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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第二次)

业主单位: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湖南 · 湘西
发布:2026-04-30 13:51:57截止:2026-05-21
产品/服务:合作开发建设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E4300000388005020

项目所在行政区:433100

采购项目类型:政府采购

采购人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代码:91433123553034913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则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07436148

项目预算:14555.83万元

招标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E4300000388005020-2

采购项目子包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第二次)

分包预算:14555.83元

招标类别:政府采购

控制价(最高限价):

统一交易标识码:D01-1243310035555394X0-20260429-000007-0

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段(包)内容:

招标文件下载.pdf

企业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

发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第二次)

采购人: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编号:XXQSOP-2026-004

采购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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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六、中标信息公布

七、合同签订

八、其他规定

第三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2.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结果

4.其他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企业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合同条款偏离表

六、投标保证金

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八、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九、采购需求响应

十、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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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1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授权委托书可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招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除外)。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购买CA数字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端下载采

购文件,否则无法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进行电子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1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投标

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使用CA登录)→点击“用户登陆”(使用CA登录)→点击“会员端”登

陆后→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

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

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

易文件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

机构概不负责。

4.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1日。

五、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2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

服务大楼四楼)。

4.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裁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

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绝。

5.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CA数字证书并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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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

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

八、其它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参加投标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如需办理CA可前

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

页面查看→《服务导航》→《操作指南》→《政府采购业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须知,并按

相应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以便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户等相关事宜,CA办理咨询电话

0743-8523032。

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3.请务必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

4.电子投标文件总容量不得超过200M,单个节点容量不得超过50M。

5.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

议。

6.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操作遇到任何问题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43-8523902。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投标说明

1.投标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薛忠、向则平

2.电话:13627436277、15907436148

十一、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乾城支行

银行账号:43050173703600000039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1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城北游客服务中心A1栋5楼201室

1.3联系人:薛忠

1.4电话:13627436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1名称: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武陵山大道31号国盛商业广场居然之家第一

幢1525室

2.3联系人:向则平、张红梅

2.4邮编:416000

2.5电话:15907436148、0743-822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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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3.1名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2联系人:软件技术人员

3.3电话:0743-852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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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
资格审查资料
第15.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资格性检查表要求提供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第17.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
第18.1款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RMB¥:2000000.00元);2.缴纳时间:2026年5月21日9时00分,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3.缴纳方式:投标保函、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采购人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4.采用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信息如下:(1)账户名: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支行(3)账号:18-850901040010316(4)投标人转账时须备注“XXX项目+投标保证金”。5.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自行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投标保函,须备注“XXX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递交地址为: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城北游客服务中心A1栋5楼201室。
第19.1款分包□允许■不允许
第20.1款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中心电子投标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备注:中标人中标后,须提供2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四、投标
第21款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指定栏目(投标文件上传具体操作可查看操作手册《政府集中采购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有疑问请联系0743-8523902)。逾期通过网络传输递交至到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说明: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参与投标均需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①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②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法人代表投标须办理法人代表数字证书)。投标时,必须使用对应投标单位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参与及投标文件制作。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的综合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送至指定的开标地点,避免因相关证明原件提供不全而影响评分。
第24.3款涉嫌围标、串标情形根据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分析系统异常预警机制,凡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
第24.3款涉嫌围标、串标情形雷同的,均属于涉嫌围标、串标情形,有关监管部门将根据异常预警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5.2款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解密时限:从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电子唱标请提供填写完整的《开标一览表》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9.2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审方法及标准中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评审方法及标准中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都相同,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第30.5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采购人信息2.1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城北游客服务中心A1栋5楼201室2.3联系人:薛忠2.4电话:13627436277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3.1名称: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2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武陵山大道31号国盛商业广场居然之家第一幢1525室3.3联系人:向则平、张红梅3.4电话:0743-8222189
七、合同签订
第32.1款履约担保要求提供口不要求提供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200万元;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相关手续。
八、其他规定
第36.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执行。
第37.1(1)款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第37.1(2)质量保证金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
第37.2款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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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

