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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标段四

业主单位: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青海 · 西宁
发布:2026-04-18 03:27:17截止:2026-04-22
产品/服务:设计服务建设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西宁市·湟中区] [公开招标] [设计]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标段四 [已发公告]

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以青建村【2026】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湟中区

(2)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大才乡、多巴镇、共和镇、甘河滩镇、鲁沙尔镇、拦隆口镇、李家山镇、土门关乡、田家寨镇等17个村人饮管网、污水管网、沥青混凝土罩面、混凝土路面、排水边沟、路灯等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1508001004

标段名称: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标段四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10.0天

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为拦隆口镇(泥隆口村、桥西村)、李家山镇(上坪村、王家堡村)人饮管网、污水管网、沥青混凝土罩面、混凝土路面、排水边沟、路灯等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由于系统模板字数限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5(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1508001001、E6301000076061508001002、E6301000076061508001003、E6301000076061508001004、E6301000076061508001005。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6年04月18日0:00时至2026年04月2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标)。。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22877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湟中区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2116室

邮    编:

邮    编:810000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0971-2296015

电    话:0971-8299491

传    真:

传    真:

2026年04月17日

附件如下: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以

青建村【2026】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中央常态化

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

人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湟中区

(2)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大才乡、多巴镇、共和镇、甘河滩镇、鲁沙尔镇、拦隆口镇、李家山镇、土门关

乡、田家寨镇等17个村人饮管网、污水管网、沥青混凝土罩面、混凝土路面、排水边沟、路灯等建设项目设计

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1508001004

标段名称: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标段四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10.0天

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为拦隆口镇(泥隆口村、桥西村)、李家山镇(上坪村、王家堡村)人饮管网、污水

管网、沥青混凝土罩面、混凝土路面、排水边沟、路灯等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二级建筑师](含)

以上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由于系统模板字数限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5(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1508001001、E6301000076061508001002、

E6301000076061508001003、E6301000076061508001004、E6301000076061508001005。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5(具体

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

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2026年04月17日

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6年04月18日0:00时至2026年04月2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传真:,传真:

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电话:0971-2296015,电话:0971-8299491

联系人:马先生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联系人:蒋女士

邮编: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邮编:810000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12116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西宁市湟中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

招标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标)。。9、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228771,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接收异议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以

青建村【2026】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中央常态化

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

人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湟中区

(2)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大才乡、多巴镇、共和镇、甘河滩镇、鲁沙尔镇、拦隆口镇、李家山镇、土门关

乡、田家寨镇等17个村人饮管网、污水管网、沥青混凝土罩面、混凝土路面、排水边沟、路灯等建设项目设计

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1508001004

标段名称: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标段四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10.0天

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为拦隆口镇(泥隆口村、桥西村)、李家山镇(上坪村、王家堡村)人饮管网、污水

管网、沥青混凝土罩面、混凝土路面、排水边沟、路灯等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政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二级建筑师](含)

以上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由于系统模板字数限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5(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61508001001、E6301000076061508001002、

E6301000076061508001003、E6301000076061508001004、E6301000076061508001005。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5(具体

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

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

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6年04月18日0:00时至2026年04月2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

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

标)。。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22877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湟中区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2116室
邮 编:邮 编:810000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0971-2296015电 话:0971-8299491
传 真:传 真:2026年04月17日
传 真:2026年04月17日

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名称)设计

(招标编号:E6301000076061508001004)

招标文件

招标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自行招标盖单位电子章)

招标代理:青海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

2026-04-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编制。

使用说明

一、《标准设计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设计招标。

二、《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

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

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

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

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

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

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如有)、

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

衔接。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7.7履约保证金

7.8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三、工程设计周期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九、签订地点

十、补充协议

十一、合同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义务

3.发包人管理

4.设计人义务

5.设计要求

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7.暂停设计

8.设计文件

9.设计责任与保险

10.施工期间配合

11.合同变更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3.不可抗力

14.违约

15.争议的解决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

3.设计人

5.工程设计要求

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2.专业责任与保险

13.知识产权

14.违约责任

15.不可抗力

16.合同解除

17.争议解决

18.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设计进度表

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一、设计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三、成果文件要求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委托授权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设计费用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七、设计方案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青海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以青建村【2026】5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中

央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

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湟中区

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湟中区

(2)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大才乡、多巴镇、共和镇、甘河滩镇、鲁沙

尔镇、拦隆口镇、李家山镇、土门关乡、田家寨镇等17个村人饮管网、

污水管网、沥青混凝土罩面、混凝土路面、排水边沟、路灯等建设项目

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61508001004

标段名称: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标段四

合同估算价:35.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10.0天

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为拦隆口镇(泥隆口村、桥西村)、李家山镇

(上坪村、王家堡村)人饮管网、污水管网、沥青混凝土罩面、混凝土

路面、排水边沟、路灯等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市

政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资格,业绩,并在人员

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由于系统模板字数限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5(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

E6301000076061508001001、E6301000076061508001002、

E6301000076061508001003、E6301000076061508001004、

E6301000076061508001005。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

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

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

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

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

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获取方式:自2026年04月18日0:00时至2026年04月22日24:00时

