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第三次)
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第三次)比选公告
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第三次)进行竞争性比选。
- 项目概况与 比选范围
1.1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山王坪镇。
1.2工程基础概况:货量区总建筑面积:77199.37㎡。
1.3暂定劳务费:暂定主体劳务费3453.3390万元。
1.4比选范围:完成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地上主体、建筑底板以下架空区域结构及围合墙体、车库、室外土建零星工程等劳务分包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1.5计划工期:2027年1月10日前所有主体结构封顶,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施工。
2.投标人要求
2.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2.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1投标地点:南川区西城街道南鸿大厦12楼会议室
3.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15时30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3比选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660000.00元(大写:陆拾陆万元整)。
2.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 | 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银行信息 | 开户行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
账号 | 6530000210120100014968 | |
转账时留言:“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资料里面。 | ||
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7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需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川区西城街道南鸿大厦
联系人:龙老师
电 话:81110198
代理机构: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财富大道2号28-7
联系人:刘诗梦
电 话:15320885382
2026年4月24日
(低价)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比选文件(第三次).doc
山王坪归山屿土建施工图(硫酸纸版本)0917.zip
1.工程名称: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第三次)
1.1
比选文件
比选人: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评标办法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办法)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
第五章劳务分包清单48
第六章比选文件格式53
1.1.1
1.1.2.第一章比选公告
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第三次)进行竞争性比选。
1.1.3.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山王坪镇。
1.2工程基础概况:货量区总建筑面积:77199.37㎡。
1.3暂定劳务费:暂定主体劳务费3453.3390万元。
1.4比选范围:完成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地上主体、建筑底板以下架空区域结构及围合墙体、车库、室外土建零星工程等劳务分包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1.5计划工期:2027年1月10日前所有主体结构封顶,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施工。
2.投标人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2.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1投标地点:南川区西城街道南鸿大厦12楼会议室
3.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15时30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3比选时间及地点:2026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660000.00元(大写:陆拾陆万元整)。
2.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银行信息 | 开户行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
| 账号 | 6530000210120100014968 | |
| 转账时留言:“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资料里面。 | ||
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7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需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川区西城街道南鸿大厦
联系人:龙老师
电话:81110198
代理机构: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财富大道2号28-7
联系人:刘诗梦
电话:15320885382
2026年4月24日
1.1.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比选人比选人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1.3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重庆修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第三次)1.1.5建设地点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山王坪镇1.2.1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比选范围比选范围完成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27年1月10日前所有主体结构封顶,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施工。1.3.3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 2024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其中现金流量表的资金余额应大于招标金额的1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要求具有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劳务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3)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人员要求4.1项目负责人1名。投标单位本单位员工。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4.2施工员2名。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2名施工员。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安全员投标人须自行承诺中标后,安全员人员配备应满足劳务人员为50以内配备1名安全员;劳务人员为50至200人配备2名安全员;200人以上劳务人员应按每增加100名劳务人员额外再增加1名安全员。提供: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特别说明:上述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鲜章,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分包不允许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此投标报价为单价包干的方式,包括不限于:人工费、低值易耗材料费、施工工具费、小型施工机具使用费、安全保护用品费、劳保用品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税金按开票税率计取,中标后不得对单价及费率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量的增减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及费率,其它未尽项目,可双方协商解决,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施工。2.本比选项目将设置最高限价:以比选文件提供的比选清单中各项单价(主体劳务报价清单表、基础及其他工程单价表及零星项目综合单价表)为基数,报综合费率,本次比选清单所列的所有单价执行同一费率。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100 %。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不得高于(含等于)比选人公布的费率,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金额:660000.00元(大写:陆拾陆万元整)。2.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银行信息 | 开户行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
| 账号 | 6530000210120100014968 | |
| 转账时留言:“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资料里面。 | ||
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4.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7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需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保证金金额:660000.00元(大写:陆拾陆万元整)。2.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 户 名 | 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银行信息 | 开户行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
| 账号 | 6530000210120100014968 | |
| 转账时留言:“山王坪·归山屿(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资料里面。 | ||
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4.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比选结束后7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需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 1 份,投标文件副本 1 份。注: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做废标处理。3.7.5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的装订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注: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4.1.2封套上写明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比选人地址: . 比选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注: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加写标记和封装,投标文件无效。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川区西城街道南鸿大厦12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核验不合格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5.密封情况检查:比选人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7.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袋,评标办法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9. 确定各投标人的排名次序并出具评标办法报告。10.投标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 开标结束。6.1.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的组建由比选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7.1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 3名为中标候选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工程结算结算原则:结算总价=招标清单单价×中标费率×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注:1、招标清单中的最高限价均为不含税价,结算时税金按开票税率计取。2、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现场共同收方进行计算,工程量均应以法定计量单位和设计图纸净值计算的数量为依据,所有工程量计算规则均以2018定额计算规则计算(不含外保温面积)。 