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中标公告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LZBDZ-2025-055
**二、项目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9层101内2492号 | 91110106MA04CM5U3X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 | 点聚、赢达信 | 点聚电子签章系统 V4.0、SJK1948-G | 电子签章系统2套、智能密 码钥匙(USB KEY)3000个 | 522000 | 522000 | 7.61%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红丽(主任)、李新峰、白风强、李明、刘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43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9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地址:河北省定州市人大政协院刀枪街6号
联系方式:0312-2589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豪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桥西区胜利南大街118号塔坛国际商贸城1号写字楼6单元1009
联系方式:0312-2366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帅
电话:0312-2366800
十、附件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定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 14:25 |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红丽(主任)、李新峰、白风强、李明、刘耀(采购人代表) | ||
| 总中标金额 | ¥52.2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2366800 | ||
| 采购单位 |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定州市人大政协院刀枪街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258985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豪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 石家庄市 桥西区胜利南大街118号塔坛国际商贸城1号写字楼6单元1009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2366800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ZBDZ-2025-055
二、项目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9
层101内249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4CM5U3X
中标(成交)金额:52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品牌(如有):点聚、赢达信规格型号:点聚电子签章系统V4.0、SJK1948-G数量:电子签章系统2套、智能密码钥匙(USBKEY)3000个单价:522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红丽(主任)、李新峰、
白风强、李明、刘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的95%计取;金额为:743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商务要求响应情
况表未应答:
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表未承诺;分项明细不完整,没有品牌,厂家和型号;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州带医疗保障局,
地址:河北省定州市人大政协院刀枪街6号
7*1
联系方式:陈海明0312-2589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豪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石家庄市桥西区塔坛国际商贸城1号写字楼6单元
1009
联系方式:韩帅0312-2366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帅
电话:0312-2366800
2
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单位名称)的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电子签章系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北京点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0人,营业收入为
12000万元,资产总额为13801.6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智能密码钥匙(USBKEY)(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天津赢达信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5人,
营业收入为2476.17万元,资产总额为2465.38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4月27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定州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
在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项目名称)的政府
采购活动中,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采购活动过
程中,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
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自觉接受相关
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
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
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依
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
三、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预留
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四、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
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
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
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
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六、本单位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
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和采购代理
机构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
业秘密严格保密。
七、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
(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
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
同的条件。
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河
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公告。
九、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
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
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
十、对验收合同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时间和条件,
明确履约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政府采购分包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
采购项目分包编号:Z1390012600252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招标公告刊登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开标日期:2026年04月27日09:00
| 开标地点: | 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预算总额:56.5万元 | 开标一室3机位 | |
| 评标方法: | 政府采购综合评分法(暗标) | 评标标准: | 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专家二(主任)、专家一、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
采购人代表:刘耀
记录人:张静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一、开标记录:
1、截止到2026年04月27日09:00共收到6家投标商所投标书,其中6家为有效投标,详
见供应商签到表。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递交状态 | 解密状态 | 是否有效投标 | 备注 |
| 1 | 河北华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已递交 | 已解密 | 是 | |
| 2 | 河北若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已递交 | 已解密 | 是 | |
| 3 | 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 | 已递交 | 已解密 | 是 | |
| 4 | 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已递交 | 已解密 | 是 | |
| 5 | 河北宏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已递交 | 已解密 | 是 | |
| 6 | 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已递交 | 已解密 | 是 |
2、开标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质量标准 | 开标备注 |
| 1 | 河北华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 | 合格 | |
| 2 | 河北若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57600 | 合格 | |
| 3 | 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 | 339000 | 合格 | |
| 4 | 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22000 | 合格 | |
| 5 | 河北宏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53500 | 合格 | |
| 6 | 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401600.00 | 合格 |
3、供应商信息: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 1 | 河北华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
| 2 | 河北若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57600.000 | |
| 3 | 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 | 339000.000 | |
| 4 | 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22000.000 | |
| 5 | 河北宏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53500.000 | |
| 6 | 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401600.000 |
二、资格审查结果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 1 | 河北华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河北若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河北宏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三、评标记录
1、评委对各投标方的符合性进行评审;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符合性评审结果 |
| 1 | 河北华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河北若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 4 | 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河北宏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未应答;
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未承诺;分项明细不完整,没有品
牌,厂家和型号;
2、合理报价评审;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报价合理性评审 |
| 1 | 河北若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57600 | 是 |
| 2 | 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22000 | 是 |
| 3 | 河北宏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53500 | 是 |
| 4 | 河北华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 | 是 |
3、评委对各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分。(详细评分情况见综合得分表)
四、综合得分表(见下一页)
四、综合得分表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调整后投标总价(元) | 评标基准价(元) | 报价得分 | 商务得分 | 技术部分得分 | 总分 | 排名 |
