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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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YZFFJSZ2026040001 | |||||||||||||||||||||||||||||||||||
工程名称
| 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仪征市数据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
工程地点
| 仪征市南北向道路 G328—S356、东西向万年路—S125(宁盐线)之内的城区主要道路及节点、扬子东路跨仪扬河大桥(建安路与文兴路路口)、泗源沟节闸沿岸 | |||||||||||||||||||||||||||||||||||
工程规模
| 城区主要道路及节点草花布置工作量合计10154.19m2;漕河大桥、扬子路跨仪扬河大桥桥口两侧及十字路口景观恢复工程面积为15600m2;建安路侧分带及两侧、文兴路两侧绿化工程面积为8600m2;泗源沟节闸沿岸河道提升工程面积为30000m2。场地总面积64354.19m2,约96.53亩,不涉及新增用地 | |||||||||||||||||||||||||||||||||||
标段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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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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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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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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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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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发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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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ZFFJSZ2026040001001001 | 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401.57 | 2026-06-14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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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2026-04-03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60801040006733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6年06月15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6年12月31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4-03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04-13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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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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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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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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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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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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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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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仪数投[2026]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建设采用: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仪征市南北向道路 G328—S356、东西向万年路—S125(宁盐线)之内的城区主要道路及节点、扬子东路跨仪扬河大桥(建安路与文兴路路口)、泗源沟节闸沿岸。 2.1.2 建设规模:城区主要道路及节点草花布置工作量合计10154.19m2;漕河大桥、扬子路跨仪扬河大桥桥口两侧及十字路口景观恢复工程面积为15600m2;建安路侧分带及两侧、文兴路两侧绿化工程面积为8600m2;泗源沟节闸沿岸河道提升工程面积为30000m2。场地总面积64354.19m2,约96.53亩,不涉及新增用地。 2.1.3 合同估算价(万元):2401.57 2.1.4 总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06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06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使用材料必须为节能环保产品并达到本项目设计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合格交付。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 其他: 2.2 招标范围: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所有二次深化及专业工程等所有设计在内)、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a.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b.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c.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d.本项目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资格。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10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0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0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3.5 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其他: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规定: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b.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03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4月13日00时00分。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因公告模版设置原因,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及附件内容为准。 8.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8.3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8.5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6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 183 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 8.8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8.9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10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11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 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0514-82087167。 相 关 操 作 指 南 可 在 “ 扬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易向 导 ”(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4-83417829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 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 俞嘉,联系方式:0514-83585842;通讯地址: 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818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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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818号 |
联系人
| 俞嘉 | |||||||||||||||||||||||||||||||||
传真
|
电话
| 0514-83585842 | ||||||||||||||||||||||||||||||||||
邮编
| 211400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仪征市万年北路163号万年商城内东二楼 |
联系人
| 王美玲 | |||||||||||||||||||||||||||||||||
传真
|
电话
| 18036263101 | ||||||||||||||||||||||||||||||||||
邮编
| 211400 |
E-mail
| 2483585656@qq.com | |||||||||||||||||||||||||||||||||
相关附件
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
升工程总承包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编号:YZFFJSZ2026040001
标段编号:YZFFJSZ202604000100100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王美玲(签字或盖章)
2026年4月3日
目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5.评标办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5语言文字
1.6费用承担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4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4.资格预审申请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5.2资格审查
6.通知和公示
6.1通知
6.2公示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8.3保密
8.4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审查方法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2.2详细审查标准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3.2详细审查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4.审查结果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数
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
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仪数投【2026】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
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标
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南北向道路G328—S356、东西向万年路—S125(宁盐线)之内的城
区主要道路及节点、扬子东路跨仪扬河大桥(建安路与文兴路路口)、泗源沟节闸沿岸。
2.1.2建设规模:城区主要道路及节点草花布置工作量合计10154.19m2;漕河大桥、扬子路
跨仪扬河大桥桥口两侧及十字路口景观恢复工程面积为15600m2;建安路侧分带及两侧、文兴路
两侧绿化工程面积为8600m2;泗源沟节闸沿岸河道提升工程面积为30000m2。场地总面积
64354.19m2,约96.53亩,不涉及新增用地。
2.1.3合同估算价:约2401.577146万元(其中设计费约58.94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1.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使用材料必须为节能环保产品并达
到本项目设计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合格交付。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无
2.2招标范围: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图设
计及报审、所有二次深化及专业工程等所有设计在内)、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
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
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5.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5.2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5.3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a.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b.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c.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
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d.本项目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园
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
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
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资格。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申请人: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
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
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10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
