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JSZC-320300-ZJZB-G2026-003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
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
预算金额:1002.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含三环东、西、北、南路,大学路(泉山区段)、徐韩(鼓楼区段)和城东(云龙区段)高架快速路,总面积153.2万平方米;另徐丰高架涉铁段648米,面积2.2万平方米。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0.86-1.25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证书和公路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北京时间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3205102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5#办公楼1908室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d7cc05bf44f54acea9d2d31352aa9f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联系人:王正耀
联系电话:0516-876294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8室
联系人:赵茜茜、邓克杰
联系电话:0516-83205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茜茜、邓克杰
电话:0516-83205102
JSZC-320300-ZJZB-G2026-0038采购文件.doc
|中|际|招|标
ZHONGJITENDERING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
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
采购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采购需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
《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招标文件
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
(二)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江苏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进入,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进行下载。
(二)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三)售价:免费。
四、投标有关信息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北京时间09:30。
(二)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北京时间09:30。
(三)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进入,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采购人
(一)名称: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
(二)地址:徐州市王陵路68号
(三)联系方法:0516-87629494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正耀
六、采购代理机构
(一)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8室
(三)联系方法:0516-83205102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赵茜茜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
(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招标
(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采购需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三、投标
(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
(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
(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
(十四)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
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
(十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
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
(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
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
(十八)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
(十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
(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
(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6.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
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8.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
10.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开标
(二十五)开标:
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4.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五、评标
(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二十八)评标
1.评标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
①资格性审查。
②符合性审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
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
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
(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规定回复时间。投标人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十二)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政府采购合同
(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
(三十八)履约保证金:
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十八)的规定。
(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
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
(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
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
(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
(4)如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两年内,在其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等不诚信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
八、询问和质疑
(四十)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四十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 条款项号 | 内 容 |
| 一 | 总则 |
| (一) | 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 |
| (二) | 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四) |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
| (五)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六)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公路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四、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七)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 |
| 二 | 招标 |