3、主体劳务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4、基础及其他工程、零星项目劳务工程量按实计算。结算原则:结算总价=招标清单单价×中标费率×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注:1、招标清单中的最高限价均为不含税价,结算时税金按开票税率计取。2、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现场共同收方进行计算,工程量均应以法定计量单位和设计图纸净值计算的数量为依据,所有工程量计算规则均以2018定额计算规则计算(不含外保温面积)。 3、主体劳务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4、基础及其他工程、零星项目劳务工程量按实计算。10.2工程款支付1.主体付款节点及价格: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及有关节点分楼号支付(完成整层才予申报),每月1日上报上月进度产值。(1) 主体工程现浇结构,按已完成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45%支付;(2) 砌体工程(含二次构件),按已完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3) 内墙抹灰工程,按已完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4) 楼地面工程,按已完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5) 合同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6)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7) 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退还3%质保金;2.基础及其他工程、零星项目支付:按月进度劳务产值的75%支付劳务费,地基与基础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劳务产值的85%,结算(地基与基础验收完成后可分栋办理基础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退还3%质保金;1.主体付款节点及价格: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及有关节点分楼号支付(完成整层才予申报),每月1日上报上月进度产值。(1) 主体工程现浇结构,按已完成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45%支付;(2) 砌体工程(含二次构件),按已完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3) 内墙抹灰工程,按已完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4) 楼地面工程,按已完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5) 合同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6)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7) 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退还3%质保金;2.基础及其他工程、零星项目支付:按月进度劳务产值的75%支付劳务费,地基与基础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劳务产值的85%,结算(地基与基础验收完成后可分栋办理基础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退还3%质保金;10.3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投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5%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月产值占合同金额的比例逐月退还。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投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5%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月产值占合同金额的比例逐月退还。 10.4比选代理服务费本次比选代理服务费伍仟元包干,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本次比选代理服务费伍仟元包干,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10.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0.6低价风险担保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比选人的时间:从比选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5个 工作日内;(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分包作业完成,验收通过后14天内退还。4、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予以赔偿。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比选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5、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价)×3,(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比选人的时间:从比选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 5个 工作日内;(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分包作业完成,验收通过后14天内退还。4、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予以赔偿。备注:当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未按时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且属于可以延长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期限的特殊情形时,经比选人同意,可适当延长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期限。5、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
1.2.1.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办法)
1.3.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存在多家最低相同报价,由比选人现场对以上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并将谈判结果报评标委员会。 | |
| 2.1 | 报价排序 |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 |
| 2.2 | 符合性审查 | 取报价排序前5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勾选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2.2.3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名盖章 | 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 | ||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 |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
| 2.2.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不得高于(含等于)比选人公布的费率,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2.3项规定。 | ||
| 实质性要求 |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 3 | 评标程序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存在多家最低相同报价,由比选人现场对以上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并将谈判结果报评标委员会。 | |
| 3.4 | 评标结果 |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
1.3.0.1
1.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存在多家最低相同报价,由比选人现场对以上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并将谈判结果报评标委员会。
1.5.2.评审标准
1.5.1.2.1报价排序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符合性审查标准
2.1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投标单位报价排序数量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6.3.评标程序
1.6.1.3.1报价排序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
1.6.2.3.2符合性审查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顺序: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6.3.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1.6.4.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南川区山王坪·归山屿项目(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南鸿公司合同编号:第号
甲方: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川区山王坪·归山屿项目(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南川区山王坪·归山屿项目(货量区)基础及主体工程
1.2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山王坪镇
1.3乙方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有效期为年月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号码:,许可范围:,有效期:。
1.4分包范围:完成山王坪·归山屿项目(货量区)基础、地上主体、建筑底板以下架空区域结构及围合墙体、车库、室外土建零星工程等劳务分包工作,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特别说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其施工承包范围的增减调整)
1.5提供分包劳务内容:包含不限于分包范围内的人工、周材辅材、大小机械、机具及用具、脚手架、安全防护、材料转运包括二次转运、包施工质量、包施工工期、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含生活区)、包施工临时设施、包验收合格。
2.分包范围内容说明
2.1测量放线:甲方放出控制点,其它由乙方测量放线,甲方复核无误后由乙方施工。
2.2基础工程:基础工程包含本项目所有楼栋的基础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等基础形式的钢筋制安、模板制安、护臂砼浇筑、基础砼浇筑(含导管浇筑方式),桩头钢筋调直安装、地上接桩、桩间土回填整平及造坡、房芯土方回填等施工内容,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乙方应和本项目土石方平场单位完成移交办理工作,并形成移交书面资料;乙方应配合总承包单位编制基础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确保本项目基础成型质量合格;乙方应知晓本项目属于坡地项目,项目东西方向高差较大(具体高差详总图),建筑物场平标高存在差异,场内交通组织困难,乙方应合理组织基础施工顺序,采用换填、修筑道路等方式确保旋挖机通行及作业,修筑旋挖机通行道路及作业场地的机械和材料费用,由乙方本次投标报价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计取,乙方不得以场内机械通行道路受阻为由延误工期进度或拒绝施工。
2.3主体土建工程:主体土建工程(结构架空区域除外)以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包干计价,基础工程以及结构架空区域钢筋砼结构及围合墙体以综合单价包干计价(工程量按实结算)。主体土建工程与基础分界线:按设计施工图所示有承台的以承台上口为分界点;无承台的以地梁上口为分界点;挡土墙以墙基底为分界点;无承台无地梁的以墙柱根部为分界。基础形式为条基的以条基上口为分界点。分界点以下为基础工程,以上为主体土建工程(另含地面垫层、散水、楼地面保温、刚性保护层等)。
2.4主体土建工程工作内容和范围:
(1)模板工程:模板供应、制作、安装、拆除、修整、清理、刷脱模剂,为完成模板工程的脚手架的供应及搭拆,按施工图要求洞口的预留预埋,墙柱模板控制线设置,抄平施工中对模板控制修整处理及涉及整个工程的二次吊洞的模板支拆,梁板模板标高控制,砼浇灌及钢筋绑扎中对模板的维护和加固修整处理。模板、对拉螺栓、夹具、钉子、内撑等模板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由乙方自行承担,对拉螺栓材料必须检测合格,有防水要求的应满足相关要求。内撑必须采用成品内撑。
(2)砼工程:砼浇灌、振捣、碾压、砼面收光、清理落地灰落地砼、养护(覆盖薄膜),浮浆剔打,楼面清理以及二次吊洞后的砼浇筑,室外散水砼浇筑、梁柱砼标号分隔所用快易收口网采购安装,试压件制作、养护以及浇灌中的配合、模板拆除后的拼缝位置打磨平整(所有地上地下的内外墙体)等;不分砼部位、厚度,均已综合考虑,砼施工包含后浇带、止水带砼施工(含砼剔打、润湿及砼浇筑、养护等),每次浇筑后均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施工中造成的砼浪费由乙方负责。
