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桉树专用肥)(GXZC2026-G1-000790-BRZB)招标文件预公示(更正)
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
我公司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拉浪林场(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委托,拟对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桉树专用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更正(详见附件)。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可于2026年4月15日18时00分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提交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评审专家提交时,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5512288;
联系人:韦雪爱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2栋2212号
广西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2日
附件信息:
⼴⻄壮族⾃治区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件(货物)
招标⽂件
(全流程电⼦化评标)
项⽬名称:⼴⻄救助服务指导中⼼服务能⼒提升建设项⽬
(桉树专⽤肥)
项⽬编号:GXZC2026-G1-000790-BRZB
采购⼈:⼴⻄壮族⾃治区拉浪林场(⼴⻄救助服务指导中⼼)
采购代理机构:⼴⻄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4⽉
⽬录
第⼀章招标公告······························································1
第⼆章采购需求······························································5
第三章投标⼈须知··························································26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26
第⼆节投标⼈须知正⽂······················································34
⼀、总则······································································34
⼆、招标⽂件···································································37
三、投标⽂件的编制··························································38
四、开标····································································41
五、资格审查···································································42
六、评标·····································································43
七、中标和合同································································45
⼋、验收·········································································50
九、其他事项···································································51
第四章评标⽅法及评标标准···············································54
第⼀节评标⽅法······························································54
第⼆节评标程序······························································54
第三节评标标准·······························································57
第四节中标候选⼈推荐原则·················································61
第五节评标报告·······························································61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本····················································62
第六章投标⽂件格式·························································68
第⼀节资格证明⽂件格式····················································69
第⼆节商务⽂件格式··························································78
第三节技术⽂件格式··························································88
第四节报价⽂件格式··························································94
第五节其他⽂书、⽂件格式················································100
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101
第⼀节质疑函(格式)·····················································102
第⼆节投诉书(格式)·····················································105
第⼀章招标公告
⼴⻄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救助服务指导中⼼服务能⼒
提升建设项⽬(桉树专⽤肥)(项⽬编号:GXZC2026-G1-000790-BRZB)
公开招标公告
项⽬概况
⼴⻄救助服务指导中⼼服务能⼒提升建设项⽬(桉树专⽤肥)招标项⽬的潜在投标⼈应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件,并于2026年⽉⽇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件。
⼀、项⽬基本情况
项⽬编号:GXZC2026-G1-000790-BRZB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政采[2026]1711号-001-001、⼴⻄政采[2026]1711号-001-002、⼴⻄政采
[2026]1711号-001-003、⼴⻄政采[2026]1711号-001-004、⼴⻄政采[2026]1711号-002-001、⼴⻄政采
[2026]1711号-002-002、⼴⻄政采[2026]1711号-002-003
项⽬名称:⼴⻄救助服务指导中⼼服务能⼒提升建设项⽬(桉树专⽤肥)
预算⾦额:7633000.00元(其中:A分标:739500.00元;B分标:2028900.00元;C分标:2270800.00元;
D分标:2593800.00元。)
采购需求:
A分标:
标项名称:有机⽆机复混肥(氮磷钾含量≥30%,有机质≥10%)
数量:255吨
预算⾦额:7395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基本概况介绍、⽤途:采购有机⽆机复混肥(氮磷钾含量≥30%,有机质≥10%)
:255吨,具体详⻅采购需求。
最⾼限价(如有):7395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其中第⼀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作⽇内,每
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分标:
标项名称:有机⽆机复混肥(氮磷钾含量≥34%,有机质≥7%)
数量:676.3吨
预算⾦额:20289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基本概况介绍、⽤途:采购有机⽆机复混肥(氮磷钾含量≥34%,有机质≥7%):
676.3吨,具体详⻅采购需求。
最⾼限价(如有):20289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其中第⼀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作⽇内,每
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C分标:
标项名称:桉树专⽤肥(氮磷钾含量≥30%)
数量:811吨
预算⾦额:22708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基本概况介绍、⽤途:采购桉树专⽤肥(氮磷钾含量≥30%)
:811吨,具体详⻅采购需求。
最⾼限价(如有):22708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其中第⼀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作⽇内,每
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D分标:
标项名称:桉树专⽤肥(氮磷钾含量≥40%)
数量:786吨
预算⾦额:25938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基本概况介绍、⽤途:采购桉树专⽤肥(氮磷钾含量≥40%)
:786吨,具体详⻅采购需求。
最⾼限价(如有):2593800.00元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其中第⼀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作⽇内,每
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
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的资格要求:
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专⻔⾯向中⼩企业采购的项⽬(供应商应为中⼩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
□⾮专⻔⾯向中⼩企业采购的项⽬
其他要求:⽆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的特定条件:⽆
5.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为本项⽬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被列⼊失信被
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件
时间:2026年⽉⽇起⾄2026年⽉⽇,每天上午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除外)。
获取⽅式:⽹上下载。本项⽬不提供纸质⽂件,潜在供应商需使⽤账号登录或者使⽤CA登录⼴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
云平台-项⽬采购-获取采购⽂件-找到本项⽬-点击“申请获取采购⽂件”,按系统操作获取招标⽂件(或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件”跳转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获取)。电⼦
响应⽂件制作需要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件编制,通过其他⽅式获取采购⽂件的,将
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法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件。
售价:招标⽂件⼯本费每本0元。
四、提交投标⽂件截⽌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件截⽌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时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
(1)投标⽂件提交⽅式:本项⽬为电⼦化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在线电⼦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
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进⾏下载),并按照本项⽬招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
密后在投标截⽌时间前通过⽹络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
版投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联系⽅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
⼊“服务中⼼-项⽬采购-操作流程-电⼦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电⼦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
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法参与本项⽬政府采购活动,潜
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前,完成电⼦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
⽹”,依次进⼊“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服务中⼼-⼊驻与配置”中
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持,请致电⼴⻄政府采购云
平台客服热线:95763)及投标⽂件的提交。
(3)为确保⽹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供应商确保在电⼦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
电⽂进⾏加密和使⽤电⼦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前完成电⼦投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时间前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件的,应当先⾏撤回原⽂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
递交。投标截⽌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件。投标截⽌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
⽂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开标⼤厅。
(5)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件时⽤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
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开标⼤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件进⾏解密,否则后果⾃
负。
(6)本项⽬不接受未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本项⽬招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起5个⼯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币):A分标:7000.00元;B分标:20000.00元;C分标:22000.00元
D分标:25000.00元。(必须⾜额缴纳)
投标⼈应于投标⽂件递交截⽌时间前将投标保证⾦以银⾏转账、电汇、⽹上⽀付、⽀票、汇票
、本票或者⾦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等⾮现⾦形式提交。采⽤⽀票、汇票
、本票或者⾦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等形式的,投标⼈应当在递交投标⽂
