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 ||
| 性质 | 正常 | ||
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3-440115-04-05-307933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所开展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测绘工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人防验收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探测、地籍测绘、甲方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测量等。 | ||
| 招标内容 | 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人防验收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探测、地籍测绘、甲方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测量等。 | ||
| 工期(交货期) | 3年或本服务期内付款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满止,先到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550.00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4-2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13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13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5-13 09:30:00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鸿广 | 联系电话 | 1379442200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905352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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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3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7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8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9910657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794422006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满三年止或本服务期内付款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满止,先到为准。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省、市、南沙区现行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形式: /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停止提出答疑问题时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本项目服务费用结算原则以合同约定为准,最终测绘服务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单价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成本警示价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0%(即12400000.00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及成本分析。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其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按以下方式递交: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人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
| 4.2.2 (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1.1.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5.2(B)(新增)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 6.2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定标委员会。 |
| 6.4.2 | 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5人。 |
| 7.1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 3 日(不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10.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
| 10.2 | 费用承担 | 1.中标人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执行,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下浮率取13.6%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10.3 | 其他要求 | 1、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本项目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2、对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列入《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6-12个月内参与招标人组织实施项目的投标资格。 |
| 10.4 | 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四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用“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 |
| 10.5 | 定标及中标原则 | 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故不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或由原定标委员会按原定标规则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 |
| 10.6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 |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时,投标单位为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投标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注: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仅针对评标阶段投标报价评审加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检测机构、建设、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测绘质量问题(“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测绘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本项目严禁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另册);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1.资信业绩部分:
(1)封面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详见招标公告);
(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测绘服务单位组织机构表(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7)类似项目业绩表(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8)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人员汇总表(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9)人员简历表(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证明资料);
(10)测绘服务设备清单(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其它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测绘方案(包含定标评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于以下内容:
1)技术方案;
2)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保证措施;
3)进度控制措施;
4)项目保障措施和后期服务;
5)项目理解和认识;
6)质量管理措施;
7)其它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本项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7.5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
(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6.1.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定标委员会
6.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于约定时间到达定标室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定标会。
6.2.2定标委员会在开始定标前,应了解定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定标。
6.2.3定标过程中,定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定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定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定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3评标、定标原则
评标、定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4评标
6.4.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定标
6.5.1招标人一般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如遇异议、投诉情况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完成定标工作。如招标人对合格中标候选人开展考察或清标的,定标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且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
6.5.2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定标阶段规定的方法、定标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定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不作为定标依据。
6.5.3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评审情况确定中标人后,撰写及签署定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
7.合同授予
7.1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1.2在产生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7.2评标结果异议
7.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7.2.2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合格中标候选人放弃入围资格或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合格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剩余合格中标候选人大于或等于3家时,招标人可继续定标。合格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7.4.1定标方式方法根据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执行。
