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广场 中标公告 拟在建项目 发布公告
采招商务
定制采招信息 甲方业主目录
AI大模型配置
基本信息 大模型训练 大模型微调 开始对话
DB伙伴中心
Ai智能体工作台
合作伙伴专享,投标全链路工作AI模型指引工作流
DB投标工作室
战略伙伴专享,投标+Ai双专家全流程投标工作室
深色模式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联系我们
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浙江 · 湖州
发布:2026-04-08 16:10:08截止:2025-07-26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修工程

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修工程

征求意见公告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1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在公示期间,点击本征求意见公告后“征求意见反馈”模块将主要的意见建议和依据在系统内提出。

2、并在公示期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或直接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3、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附相关依据,提供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滨河大道

联系人:冯工

电话:13396828929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C室

联系人:黄工电话: 0572-6113229

邮箱:1622545956@qq.com

招标文件公示.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修工程

征求意见公告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

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1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在公示期间,点击本征求意见公告后“征求意见反馈”模块将主要的意见建议和依据在系统内提出。

2、并在公示期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或直接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3、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附相关依据,提供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滨河大道

联系人:冯工

电话:13396828929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C室

联系人:黄工电话:0572‐6113229

邮箱:1622545956@qq.com

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

-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修工程施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说明

一、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修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

版)和《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4年版)为依据,结

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

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2024年版)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正文。

二、《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4年版)中,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

进行了补充、细化;并根据《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4

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作了补充和细

化,形成了本项目的“专用合同条款”。

三、第七章中的“技术标准”直接引用了《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

标文件范本(下册)》(2024年版)中的“技术规范”。根据本项目的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形成“技术规范专用条款”。

四、投标人应参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2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中标结果公告

7.7履约保证金

7.8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其他注意事项

9.2其他约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A.养护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合同协议书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8转让

1.9严禁贿赂

1.10化石、文物

1.11专利技术

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2.发包人义务

2.1遵守法律

2.2发出开工通知

2.3提供施工场地

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2.5组织设计交底

2.6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

2.8其它义务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2总监理工程师

3.3监理人员

3.4监理人的指示

—3—

3.5商定或确定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履约担保

4.3分包

4.4联合体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4.10承包人现场查勘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7.2场内施工道路

7.3场外交通

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7.6水路和航空运输

8.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2施工测量

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3治安保卫

9.4环境保护

9.5事故处理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11.开工和交工

11.1开工

11.2交工

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1.6工期提前

11.7工作时间的限制

12.暂停施工

—4—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3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

12.4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要求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6清除不合格工程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2现场材料试验

14.3现场工艺试验

14.4试验和检验费用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5.2变更权

15.3变更程序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6暂列金额

15.7计日工

15.8暂估价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1计量

17.2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4质量保证金

17.5交(竣)工结算

17.6最终结清

18.交(竣)工验收

18.1交(竣)工验收的含义

18.2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8.3验收

18.4单位工程验收

18.5施工期运行

18.6试运行

18.7竣工清场

18.8施工队伍的撤离

18.9交(竣)工文件

18.10工程档案管理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19.2缺陷责任

19.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19.4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19.5承包人的进入权

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5—

19.7保修责任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20.3人身意外伤害险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5其它保险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2不可抗力的通知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22.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22.2发包人违约

22.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23.索赔

23.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23.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23.4发包人的索赔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24.2友好解决

24.3争议评审

24.4仲裁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7联络

2.发包人义务

2.6支付合同价款

2.8其它义务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3分包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4.11不利物质条件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10.进度计划

10.1合同进度计划

10.3季度计划、月计划、旬计划

11.开工和交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6—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要求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3.7质量抽检

15.变更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2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4质量保证金

18.交竣工验收

18.1交竣工验收的含义

18.9交(竣)工文件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5其他保险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2.违约

22.1承包人违约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廉政合同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四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件五其他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

附件七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八发包人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九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附件十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附件十一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

(一)通用技术规范

(二)项目专用技术规范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7—

五、养护工程作业方案

附表一总体作业计划表

附表二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临时占地计划表

附表五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承诺函

九、其它材料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目录

一、报价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用款估算表

—8—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9—

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

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修工程(以下称本项

目)已由长交复(2025)30号列入养护计划,项目资金为补助及自筹,并已落实到位。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下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镇滩龙桥村,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现状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