件的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票据或保函、保险单原件;采⽤银⾏转账、电汇、⽹上⽀付形式的,投标⼈
须于投标⽂件递交截⽌时间前将投标保证⾦从投标⼈基本账户转⾄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纳时
注明项⽬编号)
开户名称:⼴⻄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中国⼯商银⾏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东⽀⾏
银⾏账号:2102101509100033651
2.⽹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壮族⾃治区政府采购
⽹(http://zfcg.gxzf.gov.cn)、⼴⻄壮族⾃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http://gxggzy.gxzf.gov.cn)。
3.本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持采⽤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族地区政策。
4.供应商认为采购⽂件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
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的
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作
⽇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投诉。
5.若对项⽬采购电⼦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采,获取采⼩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
⻄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6.为确保⽹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
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进⾏加密和使⽤电⼦签章。使⽤“政采云
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依次进⼊“办事服务-下载
专区”或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服务中⼼-⼊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
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持,请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式联系。
1.采购⼈信息
名称:⼴⻄壮族⾃治区拉浪林场(⼴⻄救助服务指导中⼼)
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中⻄路15号
联系⼈及联系⽅式:覃⼦惠0778-3507017、15307783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秀万达⼴场⻄2栋2212号
联系⽅式:0771-5512288
3.项⽬联系⽅式
项⽬联系⼈:⻙雪爱
电话:0771-5512288
⼴⻄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
第⼆章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要求(根据项⽬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件所称中⼩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委⽣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内标注“★”的(详⻅本
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投标⼈的投标货物必须使⽤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
必须在投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公章),否则投标⽂件作⽆
效处理。如本项⽬包含的货物属于品⽬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第四章评
标⽅法及评分标准”。
(3)根据《关于调整⽹络安全专⽤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1号)规定,本项⽬采
购需求中的产品如果包括《⽹络关键设备和⽹络安全专⽤产品⽬录》的⽹络安全专⽤产品,供应商在
投标⽂件中应主动列明供货范围中属于⽹络安全专⽤产品的投标产品,并在投标⽂件(商务及技术⽂
件)中提供由中国⽹信⽹(http://www.cac.gov.cn/index.htm)最新发布的《⽹络关键设备和⽹络安全专
⽤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截图证明材料,不在《⽹络关键设备和⽹络安全专⽤产品安全认证和
安全检测结果》中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按
⽆效投标处理。如属于《⽹络关键设备和⽹络安全专⽤产品⽬录》中“⼆、⽹络安全专⽤产品”内“产品类
别”中的所描述的产品,但不属于所列“产品描述”情形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则投标⽆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
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投标⼈对实质性要求有任意⼀项不满⾜的,投标⽂件按分标作⽆效处理。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产⼚家仅起参考作⽤,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产⼚家
的情形。投标⼈可参照或者选⽤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产⼚家替代,但选⽤的投标产品参数性
能必须满⾜实质性要求。
4.投标⼈应根据⾃身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件采购需求中的各项需求,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
应当在投标⽂件中提供技术⽀持资料。技术⽀持资料以投标货物⽣产⼚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件中允许的其它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效技术⽀持
资料。
5.供应商必须⾃⾏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的标准或应⽤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的标准不⼀致时,按最新标准
或较⾼标准执⾏。
7.本项⽬所属⾏业:⼯业类。
A分标:有机⽆机复混肥(氮磷钾含量≥30%,有机质≥10%)预算单价:2900元/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技术需求 | |
| 1 | 有机⽆机复混肥(氮磷钾含量≥30%,有机质≥10%) | 255吨 | ⼀、参数指标要求:①氮磷钾含量≥30%,配⽐N≥14%、P≥7%、K≥9%,有机质≥10%;②微量元素含量:B≥0.1%,Zn≥0.06%,Cu≥0.06%,Fe≥0.12%;③⽔分≤2.5%;④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15063-2020。⼆、主要原料要求:1.氮主要来源于尿素,尿素占⽐90%以上;2.磷来源于钙镁磷肥、磷酸⼀铵,磷酸⼀铵占⽐40%以上;3.钾来源于氯化钾,要求使⽤进⼝红钾;4.硼来源于硼砂,要求使⽤进⼝硼砂。三、原料执⾏标准:1.尿素质量标准GB/T2440-2017;2.氯化铵质量标准GB/T2946-2018;3.磷酸⼀铵质量标准GB10205-2009;4.钾肥质量标准GB6549-2011;5.钙镁磷肥质量标准GB/T20412-2021;6.活性肥质量标准NY1106-2010;7.硼砂质量标准为GB/T537-2009;8.⼀⽔锌质量标准为HG2934-2000;9.五⽔硫酸铜质量标准为GB437-2009。四、包装标准及包装印刷1.包装的材料为:肥料外包装袋为全新透明料,双⾯亚光膜彩印复膜,内袋为⾼压⻝品级PE全新透明料。2.所有包装材料均由中标⼈提供,并保证在正常运输的情况下不破损,内含防潮袋。3.每袋内外包装中间注明⽣产⽇期、检验⼈、批号等合格证。 | |
| 1 | 有机⽆机复混肥(氮磷钾含量≥30%,有机质≥10%) | 255吨 | 4.中标⼈不得直接向采购单位之外的第三⽅回收或出售合同约定样式的新(旧)肥料袋,也不得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向任何⼈回收已出售给采购单位的肥料;否则,视为中标⼈违约。5.外包装:采⽤25kg/袋包装。 | |
| ▲⼀、商务条款 | ||||
| 合同签订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25⽇内。 | |||
| 提交货物成果时间 | 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其中第⼀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作⽇内,每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 | |||
| 提交货物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 验收标准、规范 | 1.每批产品出⼚必须是合格产品,并且中标⼈要提供⽣产质量检验报告。2.产品调运后,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双⽅共同派⼈⼀起取样,送⾄具有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进⾏质量检验,检验结果作为判断肥料质量的依据,检验费由中标⼈承担。3.中标⼈提供不符合招标⽂件和合同约定的货物,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收。4.采购单位应在收货当⽇进⾏验收。如有外观、数量异议,应在收货当⽇或次⽇书⾯通知中标⼈,并出具提货时的有关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外观、数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内在质量异议需在官⽅检测报告出具后3个⼯作⽇内书⾯通知中标⼈,隐蔽质量异议不受前述期限限制,中标⼈对货物的质量责任覆盖货物的合理使⽤周期。采购⼈未在上述期限内就对应事项提出异议的,仅视为对应初验事项符合约定,不视为中标⼈产品内在质量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由采购⼈验收⼈员签署货物验收单⼀式两份,双⽅各执⼀份。5.中标⼈每季度⾄少开展1次产品使⽤效果跟踪调查并形成跟踪记录提交甲⽅,采购⼈提出技术指导需求的,中标⼈应在24⼩时内指派专业⼈员到场或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式提供场外指导,具体指导⽅式由采购⼈根据实际需求确定。6.中标⼈需承担供货时产品质量抽样检测的相关费⽤以及项⽬验收时发⽣的⼀切费⽤。7.验收标准7.1项⽬采购⽂件及中标⼈投标⽂件中的“技术偏离表”,逐条验收。7.2项⽬采购⽂件及中标⼈投标⽂件中的“商务条款偏离表”,逐条验收。7.3中标⼈投标⽂件中其他技术、服务、商务性的说明、承诺事项,逐条验收。7.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 |||
| 验收标准、规范 | 7.5执⾏《关于印发⼴⻄壮族⾃治区政府采购项⽬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采⽤⽂中《⼴⻄壮族⾃治区政府采购项⽬合同验收书》格式⽂本等规范。 | |||
| 售后服务要求 | 1.质量保证期(⾃交付并验收合格之⽇起计):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三包”,质保期除特别注明外,最短不得少于1年。所有货物的保质期不得少于1年,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包换,包退。2.中标⼈应根据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免费送货上⻔;委派有专家级资质⼈员免费提供施肥技术培训⾄少⼀次,委派专业技术⼈员到现场指导施肥⾄少两次,差旅费⽤⾃理。3.采购单位在施肥等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中标⼈应在24⼩时内提供书⾯或⼝头解决⽅案;若采购⼈认为需现场处置的,中标⼈应在采购⼈提出要求的次⽇派员抵达现场处理。4.交货时中标⼈必须提供中标货物⽣产⼚家的货物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扫描件。5.中标⼈接到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时须在12⼩时内提供书⾯解决⽅案;若采购⼈认为需现场处置的,中标⼈应在采购⼈提出要求的次⽇派员抵达现场处理。6.其他:6.1所投货物必须为经合法渠道销售的全新原⼚产品。供货时须提供⽣产⼚家供货证明。6.2国内应设有咨询中⼼,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国内设有免费服务电话。6.3中标⼈的产品供货后,采购单位有选择对产品含量进⾏检查的权利,由采购单位抽取部分货物送到省级或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测定,检测含量要符合竞标⼈响应的含量,检验含量合格的,检验费由采购单位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或者虚假应标的,检验费由中标⼈承担,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并保留追究中标⼈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的权利。6.4本项⽬采购数量为预期采购数量(实际调拨使⽤数量有可能低于采购数量),每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6.5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原料来源的可溯性,⼄⽅采购产品原材料及来源(产 | |||
| 售后服务要求 | 地、品种、数量等)必须向甲⽅提供相关证明⽂件,并报采购单位确认后⽅可执⾏,⼀旦确定主要原材料,不得⽤其它代⽤品替代,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予以退货并拒绝⽀付该批次的合同款,同时有权单⽅⾯解除合同⽽⽆需承担任何责任。6.6为确保⽤料的真实可靠性,采购单位有权派专⼈到中标⼈供货产品⽣产现场监管⽣产。6.7以上款项中,如在本项⽬“货物参数”有专项要求的,从其规定。 | |||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杂配件、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施⼯⽔电费等完成本项过程所需的全部费⽤;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保管、调试、培训、技术⽀持、售后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和各项税⾦。 | |||
| 付款⽅式 | 货到付款;按采购单位实际提货数量结算,中标⼈根据采购单位通知发货,中标⼈交货完毕并于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中标⼈开具与实际交货数量等额的有效发票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20个⼯作⽇内把该批次货款⼀次性转到中标⼈指定银⾏账户。 | |||
| ⼆、核⼼产品 | ||||
| 本项⽬为单⼀产品的货物采购项⽬,不设置核⼼产品。 | ||||
| 三、投标⼈的履约能⼒要求表 | ||||
| 质量管理、企业信⽤要求 | ⻅本招标⽂件“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 |||
| 四、政策性加分条件 | ||||
| 政策性加分条件 |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 |||
| 五、其他要求 | ⽆ | |||
| 六、进⼝产品说明 | ||||
| 进⼝产品说明 | 本项⽬货物不接受进⼝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效标处理。 | |||
B分标:有机⽆机复混肥(氮磷钾含量≥34%,有机质≥7%)预算单价:3000元/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技术需求 |