| 1 | 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22000.000 | 522000.000 | 300000.000 | 17.2414 | 20.0000 | 46.0000 | 83.2414 | 1 |
| 2 | 河北华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 | 4.0000 | 43.7000 | 77.7000 | 2 |
| 3 | 河北若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57600.000 | 557600.000 | 300000.000 | 16.1406 | 4.0000 | 41.9000 | 62.0406 | 3 |
| 4 | 河北宏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53500.000 | 553500.000 | 300000.000 | 16.2602 | 0.0000 | 41.0000 | 57.2602 | 4 |
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1、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河北华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河北若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522000.000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2026-04-27
pwqz_40336,pwqz_40333,pwqz_40337,pwqz_40338
pwqz_40339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招标文件
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
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版)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
项目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HLZBDZ-2025-055
采购人: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豪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3月
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
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版)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
项目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HLZBDZ-2025-055
采购人: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豪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3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2-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28-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0-
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7-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49-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1-
-1-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DZ-2025-055
2.项目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
3.项目预算金额:56.5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56.50万元
4.采购单位: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5.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电子签章系统 | 40 | 2套 | 提供电子签章安全服务,解决电子文档的安全及法律效力问题。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子系统通过使用电子签章服务,利用电子签名技术和图像处理技术,解决电子文档可被篡改、伪造的问题,保证电子文档的安全性,并使其具备与纸质文档手写签字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详见第四部分。 |
| 2 | 智能密码钥匙(USBKEY) | 16.5 | 3000个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与安装调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承诺制,不再收取保证金。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
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3.方式:其他。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登录网上“定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
http://121.18.118.242:8899/BidOpening/)参与开标。
3.递交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
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
取暗标评审。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跨区
域远程异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取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
(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
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
标人不予受理。(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
业CA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3)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
-3-
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
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投标人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及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
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下
载不成功,其后果投标人自负。(5)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一是“盲
抽”;二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
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
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
标部分进行评审,为保证商务标与技术标不出现对应,技术标中体现的内容不得在
商务标中重复出现,不按“盲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对本次招
标提出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
陈海明0312-2589857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豪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
系方式:韩帅0312-23668001322322752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河北省定州市人大政协院刀枪街6号
联系方式:陈海明0312-2589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豪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塔坛国际商贸城1号写字楼6单元1009
联系方式:韩帅0312-2366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帅
电话:0312-2366800
-4-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是☑否 |
| 2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3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电子签章系统。 |
| 4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5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
| 6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
| 7 | 询问方式 | 1、河北豪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询问电话:0312-2366800 |
| 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 |
| 9 | 开标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 |
| 10 | 开标地点 | 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定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
| 1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 12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收取 |
| 13 | 政采贷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3 | 政采贷 | 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
| 14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收取, |
| 15 |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 □是☑否 |
| 16 | 是否提供样品 | ☑否□是,具体要求如下: |
| 17 |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是☑否 |
| 1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
| 19 | 投标文件提交说明 |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0 | 质疑 | 书面形式提出。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部门:定州市医疗保障局采购人联系电话:陈海明0312-2589857采购人通讯地址:河北省定州市人大政协院刀枪街6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河北豪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韩帅0312-2366800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塔坛国际商贸城1号写字楼6单元1009 |
| 21 | 投诉 | 书面形式提出。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定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2331325通讯地址: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 |
| 22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 23 | 确定中标供应商 |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
| 24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
| 25 | 标的名称 | 电子签章系统、智能密码钥匙(USBKEY) |
| 26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6 | 其他要求 | 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投标人通过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定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递等活动。(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定州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1.18.118.242:8899/BidOpening/进行投标解密,参考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5)本项目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如有需要可以使用网上电子询标的方式进行询标、质询或磋商。各投标人需按照电子询标系统操作手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前准备询标电脑环境,如安装询标客户端、备好耳麦等。《电子询标系统客户端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005003/005003001/20230131/e23f0b79-e82c-443d-97cf-073319610b09.html。因投标人电脑环境问题,无法按照要求完成线上询标、质询、磋商或谈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当相关责任。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河北专区电话:0512-58188537。(6)投标人请自行关注投标过程。 | ||
| 27 | 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 ☑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 |
| 28 | 违法行为的处理 | 如在采购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8 | 违法行为的处理 |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
