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YY2026-GK-001
项目名称: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00(2年)
最高限价(元):190000000.00(最高折扣:80%)
采购需求: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主要内容: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择优7家供应商。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中药饮片(含净制饮片)生产能力(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控股或持股单位;或者生产企业为投标人控股或持股单位;或者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为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均认可);
(3)具有为本项目及时配送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加工服务)的服务保障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无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质量公告为准)。若质量公告涉及的中药饮片不合格情形,有证据证明系销售后在经营、储存环节导致的虫蛀、霉变等,且非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该情形不计入。
(5)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野生动物品种相关部门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7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7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公开竞争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公开竞争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交易发起人、代理机构将依托乐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公开竞争文件的响应人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公开竞争文件的响应人对该文件提出的异议,交易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公开竞争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⑨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人按照平台提示和公开竞争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视为响应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南路1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807495
质疑联系人:於莎莎
质疑联系方式:0571-83807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33号天汇园一幢A座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梦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881208
质疑联系人:高华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1-83881218
3.纪检监察室
名称: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南路199号
电话:0571-83807018
联系人:於莎莎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编号:XSYY2026-GK-001
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6日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7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YY2026-GK-001
项目名称: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00(2年)
最高限价(元):190000000.00(最高折扣:80%)
采购需求: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主要内容: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择优7家供应商。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中药饮片(含净制饮片)生产能力(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控股或持股单位;或者生产企业为投标人控股或持股单位;或者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为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均认可);
(3)具有为本项目及时配送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加工服务)的服务保障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无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质量公告为准)。若质量公告涉及的中药饮片不合格情形,有证据证明系销售后在经营、储存环节导致的虫蛀、霉变等,且非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该情形不计入。
(5)投标人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野生动物品种相关部门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7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7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公开竞争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公开竞争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交易发起人、代理机构将依托乐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公开竞争文件的响应人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公开竞争文件的响应人对该文件提出的异议,交易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公开竞争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⑨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人按照平台提示和公开竞争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视为响应文件撤回;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南路1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807495
质疑联系人:於莎莎
质疑联系方式:0571-83807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33号天汇园一幢A座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梦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881208
质疑联系人:高华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1-83881218
3.纪检监察室
名称: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南路199号
电话:0571-83807018
联系人:於莎莎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 1 | 项目属性 | 货物类。 |
| 2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详见评分标准。 |
| 3 | 分包 |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
| 4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 |
