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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43840001

业主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2026-04-23 15:25:25截止:2026-04-27
产品/服务:水源置换工程建设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43840001

.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3840001 ),已由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京朝阳发改(审)〔2026〕86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区基本建设资金 (出资比例: 10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 北京市 , 招标人为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招标类别: 设计 招标
投资额: 16255.92 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水源从高碑店路现状DN400mm市政给水管引入,向东接入高碑店古家具街,向西接入高碑店南里及御河大厦居民区,不涉及新建公共供水管线(以下简称外线);新建内部庭院供水管线(以下简称内线)共计10630米(其中新建DN100~DN300球墨铸铁管9344米,新建DN40~DN50不锈钢管1286米),新建管线附属构筑物301座(包括新建消火栓及井79个、排气及井19个、闸阀/截门及井196个、流量计及井7个),新建户表及表井340个;村内道路破除及恢复23453平方米;回填村内自备井共5眼。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S110000A001043840001001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设计)
标段(包)内容: 工程范围: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 阶段范围:项目深化初步设计、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实施阶段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与设计有关的相关技术咨询等。 工作范围:项目深化初步设计、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实施阶段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与设计有关的相关技术咨询等,用以指导供应商和施工人员实施工程,且必须达到概算及施工要求;应负责各种报批图纸的制作,至通过审批程序;同时,应负责工程招投标时期设计答疑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的讨论和修改并签发洽商变更等。
建设地点: 北京市 朝阳区 高碑店乡高碑店村
合同估算价: 0
计划工期:
其它说明: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S110000A001043840001001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设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设计 资质。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注:一般为5年,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具体约定)须至少具有 1 工程建安费2200万元(含)以上市政综合工程或市政给水工程或市政排水工程类 设计 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 合同扫描件 。)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应具有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7)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8)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具体要求: /
(9)其他要求: /
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其他补充要求: /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法: 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 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其它说明: /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花园中路6号院1号楼朝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7.其他公告内容
(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2) /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 010-85970826
9.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村村东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顺畅大道1号B-216室
联 系 人: 徐宏亮 联 系 人: 赵灵霞
电话: 010-65915875 电话: 1513619437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 子邮 件:
网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 户银 行: 北京银行西客站支行
账号: 35270188000088784 账号: 01090336200120105159899
2026年04月23日

附件列表:

设计招标公告0422-已盖.pdf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设计)_招标文件0422盖章上传.pdf

2026/4/2220:38招标公告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招标项目编号:),己由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关于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京朝阳发改(审)(2026)86号))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区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类别:设计招标
投资额:16255.92万元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水源从高碑店路现状DN400mm市政给水管引入,向东接入高碑店古家具街,向西接入高碑店南里及街河大厦居民区,不涉及新建公共供水管线(以下简称外线):新建内部庭院供水管线(以下简称内线)共计10630米(其中新建DN100~DN300球墨铸铁管9344米,新建DN40~DN50不锈钢管1286米),新建管线附属构筑物301座(包括新建消火栓及井79个、排气及井19个、闸阀/截门及井196个、流量计及井7个),新建户表及表井340个:村内道路破除及恢复23453平方米:回填村内自备井共5眼。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设计)
标段(包)内容:工程范围: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阶段范围:项目深化初步设计、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实施阶段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与设计有关的相关技术咨询等,工作范围:项目深化初步设计、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实施阶段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与设计有关的相关技术咨询等,用以指导供应商和施工人员实施工程,且必须达到概算及施工要求:应负责各种报批图纸的制作,至通过审批程序:同时,应负责工程招投标时期设计答疑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的讨论和修改并签发洽商变更等。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
合同估算价:0.00元
计划工期:
其它说明: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设计)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注:一股为5年,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具体约定)须至少具有1项工程建安费2200万元(含)以上市政综合工程或市政给水工程或市政排水工程类设计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m)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ereditbj.jxj.beijing.gov.en/e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②/(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8)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要求:
(9)其他要求:
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其他补充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ete.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e.com/zhjy/)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法: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etc.com/zhjy/)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其它说明: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https://zhjy.bcactc.com/G2/ajax/sw-tender-noticelpreviewNotice.do?viewFlag=true&projectld=ff8080819d76dbe1019dab5ed71216741/2