| 1 | 有机⽆机复混肥(氮磷钾含量≥34%,有机质≥7%) | 676.3吨 | ⼀、参数指标要求:①氮磷钾含量≥34%,配⽐N≥14%、P≥10%、K≥10%,有机质≥7%;②微量元素含量:B≥0.1%,Zn≥0.06%,Cu≥0.06%,Fe≥0.12%;③⽔分≤2.5%;④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15063-2020。⼆、主要原料要求:1.氮主要来源于尿素,尿素占⽐90%以上;2.磷来源于钙镁磷肥、磷酸⼀铵,磷酸⼀铵占⽐40%以上;3.钾来源于氯化钾,要求使⽤进⼝红钾;4.硼来源于硼砂,要求使⽤进⼝硼砂。三、原料执⾏标准:1.尿素质量标准GB/T2440-2017;2.氯化铵质量标准GB/T2946-2018;3.磷酸⼀铵质量标准GB10205-2009;4.钾肥质量标准GB6549-2011;5.钙镁磷肥质量标准GB/T20412-2021;6.活性肥质量标准NY1106-2010;7.硼砂质量标准为GB/T537-2009;8.⼀⽔锌质量标准为HG2934-2000;9.五⽔硫酸铜质量标准为GB437-2009。四、包装标准及包装印刷1.包装的材料为:肥料外包装袋为全新透明料,双⾯亚光膜彩印复膜,内袋为⾼压⻝品级PE全新透明料。2.所有包装材料均由中标⼈提供,并保证在正常运输的情况下不破损,内含防潮袋。3.每袋内外包装中间注明⽣产⽇期、检验⼈、批号等合格证。 |
| 1 | 有机⽆机复混肥(氮磷钾含量≥34%,有机质≥7%) | 676.3吨 | 4.中标⼈不得直接向采购单位之外的第三⽅回收或出售合同约定样式的新(旧)肥料袋,也不得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向任何⼈回收已出售给采购单位的肥料;否则,视为中标⼈违约。5.外包装:采⽤25kg/袋包装。 |
| ▲⼀、商务条款 | |||
| 合同签订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25⽇内。 | ||
| 提交货物成果时间 | 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其中第⼀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作⽇内,每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 | ||
| 提交货物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 验收标准、规范 | 1.每批产品出⼚必须是合格产品,并且中标⼈要提供⽣产质量检验报告。2.产品调运后,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双⽅共同派⼈⼀起取样,送⾄具有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进⾏质量检验,检验结果作为判断肥料质量的依据,检验费由中标⼈承担。3.中标⼈提供不符合招标⽂件和合同约定的货物,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收。4.采购单位应在收货当⽇进⾏验收。如有外观、数量异议,应在收货当⽇或次⽇书⾯通知中标⼈,并出具提货时的有关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外观、数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内在质量异议需在官⽅检测报告出具后3个⼯作⽇内书⾯通知中标⼈,隐蔽质量异议不受前述期限限制,中标⼈对货物的质量责任覆盖货物的合理使⽤周期。采购⼈未在上述期限内就对应事项提出异议的,仅视为对应初验事项符合约定,不视为中标⼈产品内在质量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由采购⼈验收⼈员签署货物验收单⼀式两份,双⽅各执⼀份。5.中标⼈每季度⾄少开展1次产品使⽤效果跟踪调查并形成跟踪记录提交甲⽅,采购⼈提出技术指导需求的,中标⼈应在24⼩时内指派专业⼈员到场或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式提供场外指导,具体指导⽅式由采购⼈根据实际需求确定。6.中标⼈需承担供货时产品质量抽样检测的相关费⽤以及项⽬验收时发⽣的⼀切费⽤。7.验收标准7.1项⽬采购⽂件及中标⼈投标⽂件中的“技术偏离表”,逐条验收。7.2项⽬采购⽂件及中标⼈投标⽂件中的“商务条款偏离表”,逐条验收。7.3中标⼈投标⽂件中其他技术、服务、商务性的说明、承诺事项,逐条验收。7.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 ||
| 验收标准、规范 | 7.5执⾏《关于印发⼴⻄壮族⾃治区政府采购项⽬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采⽤⽂中《⼴⻄壮族⾃治区政府采购项⽬合同验收书》格式⽂本等规范。 | ||
| 售后服务要求 | 1.质量保证期(⾃交付并验收合格之⽇起计):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三包”,质保期除特别注明外,最短不得少于1年。所有货物的保质期不得少于1年,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包换,包退。2.中标⼈应根据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免费送货上⻔;委派有专家级资质⼈员免费提供施肥技术培训⾄少⼀次,委派专业技术⼈员到现场指导施肥⾄少两次,差旅费⽤⾃理。3.采购单位在施肥等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中标⼈应在24⼩时内提供书⾯或⼝头解决⽅案;若采购⼈认为需现场处置的,中标⼈应在采购⼈提出要求的次⽇派员抵达现场处理。4.交货时中标⼈必须提供中标货物⽣产⼚家的货物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扫描件。5.中标⼈接到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时须在12⼩时内提供书⾯解决⽅案;若采购⼈认为需现场处置的,中标⼈应在采购⼈提出要求的次⽇派员抵达现场处理。6.其他:6.1所投货物必须为经合法渠道销售的全新原⼚产品。供货时须提供⽣产⼚家供货证明。6.2国内应设有咨询中⼼,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国内设有免费服务电话。6.3中标⼈的产品供货后,采购单位有选择对产品含量进⾏检查的权利,由采购单位抽取部分货物送到省级或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测定,检测含量要符合竞标⼈响应的含量,检验含量合格的,检验费由采购单位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或者虚假应标的,检验费由中标⼈承担,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并保留追究中标⼈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的权利。6.4本项⽬采购数量为预期采购数量(实际调拨使⽤数量有可能低于采购数量),每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6.5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原料来源的可溯性,⼄⽅采购产品原材料及来源(产 | ||
| 售后服务要求 | 地、品种、数量等)必须向甲⽅提供相关证明⽂件,并报采购单位确认后⽅可执⾏,⼀旦确定主要原材料,不得⽤其它代⽤品替代,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予以退货并拒绝⽀付该批次的合同款,同时有权单⽅⾯解除合同⽽⽆需承担任何责任。6.6为确保⽤料的真实可靠性,采购单位有权派专⼈到中标⼈供货产品⽣产现场监管⽣产。6.7以上款项中,如在本项⽬“货物参数”有专项要求的,从其规定。 | ||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杂配件、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施⼯⽔电费等完成本项过程所需的全部费⽤;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保管、调试、培训、技术⽀持、售后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和各项税⾦。 | ||
| 付款⽅式 | 货到付款;按采购单位实际提货数量结算,中标⼈根据采购单位通知发货,中标⼈交货完毕并于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中标⼈开具与实际交货数量等额的有效发票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20个⼯作⽇内把该批次货款⼀次性转到中标⼈指定银⾏账户。 | ||
| ⼆、核⼼产品 | |||
| 本项⽬为单⼀产品的货物采购项⽬,不设置核⼼产品。 | |||
| 三、投标⼈的履约能⼒要求表 | |||
| 质量管理、企业信⽤要求 | ⻅本招标⽂件“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 ||
| 四、政策性加分条件 | |||
| 政策性加分条件 |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 ||
| 五、其他要求 | ⽆ | ||
| 六、进⼝产品说明 | |||
| 进⼝产品说明 | 本项⽬货物不接受进⼝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效标处理。 | ||
C分标:桉树专⽤肥(氮磷钾含量≥30%)预算单价:2800元/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技术需求 |
| 1 | 桉树专⽤肥(氮磷钾含量≥30%) | 811吨 | ⼀、参数指标要求:①氮磷钾含量≥30%,配⽐N≥14%、P≥7%、K≥9%;②微量元素含量:B≥0.1%,Zn≥0.06%,Cu≥0.06%,Fe≥0.12%;③⽔分≤2.5%;④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15063-2020。⼆、主要原料要求:1.氮主要来源于尿素,尿素占⽐90%以上;2.磷来源于钙镁磷肥、磷酸⼀铵,磷酸⼀铵占⽐40%以上;3.钾来源于氯化钾,要求使⽤进⼝红钾;4.硼来源于硼砂,要求使⽤进⼝硼砂。三、原料执⾏标准:1.尿素质量标准GB/T2440-2017;2.氯化铵质量标准GB/T2946-2018;3.磷酸⼀铵质量标准GB10205-2009;4.钾肥质量标准GB6549-2011;5.钙镁磷肥质量标准GB/T20412-2021;6.活性肥质量标准NY1106-2010;7.硼砂质量标准为GB/T537-2009;8.⼀⽔锌质量标准为HG2934-2000;9.五⽔硫酸铜质量标准为GB437-2009。四、包装标准及包装印刷1.包装的材料为:肥料外包装袋为全新透明料,双⾯亚光膜彩印复膜,内袋为⾼压⻝品级PE全新透明料。2.所有包装材料均由中标⼈提供,并保证在正常运输的情况下不破损,内含防潮袋。3.每袋内外包装中间注明⽣产⽇期、检验⼈、批号等合格证。4.中标⼈不得直接向采购单位之外的第三⽅回收或出售合同约定样式的新(旧)肥 |
| 1 | 桉树专⽤肥(氮磷钾含量≥30%) | 811吨 | 料袋,也不得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向任何⼈回收已出售给采购单位的肥料;否则,视为中标⼈违约。5.外包装:采⽤25kg/袋包装。 |
| ▲⼀、商务条款 | |||
| 合同签订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25⽇内。 | ||
| 提交货物成果时间 | 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其中第⼀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作⽇内,每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 | ||
| 提交货物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 验收标准、规范 | 1.每批产品出⼚必须是合格产品,并且中标⼈要提供⽣产质量检验报告。2.产品调运后,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双⽅共同派⼈⼀起取样,送⾄具有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进⾏质量检验,检验结果作为判断肥料质量的依据,检验费由中标⼈承担。3.中标⼈提供不符合招标⽂件和合同约定的货物,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4.采购单位应在收货当⽇进⾏验收。如有外观、数量异议,应在收货当⽇或次⽇书⾯通知中标⼈,并出具提货时的有关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外观、数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内在质量异议需在官⽅检测报告出具后3个⼯作⽇内书⾯通知中标⼈,隐蔽质量异议不受前述期限限制,中标⼈对货物的质量责任覆盖货物的合理使⽤周期。采购⼈未在上述期限内就对应事项提出异议的,仅视为对应初验事项符合约定,不视为中标⼈产品内在质量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由采购⼈验收⼈员签署货物验收单⼀式两份,双⽅各执⼀份。5.中标⼈每季度⾄少开展1次产品使⽤效果跟踪调查并形成跟踪记录提交甲⽅,采购⼈提出技术指导需求的,中标⼈应在24⼩时内指派专业⼈员到场或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式提供场外指导,具体指导⽅式由采购⼈根据实际需求确定。6.中标⼈需承担供货时产品质量抽样检测的相关费⽤以及项⽬验收时发⽣的⼀切费⽤。7.验收标准7.1项⽬采购⽂件及中标⼈投标⽂件中的“技术偏离表”,逐条验收。7.2项⽬采购⽂件及中标⼈投标⽂件中的“商务条款偏离表”,逐条验收。7.3中标⼈投标⽂件中其他技术、服务、商务性的说明、承诺事项,逐条验收。7.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7.5执⾏《关于印发⼴⻄壮族⾃治区政府采购项⽬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采⽤⽂中《⼴⻄壮族⾃治区政府采购项⽬合同验收书》格式 | ||
| 验收标准、规范 | ⽂本等规范。 | ||
| 售后服务要求 | 1.质量保证期(⾃交付并验收合格之⽇起计):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三包”,质保期除特别注明外,最短不得少于1年。所有货物的保质期不得少于1年,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包换,包退。2.中标⼈应根据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免费送货上⻔;委派有专家级资质⼈员免费提供施肥技术培训⾄少⼀次,委派专业技术⼈员到现场指导施肥⾄少两次,差旅费⽤⾃理。3.采购单位在施肥等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中标⼈应在24⼩时内提供书⾯或⼝头解决⽅案;若采购⼈认为需现场处置的,中标⼈应在采购⼈提出要求的次⽇派员抵达现场处理。4.交货时中标⼈必须提供中标货物⽣产⼚家的货物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扫描件。5.中标⼈接到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时须在12⼩时内提供书⾯解决⽅案;若采购⼈认为需现场处置的,中标⼈应在采购⼈提出要求的次⽇派员抵达现场处理。6.其他:6.1所投货物必须为经合法渠道销售的全新原⼚产品。供货时须提供⽣产⼚家供货证明。6.2国内应设有咨询中⼼,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国内设有免费服务电话。6.3中标⼈的产品供货后,采购单位有选择对产品含量进⾏检查的权利,由采购单位抽取部分货物送到省级或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测定,检测含量要符合竞标⼈响应的含量,检验含量合格的,检验费由采购单位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或者虚假应标的,检验费由中标⼈承担,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并保留追究中标⼈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的权利。6.4本项⽬采购数量为预期采购数量(实际调拨使⽤数量有可能低于采购数量),每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6.5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原料来源的可溯性,⼄⽅采购产品原材料及来源(产地、品种、数量等)必须向甲⽅提供相关证明⽂件,并报采购单位确认后⽅可执⾏,⼀旦确定主要原材料,不得⽤其它代⽤品替代,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予以退货并拒绝⽀付该批次的合同款,同时有权单⽅⾯解除合同⽽⽆需承担任何责任。6.6为确保⽤料的真实可靠性,采购单位有权派专⼈到中标⼈供货产品⽣产现场监管⽣产。 | ||
| 售后服务要求 | 6.7以上款项中,如在本项⽬“货物参数”有专项要求的,从其规定。 | ||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杂配件、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施⼯⽔电费等完成本项过程所需的全部费⽤;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保管、调试、培训、技术⽀持、售后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和各项税⾦。 | ||