| (九)1 |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 (九)2 | 不安排现场考察。 |
| (九)3 | 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 |
| 三 | 投标 |
| (十一) | 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
| (十二)1(十二)2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二、资格条件(1-8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证书和公路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工作人员配备承诺》(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签章,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中标,对本项目所配备的工作人员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无承诺的为无效投标)。3、《检测设备配备承诺》(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签章,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中标,对本项目所配置的检测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无承诺的为无效投标)。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投标人业绩(二)人员配置(三)设备配置(四)技术方案1、项目理解;2、桥梁、声屏障养护方案;3、快速路地面段路面养护方案;4、管理质量保证技术措施;5、养护期间交通组织措施;6、安全、文明、环保、扬尘污染防控等保证措施;7、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防汛抢险、除冰凌应急处置。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无。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 (十三)2 | 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 |
| (十三)3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 (十四)3 |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002.8万元人民币(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 (十六) | 以人民币报价。 |
| (十七)2 |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苏采云”系统的设置。 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十八)4 | 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 |
| (十九) |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09:30)前。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 (二十) | 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 |
| 四 | 开标 |
| (二十五)1 | 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09:30(标准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江苏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进入,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
| (二十五)3 | 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 五 | 评标 |
| (二十七) |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 (二十八)1(二十八)1(4) | 1、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总得分顺序排列。 |
| (二十九)(4) | 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三十) |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 |
| 七 | 政府采购合同 |
| (三十七)1 |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 (三十八)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
| (四十一)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赵茜茜;联系电话:0516-83205102;办公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8室。 |
| 附加说明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两本。 |
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或者成交金额 | 费率 |
| 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 | 5000元 |
|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 1.6% |
| 50-400万元(含400万元) | 1.5% |
| 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 1.1% |
|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8% |
| 5000-1亿元(含1亿元) | 0.25% |
| 1-10亿元(含10亿元) | 0.05% |
| 10-50亿元(含50亿元) | 0.01% |
| 50亿元以上 | 0.005% |
说明:
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
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
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
5.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
6.有分包(分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算。
7.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和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7万元。
9.账户信息:
收款人: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园支行
账号:3203020171010000003980
行号:314303000180
第4章评标标准
| 项目 | 评分标准及细则 |
| 价格(10分) |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1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
| 投标人业绩(4分)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城市高架日常养护项目的,每项城市高架日常养护项目业绩合同得2分或每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 人员配置(10分) |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力量(包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和劳动力及技术力量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分(10分):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强的得10分;人员配置较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人员配置一般,基本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人员配置较差,缺乏针对性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 |
| 设备配置(10分) |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种类、数量、配套性等进行综合评分(10分):设备配置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强的得10分;设备配置较科学合理,符合项目特点,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设备配置一般,基本项目特点,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设备配置较差,缺乏针对性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 |
| 技术方案(66分) | 1、项目理解(8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对本项目养护组织布置及规划情况是否全面、准确,认识深刻等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完善、贴合项目实际的得8分;内容较完善、较贴合项目实际的得6分;内容一般、基本贴合项目实际的得4分;内容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 |