| 29 | 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 | 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封面、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5.图、表要求:图内的字体、字号不作要求。表内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表内文字设为上下居中、 |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9 | 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 | 左对齐,特殊格式(首行缩进)为无。图、表整体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不得将表格以图片格式插入技术标(暗标)文件。6.页数要求(可选项):不超过200页。7.其他: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11-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说明
2.1基本定义
2.1.1“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
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
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2.2本项目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本项目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
-12-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
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
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
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
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
要求:
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
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
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
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4.1.3招标文件未特别注明接受“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
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号)。
4.1.4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
库〔2025〕30号)相关要求。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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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
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
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
予价格评审优惠。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如涉及)。
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中小企业定义
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
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
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执行。
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货物由中
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
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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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评标方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
协议;
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
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
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
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4.2.5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如涉及)。
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
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
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
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4.3.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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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
购加分政策。
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
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4.4密码技术设备
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
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
码产品。
4.5分支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
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
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
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
4.6信用记录
4.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
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
4.6.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
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
-16-
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6.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
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
政府采购项目。
4.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
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
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如涉及)。
4.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
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
4.9正版软件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
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
(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
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
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如涉及)。
4.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
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
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
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4.11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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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
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冀财资〔2022〕69号)(市、县从本
地区规定)规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价格不得超过文件中
的价格上限标准(如涉及)。
4.1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5.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6.其他说明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
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
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
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
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
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响应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实质性
要求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了“投标无效”的条款)。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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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
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
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供应商。
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
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
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如有)、人员技
术力量等相关材料(如有);
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含服务方案)、偏离程度等不显示投标供应商
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
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
标中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
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
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
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封
-19-
面、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统一设为左
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
10.2.5图、表要求:图内的字体、字号不作要求。表内文字均采用“宋体”四
号“常规”字,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表内文字设为上下
居中、左对齐,特殊格式(首行缩进)为无。图、表整体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
齐,不得将表格以图片格式插入技术标(暗标)文件。
10.2.6页数要求(可选项):不超过200页。
10.2.7其他: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
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
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
10.3保证金
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
还。
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
日内退还。
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3.5.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0.3.5.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3.5.3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
的。
10.3.5.4中标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0.4投标报价
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
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
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费用。
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
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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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
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
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
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
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
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