2026/4/2220:38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7.其他公告内容
(D技术成果经济补位: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1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010-85970826
9.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本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前材村衣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信镇顺畅大道1号B-216室
联系人:徐宏亮联系人:赵灵霞
电话:010-65915875电话:1513619437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物年格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西客站支行
账号:35270188000088784账号:01090336200120105159899
2026年04月23日
返回

https://zhjy.bcactc.com/G2/ajax/sw-tender-noticelpreviewNotice.do?viewFlag=true&prcjectld=ff8080819d76dbe1019dab5ed712167422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设计)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盖单位电子印章

招标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印

招标代理机构:

章)

2026年04月22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7.其他公告内容

8.监督部门

9.公告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附件四开标记录表

附件五中标通知书

附件六中标结果通知书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附件一否决投标条件

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附件三投标文件澄清函

附件四电子化评标方法

附件五评标表格

表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表2:评标专家声明书

表3: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推荐表

表4:形式评审记录表

表5:资格评审记录表

表6: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表7:投标报价算术值修正汇总表

表8:否决投标情况表

表9:资信业绩评分记录表

表10:设计方案评分记录表

表11: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表13: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表14:评分结果汇总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2语言文字

1.3适用法律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合同协议书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7联络

1.8转让

1.9严禁贿赂

1.10知识产权

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1.12发包人要求

2.发包人义务

2.1遵守法律

2.2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2.3办理证件和批件

2.4支付合同价款

2.5提供设计资料

2.6其他义务

3.发包人管理

3.1发包人代表

3.2监理人

3.3发包人的指示

3.4决定或答复

4.设计人义务

4.1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4.2履约保证金

4.3分包和不得转包

4.4联合体

4.5项目负责人

4.6设计人员的管理

4.7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4.8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9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5.设计要求

5.1一般要求

5.2设计依据

5.3设计范围

5.4设计文件要求

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6.1开始设计

6.2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6.3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6.4行政管理部门引起的周期延误

6.5完成设计

6.6提前完成设计

7.暂停设计

7.1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

7.2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7.3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

8.设计文件

8.1设计文件接收

8.2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8.3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

9.设计责任与保险

9.1工作质量责任

9.2设计文件错误责任

9.3设计责任主体

9.4设计责任保险

10.施工期间配合

11.合同变更

11.1变更情形

11.2合理化建议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

12.2定金或预付款

12.3中期支付

12.4费用结算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的确认

13.2不可抗力的通知

13.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4.违约

14.1设计人违约

14.2发包人违约

14.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5.争议的解决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五、设计费用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营业执照

(三)资质证书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

(六)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八)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九)主要人员简历表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十一)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七、设计方案

八、其他资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招标项目编号: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编号为准),已由北京市朝阳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关于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京朝阳发

改(审)〔2026〕86号,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区基本建设资金支持解决(出资比例:10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朝阳区,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

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类别:设计招标

投资额(如有):4115.75万元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

项目规模:本项目水源从高碑店路现状DN400mm市政给水管引入,向东接入高碑店古家具街,向西接入高

碑店南里及御河大厦居民区,不涉及新建公共供水管线(以下简称外线);新建内部庭院供水管线(以下简称

内线)共计10630米(其中新建DN100~DN300球墨铸铁管9344米,新建DN40~DN50不锈钢管1286米),新建管线附

属构筑物301座(包括新建消火栓及井79个、排气及井19个、闸阀/截门及井196个、流量计及井7个),新建户

表及表井340个;村内道路破除及恢复23453平方米;回填村内自备井共5眼。。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设计)

标段(包)内容: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设计)

建设地点(如有):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

合同估算价(如有):/

计划工期(如有):30注:计划工期指设计服务期限。

其他说明(如有):本次招标为费率报价,合同额为发改委最终批复的设计费×费率。最高限价以发改委

最终批复的设计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

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设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

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注:一般为5年,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具体约定)须至少具有1项工程

建安费2200万元(含)以上市政综合工程或市政给水工程或市政排水工程类设计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

.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

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②/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具体要求:

(9)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

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0)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

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图纸获取时间(如有):

图纸获取地点(如有):

图纸押金(如有):

其他要求(如有):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法: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

ctc.com/zhjy/)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

3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现场踏勘时间(如有):/

投标预备会时间(如有):/

其他说明(如有):/

6.开标时间及地点6.