| 5 | 样品提供 | þB要求提供。(1)按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提供样品。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的规定对样品进行评审。(2)样品递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范例附件。(3)提供样品的时间:2026年5月17日08点30分至09点00分止;递交地点: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萧山区金城路433号天汇园一幢A座5楼)。(4)所有投标人样品均不退还。(5)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 6 | 方案讲解演示 | þA不组织。 |
| 7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 ||
| 8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 9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乐采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10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本项目备份文件是否收取:不收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 11 |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 |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按壹万伍仟元整收取,由7家中标候选人平均分摊。服务费缴纳账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萧山支行账户名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5070154740001005联系电话:0571-82373980 |
| 12 | 资格审查和信用信息审查 | 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资格文件及信用信息查询。 |
| 13 | 中标家数 | 7家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的,根据评分表中配送响应能力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的前7名为中标候选人。 |
| 14 | 质疑接收人及答复 | 采购人、采购机构质疑接收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线上提交质疑方式:乐采云线上质疑路径: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请使用ca签章在每一页质疑文件中加盖电子公章,上传完整附件。本项目涉及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等事项由采购人进行答复。涉及流程规范性、组织程序等相关事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 |
| 15 | 履约验收 | 验收采用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
| 16 | 特别说明 | 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 |
| 17 | 中标人注意事项 | 招标人邮箱:xsyyzb@126.com(设备类项目的中标人看到中标结果公示的3天内须将医疗设备产品电子说明书和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及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地址、税号等发该邮箱,方便加快合同签订流程。) |
|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加盖公章)。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依托的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3.询问、质疑
3.1在线询问、质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2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3供应商质疑
3.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3.3.4事实依据;
3.3.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3.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3.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4.1.1招标公告;
4.1.2投标人须知;
4.1.3采购需求;
4.1.4评标办法;
4.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4.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5.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资格文件:
10.1.1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0.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0.2商务技术文件:
10.2.1投标函;
10.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0.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10.2.4符合性审查资料;
10.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0.2.6投标标的清单;
10.2.7商务技术偏离表;
10.2.8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0.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1.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11.3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2.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2.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3.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供应商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3.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4.备份投标文件
14.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4.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4.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4.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4.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5.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6.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16.4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7.开标
17.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8家的,不得开标。
17.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7.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8.资格审查
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8.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8.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8.4合格投标人不足8家的,不再评标。
19.信用信息查询
19.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19.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19.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评标