| 付款⽅式 | 货到付款;按采购单位实际提货数量结算,中标⼈根据采购单位通知发货,中标⼈交货完毕并于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中标⼈开具与实际交货数量等额的有效发票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20个⼯作⽇内把该批次货款⼀次性转到中标⼈指定银⾏账户。 | ||
| ⼆、核⼼产品 | |||
| 本项⽬为单⼀产品的货物采购项⽬,不设置核⼼产品。 | |||
| 三、投标⼈的履约能⼒要求表 | |||
| 质量管理、企业信⽤要求 | ⻅本招标⽂件“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 ||
| 四、政策性加分条件 | |||
| 政策性加分条件 |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 ||
| 五、其他要求 | ⽆ | ||
| 六、进⼝产品说明 | |||
| 进⼝产品说明 | 本项⽬货物不接受进⼝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效标处理。 | ||
D分标:桉树专⽤肥(氮磷钾含量≥40%)预算单价:3300元/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技术需求 |
| 1 | 桉树专⽤肥(氮磷钾含量≥40%) | 786吨 | ⼀、参数指标要求:①氮磷钾含量≥40%,配⽐N≥18%、P≥7%、K≥15%;②微量元素含量:B≥0.1%,Zn≥0.06%,Cu≥0.06%,Fe≥0.12%;③⽔分≤2.5%;④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15063-2020。⼆、主要原料要求:1.氮主要来源于尿素,尿素占⽐90%以上;2.磷来源于钙镁磷肥、磷酸⼀铵,磷酸⼀铵占⽐40%以上;3.钾来源于氯化钾,要求使⽤进⼝红钾;4.硼来源于硼砂,要求使⽤进⼝硼砂。三、原料执⾏标准:1.尿素质量标准GB/T2440-2017;2.氯化铵质量标准GB/T2946-2018;3.磷酸⼀铵质量标准GB10205-2009;4.钾肥质量标准GB6549-2011;5.钙镁磷肥质量标准GB/T20412-2021;6.活性肥质量标准NY1106-2010;7.硼砂质量标准为GB/T537-2009;8.⼀⽔锌质量标准为HG2934-2000;9.五⽔硫酸铜质量标准为GB437-2009。四、包装标准及包装印刷1.包装的材料为:肥料外包装袋为全新透明料,双⾯亚光膜彩印复膜,内袋为⾼压⻝品级PE全新透明料。2.所有包装材料均由中标⼈提供,并保证在正常运输的情况下不破损,内含防潮袋。3.每袋内外包装中间注明⽣产⽇期、检验⼈、批号等合格证。4.中标⼈不得直接向采购单位之外的第三⽅回收或出售合同约定样式的新(旧)肥 |
| 1 | 桉树专⽤肥(氮磷钾含量≥40%) | 786吨 | 料袋,也不得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向任何⼈回收已出售给采购单位的肥料;否则,视为中标⼈违约。5.外包装:采⽤25kg/袋包装。 |
| ▲⼀、商务条款 | |||
| 合同签订期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25⽇内。 | ||
| 提交货物成果时间 | 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其中第⼀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个⼯作⽇内,每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 | ||
| 提交货物地点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 验收标准、规范 | 1.每批产品出⼚必须是合格产品,并且中标⼈要提供⽣产质量检验报告。2.产品调运前,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双⽅共同派⼈⼀起取样,送⾄具有省级(或以上)检测机构进⾏质量检验,检验结果作为判断肥料质量的依据,检验费由中标⼈承担。3.中标⼈提供不符合招标⽂件和合同约定的货物,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收。4.采购单位应在收货当⽇进⾏验收。如有外观、数量异议,应在收货当⽇或次⽇书⾯通知中标⼈,并出具提货时的有关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外观、数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内在质量异议需在官⽅检测报告出具后3个⼯作⽇内书⾯通知中标⼈,隐蔽质量异议不受前述期限限制,中标⼈对货物的质量责任覆盖货物的合理使⽤周期。采购⼈未在上述期限内就对应事项提出异议的,仅视为对应初验事项符合约定,不视为中标⼈产品内在质量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由采购⼈验收⼈员签署货物验收单⼀式两份,双⽅各执⼀份。5.中标⼈每季度⾄少开展1次产品使⽤效果跟踪调查并形成跟踪记录提交甲⽅,采购⼈提出技术指导需求的,中标⼈应在24⼩时内指派专业⼈员到场或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式提供场外指导,具体指导⽅式由采购⼈根据实际需求确定。6.中标⼈需承担供货时产品质量抽样检测的相关费⽤以及项⽬验收时发⽣的⼀切费⽤。7.验收标准7.1项⽬采购⽂件及中标⼈投标⽂件中的“技术偏离表”,逐条验收。7.2项⽬采购⽂件及中标⼈投标⽂件中的“商务条款偏离表”,逐条验收。7.3中标⼈投标⽂件中其他技术、服务、商务性的说明、承诺事项,逐条验收。7.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7.5执⾏《关于印发⼴⻄壮族⾃治区政府采购项⽬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采⽤⽂中《⼴⻄壮族⾃治区政府采购项⽬合同验收书》格式 | ||
| 验收标准、规范 | ⽂本等规范。 | ||
| 售后服务要求 | 1.质量保证期(⾃交付并验收合格之⽇起计):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三包”,质保期除特别注明外,最短不得少于1年。所有货物的保质期不得少于1年,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包换,包退。2.中标⼈应根据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免费送货上⻔;委派有专家级资质⼈员免费提供施肥技术培训⾄少⼀次,委派专业技术⼈员到现场指导施肥⾄少两次,差旅费⽤⾃理。3.采购单位在施肥等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中标⼈应在24⼩时内提供书⾯或⼝头解决⽅案;若采购⼈认为需现场处置的,中标⼈应在采购⼈提出要求的次⽇派员抵达现场处理。4.交货时中标⼈必须提供中标货物⽣产⼚家的货物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扫描件。5.中标⼈接到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时须在12⼩时内提供书⾯解决⽅案;若采购⼈认为需现场处置的,中标⼈应在采购⼈提出要求的次⽇派员抵达现场处理。6.其他:6.1所投货物必须为经合法渠道销售的全新原⼚产品。供货时须提供⽣产⼚家供货证明。6.2国内应设有咨询中⼼,能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国内设有免费服务电话。6.3中标⼈的产品供货后,采购单位有选择对产品含量进⾏检查的权利,由采购单位抽取部分货物送到省级或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测定,检测含量要符合竞标⼈响应的含量,检验含量合格的,检验费由采购单位承担;不符合标准的或者虚假应标的,检验费由中标⼈承担,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并保留追究中标⼈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的权利。6.4本项⽬采购数量为预期采购数量(实际调拨使⽤数量有可能低于采购数量),每次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之⽇起3⽇内按通知数量及交货地点交货。6.5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原料来源的可溯性,⼄⽅采购产品原材料及来源(产地、品种、数量等)必须向甲⽅提供相关证明⽂件,并报采购单位确认后⽅可执⾏,⼀旦确定主要原材料,不得⽤其它代⽤品替代,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予以退货并拒绝⽀付该批次的合同款,同时有权单⽅⾯解除合同⽽⽆需承担任何责任。6.6为确保⽤料的真实可靠性,采购单位有权派专⼈到中标⼈供货产品⽣产现场监管⽣产。 | ||
| 售后服务要求 | 6.7以上款项中,如在本项⽬“货物参数”有专项要求的,从其规定。 | ||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杂配件、安装调试费、验收费、施⼯⽔电费等完成本项过程所需的全部费⽤;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保管、调试、培训、技术⽀持、售后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和各项税⾦。 | ||
| 付款⽅式 | 货到付款;按采购单位实际提货数量结算,中标⼈根据采购单位通知发货,中标⼈交货完毕并于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中标⼈开具与实际交货数量等额的有效发票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20个⼯作⽇内把该批次货款⼀次性转到中标⼈指定银⾏账户。 | ||
| ⼆、核⼼产品 | |||
| 本项⽬为单⼀产品的货物采购项⽬,不设置核⼼产品。 | |||
| 三、投标⼈的履约能⼒要求表 | |||
| 质量管理、企业信⽤要求 | ⻅本招标⽂件“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 ||
| 四、政策性加分条件 | |||
| 政策性加分条件 | 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 | ||
| 五、其他要求 | ⽆ | ||
| 六、进⼝产品说明 | |||
| 进⼝产品说明 | 本项⽬货物不接受进⼝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效标处理。 | ||
附件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
| 品⽬序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
| 1 | A020101计算机设备 | ★A02010104台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 ★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 ★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 2 | A020106输⼊输出设备 | A02010601打印设备 | 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 ★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 A02010604显示设备 | ★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
| A02010609图形图像输⼊设备 | A0201060901扫描仪 |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中打印速度为15⻚/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 ||
| 3 | A020202投影仪 |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 | ||
| 4 | A020204多功能⼀体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 5 | A020519泵 | A02051901离⼼泵 | 《清⽔离⼼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 |
| 6 | 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 | ★A02052301制冷压缩机 | 冷⽔机组 | 《冷⽔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源热泵(冷⽔)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 |
| ⽔源热泵机组 | 《⽔(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 | |||
| 溴化锂吸收式冷⽔机组 | 《溴化锂吸收式冷⽔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 | |||
| ★A02052305空调机组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 单元式空⽓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管送⻛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 ★A02052309专⽤制冷、空调设备 | 机房空调 | 《单元式空⽓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 | ||
| 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 | 冷却塔 | 《机械通⻛冷却塔第1部分:中⼩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冷却塔第2部分:⼤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 | ||
| 7 | A020601电机 | 《中⼩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 ||
| 8 | A020602变压器 | 配电变压器 |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 | |
| 9 | ★A020609镇流器 |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 | |
| 10 | A020618⽣活⽤电器 | A0206180101电冰箱 | 《家⽤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 | |
| ★A0206180203空调机 | 房间空⽓调节器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 | ||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 单元式空⽓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管送⻛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 A0206180301洗⾐机 | 《电动洗⾐机能效⽔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 | |||
| A02061808热⽔器 | ★电热⽔器 | 《储⽔式电热⽔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 | ||
| 燃⽓热⽔器 | 《家⽤燃⽓快速热⽔器和燃⽓采暖热⽔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 | |||
| 热泵热⽔器 | 《热泵热⽔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 | |||
| 太阳能热⽔系统 | 《家⽤太阳能热⽔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 | |||
| 11 | A020619照明设备 | ★普通照明⽤双端荧光灯 | 《普通照明⽤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 | |
| LED道路/隧 | 《道路和隧道照明⽤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
| 道照明产品 | 等级》(GB37478) | |||
| LED筒灯 | 《室内照明⽤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 |||
| 普通照明⽤⾮定向⾃镇流LED灯 | 《室内照明⽤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 |||
| 12 | ★A020910电视设备 | 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 | |