| 2、桥梁、声屏障养护方案(18分):对桥梁、声屏障养护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分。合理性(6分):方案中明确写出:伸缩缝清理周期≤1次/月;防撞墙破损修复≤48小时;梁体裂缝按宽度分类处理(<0.15mm封缝,≥0.15mm压浆);排水设施每月检查1次;声屏障每季度检查1次,松动立即修复,得6分;写出上述内容,但缺少具体周期或分类标准,得4分;仅笼统描述“及时处理”,得2分;方案明显不合理或与项目无关,得1分。可行性(6分):明确写出:使用的材料(如密封胶、环氧树脂)品牌或型号;作业流程(封闭→清理→修复→开放);每项作业配备的人员及设备;与交警报备流程,得6分;有流程,但缺少材料或报备内容,得4分;只有原则性描述,得2分;不可行,得1分。完整性(6分):覆盖采购需求中所有桥梁/声屏障构件:伸缩缝、防撞墙、梁体(空洞/露筋/裂缝)、排水设施、支座、桥墩、声屏障构件(屏体、立柱、螺栓),得6分;缺少1-2项,得4分;缺少3-4项,得2分,缺少≥5项,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 | |
| 3、快速路地面段路面养护方案(12分):对快速路地面段路面病害(包括但不限于:坑塘、车辙、裂缝、下沉等)养护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分。合理性(4分):明确区分坑塘、车辙、裂缝、下沉等病害,并分别给出处理工艺(如坑塘热补;车辙铣刨重铺),得4分;区分病害但工艺不具体,得2分;未区分病害,得1分。可行性(4分):明确写出:沥青混合料来源(自拌或外购)、作业窗口时间(夜间22:00-次日5:00)、交通组织方式、质量验收标准(平整度),得4分;缺少1项,得2分;缺少≥2项,得1分。完整性(4分):覆盖坑塘、车辙、裂缝、下沉等病害,得4分;覆盖3类,得3分;覆盖2类,得2分;覆盖1类,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 | |
| 4、管理质量保证技术措施(7分):同时包含:①质量目标分解到每月/每季度;②建立三级检查制度(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公司月检);③每项养护作业有工序验收单;④设置专职资料管理员(附姓名);⑤提供养护档案目录样例(含巡查表、维修记录、支付凭证、GPS轨迹);得7分。缺少上述任意1项,得5分;缺少2-3项,得3分;缺少≥4项,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 | |
| 5、养护期间交通组织措施(7分):同时包含:①明确不单独封闭中间车道;②按照JTG H30绘制标准作业区布设图(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③明确封道作业报批流程(含交警、路政部门及审批时限);④提供夜间、节假日、特殊天气三类场景下的差异化交通组织方案;⑤配备防撞缓冲车随作业区移动;得7分。缺少上述任意1项,得5分;缺少2-3项,得3分;缺少≥4项,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 | |
| 6、安全、文明、环保、扬尘污染防控等保证措施(7分):同时包含:①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持C证);②养护车辆为黄色并配警示灯;③作业区设置声光电警示;④扬尘防控:铣刨作业100%湿法、渣土运输密闭、场地每日洒水≥2次;⑤建立与交警、环保部门的联动机制;⑥提供安全培训记录样本(每月≥1次);得7分。缺少1项,得5分;缺少2项,得3分;缺少≥3项,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 | |
| 7、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防汛抢险、除冰凌应急处置(7分):同时包含:①防汛:日间巡查≥1次/日,强降雨期间夜间巡查≥1次/日,雨停路通承诺;②除冰凌:发现或接报后1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排除;③交通事故损毁:配合交警封道及修复计划(含材料储备清单);④提供应急物资台账(冷补料、发电机等数量及存放位置);⑤应急队伍24小时联系方式及响应流程图;得7分。缺少1项,得5分;缺少2项,得3分;缺少≥3项,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 |
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
同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高架快速路道路巡查与日常养护(2025GJXY-1)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经平等协商后,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高架快速路道路巡查与日常养护(2025GJXY-1)项目服务,签署本合同。
一、养护范围及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三环东、西、北、南路,大学路(泉山区段)、徐韩(鼓楼区段)和城东(云龙区段)高架快速路,总面积153.2万平方米;另徐丰高架涉铁段648米,面积2.2万平方米。
2、养护范围(包括不限于):主体工程有高架桥主线和匝道桥梁、地面快速路、地道(主线下穿地道、被交地道、人行过街地道)、挡墙等。附属设施有:声屏障、集水井、落水管、防眩板、预留桥梁隔离墩、封堵墙、装饰、引道限高门架、桥联(墩铭)牌、防爬网、路缘石、防撞护栏(包括砼、波形梁、拦索护栏等)、防撞墩、轮廓标、沉降钉、沉降观测点等设施。
3、养护内容:日常巡查、预防养护、日常养护、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
具体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及合同附件1。
二、服务地点和期限:
1、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长14.81公里,其中高架桥11.5公里,面积39.6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11月22日起。
2、三环西路高架快速路全长9.635公里,面积31.5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起。
3、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全长10.099公里,面积36.9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起。
4、三环南路快速路长11.7公里,另含御景路781米,全长12.499公里,其中快速路高架桥6.2公里,面积24.2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8月7日起。
5、大学路(泉山区段),全长1.135公里,面积3.5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起。
6、徐韩高架快速路(鼓楼区段)面积4.5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8月7日起。
7、城东大道快速路(云龙区段)全长3.638公里,面积13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起。
8、徐丰高架快速路先期涉铁段高架桥梁长648米,面积2.2万平方米。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以上项目服务期限均于2027年9月30日到期,合同期限0.86-1.25年。
三、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
说明:以上招标范围、内容,采购人保留对其作出部分调整或收回的权利,但养护期限内费用不变。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许可手续等由中标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
本项目招标完成、合同签订后,采购人结合实际服务期限,按照中标金额计算代养费用支付代养单位。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元)。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相关任务的全部费用。
2、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付款方式:每3个月为一期,甲方根据每期考核结果支付一次。每期养护管理费以考核结果为准。
(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第一期费用:人民币(大写)元(¥元)。
(2)第二期费用:人民币(大写)元(¥元)。
(3)第三至五期费用:人民币(大写)元(¥元)。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
卖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
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付款方式:每3个月为一期,甲方根据每期考核结果支付一次。每期养护管理费以考核结果为准。
(1)第一期费用:人民币(大写)元(¥元)。
(2)第二期费用:人民币(大写)元(¥元)。
(3)第三至五期费用:人民币(大写)元(¥元)。
卖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
卖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
3、每期由甲方对上一期养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汇总,每期按照考核结果汇总据实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a.当期考核评分均在95分(含95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期养护管理费用。
b.当期考核评分低于95分,每低1分扣除0.5万元,不足1分按1分计。即:当期实际支付养护管理费=每期养护管理费-当期所扣费用总额(含罚款)。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人员、设备要求及服务承诺
1、详见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项目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
2、乙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保证项目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将按比例扣除相应费用。
