.3.4.3.2.1.作品归档

对发布后的内容进行分类存储,支持关键词检索与版本管理。

4.3.4.3.2.2.跨层级流转

自动将本级作品同步至上级单位的素材池,实现内容资源复用。

4.3.4.3.3.统一权限对接

4.3.4.3.3.1.对接权限体系

对接涵统一权限,支持分级分类管理。

4.3.4.3.3.2.对接角色化权限分配

对接自定义角色,批量分配权限,用户通过关联角色获取对应权限。

4.3.5.队伍支撑

4.3.5.1.省级统战管理

4.3.5.1.1.省本级队伍信息创建/维护

负责省级统战队伍信息的新增、编辑、删除等操作。

4.3.5.1.2.市本级队伍信息审核确认

对市级统战部门提交的队伍信息进行审核与确认。

4.3.5.2.市级统战管理

4.3.5.2.1.市本级队伍信息创建/维护

负责市级统战队伍信息的新增、编辑、删除等操作。

4.3.5.2.2.区县队伍信息审核确认

对区县统战部门提交的队伍信息进行审核与确认。

4.3.5.3.区县统战管理

4.3.5.3.1.队伍信息创建/维护

负责区县统战队伍信息的新增、编辑、删除等基础操作,并提交至市级统战部门审核。

4.3.5.4.队伍管理

4.3.5.4.1.人员与权限管理对接

对接权限能力,维护人员基础信息及专业领域,支持信息新增、修改等操作,设置正常/暂停/退出状态。划分普通WPY、WPY组长、管理员等角色,按角色批量分配权限,支持自定义权限设置。

4.3.5.4.2.考核管理

以任务完成率、任务质量评分等为考核指标,开展季度及年度考核,生成个人考核报表及单位考核排名。

4.3.6.评论发声

4.3.6.1.重大稿件宣传任务管理

4.3.6.1.1.宣传任务下发

支持选择指定人员(单个/批量/按分组选择),绑定对应重大稿件;支持设置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发布平台;支持任务优先级设置(普通、紧急、特急);下发后自动推送通知,告知任务详情、时限及要求;支持任务撤回、修改(仅支持未开始执行的任务可撤回,已执行任务仅可修改非核心信息,留存修改痕迹)。

4.3.6.1.2.任务反馈

接收任务完成反馈,核实完成情况,形成闭环反馈机制。支持执行人提交反馈(上传评论截图、转发链接、完成说明,标注完成时间)

4.3.6.1.3.分值记录与管理

针对重大稿件宣传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分值评定、记录与管理,作为工作考核依据。支持按预设评分标准,手动或自动核算分值;支持分值统计,可按执行人、任务、时间段汇总分值;支持分值导出,生成分值明细表,用于考核通报;支持设置评分标准模板,可根据不同任务类型调整评分维度及权重。

4.3.6.2.负面舆论引导任务管理

4.3.6.2.1.负面新闻感知对接

实现与感知分析系统的无缝对接,自动获取负面新闻信息,完成信息筛选与分级。支持对接感知分析系统API,实时同步负面新闻数据。

4.3.6.2.2.舆论引导任务下发

针对筛选后的负面新闻,快速下发舆论引导任务,明确引导方向与要求,确保及时管控舆情。支持选择指定人员(单个/批量/按分组选择),绑定对应负面新闻;可设置引导要求(引导话术参考、评论条数、发布平台、完成时限、引导重点(澄清事实、传递正向观点等)。