| 13 | ★A020911视频设备 | 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 | 监视器 |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 14 | A031210饮⻝炊事机械 | 商⽤燃⽓灶具 | 《商⽤燃⽓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 | |
| 15 | ★A060805便器 | 坐便器 | 《坐便器⽔效限定值及⽔效等级》(GB25502) | |
| 蹲便器 | 《蹲便器⽤⽔效率限定值及⽤⽔效率等级》(GB30717) | |||
| ⼩便器 | 《⼩便器⽤⽔效率限定值及⽤⽔效率等级》(GB28377) | |||
| 16 | ★A060806⽔嘴 | 《⽔嘴⽤⽔效率限定值及⽤⽔效率等级》(GB25501) | ||
| 17 | A060807便器冲洗阀 | 《便器冲洗阀⽤⽔效率限定值及⽤⽔效率等级》(GB28379) | ||
| 18 | A060810淋浴器 | 《淋浴器⽤⽔效率限定值及⽤⽔效率等级》(GB28378) |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级能效(⽔效)指标。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附件2:
中⼩微企业划型标准
| ⾏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业 | 从业⼈员(X) | ⼈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 建筑业 | 营业收⼊(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 批发业 | 从业⼈员(X) | ⼈ | 20≤X<200 | 5≤X<20 | X<5 |
| 营业收⼊(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 零售业 | 从业⼈员(X) | ⼈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员(X) | ⼈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 仓储业 | 从业⼈员(X) | ⼈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 邮政业 | 从业⼈员(X) | ⼈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住宿业 | 从业⼈员(X) | ⼈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餐饮业 | 从业⼈员(X) | ⼈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员(X) | ⼈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员(X) | ⼈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 物业管理 | 从业⼈员(X) | ⼈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员(X) | ⼈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 其他未列明⾏业 | 从业⼈员(X) | ⼈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型
、中型和⼩型企业须同时满⾜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档;微型企业只需满⾜所列指标中的⼀项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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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投标⼈须知
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项⽬内容 | 编列内容 |
| 6.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6.2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 |
| 7.2 | 是否允许转包/分包 | 不允许转包/分包□允许转包/分包转包/分包内容:。转包/分包⾦额或者⽐例:。 |
| 11.4 | 媒体发布渠道 | 详⻅招标公告。 |
| 11.6 | 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年⽉⽇时分,逾期后果⾃负。会议地点: |
| 13.1 | 资格证明⽂件组成 | 1、投标⼈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为⾃然⼈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2、投标⼈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10⽉⾄投标⽂件提交截⽌之⽇任意连续3个⽉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件提交截⽌时间为⽌不⾜要求⽉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3、投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相关材料[2025年10⽉⾄投标⽂件提交截⽌之⽇任意连续3个⽉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缴费凭证(专⽤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件提交截⽌时间为⽌不⾜要求⽉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相应证明⽂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4、投标⼈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者银⾏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不⾜⼀年的,提供成⽴以来的财务情况报告];(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5、投标⼈直接控股股东、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6、投标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7、中⼩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8、除招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
| 13.1 | 资格证明⽂件组成 |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电⼦公章,否则作⽆效投标处理。 |
| 商务⽂件组成 | 1、⽆串通投标⾏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除⾃然⼈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5、投标保证⾦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6、投标⼈情况介绍;(如有,请提供)7、除招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根据“第⼆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售后服务⽅案、信誉等)。(如有,请提供)注: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投标⼈公章,否则作⽆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电⼦公章,否则作⽆效投标处理。 | |
| 技术⽂件组成 | 1、技术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2、项⽬实施⽅案【项⽬前期准备、项⽬实施计划(项⽬实施⼈员⼀览表(格式后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如有,请提供)3、对本项⽬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进⾏⽐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如有,请提供)4、产品出⼚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投标⼈须提供精度数据(第三⽅检测报告或者由采购⼈在投标前组织的实测获得)】;(如有要求,请提供)5、优惠条件:投标⼈承诺给予招标⼈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耗材等⽅⾯的优惠;投标⼈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请提供)6、投标⼈对本项⽬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请提供)7、除招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需要说明的其他⽂件和说明。(如有,请提供)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电⼦公章,否则作⽆效投标处理。 | |
| 报价⽂件组成 | 1.投标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 |
| 3.开标⼀览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效投标处理)4.投标⼈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件和说明。(如有,请提供)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电⼦公章,否则作⽆效投标处理。 | ||
| 16.2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是履⾏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及其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程等费⽤和税费。(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17.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之⽇起90⽇。 |
| 18 | 投标保证⾦ | 投标保证⾦⾦额:详⻅招标公告;投标保证⾦缴纳⽅式:详⻅招标公告;投标保证⾦指定账户:详⻅招标公告;⼀、相关要求:1、投标保证⾦采⽤银⾏转账、电汇、⽹上⽀付⽅式提交的,在投标⽂件提交截⽌时间前交⾄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应将转账汇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提交证明,放置于投标⽂件中,否则投标⽂件作⽆效处理。2、投标保证⾦采⽤⽀票、汇票、本票或者银⾏、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保函)交纳⽅式的,投标⼈应将⽀票、汇票、本票或者银⾏、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包含电⼦保函)的扫描件作为投标保证⾦提交凭证,放置于投标⽂件中,否则投标⽆效。同时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时间前采⽤现场或邮寄⽅式(现场提交地址:⼴⻄壮族⾃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壮族⾃治区南宁市⻘秀区星湖路22号)(具体根据开标当⽇电⼦屏幕显示的安排);邮寄地址:⼴⻄南宁市⻘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秀万达⼴场⻄2栋2212号,收件⼈:⻙雪爱,联系⽅式:0771-5512288)将单独密封的⽀票、汇票、本票或者银⾏、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原件单独放⼊⼀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处加盖投标⼈公章或委托代理⼈签字,以示密封,在封套上标记“项⽬名称(项⽬编号)投标保证⾦”字样)提交给招标⼈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件作⽆效处理。3、投标⼈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或者多⽅共同缴纳投标保证⾦,其缴纳的保证⾦对联合体各⽅均具有约束⼒。备注:1、投标⽂件提交截⽌时间后提交的,或未⾜额缴纳的,或保函、保险单额度不⾜的,视为⽆效投标保证⾦。2、投标⼈采⽤现钞⽅式或从个⼈账户(⾃然⼈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视为⽆效投标保证⾦。3、⽀票、汇票或本票出现⽆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效投标保证⾦。4、⽀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单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效 |
| 18 | 投标保证⾦ | 投标保证⾦。5、投标保证⾦采⽤⾦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为有条件保函的,视为⽆效投标保证⾦。⼆、投标保证⾦的退还:1、未中标⼈的投标保证⾦⾃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5个⼯作⽇内退还,退还⽅式如下:(1)采⽤银⾏转账⽅式的,以转账⽅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账户。(2)采⽤⽀票、汇票或本票⽅式的,以转账⽅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账户或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投标保证⾦收取单位办理⽀票、汇票或本票原件退还⼿续。(3)采⽤⾦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单⽅式的,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投标保证⾦收取单位办理保函、保险单原件退还⼿续。2、中标⼈的投标保证⾦⾃合同签订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后5个⼯作⽇内退还,退还⽅式同未中标⼈。 |
| 19.1 | 投标⽂件编制要求 | 投标⽂件应按报价⽂件、资格证明⽂件、商务⽂件、技术⽂件分别编制,报价⽂件、资格证明⽂件分别⽣成电⼦⽂件,商务⽂件和技术⽂件按顺序合并⽣成电⼦⽂件。 |
| 20 | 投标⽂件电⼦版要求 | 1.投标⽂件电⼦版要求:按照本招标⽂件“第六章投标⽂件格式”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公章,否则投标⽂件按⽆效响应处理。2.投标⽂件电⼦版密封⽅式:电⼦投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未传输递交电⼦投标⽂件的,竞标⽆效。 |
| 21.1 | 投标截⽌时间 | 详⻅招标公告 |
| 投标⽂件提交起⽌时间 | 详⻅招标公告 | |
| 投标地点 | 详⻅招标公告 | |
| 投标⼈递交投标样品截⽌时间及地点 | ⽆ | |
| 23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招标公告 |
| 25.3(2) | 投标⼈信⽤查询渠道 | 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进⾏信⽤查询。查询渠道:“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
| 信⽤查询截⽌时点 | 资格审查结束前 | |
| 查询记录⽅式 | 在查询⽹站中直接查询记录。 |
☑
| 信⽤信息使⽤规则 | 对在“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然⼈、法⼈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记录。 | |
| 29.1 | 评标⽅法 | 详⻅第四章 |
| 29.2 | 允许负偏离项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第⼆章采购需求。 |
| 30.1 | 确定中标⼈时,出现中标候选⼈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式 | 采⽤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时,出现中标候选⼈并列的情形,采购⼈按以下⽅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按综合评分中技术、商务、政策功能得分⾼低依次确定。□采⽤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时,出现中标候选⼈并列的情形,采购⼈按以下⽅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按节能环保优先、技术指标⾼优先、质保期⻓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依次确定。 |