(3)钢筋工程:钢筋到场后卸货,摆放堆码、保管,料表绘制,钢筋加工制作、机械连接及攻丝,钢筋预埋、取样、护筋、竖焊、对焊、电弧焊(含焊条、氧气乙炔、药渣)及钢筋垫块、成品钢筋马凳。钢筋马凳按质检站规定使用,若要求使用非成品马凳的所有人工和机具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基础、地上主体、车库、刚性层、二次结构以及平台及外架所需预埋钢筋、锚环、其他需要预留预埋的钢筋等制作安装。
(4)脚手架工程(含满堂脚手架):由乙方提供脚手架所用周转材料(钢管、扣件、木方、木架板、模板、安全网、封闭用层板材料等)及扎丝、圆钉等铺材,模板、钢筋、砌筑、内墙面抹灰脚手架搭拆、外墙面的跳板铺设、架子搭拆;防护工程架、网搭拆、内外墙钢管油漆、及楼层上内、外防护栏杆搭拆以及“四口五临边”防护架及外脚手架、水平硬防护架、大棚防护的搭拆和参观人员安全通道;因施工工序拆除的脚手架、安全网等重新恢复整改措施等用工;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所需的各类防护设施(包括文明施工需要的油漆分色);当模板支撑体系采用快拆架时,必须使用承插式的快拆架。各楼栋外脚手架及相关周转材料需要保留至外立面装饰完工(包括门窗栏杆安装完成、外墙保温涂料施工完成)。外装单位使用期间脚手架及其附属周转材料的保养维护修补由乙方完成,外装单位对外脚手架及其附属周转材料的调改由外装单位负责。
(5)砌体工程:砌块吊装、场内转运、砌块砌筑、砂浆搅拌、洞口封堵、管道周边封堵,基础工程砖胎膜以及结构架空区域围合墙体砌筑、室外散水沟砌筑、门,窗、栏杆以及各类箱子的收边收口,阳台、窗台、厨厕、内、外墙面零星砼浇灌,拉结筋的植筋、制安埋设(含植筋胶供应),包括不限于后塞口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采买及安装,门垛和窗跺混凝土预制构件的采买和安装,电梯门安装完成后两侧及顶部的洞口封堵及抹灰。
(6)预制构件的安装:结合面清理,构件吊装、就位、校正、垫实、固定,接头钢筋调直、焊接,搭设及拆除支撑,场内运输、卸货等。
(7)预埋件(含砌体预留筋)的制作及安装;对拉螺杆、限位筋的安拆;对拉螺杆割除外露部分并刷油防腐处理,对拉螺杆孔洞的修补;预留筋在砼面的标示,如果在预留筋标示位置不能剔出预留筋,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8)楼地面工程:按施工图要求室内楼地面清理、找平层、保护层、回填、保温层等施工;水泥砂浆地面砂浆找平层施工,砂浆面层施工;砼地面垫层(含地下室地面砼)铺设砼,振捣砼,找平压光,养护;细石砼刚性层,砼现场运输,铺设砼,留设分格缝,振捣砼,找平压光,养护。过道、楼梯、电梯间等公共部分的地面清理、清洁卫生。
(9)屋面工程:屋面除防水层以外的所有施工项目(含刚性防水保护层,保温层,屋面天沟除防水以外的所有构造节点做法等)。
(10)室内抹灰工程:室内所有墙面抹灰、除保温节能抹灰界面以外的所有墙面抹灰(含结构架空区域围合墙体内外抹灰施工),天棚打磨平整(不含户内天棚抹灰,但包含楼梯间天棚抹灰),通风井、采光井的土建、抹灰,女儿墙内侧抹灰,按设计要求满挂钢丝网或网格布。
(11)外架:根据项目情况,采用合适且满足安全施工规范及专项方案的外架材料,并提供外架搭设使用所需的全部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钢管、扣件、密目网、水平兜网等),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
(12)安全文明施工:按甲方项目管理要求及主管部门的安全施工相关要求执行,并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安全防护需求,文明施工所需的广告标志标语指示牌等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负责安装。本项目红线外施工通行车道布置于生态停车场,乙方需确保本施工通行道路文明整洁,局部位置需按甲方要求由乙方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此部分费用由乙方投标报价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计取。
安全施工具体要求:
a、临边洞口防护搭设三根横杆且需设置挡脚板,洞口大于1.5米的需搭设栏杆防护且需铺设平网,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b、钢筋防护棚采用型钢焊接工具式的时候,型材材料费由甲方负责;
c、电梯井、天井层层硬防护,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d、外防护脚手架用活动U型螺栓,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e、卸料平台用活动U型螺栓,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f、预埋脚手架钢管用于外墙脚手架拉结,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g、为了保证安全,应项目部要求在施工区域外搭设的人行通道或其他防护设施,工时费用由甲方承担,所需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13)环境:建筑物周围的散水台阶等下的回填、夯实等工作。
(14)施工中各种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内外架搭拆、操作平台,建筑垃圾清理,场内(公厕等)的清洁等,均在乙方承担范围内。
(15)乙方承包范围内,各分项工程不论工程量大小、施工部位、操作技术难易程度、场内运输(垂直运输及水平运输均已综合)远近,材料的第二次(或多次)转运(含塔吊不能吊到位的转运)及各种材料上下车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16)施工场地及室内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清洁卫生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因专业分包班组产生的清洁费用由专业分包班组分担。
(17)乙方负责地表水地下水抽排设备和人工。特殊情况另议。
2.5其他说明
(1)施工过程中的工序验收,乙方负责向甲方相关人员报验,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
(2)施工单项设计变更增加的劳务工程量一次3000元内不再收取另外费用,超过3000元的施工完成后,设计及业主要求更改部分乙方另行按实收取费用(价格以甲方审核为准)。
(3)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劳务内容,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甲方将平行增加劳务队伍。甲方无论续签合同或平行增加劳务队伍,乙方必须无条件支持,否则视乙方违约。
(4)本工程原则上不存在计时工和其他零星用工,除非发生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范围外的工作或者因甲方指令错误、设计变更导致的返工,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签证。
(5)乙方应协助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其他项目工作,乙方应完成防盗门、铝合金(塑钢)门窗、栏杆安装、消防安装、水电安装、防水等所涉及补烂收尾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劳务费中,不再另计取费用。上述其他工种因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二次或多次补烂收尾工作由相关责任工种自行负责。
(6)乙方作为有经验的劳务承包商,应合理安排砼浇灌前因等待砼的时间,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其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7)乙方现场需搭设的各种用房(包括水泥房)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当月在现场少于25天,则按500元/天进行处罚,由甲方现场人员考勤。
(9)乙方确认,劳务承包合同价款中已包括如下费用:各种工资、各类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费、赶工费、自备工具、设备租赁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上下车费、劳保费、医疗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或多次搬运费、风险费、包干费、超高费、现场冬雨夜施工防护费、酷热天气施工费、清洁费、治安保卫费、安全防护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建筑垃圾清洁至现场指定地点费用、与其它分包单位的配合费、缺陷期修复费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费用。
2.6乙方材料、设备的配置
(1)材料设备:劳务单价内包括电焊机、竖焊机、对焊机、断料机、弯曲机、调直机、切割机、切断机、钻孔机、钢筋机械连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布料机以及各种机具、工具、施工周转材料、脚手架管、辅助材料(含安全网、扎丝、铁丝、钉子、电焊条、药渣、砼内对拉杆、内撑、丝接头大道管以及小型机具、工具、设备、低值易耗品、推车、尺方、灰桶、扁担等)等,均由乙方自行组织供应,甲方不再另行付费给乙方。特别说明:塔吊布置需要覆盖7号楼3单元,并提供给7号楼3单元的承包单位使用,相应部分费用由7号楼3单元的劳务承包单位承担,承担费用按该台塔吊的覆盖楼栋面积占比分摊。
(2)塔吊、施工电梯、外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施工设备有义务为本工程其它分包单位无偿提供材料设备的垂直运输。从基础施工起(机械成孔除外)至室内地坪工作结束后满3个月止,该时段塔吊或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费用已进入上升土建工程综合单价,对超出该时段后属于因甲方需要而继续租用所产生的租金及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市场行情向乙方支付。
(3)甲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和乙方供应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的上、下车均由乙方完成,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特别说明:钢筋下车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已进入综合单价。
(4)乙方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和落后淘汰及带病设备,否则所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施工用水、用电:甲方提供施工电源一级配电箱至红线内,一级配电箱后所有内容包括配电箱、电线电缆、照明灯具等均由乙方负责,楼栋每层需留设一个接驳点,供所有单位使用;甲方提供施工用水水源,由乙方自行采取措施取用,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且必须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法规、重庆市南川安监站规定。乙方现场的用电用水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1.7.2.7乙方不包括的施工内容:
(1)防水工程(厨、厕、阳台、地下室及屋面,但防水工作前、后基础面的处理及清洁、防水保护等工作由乙方完成,即仅指防水工序中(铺贴/滚刷/喷涂)等工序)。
(2)所有门、窗、栏杆制作安装。
(3)电梯前室及入户厅吊顶。
(4)厨房烟道。
(5)给排水、通风、电气、消防、电话、通信、宽带等安装工程。
(6)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但基层处理及以及洞口封堵由乙方负责)。
(7)外墙饰面工程。
(8)户内卫生间地砖墙砖、厨房灶、厨房地砖墙砖、公共部分墙砖、楼梯间地砖、楼梯间墙砖。
3.分包工作期限
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甲方发出通知为准。总日历工作天数为:日历天,其中:。
4.质量标准及及履约保证金
4.1工程质量:按劳务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4.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额度:乙方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按合同金额的5%现金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月产值占合同金额的比例逐月无息退还。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5.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6)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
6.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3天前,向乙方提供标准图1套。
7.项目经理
7.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项目经理,职称:/。
7.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劳务分包负责人为,安全员为。
8.甲方义务
8.1本工程甲方项目经理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8.2负责工程的施工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交底与督查;
8.3负责组织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和材料使用情况;
8.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8.5负责本工程与其它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乙方限时整改;
8.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且乙方必须在7天内退场。
8.7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9.乙方义务
9.1乙方的行为以及作业成果,在各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文明、环保)均应当符合国家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应当符合行业协会及组织发布的规范、标准,应当符合总承包合同的标准和要求,应当符合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图纸、图说、交底纪要的要求,并且不得侵犯甲方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9.2乙方项目责任人负责日常施工管理、协调工作,人事如有变动,提前7天通知甲方;乙方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甲方例会每次罚款500元,若因有突发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告知,并委托指派负责人参加。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主动向甲方通报施工过程情况,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和业主及监理的管理。
