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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别斯铁热克乡)合同公告

业主单位:吉木乃县别斯铁热克乡人民政府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新疆 · 阿勒
发布:2026-04-23 04:33:59截止:2026-05-03
产品/服务: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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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72914632X20261402

二、合同名称:吉木乃县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别斯铁热克乡)合同

三、项目编号:ZFCGJHZY2026007

四、项目名称:吉木乃县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别斯铁热克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吉木乃县别斯铁热克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吉木乃县别斯铁热克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690170560

供应商(乙方):新疆汇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吉木乃县团结路西友谊街北三区三楼

联系方式:1899779399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吉木乃县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别斯铁热克乡)
数量:1.00
单价(元):765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图纸及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7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王红娟
执业证书信息:新265141436477

2.合同金额(元):765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标通知书

采购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吉木乃县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别斯铁热克乡)
工程地址别斯铁热克乡
建设规模2026年在吉木乃县春秋牧场建设棚圈10座。
中标单位单位名称新疆汇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系人张龙波
单位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团结路西友谊街北三区三楼联系电话18690612433
中标工程范围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充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中标工程价格小写:765500元:大写:柒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
中标工程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7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中标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王红娟注册级别:贰级注册编号:新265141436477
项目人员技术负责人,贾桂德(新职证字20120408965);施工员,李海军(06526023478954):质量员:付春秀(06526023468612);安全员.崔加成(06526023478911新建安C3(2019)0041364);预算员:程训勇(建[造]21226500001509);咨料员,陈(06526023477478):材料员:庄丽芳(06526023477475)
备注本项目暂列金30000元
TT建设单位:(盖章)代理公司:(盖章)9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654301002059912026年4月14日

道明,本中标通知书由建设单位(人)填写,一式七份,复印无效。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吉木乃县别斯铁热克乡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新疆汇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

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吉木乃县牧业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别斯铁热克乡)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吉木乃县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别斯铁热克乡)

2.工程地点:别斯铁热克乡。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工程内容:2026年在吉木乃县春秋牧场建设棚圈10座。(具体内容详

见工程量清单)。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7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伍仟伍佰元整(¥765500.00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柒仟伍佰肆拾贰元捌角壹分(¥7542.81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1

元);

人民币(大写)(¥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清单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王红娟。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

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

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

2

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4月16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发包方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构州(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6543262310411685
地址:地址:吉木乃县团结路西友谊街北三区三楼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36899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开龙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0906-6185256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吉木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号:账号:8251010001201100037027

3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o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30%。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承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后并在开工以前。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阿勒泰地区现行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

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

(扣除斩列金):(2)施工期间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工验收合格后支

付至合同总额的90%:(3)竣工决算后出成果结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额的97%;

(4)预留3%的质保金或者施工单位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至建设单位,待保修期

满后无质量问题退还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干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方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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