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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平昌经开区油气勘探开采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业主单位:四川润昌共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四川 · 巴中
发布:2026-04-24 05:40:41截止:2026-04-10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内容:

平昌经开区油气勘探开采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的招标文件预公示

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附件: 平昌经开区油气勘探开采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的招标文件预公示.PDF

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21年版)

使用说明

一、《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

于巴中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和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电子招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2019〕12号)第三条和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招标人应在完成勘察工

作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不得将勘察纳入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一并发

包。

二、《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用相

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

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细化,

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

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出的招标文件中。其中,招标公告应同

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

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分值由招标人在规定区间内

自主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

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五

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

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巴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

“□”表示可选择项,除注明为多项选择外,其余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

招标人可以选,也可以都不选。勾选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

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

平昌经开区油气勘探开采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标段

(招标编码:51190000001004059)

招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润昌共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Sccin_Tenderee_Signature_Flag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途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Sccin_Tenderee_Agency_Signature_Flag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文云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王东流、陈杰、丁英

附件:

年月日

注: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

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

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定标方案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昌经开区油气勘探开采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昌经开区油气勘探开采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平发审【2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四川润昌共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市

场化融资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四川润昌共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

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审【202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途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昌县。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0718.16平方米(约61.08亩),

新建总建筑面积约42284.60平方米,包括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8904.00

平方米,转运房2548.86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831.74平方

米;配套建设园区道路及硬质铺装15713.00平方米、园区供排水管网

6800米、园区供电管网1680米、园区停车场3450平方米,及园区充电

桩等配套基础设施。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6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设计完成工作:包括施工图

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施工完成工作:包括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

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建设性质:新建。

2.7其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

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

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

目。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

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

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

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

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

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

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成员(含

牵头单位)由不超过两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

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

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

人负责(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

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

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

(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

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

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

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

下的,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开始登陆:巴中市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bzsggzy.cn)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

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

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巴中市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27-622232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润昌共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口镇星光工业园安置小区12栋1

楼1号

邮编:636400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3056483777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途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7

幢F3单元3楼2号

邮编:636001

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李文云

电话:0827-5555872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

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

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

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

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四川润昌共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口镇星光工业园安置小区12栋1楼1号联系人:杜先生电话:13056483777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途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7幢F3单元3楼2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27-5555872
1.1.4项目名称平昌经开区油气勘探开采配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标段
1.1.5建设地点平昌县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申请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及业主自筹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应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填写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3)设计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施工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9)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10)其他要求(多项选择):□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外的人员资格,不得设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材料供应商授权书等,不得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3)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4)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3)为本项目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的;(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在最近一年内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因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17)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在本项目其他标段担任项目经理的除外)。
1.4.3限制投标的情形☑(18)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条(9)、(16)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近一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
1.9.1踏勘☑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分包内容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1.12偏差☑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2.2.1截止时间省·巴中市)》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期且不得少于5日(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电子交易系统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3投标人确认收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2.2.3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修改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修改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修改文件正文为准。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期且不得少于5日(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电子交易系统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2.4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179379360.31元
3.2.4或其计算方法控制价:179379360.31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其他: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79379360.31元,其中施工最高限价168810914.58元;设计最高限价:2182900.00元;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8385545.73元。二、本次投标报价由施工费投标报价和设计费投标报价两部分组成。为了符合电子评标格式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采用金额形式进行投标报价,在投标函中第1条的投标报价填写两部分组成的合计总额,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在投标文件格式“五、
价格清单”投标报价构成中需要分别列出这两部分各自的报价金额,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投标文件格式“五、价格清单”投标报价构成中两部分各自的投标报价金额合计应等于投标函中第1条的投标报价,投标人
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报价,施工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低于成本,设计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低于成本,否则为无效报价。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注:在原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4.1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00000.00元(小写),柒拾万元(大写)。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2种形式之一提交:(1)投标人通过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基本账户,在线支付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
3.4.1投标保证金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2)以电子保单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单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担保机构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从交易平台准入的金融服务机构中选择办理保单保函并予线上提交,开标时以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一览表到账名单为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以在线支付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出退款申请。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隐瞒限制投标情形,确定中标人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其他情形:(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5.2近年财务状况☑有,具体要求:近3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有,具体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本次投标不提供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1投标文件格式(1)不得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标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3.7.1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6)投标文件应为使用符合系统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TBID(加密后格式TBID.P7S)格式文件。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应使用电子签章。过渡期内(指未全面实行电子签章期间),可以使用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地方,除投标总价扉页、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投标总价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联合体其他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传盖章的扫描件。
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在线递交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加密。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解密(如未授权解密,不能参与开标,开标时该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5.2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电子交易系统。(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组织线上开标,系统将
5.2开标程序自动展示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查询公告信息,对处于被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企业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接收。(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应在解密开始后60分钟内完成。(4)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5)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6)提出异议,处理异议。(7)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5)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号、川办规(2025)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人。当有效投标为2人时,可推荐2人,不足2人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一日应为工作日。定标结果公示期限: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将定标结果通过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4.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
7.4.1履约担保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编页码不需要。
9.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适合(自行招标)。☑招标人支付。□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9.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发包人要求和投标报价构成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9.4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或低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的95%时,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招标人应根据最高投标限价的水平,结合市场情况合理设定,例如: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时。但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9.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9.6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多个标
9.6确定中标人段配置了相同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则按如下方式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作为中标人:□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选择原则为:/。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使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按照定标方案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在其余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所有中标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
9.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9.8压证施工制度实行施工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的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9.9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
9.10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9.11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
9.11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9.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9.13计算机辅助评标本次招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评标,投标人应保证其所递交的TBID(加密后格式TBID.P7S)格式数据电文投标文件能够为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正确读取。
9.14视为“串通投以下情形视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2
9.14标”的情形标”的情形(2)项的“串通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注(7)”的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可以视情况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说明:(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但不限于:a.同一标段的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编号和硬盘信息)均相同的;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清单的计价软件编号、机器码任一条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a.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b.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发现的以上情形,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9.15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设计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施工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

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

许可的除外);

(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由于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

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重大

或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

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

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

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发布。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收到澄清后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中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的确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价格清单;

(6)承包人建议书;

(7)承包人实施计划;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

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

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

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

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

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施

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描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

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应附合

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应附

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设计(施工、实施工程总承包)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

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

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

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格式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

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

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程序进行开标。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

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

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

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

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

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

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

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_______(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_______标段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备注
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监督人: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记录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_______

(投标人名称):

______(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_______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

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说明或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接到通知分钟内通过在线形式

或(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适用于非电子评标)递交至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

要求投标人在线澄清或说明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不得少

于60分钟。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应再次要求投标人对不明

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再次在线澄清或说明(短信、

电子邮件等形式,适用于非电子评标)的时间距投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

间不得少于30分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该投

标人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标委员会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