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

章第34.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见《政府采购品目分

类目录》(财库〔2022〕31号)。

2.5服务是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

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

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

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

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

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

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6.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

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

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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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

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

作出明确响应。

8.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

性偏离。

8.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

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8.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

度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9.询问

9.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

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

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

并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10.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章

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和第三部分技术文件组成。投标文

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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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合同条款偏离表

六、投标保证金

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八、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九、采购需求响应

十、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

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投标须知

前附表】及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

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设定最高限价的),

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4.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且不接受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其投标

无效。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按本章第23.1款要求标注“修改”

或未书面声明哪个有效的,其投标无效。

14.5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4.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投

标文件中“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清单报价表”

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修改,影响投标报价评审,其

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

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

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

款资格证明材料。

15.3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6.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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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说明。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3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

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7.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8.投标保证金

18.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

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

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9.分包

19.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其投标无效。

19.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

合同。

19.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

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9.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

20.投标文件的签署

20.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20.1.1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

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20.1.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

标文件。

20.1.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

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

2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

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1.2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第14页共62页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逾期不

予受理。

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公司联系,查明原因,

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2.投标截止期

2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1.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

目。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

改后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4.串通投标行为

2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

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

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3涉嫌围标、串标情形:

根据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分析系统异常预警机制,凡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雷同的,均属于涉嫌围标、串标情形,有关监管部门将根据

异常预警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5.开标

25.1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

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解密电子投

标文件时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批量导入投标文件;

(3)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投标报价、开标结果及其他内容;

(4)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

(5)采购人在开标记录上确认;

(6)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

25.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

第15页共62页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5.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可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特殊情况。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应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暂停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

26.资格审查

2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6.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

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27.评标委员会

27.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7.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

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7.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评标

28.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

29.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9.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章

第10.1款规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

日。

30.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0.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第16页共62页

30.3本章第30.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4本章第30.3款所称“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是指: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是指: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5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

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

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

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0.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

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0.7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0.8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

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

30.9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0.10质疑人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

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1.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1.4中标合同将在法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

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2.履约担保

32.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

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2.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2.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

3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

分之十。

第17页共62页

八、其他规定

34.政府采购政策

34.1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4.2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

(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4.3价格评审优惠: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

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

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

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

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

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

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

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

“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4.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

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

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

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4.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4.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4.1款、第34.2款、第34.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

第18页共62页

式)。

(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4.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

(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

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

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

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4.8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35.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5.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

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

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单位式采购的,采购人

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5.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6.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收取。

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7.1合同价款支付

(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

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人提

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

37.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9页共62页

第三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

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2除第二章第15.1款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1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

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

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

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

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本章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

依据。

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4.其他

4.1实行资格预审的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

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

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

要求。

第20页共62页

附表1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采购项目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第二次)

委托代理编号:XXQSOP-2026-004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或者书面承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者书面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者书面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
7不良信用记录查询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8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0资格证明文件的编制、签署、盖章。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署、盖章
11授权代表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21页共62页

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第二次)

委托代理编号:XXQSOP-2026-004

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1
2
3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采购项目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第二次)

委托代理编号:XXQSOP-2026-004

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
1
2
3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22页共62页

附表4符合性检查表

符合性检查表

采购项目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第二次)

委托代理编号:XXQSOP-2026-004

序号内容投标人
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商务技术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
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用“★”符号的条款
5投标文件一般商务技术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10项的
6投标文件无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结论

备注:

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

2.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3.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4.结论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实质性评价打分程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表5符合性检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表

符合性检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表

采购项目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

(第二次)

委托代理编号:XXQSOP-2026-004

序号符合性检查合格投标人名称
1
2
3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第23页共62页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注:优先采购加分的详细计算规则见第二章第34.5款、第34.6款规定。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
第1.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本项目不适用)(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要求,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第5.2款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不适用)□否,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不另行享受价格扣除及调整。□是,服务由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享受价格扣除(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在评审时不予考虑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5.4(2)项优先采购/
第5.8(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第24页共62页