3、确保24小时应急服务和承诺服务工作,有固定市区办公地点、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4、详见合同附件2。
五、考核验收标准
详见合同附件6、7。
六、项目组成员名单及职务
详见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乙方投标文件。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期内根据工作需求向乙方发出提供服务的指示或要求,乙方须应遵照甲方的指示或要求执行。
2、甲方在考核乙方人员的管理水平时,若发现由于乙方人员缺少无法完成原承诺的,可以要求乙方增加员工。
3、因乙方管理人员处理事务不当、不称职或是疏忽职守造成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辞退或更换该员工。
4、甲方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内搭建、陈列或批准搭建、陈列通告、标识或其它装置,不影响乙方合同履行的,无需事先经过乙方的同意。
5、如果乙方未在合同履行开始日提供服务或者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在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接管上述所涉及的合同内容和项目,同时不影响乙方的其它合同责任,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能获得赔偿。
6、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7、甲方应做好定期检查及日常抽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或缺陷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8、甲方应对乙方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对应急设备、物资、人员进行检查,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组织好应急抢险和交通组织工作。
9、甲方负责审核乙方的日常养护(运行)大纲(计划)、专项养护(运行)计划,对专项养护(运行)项目进行验收和结算审核。
10、甲方依照本合同及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内业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11、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银行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资金监管,保证养护(运行)经费的合理使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5110-2023)、《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5142-2019)、《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公路桥梁支座和伸缩装置养护与更换技术规范》(JTG/T5532-2023)等技术规范、标准,按时保质的完成工程养护任务。
2、自觉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监督和检查,甲方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不能免除本合同下乙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建专业队伍,严禁擅自分包。
4、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巡查,登录公路巡查系统,按照要求打卡,做好巡检记录,发现明显缺损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报甲方。
5、乙方应按技术要求规定保证员工的人数和服务水平。乙方所聘用、使用和安排岗位的人员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技能、经验要求的最低标准,相关人员配置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
6、乙方应当按职位分类情况记录员工的变动情况,并实时更新。必要时应呈交甲方核查。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合同开始前及合同期内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的关键岗位人员情况,同时在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后选择适当的人选接替工作,新接替的人员必须满足投标文件关键岗位人员的技能和经验标准的最低要求,并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7、乙方应对其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工作和所有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8、乙方应建立职工(含劳务工等各种类型用工)花名册等档案资料,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9、乙方应承担所有发生的与履行本合同义务和责任相关的公用事业费用。
10、乙方完成甲方合同外的指示和要求,如产生费用,由甲方和乙方予以协商解决。
11、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下属行为应承担相关费用:
(1)因乙方、乙方职工的疏忽、过失或故意行为而违反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所产生的费用;
(2)因乙方未遵守本合同产生的违法、行政处罚等造成的所有索赔、追索、诉讼、损坏等应发生的费用。
12、在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开展或批准开展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业务。若发现已开展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立即停止此行为,甲方不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负任何责任,且乙方应将所有因上述行为的所得上交甲方。
13、在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改变、附加及安装设备设施,不得竖立任何构架或机械设施。
14、乙方除专业分包外,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合同内容进行转包。专业分包内容需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对专业分包给他人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专业分包商在工作时出现的过失,失职等其它情况均由乙方承担总包责任。
15、若无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内不得向任何人收取其他费用。
16、乙方应保证一线职工的人员工资发放,对每年的人员经费按照行业公布的增长水平进行必要增长。
17、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第三方银行对本合同资金的使用监管,并出具接受监管同意书。
18、在合同履行开始日之前,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向甲方递交一份履行本合同的与投标文件一致的养护机械设备量清单(包括车辆、养护机械设备等)以及一份人员进场计划,并注明岗位、资格、经历等。
19、在合同履行开始日之前,乙方应及时与公用事业、路政管理、交警、消防、治安等部门建立联系,获得必需的相关许可、批准、办理证照,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20、在合同履行开始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养护(运行)维修大纲(计划)及应急预案,供甲方审批。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履行合同,由此影响乙方合同指标的实现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予补偿,补偿方法由双方协商;
2、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考核指标,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作业内容,甲方有权组织其他单位进场承担乙方未完成作业内容,其涉及经费全额由乙方承担,并在此基础上增加20%违约罚金,费用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4、如在合同期内发生因乙方养护(运行)措施不规范造成的媒体曝光、有责投诉及其他严重问题,或发生因乙方安全措施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按相关职责追究乙方责任。
5、确因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致使本合同未能全面履行的,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更换投标书中承诺的主要人员。违反本款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a、项目经理:10万元/每人次;b、技术负责人:5万元/每人次;c、其他主要人员:2万元/每人次。
7、乙方将服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计扣乙方合同价20%的违约金。
8、本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合同金额的调整
在签订本合同后,因物价变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等其他因素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养护经费不作调整。也不因附属设施的增加而调整经费。