面宽约3m,起点桩号K4+220,终点桩号K4+920,路线全长0.7km。

主要工作内容:原水泥砼路面破除重建,路面结构层采用原水泥砼面层破碎利用,重新铺筑10cm

碎石垫层+20cmC30水泥砼面层;完善排水;增设挡墙及护面墙;边坡TPS挂网喷播;补充完善交通标

志牌、护栏等交安设施等。本工程建安费约175万元。

2.2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上述改造内容进行施工

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

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

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

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

—10—

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09时00分,电子投

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

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

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

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滨河大道

邮政编码:313100

联系人:冯工

电话:13396828929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C室

邮政编码:313100

联系人:黄工、姚工

电话:0572-6113229

—1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地址:长兴县和平镇滨河大道联系人:冯工电话:13396828929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C室联系人:黄工、姚工电话:0572-6113229
1.1.4项目名称长兴县“四好农村路”-和平镇汤村-191工地(Y192)公路大中修工程
1.1.5养护工程地点长兴县和平镇
1.2.1资金来源补助及自筹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3.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其他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之日前10天。提出疑问的方式: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提问或书面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11分包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24】104号)、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分包的其他规定:其他专业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一、提出疑问的方式:通过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招标公告”——“提问”——网上提问在线提出。二、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发布时间、下载地址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下载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交易平台,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2.2.3澄清内容的确认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3.1招标文件修改的发布时间、下载地址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交易平台”供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下载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
2.3.2修改内容的确认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3.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制作说明:(1)将已下载的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导入计价软件,完成工程量清单制作;(2)从计价软件导出已制作好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3)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在“交易平台”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填写工程量清单
3.2.3报价方式单价
3.2.6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
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以工程量清单预算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元。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7、0.98、0.99)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为调整系数。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第3.4款细化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或电汇☑电子保函(保险保单、担保公司保函、银行保函等)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服务平台http://xyfw.jtyst.zj.gov.cn公布的2024年度公路养护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各评定部门均予认可),AA级的投标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二、投标人可自愿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电子保函。三、采用电汇、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注意事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2.收款单位:本次招标委托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3.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账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兴开发区支行4.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主体基本账户转出(不得由分公司、办事处或项目部等非投标主体及一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5.投标保证金缴纳子账号由代理机构通过系统操作后统一生成(一个标段一个子账号),潜在投标人进入系统后选择投标项目,在保证金查询模块按照统一子账号汇入足额投标保证金。四、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注意事项:1.投标电子保函由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凭证,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须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本标段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担保。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并只限于对电子保函平台中生成的投标电子保函相关信息内容按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支付账户、金额、有效期等)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6.如投标人出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时,不能免除招标人向投标人直接索赔投标保证金的权利。7.招标人补充条款:1)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本须知规定执行。五、联系电话:财务0572-6265650软件开发:韩工18768196690注:投标电子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函等。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扫描件;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2)养护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养护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3.5.2财务状况表无须提供□提供,要求的年份:年、年、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本项目不适用)年份:自2020年7月1日以来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发包人或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以下资料:(1)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社保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安全负责人:身份证、安全考核证书、社保证明。身份证应提供正反双面扫描件。(2)项目经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项目经理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注:①以上证书均要在有效期时间内;②拟委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的安全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③社保证明指:投标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的2025年05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资料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盖单位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2)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光盘、样品等的,光盘、样品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
5.1开标时间、网址及要求(1)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的开标(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开标网址: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即可(3)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通知(5)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网址:同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网址(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7)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1开标时间、网址及要求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进行开标:(1)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招标宣布开标纪律;宣读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公布第一信封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单、质量目标、工期、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及其他内容,同时宣布第二信封预计开标时间。注: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在专家完成第一信封评审后,招标人才能组织进行第二信封开标。(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一信封开标结束。
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2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完成评审前,“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网址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招标人宣布第二信封开始开标,招标人宣布开标纪律;宣读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2开标程序(双信封)(3)招标人解密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信封。(4)抽取系数现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下浮系数及B值计算方案。(5)公布第二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信封开标结束。5.2.4开标特别说明事项(1)电子交易平台遇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断电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标、招标人无法解密等情形,2小时内能够恢复正常,待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原定解密时间重新计算,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由招标人确定另行开标时间;(2)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不畅导致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招标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超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仍然未解密的,视做撤销投标文件。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1人,其余4人从浙江省公路(或水运)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内容公示媒介: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index.html)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index.html)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7.1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下述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履约担保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
8.5.1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办理。监督机构: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湖州市长兴县长州路799号电话:0572-6222444邮编:313100
9.2否决投标9.2否决投标9.2.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3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9.2.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9.2否决投标编号(如有)、工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及投标保证金;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信用评价结果网站截图)。(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自2025年05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是独立投标。(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3)2024年7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14)第一信封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附录3)。(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7)其它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3、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7)第二信封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2.3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9.3行贿查询9.3行贿查询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实近三年(2022年7月1日)以来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9.4中标后需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9.4中标后需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5份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1份。
9.5重新招标9.5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6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9.6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9.6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不予通过。
9.7投标人硬件设备要求9.7投标人硬件设备要求各投标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4.内存要求在4G以上。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9.8保密规定9.8保密规定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及其他形式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
9.9社保证明9.9社保证明投标人须附投标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自2025年0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9.10交易服务费9.10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湖发改价格[2018]206号《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收取,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各承担50%。
9.11合同公示9.11合同公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应在交易平台进行合同公示。
9.12其他规定9.12其他规定①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②按照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3—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承诺提供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24—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

