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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业主单位: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山东 · 德州
发布:2026-05-01 18:37:57截止:2026-05-17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委托,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SDGP371400000202602000059、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059

项目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1(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1(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平台建设完成正式交付之日起运行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5-01至 2026-05-1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19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五、开启

时间:2026-05-19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sdcz.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dzjy.sdcz.gov.cn:30181/gp-file-platform/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4)监督机构: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534-2381885。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址:德州市康博大道368号

联系方式:0534-223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博文街029号3楼

联系方式:15305346463/15315816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倪女士

电话:15305346463/15315816607

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30日

相关附件: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需求文件(SDGP37140000020260200005920260430001).pdf

供应商操作手册.pdf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行政区域德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1日 01: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01日至2026年05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倪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305346463/15315816607
采购单位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德州市康博大道3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34-2230513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德州市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博文街029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05346463/15315816607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所属年度:2026

编制单位: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编制时间:2026年04月

-第1页-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所属年度:2026

(三)项目所属分类:服务

(四)预算金额(元):500,000.00,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五)项目概况:

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将建设成为一个集“融资需求智能对接、信贷业务线上撮合、企业信用精准画像、政策信息直达普

惠、运营风控一体监管”于一体的地方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前端部分:通过移动端和PC端企业可通过两种路径发起:一是

浏览“产品超市”或通过智能推荐选择具体金融产品后,直接向对应银行提交定向申请;二是在“融资需求发布”模块填写通用需

求并公开发布至“融资需求大厅”,等待银行抢单。银行端则相应通过两个渠道受理需求:处理定向推送的申请,或在需求大厅

中主动抢单。受理后,银行在获得企业在线授权的前提下,可一键触发获取该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估报告、风险画像等深度信

息,作为尽职调查的关键依据,并结合内部政策进行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银行在平台上完成授信确认与放款信息录入,这

些状态将实时同步至企业用户的“我的借款”与“我的授信”模块中,形成业务闭环。贷后阶段则由银行负责维护还款、逾期等

信息。后台部分:用户与产品管理、业务过程监控、内容运营、核心风控模型与规则等系统配置。平台还依赖几个关键支撑

流程以保障运行。其中后台定时或按需从对接的省市信用平台、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外部数据源,获取涵盖行政、司法、税

务、海关、知识产权等维度的企业信用信息,并通过“信用与风控中枢”配置的评估模型与规则进行加工、分析与评分,最终生

成结构化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估报告。同时,为满足监管要求,平台建立了标准化的数据上报流程,系统会自动将企业注册、融

资需求、授信放款等关键业务数据,通过规范接口报送至国家及省级指定平台。对于未得到及时响应的公开融资需求,平台会

通过专门的接口,自动将其转办至“山东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千企万户大走访”专栏,转入线下跟进流程,确保企业需

求“件件有着落”。数据部分:主要分为四大类:一是用户主体数据,包括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基本信息;二是全链条的业务过

程数据,涵盖从产品发布、融资申请、抢单审批到授信放款、贷后管理的完整记录;三是信用与风控数据,其中既包括从外部

接口获取的公共信用信息,也包括经过平台模型处理输出的信用评分、风险画像、关联图谱等“产品”;四是用于监控和优化的

运营与日志数据。访问量:预计注册企业用户1-5万家,入驻金融机构20-50家,银行端用户数200-1000人。业务数据

量:预计金融产品数100-500个,年均融资申请/需求5000-20000笔,年均授信合同1000-5000份。相关业务表年数据增

长预计在GB级别。外部信用数据:涉及数几十个接口,需批量获取或实时查询本市/省内数十万至百万家企业的基底信息,

以及针对申请企业的深度查询。数据交换频率从T+1到实时不等,接口调用量会随业务量增长。企业端微信小程序:日均活

跃用户(DAU)初期预计数百。高峰场景工作日上午(企业主浏览产品、发布需求)、政策宣传推广期间。高并发请求,首

页访问、产品列表浏览/筛选、融资申请提交。智能推荐和信用报告生成涉及后台计算,需提高响应时间。爱山东对接:按照

爱山东APP要求,将一企业端功能进行开发入驻爱山东APP。银行业务端微信小程序:日均活跃用户初期预计数十个(银行

客户经理)。工作时间内,尤其是“融资需求大厅”新需求发布时可能触发集中抢单,产生瞬间并发高峰场景。抢单操作、一键

触发信用报告(会连带引发对后台风控服务和外部数据接口的调用)等高并发请求。平台管理后台(PC):用户量少(运

营、风控、科技人员),但操作复杂,数据查询和导出可能涉及大批量数据处理,对系统后台任务处理能力和数据库查询性能

要求高。服务对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业务人员、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平台运营人员。

(六)本项目是否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二、项目需求调查情况

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需要需求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第2页-

