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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招标文件]柯城区“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浙江 · 衢州
发布:2026-04-06 21:25:07截止:2026-04-14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招标文件]柯城区“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东滨 线等农村道路提升改造)招标文件预公告[A3308020920000342001001]


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名称:
柯城区“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东滨线等农村道路提升改造)
项目代码:
2603-330802-04-01-904136
标段(包)名称:
柯城区“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东滨 线等农村道路提升改造)
标段(包)编号:
A3308020920000342001001
招标人:
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名称: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857066002
电话:13157020000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4-03 17:13:11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4-09 17:13:11
信息来源:
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4.1-四好农村路东滨线-招标文件.pdf

柯城区“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

建设工程(东滨线等农村道路提升改造)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肆月

说明

一、柯城区“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东滨线等农村道路提升改造)施工

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

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

招标文件》(2018年版)、《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范本》(2023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

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

招标文件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

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

和实际情况: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

和细化。

在“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

细化或约定。

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

二册)技术规范。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

修改。

四、“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

部分:公路工程》(DB33/T628.1—2021)编制。

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

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1部分:公路工程》(DB33/T628.1-2021)、《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附录8定标办法

1.1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中标结果公告

7.7履约保证金

7.8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表六确认通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2.发包人义务

2.6支付合同价款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3分包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11不利物质条件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7.交通运输

7.2场内施工道路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4环境保护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11.开工和交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要求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7质量抽检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5.变更

15.3变更程序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16.价格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

17.2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7.4质量保证金

18.交工验收

18.9竣工文件

18.10工程档案管理

20.保险

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5其他保险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2.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22.2发包人违约

25.奖惩措施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廉政合同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四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

附件七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八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附件九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附件十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

附件十一相关人员在职承诺书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

(一)通用技术规范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第四卷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施工组织设计

附表一施工总体计划表

附表二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

附表三工程管理曲线

附表四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七临时占地计划表

附表八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三)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

(七)信用信息一览表

(八)履约行为表

八、承诺函

诚信投标承诺函

九、其他材料

目,录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柯城区“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东滨线等农

村道路提升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柯城区“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东滨线等农村道路提升改造)

(项目名称)已由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柯发改审初设〔2026〕5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

计已由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以柯交通〔20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

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财政安排,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招

标代理机构为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实行资格后审。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共涉及道路共11条,共计30.510公里,其中县道7条共25.114公里,乡村道4条共

5.396公里;建安费约1700万元。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道路为利用老路提升改造,维持原道路技术标准(公路三级、公路四级),

路面宽度3.5米-7.5米,路基宽度4.5米-8.5米,县道、乡村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

主要内容为道路提升改造,路面结构改建,部分路面拓宽,新建桥涵,防护、排水、交安设施

完善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

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

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3.6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

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

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

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

图纸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

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

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月日17:0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

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

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08时45分00秒。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

统(http://ggzy.qz.gov.cn/)。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570-3863600

地址:柯城区荷三路副229号4-5楼

邮政编码:32400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柯城区荷三路副229号4-5衢州市柯城区亚美路168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324002,邮政编码:324002

联系人:姜工,联系人:奚工

电话:0570-3086810,电话:0570-3359658

传真:/,传真:/

日期:2026年月日

人: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柯城区荷三路副229号4-5招标代理机构: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市柯城区亚美路168号
址:地址:
邮政编码:324002邮政编码:324002
人:姜工联系人:奚工
话:0570-3086810电话:0570-3359658
真:/传真:/
期:2026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公路管理中心地址:柯城区荷三路副229号4-5楼联系人:姜工电话:0570-3086810传真:/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亚美路168号邮编:324000项目负责人:朱智慧联系人:奚工电话:0570-3359658传真:/
1.1.4招标项目名称柯城区“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东滨线等农村道路提升改造)
1.1.5标段建设地点柯城区境内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补助和财政安排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道路提升改造,路面结构改建,部分路面拓宽,新建桥涵,防护、排水、交安设施完善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月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月日节点工期要求:/
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1.3.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6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见附录7其他要求:定标办法见附录8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2023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投标截止时间至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期间投标所需资质条件的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状态;
1.10.2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
1.11.1分包不得分包的工程内容为:公路工程。分包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4】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24】104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分包的其他规定:拟分包工程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备案后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业务管理”——“网上提问”在线提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
3.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本项目不适用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网上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填写工程量清单。
3.2.3报价方式单价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人报造价主管部门备案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元。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4、0.95、0.96)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15万元整;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专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为A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的相关操作步骤请咨询软件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缴纳方式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软件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客服热线:400-153-8889(每天8:00-17:30)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3056529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采用电子证书,且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扫描件;(2)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5)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从业企业查询(输入从业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网页截图;(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7)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2财务状况表无须提供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1)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上述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身份证应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资料/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2)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3)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或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或)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商务标正文。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开标大厅:(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4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5.2.2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一、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开标程序(双信封)(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工作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公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果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5.2.3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招标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抽取系数现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开标活动中需抽取系数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的,投标人可通过直播画面切换进行观看。(4)公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5)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6)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7)开标会议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束。5.2.5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启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在3家(含)以上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3)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5.2.6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的,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3)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或随机抽取确定。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定分离: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当有效投标人为3-7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为8名及以上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注:①以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②本条中的有效投标人指正式投标人中剔除无效标后的投标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内容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姓名;(4)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5)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7.4定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附录8。
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zjpubservice.com)、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7.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保险公司保函,选择保险公司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若采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选择融资担保公司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