十一、合同解除与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不排除甲方对乙方进行追索的权利:
(1)破产、或接到破产指示、或申请破产,或与债权人订立契约,或在面临破产的情况下将财产转让于债权人,或同意在债权人的监管委员会的监管下履行本合同或(公司)进入清算(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的),但不包括在有偿债能力时的重组和合并;
(2)没有合理的原因而在合同履行开始日时无法开始提供服务的;
(3)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违规分包,指派或转让给第三方的(合同中指明的专业分包除外);
(4)乙方没有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并且在甲方整改通知单下达后仍未及时整改的;
(5)被指控违犯法律或其它相关地方法规,从而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2、年终考核综合评分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养护合同,不予补偿乙方任何费用,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3、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因改扩建、设施权属调整等原因造成甲方不能继续有效履行合同的,合同可部分或全部终止。
4、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没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职能部门整改或处罚;
(2)乙方安全生产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伤事故。
(3)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
(4)因养护管理措施不当,全年累计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两次的。
5、乙方须承担因整改、处罚和工伤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合同到期、解除与终止前的工作
1、在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至少两个月前,甲方或甲方指派人员应开展相关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合同所有服务范围。乙方应为甲方或甲方指派人员提供协助或设备,以完成交接的准备工作。
2、在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安全有序地撤离本合同区域,并按甲方的移交计划将所有设施交接给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同时移交相关资料、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相关设施。对于因乙方自身失职、恶意行为或违规运行而造成的对甲方财产的损失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或维修;对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自行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设施和建筑做出的更改或附加的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同时应移走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所有的乙方财产以及那些不需要移交给甲方的物品。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注明事项,标书中有规定的,按标书中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5、甲方和乙方在任何时间内不得泄露或与他人交流(除原本就知道的人)关于本合同的国家机密或者商业秘密,政府机构的监管和司法调查除外。
6、乙方在养护管理过程中,如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合同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8、签定本合同须同时签定《公路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详见合同附件3、4。
9、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备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合同附件
目录
合同附件1服务范围和价格清单(详见《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
合同附件2项目实施、人员、设备管理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要求》)
合同附件3廉政合同
合同附件4安全生产合同
合同附件5日常巡查表
合同附件6养护项目考核标准
合同附件7养护质量检查标准与评分表
合同附件8合同协议书
合同附件3
廉政合同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优质高效,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签订如下廉政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制度、办法。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本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低俗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国内、外旅游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从事与乙方劳务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与乙方进行私下交易。
三、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五、其他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七、本合同作为高架快速路道路巡查与日常养护(2025GJXY-1)项目合同的附件,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盖章):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监督机构:(盖章)乙方监督机构:(盖章)
日期:日期:
合同附件4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服务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组织对乙方的检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检查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检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检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检查、检测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检查工作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项目服务期满后失效。
业主:(盖章)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日期:
合同附件5:
日常巡查记录表
| 巡查单位: | |||||
| 检查项目 | 部件名称 | 病害类型 | 位置(桩号) | 病害描述 | 备注 |
| 桥(路)面 | |||||
| 集水井、落水管 | |||||
| 伸缩装置 | |||||
| 护栏、挡墙 | |||||
| 声屏障等附属 | |||||
| 桥路连接处 | |||||
| 桥梁线形 | |||||
| 异常振动、声响 | |||||
| 人行通道 | |||||
| 桥台沉降 | |||||
| 桥梁易坠落物 | |||||
| 钢结构 | |||||
| 其他 | |||||
| 负责人 | 记录人 | 检查日期 | |||
合同附件6
养护项目考核标准
一、考核标准制定依据: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2、《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
3、《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5110-2023)
4、《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
5、《江苏交通控股系统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6、《江苏交通控股系统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7、《江苏省普通国省道长大桥隧养护与安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8、《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
凡涉及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无论其是否在本招标文件中列明,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
2、检查考核内容
