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中寨镇_乡村建设行动_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_金鹅村产业路修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织金县-中寨镇_乡村建设行动_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_金鹅村产业路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YH-2026-413-01
采购预算:1276070.9元
最高限价:1276070.9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织金县中寨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15186172789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逸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孝坤
联系方式:15692713750
五、附件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织金县-中寨镇_乡村建设行动_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_金鹅村产业路修复项目
3.采购内容:修复金鹅村产业道路(长2629m、宽4.5m、采用20cm厚碎石垫层+18cm厚C25混凝土)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项目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建设工期:6个月。
8.预算金额:127607.09元。
9.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年或2025年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提供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没有失信行为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须提供2026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如上述注册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注:采购需求仅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公示,最终以采购文件内容
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