续上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衢州市柯城区交通运输局地址:柯城区荷三路副229号4-5楼电话:0570-3863600邮编:324002
9.2否决投标9.2否决投标9.2.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9.2.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2.1、3.1、3.4、3.6各条款所列否决投标情形之一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是指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全部一致或制作IP地址、上传IP地址、造价软件数字证书号等与此电脑相关的硬件标识号码中有一个一致)。9.2.3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9.3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2、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http://ggzy.qz.gov.cn/zlxz/008002/008002001/20210122/91f35738-abf6-4a80-bba8-4ff2ab6cfd9d.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
9.3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7、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8、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qz.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0570-3899008。9、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10、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11、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特别提醒:1、在开标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电话后30分钟未回复或5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的(不见面开标以系统提示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申辩机会。2、本次项目招标如招标人有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开标现场公证的,公证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施工1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财务要求
施工1标段承诺提供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

注:1、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注明标段号的,所投标段均予

认可,注明标段号的,注明的所有标段均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业绩要求
施工1标段/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信誉要求
施工1标段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网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号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施工1标段项目经理11、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11、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
安全负责人1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

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该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

合同工程”。

(2)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

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

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

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数量要求资格要求
/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
/

附录8定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相关规定,本

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规定如下。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人或项目分管领导担任。

二、定标前考察、质询。

本项目定标前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质询。

三、召开定标会议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日内在衢州市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

完成定标工作。

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指派)在定标会议开始时可以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

评标情况以及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质询情况(如有)。定标委员会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表进

行提问。

四、定标现场面谈

本项目不进行定标现场提问、面谈。

五、定标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

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

力等;

6.企业社会贡献;

7.评标报告;

8.招标人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

六、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1.票决法。

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

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

员签字确认。

☑3.其他定标办法:①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3个的,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中采

用摇号抽取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②若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5个的,首先定标

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最多推荐三家),取得票前3名为拟中标候选人(若

第3名有并列的,从并列中摇号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抽取至前三名止)。其次定标委员会在得票前

3名拟中标候选人中采用摇号抽取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七、定标会议流程

1.所有参与定标会有关人员应签到并签署定标工作保密承诺书。所有人员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

后交由监督小组保管;

2.所有人员到齐后,监督小组宣读定标会场纪律;

3.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定标会议正式开始;

4.招标人代表介绍项目概况、招标评标情况以及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质询情况(如有),然后

现场分发定标辅助资料和选票;

5.投票;

6.招标人代表及时收取并检查选票;

7.计票;

8.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投票结果;

9.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成员签署定标报告,定标会议结束。

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

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八、完成定标报告

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

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

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

结果。

2.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2.1定标委员会名单;

2.2定标程序;

2.3定标要素;

2.4定标办法;

2.5定标结果;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

标投标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

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

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

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

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

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

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

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

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

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

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

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

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

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

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

容的偏差。

(4)投标人所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资格审核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

的业绩证明材料不一致,但《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

投标人所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涉及本次招标加分的相关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

料不一致,但《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满足加分条件的。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

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

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

件被评标委员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综合

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1.12.3项(3)、(4)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

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招标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

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

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

答复均应通过书面形式完成。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密封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承诺函;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合同用款估算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

投标保证金。

3.1.4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制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

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

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

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

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

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

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

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

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

关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

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

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

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

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

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

行调价。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

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

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则“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

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

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

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

允许更换。

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

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

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

确性负责。

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

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

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

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

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

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

3.7.5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

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2.2项、2.3.1项规定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的,指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

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

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

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

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

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

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

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

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

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

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

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

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

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体和期限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招标人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4定标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

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

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

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

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能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

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

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

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

单价或合价。

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

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8.6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中标人应签署项目图纸资料和保密承诺书。

7.8.7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

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中标人的确定等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定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

评标、定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

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

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

第11号)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

年第23号)办理。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

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

限内。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

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投标文件递交后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一直有效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2其他约定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备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

年月日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备注
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元):调整系数:
复合系数(k):下浮系数(i):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

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