开标时间:2026-05-1310:00:00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如有):北京市朝阳区北花园中路6号院1号楼——北京市朝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7.其他公告内容7.

(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

偿。

(2)①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②初步估算投资额为4115.75万元,最终以批复金额为准。

③设计服务周期30日历天(此期限为计划服务期,实际服务期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8.监督部门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如有):010-85970826

9.公告发布媒介9.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

址)

10.联系方式10.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村村东

联系人:徐宏亮

联系人:徐宏亮

电话:010-65915875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人账号(如有):/

招标人开户行(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

联系人:赵灵霞

电话:15136194375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如有):321100100100219299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如有):兴业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

注:以下为招标公告附件的所需内容。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附件的此位置需要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在附件的此位置需要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村村东联系人:徐宏亮电话:010-65915875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层联系人:赵灵霞电话:15136194375
1.1.4招标项目名称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
1.1.5项目建设地点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
1.1.6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水源从高碑店路现状DN400mm市政给水管引入,向东接入高碑店古家
具街,向西接入高碑店南里及御河大厦居民区,不涉及新建公共供水管线(
以下简称外线);新建内部庭院供水管线(以下简称内线)共计10630米(其
中新建DN100~DN300球墨铸铁管9344米,新建DN40~DN50不锈钢管1286米),
新建管线附属构筑物301座(包括新建消火栓及井79个、排气及井19个、闸阀
/截门及井196个、流量计及井7个),新建户表及表井340个;村内道路破除
及恢复23453平方米;回填村内自备井共5眼。
1.1.7项目投资估算4115.75万元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区级配套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工程范围:朝阳区水源置换工程变更
阶段范围:项目深化初步设计、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实
施阶段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与设计有关的相关技术咨询等。
工作范围:项目深化初步设计、施工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程实
施阶段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与设计有关的相关技术咨询等,用以指导
供应商和施工人员实施工程,且必须达到概算及施工要求;应负责各种报批
图纸的制作,至通过审批程序;同时,应负责工程招投标时期设计答疑以及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的讨论和修改并签发洽商变更等。
强调:1)设计单位必须提供报审前和审批后的对应的方案、图纸和概算;2
)所有方案、图纸、概算、汇报稿均必须提供可编辑版(PPT、WORD、CAD、E
XCEL);3)必须提供相关专业顾问。承担本工程与地方主管部门及各专业专
1.2.2资金落实情况家沟通等后续服务。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阶段报审及报装工作。
1.3.2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1.3.3质量标准合格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

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注:一般为5年,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具体约

