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孟滩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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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孟滩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2092300100111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度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孟滩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4.28000000万元,
招标人为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区内新建泵站、防渗渠、农桥、涵洞、机耕路以
及建筑物配套的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度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孟滩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度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孟滩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
程:
3.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投标人资格要求:3.2.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安全生产许
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
和破产等状态)。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二
选一)承担过/(高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
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以上的/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
收之日起 / 年内(不少于3年,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
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
的工程,不予认可。3.2.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
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
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
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
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
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
“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
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
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
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
出的决定。3.2.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
情形3.2.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
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具体内容为: 建筑业。(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文件
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
须满足下列条件。3.3.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3.2其他要求:
3.5.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2.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5.2.1.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项目负责人无
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
之日已满6个月);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
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
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
停工超过120天(含)。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
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
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
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
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3.3.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
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01月
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
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
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在签
订合同前按要求配备到位,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兼任,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投标时提供承诺函,详见投标格式)3.3.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
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
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6日16时50分到2026年04月22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系统(网址为:
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3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阜宁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
http://222.188.117.130:17172/BidOpening)
七、其他
招标公告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
(http://222.188.117.130:17172/)项目编号:A320923001001115一、招标
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孟滩片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阜宁县2025年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农建[2025]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国企0%、私有0%,招标人为阜宁县
羊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
点:阜宁县羊寨镇境内;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区内新建泵站、防
渗渠、农桥、涵洞、机耕路以及建筑物配套的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预算价:154.28万元。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2.5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A3209230010011150010012025年
度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孟滩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项目区内新建泵站、防渗渠、农桥、涵洞、机耕路以及建筑物配套的设施等,
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50日历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3.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投
标人资格要求:3.2.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项目
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二选一)承担过/(高度、面积、造价、层次、
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以上的/工程。类似
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年内(不少于3年,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
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上述业绩不
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3.2.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
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
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
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
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
“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
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
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2.6根
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内容
为:建筑业。(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3.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3.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3.2其他要求:3.5.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
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5.2.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
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5.2.1.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
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
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
工程;(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
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
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
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
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
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
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3.3.2.2投标申请人代理
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6
年0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
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在签
订合同前按要求配备到位,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兼任,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
标时提供承诺函,详见投标格式)3.3.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
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件约定进
行违约扣款。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3.5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五、招标文件的下载,5.1
本项目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系统(网址为:
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和售价: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售价为0元/份,请各潜在投标人
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
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按《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七、最
高投标限价:154.2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
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
询)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
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
按照商务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
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九、发布公告的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
(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十、联系方式招标人:阜宁县
羊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中心大街地址:阜宁县澳门花苑29号楼101室邮编:
224400,邮编:224000,联系人:
马道加,联系人:朱霞,电话:
13814325669,电话:18921836087,2026年4月
16日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
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阜宁数据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中心大街
联系人:马道加
电,话:138143256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澳门花苑29号楼101室
联系人:朱霞
电,话:1892183608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