1.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全部或变相转包给其它单位。一旦发包单位发现中标人转包行为,发包单位将予立即制止,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中止或终止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书中承诺并经甲方认定的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四金)和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项目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中标人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乙方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3.对养护单位养护基地位置、面积;对养护车辆;养护设备以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的职称、资质,检查内容不得少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数量及等级。
4.承包人应根据招标及合同文件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提交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养护组织方案》;发生特情时,服从甲方调配,做好特情处置工作。
5.为在养护期间确保作业区域周围环境的整洁和交通正常进行。乙方必须在投标书中明确安全生产及大气污染防治具体措施。主动落实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施工的管理和考核等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的费用。
6.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动用明火申请批准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建立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并设置好漏电保护装置等,杜绝施工用电事故的发生。
7.承包人应根据养护承包合同要求及养护路段的现状编制年度、季度、月养护计划。承包人应在合同签定前将养护总体(年度)计划上报甲方。
8.采购合格的养护维修材料,确保养护维修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
9.每月对养护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和消防等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自查;
10.搞好原始记录、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保管、上报工作,根据甲方要求按时上报每月计划和月度报表。配合考核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11.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和养护、维修工人参加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12.每年向甲方做出专项的《安全运营报告》,详细描述安全运营状况,以便甲方对下一年度计划进行安排。
13.养护单位应配备项目组,包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养护人员等,明确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中标人在本招标周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调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不得调换岗位职责;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招标周期内兼任其它工程和养护项目工作。
14.对于因灾害及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公路及设施较大损坏,承包人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同时及时提出维修方案和计划,报甲方审查,甲方审核批准后由承包人组织实施,
15.承包人应通过对高架各部分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病害,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和加固,消除病害根源,保持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
16.按照合同或甲方要求期限内上报年度养护维修预算和月度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经甲方认定的养护维修计划。
三、检查考核办法:
1、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养护质量检查标准及评分表》,根据存在的问题扣分,各项累计扣分,各项分数扣完为止,每一次每一项所扣的分数不超过本项的总分数。
2、考核为月考核,考核单位每月下旬进行一次养护项目作业质量考核,每期汇总一次,最终考核得分为当期三个月平均分。
3、安全考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若因养护、维修单位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则应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4、以下问题如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甲方将对承包人相关责任人清退出高架养护项目。
4.1虚报工程计量,属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操守行为,除扣除该部分计量,同时按虚假计量的金额处以一倍的罚款外,并同时通报承包人主管部门,建议其调离本岗位。
4.2维修不及时,如果一个项目累计2次超过规定时间(按《养护质量检查办法及评分标准》的时间要求)进行维修,第2次修复的该维修项目;承包人不修复的,由甲方另外委托队伍施工,扣除承包人该项目两倍维修费用。
4.3维修质量差,报验超过两次的,或达不到使用寿命需要返修的,扣除该项目维修费用,且对返修项目的返修费用不予计量。
4.4养护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每次扣减1000元,引起安全责任事故的除承担相关责任外,每次扣减10000元。
四、考核经济处罚
1、每期综合考核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不扣减经费;每期综合考核得分小于95分,每降1分,从支付经费中扣减5000元。
2、对甲方下发的整改通知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每次扣减2000元,直至整改完成。
3、每月内业资料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上报,不及时上报内业资料的每次扣减2000元。
4、中标人处理招标人交办任务或突发事件和应急抢险等工作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减10000元。
5、因工作不力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减10000元。
合同附件7
养护质量检查标准及评分表
| 检查内容 | 扣分主要标准 | ||
| 项目 | 分值 | ||
| 项目管理20分 | 项目组建 | 5分 | 项目部建设、人员与设备等不满足合同及养护需要的,每发现1项扣1分,最高扣5分。 |
| 计划计量 | 5分 | 工作计划与计量资料等不满足合同要求的,每发现1项扣1分,计划不符合实际情况、计量不能按时上报或者上报不准确的每项扣一分,最高扣5 分。 | |
| 现场作业管理 | 10分 | 特情处置时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作业现场,每次扣0.5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作业任务,每次扣0.5分现场养护维修时交通安全措施、污染防治设施等落实不到位、施工机械未按规定漆涂标志,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着标志服,维修及特情处置工作不及时等每次扣1分,维修完成后未及时报验或未认真自检,第一次报验不合格扣0.5分;维修质量差每次扣0.5分,最高扣10分。 | |
| 养护质量75分 | 日常巡查 | 10分 | 日常巡查频率不足、巡查不到位等,每1次扣1分,巡查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
| 路面病害 | 20分 | 路面存在坑槽、沉陷、拥包、碎裂(网裂松散)裂缝、裂块等病害的每处扣1分,最高扣20分。 | |
| 桥梁主体 | 15分 | 桥梁主体存在底板、墩台顶渗水每处扣0.5分;混凝土脱落、露筋、裂缝等病害的每处扣1分;支座脏污、锈蚀、偏位、未解锁、防尘罩破损脱落等病害每处扣1分;最高扣15分。 | |
| 附属设施 | 20分 | 雨水口、过水口、排水立管完好、位置正确;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
| 伸缩缝整齐、平整、牢固、无破损、无漏水;型钢无松动;防撞墙伸缩缝无起翘、脱落现象,缝中清理及时无杂物,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 | |||
| 钢筋砼护栏无无缺损,不露筋,钢结构护栏无变形,表面无明显锈蚀,不满足要求发现一处扣0.5分 | |||
| 设施编号牌整洁无污染,缺少或不符合要求每处扣0.5分;声屏障、墙面装饰材料等附属设施的养护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1处缺损扣0.5分,框架无锈蚀不符合每处扣0.5分,墙面装饰材料无缺损变形不符合要求扣0.5分,最高扣20分。 | |||
| 内业 | 10分 | 巡查和检查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扣1分,维修施工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计量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质量评定记录资料未按要求填写或者不真实扣1分,养护基础档案、作业计划、图表上墙文明施工资料等内业资料达不到要求,每1项扣1分,最高扣10分。 | |
| 其他 | 其他事项 | 5分 | 业主要求的其他事项,未按要求积极实施的每次扣1分,处置不力或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分。 |