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
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
收证明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10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4月0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10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
请人承担的。
3.5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自/年/月/日(近2年)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
行政处罚的;
□(2)自/年/月/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
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
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规定: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
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
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b.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5)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未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
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
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4月3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13日00时0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7日9时30分。
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因公告模版设置原因,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
告备注栏及附件内容为准。
8.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任意
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
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8.3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
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
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
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
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
8.5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6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
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
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
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
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
8.8根据《关于印发
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
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
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
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
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
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
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8.9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10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
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11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
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易向
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8.12评标阶段评审因素: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规定数量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7名。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设计文件:1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工程总承包报价:8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100%。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设计文件(10分) | 1.对项目的理解(1分) | 对项目建设需求的理解精准无误,现状分析科学合理,绿化植物恢复提升需根据本地气候特征,防虫防治,景观绿化养护周期较长既满足业主的设计要求,又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与周边环境相协调(0-1分) |
| 2.设计说明(1分) | 对项目设计理念、目标解读准确,对项目提出的施工工艺、节点做法贴合工程需求,内容完整;完整阐述景观、水电、种植等各专业设计依据、技术路线及重难点等;主要技术指标、施工工艺及参数满足功能及施工验收标准,与工期、采购计划适配。(0-1分) | ||
| 3.设计图纸(8分) | 设计文件完整齐全,包含总平面图、竖向、铺装、种植、节点详图、亮化工程、桥涵、防洪安全专篇、防虫防治、防汛、航道通航、尤其三河片区将打造沿线光影夜游,以灯塔激光系统智能助航光轨,标定航道走向与边界,对复杂水文条件下的航行预判能力与通航安全系数需做大量背调后进行施工图设计等必要内容;设计深度满足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图纸清晰、标注完整、尺寸准确、无错漏缺;各专业图纸衔接顺畅,可直接用于施工交底与现场实施。(0-8分) | ||
| 注:设计文件采用暗标,设计文件得分取所有设计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8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6分。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组成员(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2分。注:1、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2、同一人员具有两个及以上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
| 2.2.4(5) | 工程业绩(/分) | / | / |
| 2.2.4(6) | 其他评分因素 | / |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标准 |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设计文件合格分为:6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9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
| 定标程序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标准 |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人员7人定标人员确定方式:招标人自主组建(其中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少于5人)。 | |
| 5.2.1 | 定标标准 | 具体定标方案如下:1、定标会召开时间:招标人在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2、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定标,定标方法如下:(1)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2)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3)评委应记名评审,评审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3、定标因素项目经理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4、其他说明(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2)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3)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 5.3.1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
| 5.3.1 | 定标方法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818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仪征市万年北路163号万年商城内 |
| 东二楼 | |||
| 联系人: | 俞嘉 | 联系人: | 王美玲 |
| 电话: | 0514-83585842 | 电话: | 18036263101 |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王美玲 |
| 邮编: | 211400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211400电子邮箱:2483585656@qq.com |
| 10.2相关部门 | |||
| 联系电话: | 0514-8341782910.3异议渠道 |
10.3.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
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俞嘉,联系方式:0514-83585842;通
讯地址: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818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
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
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818号联系人:俞嘉电话:0514-83585842电子邮箱:/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万年北路163号万年商城内东二楼联系人:王美玲电话:18036263101电子邮箱:2483585656@qq.com |
| 1.1.4 |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 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标段名称: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 |
| 1.1.5 | 建设地点 | 仪征市南北向道路G328—S356、东西向万年路—S125(宁盐线)之内的城区主要道路及节点、扬子东路跨仪扬河大桥(建安路与文兴路路口)、泗源沟节闸沿岸。 |
| 1.2.1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2.4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1、设计部分付款:总承包合同签定后,支付设计费的3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70%;工程竣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100%。施工部分付款:(1)工程按月进度付款,月进度付款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 |
| 1.2.4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审计按审定价付至97%,剩余款项为3%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提供3%质量保证金的保函或保险,招标人支付至审定价的100%,保函或保险期限至缺陷责任期结束)。(3)补充: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724令)、《扬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扬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执行。承包人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对农民工用工进行考勤,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4)承包人申请第一次工程进度付款时,应予以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必须投保险种(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凭证作为申请首次支付进度款的前置条件,否则监理人应不予接收承包人的支付申请。 |
| 1.3.1 | 招标范围 | 2026年城区主要路口和节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所有二次深化及专业工程等所有设计在内)、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
| 1.3.2 | 要求工期 | 总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
| 1.3.3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使用材料必须为节能环保产品并达到本项目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合格交付。采购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 |
| 1.3.3 | 质量要求 | 到100%。 |
| 1.4.1 |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要求 |
| 1.4.2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 |
| 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 ||
| 2.2.1 |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6年4月14日11:30时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2.2.2 | 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6年4月14日17:30时 |
| 2.3.1 | 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6年4月14日17:30时 |
| 3.1.1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 (一)以下资料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添加进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不再进行复核。☑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如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安全承诺书; |