7.4.2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故不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或由原定标委员会按原定标规则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
7.4.3定标后出现中标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用原定标办法,由原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中标通知
7.5.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2政府投资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为准。
7.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供履约保证金。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定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评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评标,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
8.3.2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在定标活动中,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定标。定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定标,严格遵守定标纪律。定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定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确定情况、在定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定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
8.4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定标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8.5.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先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按程序答复。对定标结果向监管部门投诉的,投诉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_______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电子签名系统等方式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以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情形的: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1)评标期间及3年内(评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2)评标期间,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3)本人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4)评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5)评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6)评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3.存在不良记录:本人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五)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
1.附件五: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定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定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定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电子签名系统等方式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定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定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以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情形的: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1)定标期间及3年内(定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2)定标期间,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3)本人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4)定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5)定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6)定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3.存在不良记录:本人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五)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定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定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定标,不透露本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定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情况、在定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定标过程中,本人不对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定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定)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日期:
2.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详细评分。评标委员会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测绘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高排前的原则确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次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为[3,5]家的,则推荐全部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大于5家的,推荐综合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为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 | |||
| 业绩要求 | / | |||
| 信誉要求 | / | |||
| 项目负责人 | / | |||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
|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且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资信业绩部分:50分2、测绘方案:40分3、投标报价:10分注:(1)1+2+3项为投标人综合得分。(2)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实施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如有)。若原报价已满分(10分),仍可突破满分(10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且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范围为[成本警示价,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在[成本警示价,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取成本警示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企业业绩(6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现状地形图测量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放线测量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验收测量或规划条件核实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 |
| 项目负责人实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6分) | 1、具有测绘专业教授级(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具有注册测绘师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
| 技术负责人实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6分) | 1、具有测绘专业教授级(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具有注册测绘师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
| 服务团队(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方委派)(12分)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中:1、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人得1分;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2、具有注册测绘师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 |||
| 项目团队答辩(20分) | 投标人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席答辩会议,项目答辩内容如下:一、陈述:答辩团队就本项目测绘等内容从以下方面进行陈述(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阐述要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履约能力和履约水平的介绍,根据本项目情况特点以及要求,对本项目现状地形图测量、放线测量、验收测量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和应对措施。【优】:阐述条理清晰,对本项目现状地形图测量、放线测量、验收测量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到位、应对措施优秀。优得(7.5-10]分。【良】:阐述条理较清晰,对本项目现状地形图测量、放线测量、验收测量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较到位、应对措施较好。良得(5-7.5]分。【中】:阐述条理基本清晰,对本项目现状地形图测量、放线测量、验收测量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一般、应对措施一般。中得(2.5-5]分。【差】:阐述条理不清晰,对本项目现状地形图测量、放线测量、验收测量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较差、应对措施较差。差得[0-2.5]分。二、提问及解答:评标委员会对答辩团队进行提问,答辩人员对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优】:答辩人员对所提问题进行解答,回答思路清晰、内容准确。优得(7.5-10]分。【良】:答辩人员对所提问题进行解答,回答思路比较清晰、内容基本准确。良得(5-7.5]分。【中】:答辩人员对所提问题进行解答,回答思路不清晰准确。中得(2.5-5]分。【差】:答辩人员对所提问题进行解答,回答思路全部都不清晰准确的。差得(0-2.5]分。未能按要求出席参加答辩的不得分。 | |||
| 2.2.4(2) | 测绘方案评分标准(40分) | 技术方案(10分) |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完善、组织架构合理、岗位职责的明确程度高、人员配置的优于项目要求。优得(7,10]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较完善、组织架构较合理、人员岗位职责的明确程度符合项目要求、人员配置的满足项目要求。良得(4,7]分;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欠完善、组织架构欠合理、人员岗位职责不够明确、人员配置的不满足项目要求。中得(0,4]分;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不完善、组织架构不合理、人员岗位设置的不合理、岗位职责也不够明确、人员配置的不满足项目要求或其他情况的。差得0分。 | |
