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已由淅发改审批〔2024〕128号批准建设,(原招标计划项目名称:淅川县域医共体提标扩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411326-04-05-243586,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825001
2.3资金预算:4038.398069万元
2.4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门诊医技楼、病房综合楼各1栋,和新建心电诊断中心一座,总建筑面积为9182平方米,(其中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九重院区院内为9080平方米,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院内为102平方米),均为框架结构。并建设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2.5建设地点: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九重院区内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做出承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就职单位2025年以来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企业,不足月份的,按已有月份提供);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须提供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一)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二)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四)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时间。
3.6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总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 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 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1根据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淅川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 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xichuan.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5日9:00至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5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15日9 时 00分(北京时间)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特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30分钟。
5.6、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注: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学习手册并做好准备工作,对电脑、软件及浏览器进行设置,保证项目顺利开标。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2038701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号12号楼5层501号
联系人:李忠栗
联系电话:18836799697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081
8.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203870176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081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
发布人: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24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
单位(机构)诚信守法交易的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机构)作出以
下诚信承诺:
(一)本单位(机构)所提交的单位(机构)基本信息、三证合
一营业执照和人员资格、业绩、信誉、审批文件等所有资料,均合法、
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
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人保证项目经办人员均为本单位(机构)正式人员,且
在市级诚信库注册,所提供的执业证件、身份证件、劳务合同、社保
证明等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出借(借用)资质情况;本人及服务代
理项目的小组人员均熟练掌握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和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及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并达到应
知应会程度。
(三)本单位(机构)、项目经办人员信用状况良好,均未被列
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老赖”,符合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
(四)依法依规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合同,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
严格依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开展公共
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遵守各项行为规范,没有规避招标、
泄露保密资料、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干
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六)严格遵守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流程,招标文件编制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引用法律、法规、文件内容正确,条文前
后一致,用词用语严谨、无歧义,通用术语规范;按有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布公告(公示)、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
标、发放中标通知书、处理质疑异议等,本人及所在单位(机构)对
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过程和结果负责。
(七)严格落实代理服务费收取、评标专家劳务发放等有关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依据市场调节收取,电子招投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不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行额外向招标人,投标人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不滥发劳务报酬。
(八)本单位(机构)自愿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九)本单位(机构)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
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
处理。本单位(机构)及项目经办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
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
的行政处罚(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同意按照相
关规定记入本单位(机构)及项目经办人员诚信档案或不良行为(信
用)记录。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机构)员工作
了宣传教育。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出票
项目负责人(签字)
2226年月24日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
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825001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六年四月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
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825001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已由淅发改审批〔2024〕128号批准建设,
(原招标计划项目名称:淅川县域医共体提标扩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411326-04-05-243586,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
共体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825001
2.3资金预算:4038.398069万元
2.4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门诊医技楼、病房综合楼各1栋,和新建心电诊断中心
一座,总建筑面积为9182平方米,(其中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九重院区院内为9080平方米,淅川县
第二人民医院院内为102平方米),均为框架结构。并建设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2.5建设地点: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九重院区内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资格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做出承诺;技术负责人须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就职单位2025年以来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企
业,不足月份的,按已有月份提供);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须提供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
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一)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
(二)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
目经理);
(四)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
(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
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
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时间。
3.6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说明),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
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
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
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及拟派项目经理(总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
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
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
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
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
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
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1根据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
办法(试行)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淅川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
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xichuan.gov.cn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淅川县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
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
式”。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5日9:00至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5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 附件: | 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见面系统。 | https: | //ggzyjy.nanyang.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 |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
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特
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30分钟。
5.6、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注: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学习手册并做好准备工作,对电脑、软件及浏览器进行设置,保证项目顺
利开标。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2038701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号12号楼5层501号
联系人:李忠栗
联系电话:18836799697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081
8.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异议受理) |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地址: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21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8203870176 |
| 2 |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联系人:凌先生联系电话:0377-60202081 |
| 备注: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
发布人: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2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招标人 |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地址: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21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8203870176 |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号12号楼5层501号联系人:李忠栗联系电话:18836799697 |
| 1.1.3 | 项目名称 |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
| 1.1.4 | 建设地点 |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九重院区内 |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同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5.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 |
