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三达石业有限公司处置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机械设备等废旧物资一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遂昌县三达石业有限公司处置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机械设备等废旧物资一批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单独所有,无抵押、无租赁。 其他 本次转让标的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机械设备等废旧物资一批。
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缺陷、损坏等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成交结果。
竞买人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该标的情况、交割点位置、道路、拆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竞买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拆卸搬运期限为:7天。竞买人须在7天内搬运完成,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收取最高为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
看样地点: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遂昌三达石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25763384。
其他披露内容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割合同。 4.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实物存在隐藏瑕疵、缺陷、损坏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差价概不作补偿。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7.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9.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实地查验标的,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查验地点: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遂昌三达石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25763384。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遂昌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59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237047873312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0.3446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标的时应交纳50000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待转让方和买受人完成交易后,丽水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转让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函,在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至竞买方“我的账户”中。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出让方在收到款项后可出具收款凭据,但不提供正规发票。 4.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6.物资交割期间,出让方仓储场地的安全管理由买受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物资安全、环境安全及作业安全。搬运作业须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确保现场场地与人员安全,必要时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 7.严禁夹带、搬运非标的物资。一经发现,买受方须按价赔偿,且出让方有权终止交付。 8.搬运作业完成后,买受方须清理现场。出让方将进行卫生及安全检查验收,如未通过验收,将扣除相应清理费用(场地清理费500元/处,垃圾清运费200元/车);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由出让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凭证,协助买受方办理保证金结算与退还工作。 9..拆卸搬运期限为:乙方须7天内搬运完成,,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收取最高为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待转让方和买受人完成交易后,丽水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转让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函,在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至竞买方“我的账户”中。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30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1、看样地点: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遂昌三达石业有限公司,请各竞买人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联系电话:15925763384。 2、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3、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及承诺函(废旧物资及拆除适用).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5057878977 传真 邮箱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网址 https://www.lscqpt.com/LSPT/ 转让方 联系人 罗其峰 电话 15925763384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遂昌县妙高街道水阁路159号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