9.3提供现场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表,且必须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人员配备满足劳务人员为50以内配备1名安全员;劳务人员为50至200人配备2名安全员;200人以上劳务人员应按每增加100名劳务人员额外再增加1名安全员。
9.4对承包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9.5乙方应配合甲方为后续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9.6乙方应处理好各工序间的配合工作,各专业队伍交叉施工作业,确保各工序间的正常进行,满足安全、质量、进度的需要,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9.7所有的进场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中(经甲方确认无需出具相关质量证明的材料除外)。
9.8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组建劳务作业的管理人员及安全员,所有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操作技工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向甲方出示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并送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发现应持证但未持证的情况,按500元/人次进行处罚。
9.9乙方组织的劳务人员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妇女在50岁内,男性在60岁范围内的健康作业人员,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9.10乙方必须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培训和交底,并有交底内容书面记录及受教育人员的签字记录交甲方备案。
9.11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的损失和责任。
9.12乙方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按月支付作业人员劳务费,承担因此项工作不慎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9.13乙方按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自身原因发生损坏,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9.14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已完工部分的成品损坏、安全事故及各种罚款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9.15乙方负责对现场甲供材料、自购材料、周转作业用料、各类机具等进行使用和管理。
9.16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9.17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1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所承担的该工程劳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9.19乙方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因乙方防护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20乙方自行负责责任范围内(道路、施工现场大门口、宿舍生活区、厕所以及厨房等处所)的冲洗、清扫、除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交通围护、临边、洞口、高空防护)等所需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噪声保护等费用。安全“三宝”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保险绳、胶手套、上下人梯用脚踏板)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必须提供合格产品。如乙方为其工作人员提供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代为提供,其费用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
9.21山王坪·归山屿项目已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包含但不限于《质量安全巡检管理办法》、《质量停歇点管理办法》、《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乙方进场后由甲方对乙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规定及办法培训,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应无条件参与培训学习,并完成相关考试,若乙方管理人员第一次考试及后续补考成绩未达到合格水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对应管理人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工程质量验收
10.1本合同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合格,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合格质量标准完成全部的施工内容。
10.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10.3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由乙方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约定时间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在甲方限时整改完毕甲方重新验收,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罚款5000.00元/次。
10.4如本工程质量有缺陷需要整改或返工,乙方整改或返工工期应满足甲方工程施工进度要求。若不能满足进度,甲方派人处理后按实际费用的双倍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10.5乙方在工期、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方面出现违约情况,按本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认为乙方无力保障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管理要求,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及时撤离现场。
11.工伤保险、安全文明施工
11.1本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为合格标准,按甲方项目管理要求及主管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执行。乙方应加强现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随时接受各部门的检查,在检查中如未达到要求,则甲方按1000元/次予以处罚,罚款从乙方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本工程如未达到《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中的合格标准,甲方将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11.2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处理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在2万元以内的,乙方全部自行承担;以及达不到评残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达到评残的,由乙方承担70%费用,甲方承担30%费用(费用为扣减理赔后的净损失)。
(3)意外事故(不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乙方安全事故,达不到评残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达到评残的由甲方承担70%费用,乙方承担30%费用。
(4)在每个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节点时,如有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发生,根据事故的轻重在工程进度款中代扣,等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
(5)乙方人员入场前必须先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甲方派专人进行保险申报,该人员产生的工伤赔偿由乙方享受,工伤赔偿后的差额按第(1)~(3)条原则处理。每发现一例未申请工伤保险就进场的事件,按每人/次2000元进行处罚。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若因下列原因导致不能进行工伤索赔时,其产生所有赔偿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a、乙方入场人员未能及时申报工伤保险的;
b、已申报工伤保险但尚未生效的(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不能进行工伤人员申报,需提前申报人员,否则需等上班后再申报,申报生效后方可入场);
c、该人员因某种原因无法申报工伤保险(甲方会告知乙方),乙方仍坚持让其在岗的;
d、乙方入场人员未向甲方申报,未申请甲方申报工伤保险的;
e、发生工伤后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告知甲方,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赔偿的。
(6)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一天必须向甲方提交并核实进场人员身份证及相关信息,且须待参保生效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上班。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漏报人员、未参保及未参保生效就上班的,每发现一次,处以乙方2000元罚款。若因乙方漏报人员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及相关损失,乙方除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外,甲方另处乙方壹万元罚款。
(7)乙方组织的人员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女性在50岁内,男性在60岁范围内的健康作业人员,不得使用超龄人员。若乙方自行使用超龄人员,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全权承担所有的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12.保险
12.1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
12.2乙方必须为其聘用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3.材料、设备供应和损耗控制
1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甲方提供总需用计划。同时,乙方必须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呈报下月的月度材料需用计划,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报周计划。计划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如因乙方延迟呈报材料需用计划而导致甲方延迟供料,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3.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3.3甲方提供施工材料为:钢材、商品砼、水泥、石粉、碎石、河砂、砌体、套筒等。
13.5材料的损耗控制:钢材损耗控制在1%,水泥、石粉、碎石、河砂、砌体损耗控制按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商品砼损耗控制按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如损耗超过损耗控制率,按甲方对应材料供应期间的最高采购价格在结算劳务费中进行扣除。
14、其他约定
14.1乙方不得采用行贿等手段骗取工程的增量或款项的超付,如发现将取消分包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4.2甲方不承担乙方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法律纠纷损失和索赔:
若事件系在工程实施期间以及修补缺陷过程中引起或发生的,乙方还应保证甲方免除与此相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其它开支。
14.3乙方人员无论任何原因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甲方对乙方罚款500元/人次。有三人以上打群架或通报110造成社会影响的每次罚款2000-10000元,累计三次以上的作退场处理。
14.4乙方负责其所有上岗人员的入场资格审查,“三无”人员、生理缺陷者、未成年人和妇女超过50岁男性超过60岁的老年人、吸毒及负有刑事或治安案件者不得入场。如由于乙方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该类人员进场的,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清退出场,甲方有权按每人罚款500元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4.5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规范施工,每发生一次除勒令立即改正外,甲方有权处以每次200-1000元的罚款。