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
1报价(A1)0.20
2商务(A2)0.20
3技术(A3)0.60
合计1.00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因素(权数取值)分值评标标准
价格评价项(A1)权数取值0.20100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为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价格权值×100。(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评价项(A2)权数取值0.20100分资产保障(20分)招标人投入的6679.38万元资产保障程度,以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为准,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注册资金得分=(注册资金÷6679.38)×资产保障权值。(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注:本项最多得20分;联合体竞标的,以牵头人的数据为准。
资产负债率(20分)投标人资产负债率低于50%的计20分,处于50%~60%之间的计15分,处于60%~70%之间的计10分,负债率超过70%的视为无效投标。注: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数据为准,但所有成员的负债率均不得超过70%。(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业绩(20分)投标人业绩(开发业绩不计年限,施工业绩3年内):每具有一个商住类开发项目业绩计10分,每具有一个商住类施工项目业绩计10分,本项最多计20分。注:开发业绩须提供项目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施工业绩须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纳税等级(20分)投标人近五年的纳税等级:A级纳税人计20分;B级纳税人计15分;M/C级纳税人计10分;D级以下不计分。注:须提供注册地税务部门授予的纳税登记证书等文件复印件及查询网址,否则不予计分。

第25页共62页

项目负责人(20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开发业绩不计年限,施工业绩3年内):具有一个房屋建筑工程开发或施工业绩计20分。
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20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10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的按废标处理。
技术评价项(A3)权数取值0.60100分技术服务要求指标响应(20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计20分,“标★技术指标条款偏离一项视为无效投标;其它一般技术指标条款每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如响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建设开发及营销方案(6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开发建设及营销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开发的成本分析、竞标估算、经济效益分析及融资方案;(2)市场竞争力及风险控制;(3)项目管理方案;(4)营销策划方案;进行综合比较:(1)项目开发的成本分析、竞标估算、经济效益分析及融资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的计15分;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的计10分;内容欠完整、可行性较差的计5分;存在明显违反政策、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计0分。(2)市场竞争力及风险控制:依据投标人第(1)条的各项经济指标,在确保盈利的情况下,其盈亏平衡点的销售单价最低的得15分,其他投标人的的销售单价与最低销售单价相比,每增加1.0%扣1分,扣完15分为止;(3)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的计15分;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的10分;内容欠完整、可行性较差的计5分;存在明显违反政策、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计0分。(4)营销策划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强的计15分;内容较完整、具备可行性的计10分;内容欠完整、可行性较差的计5分;存在明显违反政策、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计0分。
利益分配及优惠承诺(20分)利益分配承诺:以投标人的投标金额为参考,最终以审计后确认股比为基准,承诺向甲方每让渡额外1.0%的股份计2分;以此类推,最多向甲方每让渡10.0%,超过10.0%不计分,即本项最多计20分。

评标委员会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26页共62页

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1.评标方法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如有)、

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

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

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3.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3.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澄清有关问题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

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

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27页共62页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

(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第4.3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

正。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规

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按照上述顺序修正或调整。

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报价权值

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

(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

评分项计算得分。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相关规定进

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调整。

5.5评标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

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6.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此类推。

6.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中技术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照

评标方法及标准中商务部分从高到低排序,以此类推,若都相同,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

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

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28页共62页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

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29页共62页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

采购(第二次)

2.采购内容

序号包名称建设面积预算单价项目总投资铭城集团固定投资资产价值金额采购项目预算总价(即社会投资人投资金额)备注
1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第二次)90362.59㎡2,350元/㎡21,235.21万元6679.38万元14,555.83万元
备注:1.铭城集团固定投资资产价值金额6679.38万元为固定价格,不可变动;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最高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价14555.83万元(预算单价不得超过2,350元/㎡),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3.允许投标人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和优化,设计变更和优化不得减少原计容面积、销售面积;同时必须符合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及统一验收标准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为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

合作项目主要是凤凰县秀兰花园项目续建(改造)工程,具体地理位置位于凤凰县沱江镇城北集

散中心北侧。具体合作内容为通过本次招标选择具备房地产开发及工程建设资质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共