| 3.1.1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 ☑申请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获奖证书(证明材料);或保单保函或支票原件扫描件(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要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如有);或企业信用承诺函原件扫描件(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要联合体各方单位分别提供)(如有);☑《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发布后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的证明文件(如有);☑投标人财务状况;☑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资料。(二)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成员各方均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成员各方均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说明:1、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2、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章即可。 |
| 3.2.4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 | 1、使用电子招投标工具编制,所要求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在制作电子化资格预审文件时均应以真实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若无真实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则认为无原件,审核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部分由报名申请人自拟。3、申请人应按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和制作工具的格式,制作编制合格版本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
| 4.1.1 |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9时30分 |
| 4.1.3 |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上传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备份递交地点:/ |
| 5.2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9 |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9.1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 | |
| 9.2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单保函或支票或企业信用承诺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工程类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仪征政务服务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0160801040006733其他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扬府发〔2016〕28号)第二十二条,对荣获市委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表彰的“扬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可暂缓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表彰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投标人需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一、银行转账,缴纳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缴纳码(无须填写工程名称)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投标登记《回执单》上的保证金缴纳码(诚信库中基本户信息务必与单位实际基本户信息保持一致)。 | |
| 9.2 | 2、投标人应当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一次足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防止因人行或银行系统原因及投标人自身汇款有误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建议最迟在资格审查前2天缴纳保证金)。3、投标人在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应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会员系统”核查保证金缴纳状况是否确认成功,对显示“未缴纳”的,需及时联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进行电话咨询或至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大厅3楼保证金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对因未及时进行查询或处理而导致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无论任何理由,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保证金未足额到账的均视为未提交。二、保单保函、支票采用纸质保单保函或支票的,其原件扫描件应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递交至资格预审现场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记录。逾期递交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内容应明确:1、见索即付,即开立人(出函人、保险人、担保人等)在收到招标人(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后30日(最长时限)内,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索赔金额,不得将仲裁、法院裁判、投标人先行赔付等其他限制条件作为前提;2、除要求招标人明确赔付金额、事由等合理条款外,不得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必须提供行政处罚、行政确认、投标人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认定及其他证明材料;3、保证(或担保)期间至少应覆盖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保证金应缴纳额。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或存在其他影响招标人索赔的条款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此保单、保函,投标人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三、企业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的通知》(扬发改法规发【2024】78号)要求,出具《企业信用承诺函》,并上传到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四、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1)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退还。(2)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3)招标失败的(含撤销公告、流标、终止招标等情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失败后5日内退还。投标有效期已到,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未采取上述措施的,投标保证金(含利息)于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退还投标人。备注:1、前述中标候选人指如采取评定分离方法产生的待招标人定标的候选人。2、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本条例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财务部门地址: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三楼保证金窗口,咨询电话0514-80290210。保单保函、支票退还时间要求同上,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投标人及时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投标科对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实施监管。 | |
| 9.3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入投诉受理期限内。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3、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4、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5、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6、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及其联系方式(1)异议受理单位: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4-83585842地址: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818号(2)投诉受理单位: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投标科联系电话:0514-83417829地址:仪征市大庆北路96号 | |
| 9.4 | 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3、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 | |
| 9.4 | 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
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
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明确各方权利
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
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
期内;
(5)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未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的,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
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
文件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
申请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2.2.2招标人将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获
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申请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申请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资格预审文
件编制申请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获取资格
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
申请截止时间。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申请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申请人
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
件编制申请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4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
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1.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申请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中所指的共同投标协议。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
增加,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中。
3.2.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涉及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的材料见
本章第3.1.1项,申请人需将所需的材料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后选择
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未按本项要求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的材料,在资格审查评审时
该材料不予认可。
3.2.4补充内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预审申请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1申请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加密后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充分考虑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将自动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申请人无法正常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人应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系。
4.1.2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1.3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
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4.1.1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最终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以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最后一份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为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审查委员会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5.2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审查办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
准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需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按照申请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答辩。未按要求参加的,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通知和公示