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

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

记等。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

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地

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纸质标)。。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22877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英典工程管理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湟中区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2116室
邮编:邮编:810000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971-2296015电话:0971-8299491
传真:传真:2026年04月17日
传真:2026年04月1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地址:西宁市湟中区联系人:马先生电话:0971-2296015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海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21楼12116室联系人:蒋女士电话:0971-8299491
1.1.4招标项目名称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1.1.5项目建设地点西宁市湟中区
1.1.6项目建设规模本标段主要为拦隆口镇(泥隆口村、桥西村)、李家山镇(上坪村、王家堡村)人饮管网、污水管网、沥青混凝土罩面、混凝土路面、排水边沟、路灯等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7项目投资估算35万元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省级及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100%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本标段主要为拦隆口镇(泥隆口村、桥西村)、李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3.1招标范围家山镇(上坪村、王家堡村)人饮管网、污水管网、沥青混凝土罩面、混凝土路面、排水边沟、路灯等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2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日
1.3.3质量标准合格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的成立年份不足的企业按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上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含)以上职称。(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投标人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函、书面通知、补遗书、答疑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3日
形式: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在“申请答疑”菜单以书面形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可以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5万元(叁拾伍万元整)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全套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
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7万元2、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1)银行转账: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1投标保证金收款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开户行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代收单位名称:青海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20260417215754008733(2)保险保单:(3)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保函):采用电子保函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在线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操作手册》。根据《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上线运行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的通知》要求,投标金融保函实行电子化,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只接受“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推送的电子保函。投标人电子保函未通过“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开具的,将视为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系统不予通过。二、投标保证金退还:1、投标保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2、通过银行转账的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三、投标保证金不退还:详见招标文件总则3.4.4条款。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至2024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2026年05月07日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2026年05月07日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投标文件装订、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应打印,且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版1份其他要求:
3.7.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西宁市湟中区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地址:西宁市湟中区湟中区2026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6301000076061508在2026-05-0809:00:00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05-0809:00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纸质标)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开标程序1、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开启的逆序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规定的开标顺序开标;(5)编制开标记录表;(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2、《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公示期限:3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招标人与本项目代理机构商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人确定由招标人支付,金额为按合同约定执行元,
9.3监督西宁市湟中区农业农村局
9.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决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请在前附表中明确。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

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青海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青海省电子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设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

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

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

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

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

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答

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

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

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

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

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

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

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

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

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

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

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

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

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投标文件应打印并装订成册,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

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

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封。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技术经济评标专家从给《青海省综合评标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

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

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

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

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项目负责人设计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2资格评审标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00分)资信业绩部分:30.0分设计方案部分:60.0分投标报价:10.0分其他评分因素:0.0分(如有)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下述三种方法可供选择:评标价Di: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小于5个时,评标价价为所有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大于等于5个(含)时,评标价Di为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投标报价。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一:平均值法: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B直接做为评标基准价。P=B=Σ(D1+D2+…+Dn)/n□方法二:权重法:控制价H和B乘以相应权重比例确定基准价。评标基准B,与招标控制价H加权平均做为评标基准价PP=B*A%+H*(1-A%),其中A=。A值:为权重比例。□方法三:降幅系数法:评标基准价B,乘以降幅系数系数K做为评标基准价,K的取值范围为至。P=B*K%K值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取值范围(91-100之间,取整数)内现场抽取,与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示例0.00%。
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赋分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0.00分)信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3
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7日)每完成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备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合同中业主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10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8分。(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注: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否则不得分。8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的,每个得1.5分,满分9分。9
2.2.4(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60.00分)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描述齐全、完整,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较评分,好的得4.0-6.0分,一般的得0.1-3.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
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设计依据是否充足,构思是否合理,设计工作目标描述是否准确、到位,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较评分,好的得4.1-6.0分,一般的得0.1-4.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
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根据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较评分,较好的得4.1-6.0分,一般的得0.1-4.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
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设计说明内容是否完整,总体思路表述是否清新、完整、严谨、合理,实际方案是否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体现精细化、创新化、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较评分,较好的得8.1-12.0分,一般的得4.1-8.0分,较差的得0.1-4.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2
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较评分,好的得4.0-2.1分,一般的得2.0-0.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较评分,好的得4.0-2.1分,一般的得2.0-0.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对提供的保密措施完整性、可行性,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较评分,好的得4.0-2.1分,一般的得2.0-0.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12
设计安全保证措施根据项目概况,对可能产生的安全进行分析,有深入的表述,提前制定相应措施,解决方案完整、合理、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较评分,较好的得4.0-6.0分,一般的得0.1-3.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根据项目概况,对可能产生的重难点进行分析,有深入的表述,提前制定相应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较6
评分,较好的得4.0-6.0分,一般的得0.1-3.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设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分析,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思路、工作内容和要点,设计重点、难点的分析和处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设计质量和服务的目标和承诺等,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较评分,较好的得4.0-6.0分,一般的得0.1-3.9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Di>P:每高一个百分点从10分中扣0.5分;Di﹦P:得10分;Di<P:每低一个百分点从10分中扣0.3分;扣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P表示评标基准价;Di:投标函报价2、其它: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

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

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

地下约平方米);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

4.建筑功能:、、等。

5.投资估算:约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2.工程设计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

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
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
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

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

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1.1.1.6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

1.1.1.7设计方案:指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

1.1.1.8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3工程和设计

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1.1.3.2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

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1.1.3.3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所

需要的资料。

1.1.3.4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

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

载体。

1.1.4日期

1.1.4.1开始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

1.1.4.2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1.1.4.3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设计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

第6.2款、第6.4款和第6.6款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完成设计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设计费用总金额。

1.1.5.2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

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

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