同开发。由社会资本方作为开发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后续投资建设及销售全流程工作,涵盖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续建工程的建安工程、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含立项、前期咨询、招标代理、工程勘察、设计、

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报建手续及工程保险等)、预备费等。所有投入费用(不含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待双方确认项目份额后按比例各自承担)经审计结算后计入项目投资份额(超出项目中标单

价金额的费用不计入份额,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项目使用资产土地面积为46843.28㎡,其中商服用地面积19749.09㎡,住宅用地面积27094.19

㎡。原规划总建筑面积90362.59㎡,其中地上62245.88㎡,地下28116.71㎡,包括1~4#公寓、

1~7#住宅及公共区域地下室等。已完工程情况:经统计,已建成的主体框架面积共计47624.24㎡;

其中,除3#公寓楼及7#住宅楼两栋已封顶外,其余楼栋的主体尚未实施或尚未封顶。续建工程范

围:中标方需根据已建成工程现状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和优化,设计变更和优化不得减少原计容面

积、销售面积,同时必须符合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质量评定及统一验收标准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设计

变更和优化方案的投资估算,必须体现节约成本的宗旨,确认能够满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本项目盈

利的要求,保障秀兰花园项目整体建设完毕。除上述已完工程外,其余各楼栋主体工程及整个项目的

主体二次结构(填充墙及构造柱等)、屋面及防水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

弱电及智能化工程、停车场、小区坪场道路及绿化附属工程等,均为本协议续建(改造)工程范围部

分。续建工程费:估算价14,555.83万元(具体以审计为准),包括建安工程费、建设工程其他费、

预备费等(不含建设期利息),均由合作方投入。

三、拟合作/实施模式

该项目由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方牵头推进,中标合作对象负责项目实施,作

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后续投资建设及销售全流程工作。建设完成后按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销

售收益。

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铭城集团投入资产明细

第30页共62页

序号资产名称资产类型土地性质面积(㎡)评估价值(元)备注
1原秀兰饭店项目占用马路土地出让商服5,178.2266,793,800.00原秀兰饭店其余土地拟回收用于修建城北中学
2秀兰花园项目(5035万)土地出让商服14,570.87
土地出让住宅27,094.19
在建工程
合计66,793,800.00

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现状评估作价不低于6679.38万元(第三方

评审机构出具)计入投资份额,双方根据投资占比进行收益结算。

合作方所有投入费用经审计结算后计入项目投资份额(超出项目中标单价金额的费用不计入份

额,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现状评估作价(由

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计入投资份额,双方依据投资占比进行收益结算(销售成本按比例各自承担)。

若涉及到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将国有资产土地及在建工程划转至合作方名下的情

况,则要求合作方在接收到相关资产后将资产抵押至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以保障国有

资产不流失。

四、开发周期

项目开发期为60个月,其中销售期51个月;具体按双方实际合同约定执行。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另行组织对本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有关踏勘事宜由供应商与采购人联

系自行处理;供应商在投标前与采购人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以利于供应商对本项目需求进行全面了解,

从而合理制作响应文件和报价,现场勘查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工程建设完成后第三方审计机构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程序选取,所需审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

付,包含在本项目采购总投资内。

3.履约保证金的使用:用于中标人在合同期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查处、处罚,违反采

购合同约定的内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约等违约情况的处理、处罚;若未出现安全责任、违约责任赔

偿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合同约定期满,则全额无息退还。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31页共62页

第六章企业采购合同

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

合作开发经营协议

合同编号:号

(草拟稿)

产权方: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方:,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〇二六年XX月XX日

第32页共62页

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

合作开发经营协议

产权方: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甲方通过司法拍卖的形式取得原凤凰秀兰花园项目的所有权,因该项目尚处于工

程停滞状态,需要继续投资开发建设,方能竣工验收交付和对外销售;而乙方有意对

该房地产续建(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合作开发。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甲方提供法拍所得的“凤凰秀兰花园项目”,乙方提供

续建(改造)工程资金,建成后按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销售收益(如销售利润等)的方