合同附件8
合同协议书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已接受(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以下文件应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达成的合同,若各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优先顺序应按下列文件顺序解释。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除合同附件1外的合同附件
(5)其他文件
3.考虑到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
4.考虑到乙方将按合同规定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生效日期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最晚日期为准:
(1)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6.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备案。
7.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为准。
甲方和乙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所写日期和地点签订本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采购需求
一、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002.8万元人民币(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2、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
(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
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相关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
二、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
三、项目概况、养护范围及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三环东、西、北、南路,大学路(泉山区段)、徐韩(鼓楼区段)和城东(云龙区段)高架快速路,总面积153.2万平方米;另徐丰高架涉铁段648米,面积2.2万平方米。
其中:
(1)三环东路高架快速路长14.81公里,其中高架桥11.5公里,面积39.6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11月22日起。
(2)三环西路高架快速路全长9.635公里,面积31.5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起。
(3)三环北路高架快速路全长10.099公里,面积36.9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起。
(4)三环南路快速路长11.7公里,另含御景路781米,全长12.499公里,其中快速路高架桥6.2公里,面积24.2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8月7日起。
(5)大学路(泉山区段),全长1.135公里,面积3.5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起。
(6)徐韩高架快速路(鼓楼区段)面积4.5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8月7日起。
(7)城东大道快速路(云龙区段)全长3.638公里,面积13万平方米。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起。
(8)徐丰高架快速路先期涉铁段高架桥梁长648米,面积2.2万平方米。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养护范围(包括不限于):主体工程有高架桥主线和匝道桥梁、地面快速路、地道(主线下穿地道、被交地道、人行过街地道)、挡墙等。附属设施有:声屏障、集水井、落水管、防眩板、预留桥梁隔离墩、封堵墙、装饰、引道限高门架、桥联(墩铭)牌、防爬网、路缘石、防撞护栏(包括砼、波形梁、拦索护栏等)、防撞墩、轮廓标、沉降钉、沉降观测点等设施。
3、养护内容:日常巡查、预防养护、日常养护、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
四、项目养护期限:以上项目服务期限均于2027年9月30日到期,合同期限0.86-1.25年。
五、以上招标范围、内容,采购人保留对其作出部分调整或收回的权利,但养护期限内费用不变。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许可手续等由中标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
六、养护作业要求
(一)养护总体要求
1、保持高架快速路安全畅通、经济高效、整洁优美。高架道路路面平整,结构稳定,设施安全,排水畅通,附属设施齐全,雨后2小时无积水,雨后24小时无坑塘,接缝无漏水,钢结构漆面完好无锈蚀和严重锈斑。
2、养护档案:养护档案资料完整。
3、养护作业时配套实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达到文明、快速、环保的施工要求。
4、合理配置养护机械和设备,积极推广机械化养护作业,保障养护质量,提高养护效率。
5、积极推广“四新”技术。
6、积极提倡预防性养护。
7、作业人员定期接受相关技能培训,并满足相关规范中对从业资质或技术等级的要求。
(二)日常巡查
日常巡查为每日巡查路(桥)面、地道及沿线附属设施1次,桥下、人行通道1次。巡查控制车速不高于40公里/小时,以目测为主。按照合同附件5填写《日常巡查表》,提供Gps巡查轨迹。
日常巡查内容:
-桥路连接处是否异常;
-桥面铺装及路面有无明显裂缝、坑塘、拥包、车辙及杂草;
-伸缩装置是否跳车、破损、挤死、杂物堵塞;
-护栏、声障屏、防眩板、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等有无明显缺损;
-集水井及落水管是否堵塞、缺损;
-桥梁是否存在异常的振动、摆动和声响;
-桥梁线形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桥梁是否有沉降、漏水点、松散混凝土等易坠落物、落水管破损。
(三)小修保养
1、一般规定
对检查中发现的病害应制定相应的养护维修方案并及时处治。
路面的养护维修
2、沥青混凝土出现泛油、拥包、裂缝、波浪、坑槽、车辙等病害时,应及时处理。
3、排水系统应满足排水要求保持完好和畅通,有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护栏、声屏障、防眩板、标志标牌各构件应牢固并保持完好状态,有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钢护栏及护栏上的外露钢构件每年涂装1遍。
5、伸缩装置应平整、直顺、无漏水,锚固区混凝土应完好;经常清理伸缩缝缝内积土、垃圾等杂物;止水带损坏后应及时更换;伸缩装置、锚固区有破损应及时修复。
6、桥梁上部结构的养护与维修:梁板开裂根据裂缝宽度分别采取封缝或压浆处治;梁板的表观缺陷应予维修。箱室内保持干燥无积水、通风良好;梁体水侵蚀应采取必要的截水措施。
7、钢结构应定期涂装防锈,油漆失效区域应及时除锈补漆。
8、及时清除桥梁墩台表面的青苔。杂草。灌木和污物;混凝土墩台表面存在侵蚀剥落、蜂窝、麻面、露筋及钢筋锈蚀等缺陷时,应及时修复。
9、保持支座各组件完整、清洁、有效,防止积水、积雪结冰,并及时清除支座周围的垃圾,保证支座正常工作;支座外露钢构件应涂漆防腐;
10、桥梁永久观测点应保持完好。
(四)养护作业安全
1、一般规定。
桥梁养护工程作业,必须按照现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的要求实施,中标人人员养护作业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规范化施工,并服从路政、公安管理人员的指挥。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养护作业必须保证交通正常通行,中标人做好安全组织管理、自备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夜间照明器具,组织安全协调,保证作业安全。作业过程中如导致道路损坏或其他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实行养护施工作业报批制度,凡需进行养护作业的项目,由中标人提出安全预案,自行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组织交通管制。批复后方可施工,并按要求做好路上的安全保障措施。
1.1养护作业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1.2作业现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坠落物和飞溅物对行人及车辆造成危害。
1.3高架道路在实施半封闭交通作业时,不得单独封闭中间车道。
2、人员安全管理
2.1中标人应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及封道人员;
2.2养护人员规范着装,不得随意进出作业控制区,不得随意变更或扩大控制区;
2.3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3、养护维修安全设施
3.1各类标志应完好、醒目,其材料、颜色、规格及施用符合国标规定。
3.2养护车辆采用醒目的黄色面漆,并配备黄色施工警告灯。
3.3封道作业分为半封闭和全封闭交通作业,交通标志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应急处置
针对高架道路发生车辆相撞、倾覆等突发事件并造成高架设施损坏的,制定《高架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根据高架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交警道路封挡及疏通,根据受损情况制定修复计划。冬季桥梁边缘渗水结冰,形成冰凌影响桥下车辆、行人通行安全的,制定《清冰凌应急处置预案》,发现结冰或接报后1小时内抵达现场,力争4小时排除该处安全隐患。如暴雪持续结冰、桥梁结冰会启动24小时轮班作业,以“边结冰边清除”为原则,无明确时间终点,直至风险解除。夏季做好桥面排水保障道路通畅,制定《防汛抢险应急处置预案》,接到气象通知,安排巡查,日间巡查频率不小于1次/日,强降雨或连续降雨期间夜间巡查频率不小于1次/日,及时疏通积水,完善排水设施,做到雨停路通。
