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违法建筑及户外广告牌拆除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靖边县-2026-00101
**二、合同名称:**违法建筑及户外广告牌拆除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靖边县-2026-00086
**四、项目名称:**2026年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龙山路富强巷1号
联系方式:13891268111
供应商(乙方):陕西瑞升源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北郊芦河路芦河酒厂向西100米处马瑞学房屋
联系方式:150917811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针对中心城区私搭乱建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 1(项) | ¥15,800.00 | ¥15,800.00 | 拆除公司须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24小时配合执法工作。 |
合同金额: 15,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靖边县城区内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26年04月10日
违法建筑及户外广告牌拆除合同
甲方: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乙方:陕西瑞升源丰商贸有限公司
为提高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市容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和有关违章搭建路面广告牌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拆除
1
城市城管理执法大队交办的违章建筑及户外广告拆除任务。
第二条:拆除费用及付款方式
1.拆除费用:根据合同拆除报价明细表及具体工作量确定最终价格。
2.付款期限及方式
折除验工合格后,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支付给乙方广告拆除全额费用。
第三条:甲、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拆除甲方交办的违规广告牌。如因甲方原因导
致广告牌不能按期拆除,不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拆除交办的违章(法)搭建的广告牌后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
可。
3.验收:甲方在乙方拆除完毕后,对已拆除的违章(法)设施的广告
牌进行验收。
4.乙方须保证违章(法)搭建的广告牌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
违规操作等原因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乙方应当将
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在拆除违章(法)搭建的广告牌的施工中,要严格按
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责任,
承担倒塌、坠落物体对其他人员、物体损坏的赔偿及相关责任。
5.甲方对乙方已拆除的违章(法)搭建的广告牌进行审核。
6.甲方对所提供的拆除违章(法)搭建的广告牌的真实性负全责。
第四条:赔偿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及时付款。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
支付拆除费。
2.乙方在拆除违章(法)搭建的广告牌过程中,造成广告牌所在的墙
面、墙体、地面、防水等损坏的,一切由甲方处理,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第五条:不可抗力
1.因天气或其他等不可抗拒力,如地震、自然灾害、海啸、强台风、
战争、政治、经济等原因的出现,工程顺延。
2.如因其他原因乙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可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因
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履行义务,乙方又提供不出正当理由的,甲方可以单方
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附件
1.附件:违法建筑及户外广告拆除限价表
第七条:纠纷解决办法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
效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
章之日起成立,盖章传真件与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
决。
甲方: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代表(签字):
酒主
乙方:陕西瑞升源丰商贸有限公司
天司)
代表(签字):
公
合同专用章
T245032415
日期:2026年)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