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
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产品情况明确作出响应,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
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无相应内容可不填写或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文字。
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中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
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21-
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
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
不得加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
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
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
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
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
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
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他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
披露各项偏离。
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
供应商承担。
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
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
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
台技术,联系电话:0512-58188537。
1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
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
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
-22-
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
自负。
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
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
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
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
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
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
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
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
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四、开标
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
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开标。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
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
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
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
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9.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
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
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
评审。
20.评审程序
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六、中标和签订合同
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
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
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
限为1个工作日。
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
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
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
-24-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
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中标成交无效。
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国家纪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标准的95%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以成交价为基数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进行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 成交金额 | 货物采购收费费率 |
| 100万以下 | 1.5% |
| 100-500万 | 1.1% |
| 500-1000万 | 0.8% |
八、保密和披露
23.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
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24.披露
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
有关人员披露。
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
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
-25-
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
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
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
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5.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
质疑程序提出。
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
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5.7.4事实依据;
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
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
25.8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质疑时应
-26-
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5.9经审查,供应商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告知
供应商:
25.9.1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
25.9.2潜在供应商所质疑事项均为采购文件以外的事项;
25.9.3供应商提交质疑的时间已超过规定期限(质疑函通过邮寄送达的,按交
邮时间计算)。
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
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进行投诉。
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核程序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
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
性格式”文件。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
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备注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 |
| 1-2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具备并有效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 | 信用记录 |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 2-2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具备并有效 |
| 2-2 | 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具备并有效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 / | / | |
| 审查结果 | |||
-29-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一、商务标内容
(一)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本项目预算为56.5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
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
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项税金等。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方支付全部货款的90%,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
人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4、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
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
件组织验收。
*5、技术文档的提交要求
(1)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开编制,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
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
(2)电子文档需按河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加密,上传至指定系统。
(3)技术文档内容应与评审标准对应,确保评审专家可独立判断技术响应有
效性。
*6、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标准:合格
(2)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卖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
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买方有权退货和向卖方索赔。
(3)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注册权的起诉;如导致发生于此相
-30-
关的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等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实质性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
求的其投标无效。
(二)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
1、同类业绩: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自2023年03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
项目的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2、其他要求:
注:招标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的电
子件。
二、技术标内容
1、项目背景
为提高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子系统的安全性,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身份认
证与授权管理标准规范》要求,拟采购一批基于密码技术的安全应用产品,作为定
州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子系统的安全基础设施,用于保障信息化系
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可靠性。
本期项目建设目标如下:提供电子签章安全服务,解决电子文档的安全及法律
效力问题。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子系统通过使用电子签章服务,
利用电子签名技术和图像处理技术,解决电子文档可被篡改、伪造的问题,保证电
子文档的安全性,并使其具备与纸质文档手写签字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2、招标产品数量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电子签章系统 | 2 | 套 |
| 2 | 智能密码钥匙(USBKEY) | 3000 | 个 |
3、技术指标要求
(一)电子签章系统技术参数:
| 序号 | 指标项 | 详细参数 |
| 1 | 架构要求 | 系统须采用JAVA语言并基于J2EE平台技术架构。 |
| 2 | 印章制作 | 提供印章在线申请模块,用户可在线上传印章图样,印章信息后 |
| 2 | 印章制作 | 提交申请制作电子印章,也可同时支持在线制作印章图样。 |
| 3 | 提供印章审核模块,印章管理员可以在线进行电子印章申请审核,可批准或拒绝。 | |
| 4 | 提供电子印章生成模块,可系统后台自动生成电子印章或通过申请审批后生成电子印章。 | |