(五)资料管理
积极做好各种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以保证各种资料的准确、完整、有序,提供必需的内业资料。主要内容:包括维修作业、计量支付、图表等资料。要求承包单位设置专门的档案室、专业的内业资料管理员,按基础档案、巡查资料、作业计划、维修作业资料、计量支付资料等分类按日期汇总归档。资料采用实体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分别保管。
(六)投标人根据以上养护作业内容与要求编制本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以下部分组成(包含但不限于):
1、投标人的情况简介(应包括有关投标人的成立情况、注册和经营地点、基地、人员、装备、承包类似项目养护维修历史与业绩等简介)。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力量(包括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和劳动力及技术力量配备。
3、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种类、数量、性能及车辆牌照信息。
4、投标文件编制综合说明,对本项目的理解。
5、日常巡查与养护(运行)的养护维修技术方案设计及作业计划。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对照养护(运行)技术规范,确定保证快速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措施和技术手段,维修养护技术手段,养护(运行)组织计划等。投标人不应把作业法、操作规程、规范要求抄入技术方案(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有特殊要求的情况除外)。
6、管理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包括保证质量的技术、服务、管理保证措施。
7、养护期间交通组织措施。
8、安全、文明、环保、扬尘污染防控等保证措施。
9、应急预案及应急设备配置。各类特殊情况(防汛防台、冰、雪、雾等突发事件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处置措施。
10、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七、人员配备要求(本条为实质性响应指标,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
1、人数最低配备要求(下表中人员应分别由不同人担任)
| 名称 | 数量 | 要求 | 备注 |
| 项目经理 | 1 | 近三年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高架日常养护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交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公路或市政专业)。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证书扫描件。 | |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五年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高架日常养护经历,交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 |
| 专职安全员 | 2 | 持安全C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专职安全员的安全C证证书扫描件。 |
2、工作人员应穿戴统一服装,配有明显标识。
3、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主要管理人员常驻现场。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
4、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经验以及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5、如无充分理由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采购人同意。如因中标人的人力、能力不足致使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时,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增加或替换为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工作人员,中标人不得拒绝。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中标,对本项目所配备的工作人员不低于上述要求。投标文件中无承诺的为无效投标。(格式自拟)
八、养护设备配置要求(本条为实质性响应指标,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
1、设备最低配置要求
| 机械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设备要求 |
| 高空作业车 | 2 | 举升高度不小于15米 |
| 沥青路面综合养护车 | 1 | |
| 防撞缓冲警示作业车 | 1 | |
| 巡查车 | 2 | 统一标识 |
| 笔记本电脑 | 2 |
2、本项目所配置的设备不得同时用于其他同类项目。
3、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中标,对本项目所配置的养护设备不低于上述要求。投标文件中无承诺的为无效投标。(格式自拟)
九、其他说明:
材料、综合费用以及人工单价等报价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苏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徐州工程造价信息》(以上定额仅供参考)。
十、其他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
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如有)。
7.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定。
8.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
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格式。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
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
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格式自拟。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本款说明:
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注:①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四、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
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
| 序号 | 偏离内容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性别:男(女)
年龄:岁民族:族
职务:
身份证号:
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徐州市交通重大工程建设中心))的(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
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我单位在参加高架快速路养护项目(2026GJXY-1)(项目编号:JSZC-320300-ZJZB-G2026-003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九、投标人相关承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我单位承诺:
如有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与我单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单位不再参加该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十、投标人书面声明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我单位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特此声明。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一、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
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
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
……
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
(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
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
(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
……
注:
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
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