14.6施工现场内严禁随意大小便,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14.7乙方工作人员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纠正,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罚款处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罚款200元/人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500元/人次。如果主管部门查到按主管部门处罚。
14.8乙方应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的,妥善处理和协调民工关系,保障项目工程正常的生产秩序。若因乙方原因发生民工罢工、爬塔吊、阻断交通、拉电闸、围攻政府机关或甲方办公场所及上访等事件,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000-20000元的罚款,导致甲方企业形象受到损害或建设方处罚的,甲方所受处罚的费用或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4.9乙方应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的用水、用电的管理,严禁违章操作或私拉乱接,若发现私拉乱接电线,私自用电器煮饭,水乌龟烧水等,每次处1000元罚款并收缴用电器具。
14.10建筑垃圾不得从高处往下抛洒,若发现高空抛洒或未将垃圾堆放到甲方指定地点,每次处500元的罚款。
14.11乙方严格按施工技术交底和设计及相关国家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控制。乙方在质量行为中,需无条件接受甲方管理,对于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及时无条件整改到位,如多次不接受甲方质量管理的,当按下述条款进行处理:
(1)混凝土成型质量问题
a、出现蜂窝、麻面、狗洞、露筋、烂根(含表面脚印、异物)等混凝土质量通病的,予以每处500元罚款,并承担修复费用。
b、出现混凝土大面积空洞、断裂等质量问题的予以每处2000元罚款,并承担修复费用(对于影响结构整体质量的问题,如何处理由甲方协商确定)。
c、出现混凝土构件移位,偏移,扭曲等结构尺寸偏差过大的问题,予以2000元罚款,并承担修复费用(对于影响结构平面位置,无法纠正的问题,如何处理由甲方协商确定)。
d、所有地下结构墙体螺杆应切割并打磨平整,涂刷防锈漆;所有内外墙体模板拼缝处需打磨平整。
(2)模板体系质量问题
a、出现未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架体搭设的(含水平杆、立杆、剪刀撑、扫地杆、封顶杆间距、垫木、顶托设置等内容)予以每处500元罚款,并无条件纠正整改。(处罚节点位于报验时检查发现或架体搭设完成即将进入下到工序时)
b、出现模板损坏严重、拼缝不严、尺寸标高严重错误的予以每处500元罚款。并无条件纠正整改。
c、模板拆除时间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拆模申请为准,擅自拆除模板予以20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结构受损修复费用。
(3)钢筋工程质量问题
a、钢筋进场、下料、制作、安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予以每处500元罚款,并无条件纠正整改。判别标准以项目部质量员检查数据为准。(处罚节点位于报验时检查发现或钢筋制安完成即将进入下到工序时)。
b、钢材进场需按项目部要求无条件配合送检材料的下料、制作。无故拖延或制作工艺检测试件无法通过检验的,由乙方承担后续重新送检费用(因甲方提供材料问题除外)。
(4)砌体、抹灰、楼地面、墙面涂饰等质量问题
a、工艺工序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予以每处1000元罚款。
b、上述工程出现质量通病(含砌体通缝、垂直度超限、抹灰空鼓、地面混凝土空鼓、地砖空鼓等)的予以每处2000元罚款。
14.12对乙方恶意损坏施工成品或半成品的现象,每发现一处处罚1000元。
14.1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环境、噪声影响等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对乙方每次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甲方规定的进度节点要求完成,造成工期延误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在十天内甲方对乙方处以每天2000元的罚款;延误工期在十天以上甲方对乙方处以每天5000元的罚款。上述所有费用、损失及罚款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4.14乙方使用塔吊、施工电梯、外架等机械设备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配,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调配,甲方有权对其处以每次1000元罚款。
14.15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门窗后塞口,烟道施工,以及水电、烟道、通风、电梯施工预留、预埋留下的所有洞口的封堵等,且无条件配合门、窗、楼梯栏杆及室内栏杆、防水、公共部分吊顶、入户室内二次装修、烟道、水电安装、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等部分的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且积极配合土建平行施工作业队伍和各专业队伍施工作业,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必须无条件地配合甲方各种专业的协调工作,如不配合甲方协调工作者,施以经济处罚。水电施工孔洞的初次封堵由水电承担。
14.16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测量控制网的控制主线由甲方负责,分线及现场所有放线由乙方自行负责。
14.17易燃、易爆物品、地上、地下管线和各种设施由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如发现以上人员脱岗或管理不力,每人次惩扣500元。累计达到三次惩扣工程进度款5000元。
14.18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民工工资卡和民工花名册。按月付清民工的人工工资、工程材料款和所有的机械设备租赁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必须与所有班组及物资、材料投标人签订合同,班组与所雇佣工人也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交项目部备案。配合项目部及时完善农民工工资备查的相关资料,如不配合或有延误的,甲方可处罚2000元/次。
14.19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甲方,工期在规定的期限完成不奖不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后,每延误工期一天惩扣5000元,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则合同工期顺延。
14.20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单位完善有关手续,若故意不配合或不按期完善整理工程技术资料,造成工程延期按每次200元-500元进行罚款。
14.21乙方在工程中有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按每次处罚2万元-5万元,并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制裁。
14.22乙方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当月在现场少于25天,则按500元/天进行处罚,由甲方现场人员考勤。
14.23现场文明施工按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相关文件执行,如果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甲方可处罚2000元/次。
14.24除合同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本工程在劳务分包合同范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拒绝签证为由拖延工期。不得以承包价格低为借口降低质量标准、不得以漏项的工作内容未确定价格或者正式合同未签订为借口拖延工期、不得以不在承包合同范围内为借口不组织相关的工作内容,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罚款1000-10000元。
14.25配合项目部智慧工地的建设工作,违反罚款2000元/次。
14.26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罚款1000-5000元,连续三次不服从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
14.27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完善签字手续的,视为当月不报月报。
14.28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对乙方自行合作的材料商、投标人、班组的支付义务,如因未严格履约,造成与材料商、投标人、班组发生纠纷,甲方有权代为支付,并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罚。每次支付依据交项目部备案。
14.29乙方及其所有人员不论任何原因不得在甲方售楼部或任何销售地点聚集闹事,如有违反,罚款10万元/次。
15.主体大劳务分包费及结算
15.1本工程劳务报酬暂定为:¥:元(大写:),其中:劳务报酬暂定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金为:元。
15.2劳务报酬结算原则
本合同所采取的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中标后不得进行调整,具体工作内容及综合单价详见附表1(主体劳务报价清单表、基础及其他工程单价表及零星项目综合单价表),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视为乙方已经在其综合单价中考虑。
本合同单价价格为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在工程施工及结算过程中,不论现场情况怎么变化,单价固定不变;综合单价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而进行调整,当人工费、材料费或其他事务方面的费用发生变化时,其综合单价不得进行调整;不论基础环境如何,均按包干单价计算。
15.3劳务分包费的结算:分包结算总价=招标清单单价×中标费率×实际发生工程量
注:1.招标清单中的最高限价均为不含税价,结算时税金按开票税率计取。
2.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及现场共同收方进行计算,工程量均应以法定计量单位和设计图纸净值计算的数量为依据,所有工程量计算规则均以2018定额计算规则计算(不含外保温面积)。
3.主体劳务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
4.基础及其他工程、零星项目劳务工程量按实计算。
16.劳务报酬的支付
16.1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及有关节点
16.1.1主体付款节点及价格
工程进度款按进度及有关节点分楼号支付(完成整层才予申报),每月1日上报上月进度产值。
(1)主体工程现浇结构,按已完成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45%支付;
(2)砌体工程(含二次构件),按已完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
(3)内墙抹灰工程,按已完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
(4)楼地面工程,按已完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
(5)合同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建筑面积*中标综合建面单方价格*10%支付;
(6)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
(7)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退还3%质保金;
16.1.2基础及其他工程、零星项目支付:
按月进度劳务产值的75%支付劳务费,地基与基础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劳务产值的85%,结算(地基与基础验收完成后可分栋办理基础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
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退还3%质保金;
16.2票据: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要求的工程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3%。乙方没有提供税务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6.3甲方执行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制度,每次代发前由乙方提供委托书和工资支付表给甲方。
16.4乙方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交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乙方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16.5乙方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甲方备案,未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16.6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时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有关事宜,配合甲方及时收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有关资料、建立农民工工资台账。