| 5 | 可在印章上添加动态交互区域,以便与业务数据交互,动态生成特定印章,并可定义交互区域的字体、字号等属性设置。 | |
| 6 | 可通过印章属性数据,动态生成矢量印章,包括印章上弧度数据自定义、水平数据自定义,可自定义字体、字号等属性设置。 | |
| 7 | 在线印模处理支持在线编辑、裁剪、矫正角度、颜色增强、颜色归一功能。 | |
| 8 | 印章管理 | 提供对发布后的电子印章进行集中管理功能,包含停用、启用、授权注销、删除。 |
| 9 | 提供发布后的电子印章的下载功能,括下载到智能密码钥匙中。 | |
| 10 | 提供设置电子印章使用权限的功能,印章可进行用户授权,次数授权,时间段授权等多种模式。 | |
| 11 | 组织结构管理 | 提供对角色管理、用户管理、部门管理等功能。 |
| 12 | 证书管理 | 提供对制作电子印章使用的制作证书和用户证书的管理功能。 |
| 13 | 提供对服务器证书管理功能,管理软证书、加密机证书多种模式。 | |
| 14 | 自动签章管理 | *提供自动签章的规则管理模块,可针对绝对坐标、关键文字、骑缝章等做多种规则定义方式。 |
| 15 | 提供业务系统授权功能,可绑定授权账号、IP等信息,严格控制业务系统的调用权限。 | |
| 16 | 客户端签章 | *提供支持PDF、Word、Excel、WPS、OFD、网页等格式签章。 |
| 17 | 支持B/S环境下JavaScript调用插件,实现浏览器内签。 | |
| 18 | 提供支持PDF格式的签章产品,签章后的PDF文档可通过AdobeReader进行电子签章验证,防篡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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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提供PDF签章支持矢量印章格式,签章PDF通过AdobeReader打开放大到60倍印章无锯齿。 | |
| 20 | 支持光学防伪、荧光水印等防伪印章功能。 | |
| 21 | 支持二维码与条形码验证功能,保证纸质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
| 22 | 日志管理 | 提供系统的日志管理功能,可进行日志查询,统计。 |
| 23 | 提供客户端签章日志管理功能,日志包括:盖章时间、盖章人、印章名称、盖章文档标题等。 | |
| 24 | 提供自动签章日志管理功能,日志包括:盖章时间、业务系统、处理结果等。 | |
| 25 | 支持对日志数据做数字签名,保证日志数据内容的完整性。 | |
| 26 | 性能参数 | 印章验证速率不小于230次/秒。 |
| 27 | 签章生成速率不小于115次/秒。 | |
| 28 | 签章验证速率不小于112次/秒。 | |
| 29 | 技术规范 | GM/T0031-2014安全电子签章密码应用技术规范。 |
| 30 | GB/T25064-2010公钥基础设施电子签名格式规范。 | |
| 31 | GM/T0009-2012SM2密码算法使用规范。 | |
| 32 | GM/T0004-2012SM3密码杂凑算法。 | |
| 33 | GM/T0003.X-2012SM2椭圆曲线公钥密码算法。 | |
| 34 | GM/T0010SM2密码算法加密签名消息语法规范。 | |
| 35 | 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实现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签章系统的对接,实现加密机和签名验签服务器的对接,提供数字签名、加密。 |
(二)智能密码钥匙(USBKEY)技术参数:
| 序号 | 指标项 | 详细参数 |
| 1 | 硬件参数 | 智能密码钥匙,内嵌≥32位高性能、高容量智能卡芯片 |
| 自主知识产权COS,存储空间不少于128KB | ||
| 支持≥3个国密应用,同时支持8个以上证书 | ||
| 具有唯一硬件序列号,并可查询 | ||
| 支持密钥生成、存储、更新等芯片级密钥管理控制 | ||
| 验证及运算过程在硬件内部完成,私钥永不出Key |
-33-
| 具有多种对抗攻击的安全检测和保护手段 | ||
| 符合USB2.0规范,兼容USB1.1,兼容3.0规范接口 | ||
| Flash芯片存储空间≥2MB | ||
| 2 | 支持系统 | 支持WindowsXP/2000/2003/7/8/10 |
| 支持信创(统信、中标麒麟等国产操作系统) | ||
| 支持Linux和MacOSX | ||
| 3 | 支持标准 | 支持CSP/PKCS#11、SKF国密标准 |
| 支持SSLv3 | ||
| 支持X.509v3标准证书格式 | ||
| 符合CE和FCC标准 | ||
| 支持SM1/SM2/SM3/SM4算法,对称算法支持ECB、CBC、CFB、OFB模式 | ||
| 符合USB2.0规范,兼容USB1.1,兼容3.0规范接口 | ||
| 4 | 开发接口 | 提供CSP/PKCS#11/SKF开发接口 |
| 支持RSA/SM2且同时支持SKF/CSP/P11接口互通调用 | ||
| 支持移动端设备中间件接口 | ||
| 支持跨平台多浏览器(Chrome/Firefox/Safari/IE/Edge等)支持国产浏览器 | ||
| 5 | 规格参数 | 存储年限:大于10年 |
| 擦写次数:室温下擦写次数≥10万次 | ||
| 工作电压:4.5~5.5V(USB口供电) | ||
| 工作电流:<60mA,功率<300mW | ||
| 5 | 性能要求 | SM1加解密≥1.4Mbps |
| SM4加解密≥1.7Mbps | ||
| SM2密钥对生成<0.1秒/次 | ||
| SM2解密≥90次/秒 | ||
| SM2签名≥120次/秒 | ||
| SM2验签≥90次/秒 | ||
| 插拔识别:第一次插入计算机后的硬件识别速度不大于6秒; |
-34-
| 插拔识别:第二次拔插后的识别速度不大于3秒 | ||
| 6 | 系统兼容 | *兼容国家医疗保障局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系统,与现有证书综合管理系统FCMS对接。 |
| *须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第4部分:安全应用接口规范》。 | ||
| 7 | 接口规范 | GM/T0016-2012智能密码钥匙密码应用接口规范 |
| GM/T0017-2012智能密码钥匙密码应用接口数据格式规范 |
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实质性参数、指标,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
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4、其他
*(一)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与安装调试
*(二)实施要求:软件安装部署由软件开发商或授权技术团队提供。
*(三)质保期要求:
免费质保期:3年
(1)产品免费质保期: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质保期为三年,自验收通过之
日起计算。
(2)产品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中标人安排专人负责免费维护,设备出现
故障后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维护,4
小时内解决问题,故障不能按时排除应提供备用机。
(3)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需提供电子签章系统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
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中标方需提供与投标型号一致的电子签章系统产品进行软件
产品功能测试,确保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应
标情况,采购人将依法追究中标方责任。
(四)培训要求
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培训服务,应选派熟悉本中标货物功能的培训技术
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培训,采用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充
分利用中标货物,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能熟练操作使用,制定符合项目要求的培训计
划,培训内容、资料。
-35-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技术保障、各投标产品生产储存措施等内容。
(2)供应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供货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货物质量保障措施,货物包装运输方案等内容。
(3)供应商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状况预判、解决方案保障
项目顺利进行。
(4)签订合同前提交对接服务承诺函。
注:以上加*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
无效。
-36-
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
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
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
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
4.付款条件;
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
为非实质响应投标;
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
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7.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
大偏离或保留。
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
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
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
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
-37-
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
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1.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
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
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无效投标
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
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
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
做出明确响应);
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10投标文件不按“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制作的;
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
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审查相关情况;
2.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形。
-38-
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
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3.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
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
在串标嫌疑;
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
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
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的澄清
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39-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3.1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
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
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
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5.3.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5.3.1第(1)项至第(4)项
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应当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
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
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30(≥30)分钟。
其中,属于5.3.1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
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
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
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
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价
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
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
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0-
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
询历史一并归档。
6.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
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
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
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及内容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
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
企业。
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
可。
6.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6.5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本项目不适用)
-41-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
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