式进行联合建设开发,现就具体合作方式、内容及相关合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

凤凰县秀兰花园合作开发项目含凤凰秀兰花园项目续建(改造)工程及房地产销

售为一体,续建(改造)工程的最终命名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宗地位置:位于凤凰县城北游客服务中心北侧

3、项目概况:位于凤凰县城北游客服务中心北侧,占地46843.28㎡,其中,其

他商服用地19749.09㎡,城镇住宅用地27094.19㎡。

原规划总建筑面积90362.59㎡,其中,地上62245.88㎡,地下28116.71㎡,包

括1~4#公寓、1~7#住宅及公共区域地下室等;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工程停滞状态,

需要继续投资建设,方能竣工验收交付和对外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①、已完工程情况:已建成的主体框架面积共计47624.24㎡;其中,除3#公寓

楼及7#住宅楼两栋已封顶外,其余楼栋的主体尚未实施或尚未封顶;

②、续建(改造)工程范围:除上述第①条已完工程外,其余各楼栋主体工程及

整个项目的主体二次结构(填充墙及构造柱等)、屋面及防水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

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停车场、小区坪场道路及绿化附属工

第33页共62页

程等,均为本协议续建(改造)工程范围部分。具体以产权方提供的原总平面图纸、

法拍资料及实际情况为准(详见附件1~3)。

③、续建(改造)工程的内容原则上仍以原设计施工图的内容为基准;但乙方可

依据当下的房地产政策、消费需求及市场行情等实际情况,提出设计优化变更方案,

设计变更和优化不得减少原计容面积、销售面积,同时必须符合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

质量评定及统一验收标准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设计变更和优化方案的投资估算,必须

体现节约成本的宗旨,确认能够满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本项目盈利的要求,保障秀

兰花园项目整体建设完毕。经甲方同意后可实施。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内容

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采用合作分工、各司其职、自负盈亏的合作方

式,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投入:甲方根据《XX评估公司XXX号评估报告》,将凤凰秀兰花园项目土

地及在建工程现状,作价6679.38万元为投资股份,转让至乙方公司进行续建(改造)

工程的开发建设。

2、乙方投入:提供续建(改造)工程的所有建设资金(暂按中标价万元计),

作为投资股份,最终的投入金额以竣工结算后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定金额为准。

3、联合体及职责分工: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成立联合体,并以双方的投入金额,

分别预估占股6679.38:=%:%。该联合体作为唯一持有凤凰秀兰花园续

建工程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的单一目的机构。并根据各自的优势和专长分工如

下:

★甲方:将凤凰秀兰花园续建(改造)工程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转至乙方名下,配

合乙方完成续建(改造)工程的报建手续办理、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履行

工程项目管理职责,管理销售收入的分配等;委派1名工地代表和1名财务总监对工

程进度、质量、安全、资金和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并以己方的投资金额(评估价6679.38

万元)对本项目的续建(改造)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

★乙方:主要负责项目续建(改造)工程及销售的具体实施,项目开发建设的资

金筹措和投入,以联合体名义对外发包工程,采购地勘、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

程检测等服务,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等。委派1名工地代表和1名财务代表履行工程

项目管理职责。并以己方的投资金额(暂按中标价,万元)对本项目的续建开

第34页共62页

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

4、成本控制:

本项目的成本主要包括:项目购置费、续建工程费、营销费用及税费等4项;按

甲乙双方的职责和分工,控制如下:

★项目购置费:甲方以法拍所得的“凤凰秀兰花园项目”,作价6679.38万元的

成本进行投资,建设期内不再变动;

★续建(改造)工程费:暂估中标价,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建设工

程其他费、预备费及建设期利息等,均由乙方投入,并按以下约定进行成本控制:

①、续建的建安工程费:按实际工程量、湖南省2025定额(包括建筑、装饰、

市政、安装及园林绿化等工程消耗量标准),以及湘西州凤凰县当地的材料、人工价

格等相关动态调整文件进行计算;

②、建设工程其他费:指“湘建建(2024)19号文件”所包括的前期咨询、工

程质量鉴定、招标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工程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报建手