20.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标
21.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22.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2.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
22.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3.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4.合同的签订
24.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4.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4.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4.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履约保证金
详见合同条款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6.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7.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28.验收
28.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8.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8.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的,请用符号“▲”标明,否则属于非实质性要求。
一、招标一览表
标项1: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 序号 | 名称 | 具体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家 | 7 |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提供中药饮片供应、代煎及代煎配送服务,选择7家供货商。
2.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1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通过者可续签一年合同。考核不通过者,不予续签合同,供货份额由其他单位平均分配。
二、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
1.遵循中药饮片优质优价的原则,饮片质量必须符合现行《中国药典》和《浙江省炮制规范》;符合采购单位中药饮片验收标准。
2.经营品种齐全,具备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能严格按照现行《中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质量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提供经营的中药饮片基本目录,并保证此目录内的饮片在采购周期内可以持续供货,缺货率低于1%;
3.能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管理规范》和《浙江省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满足用户的煎药质量管理要求;
4.投标人具有2小时服务响应能力,能及时响应且完成采购人订货送货的服务需求。
▲5.11点前收到的采购人的定单,当天16:00前送达;11:00-17:00收到的采购人的定单,次日9:00前送达,急送饮片要求2小时内到货。且节假日照常配送。配送的相关服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代煎服务要求:
提供中药代煎服务,煎药中药饮片质量必须符合现行《中国药典》和《浙江省炮制规范》及采购单位中药饮片验收标准。
在浙江省内应具备代煎服务中心,11:30前收到的采购人处方,当天16:00前送达医院;11:30-17:00收到的采购人处方,次日11:00前送达医院。(具体响应时间以各医院需求为准)
▲7.配送服务要求:
10:00前收到的采购人处方,当天送达;10:00--17:00收到的采购人处方,次日送达。投标人须提供对第三方配送公司的监管协议和监管要求,发生特殊情况时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方式约定,确保配送质量时效。(具体响应时间以各医院需求为准)
▲8.投标人提供饮片质检和留样的设施及流程方案。
9.关于中药饮片供应及代煎服务的二次遴选工作方案如下:
(1)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二次遴选原则,结合中药业务量,从7家中标供应商中遴选不少于2家,作为中药饮片供应、代煎及配送服务的供应商;同时遴选2至4家供应商,委托其提供中药代煎服务。
(2)供应商在承接代煎服务期间,原则上暂停中药饮片配送业务;其余供应商在确保药品质量稳定的前提下,保持配送份额相对均衡。
(3)二次遴选结果须经各成员单位药事管理组织审议通过并上报医共体药事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注:二次遴选原则由医共体药事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10.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同时承诺:同意采购人将其纳入二次遴选中的重要考量指标(如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存在失实情况属于一票否决项。)(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价
▲1.投标价:报中药饮片零售价[含税]的折扣(例如:企业报价为70扣,意味着该企业的报价是中药饮片零售价[含税]乘以70%)。
2.该价格为包干价,涵盖药品原料、包装、生产、运输、管理、损耗、利润、税金、保险、配送以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3.零售价:1)国家中药饮片集采品种以采购人采购的集采品种中标零售价为准;
2)以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最新发布的中药饮片零售价为准。
4.医院支付的货款为:中药饮片零售价[含税]乘以折扣。
四、样品的提交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步递交下表所列50种饮片的样品。
2.每种样品提交规格为1个包装,重量50克,样品标签格式如下:
样品标签(格式)
| 编号 | |
| 药名 | |
| 基源 | |
| 执行标准 |
3.每套样品需用一个大包装进行密封,大包装上应注明投标单位并加盖公章。
4.所有投标人的样品均不予退还。
5.中标人的样品,医院将留存作为今后履约验收和考量的依据。在合同期内,各供应商所提供的饮片质量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样品标准,且需根据医院要求定期对样品进行更新。
6.随样品递交相应的合格证,并在首页写明对应的样品编号。
附件:50种中药饮片样品目录
| 样品编号 | 样品名称 | 样品编号 | 样品名称 |
| 1 | 炒酸枣仁 | 26 | 党参 |
| 2 | 浙贝母 | 27 | 制黄精 |
| 3 | 阿胶珠 | 28 | 醋延胡索 |
| 4 | 白芷 | 29 | 砂仁 |
| 5 | 当归 | 30 | 菊花 |
| 6 | 牛膝 | 31 | 蜜麸僵蚕 |
| 7 | 丹参 | 32 | 甘草 |
| 8 | 葛根 | 33 | 白鲜皮 |
| 9 | 丹皮 | 34 | 五加皮 |
| 10 | 姜半夏 | 35 | 蝉蜕 |
| 11 | 酒地龙 | 36 | 川贝母 |
| 12 | 太子参 | 37 | 麸炒苍术 |
| 13 | 金银花 | 38 | 威灵仙 |
| 14 | 北柴胡 | 39 | 鹿角片 |
| 15 | 郁金 | 40 | 人参片 |
| 16 | 山慈菇 | 41 | 龙骨 |
| 17 | 蜜款冬花 | 42 | 净山楂 |
| 18 | 防风 | 43 | 龙齿 |
| 19 | 连翘 | 44 | 制川乌 |
| 20 | 干石斛 | 45 | 琥珀 |
| 21 | 炙黄芪 | 46 | 蜈蚣 |
| 22 | 木瓜 | 47 | 杜仲 |
| 23 | 川芎 | 48 | 全蝎 |
| 24 | 麸炒白术 | 49 | 生地黄 |
| 25 | 猫爪草 | 50 | 浙麦冬 |
注:1、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以涉及无效投标条款作无效投标。
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须与投标承诺一致,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若在项目验收中发现有上述情况,将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中药房中药饮片配送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表
