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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噪声投诉数据库建设及噪声溯源分析技术服务支撑项目-磋商公告

业主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6-04-09 23:26:32截止:2026-04-16
产品/服务: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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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投诉数据库建设及噪声溯源分析技术服务支撑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噪声投诉数据库建设及噪声溯源分析技术服务支撑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7311

项目名称:噪声投诉数据库建设及噪声溯源分析技术服务支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9,200.00元

服务地点:广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包组,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包组号

包组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噪声投诉数据库建设及噪声溯源分析技术服务支撑项目

1项

549,200.0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26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响应。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或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5.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变更公告的相关信息。

2.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磋商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3151435402;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不予退还。

4.售价:免费获取。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截止及开启时间、开启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ttps://www.gzebid.cn)递交电子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须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采购人归档使用),纸质响应文件须现场递交至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邮寄至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09(电话:020-8354170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ttps://www.gzebid.cn)开标系统

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ttps://www.gzebid.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流程:

1、潜在供应商制作完成响应文件,导出为PDF格式。

2、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进入项目在【在线报价】处上传PDF格式的响应文件。

3、如PDF电子响应文件需使用电子章,可使用平台的在线签章功能。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签章。

4、在线填写报价明细与开标一览表。

5、确认报价。

本项目使用系统加密方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使用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其他相关媒体。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名称: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 6638 2851

  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工、李工、郭工

电话:020-83541707

邮箱:zbgs6b@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