定)须至少具有1项工程建安费2200万元(含)以上市政综合工程或市政给

水工程或市政排水工程类设计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要求:提供

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
(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
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7.其他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踏勘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召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发送
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待定分包金额:待定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行业资质要求且经招标人同意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一集中列示的所有否决条件。(2)招标范围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工程范围与招标范围一致,阶段范围、工作范围涵盖招标范围要求
(3)投标报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中包含增值税税金,增值税计税方式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满足本须知3.2.5(2)条要求。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设计服务期限、设计范围、发包人义务、设计人义务、设计人逾期违约金、
合同价格与支付、设计人违约、发包人违约、争议的解决。
(5)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设计范围、设计标准、设计服务期限。
1.12.3偏离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除本章第1.12.1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之外的其他内容偏差幅度:细微偏差或允许修正的偏差。(1)细微偏差:指在个别地方存在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允许修正的偏差:尽管偏差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就同类问题在投标函及其附录中的承诺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表述不一致,投标函及其附录中的承诺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经评标委员会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按投标函及其附录承诺内容修正投标文件。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27日17时00分
形式:书面形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发送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发送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
m/zhjy/)直接下载修改通知,无需回复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3.2.3报价方式(1)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方式。(2)采用费率报价的,费率指:投标报价占最高投标限价的比例。
(3)采用金额报价的,需提供详细的设计费用清单,并汇总得出投标报价总
额。(4)其他报价方式:(注:以上内容供招标文件编写参考,具体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调整)
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100%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市场因素进行自主竞争报价。(2)投标报价应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等,编制
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注:以上内容供招标文件编写参考,具体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调整)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包括电子保函)□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汇入单位名称:开户行: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号:其他要求:不要求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22年至2024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指2023年4月~投标截止时间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1)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3.7.3(2)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已办理个人电子印章的,可以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和单位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处须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其他要求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处可空缺(注:因电子印章盖章位置存在偏差,电子投标在每页文件存在加盖单位电子印章视为盖章有效)。
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前,应当使用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进行加密。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文件无需密封。
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10时00分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北京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公示期限:3日(截止日应当为工作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是否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不采用采用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生如下情形导致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放弃中标的;(2)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适用于招标人选择项目负责人不兼任的情形);(3)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4)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5)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保证金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要求
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工程建安费2200万元(含)以上市政综合工程或市政给水工程或市政排水工程
类设计
10.2项目负责人的陈述与答辩不要求要求:拟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会后即进行陈述与答辩。陈述与答辩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钟。
10.3中标后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份数1份
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开标注意事项(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并签到;
(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投标人
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
表人,证明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代理人在投标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开标现场或在
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或未携带单位电
子印章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4)设置信用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解密前应采集当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5)开标结束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
认。招标人用单位电子印章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该项目的所有电子标
书进行加密,加密用的单位电子印章须由招标人随身妥善保管。
10.8信用等级信息的采集(适用于设置信用标评审)(1)投标文件解密前,应现场采集当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2)采用当日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3)当日信用等级的判定标准:/。(4)联合体投标信用要求:/。(5)其他要求:/。
10.9开标异常情况的处理(1)信用等级信息采集异常的处理
因不可抗力原因(停电、网络瘫痪、网站故障等)导致开标现场无法采集当
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招标人立即暂停开标程序
,如实记录暂停开标的具体原因,由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和各投标
人代表当场确认,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解密,待不可抗力解除后重新组
织对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因不可抗力原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解密时停电、网络瘫痪、系统故
障等),解密时间推迟,推迟的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2)其他原因,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
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予退还
。②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当场
予以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由招标人代表使用单位电子印章将已解密的所有
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待问题解决后重新组织开标。③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但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达到三
个(含)以上的,开标继续进行,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
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3)。
10.10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开始时间2026年05月13日(含当日)之前任意时间(注:该时间应不晚于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相对应三年前的时间)
10.11评标特殊情况处理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当有效投标不足3个时,可以继续进行评标,明显缺乏竞争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2.1有关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
10.12.2招标代理费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2.3招投标交易服务费/
10.12.4《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有关要求。/

1.总则1.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

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

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

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

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

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

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

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

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

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

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

和幅度。

2.招标文件2.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

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

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

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

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3.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设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

.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

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

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

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

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

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

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

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影响招标公正性。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

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

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

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

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

证明复印件等。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

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

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

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

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

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4.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

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

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

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

5.1开标时间和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适用于现场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

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6.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

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

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

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

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

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方式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

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

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

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

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

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

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款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

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

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

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

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

、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

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月日

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

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月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

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

下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月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四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设计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字
最高投标限价
备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

附件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格式)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设计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

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印章)

年月日

附件六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

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

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根据投标人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盖单位电子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本章附件一规定被认定串通投标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40分设计方案:50分投标报价:1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本章表11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本章表11
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本章表9
2.2.4(2)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本章表10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本章表11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本章表12
2.2.5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一。附件一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与本章附件一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以本章附件一的规定为准。
2.2.6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

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