| 中药房中药饮片配送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表 | |||||||
| 合同项目:中药房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 10分 | 9分 | 7分 | 6分 | ||||
| 行为规范 | 1 | 作业规范 | 供应商中药饮片仓库干净整洁、空间布局合理,能避免差错和交叉污染的发生;且具备避光通风、防霉、防虫、防潮等措施。 | ||||
| 质量规范 | 2 | 饮片质量 | 饮片包装符合医院要求。 | ||||
| 饮片数量是否与中药饮片标签相符。 | |||||||
| 是否具有溯源二维码;溯源系统是否包括:种植信息、原药材信息、生产信息、成品质检信息等。 | |||||||
| 3 | 检验证书/随货联 | 检验报告书是否齐全;随货联是否完整。 | |||||
| 4 | 退货情况 | 退货率。(退货率0%得10分,退货率1-3%得9分,3-5%得7分,退货率大于5%得6分) | |||||
| 5 | 缺货情况 | 缺货率。(缺货率0%得10分,缺货率1-3%得9分,缺货率3-5%得7分,缺货率大于5%得6分) | |||||
| 服务能力 | 6 | 日常响应 |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医院。 | ||||
| 7 | 特殊情况处理能力 | 急需饮片两小时响应能力。 | |||||
| 8 | 配送人员 | 配送人员的沟通和服务能力。 | |||||
| 其他 | 9 | 承诺内容 | 投标文件中承诺内容的执行情况。 | ||||
| 10 | 服务方案 | 投标文件中服务方案的执行情况。 | |||||
| 支持医院廉政建设额外加1分;如积极协助设备科或临床科室处理其他事务可以额外增加2分;如获得表扬信或锦旗的可额外增加2分。 | |||||||
| 考核时间范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考核结果:考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考核标准: | |||||||
| 1)考核部门:中药房 | |||||||
| 2)考核90分达标。考核85-90分(不含)警告并共同找出问题进行整改;考核75-85分(不含)扣除每一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一;75分(不含)扣除每一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三;65分(不含)以下扣除每一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五;扣款金额在下一期付款的金额中扣除。累计二次考核分低于65分(不含)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 |||||||
附件2:中药房代煎中药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表
| 中药房代煎中药合同履约情况考核表 | ||||||||
| 合同项目:中药房中药代煎服务 |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 10分 | 9分 | 7分 | 6分 | |||||
| 行为规范 | 1 | 礼仪规范 | 煎药人员遵纪守法,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仪表整洁 | |||||
| 2 | 作业规范 | 煎药场所干净整洁、煎药间布局合理,能避免差错和交叉污染的发生。煎药间应当定期消毒,有消毒记录。煎药设备、器具做到及时清洗无药垢,场地清洁。有清洁消毒规程和剂量。 | ||||||
| 质量规范 | 3 | 饮片质量 | 饮片质量符合相关规定(每月不定时抽查) | |||||
| 4 | 煎煮质量 | 浸泡时间 | 中药浸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 |||||
| 煎煮时间 | 煎煮时间不少于40分钟。 | |||||||
| 煎药工艺 | 执行煎药工艺规程,特殊要求和医嘱是否执行到位。 | |||||||
| 药液质量 | 药液煎煮量及分剂量装量符合要求。 | |||||||
| 药渣情况 | 药渣煎透度,做到三无(无白芯,无硬芯,无糊状)。 | |||||||
| 5 | 煎药设备和流程管理 | 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和辅助用具,对中药代煎实施全流程可追溯的信息化管理。 | ||||||
| 服务能力 | 6 | 区分标识 |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有防止混药的措施。 | |||||
| 7 | 日常响应 | 及时沟通中药代煎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医院。 | ||||||
| 8 | 特殊情况处理能力 | 建立煎、送药的差错事故记录;建立医疗机构煎药质量投诉及反馈解决情况的记录。 | ||||||
| 制度管理 | 9 | 制度体系 | 建立中药煎药相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 |||||
| 10 | 人员管理 | 所有人员都应持证上岗,资质应符合《浙江省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工作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 | ||||||
| 支持医院廉政建设额外加1分;如积极协助设备科或临床科室处理其他事务可以额外增加2分;如获得表扬信或锦旗的可额外增加2分 | ||||||||
| 考核时间范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考核结果:考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考核标准: | ||||||||
| 1)考核部门:中药房 | ||||||||
| 2)考核90分达标。考核85-90分(不含)警告并共同找出问题进行整改;考核75-85分(不含)扣除每一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一;75分(不含)扣除每一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三;65分(不含)以下扣除每一期应付款的千分之五;扣款金额在下一期付款的金额中扣除。累计二次考核分低于65分(不含)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 ||||||||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商务技术部分(70分):
| 序号 | 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区间 | 主/客观分 | |
| 1 | 投标人基本情况(15分) | 信誉等级:投标人获得2025年度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等级:A级得1分;B级得0.5分;C级及以下不得分。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 0-1分 | 客观分 | |
| 2 | 销售额:投标人2025年度中药饮片(不含中药配方颗粒)销售额≥3亿得2分,3亿>销售额≥2亿得1.5分,2亿>销售金额≥1亿得1分,销售额<1亿不得分。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 0-2分 | 客观分 | ||
| 3 | 中药饮片供应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三级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情况,每一家医院供应业绩得0.5分,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近期销售发票复印件,以签定时间为准) | 0-3分 | 客观分 | ||
| 4 | 饮片品种数:投标人饮片品种数≥600种2分,600种>饮片品种数≥500种得1分,饮片品种数<500种得0分。(提供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备案核准证明材料和生产工艺品种目录) | 0-2分 | 客观分 | ||
| 5 | 投标人或其生产企业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第一批)中标品规数:中标品规数≥20种得1分,中标品规数<20种得0.5分,无中标品规不得分。提供《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4-1)》中标品规清单,未提供不得分。 | 0-1分 | 客观分 | ||
| 6 | 小包装:投标人提供生产企业小包装场地、人员、设备清单、色标管理、小包装标签面照片等相关证明资料的,综合得0-2分。提供集采品种免费小包装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0-3分 | 主观分 | ||
| 7 | 具备直接口服饮片加工车间,或具备毒性饮片仓库及毒性饮片生产场地的,计1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0-1分 | 客观分 | ||