☑
| 35 | 履约保证⾦ | □本项⽬不收取履约保证⾦。本项⽬收取履约保证⾦,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额:按中标⾦额的2%收取。履约保证⾦递交⽅式:⽀票、汇票、本票,或者银⾏、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现⾦⽅式。履约保证⾦退付的⽅式、时间及条件:待全部货物履约验收通过,且⽆未决违约纠纷,⼄⽅提出退款申请,如有违约或赔偿的,涉及违约的违约⾦和损失赔偿从履约保证⾦中扣减后,如履约保证⾦不⾜以弥补甲⽅损失的,⼄⽅仍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剩余部分,甲⽅5个⼯作⽇内办理履约保证⾦退还⼿续(⽆息)。履约保证⾦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银⾏账号:备注:1.根据《⼴⻄壮族⾃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攻坚⾏动⽅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及《⼴⻄壮族⾃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保证⾦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2〕8号)规定,对中⼩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额的2%。2.履约保证⾦不⾜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履⾏ |
| ⾃⼰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劳务、完成⼯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银⾏、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投标⼈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视为有效履约保证⾦。 | ||
| 36.1 | 签订电⼦合同携带的材料 | 电⼦采购合同需要供应商通过有效CA证书进⾏电⼦签名与签章 |
| 接收质疑函⽅式 | 以书⾯形式 |
☑
| 38.2.1 | 质疑联系部⻔及联系⽅式 | (1)⼴⻄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5512288通讯地址:⼴⻄南宁市⻘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秀万达⼴场⻄2栋2212号(2)⼴⻄壮族⾃治区拉浪林场(⼴⻄救助服务指导中⼼);联系电话:0778-3507017、15307783520,通讯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城中⻄路15号 | |||||
| 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 | 质疑期内每个⼯作⽇9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 | ||||||
| 38.3.1 | 投诉受理⽅式 | 1、受理⽅式:纸质⽅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信息:名称:⼴⻄壮族⾃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地址:南宁市⻘秀区桃源路69号⼴⻄财政⼤厦联系电话:0771-5331544 | |||||
| 40 | 采购代理费⽀付⽅式 | 本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采购⼈⽀付。□本项⽬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
| 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 1、本项⽬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
| 费率中标⾦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程招标 |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 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中国⼯商银⾏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东⽀⾏银⾏账号:2102101509100033651 | |
| 41.1 | 解释 |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件的各个组成⽂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须知、评标⽅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本、投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组成⽂件中就同⼀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组成⽂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件不⼀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件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 |
| 41.2 | 其他释义 | 1.本招标⽂件中描述投标⼈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投标⼈法定主体⾏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的财务章、部⻔章、分公司章、⼯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章、业务专⽤章及银⾏的转账章、现⾦收讫章、现⾦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投标⼈为其他组织或者⾃然⼈时,本招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指负责⼈或者⾃然⼈。本招标⽂件所称负责⼈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本招标⽂件所称⾃然⼈指参与投标的⾃然⼈本⼈。3.本招标⽂件中描述投标⼈的“签字”是指投标⼈的法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亲⾃在⽂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的名字的⾏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然⼈投标的,招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然⼈摁⼿指指印。5.本招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 |
| 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第⼆节投标⼈须知正⽂
⼀、总则
1.适⽤范围
1.1适⽤法律:本项⽬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投标⼈、评标委员会的相关⾏为均受《中华⼈⺠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及本项⽬本级和上级财政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本招标⽂件适⽤于本项⽬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提供货物、⼯程或者服务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
2.4“投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法⼈组织或者⾃然⼈。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
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
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数据交换和电⼦邮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则投标⽆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
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投标⽂件对招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
采购⼈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件对招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条款要求,导致
采购⼈要求不能得到满⾜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的资格要求
投标⼈的资格要求详⻅“招标公告”。
4.投标委托
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须
持有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
投标费⽤:投标⼈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件
、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本项⽬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投标⼈须知前附表”。
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壮族⾃治区财政
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及《⼴⻄壮族⾃治
区财政厅⼴⻄壮族⾃治区⼯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规定,接受⼤中型企业与⼩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
⽬,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程项⽬为1%—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
体的⼩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政策。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是否允许分包详⻅“投标⼈须知前附表”,本项⽬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根据招标⽂件
的规定和采购项⽬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的⾮主体、⾮关键性⼯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
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壮族⾃治区财政
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及《⼴⻄壮族⾃治
区财政厅⼴⻄壮族⾃治区⼯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规定,允许⼤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微企业分包的采
购项⽬,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采购⼈、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对⼤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微企业与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8.特别说明:
8.1采⽤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
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评标委员
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式确定⼀个参加评标的投标⼈,其他投标⽆效。
采⽤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参加同
⼀合同项下投标的,按⼀家投标⼈计算,评审后得分最⾼的同品牌投标⼈获得中标⼈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由采购⼈或者采购⼈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式确定⼀个投标⼈获
得中标⼈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不作为中标候选⼈。
⾮单⼀产品采购项⽬,多家投标⼈提供的核⼼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2如果本招标⽂件要求投标⼈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所提供
的以上材料必须为投标⼈所拥有。
8.3投标⼈应仔细阅读招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投标⼈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须依照《中
华⼈⺠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且⺠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的⾏政与刑事责任
。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
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
9.2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件将被视为⽆效:
(1)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或者不同投标⼈报名的IP地址⼀致的;或者
编制标书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卡地址⼀致的情况。
(2)不同投标⼈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的投标⽂件载明的项⽬管理员为同⼀个⼈;
(4)不同投标⼈的电⼦或纸质投标⽂件异常⼀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的投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的投标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账户转出。
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
标⽂件或者投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件或者投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投标⽂件或者投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致抬⾼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中事先约定轮流以⾼价
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
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为。
⼆、招标⽂件
10.招标⽂件的组成
第⼀章招标公告;
第⼆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投标⼈须知;
第四章评标⽅法及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本;
第六章投标⽂件格式;
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
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
招标⽂件与招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内容的表述不⼀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
