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树园新村74号房屋和大树路41号房屋消防安全评估询价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需要对杭州市树园新村 74号房屋和杭州市大树路 41号房屋进行消防安全评估,需消防评估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69.67平方米,并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现面向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杭州市树园新村 74号房屋和大树路 41号房屋消防安全评估。
2.预算金额:18000.00(壹万捌仟元整),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杭州市树园新村 74号房屋和杭州市大树路 41号房屋消防安全评估。具体工作要求:
1.技术人员要求:中选机构提供至少3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
2.安全措施要求:
(1)供应商需为作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
(2)现场检测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严禁有不当操作;
(3)服从委托方的安全管理,遵守委托方的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3.能够按照我方要求完成各项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三、质量要求
对建筑消防合法性和使用情况、建筑防火情况、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消防安全管理、扑灭初期火灾能力和消防教育培训能力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达到消防安全防护要求。
四、服务期限及交付地点
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26年5月,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评估。
2.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杭州市树园新村 74号房屋和杭州市大树路 41号房屋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3.具有相应消防安全评估能力的评估机构,须在浙江省消防技术服管理系统备案,并不在机构黑榜名录内。
六、报价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技术资信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证书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商务文件资料:
(1)消防安全评估项目报价书。
3.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人必须将报价文件资料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报价文件”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报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红章。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无效:
1.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报价,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2.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报价;
3.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下属的不同报价人均提交报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4.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八、其他
1.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
2.请于5月6日17点前将资料送至: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1203办公室。
3.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85464695
附件:报价单.docx
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报价单
致: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报价(元) | 备注 |
| 1 | 杭州市树园新村 74号房屋和大树路 41号房屋消防安全评估 | 2 | 项 |
注: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内(本项目为总价合同,包含但不限于税费、运输费、作业人员人身保险等)。
报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日期:2026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