| 8 | 科研能力:对投标人或其生产企业近三年科研投入情况、科研团队、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为0-2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其中课题需提供立项证明文件,具备通过国家认可具备可靠检测能力的实验室需提供证明材料。 | 0-2分 | 主观分 | ||
| 9 | 饮片质量保障能力(12分) | 质检能力:根据投标人质检实验室面积、人员团队等情况综合评定给予0-2分(提供场地、质检负责人的证明资料)。根据质检仪器的配备情况(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气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等)和饮片全检能力综合评定给予0-3分,需提供质检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清单、购买凭证复印件、用途等相关资料。 | 0-5分 | 主观分 | |
| 10 | 全产业链追溯管理:投标人已入驻浙江省中药产业大脑全产业链追溯管理系统,具备覆盖中药材种植、饮片生产、销售环节的全产业链追溯管理体系,承诺依据医院要求构建中药饮片质控评价体系,并协助医院实现规定数量饮片的全流程追溯。依据溯源系统的完整程度、品种数量、承诺书等综合评定,给予0-3分。 | 0-3分 | 主观分 | ||
| 11 | 投标人承诺按照医院要求供应优质选货等级饮片(含煎药用饮片),得1分。 | 0-1分 | 客观分 | ||
| 12 | 加工、仓储能力: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饮片加工设备设施、仓储面积、仓储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情况,评定给予0-3分。投标人需提供饮片加工设备设施、场地面积等证明资料,另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现场照片、内控管理制度、人员配置等相关材料。 | 0-3分 | 主观分 | ||
| 13 | 样品质量(8分) | 对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基源、水分、杂质、质地、色泽、断面特征、气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赋分,评价:优(7-8分)良(5-6分),一般(3-4分),差(1-2分)。(各样品需提供抽样原包装的合格证,并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 0-8分 | 主观分 | |
| 14 | 代煎代送服务(20分) | 依据代煎场地、人员团队、流程管理情况,评定给予0-3分。投标人需提供场地证明、代煎中心人员分工名册、人员资质、制度流程等相关资料。 | 0-3分 | 主观分 | |
| 15 | 结合代煎设备设施的种类与数量配置、日代煎药量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给予0-3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资料。 | 0-3分 | 主观分 | ||
| 16 | 代煎全流程管理情况,根据其规范性、先进性、及时性、自动化、信息化程度赋予0-4分(评分涵盖代煎流程方案及煎药过程自动化建设等情况),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0-4分 | 主观分 | ||
| 17 | 投标人代煎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代煎质量追溯系统、代煎中药质量保证措施、信息技术应用等,结合追溯方案的规范性、先进性进行综合评定,分值为0-4分。投标人需提供各环节的追溯方案及相关证明资料。 | 0-4分 | 主观分 | ||
| 18 | 煎药配送管理情况:整体配送服务方案(含物流快递体系和配送时效)、配送车辆配置、配送人员、管理制度等,根据规范性、先进性、及时性进行综合评定,给予0-3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0-3分 | 主观分 | ||
| 19 | 依据投标人针对浙江中药服务在线“放心云煎药”的要求,完成中药全流程数字化质控等相关内容方面的实际情况,给0-1分。 | 0-1分 | 主观分 | ||
| 20 | 投标人提供投诉处理方案及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将依据方案可行性评定给予0-2分。 | 0-2分 | 主观分 | ||
| 21 | 服务保障能力(15分) | 项目服务团队:根据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的相关情况,依据负责人的资质、工作经验等,以及团队其他人员的配备与分工合理性,评定给予0-2分。提供包含团队分工的花名册、执业中药师证、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 0-2分 | 主观分 | |
| 22 | 缺、退货处理方案 | 投标人需提供缺货、退货处理方案及突发情况应急供货预案、医院节假日工作保障措施,将根据方案的可行性、产品及服务质量的承诺情况评定给予0-2分。投标人需提供互联网便捷配药的供货与服务方案,将根据方案的可行性、产品及服务质量的承诺情况评定给予0-1分。 | 0-3分 | 主观分 | |
| 23 | 中医药特色服务 | 依据投标人所提供中药特色加工服务能力,临方炮制、加工服务能力和服务便捷性综合评定给0-3分。需提供相关资料、服务方案及对应案例。 | 0-3分 | 主观分 | |
| 24 |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医院科研合作、以及中医药学科发展的相关方案,将根据方案的优劣及可行性综合评定,给予0-2分。 | 0-2分 | 主观分 | ||
| 25 |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医院建设及公益活动的支持服务方案,依据方案的优劣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定,给予0-2分。 | 0-2分 | 主观分 | ||
| 26 | 配送响应能力 | 采用高德地图推荐驾车模式计算,投标人药品经营许可证所登记的仓库地址至总院牵头医院(萧山区萧然南路368号)、瓜沥院区(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东灵北路1118号)、戴村院区(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锦绣路79号)的驾车公里数总和,将根据地理位置便捷性及业主开展现场质控的便利性进行综合评定。(提供高德地图显示相关结果的截图证明)。 | 0-3分 | 主观分 | |
2、价格分(30分)
(1)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时报中药饮片零售价[含税]的折扣(例如:企业报价70%,表示该企业的报价是中药饮片零售价[含税]×70%;)
中药饮片零售价以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最新发布的中药饮片零售价为准;
该价格为包干价,包括药品原料、包装、生产、运输、管理、损耗、利润、税金、保险、配送和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
▲2、中药饮片价格调整:在合同期内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发布中药饮片零售价格如有调整,则本次中标折扣不变,供应价随之调整。如遇特殊情况或政策变动,以政策通知为准,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或者提前终止合同。
▲3、以最终入围中标人中的最低报价(折扣)作为本项目统一的中标价,即合同最终执行价格。投标人就本项目递交了投标文件即表明其已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要求,中标后将按此统一中标价签署并履行合同。
▲4、本次投标的最高限价为:80%。投标报价超过80%将导致投标无效。
(2)价格分计算方法:
| 价格分 | 价格权值=0.30 | 最低有效投标价格(最低有效折扣)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标准
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
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3.4报价评审。
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参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13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投标无效;
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8家的;
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3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4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7.5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结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货物内容:2026年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二、合同价格: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预估总金额万元。乙方按甲方所需的采购数量按实结算,结算价格为中药饮片零售价[含税]×**%。如果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最新发布的中药饮片零售价发生调整,中标人的折扣不变,结算价格随之调整。