| 1.6.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 |
| 1.7.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若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问题在线提交代理人并在线回复 |
| 1.7.2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 1.8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 1.9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若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需澄清及答疑的内容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系统内提出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24小时内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24小时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不设投标保证金□设投标保证金 |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年,指2023年、2024年、2025年度 |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年,指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 3.5.3 | 近年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年,指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 3.7.1 | 签字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人CA印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其CA印章或上传其手写签名。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除加盖投标人CA印章外,应由投标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须附委托协议,由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3.除扉页外,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编制人和复核人签字盖章不作要求。 |
| 3.7.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NYTF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ichuan.gov.cn/) |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退还安排: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 |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投标截止;(2)解密投标文件;(3)唱标;(4)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取各投标人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6)生成开标记录;(7)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1人;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8号)执行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1)不标明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出具评标报告。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数量为10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7.2.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3%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方式:现金(包含银行转账)/保付支票;大额存单;保险担保;银行保函/信用证;付款保留直至合同圆满完成。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为中标价的2%,向淅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缴纳,并承诺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可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注:1、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 |
| 7.2.1 | 履约担保 | 的,限制其参与投标。2.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内的承诺函”,没有提交的一律拒绝其投标。3.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承诺书,违反承诺的,为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6个月内不得参与淅川县内招标投标活动。4.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工程款支付、履约保证、质量保证等费用或保证保函减半缴纳。 |
| 8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操作 |
|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9.1词语定义 |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 |
| 10.1.2 | 本招标项目参与各方信息(如代建单位、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 | / |
| 10.2招标控制价 | ||
| 7.2.1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038.398069万元 |
| 10.3“暗标”评审 | ||
| 7.2.1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 10.4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中标候选人 | ||
| 10.5知识产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 10.7同义词语 |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 10.8监督 |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 10.9解释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 10.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0.1 | 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解密的(系统默认为30分钟,招标人可酌情适当延长),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 10.10.2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1.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过程包括核查、定标会议两个阶段。定标会议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对定标会议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2.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3.定标委员会应当首先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应当保密。核查内容包括信用信息、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及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定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情形的,应当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4.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
| 10.10.2 | 采用核查随机法的项目,应当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不得否决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定标会议中,定标委员会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的实质性内容。定标会议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将定标工作情况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6.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定标。(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回避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合同在线签订的通知》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合同在线签订的通知根据淅川县公管办《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合同在线签订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10号)要求,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章发放,招标人、中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线签订合同。上述功能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和合同在线签订操作指南》(下载地址详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 |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
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
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
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开标前15日
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网站上传。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
标人收到。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网站。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网站上传修改的招标文件后
,即视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
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用承诺函替代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
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
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
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
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
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加密电子投标
文件。
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
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
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
阳淅川分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5.2.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南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
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担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
(4)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
;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的。
(6)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定标
7.1定标原则
本项目根据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
理办法(试行)要求试行“评定分离”,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
织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7.2定标委员会的组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
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
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
确定前应当保密。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下与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
7.3定标方式
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委员会在通过
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7.4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
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
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
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8.合同授予
8.1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交易系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
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2履约担保
8.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
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
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8.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3签订合同
8.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8.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
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
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保证金 | 项目经理 | 质量目标 | 工期 | …… | 备注 |
| 招标控制价 | ||||||||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
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电子交易系统推送或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方法一: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方法二: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被我方接
受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现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2.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
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注:不允许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经理(建造师)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且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 ||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 ||
| 业绩要求(若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 不存在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情形 | |||