16.7乙方应当依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拖欠。乙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16.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农民工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
17.施工变更
17.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7.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8.施工配合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9.工期延误
19.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以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不得提出费用索赔。
(1)重大设计变更;
(2)乙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3)因连续下雨导致不能施工超过10天;
19.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于7天内就延长的工期给予书面答复。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甲方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9.3由于甲方原因所致的设备修理、技术间歇、材料供应、施工方案与组织等原因造成误工,使得工期延长,在合同约定工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签证和索赔,只能办理工期顺延。超出合同工期的,对塔吊或施工电梯租金及操作工费用按因甲方导致的延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作出补偿。
20、违约责任
20.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0.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以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项目建设单位资金调配原因,导致甲方延误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乙方给予甲方【60】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违约金应以工程费用总额的1%为最高限额。
20.3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0.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整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及费用。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0.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1.争议
21.1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则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2.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3.不可抗力
23.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3.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乙方承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各自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3.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4.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4.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4.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25.合同解除
25.1如果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甲方仍不支付劳务报酬,乙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25.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5.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且质量符合要求的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5.4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进度或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经甲方催告,乙方在28天内仍未整改,甲方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6.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送达方式
双方均以在本合同上列明的地址为相关文书(包括法院、仲裁机构诉讼文书)的约定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按照该地址依法向对方送达文书的,无论相对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
28.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9.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南川区永隆路51号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重庆市南鸿建筑工程有限乙方:
责任公司(盖章)(盖章)
地址:重庆市南川区永隆路51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委托代理人:
1.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31640201040007130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表1:项目内容及固定综合单价
| 主体劳务报价清单表 | ||||||
| 清单项 | 总层数4~9层 | 总层数1~3层 | 车库、商业及配套用房 | 甲供材 | 工作内容 | |
| 建面单方 | 建面单方 | 建面单方 | ||||
| 模板工程 | 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打磨、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超高费,排架的搭拆;清理归堆等模板分项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含木工所有用的木工机械,含基础工作内容。 | |||||
| 钢筋工程 | 钢材、套筒 | 钢筋的调直、制作、现场绑扎、钢筋翻样,现场取样、止水钢板的焊接及安装预埋、所有铁件的安装及预埋;钢筋直螺纹套筒、电渣压力焊、操作架的搭拆,各种型号的堆码,制作场的清理;原材料及成品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钢筋分项工作的全部内容及所有钢筋施工用的机械等工作,含基础工作内容 | ||||
| 脚手架工程(含满堂架) | 脚手架搭设、(含锚环)、安全网、脚手板、竹片、槽钢、工字钢、防护棚等安装搭设,安全文明施工防护等合同工期内全部费用 | |||||
| 砌体工程 | 混凝土、砖、石粉、砂、水泥、钢丝网、屋面瓦等主材 | 砂浆拌合,砌筑、养护、清理;构造柱、过梁、窗台压顶、室外楼梯;活动脚手架;机械设备防护井等;主体二次结构砌筑及浇筑,内墙抹灰、人工清槽修边平整压实、砼浇筑、保养、修补、吊洞、各种材料的运输、操作架搭拆等。除防水、保温、涂料、公共部分装修工程之外所有施工内容及现场文明施工、落水清理等工作内容。 | ||||
| 砼工程 | ||||||
| 楼地面工程 | ||||||
| 屋面工程 | ||||||
| 室内抹灰工程 | ||||||
| 辅材及周转材 | 止水螺杆 | 土工布、模板、木枋、丝杆、夹具止水螺杆、扎丝、垫块 | ||||
| 钢管、扣件、顶托等材料租金 | ||||||
| 施工机械及机上人员操作工资 | 1、含塔吊、提升机的进场、安装、租赁、调试、司机、指挥工资、验收、产权备案、安拆方案、特检验收的相关资料等使用与维护、拆除,调试所需的人工及辅助材料及机械费用,含基础工作内容; | |||||
| 2、塔吊司机、司索工工资、施工升降机司机工资;及加班补贴等 | ||||||
| 安全文明施工 | 临边防护及材料堆码等 | |||||
| 管理费、卫生、利润(12%) | 管理人员工资等 | |||||
| 不含税综合建面单方价格 | 综合建面单方价格包干 | |||||
| 建筑面积(暂定) | ||||||
| 总价 | ||||||
| 基础及其他工程单价表 |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1 | 人工挖孔桩(土方) | m³/m | 含锁口(井圈)、护壁模板,锁口(井圈)、护壁混凝土制安,锁口(井圈)、护壁钢筋安装;一米不足一立方的按米计算,工程量计算以开挖前测量的原地貌高程为起点。 | |
| 2 | 人工挖孔桩(石方) | m³/m | 1、一米不足一立方的按米计算,工程量计算以开挖前测量的原地貌高程为起点;2、开挖方式:水钻;3、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 3 | 人工挖孔桩(石方) | m³/m | 1、一米不足一立方的按米计算,工程量计算以开挖前测量的原地貌高程为起点;2、开挖方式:风镐;3、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 4 | 独(条)基、地梁等基坑及沟槽开挖(土方) | m³ | 1、含井圈,含场内运输,开挖方式综合考虑。2、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 5 | 独(条)基、地梁等基坑及沟槽开挖(石方) | m³ | 1、含井圈,含场内运输,开挖方式:水钻;2、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 6 | 独(条)基、地梁等基坑及沟槽开挖(石方) | m³ | 1、含井圈,含场内运输,开挖方式:风镐2、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 7 | 一般土石方开挖 | m³ | 1、含场内运输及一次或多次机械进出场,开挖方式综合考虑。2、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 8 | 孔桩、独(条)基、地梁、承台、护壁、室外零星工程等钢筋制安 | T | ||
| 9 | 孔桩混凝土 | m³ | ||
| 10 | 模板制安【孔桩(露桩模板)、基础、垫层模板】 | ㎡ | 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打磨、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模板及周转材料。垫层含基础、沟、井垫层 | |
| 11 | 基础桩头钢筋校直、接桩 | 根 | 旋挖桩桩头钢筋校直、接桩等工作。此单价为单根桩综合单价,实际若有发生,按实际发生的个数(桩数)计算 | |
| 12 | 砼浇筑【独立基础、垫层、条形基础、桩芯砼(含声测管安装)】 | m³ | 主材商品混凝土;垫层含基础、沟、井垫层。 | |
| 13 | 钢筋制安【架空层架构、盲沟、(截)排水沟、生化池、雨水池等池、坑、井工程、小区大门、岗亭的修建等其他室外工程】 | T | ||
| 14 | 模板制安【架空层、盲沟、(截)排水沟、生化池、雨水池等池、坑、井工程、小区大门、岗亭的修建等其他室外工程】 | ㎡ | 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打磨、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模板及周转材料。 | |
| 15 | 砼浇筑【架空层架构、盲沟、(截)排水沟、生化池、雨水池等池、坑、井工程、小区大门、岗亭的修建等其他室外工程】 | m³ | 商品混凝土 | |
| 16 | 砖护壁、防水保护砖、砖胎膜、砖砌(截)排水沟、盲沟、生化池、雨水池等池坑工程、井工程、小区大门、岗亭的修建等其他砖砌体 | m³ | 该单价适用于其他工程部位的砖砌筑 | |
| 17 | 房心回填、基础回填、退台平院及合院挡墙土方回填 | m³ | 按填方自然实方的体积。 | |
| 18 | 地下室外墙、退台平院及合院挡墙保温施工 | ㎡ | 地下室挡墙、退台平院及合院挡墙防水层外的保温层 | |
| 19 | 成品钢筋混凝土篦子 500*500*120 | 套 | 含采买、安装、维护等 | |
| 20 | 井盖、井座、水篦、小型构件安装 | 套 | 施工费 | |
| 21 | 自拌砼浇筑 | m³ | 垫层、零星混凝土等;垫层含基础、沟、井垫层 | |
| 22 | 毛(片)石混凝土建筑 | m³ | ||
| 23 | 毛石混凝土建筑模板 | ㎡ | 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打磨、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模板及周转材料。 | |
| 24 | 毛石混凝土建筑模板(需搭操作架) | ㎡ | 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打磨、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模板及周转材料。 | |
| 25 | 临时设施地砖铺贴 | ㎡ | ||
| 26 | 天棚刮腻子 | ㎡ | 毛坯房,含腻子、脚手架(有挑空除外)等材料 | |
| 27 | 临时设施瓷砖踢脚线 | m | ||
| 28 | 满堂脚手架 | m³ | ||
| 备注: | 表中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 | |||
| 零星项目综合单价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1 | 土建普工 | 工日 | ||
| 2 | 土建技工 | 工日 | ||
| 3 | 安装签证用工 | 工日 | ||
| 4 | 梁、柱、板、墙钢筋混凝土破除 | m3 | 含清运渣土 | |
| 5 | 素砼破除 | m3 | 含清运渣土 | |
| 6 | 凿毛混凝土面 | m2 | 梁、柱、板面(含渣清理) | |
| 7 | 混凝土梁、板打洞(含补洞) | 个 | 直径>300mm(含人工、材料、砼渣土清理) | |
| 8 | 混凝土梁、板打洞(含补洞) | 个 | 200mm | |
| 9 | 混凝土梁、板打洞(含补洞) | 个 | 100mm | |
| 10 | 混凝土梁、板打洞(含补洞) | 个 | 直径≤100mm(含人工、材料、砼渣土清理) | |