三、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合同到期,合同预估总金额未用完,合同终止;如合同预估总金额用完,合同未到期,合同也终止。
四、供货及服务要求:
1.乙方应遵循中药饮片优质优价的原则,所供饮片质量必须符合现行《中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甲方中药饮片验收标准(浙江省中药饮片医院验收质控手册)要求,质量符合率100%,并与投标承诺一致。
2.乙方保证浙江省中药饮片产业协会最新发布的中药饮片基本目录内的品种在采购周期内可以持续供货,品种满足率100%。对于基本目录外的饮片,甲方有需求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到货。若乙方服务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调整采购需求量。
3.乙方在11点前收到的甲方订单,需在当天16:00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11:00-17:00收到的甲方的订单,次日9:00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急送饮片要求2小时内到货。双休日和节假日照常送货,特殊情况乙方应履行投标配送承诺。
4.小包装净制中药饮片需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实行色标管理。
5.乙方供应的饮片每个批次都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检验报告单,且报告单需与实物完全相符,该检验报告单交给甲方中药房留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饮片质量达不到甲方验收要求的,破损的、执行效期管理药品有效期少于12个月的、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以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只要违反其中一项的,甲方有权拒收。
7.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中药临方炮制委托加工协议要求,免费提供相应的临方炮制加工服务。
五、廉政承诺
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国家的廉政要求,并签订廉洁合规相关承诺书。
六、货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按验收合格后确认的实际采购货物数量及相应的金额,甲方在90天后结算货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与双方确认金额相等的增值税发票,附采购明细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七、履约保证金
1.合同盖章前,乙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满后,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如满足合同约定的,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在合同期间发生履约保证金扣款的,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供应的中药饮片品种、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发现乙方提供假劣药品,销售的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包括声誉、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经药监部门检查抽检,发现乙方销售假、劣药品或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停止乙方供货或终止购销合同。
3.乙方应按时将药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因药品送达时间延误给甲方造成投诉、纠纷等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2000元/次。乙方出现3次及以上不能及时供货或供货满足率低于99%,甲方可暂停乙方供货,后续评估后再行处理。
4.甲方定期对乙方的供货质量、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按中药饮片供应商评估表要求,不符合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应按逾期交付货款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需加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6.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达成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1.中标方持中标通知书作为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凭证。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甲方在全额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甲方贰份、乙方各壹份。
十一、补充条款
1.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本合同前提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如遇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以政策通知为准,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或者提前终止合同。
| 甲 方: | 乙 方: | ||
| 地 址: | 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南路199号 | 地 址: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帐 号: | 帐 号: | ||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
附件一
中药临方炮制委托加工协议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药的临方炮制,是指在医疗实践中为适应中医临床辨证用药和适宜技术开展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项传统制药技术,它是在医师开具处方或应用中医适宜技术时,根据药物的性能和治疗的需要,要求中药调剂人员按照医嘱临时进行炮制加工的过程,简称“临方炮制”,也称“小炒”。为了满足临床医师临方炮制的要求,保证临方炮制中药的质量,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医生在临床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情况,因病施治开具的临方炮制中药;甲方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所需的临方炮制中药,均委托乙方进行炮制加工。
二、甲方必须明确告知乙方中药临方炮制的要求,比如:粉碎的目数、炒制的要求及辅料等信息。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炮制要求进行加工,炮制方法按照最新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炮制通则进行加工,因临方炮制加工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对临方炮制的中药质量负责,甲方在收货时,按照《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炮制通则的标准单独对该类临方炮制中药及时验收。
五、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进行的临方炮制的中药,甲方须用于处方、中医适宜技术或制剂投料等,不得另作他用。
六、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中药饮片采购合同到期,本协议终止。
八、如遇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以政策通知为准,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或者提前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附件二