| 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保证措施(10分) | 1.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保证措施,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投入设备完全满足项目需要。优得(7,10]分。2.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保证措施,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投入设备能满足项目需要。良得(4,7]分。3.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保证措施,措施基本合理,投入设备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中得(0,4]分。4.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保证措施,措施不全面、或缺乏针对性,投入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差得0分。 | |||
| 进度控制措施(10分) |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控制等工作措施科学先进、合理。优得(7,10]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控制等工作措施合理。良得(4,7]分;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控制等工作措施欠合理,有工作措施不符项目要求。中得(0,4]分;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控制等工作措施不合理或其他情况的。差得0分。 | |||
| 项目保障措施和后期服务(10分) |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保障措施全面、可行,后期服务完备的。优得(7,10]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保障措施较全面、可行,后期服务较完备的。良得(4,7]分;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保障措施的全面性和可行性一般,后期服务一般的。中得(0,4]分;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保障措施不可行,后期服务能力差或其他情况的。差得0分。 |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10分) | 投标报价评审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其余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的扣2分,每低1%的扣1分,最多扣10分。注: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实施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如有)。若原报价已满分(10分),仍可突破满分(10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 | |
| 说明:1、企业业绩: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无效。分包或劳务合作合同无效。2、项目负责人实力: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书扫描件及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3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职称证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得分。3、技术负责人实力: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书扫描件及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3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职称证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得分。4、服务团队: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书扫描件及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3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计分,职称证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得分。5、答辩注意事项①答辩的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3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参与答辩。没有提供或提供不齐或人员不齐的不予签到。②答辩的进场顺序:本项目采用现场答辩,答辩顺序按交易中心系统开标当天的开标记录表中序号顺序依次进场答辩。③答辩的形式:本次答辩在交易中心安排的场地内进行,答辩场地设备仅支持对讲,答辩人员可携带文稿或PPT进入答辩场地查阅。④答辩的开始时间:答辩环节在评标时进行,具体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进度确定。⑤通知答辩的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根据投标人投标登记时提供的姓名、联系电话,采用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答辩签到时间和答辩集合地点。投标人应并保持通讯畅通,参与答辩人员需在通知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答辩签到,未在通知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完成答辩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答辩顺序由后面的序号依次顺延。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无需再参与答辩。6、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7、本表要求提供的证书等证明文件,如有有效期的,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得分。8、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合计后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2.1.定标因素表
| 条款号 | 定标因素 | 分值 | 定标评审内容 | |
| 一 | 方案因素 | 项目理解和认识 | 4 | 【优】投标人对本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准确到位、全面的。优得(3,4]分。【良】投标人对本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基本准确到位的。良得(2,3]分。【中】投标人对本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欠准确,不够全面的。中得(1,2]分。【差】投标人对本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不准确或理解错误或其他情况的。差得[0,1]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 质量管理措施 | 4 | 【优】质量目标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完整,质量管理手段可靠、科学,管理体系和组织措施功能完善、管理幅度适宜可行、可靠、合理,针对性好、措施具体、成熟、完善,具有可追溯性。优得(3,4]分。【良】质量目标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较完整,质量管理手段较可靠、科学,管理体系和组织措施功能较完善、管理幅度较适宜可行、可靠、合理,针对性较好、措施较具体、成熟、完善,具有可追溯性。良得(2,3]分。【中】质量目标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一般,质量管理手段一般,管理体系和组织措施功能一般、管理幅度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措施一般。中得(1,2]分。【差】质量目标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较差,质量管理手段较差,管理体系和组织措施功能较差、管理幅度较差,针对性较差、措施较差。差得[0,1]分。注:未提供不得分。 | ||
| 二 | 价格因素 | 2 | 定标委员会对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打分,以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投标报价高于成本警示价的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定标基准价(如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或等于成本警示价,则以成本警示价为定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定标基准价时得2分。投标报价比定标基准价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价格因素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备注:
1.价格因素评审不参与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仅针对评标阶段投标报价评审加分。
2.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10分)=方案因素得分(8分)+价格因素得分(2分)。
3.定标委员会各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详细评分。评标委员会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测绘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高排前的原则确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次确定投标人的排序)。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为[3,5]家的,则推荐全部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合格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进入定标阶段;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家数大于5家的,推荐综合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为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测绘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测绘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评审,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与投标人报价不一致时,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3.1.4评标委员会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格式或文字、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1.5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3.1.6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否决投标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书面记录本人意见后上传至评标系统,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合法、合理性进行确认。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测绘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及成本分析。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其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3.2.5在同一主观因素打分中,当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同一投标文件同时给出最高档、最低档评分时,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组长)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集体会商,如会商后有关评标委员会成员仍坚持同时给出最高档、最低档评分的,应各自以书面方式阐述其意见和理由并记录本人意见后上传至评标系统。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确认。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和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