11.招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
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
件的组成部分。
11.2投标⼈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时间前以书⾯形式要求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件予以澄清
;否则,由此产⽣的后果由投标⼈⾃⾏负责。
11.3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件编制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少15⽇前,以书
⾯形式通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
有获取招标⽂件的潜在投标⼈;不⾜15⽇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件的截
⽌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发出。
11.4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时间将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1.5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件提供期限截⽌后,组织已获取招标⽂件的潜在投标⼈
现
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投标⼈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件的编制
12.投标⽂件的编制原则
12.1投标⼈必须按照招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件。投标⽂件必须对招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
出明确响应。
12.2投标⼈应根据⾃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件,不得仅将招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
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不适⽤本条款)。对于重要技
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件中提供技术⽀持资料,技术⽀持资料以招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
,否则将视为⽆效技术⽀持资料。
13.投标⽂件的组成
13.1投标⽂件由报价⽂件、资格证明⽂件、商务⽂件、技术⽂件四部分组成。
(1)资格证明⽂件:具体材料⻅“投标⼈须知前附表”。
(2)商务⽂件:具体材料⻅“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技术⽂件:具体材料⻅“投标⼈须知前附表”。
(4)报价⽂件:具体材料⻅“投标⼈须知前附表”。
13.2投标⽂件电⼦版:具体要求⻅本节19.投标⽂件编制。
14.投标⽂件的语⾔及计量
14.1语⾔⽂字
投标⽂件以及投标⼈与采购⼈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书写(除专⽤术语外,与
招标投标有关的语⾔均使⽤中⽂。必要时专⽤术语应附有中⽂注释)。投标⼈提交的⽀持⽂件和印刷的
⽂献可以使⽤别的语⾔,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翻译⽂本,在解释投标⽂件时以中⽂翻译⽂本为
主。对不同⽂字⽂本投标⽂件的解释发⽣异议的,以中⽂⽂本为准。
14.2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招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中华⼈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险
投标⽂件分为资格⽂件、商务⽂件、技术⽂件、报价⽂件四部分(其中:商务⽂件与技术⽂件合并
编辑成⼀个电⼦⽂档)。各投标⼈在编制投标⽂件时请按照招标⽂件规定的格式进⾏,混乱的编排导致
投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件是投标⼈的⻛险。▲投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没有按照招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没有对招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效;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件格式”中“开标⼀览表”格式填写。
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投标⼈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必须就所投项⽬全部内容作完整唯⼀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必须就所投
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有⾜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作⽽要求
投标⼈提交的投标⽂件在⼀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投标⼈须知前附表”。
17.3投标⼈的投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
18.1投标⼈须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投标保证⾦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退还投标⼈。
18.3中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25⽇内与采购⼈签订合同。
18.4投标⼈有下列情形之⼀的,投标保证⾦将不予退还:
(1)投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件的;
(2)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后⽆正当理由不与采购⼈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转让给他⼈或者在投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同意,将中标项⽬分包给
他⼈的;
(5)拒绝履⾏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9.投标⽂件的编制
19.1投标⽂件编制要求详⻅“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应按本招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
订投标⽂件并标注⻚码,投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
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承担。
19.2投标⽂件按照招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签署、盖章。投标⼈的投标⽂件未按照
招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9.3为确保⽹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进⾏加密和使⽤电⼦签名。
19.4投标⽂件中标注的投标⼈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证书、执业许
可证、⾃然⼈身份证等)及公章⼀致,否则作⽆效投标处理。
19.5投标⽂件应避免涂改、⾏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效。
19.6对招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必须对招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9.7本项⽬为全流程电⼦化项⽬,异常情况⻅“第⼆节投标⼈须知正⽂”中“四、24.2开标程序”。
20.投标⽂件电⼦版要求
详⻅“投标⼈须知前附表”。
21.投标⽂件的提交
21.1投标⼈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版投标⽂件。
电⼦投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电⼦签章、加
密,然后通过⽹络将加密的电⼦投标⽂件递交⾄“⼴⻄政府采购云平台”。
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投标⽂件,⼴⻄政府采购
云平台将拒收。
21.3电⼦版投标⽂件提交⽅式⻅“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件截⽌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投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时间前完成投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件
。补充或者修改投标⽂件的,应当先⾏撤回原⽂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时间前未
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件。投标截⽌时间后递交的投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式⻅公告)
22.2⼴⻄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
⽌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件。
22.3在投标截⽌时间⽌提交电⼦版投标⽂件的投标⼈不⾜3家时,电⼦版投标⽂件由代理机构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件概不退回。
22.4投标⼈已经被推荐为第⼀中标候选⼈后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将不予退还,并
上缴国库,给采购⼈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为记录在案。
四、开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投标⼈须知前附表”
23.2如投标⼈成功解密投标⽂件,但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开标⼤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
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的后果由投标⼈⾃⾏负责。投标⼈不⾜3家的,不得开标。
24.开标程序
24.1开标形式:
(1)开标的准备⼯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选
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效,应当重新采购;
(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
启投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
后不得对采购相关⼈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因未在线参加开标⽽导致投标⽂
件⽆法按时解密等⼀切后果由投标⼈⾃⼰承担。
24.2开标程序:
(1)解密电⼦投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动提取所有投标⽂件。采购代理机构
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发出电⼦加密投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按招标⽂件
规定的时间内⾃⾏进⾏投标⽂件解密。投标⼈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须携带加密时所⽤的CA
锁准时登录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开标⼤厅签到并对电⼦投标⽂件解密。开标后5分钟投标⼈还未
进⾏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投标⼈。通知后,投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没预留联系⽅式
或预留联系⽅式⽆效,导致代理机构⽆法联系到投标⼈进⾏解密的,均视为⽆效投标。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本章29.3电⼦交易活动的中⽌。)
(2)电⼦唱标。投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不⻅⾯开标
⼤厅展示;
(3)签署电⼦《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开标⼤厅发送各投
标⼈签署电⼦《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留痕,由参加电⼦开标的各投标⼈代表对电⼦
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
(5)投标⼈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作⼈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代表提出
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6)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或采购机构依法通过电⼦投标⽂件对投标⼈的资格进⾏线上审查。
25.2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件的规定,对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
格条件进⾏审查。
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
⽬资格审查采⽤合格制,凡符合招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均通过资格审查。
25.4投标⼈有下列情形之⼀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查询规则⻅“投标⼈须知前附表”,⼴
⻄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中国”平台做接⼝,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
(2)投标⽂件未提供任⼀项“投标⼈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件资料的;
(3)投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件出现任⼀项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件规定的“必
须提供”的⽂件资料要求或者⽆效的。
25.5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不⾜3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数为5⼈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
参加过采购项⽬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件为依据对投标⽂件进⾏评审,“第四章评标⽅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
⽅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
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评标委员会及有关⼯
作⼈员不得私下与投标⼈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
场协商解决,协商不⼀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分之⼀以上专家的意⻅为准并由采购
代理机构作记录。
28.3评标的保密。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
的情况下进⾏。除采购⼈代表、评标现场组织⼈员外,采购⼈的其他⼯作⼈员以及与评标⼯作⽆关的