4.3.6.2.3.引导效果反馈与跟踪

支持执行人提交引导反馈(上传引导评论截图、发布链接、引导效果说明,标注完成时间)。

4.3.7.分众传播

4.3.7.1.分众传播

4.3.7.1.1.作品库标记

对内容生产模块发布的成品作品,自动/手动添加受众标签(如统战对象、行业、地域)、内容类型标签(如政策解读、活动报道),为后续精准推送提供依据。

4.3.7.1.2.推送审批

多级审批配置,可配置“初审→复审→终审”的多级审批流程,适配不同敏感等级的内容。

4.3.7.1.3.接口分发

对接传播平台开放接口,实现一键分发。

4.3.7.2.流程引擎

4.3.7.2.1.流程引擎

4.3.7.2.1.1.审批流程配置

支持“单人审批”“多人会签”“多级递进审核”等多种审批模式。

可配置审批节点的权限、超时规则、驳回策略,适配统战系统严格的层级管理要求。

支持按业务类型(如内容生产、队伍信息、分众推送)预设审批模板,快速复用。

4.3.7.2.1.2.多端协同审批入口

提供PC端、移动端、工作台等多端审批入口,保障审批高效流转。

待办审批实时推送,支持一键审批、填写意见、驳回/退回操作。

支持审批任务转办、委托,适配人员出差、轮岗等场景。

4.3.7.2.1.3.全链路审批留痕与审计

持审批历史导出,满足纪检、审计等合规检查需求。

对审批异常(如超时、驳回)进行自动标记,便于责任界定。

4.3.7.2.1.4.审批状态自动同步

审批通过后,自动触发“任务下发”“内容发布”“信息同步”等后续动作。

审批驳回时,自动退回至发起节点并附带修改意见,减少人工沟通成本。

4.4建设统战工作可视化大屏

全景呈现全国、省、市、县四级统战工作情况,实现“一屏掌控、多层透视”。大屏设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活跃阵地、活动分析、预警等模块,另覆盖七大可视化板块:系统基本信息可视化展示四级核心数据与运营指标;组织数据可视化通过地图与多维度统计呈现组织分布及会员活跃度;阵地数据可视化量化活跃度、展示全域分布与活动全流程;活动分析可视化统计活动指标与类型趋势;小组建设可视化展现小组分布、结构及会员活力;资源数据可视化呈现导师分布、参与动态与活跃度;活动预警按30天、60天未办活动分别触发黄、红预警并跟进处置。整体以可视化手段为决策、资源配置及工作优化提供数据支撑。

五、运行维护要求

5.1.提供相关资源与文档

在系统验收后,交付文档存贮介质;为保证对本系统的服务质量,在系统维护期间,派遣专职并具有丰富系统管理及维护经验工程师协助完善文档存贮管理机构,为有效保存、更新及完善版本控制工作提供相应技术文档。

5.2.提供系统运行情况的跟踪服务

在系统验收后,进入质保期内,在该段时间内由运维人员来解决实际运作中的问题,检查数据库情况,优化数据库。并协助项目管理、提供技术资源,并随时响应用户的各种技术需求。

六、数据共享要求

按照省级数据共享相关要求制定标准化接口规范要求。

七、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及《浙江省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管理规范》要求。

(2)供应商不得在程序中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或后门。供应商在项目建设和维护期间,有维护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如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受到的损失。

(3)在采购人提供充足云资源的前提下,供应商应当落实生产开发环境与测试环境隔离。

(4)供应商应当加强账号权限管控、资源访问控制管理及操作行为监管,落实开发运维人员账号权限管控和资源访问白名单管理。

(5)供应商在云应用上线前通过软件代码安全检测,并落实系统上线前代码审计、渗透测试等技术措施。

(6)供应商应当落实数据分类分级、日志审计管理、权限管理、异常风险识别、安全风险处置等工作机制。

(7)供应商若违反数据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采购人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要求

本项目须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进行设计与实施。针对本项目应用服务系统,从网络安全、应用安全、信息安全三个维度,采用先进成熟的安全技术与产品,构建完整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立规范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须全面满足等级保护三级相关要求,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项目终验前完成等保测评,费用由采购人另行安排。

九、商务要求

内 容具体要求
报价要求报价须包括系统设计、开发、试运行、调优、验收、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等全部内容。
交付时间2026年6月底通过初验,2027年3月底通过终验。
交付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付款方式(1)预付款:本合同生效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正规发票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2)初验款:中标人完成所有功能模块建设通过软件功能测试并通过项目初验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正规发票,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4%。(3)验收款:中标人按要求开展试运行工作,应用试运行期间正常稳定,并通过第三方测评、等保三级测评、代码审计和密码测评等工作。通过项目终验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正规发票,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6%。
履约保证金
质量保证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质量保质期。
售后服务1.服务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具体措施、应急措施、服务时段及响应时间等。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售后服务小组,提供完善周到的售后服务。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2.售后服务:项目交付验收后,提供1年运维服务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质量保质期内,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售后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在质量保质期内,每年不少于1次对系统进行安全巡检,并出具相应的系统巡检报告;(2)若系统出现问题或故障,应快速进行故障处理和软件更新。提供5×8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故障24小时内恢复,重大故障1小时响应、4小时给出解决方案;针对特殊无法修复的故障(指平台自有的技术缺陷或现有技术无法克服的故障),供应商应全力配合解决,并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3)供应商应提供具体的、有实质性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以满足采购人要求;(4)质保期内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总价中。
培训对系统使用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操作培训。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培训,包括技术性能、安装、操作使用、测试、维护及故障排除等培训内容。要求对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维护培训,使其能够熟练管理本单位用户、权限、定制业务流程等。要求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应包括系统的安装、配置、维护、系统灾备、恢复处理和性能优化等方面的技术,使其能够独立地管理、维护和配置整个系统;还应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的产品开发培训、技术开发培训。
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采购人(2)验收时间:项目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供应商完成全部功能,通过测试并部署后,提交软件功能测试报告,采购人适时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开展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通过第三方测评、等保三级测评、代码审计和密码测评。试运行结束后,所有应用模块的所有功能均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通过真实数据流测试并无重大故障,方可组织系统最终验收。(3)验收方式:一般程序(4)验收程序:分期验收(5)验收内容:合同的技术及商务履约内容。(6)验收标准:系统经试运行合格。(7)其他事项:项目终验前,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文档资料(以光盘形式交付)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投标文件电子稿、源代码、系统安装部署手册、项目实施方案、系统(软件)安装实施报告、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方案、测试记录及系统测试报告、操作手册、配置和运行维护手册、试运行报告、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用户报告等成果资料。
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1)软件开发归属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定制开发的程序、控件、工具的源代码,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文档,软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开发期间供应商提供的公司自有产权的平台和控件,须向采购人提供永久使用权。(2)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项目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技术秘密以及技术资料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原有的嵌入本项目的功能模块的知识产权归供应商所有。供应商不得再将研究开发成果及非专利技术等成果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以后,供应商不得就本合同的研究开发项目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或接受委托开发合同。供应商如重复签订研究开发项目合同,应对以后签订合同的无效及其对侵犯采购人的知识产权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市场开发不允许
合同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十、项目实施要求