续及工程保险等成本费用;如凤凰县政府部门已颁布相关费用标准时,乙方必须按该

费用标准进行控制;如没有,乙方必须控制在“湘建建(2024)19号文件”规定的

价格范围之内。

③、预备费:主要包括基本预备费及涨价预备费;续建过程中实际发生时,由双

方进行工程签证、确认,并计入结算。

④、建设期利息:乙方投资本项目,不计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内的财务费用由乙

方自行承担。

最终竣工结算金额以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定金额为准,作为乙方成本控制价、投

资金额和占股比例的依据。

★奖惩办法:

①、乙方必须将“续建(改造)工程费”成本控制在中标单价XXXX元的范围

之内,确保本项目有利可图;

协议实施过程中,除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因素外,超过该成本控制价部分,由乙

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认可;低于该成本控制价则按实结算(竣工结算金额以第三方

审计的结果为准)。

②、鼓励工程创优:如乙方创建省优工程、芙蓉奖、鲁班奖等工程奖项,甲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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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按照“湘建价[2020]56号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奖励,该项奖励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投

资比例承担,不计入乙方的成本控制范畴。

★销售成本:指本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

售代理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①、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

税及印花税等,约为销售金额的12%;

②、广告宣传费。约为销售收人的0.5%一1%;

③、销售代理费。约为销售收入的1.5%一2%;

④、其他销售费用。约为销售收入的0.5%;

以上各项合计,销售费用约占销售收人的14.0%一15.5%。

本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具体销售费用按投资比例据实计取;广告宣传、

销售代理及其他销售费用由乙方垫付,不计入其投资金额;应交税费则从销售收入中

支取、缴纳。

5、销售收入及利润分配:所有销售收入均按以下顺序分配和支付:

①、支付应交税费;

②、支付对外共同债务;

③、按比例支付甲乙双方的投入成本;

④、再以双方的投入成本按比例分配销售利润。

第三条建设期限

计划自2026年月日起,经办理产权过户、抵押、落实五大责任主体、设

计变更或调整、报建手续及组织施工等工作阶段,至2026年月日全部竣工验

收合格,工期2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机构发出的开工令注明的时间为

准。但如遇到消费低迷、销售不利等特殊情况时,建设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调整。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产权过户,确保土地、房产权属清晰,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程序和

债权债务纠纷,也未设定任何抵押,乙方在产权办理至名下后需将资产产权抵押至甲

方名下,以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2、确保乙方对外发包、签约和管理项目的唯一性和完整性。负责监督续建工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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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工程质量和履约情况;

3、负责配合本项目的报建手续、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将本项目原有的地勘、

设计、监理、检测及工程验收资料等成果,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人员清理场地,

解决场地遗留问题。

4、负责在国家现有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争取各项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5、甲方享有与乙方共同管理销售收入等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建设成果/利润的权利,

以及为确保实现该项权利而采取的一切合法措施。

6、因市场变化导致的房地产贬值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

7、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制定一份实施方案(如房地产营销方案等),报双方领导核

准后实施。

8、甲方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甲方代表主要负责监督工

程进度、安全、质量、销售情况、资金回收及本协议的执行,但不参与项目对外发包、

签约等施工管理,也不承担项目施工盈亏的风险和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将甲方投入资产抵押至甲方名下,用以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2、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续建(改造)工程的投资、开发工作,包括自主选择设计、

施工、监理、检测及造价咨询等承包和服务单位,在满足成本控制指标的前提下,签

署各类承包和服务合同;

乙方有权进行局部设计变更调整;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等各个环节

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并签署各项承发包及服务合同、报建手续、竣工验收及各阶段

建设工程的费用支付意见。

3、乙方自行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场地清理,如原建筑清理排险、场地建筑垃圾清理

外运、临建设施、施工围挡等,使之具备开工条件。

4、在项目竣工后,负责根据本协议的要求无条件地协助配合甲方办理房产分配过

户时的全部手续。

5、乙方应采取“月报”的形式定期向甲方通报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并须就重大

事项及时与甲方沟通和协调。

6、乙方享有与甲方共同管理销售收入等资金的使用和分配建设成果的权利,以及

为确保实现该项权利而采取的一切合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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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市场变化等不利因素导致的建设工程投资增加,其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若