4定标办法
4.1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不再进行定标工作。
4.2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及定标委员会:
4.2.1组建定标监督小组:招标人应及时组建定标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2人或以上组成。监督小组对定标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过程及招标人在定标前的清标和对合格中标候选人的考察等进行全程监督,有权对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平、公正。监督小组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提醒并纠正,但不得就评标、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评标、定标讨论。监督工作完成后应撰写监督报告,随招标投标档案一并归档。
4.2.2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评定中标人。
4.3定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一般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如遇异议、投诉情况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标会议完成定标工作。如招标人对合格中标候选人开展考察或清标的,定标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且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招标人按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地点完成定标工作。
4.4定标规则及程序
4.4.1本项目采用“方案因素+价格因素”进行定标;
4.4.2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根据定标因素及投标人提供的定标部分的投标文件,对进入定标阶段的全部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方案因素和价格因素进行打分。
4.4.3定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应当向定标委员会提供定标所需的信息,包括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殊性、需求目标和实施要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及标准等,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4.4.4定标委员会在开始定标前,应了解定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定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定标。
4.4.5定标过程中,定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定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定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定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4.4.6定标辅助资料为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4.7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辅助资料,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定标工作,定标因素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表:《定标因素表》。
4.4.8定标委员会根据合格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由高至低对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合格中标候选人总得分为各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注:若合格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定标排序的,以方案因素得分高的排前;若方案因素得分也相同的,以价格因素得分高的排前;若价格因素得分仍相同的,由定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排序(以得票高的排前)。
4.4.9定标委员会确定总得分最高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4.10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签署定标报告。
4.5定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后即解散,定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不得私自带离。
4.6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
4.7重新评标或定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人员、奖项等)、定标信息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或定标,但不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4.8在定标后,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故不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或由原定标委员会按原定标规则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二卷
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投标文件目录
(格式自定)
格式一:投标函
投标函
致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经认真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后,我公司愿按本表中所填写的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所修正、核实并确定目标承担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工作。
我公司保证按照本表服务期完成本项目。
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公司所编制的投标书始终对我司具有约束力,我公司随时接受中标。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的合同之一。
我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开展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投标报价表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元。 |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下浮率: % |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注: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清单报价表
| 序号 | 清单项目 | 类别 | 计量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下浮率(%) | 投标单价(元) | 备注 |
| 1 | E级GPS RTK观测 | Ⅰ类 | 点 | 1903.56 | |||
| Ⅱ类 | 点 | 2553.00 | |||||
| Ⅲ类 | 点 | 3512.06 | |||||
| 2 | 数字化地形图测量(1:500) | Ⅰ类 | 幅 | 9353.67 | |||
| Ⅱ类 | 幅 | 13456.15 | |||||
| Ⅲ类 | 幅 | 19340.32 | |||||
| 3 | 数字化地形图测量(1:2000) | Ⅰ类 | 幅 | 27306.54 | |||
| Ⅱ类 | 幅 | 45459.97 | |||||
| Ⅲ类 | 幅 | 72521.73 | |||||
| 4 | 建筑物放线 | / | 点 | 648.58 | |||
| 5 | 建筑用地拨地定桩 | / | 点 | 648.58 | |||
| 6 | 规划面积测量 | Ⅰ类 | 平方米 | 1.82 | |||
| Ⅱ类 | 平方米 | 2.03 | |||||
| Ⅲ类 | 平方米 | 2.26 | |||||
| 7 | 人防面积测量 | Ⅰ类 | 平方米 | 1.82 | |||
| Ⅱ类 | 平方米 | 2.03 | |||||
| Ⅲ类 | 平方米 | 2.26 | |||||
| 8 | 应建面积核算 | Ⅱ类 | 组日 | 2454.00 | |||
| Ⅲ类 | 组日 | 4265.00 | |||||
| 9 | 道路放线 | / | 点 | 648.58 | |||
| 10 | 工程线路测量 | Ⅰ类 | 公里 | 4897.12 | |||
| Ⅱ类 | 公里 | 6804.20 | |||||
| Ⅲ类 | 公里 | 12452.97 | |||||
| 11 | 管线放线 | / | 点 | 648.58 | |||
| 12 | 地籍测绘(1:500) | Ⅰ类 | 平方公里 | 227527.11 | |||
| Ⅱ类 | 平方公里 | 284264.50 | |||||
| Ⅲ类 | 平方公里 | 372196.76 | |||||
| 13 | 管线竣工测量 | Ⅰ类 | 公里 | 4206.88 | |||
| Ⅱ类 | 公里 | 5757.97 | |||||
| Ⅲ类 | 公里 | 7896.38 | |||||
| 14 | CCTV检测 | / | 米 | 21.27 | |||
| 15 | QV检测 | / | 米 | 28.80 | |||
| 16 | 三维陀螺仪检测 | / | 米 | 96.00 | |||
| 17 | 管线探测 | / | / |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 / |
注:下浮率、投标单价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各清单项目的投标单价=单价限价*(1-下浮率),投标单价下浮率与投标报价下浮率一致。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二:资格审查资料
|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后附格式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公函》; | |
| 2 |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3 | 测绘资质证书(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4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资格审查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企业登记信息(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5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
| 6 | 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
| 7 | 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3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投标人声明(格式)(格式见招标公告)
格式三:测绘服务单位组织机构表
测绘服务单位组织机构表
| 1、简 况 | ||
| 单位名称 | ||
| 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
| 成立日期 | ||
| 本届领导班子起始日期 | ||
| 2、领导层名单 |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3 组织机构框图以框图的形式表示出组织机构、负责人及各职能部门 | ||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各方单独提供。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四:类似项目业绩表
类似项目业绩表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
| 开竣工日期: | 测绘服务期限: | |
| 主要测绘人员 | 人员数量 | |
| 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 | ||
| 工程概况 | ||
| 测绘服务概况 | ||
| 工作质量评价 | ||
注: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五: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人员汇总表
拟在本工程任职的人员汇总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1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3内业负责人4...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1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3内业负责人4...