10.1实施单位要求

具备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10.2实施团队要求

(1)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供应商应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中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工作和建设工作的业务性质,供应商应分别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工作。供应商应提出具体管理措施,以确保该承诺得到落实。

(2)项目组织机构

供应商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按照招标要求安排好项目管理团队参加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团队要求不少于10人,且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软件测试、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用户培训等成员。

10.3项目实施的其他要求:

(1)基本符合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的第三级别要求

十一、其他

(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需求理解及现状分析、重点难点分析、项目建设方案、实施方案、实施进度安排、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2)演示方式及要求:投标单位采用PPT、Demo、录屏演示、文档等演示方式,需针对以下关键技术要求逐一演示

(1)网络综合应用:统一门户访问、资源看板、系统管理、数据平台。

(2)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找组织、找阵地、找活动、找资源、找朋友、找学习、品牌活动、金点子、系统对接、积分商城。

(3)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感知分析、矩阵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生产、队伍支撑、评论发声、分众传播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系统开发建设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盖章页,并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客观分业绩情况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且认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等本项目履约相关内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相应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得分。(2)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3客观分企业资质情况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现状及需求内容的分析和理解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3主观分项目需求理解及现状分析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要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内容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4主观分重点难点分析
(5.1)整体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4主观分项目建设方案
(5.2)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系统功能架构、技术方案进行评分。【评分分值:4,3,2,1,0】4主观分
(6.1)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网络综合应用板块中①统一门户访问、②资源看板、③系统管理、④数据平台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8主观分项目实施方案
(6.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模块中①找组织、②找阵地、③找活动、④找资源、⑤找朋友⑥找学习、⑦品牌活动、金点子、⑧系统对接⑨积分商城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18主观分
(6.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模块中①感知分析、②矩阵管理、③任务管理、④内容生产、⑤队伍支撑、⑥评论发声、⑦分众传播功能描述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方案阐述内容完整、具体、明确、合理、有效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分【每项功能评分分值:2,1,0】14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3主观分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包括实施规范、组织架构、实施计划、职责描述、实施技术人员配备、技术力量、测试方案等)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3,2,1,0】3主观分项目组织管理方案
根据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2主观分培训方案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与采购需求中相应要求匹配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分值:2,1,0)】2主观分售后服务方案
1(12.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中级)的得0.5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1分,最高得1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高级)的得1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3客观分服务团队人员
1(12.2)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的,得2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客观分
1(12.3)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本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高级)或系统分析师(高级)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2分,最高得4分;具有人社部颁发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软件设计师(中级)的,每提供一名团队成员得1分,最高得3分。注: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按最高级别证书计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内任意时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7客观分
1(1)网络综合应用:统一门户访问、资源看板、系统管理、数据平台。(2)统一战线联谊互动平台:找组织、找阵地、找活动、找资源、找朋友、找学习、品牌活动、金点子、系统对接、积分商城。(3)网络统战正能量宣传融媒体平台:感知分析、矩阵管理、任务管理、内容生产、队伍支撑、评论发声、分众传播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共分三项,按分项打分,完全满足的每项最高得3分,部分满足的每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9客观分现场演示
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客观分投标报价

*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推进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限制专家自由裁量权。

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4报价评审。

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4.6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3.4.7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3.4.6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