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
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
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6提供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
明函》。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
产品比例的声明函》。
6.7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
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
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
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6.8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
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
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
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
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
为同意。
8.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
-42-
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
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
9.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
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10.采购项目废标
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
标:
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
家的;
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
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
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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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商务部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 2 | 投标完整性 | 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 |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 6 | 实质性条款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 |
| 7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 8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 9 | 进口产品(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 |
| 10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
| 10 | 串通投标 | (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 |
| 11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2 | 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 审查结果 | ||
附表2.技术部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技术标编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审查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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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定内容及标准
(一)报价部分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 报价 | 报价分 | 30分 | 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30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 |
(二)商务部分(明标)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性能要求 | 8分 | 所投电子签章产品具有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的得4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电子签章产品具有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试证书》的得4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
| 实力要求 | 8分 | 所投电子签章产品原厂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3级或3级以上)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所投电子签章产品原厂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所投电子签章产品原厂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所投电子签章产品原厂具有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 同类业绩 | 4分 | 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2023年03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关键内容不清晰或双方印章不全,不计分 |
| 合计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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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部分(暗标)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重要技术参数 | 10分 | 技术指标带*项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实施方案 | 20分 | 针对(1)项目概述与建设目标(2)核心功能实现方案(3)省级平台对接方案(4)项目实施计划与步骤(5)项目管理与质量保障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0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出现1处缺陷,不具体或不符合项目实际的减1分,减完为止。 |
| 培训方案 | 10分 | 针对(1)培训目标及原则(2)分级分类培训方案(3)培训实施流程(4)培训保障措施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0分,每缺一项扣2.5分;每出现1处缺陷,不具体或不符合项目实际的减0.5分,减完为止。 |
| 售后服务方案 | 10分 | 针对(1)服务保障措施(2)售后服务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3)核心售后服务内容(4)服务期限与服务承诺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10分,每缺一项扣2.5分;每出现1处缺陷,不具体或不符合项目实际的减0.5分,减完为止。 |
| 合计 | 50分 |
注:为提高评审效率,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响应
索引或目录(格式自拟),逐项列明所在页数。
注:以上评分标准中所称“缺陷”指:
1、内容表述不够完整;
2、情况说明、介绍不够明确,夸大其词,与实际不符无法实现;
3、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无连贯性;
4、缺少关键分析点;
5、内容存在逻辑漏洞或常识错误;
6、内容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
-47-
7、方案或措施中提出的方法、举措不便于本项目目标的实施;
8、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出现的情形。
-48-
定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
在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项目名称)的政府
采购活动中,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提醒
采购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告知采购人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
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
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二、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
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
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
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
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
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四、本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
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评审工
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五、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提醒、协助采
购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
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
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六、提醒、协助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公
告。
七、协助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配合采购
人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
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
八、提醒、协助采购人对验收合同的项目,按照合同约
定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履约责任。
九、在发布项目采购公告的同时,将采购人签署的本项
目“定州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和本公司承诺一并交定州
市财政局采购办。
特此承诺。
承诺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名)
八、《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
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
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电子签章系统(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北京点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厂名)2,
厂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9号院3号楼2层101(生产厂址)。电子签章系统(产
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电子签章系统(产品名称
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电子签章系统(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
中国境内完成。
2.智能密码钥匙(USBKEY)(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天津赢达信科技有限公司
(厂名),厂址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2号5号楼东塔903室、904
室(生产厂址)。智能密码钥匙(USBKEY)(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
本占比≥(规定比例)。智能密码钥匙(USBKEY)(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
中国境内生产。智能密码钥匙(USBKEY)(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
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4月27日
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
下同。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
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
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4月27日
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采购人):
我公司参加定州市医疗保障局电子签章系统建设(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
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6.我公司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7.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
他法人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
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北京中科同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