| 不存在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备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总价 | 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 ||
| 单项工程费 | 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 ||
| 单位工程费 | 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 ||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 | 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 |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 |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 |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 |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 |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 | 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 ||
| 材料单价 | 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一致 | ||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 | ||
| 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其他项目费 | 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 | ||
| 暂列金额 | 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 | ||
| 暂估价 | 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计日工 | 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一致(计日工按照8小时工作制) | ||
| 总承包服务费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规费 | 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 | ||
| 税金 | 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 | ||
| 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 | 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相同或不一致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投标总报价 | 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 | ||
|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不采用□采用 |
| 注:投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或加分项目,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方承担责任。说明:1、上述评标过程中所涉及的证件和人员证书等均以市场主体库上传资料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此要求者,所涉及人员证件不得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均市场主体库上传资料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绩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等相关资料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无虚假、无隐瞒的承诺书(并附投标文件中);3.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发现隐瞒、虚假文件,上报至政主管部门处理;4.评分办法中,未按要求缺项零分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
| 投标报价:50分 | ||||
| 综合标:3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1.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 ||
| 2.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材料费基准价计算方法均采用如下:详见附件。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总分20分) | 评分因素 | 参考评分标准 | |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2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科学合理的建议。(0-2) |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5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行。(0-1.5) |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5 |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0-0.5)2.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0-0.5)3.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具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0-0.5) | ||||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1 | 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0-1) | ||||
| 工期保证措施 | 1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0-1) | ||||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措施 | 1.5 |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0-0.5)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 | ||||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1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0-1) | ||||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1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0-1) | ||||
| 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 | 4 | 1.智能建造、2.节能减排、3.绿色施工、4.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每一项(0-1)。 |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 3.5 | 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每一项(0-0.5)。 | ||||
| 应用BIM技术优化施工工序、资源配置及数字化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提高施工效率。(0-1.5) | ||||||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风险管理措施 | 11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管理需要。(0-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0-1) | ||||
| 1.各档次的标准设定如下:优: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良: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一般: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差:内容不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差,考虑非常不周,措施基本不到位,没有针对性,不能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2.各分项内容如缺项,相应项目得分为0。 | ||||||
| 2.2.4(2) | 投标报价(总分50分) | (1)投标报价(满分30分) |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从满分(30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的比例从满分(30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 |||
|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满分10分) |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各项清单偏差率在95%(不含95%)~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 | |||||
| (3)投标报价材料单价(满分5分) |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各项材料偏差率在95%(不含95%)~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 | |||||
| (4)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满分5分) |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加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加分,最高加至5分为止;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1%扣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 | |||||
| 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
| 2.2.4(3) | 综合标(总分30分)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以投标文件及诚信库上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为准,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时间认定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 0≤得分≤2 | ||
| 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 | 企业项目经理实名制平均考勤率 | 平均考勤率≥80% | 4分 | |||
| 80%>平均考勤率≥30% | 8×(平均考勤率-30%) | |||||
| 平均考勤率<30% | 0 | |||||
| 企业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均考勤率 | 平均考勤率≥80% | 4分 | ||||
| 80%>平均考勤率≥30% | 8×(平均考勤率-30%) | |||||
| 平均考勤率<30% | 0 | |||||
| 企业信用 | 鉴于《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已废止,在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实施前,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时,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暂按满分计算。 | 15 | ||||
| 拟派项目经理信用 | 鉴于《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豫建行规〔2021〕2号)已废止,在新的信用管理制度公布实施前,依法必须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时,企业信用、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分值,暂按满分计算。 | 5 | ||||
附件
(一)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
有关定义:
| 有效投标报价 | Xi,i为1到N的整数值 |
| 有效投标报价的数量 | N |
|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µ |
| 求和 | ∑ |
| 有效投标报价的标准差 | σ |
| 变异系数 | Z |
|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上限) | MAX |
|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小值(下限) | MIN |
| 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调整系数 | K |
| 参与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去掉最高最低值的数量 | M |
| 投标报价基准价 | J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基准价 | Jf |
|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准价 | Js |
| 材料单价的基准价 | Jc |
2.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数据(X1,X2,X3……Xn),其平均值为μ,
;其标准差为σ,;标准差与平均数的比值为变异系
数,记为Z,Z=(σ/µ)×10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上限)确定
为:MAX=µ+3×K×σ,最小值(下限)为:MIN=µ-2×K×σ;在此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参与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K值的取值为:
| 序号 | Z范围 | K值 | 序号 | Z范围 | K值 |
| 1 | Z>10% | 0.1 | 4 | 6%≥Z>4% | 0.25 |
| 2 | 10%≥Z>8% | 0.15 | 5 | 4%≥Z>2% | 0.3 |
| 3 | 8%≥Z>6% | 0.2 | 6 | 2%≥Z>0% | 0.35 |
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规则见下表。
| 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含MAX、MIN值)的个数 | 投标报价基准价J的计算方法 |
| 个数<3 |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受MAX、MIN范围的限制)的算术平均值 |
| 3≤个数≤6 | 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个数>6 | 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M个最高报价和M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M为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的个数÷4后向下取整的整数值 |
上述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
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
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
材料单价基准价是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算术平均值。
| 基准价分类 | 基准价计算方法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Jf |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
|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Js |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 |
| 材料单价基准价Jc | 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
(二)评审计分
1.有关定义:
| 商务标总得分 | F |
|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 FA |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得分 | FB |
|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得分 | FC |
| 材料单价评审得分 | FD |
| 偏差率 | αFA |
| 最低价偏差率 | βFA |
2.商务标得分等于下列4项得分之和。
|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审得分 |
| 1 | 投标报价评审 | 30 | 30≥FA≥0 |
| 2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 | 10 | 10≥FB≥0 |
