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A-15地块工业用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A3303010410007749001001]
澄清修改信息
项目名称: | 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A-15地块工业用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代码: | 2505-330371-89-01-179568 |
招标人: | 名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
地址:龙湾行政区府大楼二楼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 |
联系人:李祚 | 联系人:黄颖 |
电话:13858895817 | 电话:0577-88370256 |
标段(包)名称: | 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A-15地块工业用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A3303010410007749001001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临海园区南单元A-15地块工业用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编号 | 01号 | 回执传真 | 0577-88370255 | 联系电话 | 0577-88370285 | 联系人 | 王 雨 | 一、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问题:本项目预公示(第2次)招标文件第4页3.4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内容必须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以外的联合体成员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或造价咨询服务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而现在招标文件3.4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类似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内容必须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 建议修改为:与预公示(第2次)招标文件统一。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标页数建议不超过50页(包括封面、目录、附图、附表),技术标建议采用A4规格(附图、附表可采用A3规格)。请问A3是按1页还是按2页计算 答:A3按一页计算。 3、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技术标页数建议不超过50页(包括封面、目录、附图、附表),技术标建议采用A4规格(附图、附表可采用A3规格)”,请问A3规格算一页还是算两页 答:A3按一页计算。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中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网址均修改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湾分网(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 2、原招标文件第1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中内容现修改为: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当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下同);当3家≤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2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仍具有竞争性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注: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视为有效投标人。三、本澄清(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答疑)纪要为准。 | 招标单位: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6年2月5日 | 监督机构: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 2026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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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 龙湾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7-86966720 |
信息来源: |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