| 11 | 砖墙开洞(含补洞) | 个 | 直径>300mm(含人工、材料、砼渣土清理) | |
| 12 | 砖墙开洞(含补洞) | 个 | 200mm | |
| 13 | 砖墙开洞(含补洞) | 个 | 100mm | |
| 14 | 砖墙开洞(含补洞) | 个 | 直径≤100mm(含人工、材料、砼渣土清理) | |
| 15 | 砖墙开线槽(含按规范补槽) | 米 | 水电预埋线管(含人工、材料、砖渣土清理) | |
| 16 | 砼开线槽(含按规范补槽) | 米 | 水电预埋线管(含人工、材料、砼渣土清理) | |
| 17 | 拆除砖墙 | m3 | 含清运渣土 | |
| 18 | 拆除墙、地面砖 | m2 | 含清运渣土 | |
| 19 | 涂料(含腻子)拆除 | m2 | 含清运渣土 | |
| 51 | 植钢筋Ø5-Ø10 | 个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 52 | 植钢筋Ø12 | 个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 53 | 植钢筋Ø14 | 个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 54 | 植钢筋Ø16 | 个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 55 | 植钢筋Ø18 | 个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 56 | 植钢筋Ø20 | 个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 57 | 植钢筋Ø22 | 个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 58 | 植钢筋Ø25 | 个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 59 | 植钢筋Ø28 | 个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 60 | 植钢筋Ø32及以上 | 个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 61 | 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抹灰 | m2 | 室外管沟抹灰、管井等零星抹灰,厚度综合考虑 | |
| 说明 | 1、以上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包含了材料、人工、机械、管理、利润、等相关费用,不含增埴税,结算时不再调整。 | |||
| 2、投标单位投标时需对本表进行确认,并作为评价是否响应经济标的依据之一。 | ||||
| 3、本表只适用于后期二次改造、零星改造、变更签证等项目。 | ||||
附表2:
关键节点及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示范区关键节点工期开始时间完成时间1施工单位确定及进场2施工场地移交、测量放线3二期基础全部完成4三期基础全部完成5二期车库全部封闭完成6二期主体结构全部封顶7三期主体结构全部封顶8二期抹灰全部完成二期10号楼全部移交精装修二期10号楼装修交付9三期抹灰全部完成10三期移交精装修全部完成二三期精装修全部完成(10号楼除外)11开放日12清水竣备13交房序号示范区关键节点工期开始时间完成时间1施工单位确定及进场2施工场地移交、测量放线3二期基础全部完成4三期基础全部完成5二期车库全部封闭完成6二期主体结构全部封顶7三期主体结构全部封顶8二期抹灰全部完成二期10号楼全部移交精装修二期10号楼装修交付9三期抹灰全部完成10三期移交精装修全部完成二三期精装修全部完成(10号楼除外)11开放日12清水竣备13交房
附表3:
| 二三期土建劳务工程界面划分 | ||||||
| 土建工程部分 | ||||||
| 分项 | 工作内容描述 | 土建劳务 | 专业分包 | 专业分包名称 | 甲指乙供 | 备注 |
| 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地下工程) | ||||||
| 1、房芯土、桩间土回填 | √ | 含平场图与结构图差异部分土石方。 | ||||
| 2、基础工程(桩基、独立基础、条形基础等) | √ | |||||
| 3、地下室挡墙〔地下室墙体〕 | √ | |||||
| 4、地下室挡墙防水层外的保护、 | √ | 根据防水施工进度进行施工。 | ||||
| 5、退台平院、合院、车库的地下挡墙暗沟、盲管施工 | √ | |||||
| 7、车库顶板包含滤水层、排水沟、土工布施工(包含排水沟抹灰施工等) | √ | |||||
| 8、退台平院及合院挡墙土方回填、防水层以外的保护层施工 | √ | 回填土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 ||||
| 主体结构工程 | ||||||
| 1、现浇钢筋砼结构工程(含退台平院及合院建筑底板以下的架空部分钢筋砼工程,不分高低均由土建劳务实施) | √ | |||||
| 2、砌体结构工程(含楼梯栏板砌筑工程) | √ | 包含人防区域等车库内全部砌体 | ||||
| 3、预制混凝土构件工程(如底层架空预制板、墙体后塞口混凝土预制件、门窗边混凝土预制块制作与安装) | √ | |||||
| 4、所有结构墙墙体修补、打磨,穿墙螺杆切割及防锈处理; | √ | |||||
| 楼地面工程 | ||||||
| 混凝土楼地面工程〔含耐磨地面、楼地面保温施工、刚性保护层施工〕 | √ | |||||
| 楼地面找平 | √ | |||||
| 水泥砂浆楼地面(含消防楼梯) | √ | |||||
| 项目所有管道周边封堵处理(如客厅外休闲阳台等) | √ | |||||
| 首层大堂及电梯厅、标准层电梯厅、地下室电梯厅、外大堂/架空层/信报箱间、开敞式楼梯间等公共区域 | 地面结构层施工 | √ | ||||
| 回填层、找平层、刚性层等,防水层、保温层(如果有)(含车库地面) | √ | 预留装饰面层施工厚度5cm | ||||
| 管井地面面层 | √ | |||||
| (户内精装交付)室内地面基层 | 玄关、客厅、餐厅等地面找平层、保温层、刚性层;卧室、书房等地面找平层、保温层、刚性层 | √ | 预留饰面层施工厚度,非湿贴区域 | |||
| 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地面结构层施工; | √ | |||||
| 机电管线穿楼板孔洞封堵(包含并不限于自来水立管、排水立管、燃气立管等) | √ | 因各专业质量造成的返工除外 | ||||
| 露台及公共区域防水保护层、保温层、刚性层 | √ | |||||
| 墙柱面工程 | ||||||
| 外墙 | 施工洞口、对拉螺栓、连墙件等洞口打磨封堵 | √ | ||||
| 外墙涂料施工前墙体预留或后开洞口的封堵及收口工作 | √ | |||||
| 因石材幕墙或其它幕墙导致的门窗侧收口在100mm以内的不可避免的二次收口工作 | √ | |||||
| 模板拼缝打磨、止水螺杆打磨及防锈漆涂刷、地下挡墙R角施工 | √ | |||||
| 泛光照明灯具的在结构上孔洞的预留, | √ | 机电配合提供尺寸 | ||||
| 外墙上为外墙上照明及航空障碍灯的预留位置、收口修复等配合及协调 | √ | |||||
| 内墙柱面 | 室内墙、柱面抹灰工程〔含零星抹灰〕(含地下室部位、架空区域围合墙体部位) | √ | (精装交付时)室内墙面基层 | |||
| 室内砼墙、二次结构及砌体墙施工(砼墙包括混凝土基层打磨修补,防火封堵、穿墙螺栓孔封堵及各种土建结构孔洞封堵等) | √ | |||||
| 条板隔墙(条板隔墙含灌浆加固,精装修另设计有隔墙除外) | √ | |||||
| 反坎制作烟道周边孔洞封堵 | √ | |||||
| 室内砌体墙、砼墙等所有墙面水泥砂浆抹灰 | √ | 毛坯交付时 | ||||
| 清水墙勾缝工程 | √ | |||||
| 首层大堂及电梯厅、标准层电梯厅、地下室电梯厅、外大堂/架空层/信报箱间、开敞式楼梯间、封闭式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砼墙、二次结构及砌体墙施工、墙面所有抹灰 | √ | |||||
| 管井墙面面层 | √ | |||||
| 公共配套用房(含设备用房等)墙面装修 | √ | |||||
| 地下室、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的室内墙柱面做腻子或涂料 | √ | |||||
| 门窗 | 入户门洞、户内门洞、窗洞内侧的结构及砌体(含混凝土预制块的采买和安装) | √ | ||||
| 公共区域通道门、管井门、电梯门洞等口的结构及砌体(含混凝土预制块的采买和安装)、洞口抹灰 | √ | |||||
| 门窗下口与墙体间缝隙做细石混凝土塞缝处理 ,确保不漏水 | √ | |||||
| 无附框门窗框与洞口的塞缝、,门窗下口与墙体间缝隙做细石混凝土塞缝处理 ,确保不漏水 | √ | 因土建劳务造成的洞口尺寸与施工图纸不合时 | ||||
| 门窗框塞缝及防水施工后的墙面土建抹灰、收口 | √ | |||||
| (精装交付时)户内的空调洞、排气扇洞、烟道截止阀口的孔洞预留,卫生间排气孔预留及风帽安装 | √ | |||||
| 提供已有的脚手架(或爬架)及垂直运输设施至外立面施工完成,提供进场道路,安装工作面的移交,1m标高控制线移交。 | √ | |||||
| 天棚工程 | ||||||
| 所有砼天棚面基层处理及打磨。含首层大堂及电梯厅、标准层电梯厅、地下室电梯厅、外大堂/架空层/信报箱间、开敞式楼梯间、封闭式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公共配套用房,地下室、地下车库等 | √ | 含飘窗顶板、空调板 | ||||
| 栏杆工程 | ||||||
| 栏杆与土建连接细部处理(防雷预埋,土建收口隐蔽) | √ | 防雷预留点机电专业分包提供 | ||||
| 为栏杆分包商预留防雷接地点和接地线,并保证防雷接地点位于栏杆的平面范围以内且尽量靠近栏杆位置,负责为连接开凿后的收口工作,总承包人提供栏杆安装的控制点、标高线 | √ | |||||
| 负责栏杆安装前临边、洞口防护 | √ | |||||
| 建筑屋面工程 | ||||||
| 屋面保温层、找平层、找坡层、防水保护层、面层、天沟底部和内侧的刚性保护层、抹灰等(不含防水) | √ | 屋面爬梯由土建劳务单位实施 | ||||
| 屋面女儿墙内外侧挂网抹灰 | √ | |||||
| 屋面瓦安装(含辅材) | √ | |||||
| 防水工程 | ||||||
| 地下室防水(含车库) | 地下室外墙基层打磨、螺杆处理、螺杆涂刷防锈漆、R脚处理、材料清理、、砖墙保护层 | √ | ||||
| 基础防水导墙砌筑、浇筑及抹灰 | √ | |||||
| 底板、顶板防水保护层、保温层、刚性层、屋面疏水层、R角施工、土工布采买及安装、排水明/暗沟施工 | √ | |||||
| 有防水要求的设备用房、消防水池、积水坑R角施工等防水基层清洁处理及防水保护层 | √ | |||||
| 屋面、露台防水 | 屋面防水基层处理、保温、刚性层、R角施工,女儿墙内外抹灰 | √ | ||||
| 屋面保温层、找平层、找坡层、R角施工、防水保护层、面层 | √ | |||||
| 阳台露台找平层、防水保护层、保温层、刚性层,阴角位置R角施工 | √ | |||||
| 户内防水(毛坯交付) |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防水基层处理、防水保护层、保温层、刚性层 | √ | ||||
| 有防水要求的墙面防水基层处理、甩毛、抹灰、R角施工 | √ | |||||
| 外墙防水 | 地上及地下外墙防水基层处理、R角、防水保护、保温层、砖砌保护措施 | √ | ||||
| 外墙上照明及航空障碍灯的预留位置、修复等配合及协调 | √ | |||||
| 门窗的钢附框与结构洞口的防水防火封堵及密封(塞缝、收口收边)等,门窗下口与墙体间缝隙做防水砂浆塞缝处理 ,确保不漏水 | √ | 因土建劳务造成的洞口尺寸与施工图纸不合时 | ||||
| 无附框门窗框与洞口的塞缝、收口收边等,门窗下口与墙体间缝隙做防水砂浆塞缝处理 ,确保不漏水 | √ | 因土建劳务造成的洞口尺寸与施工图纸不合时 | ||||
| 门窗框塞缝及防水施工后的墙面土建抹灰、收口,不分次数 | √ | |||||
| 室外建筑环境工程 | ||||||
| 小区大门、走廊、岗亭等构筑物的建筑结构 | √ | 构筑物结构由土建劳务实施, | ||||
| 室外土建楼梯,架空楼梯、混凝土楼梯等结构楼梯由土建单位实施 | √ | |||||
| 除边坡挡墙范围外的其余结构性挡土墙施工(如有) | √ | |||||
| 施工电梯及塔吊基础、钢筋加工及模板加工场地硬化、加工棚搭建、型钢租赁(采买)、安装 | √ | |||||
| 车库顶板土方车行道回填路径加固,施工塔吊布置于车库顶板时底部加固及支撑加固 | √ | |||||
| 建筑散水,散水外排水沟及基础、沟盖板,铺卵石(含合院天井范围内的排水沟施工) | √ | |||||
| 地库车行坡道及墙体的土建(含结构) | √ | |||||
| 车行出入口截水沟的修建、装饰盖板及雨箅子的采买、安装、维护 | √ | |||||
| 小区大门(土建结构) | √ | |||||
| 岗亭的土建施工 | √ | |||||
| 通风井、采光井的土建、抹灰 | √ | |||||
| 生化池结构及套管、预制件的预留预埋(含通气管) | √ | |||||
| 降噪隔音 | ||||||
| 井道内隔音、机房隔音 | √ | 含符合设计要求的隔音材料 | ||||
| 土建劳务需配合的其它工作 | 专业分包工程安装后的土建收边收口(如:门窗专业分包单位安装前的洞口精尺寸施工及交接,安装后的水泥砂浆盖缝及收边收口防水处理,窗边渗水由土建劳务负责,负责栏杆、门窗(入户门、户内门洞)两端的预制砼块采买及砌筑,安装后的灌浆,收口,(防火卷帘门两侧砌筑收边收口,电梯门洞封堵,电梯门框灌浆)等)。 | √ | 门窗框灌浆由专业分包单位实施 | |||
| 自来水、供配电、天然气系统的管道外和桥架外的穿墙穿板孔洞封堵 | √ | 套管内或桥架内防火封堵应由各相关专业分包实施 | ||||
| 各专业分包、独立承包单位的剔凿修补后首次封堵及收边收口 | √ | |||||
| 外墙单位所需外架及垂直运输由土建劳务提供,外架及垂直运输需外墙单位施工完成后土建劳务单位才能拆除,产生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中,不另行计价 | √ | 为外墙单位合理施工期间无偿提供 | ||||
| 外垂直运输工具拆除后,启用室内电梯作为垂直运输工具,由土建劳务向电梯公司支付临时用梯使用费,此费用在与电梯公司签订的三方合同中明确每台电梯每月使用费用,由精装单位提供每台电梯安装调试临时电源和日常运行,并最终接入电梯机房的电梯公司的配电箱,此过程中所需的一切线缆及接驳、电费均由精装单位提供及完成,产生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中,不另行计价。精装交付项目处于精装阶段,由精装单位负责统一支付临时电梯及电费相应费用。 | √ | √ | 精装 | |||
| 从总包指定地点外运施工垃圾 | 对应分包分摊 | |||||
| 成品保护 | √ | 对应分包 | ||||
| 通用规则 | ||||||
| 各专业交叉界面及前后工序中(包括地上地下及室内外),前一道工序必须达到相应的规范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在此情况下对后一道工序及工种的影响由后序工种及工序弥补完成。 | √ | √ | ||||
| 各专业交叉界面及前后工序中(包括地上地下及室内外),前一道工序未达到相应的规范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在此情况下对后一道工序及工种的影响由前一道工序及工种进行整改弥补完成,若由于工期或现场条件前一道工序无法弥补完成则由后一道工序完成但费用由前一道工序承担。 | √ | √ | ||||
| 说明: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上述工作界面划分,分包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 | ||||||
第五章劳务分包清单
| 主体劳务报价清单 | |||||