⼈员不得进⼊评标现场。有关⼈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
责任。
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电⼦评标过程实⾏⽹上留痕、全程录⾳、录像监控,投标⼈在评标过
程中所进⾏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效处理。
28.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件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标⼯作⽆法进⾏,或者招标⽂件内容违反
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评标⼯作,与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记录。采购⼈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评标⽅法及评标标准
29.1本项⽬的评标⽅法详⻅“投标⼈须知前附表”。
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件进⾏评审。
29.3电⼦交易活动的中⽌。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交易平台⽆法正常运⾏,或者
⽆法保证电⼦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电⼦交易活动:
(1)电⼦交易平台发⽣故障⽽⽆法登录访问的;
(2)电⼦交易平台应⽤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正常操作的;
(3)电⼦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正常操作的;
(5)其他⽆法保证电⼦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
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
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备案。
七、中标和合同
30.确定中标⼈
30.1本项⽬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按第四章“评标⽅法和评标标准”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顺序,并
依照次序确定中标⼈。
30.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参加同⼀合同项下投标的,按
⼀家投标⼈计算,采⽤最低评标价法则以报价最低者参与评标,采⽤综合评分法则以评审得分最⾼者获
得中标⼈推荐资格,采⽤最低评标价法报价相同的或者采⽤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须知
前附表”规定⽅式确定,确定后其他同品牌投标⼈投标⽆效或不作为中标候选⼈。
30.3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
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中另⾏确定中标⼈的,应当依法
另⾏确定中标⼈;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中标供应商⽆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规
定处理。
30.5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第五百六⼗三条,因不可抗⼒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当事
⼈可以解除合同。
31.结果公告
31.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起2个⼯作⽇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
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作⽇,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
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信⽤进⾏核实,对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
件的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为中标⼈。排名第⼆的中标候选⼈因前款
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为中标⼈,以
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件⼀并保存。
31.2中⼩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
⼩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企业声明函》,接
受社会监督。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中标通知书。
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综合评
分办法评审的,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本⼈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3.⽆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件要求,具备履⾏合同能⼒的中标⼈(招标⽂件另有约定多
名中标⼈的除外)。
35.履约保证⾦
⻅“投标⼈须知前附表”。
36.签订合同
36.1中标⼈领取电⼦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与
采购⼈代表签订电⼦采购合同。如中标⼈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与
采购⼈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投标⼈须知前附表”。
36.2采购合同由采购⼈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件、投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交易平台在
线签订,⾃动备案。
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签订合同(最⻓不能超过25⽇)。
36.4中标⼈拒绝与采购⼈签订合同的,采购⼈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名单排序,确定
下⼀候选⼈为中标⼈,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放弃中标项⽬,拒绝与采购⼈签订合同
的,其投标保证⾦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给采购⼈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为
记录在案。如采购⼈⽆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5如中标⼈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
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
36.6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
的权利和义务全⾯履⾏合同。任何⼀⽅当事⼈在履⾏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变更、中⽌或终⽌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当事⼈应当变更、中⽌或终⽌合同。
有过错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36.7采购⼈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向合同另⼀⽅提出任何招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
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订⽴背离招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8如签订合同并⽣效后,供应商⽆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9采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货物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批准
落实资⾦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总额不超过原采
购合同⾦额的10%。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
下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询问
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项⽬负责⼈提
出询问。
38.1.2采购⼈或采购⼈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询问之⽇起3个⼯作⽇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
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
中⽌履⾏合同。
38.2质疑
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
效期结束后,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质疑。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式、
联系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投标⼈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式如下:
(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公开招标⽂件后,认为采购⽂件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
开招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起7个⼯作⽇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特殊约定的,对公开招标⽂
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
件中的采购执⾏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起7个⼯
作⽇
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或代理机构提出
,由采购⼈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
责答复。
(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
限届满之⽇起7个⼯作⽇内提出质疑,由采购⼈受理并负责答复。
38.2.2供应商质疑实⾏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
、诚实信⽤原则,不得进⾏虚假、恶意质疑。
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办理
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身份证明复印件。
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件
的,可以对该采购⽂件质疑);
(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或采购⼈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质疑事项未经采购⼈或采购⼈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供应商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次性提出;
(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段取得;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
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期。
⼀、技术偏离表
请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招标⽂件第⼆章“货物需求⼀览表”中
的采购清单及货物参数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
“⽆偏离”进⾏填写。
| 项号 | 招标⽂件需求 | 投标⽂件承诺 | 偏离说明 | ||
| 货物名称 | 货物参数 | 货物名称 | 所提供货物的内容 | ||
| 1 | …… | ……………… | …… | 1……2……3…… | 正偏离(负偏离或⽆偏离) |
| 2 | …… | ……………… | …… | 1……2……3…… | 正偏离(负偏离或⽆偏离) |
| 3 | ……………… | 1……2……3…… | 正偏离(负偏离或⽆偏离) |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分标时填写“⽆”) | |||||
注:
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效处理。
2.应写明投标⽂件对技术条款的响应和偏离情况;
3.应对照招标⽂件“第⼆章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件的技术条件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技术条⽂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技术条款要求的,投标⼈必须提供对应
的详细应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的,将导致投标⽂件⽆效。
4.当投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件要求时,投标⼈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投标⼈名称(电⼦签章):
⽇期:年⽉⽇
⼆、项⽬实施组织⽅案
(由投标⼈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件要求编制)
(⼀)项⽬前期准备
(由投标⼈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件要求编制)
(⼆)项⽬实施计划
附表:项⽬实施进度计划表(以⽣效⽇算起)
| ⼯作⽇内容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
注:投标⼈可按上述时间表的格式⾃⾏编制切合实际的具体时间表。
(三)项⽬实施⼈员⼀览表
(由投标⼈根据采购需求及招标⽂件要求编制)
附表A:本项⽬的项⽬经理情况表
| 姓名 | ⻚码 | 投标截⽌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作情况,曾担任项⽬经理的项⽬应列明细 | |
| 性别 | |||
| 年龄 | |||
| 职称 | |||
| 毕业时间 | |||
| 所学专业 | |||
| 学历 | |||
| 资质证书编号 | |||
| 其他资质情况 | |||
| 联系电话 |
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件⻚码。
附表B:本项⽬的项⽬⼩组⼈员情况表(按此格式⾃制)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码) | 专业(⻚码) | 职称(⻚码) | 本项⽬中的职责 | 项⽬经历 | 参与本项⽬的到位情况 |
注:投标⼈可按上述格式⾃⾏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投标技术⽂件⻚
码。
附表C:本项⽬的项⽬经理和⼩组⼈员近3个⽉缴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
附件)
投标⼈名称(电⼦签章):
⽇期:,⽇
三、对本项⽬总体要求和理解(如有要求)
(由投标⼈根据采购需求⾃⾏编制)
投标⼈名称(电⼦签章):
⽇期:,⽇
四、产品出⼚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由投标⼈根据采购需求⾃⾏编制)
投标⼈名称(电⼦签章):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