6.1通知
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出现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
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招投标监管部门予
以公示;
6.2公示
6.2.1招标人将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示资格预审不合格申请人名单和原
因,公示期3日。
6.2.2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申请人可按照规
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资质、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申
请人应及时向招标人告知,并将更新的资料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对更新的内容进行
评审。
8.纪律与监督
8.1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
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
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
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
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 2.1 | 初步审查标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申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9.2项规定 | ||
| 2.2 | 详细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对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做要求) |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联合体申请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资格审查办法第1.4.3条所列情形 | ||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
资格预审。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
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
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
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
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审查结果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
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月日
目录
1.资格预审申请函
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
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3.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
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单位性质:地址: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成立时间: | 年月日 | ||
| 经营期限: | |||
| 姓名: | 性别: | ||
| 年龄: | 系 | 职务: |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 特此证明。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4.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时)
共同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现就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
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
标文件,履行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发
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其他约定:。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申请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注: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写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职称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 2 | 设计 | |||||||
| 2.1 | 设计负责人 | |||||||
| 2.2 | …… | |||||||
| 3 | 施工 | |||||||
| 3.1 | 施工项目经理 | |||||||
| 3.2 | …… | |||||||
| 4 | 采购(如有) | |||||||
| 4.1 | 采购经理 | |||||||
| 4.2 | …… | |||||||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名称及等级、证书号 | 专业 |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
| 工作简历 | ||||||||
注:本表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要求填报的具体人员。
8.申请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申请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 序号 | 发包人名称 | 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项目经理 | 合同金额(万元) | 开竣工日期 |
9.拟分包计划表
拟分包计划表
| 序号 | 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 | 拟选分包人 | 备注 | ||||
| 拟选分包人名称 | 注册地点 | 企业资质 | 有关业绩 | ||||
| 1 | |||||||
| 2 | |||||||
| 3 | |||||||
| 1 | |||||||
| 2 | |||||||
| 3 | |||||||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期:年月日
10.工程业绩资料
工程业绩资料
(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招
投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2.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
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和要
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
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
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
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3.投标安全承诺书
投标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如中标,在,工程施工过
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和各项规定。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按要求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文
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和使用,编制、审核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确保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和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将授权,为本工程项目经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本企业和承诺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承诺日期 | ||
| 联系方式 | |||
| 投标项目经理(签名) | 承诺日期 | ||
| 联系方式 | |||
投标人:(单位公章)
14.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
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
(招标单位名称):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投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投标人形象,我单位
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一、我单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自愿参加(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投标
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
遵守招标投标活动的各项规定。
二、我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扬州”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含失信被执行人)”,我单位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我单位对该信用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则
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情形,依法依规接受处理。
四、我单位如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存在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
形的,我单位将在收到招标人补交及没收投标保证金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按照招标文
件的约定标准予以补交。
五、我单位同意将此承诺由招标人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网站纳入“中标候选
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此承诺,自觉接受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
扬州”等网站公开曝光及行政监督部门相关惩戒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1.以此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按要
求提供的,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投标人财务状况
投标人财务状况
(格式自理)
1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格式自理)
|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顺序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规定数量的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7 名。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
| 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设计文件:1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工程总承包报价:8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100%。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设计文件(10分) | 1.对项目的理解(1分) | 对项目建设需求的理解精准无误,现状分析科学合理,绿化植物恢复提升需根据本地气候特征,防虫防治,景观绿化养护周期较长既满足业主的设计要求,又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与周边环境相协调(0-1分) |
| 2.设计说明(1分) | 对项目设计理念、目标解读准确,对项目提出的施工工艺、节点做法贴合工程需求,内容完整;完整阐述景观、水电、种植等各专业设计依据、技术路线及重难点等;主要技术指标、施工工艺及参数满足功能及施工验收标准,与工期、采购计划适配。(0-1分) | ||
| 3.设计图纸(8分) | 设计文件完整齐全,包含总平面图、竖向、铺装、种植、节点详图、亮化工程、桥涵、防洪安全专篇、防虫防治、防汛、航道通航、尤其三河片区将打造沿线光影夜游,以灯塔激光系统智能助航光轨,标定航道走向与边界,对复杂水文条件下的航行预判能力与通航安全系数需做大量背调后进行施工图设计等必要内容;设计深度满足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图纸清晰、标注完整、尺寸准确、无错漏缺;各专业图纸衔接顺畅,可直接用于施工交底与现场实施。(0-8分) | ||
| 注:设计文件采用暗标,设计文件得分取所有设计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8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6分。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 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项目组成员(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2分。注:1、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2、同一人员具有两个及以上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
| 2.2.4(5) | 工程业绩(/分) | / | / |
| 2.2.4(6) | 其他评分因素 | / |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设计文件合格分为:6分(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9 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
| 定标程序 |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定标委员会构成:定标人员7人定标人员确定方式:招标人自主组建(其中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少于5人)。 | |
| 5.2.1 | 定标标准 | 具体定标方案如下:1、定标会召开时间:招标人在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召开定标会。2、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定标,定标方法如下:(1)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2)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3)评委应记名评审,评审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3、定标因素项目经理答辩: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提问,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4、其他说明(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2)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3)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 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