注
1
注:上表人员,须附其相关证书(职称证、注册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一个月(即2026年3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六:人员简历表
人员简历表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毕业时间 | 技术职称 | |||||
|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从事测绘工作年限 | 执业资格 | ||||||
注:需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七:测绘服务设备清单
测绘服务设备清单
| 名称及型号 | 投标人能达到的程度简述(投标人填写) | ||||
| 合同要求最少数量 | 拟投入本项目数量(台套) | ||||
| 名 称 | 型 号 | 数量(台套) | 租 赁 | 自 有 | 小 计 |
| 投标单位按方案及投入要求自行填写 |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八:测绘方案
测绘方案(包含定标评审内容);
1)拟投入的仪器设备保证措施;
2)技术方案;
3)进度控制措施;
4)项目保障措施和后期服务;
5)项目理解和认识
6)质量管理措施
7)其它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1.其他资料
【如有。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所附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如: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等)】。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致:(招标人名称)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招标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工程的测绘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相关企业(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适用于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3、需按照本项目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出具。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注: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致:(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名称)单位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本函未填写的视作未做声明。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分别盖章出具本声明函,否则视作未做声明。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603-440115-04-05-307933
2.1.2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2.1.3招标范围: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所开展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测绘工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人防验收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探测、地籍测绘、甲方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测量等。
2.1.4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人防验收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探测、地籍测绘、甲方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测量等。
2.1.5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2工作内容、工期及成果要求
2.2.1工作内容包括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人防验收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探测、地籍测绘、甲方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测量等。
2.2.2数字化地形图测量:为满足地块建设及其他工程需要测量地形图。
服务期:5个工作日。
2.2.3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办理新建、调整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建筑场地现状地形图测量;建筑场地剖面图测量;有规划退缩要求的道路、河涌及用地红线放桩测量;拟建建(构)筑物放线测量;面积核算等。
服务期:7个工作日。
2.2.4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测量用地范围内现状地形图;制作平面位置关系图;统计用地范围内的总建设规模;计算每幢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基底面积、每层建筑面积、每层不同使用功能部分的建筑面积,每幢建筑物总高度和每层高度;计算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计算停车位个数;核对竣工图现场符合性。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5人防验收测量:办理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防空地下室测量、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防空地下室立面图编绘、图纸核对、计算应建人防面积,用于办理人防工程验收。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6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办理新建、调整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建筑场地现状地形图测量,控制测量,道路、河涌中线或边线主要要素点放桩测量,道路平面设计方案套合现状地形图。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7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办理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测量道路、河涌和轨道交通工程中线(或边线)坐标;绘制有代表性的纵横剖面图以及核实测量记录册所需材料等。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8管线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办理新建、调整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管线设计方案,通过外业进行管线桩点拨地定桩-放样测量,再经现场检测及交桩后进行规划验线后,再内业处理形成成果资料。成果资料主要包括:管线坐标成果表、现状地下综合管线图、管线平面位置关系图、管线方案套合现状地形图。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9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办理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根据《管线工程审核书》,测量管线报建图上的管线红线空间位置,调查其属性,编制管线点成果表,绘制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专业管线图(管线及道路两侧的带状地形),生成符合广州市管线信息库要求的电子数据文件。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10管线探测:通过现场调查和不同的探测方法探寻各种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高程、埋深、走向(流向)、规格、材质、管线性质、权属单位以及管线附属构筑物信息,并在地面上设立测量点,即管线点;再对已查明的地下管线位置即管线点的平面位置和高程进行测量,并编绘以地形图为载体的地下管线图(综合管线图和专业管线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开展包括三维陀螺仪检测、QV检测、CCTV检测等具体管线探测工作。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11地籍测绘: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地结案、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变更/更正、地籍测绘等。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12甲方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测量。除上述工作以外的技术服务,根据南沙区建设中心要求完成相关测绘技术服务工作等。
服务期:具体工作情况而定。
2.2.13服务期限:3年或本服务期内付款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满止,先到为准。
2.2.14最高投标限价15500000.00元。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单价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
3.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3.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8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
注: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3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备用电子光盘,若提交电子光盘需则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s://ywtb.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8.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或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通过线下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若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通过线下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线下形式回复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8.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9.其它事项
9.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79442200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监督电话:020-3991065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5年2月10日 | ||
| 1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2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3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4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5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6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1、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工作外,还应负责项目统筹工作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单位名称:作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本工程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年月日
注:1、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需出具)。
2、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
规划测绘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4月
陈的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603-440115-04-05-307933
2.1.2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2026-2029年度规划测绘
项目
2.1.3招标范围: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所开展
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测绘工程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数字化地形图测
量、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人防验收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放
线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测量、管线探测、地籍测绘、甲方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测量等。
2.1.4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核
实测量、人防验收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工
程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探测、地籍测绘、甲方委托的其他
零星工程测量等。
2.1.5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2工作内容、工期及成果要求
2.2.1工作内容包括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建筑工程规划核
实测量、人防验收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工
程规划放线测量、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管线探测、地籍测绘、甲方委托的其他
