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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人民政府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魔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业主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人民政府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四川 · 乐山
发布:2026-04-09 13:27:50截止:2026-04-14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项目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魔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332026000029

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魔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如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应当符合采购文件2.1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3-4522030,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东光大道32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人民政府

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街上组333号

联系方式:18111085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红旗大道19号11幢2楼

联系方式:0833-4511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833-4511305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0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第一章询价邀请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魔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本项目为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目编号:N5111332026000029

1.2.采购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魔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1.3.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花魔芋和白魔芋杂交的魔芋种子(一代种和二代种)、黑杆花魔芋(二代种)及配套一定的有机肥和复合肥(详见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开展魔芋种植。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联合体协议(描述:如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应当符合采购文件2.1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询价通知书,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已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互认范围;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7.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询价通知书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成功获取询价通知书后,将收到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询价通知书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询价通知书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

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

1.9.供应商信用融资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1.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人民政府

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街上组333号

邮编:6146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11085815

代理机构: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红旗大道19号11幢2楼

邮编:614600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833-451130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80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
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四章)
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合同签订前缴纳,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
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
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
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
13实质性要求本询价通知书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4其他说明本询价通知书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二、本询价通知书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人民政府和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是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

五、“电子评审”是指询价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一次性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询价报告等活动。

2.3.询价通知书

2.3.1.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询价通知书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询价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评审办法;

五、响应文件格式;

六、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2.3.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

2.4.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询价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

(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响应报价★

一、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二、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

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的,即响应报价

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65%的,即响应报价

4.询价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询价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询价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编制响应文件,询价通知书第五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

2.4.7.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询价通知书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开启

2.5.1.1开启程序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

2.5.1.2.解密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评审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2.5.4.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6.3.2.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

二、成交供应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5.履行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6.6.履约验收方案

一、验收组织方式:

采购包1:自行验收

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采购包1:否

三、是否邀请专家:

采购包1:是

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采购包1:是

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采购包1:否

六、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验收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4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40%;

2、验收条件说明:货物送达后,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14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0%;

3、验收条件说明:完成种植后,出芽率达到90%以上,达到验收条件起14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0%;

4、验收条件说明:完成魔芋收购或采购人选择自主销售魔芋后,达到验收条件起21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0%;

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按合同约定

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按合同约定

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按合同约定

十一、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按前文叙述和合同约定

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按合同约定

2.6.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

(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八、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七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人民政府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询价通知书的询问、质疑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11085815

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街上组333号

邮编:614600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4526762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红旗大道19号11幢2楼

邮编:614600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询价通知书之日。对更正后的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询价通知书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询价通知书内容,为获取原询价通知书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询价通知书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

八、法律责任

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四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8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648,000.00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A07080105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有机肥420.00(吨)362,880.00工业
2A07031599 其他育种和育苗魔芋种140.50(吨)3,083,520.00农、林、牧、渔业
3A07080104 化学肥料复合肥56.00(吨)201,600.00工业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

采购包1:是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
1有机肥420.00(吨)362,880.00总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
2魔芋种140.50(吨)3,083,520.00总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
3复合肥56.00(吨)201,600.00总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

★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1A07031599 其他育种和育苗魔芋种魔芋种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四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有机肥

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技术要求1、符合NY/T 525-2021标准要求。2、由于魔芋作物为特殊植物,有机肥不能以禽类粪便为原料。3、规格:25公斤/包。

标的名称:魔芋种

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技术要求一代种(杂交魔芋) 1、花魔芋和白魔芋杂交一代种 2、种子标准:单个重量在7克至30克之间,种块完好,球茎体形扁圆饱满,表皮光滑,种芋眼口平、窝小、顶芽完好,无破烂、无伤口、无霉变、无害虫,为经过晾晒的芋种。 3、顶芽受损、种芋破烂、霉变、虫害四项个体占比不超过2%; 4、种子消毒率达到100%,发芽率≥90%。 5、包装及运输要求:必须用魔芋种子专用筐包装,脱水运输,每筐重量25千克,运输车厢通气,不得封盖。6、数量:40.5吨。 二代种(杂交魔芋) 1、花魔芋和白魔芋杂交二代种 2、种子标准:单个重量在50克至150克之间,种块完好,球茎体形扁圆饱满,表皮光滑,种芋眼口平、窝小、顶芽完好,无破烂、无伤口、无霉变、无害虫,为经过晾晒的芋种。 3、顶芽受损、种芋破烂、霉变、虫害四项个体占比不超过2%; 4、种子消毒率达到100%,发芽率≥90%。 5、包装及运输要求:必须用魔芋种子专用筐包装,脱水运输,每筐重量25千克,运输车厢通气,不得封盖。6、数量:50吨。 二代种(黑杆花魔芋) 1、种子标准:单个重量在50克至200克之间,种块完好,球茎体形扁圆饱满,表皮光滑,种芋眼口平、窝小、顶芽完好,无破烂、无伤口、无霉变、无害虫,为经过晾晒的芋种; 2、顶芽受损、种芋破烂、霉变、虫害四项个体占比不超过2%; 3、种子消毒率达到100%,发芽率≥90%。 4、包装及运输要求:必须用魔芋种子专用筐包装,脱水运输,每筐重量25千克,运输车厢通气,不得封盖。5、数量:50吨。

标的名称:复合肥

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技术要求1、符合GB/T 15063-2020标准要求;2、氮磷钾复合肥(配比N:P2O5:K2O=15:5:25)总养分含量≥45%;3、氯离子≤3%;4、规格:40公斤/包。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质量要求1、按照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且满足国家对该货物的所有强制性标准要求。 2、供应商所提供的魔芋种子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3、供应商所提供的魔芋种子,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包装,且交货时包装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规格及要求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依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货商索赔。
2安全要求本项目自成交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运输验收合格之日止,自行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运输安全。
3售后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魔芋回购协议,回收价格最低为2元/斤回收,若市场价高于2元/斤,以当时市场批发价格为准回收或采购人自主销售魔芋。 (2)成交供应商负责售后培训:①培训内容:魔芋种植技术培训,重点围绕魔芋品种、农艺、农产品安全生产提供指导服务和培训;③培训对象: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魔芋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④培训学时及天数: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安排。 (3)成交供应商承诺7*24小时电话服务,有任何产品及售后问题,10分钟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处理完问题并达到采购人满意。成交人承诺积极帮助解决种植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完成。
2交货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大竹堡乡
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4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货物送达后,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完成种植后,出芽率达到90%以上,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4、完成魔芋收购或采购人选择自主销售魔芋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1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采购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项目验收。 (2)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 (3)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组织验收。 (4)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不能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使用要求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5)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条款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对魔芋种子质量保证,对种植技术和田间管理提供指导,完成魔芋采收后保修期到期
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成交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成交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签约总价的30%)。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不足部分有权继续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③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所投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供应商或采购人都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