| 清单项 | 总层数4~9层 | 总层数1~3层 | 车库、商业及配套用房 | 甲供材 | 工作内容 |
| 建面单方 | 建面单方 | 建面单方 | |||
| 模板工程 | 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打磨、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超高费,排架的搭拆;清理归堆等模板分项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含木工所有用的木工机械,含基础工作内容。 | ||||
| 钢筋工程 | 钢材、套筒 | 钢筋的调直、制作、现场绑扎、钢筋翻样,现场取样、止水钢板的焊接及安装预埋、所有铁件的安装及预埋;钢筋直螺纹套筒、电渣压力焊、操作架的搭拆,各种型号的堆码,制作场的清理;原材料及成品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钢筋分项工作的全部内容及所有钢筋施工用的机械等工作,含基础工作内容 | |||
| 脚手架工程(含满堂架) | 脚手架搭设、(含锚环)、安全网、脚手板、竹片、槽钢、工字钢、防护棚等安装搭设,安全文明施工防护等合同工期内全部费用 | ||||
| 砌体工程 | 混凝土、砖、石粉、砂、水泥、钢丝网、屋面瓦等主材 | 砂浆拌合,砌筑、养护、清理;构造柱、过梁、窗台压顶、室外楼梯;活动脚手架;机械设备防护井等;主体二次结构砌筑及浇筑,内墙抹灰、人工清槽修边平整压实、砼浇筑、保养、修补、吊洞、各种材料的运输、操作架搭拆等。除防水、保温、涂料、公共部分装修工程之外所有施工内容及现场文明施工、落水清理等工作内容。 | |||
| 砼工程 | |||||
| 楼地面工程 | |||||
| 屋面工程 | |||||
| 室内抹灰工程 | |||||
| 辅材及周转材 | 止水螺杆 | 土工布、模板、木枋、丝杆、夹具止水螺杆、扎丝、垫块 | |||
| 钢管、扣件、顶托等材料租金 | |||||
| 施工机械及机上人员操作工资 | 1、含塔吊、提升机的进场、安装、租赁、调试、司机、指挥工资、验收、产权备案、安拆方案、特检验收的相关资料等使用与维护、拆除,调试所需的人工及辅助材料及机械费用,含基础工作内容; | ||||
| 2、塔吊司机、司索工工资、施工升降机司机工资;及加班补贴等 | |||||
| 安全文明施工 | 临边防护及材料堆码等 | ||||
| 管理费、卫生、利润 | 管理人员工资等 | ||||
| 不含税单价合计 | 421.00 | 513.00 | 406.00 | ||
| 建筑面积(暂定) | 37589.50 | 24547.70 | 15062.17 | ||
| 总价 | 15825179.50 | 12592970.10 | 6115241.02 | ||
| 基础及其他工程单价表 |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1 | 人工挖孔桩(土方) | m³/m | 206.15 | 含锁口(井圈)、护壁模板,锁口(井圈)、护壁混凝土制安,锁口(井圈)、护壁钢筋安装;一米不足一立方的按米计算,工程量计算以开挖前测量的原地貌高程为起点。 |
| 2 | 人工挖孔桩(石方) | m³/m | 515.39 | 1、一米不足一立方的按米计算,工程量计算以开挖前测量的原地貌高程为起点;2、开挖方式:水钻;3、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3 | 人工挖孔桩(石方) | m³/m | 190.00 | 1、一米不足一立方的按米计算,工程量计算以开挖前测量的原地貌高程为起点;2、开挖方式:风镐;3、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4 | 独(条)基、地梁等基坑及沟槽开挖(土方) | m³ | 27.13 | 1、含井圈,含场内运输,开挖方式综合考虑。2、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5 | 独(条)基、地梁等基坑及沟槽开挖(石方) | m³ | 515.39 | 1、含井圈,含场内运输,开挖方式:水钻;2、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6 | 独(条)基、地梁等基坑及沟槽开挖(石方) | m³ | 190.00 | 1、含井圈,含场内运输,开挖方式:风镐2、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7 | 一般土石方开挖 | m³ | 27.73 | 1、含场内运输及一次或多次机械进出场,开挖方式综合考虑。2、包括岩心多次取样工作,包括测试、调试、试验等检测工作或配合工作 |
| 8 | 孔桩、独(条)基、地梁、承台、护壁、室外零星工程等钢筋制安 | T | 840.88 | |
| 9 | 孔桩混凝土 | m³ | 16.28 | |
| 10 | 模板制安【孔桩(露桩模板)、基础、垫层模板】 | ㎡ | 54.25 | 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打磨、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模板及周转材料。垫层含基础、沟、井垫层 |
| 11 | 基础桩头钢筋校直、接桩 | 根 | 85.00 | 旋挖桩桩头钢筋校直、接桩等工作。此单价为单根桩综合单价,实际若有发生,按实际发生的个数(桩数)计算 |
| 12 | 砼浇筑【独立基础、垫层、条形基础、桩芯砼(含声测管安装)】 | m³ | 18.99 | 主材商品混凝土;垫层含基础、沟、井垫层。 |
| 13 | 钢筋制安【架空层架构、盲沟、(截)排水沟、生化池、雨水池等池、坑、井工程、小区大门、岗亭的修建等其他室外工程】 | T | 900.00 | |
| 14 | 模板制安【架空层、盲沟、(截)排水沟、生化池、雨水池等池、坑、井工程、小区大门、岗亭的修建等其他室外工程】 | ㎡ | 66.69 | 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打磨、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模板及周转材料。 |
| 15 | 砼浇筑【架空层架构、盲沟、(截)排水沟、生化池、雨水池等池、坑、井工程、小区大门、岗亭的修建等其他室外工程】 | m³ | 45.00 | 商品混凝土 |
| 16 | 砖护壁、防水保护砖、砖胎膜、砖砌(截)排水沟、盲沟、生化池、雨水池等池坑工程、井工程、小区大门、岗亭的修建等其他砖砌体 | m³ | 241.66 | 该单价适用于其他工程部位的砖砌筑 |
| 17 | 房心回填、基础回填、退台平院及合院挡墙土方回填 | m³ | 27.13 | 按填方自然实方的体积。 |
| 18 | 地下室外墙、退台平院及合院挡墙保温施工 | ㎡ | 27.08 | 地下室挡墙、退台平院及合院挡墙防水层外的保温层 |
| 19 | 成品钢筋混凝土篦子 500*500*120 | 套 | 139.75 | 含采买、安装、维护等 |
| 20 | 井盖、井座、水篦、小型构件安装 | 套 | 87.11 | 施工费 |
| 21 | 自拌砼浇筑 | m³ | 59.18 | 垫层、零星混凝土等;垫层含基础、沟、井垫层 |
| 22 | 毛(片)石混凝土建筑 | m³ | 54.25 | |
| 23 | 毛石混凝土建筑模板 | ㎡ | 65.10 | 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打磨、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模板及周转材料。 |
| 24 | 毛石混凝土建筑模板(需搭操作架) | ㎡ | 75.95 | 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打磨、各种材料的场内运输、模板及周转材料。 |
| 25 | 临时设施地砖铺贴 | ㎡ | 48.83 | |
| 26 | 天棚刮腻子 | ㎡ | 9.22 | 毛坯房,含腻子、脚手架(有挑空除外)等材料 |
| 27 | 临时设施瓷砖踢脚线 | m | 7.60 | |
| 28 | 满堂脚手架 | m³ | 27.82 | |
| 备注: | 表中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 | |||
| 零星项目综合单价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1 | 土建普工 | 工日 | 150.00 | |
| 2 | 土建技工 | 工日 | 260.00 | |
| 3 | 安装签证用工 | 工日 | 260.00 | |
| 4 | 梁、柱、板、墙钢筋混凝土破除 | m3 | 350.00 | 含清运渣土 |
| 5 | 素砼破除 | m3 | 200.00 | 含清运渣土 |
| 6 | 凿毛混凝土面 | m2 | 12.00 | 梁、柱、板面(含渣清理) |
| 7 | 混凝土梁、板打洞(含补洞) | 个 | 50.00 | 直径>300mm(含人工、材料、砼渣土清理) |
| 8 | 混凝土梁、板打洞(含补洞) | 个 | 30.00 | 200mm |
| 9 | 混凝土梁、板打洞(含补洞) | 个 | 30.00 | 100mm |
| 10 | 混凝土梁、板打洞(含补洞) | 个 | 30.00 | 直径≤100mm(含人工、材料、砼渣土清理) |
| 11 | 砖墙开洞(含补洞) | 个 | 50.00 | 直径>300mm(含人工、材料、砼渣土清理) |
| 12 | 砖墙开洞(含补洞) | 个 | 30.00 | 200mm |
| 13 | 砖墙开洞(含补洞) | 个 | 30.00 | 100mm |
| 14 | 砖墙开洞(含补洞) | 个 | 30.00 | 直径≤100mm(含人工、材料、砼渣土清理) |
| 15 | 砖墙开线槽(含按规范补槽) | 米 | 8.50 | 水电预埋线管(含人工、材料、砖渣土清理) |
| 16 | 砼开线槽(含按规范补槽) | 米 | 12.00 | 水电预埋线管(含人工、材料、砼渣土清理) |
| 17 | 拆除砖墙 | m3 | 150.00 | 含清运渣土 |
| 18 | 拆除墙、地面砖 | m2 | 12.00 | 含清运渣土 |
| 19 | 涂料(含腻子)拆除 | m2 | 5.00 | 含清运渣土 |
| 51 | 植钢筋Ø5-Ø10 | 个 | 0.84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52 | 植钢筋Ø12 | 个 | 2.62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53 | 植钢筋Ø14 | 个 | 6.80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54 | 植钢筋Ø16 | 个 | 9.42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55 | 植钢筋Ø18 | 个 | 10.47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56 | 植钢筋Ø20 | 个 | 12.55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57 | 植钢筋Ø22 | 个 | 15.82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58 | 植钢筋Ø25 | 个 | 21.44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59 | 植钢筋Ø28 | 个 | 26.61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60 | 植钢筋Ø32及以上 | 个 | 30.31 | 打孔、植筋、保护、清洁 |
| 61 | 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抹灰 | m2 | 44.06 | 室外管沟抹灰、管井等零星抹灰,厚度综合考虑 |
| 说明 | 1、以上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包含了材料、人工、机械、管理、利润、等相关费用,不含增埴税,结算时不再调整。 | |||
| 2、投标单位投标时需对本表进行确认,并作为评价是否响应经济标的依据之一。 | ||||
| 3、本表只适用于后期二次改造、零星改造、变更签证等项目。 |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财务要求
(五)业绩要求
(六)项目负责人
(七)承诺
(八)其他资料
1.8.5.(一)投标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比选清单(主体劳务报价清单表、基础及其他工程单价表及零星项目综合单价表)中各项单价的%作为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工期达到比选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工作内容,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中所有的内容。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1.8.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营业执照号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营业执照号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
1.9
(四)财务要求
(5)业绩要求
(六)项目负责人
(七)承诺
(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我公司中标后,①为本项目配备2名施工员;②安全员人员配备应满足劳务人员为50以内配备1名安全员;劳务人员为50至200人配备2名安全员;200人以上劳务人员应按每增加100名劳务人员额外再增加1名安全员。
3.我公司不得以工程款未支付为由,故意停工或拖延工期,也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比选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部门,若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我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我公司保证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内完成该项目,若未按时完成,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我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的规定。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八)其他资料
1.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
(投标报价低于比选项目最高限价的85%时采用)
(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你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公司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若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否则,我公司愿承担比选文件中约定的,因未按规定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2.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