本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外发生争议、纠纷、诉讼等问题,乙方应负责全面处理协

调,不得影响项目开发。8、乙方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对外发包工程和服务成本控

制计划、施工方案、房地产营销方案等),送甲方核准后实施。

9、乙方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授权范围及权限须以书面

文件为准。

第五条其他事项

(一)、工程项目部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组成,以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工,

各负其责,确保项目施工顺利推进;

2、甲方代表职责:协助乙方人员清理场地,解决场地遗留问题;负责配合项目的

立项报批、报建手续、监督施工;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提出建议和意见;组织中

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等;

3、乙方代表职责:自主选择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造价咨询等承包和服务单

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在满足成本控制指标的前提下,编制各类承

包和服务合同,报甲方签署实施;

(二)、销售管理

1、销售部主要负责人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组成,根据市场情况共同策划和制定营

销方案,主要由乙方实施房产销售工作,甲方负责监督工作;

2、销售收入,进入双方共同管理的账户,用于支付工程建设的各项费用、政府税

费、清还已经支付的项目购置费、续建工程费和分配利润等。

3、房产销售迟滞:房产因销售不利,迟滞时间达3年以上时,则滞销的房产由甲

乙双方自行回购,或者将滞销的房产按双方的股比进行实物分配。

(三)、物业管理

1、小区的物业管理在销售工作完成之前由乙方所属的物业公司负责。竣工验收交

付后,移交小区业主接收管理。

2、物业公司所制订的收费标准、服务范围应根据甲、乙双方研究确定的销售策略

所制订的标准并经政府批准执行。

3、物业管理按《湖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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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融资

乙方除利用自有资金外,通过对外融资、材料赊欠等方式融资筹资,并用于本项

目建设,甲方予以认可并计入乙方的投资额度;但其债务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与

甲方无关;甲方仅以核实资金、工程量及其造价的方式,来核定乙方的投资金额。

(五)、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为200万元,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当事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书

及相关补充协议条款,造成项目无法如期施工建设或不能实现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

的目的,是严重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向违约方索赔。其中3条特别说明

如下:

①、乙方投资不足:乙方因投资不足,导致续建工程不能全部竣工或者不能按期

竣工验收交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费用损失;

②、除不可抗力外,工程未能在一年内竣工交付的,罚金200万元;超期达6个

月及以上的,除罚金外,甲方并可解除协议;

③、甲方销售房产后,未将销售收入依约分配,并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的,甲方

须对违约损失承担200万元的赔偿。

2、其他违约:如由当事一方原因导致另一方被第三方追索使另一方受到经济损失

的,所有损失由该当事方承担。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条款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若甲乙双

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

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在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实际履行

情况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相同的法律

效力。

3、双方所出具之有关项目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并视为本协议

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协议一式十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三份,四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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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报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二○二六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凤凰铭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附件:

1、秀兰花园原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

可证、施工许可证;

2、秀兰花园原设计施工图;

3、司法拍卖材料及其附件。

注释: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根据项目实际具体

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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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合同条款偏离表

六、投标保证金

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八、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九、采购需求响应

十、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

1.投标文件的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但投标文件内容及

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的结构填写;

2.项目没有分包的,包号可不填写。

3.本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格式与系统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不一致的,以系统生成的电子招标

文件的内容及格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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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

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包,号:

投标人:

年月日

第42页共62页

一、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提供)

附件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43页共62页

附件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成立日期:年月日

营业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提供)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提供)

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

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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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须知

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附件3-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3-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附件3-4联合体协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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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

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期限已经届满的除

外)。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

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

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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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备注:

按第二章第15.1(3)项要求提供。

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备注:提供有效的特定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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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4联合体协议(格式)

联合体协议(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项目的投

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

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

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投标,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

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电子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

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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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5信用查询

信用查询

备注:

1.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未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证明。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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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采购

投标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包,号:

投标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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