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达日县吉迈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达日县吉迈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远帆竞磋(服务)2026-009
项目名称:达日县吉迈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25400
最高限价(元):625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达日县吉迈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254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改造达日县吉迈镇建设路、黄河东路、黄河西路、市场路、西久路等城市道路污水管网17.7公里及附属设施。对以上工程实施监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4号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4、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达日县吉迈镇建设路201号
联系方式:0975-8313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4号4楼
联系方式:18997289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秉宁
电 话:18997289990
附件信息:
419.0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达日县吉迈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远帆竞磋(服务)2026-009
采购人: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3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
第四部分合同草案条款25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9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54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
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达日县吉迈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青海远帆竞磋(服务)2026-009)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名称 | 达日县吉迈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远帆竞磋(服务)2026-009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625400.00元 |
| 最高限价 | 625400.00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5、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6、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7、外省企业《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登记;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9、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 |
|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 0元人民币/套(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 线上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4号4楼) |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 购 人: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 系 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975—8313605联系地址:达日县吉迈镇建设路20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秉宁联系电话:18997289990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4号4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
| 收款人 | 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 | 0701201000377525 |
| 其他事项 |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4、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单位名称:达日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5-8313665 |
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9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内 容 | |
| 1 | 采购项目名称 | 达日县吉迈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采购 |
| 2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远帆竞磋(服务)2026-009 |
| 3 | 采购人 | 达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6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7 | 采购预算额度 | 625400.00元 |
| 8 | 最高限价 | 625400.00元 |
| 9 | 采购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
| 10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5、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6、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7、外省企业《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登记;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9、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0000.00收款单位: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银行账号:0701201000377525缴费时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12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
| 13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
| 14 |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2.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上传。 |
| 15 | 响应文件的加密 |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加密要求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加密提交。 |
| 16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政采云线上提交,不接受供应商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
| 17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
| 18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
| 19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44号4楼) |
| 20 | 答疑澄清方式 |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答疑澄清无果的,视同放弃答疑。 |
| 21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中标人收费金额:9400元。 |
| 22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
| 23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两份原件备案。 |
| 24 | 磋商有效期 | 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 25 | 其他事项 |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4、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6)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7)外省企业《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登记;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条款
(5)响应文件格式
(6)采购项目要求
(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
(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竞争性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及币种
8.1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必须包括:监理服务费、人员费、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8.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3竞争性磋商响应最终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采购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9.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9.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磋商有效期
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文件目录
(3)响应函
(4)最初报价一览表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供应商承诺函
(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9)资格证明材料
(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3)磋商保证金证明
(14)监理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15)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一览表
(16)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资格一览表
(17)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
(18)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9)监理大纲
(2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12.2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上传。
12.3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的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递送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3.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13.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响应文件。
13.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补充、修改响应文件并加密后重新递交。撤回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未重新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1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
五、竞争性磋商过程
15.竞争性磋商过程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
15.2竞争性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5.3答疑: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答疑时间,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
六、竞争性磋商程序及方法
16.磋商小组
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磋商小组专家。
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论证或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16.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6.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进行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16.4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7.竞争性磋商工作程序
17.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查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
17.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7.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第11.1款(1)-(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签字盖章的;
(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6)服务期、服务地点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7)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8)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9)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或最高限价的;
(11)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的其他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该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响应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17.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7.3.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3.2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17.3.3磋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17.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得分相同时,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7.5在磋商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18.评审办法
18.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18.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
| 类别 | 项目 | 满分分值 | 评审标准 |
| 磋商报价10分 | 报价分 | 10分 |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商务部分15分 | 企业业绩 | 9分 | 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 | 6分 | 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备(附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齐全,得 6 分。每缺少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和社保证明。 | |
| 技术水平75分 | 监理大纲 | 63分 | 供应商提供的监理大纲中包含但不限于(1)监理工程概况;(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3)监理依据;(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6)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7)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8)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9)合理化建议。以上9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7分,满分6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 |
| 项目管理方案 | 12分 |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1)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2)合同、信息管理方案;(3)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以上3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4分,满分1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 |
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 工 程类 别 | 工程规模 | 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人) | 主要管理人员 | 备 注 | |
|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 基础、主体阶段 | 3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专业监理工程师增加1人,监理员增加2人。 |
| 主体阶段 | 3 | ||||
| 安装、装修阶段 | 2 | ||||
|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 基础阶段 | 4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
| 主体阶段 | 4 | ||||
| 安装、装修阶段 | 3 | ||||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 基础阶段 | 5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
| 主体阶段 | 5 | ||||
| 安装、装修阶段 | 4 | ||||
| 市 政工 程 |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 3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
|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 4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
| 工程合同价>1亿元 | 5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 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的工程,每增加5000万元,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增加1人。 | ||
注:此标准为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9.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2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1.签订合同
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
21.2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5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22.终止情形
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2.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十、处罚
23.处罚情形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结果的。
2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3.3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3.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3.5未按照采购、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3.6将采购合同转包的。
23.7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服务的。
23.8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23.9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十二、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部分合同草案条款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此页无正文)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编制相应页码。
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2:响应文件目录
(1)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
(2)响应文件目录……………………………………………………所在页码
(3)响应函……………………………………………………………所在页码
(4)最初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7)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
(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9)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所在页码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
(13)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
(14)监理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所在页码
(15)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一览表…………………………所在页码
(16)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资格一览表……………………所在页码
(17)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所在页码(18)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9)监理大纲…………………………………………………………所在页码
(2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格式3:响应函
响应函
致: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磋商有效期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4:最初报价一览表
最初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最 初 报 价 | 服务期 | 备注 |
| 大写: | |||
| 小写: |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必须包括:监理服务费、人员费、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服务期”是指供应商能够完成服务的具体期限。
4.竞争性磋商响应最初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年龄: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格式7: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____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提供采购项目要求中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服务。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9: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行政机关出具无欠缴应纳税款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格式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格式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致: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1.1
1.1.2
格式13:磋商保证金证明
磋商保证金证明
致:青海远帆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格式14:监理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监理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 注册资本 | 其中(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 经营范围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备注 | |||||||||
格式15: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一览表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一览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技术职称 | 专业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 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时间 |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号码 | |||||||||
| 监理工程业绩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结构类型 | 工程质量 | 项目监理机构担任工作 | 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 | ||||
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格式16: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资格一览表
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资格一览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格式17: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用途 | 计量检测(使用)情况 | 备注 |
格式18: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自2023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监理合同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格式19: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
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监理大纲。
格式2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的(全部)供应商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标的名称”指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格式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中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
格式22: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表
最终报价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起,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填写最终报价。
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一)响应要求
1.响应说明
1.1本项目采购所有服务不能拆分或少报,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响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必须包括:监理服务费、人员费、差旅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响应文件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服务期、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监理服务。
1.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报价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采购最高限价,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商务要求
3.1.服务地点:达日县。
3.2.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3.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概况:改造达日县吉迈镇建设路、黄河东路、黄河西路、市场路、西久路等城市道路污水管网17.7公里及附属设施。对以上工程实施监理服务。
2、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3、质量要求:合格。
二、建设工程监理要求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关键在于现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的素质和综合能力。招标人要求谈判单位优选可信赖的项目总监和一个高效精干、配置合理的监理班子实施工程监理。
2、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本项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汇总议定范围内监理业务。
3、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合法。凡发现违规监理者,招标人有权建议撤换。
4、监理人员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将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程序化控制、关键点控制等指导思想开展监理工作。
5、项目监理机构应正确处理好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