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2、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

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类似业绩,且只认可联合体协议书中负责类似业绩的成员提供的业

绩;

4、投标人的分包业绩、境外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及1.4.4项情形。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网页截图。

—25—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

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1、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或公路养护)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拟委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1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1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

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

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

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项规定。

5、项目经理有建造师要求的,其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

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等的相关要求。

6、投标人还应附投标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负责人的自2025年05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26—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

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27—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任职或工作的;

(12)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

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

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8—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

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

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招标人提供的本标段工程的道路现状、交通流量、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取土场、

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

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

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上传

至“交易平台”。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

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

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

其他错误;

(2)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29—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

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

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养护工程作业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如有);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

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要求招标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

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

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交易平台”供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

—30—

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

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招标人

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

答复均应通过“交易平台”已书面形式完成。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密封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养护工程作业方案;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承诺函;

(9)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报价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合同用款估算表。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

的投标保证金。

3.1.4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制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

量清单相应表格。

—3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

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

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

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

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

报价和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

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投标

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

有关要求。

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

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费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

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

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

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

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

进行调价。

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

—32—

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则“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

需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不允许更换。

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

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

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

准确性负责。

—33—

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

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的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

为上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

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交易平台”

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

3.7.5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

本,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交易

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

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

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

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

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

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

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35—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

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

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体和期限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

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招标人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

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

—36—

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能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

失。

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报价函

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报价函

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

价或合价。

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

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工程资

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8.6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

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37—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

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

改委等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办理。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

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

限内。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其他注意事项

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投标文件递交后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

直有效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2其他约定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养护施工招标第一信封

(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备注签名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39—

(项目名称)标段养护施工招标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备注签名
工程量清单预算(元)工程量清单预算调整系数
复合系数(K):下浮系数(i):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40—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第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

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交易平台”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项目名称)第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

—41—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养护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2—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

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或年)。

工程质量:。

工程安全目标:。

项目经理:(姓名)。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招标人:(盖单位章)
安全负责人:(姓名)。招标代理:(盖单位章)
养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担保。特此通知。

年月日

—43—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

交的(项目名称)第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盖单位章)

年月日

—44—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第标段招

标关于___________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45—

第三章评标办法

—46—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合

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1综合得分相等时优先顺序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信誉得分高的优先,信誉得分也相同的,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及投标保证金;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信用评价结果网站截图)。(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自2025年05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是独立投标。(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13)2024年7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14)第一信封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7—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1)。(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2)。(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4)。(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7)其它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3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7)第二信封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信封(商务及养护工程作业方案)评分分值构成:养护工程作业方案:/分企业资质与信誉:2分其他因素:/分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打分,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算术平均值确定,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报价:98分

—48—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的文字报价(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C=(A×K+B×(1-K))(100-i)/100式中:C为评标基准价A为招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工程量清单预算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7、0.98、0.99)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值为调整系数);K为复合系数(从0.30、0.35、0.40三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从0.5、1、1.5三个连续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B值:如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在15家及以上的,B值计算方案在第二信封开标时在下述三种方案中随机抽取;如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在15家以下的,B值计算方案在第二信封开标时在下述方案二、方案三中随机抽取;B值计算方案在第二信封开标时抽取确定后,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不再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情况导致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而重新抽取)。a.B值计算方案一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及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价,根据下述区段计算区段平均值(区段内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再将计算得出的区段平均值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的投标人评标价二次平均值即为B值。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