中药饮片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购销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中药饮片质量保证协议:
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GMP(GSP)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印章。
二、乙方若首次向甲方供货或乙方的销售业务人员变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其公司法人代表签章的中药饮片销售业务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的包装、标识、合格证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还需标明批准文号。
四、乙方供应中药饮片的同时,须提供中药饮片质量检验报告书。供应进口中药材时,须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及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盖章。
五、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若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该批次供货金额的1倍。若乙方拒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双方对中药饮片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
六、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时,因甲方保管不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双方合议为准。
九、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三
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持续强化医院管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各项要求。双方在相互信赖、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条款。
一、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各类物资/服务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严格执行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物资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外采购、违规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2.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部门反映情况。
3.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物资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物资采购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2.乙方指定,身份证号: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病区、门诊、医技科室等区域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上级行政部门报告。甲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生效时间与主合同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资格文件部分
目录
(1)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
一、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目录
(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
(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
(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
(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
(8)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
一、投标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1资格文件:
2.1.1承诺函;
2.1.2联合协议(如果有);
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2.2商务技术文件:
2.2.1投标函;
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2.2.4符合性审查资料;
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2.2.6投标标的清单;
2.2.7商务技术偏离表;
2.2.8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3报价文件
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注:▲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代理人)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
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签发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
身份证件扫描件:
| 正面: 反面: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四、符合性审查资料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
六、投标标的清单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如果有) |
| 1 | ||||||
| 2 | ||||||
| ……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 1 | |||
| 2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八、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
好处;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
报价文件部分
目录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
投标(开标)一览表
XXX(单位名称或采购机构名称):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投标(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实施。
投标(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果有) | 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 | 投标折扣 | 备注 |
| 1 | % | 注:投标报价为折扣,非下浮率,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进行报价。 |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各项明细费用请按实填写(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
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
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年月日
附: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附件4:样品(演示)授权委托书
样品(演示)授权委托书
XXX(单位名称或采购机构名称):
兹委派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手机:,代表我公司前来递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样品或参加演示,并全权负责标后取回样品等其他处理事宜。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本委托书在有样品或演示时由受委托人携带至指定地点。
同时有样品和演示的,可委托不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