零星工程测量等。
2.2.2数字化地形图测量:为满足地块建设及其他工程需要测量地形图。
服务期:5个工作日。
2.2.3建筑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办理新建、调整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建筑场地现状地形图测量;建筑场地剖面图测量;有规划退缩要
求的道路、河涌及用地红线放桩测量;拟建建(构)筑物放线测量;面积核算等。
服务期:7个工作日。
2.2.4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测量用地范围
内现状地形图;制作平面位置关系图;统计用地范围内的总建设规模;计算每幢建筑物
的总建筑面积、基底面积、每层建筑面积、每层不同使用功能部分的建筑面积,每幢建
筑物总高度和每层高度;计算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计算停车位个数;
核对竣工图现场符合性。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5人防验收测量:办理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防空地下室测量、防空地下室面积
计算、防空地下室立面图编绘、图纸核对、计算应建人防面积,用于办理人防工程验收。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6道路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办理新建、调整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建筑场地现状地形图测量,控制测量,道路、河涌中线或边线主
要要素点放桩测量,道路平面设计方案套合现状地形图。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7道路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办理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
书》,测量道路、河涌和轨道交通工程中线(或边线)坐标;绘制有代表性的纵横剖面图
以及核实测量记录册所需材料等。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8管线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办理新建、调整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核发等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管线设计方案,通过外业进行管线桩点拨地定
桩-放样测量,再经现场检测及交桩后进行规划验线后,再内业处理形成成果资料。成
果资料主要包括:管线坐标成果表、现状地下综合管线图、管线平面位置关系图、管线
方案套合现状地形图。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9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办理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
书》,根据《管线工程审核书》,测量管线报建图上的管线红线空间位置,调查其属性,
编制管线点成果表,绘制管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专业管线图(管线及道路两侧的带
状地形),生成符合广州市管线信息库要求的电子数据文件。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10管线探测:通过现场调查和不同的探测方法探寻各种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
高程、埋深、走向(流向)、规格、材质、管线性质、权属单位以及管线附属构筑物信息,
并在地面上设立测量点,即管线点;再对已查明的地下管线位置即管线点的平面位置和
高程进行测量,并编绘以地形图为载体的地下管线图(综合管线图和专业管线图);如
有特殊情况需要,开展包括三维陀螺仪检测、QV检测、CCTV检测等具体管线探测工作。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11地籍测绘: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地结案、不动产权证书(土地)
变更/更正、地籍测绘等。
服务期:15个工作日。
2.2.12甲方委托的其他零星工程测量。除上述工作以外的技术服务,根据南沙区建
设中心要求完成相关测绘技术服务工作等。
服务期:具体工作情况而定。
2.2.13服务期限:3年或本服务期内付款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合同金额满止,先到
为准。
2.2.14最高投标限价15500000.00元。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单价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单价最
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
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需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
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
3.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
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
3.6.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
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
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
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3.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
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
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8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
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
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
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
的最新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ywtb.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
时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3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
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ywtb.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
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
2026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
注: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最
新版操作指引。
5.3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
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
布的为准。
5.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
时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备用
电子光盘,若提交电子光盘需则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
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5.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6年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https://ywtb.gzggzy.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
址:https://ywtb.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s://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
址:https://zbtb.gd.gov.cn/)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
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8.疑问、异议、投诉处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动投诉处理办法》。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
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情形且在评标或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
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8.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
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
人提出,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指南进行操
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通过线下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
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
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若潜在投标人或
利害关系人通过线下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线下形式回复潜在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8.4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
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在招
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
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9.其它事项
9.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
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
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
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
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 招标 | 人: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 |
| 地 | 址: | 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 |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57 |
| 地 | 址: | 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 |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13794422006 |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监督电话:020-3991065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初晴东街茗筑水岸BS4栋1号楼6楼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
(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
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
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
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
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
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
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
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
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
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
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
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
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
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5年2月10日 | ||
| 1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2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3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4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5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6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1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1、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
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
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