| 3 | 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 | 5 | 5≥FC≥0 |
| 4 | 材料单价评审 | 5 | 5≥FD≥0 |
| 合计 | 50 | F=FA+FB+FC+FD | |
3.投标报价的评审,共计30分。
偏差率=(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计
分规则见下表。
| 序号 | 偏差率 | 满足条件 | 计分FA |
| 综合评估法 | |||
| 1 | αFA=0 | FA=满分 | FA=30 |
| 2 | αFA<0 | 偏差率αFA每减少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 FA=30-|αFA|×100×1 |
| 3 | αFA>0 | 偏差率αFA每增加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2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 FA=30-|αFA|×100×2 |
注:表中的|αFA|为取绝对值函数。FA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共计10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 计分 |
| P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项数总数,R为计分系数 | |
| 综合评估法 | |
| 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E | FB1=10×E×R1/P,其中计分系数R1=1 |
| 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H | FB2=10×H×R2/P,其中计分系数R2=0.5 |
| 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 | FB3=0 |
| 上述合计FB=FB1+FB2+FB3,FB的最高分为10分 | |
注:FB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5.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偏差率αFC=(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100%
| 序号 | 偏差率αFC | 满足条件 | 计分FC |
| 综合评估法 | |||
| 1 | αFC=O | FC=基础分 | FC=3 |
| 2 | αFC<0 | 偏差率αFC每减少1%时,在基础分上加0.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至5分为止。 | FC=3+|αFC|×100×0.1 |
| 3 | αFC>0 | 偏差率αFC每增加1%时,在基础分上减扣0.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 | FC=3-|αFC|×100×0.1 |
| FC最高分为5分 | |||
注:表中的|αFC|用为取绝对值函数。FC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6.材料单价的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
| 投标报价材料单价 | 计分FD |
| Pd为工程量清单材料表中的材料总数 | |
| 综合评估法 | |
| 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Md | FD1=5×Md×Rd1/Pd,其中计分系数Rd1=1 |
| 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Nd | FD2=5×Nd×Rd2/Pd,其中计分系数Rd2=0.5 |
| 低于材料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材料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 | FD3=0 |
| 上述合计FD=FD1+FD2+FD3,FD最高分为5分 | |
注: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
单价基准价计算。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对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相同分值的可逐步向小数点后增加位数至不同为止。
3.2.3投标人得分=A+B+C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未对评委的质疑进行书面澄清
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
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
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
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还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
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
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
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
围、主要合同条件、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电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
操作手册。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
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应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
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
。
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
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
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不可竞争费不符合相关
规定,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等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
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
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
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
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
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
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
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响应性评审
A3.3.1评审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
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
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
形)。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
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
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本部分包括的
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
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
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充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
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2)综合标评审和评分;
(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4)汇总评分结果。
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
A4.3综合标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综合标评审和评分,综
合标的得分记录为B。
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投
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偏差率”。
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
标报价进行评分,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
A4.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
定执行。
A4.6汇总评分结果
A4.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6.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
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
中标候选人
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
,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出具评标报告。有效
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数量不少
于10家,本项目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10家以上时,推荐候选人数量为10家,中候选标人排名不分先后。
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
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
员签字(签章)。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评分比较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
、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列表;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
评标活动暂停
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办法、标准完成
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
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代替者进行评标。
A6.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
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
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报告。
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
境,树立单位诚信守法交易的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
下诚信承诺:
(一)本单位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不存在补办
招投标手续的情况。
(二)本单位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
(三)本单位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审批文件等
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
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
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遵守各项行为规
范,没有规避招标、泄露保密资料、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
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
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六)严格遵守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流程,招标文件编
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引用法律、
法规、文件内容正确,条文前后一致,用词用语严谨、无歧
义,通用术语规范;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时间和要
求发布公告(公示)、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发放中
标通知书、处理质疑异议等,本人及所在单位对招标投标活
动的程序、过程和结果负责。
(七)维护农民工权益,自觉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
关措施。
(八)本单位自愿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九)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
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
门的投诉处理。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
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
刑事责任,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记入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
诚信档案或不良行为(信用)记录。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
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226年4月24日
标查-A
1
只
S-
m1法扣等八平党
Y
7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
世项目名称,浙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8浙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浙川县第二王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医共体总医院),18203870176
张景豪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18836799697
条款内容,审查结果
1、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
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是口否☑
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对不同
是口否☑
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
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是口否☑
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
4、设定明显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
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是口否☑
5、将国家已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在国家已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
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是口否☑
条件、中标条件。
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
中标条件,限制或变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是口否☑
7、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
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是口否☑
8、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
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是口否☑
9、通过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增设证明事项等非必要条件排
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是口否☑
10、存在《南阳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宛采购(2020)6号)之情形。
是口否☑
招标人审番意见:终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
单位益章:
负责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