(一)需求调查方式

(二)需求调查对象

(三)需求调查结果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2.市场供给情况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

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

三、项目采购实施计划

(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本项目是否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否

(四)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五)是否采购环境标识产品:否

(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否

(七)项目的采购标的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否

(八)采购标的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

政府购买服务的分类: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九)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是

(十)是否属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否

(十一)是否属于PPP项目:否

(十二)是否属于一签多年项目:否

四、项目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

2、采购标的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0

-第3页-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1.00500,0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评审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4、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5、合同分包选项

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

6、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序号参数性质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项目背景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但“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制约其发展的痛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普惠金融发展,出台一系列重磅政策,为“信易贷”平台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2024年,******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国办发〔2024〕15号),明确提出要加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力度,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为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奠定了制度基础。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金发〔2025〕21号),进一步强调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巩固“信易贷”工作成效,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引导银行加强信用信息在贷前、贷中、贷后中的应用。这些政策为信易贷平台深化服务、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2建设目标以信用数据为纽带、以线上平台为载体,打造一个集“融资需求智能对接、信贷业务线上撮合、企业信用精准画像、政策信息直达普惠、运营风控一体监管”于一体的地方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旨在构建“政、银、企”三方高效协同的生态,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问题,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最终实现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实体经济,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1.建成一个核心平台,严格遵循国家平台网络接口与数据规范,建成功能完备、体验流畅、运营稳定的本地化“信易贷”一站式服务平台。2.打通两条数据通道,纵向实现与国家及省级信用平台数据的双向实时共享与业务协同,确保各项考核数据“上传下达”顺畅;横向全面整合本级政务与公共事业数据,形成覆盖全面、标准统一、动态更新的地方企业信用数据资源池。3.打造本地特色金融,结合本地支柱产业、产业集群,归集产业链特色数据,探索特色产业金融模式,形成“数据增信、产业赋能、金融滴灌”的良性循环,切实提升金融服务重点产业的精准性和覆盖面,将地方产业优势转化为信用融资优势。
3建设内容服务端小程序(微信):为小微企业提供线上融资服务。实现基于电子证照/手机号的注册认证;搭建产品超市,支持多维度筛选与智能推荐;提供融资需求发布功能;集成我的借款、授信额度查询及综合信用报告查看功能;配套消息通知与资料管理。银行端小程序(微信):为金融机构提供移动展业工具。支持对公开/定向需求的抢单受理;在企业授权下,一键获取企业标签画像;实现贷中审批授信及贷后逾期信息录入;同时支持信贷产品的上下架与机构信息维护。爱山东对接:按照爱山东APP要求,将一企业端功能进行开发入驻爱山东APP。银行管理端(PC):满足银行内部管理需求。包含机构与用户权限管理、贷后逾期台账与债权台账管理,以及本行产品的批量发布与维护。平台运营与风控后台(PC):实现平台统一管控。构建业务运营监控,可视化监控运营数据;通过规则引擎与模型管理,实现风控模型管理;提供标签画像、数据服务、内容管理等功能。数据采集与对接:对接市信用平台、省节点、省金综平台的数据接口;主要包含行政许可信息查询接口、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接口、黑名单信息查询接口、法院判决信息查询接口等各类信用信息接口。数据上报接口:依据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要求,完成信易贷相关上报接口的开发工作,并完成相关系统的对接。

7、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身份证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2.2授权代表参与响应的,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4.1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以下①或②项任意一项即可):①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12月01日至开标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无欠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请确保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能查询到)注: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在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判定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4.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12月01日至开标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无欠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第6页-

7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①资格审查资料:郑重提醒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审查时以各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之外提供的资料将不予认可;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响应无效;②以上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③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⑤郑重提醒: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8、供应采购包1: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
9、分包采购包1:的评审条款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技术部分82.00分商务部分8.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
项目相关政策理解对项目相关政策理解,供应商应充分了解①《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国办发〔2024〕15号)②《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金发〔2025〕21号)等政策文件的工作要求③深刻理解“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对各城市信易贷工作的具体要求④深刻理解“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对各城市信易贷工作的重要程度,以上四小项内容进行评审,相关政策方案了解充分、分析到位、理解深刻,每小项得0-2分,最高得8分。8.00主观

-第7页-

项目需求理解对信易贷服务平台建设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内容包括:①服务端小程序(微信)②银行端小程序(微信)③银行管理端(PC)④平台运营与风控后台(PC),以上四小项内容进行评审,项目需求理解方案完整、到位,每小项得0-2分,最高得8分。8.00主观
系统软件总体方案系统软件总体方案,内容包括:①设计思路②设计原则③设计方法④总体框架设计⑤技术架构设计⑥业务流程设计,以上六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1分,最高得6分。6.00主观
服务端小程序建设方案服务端小程序(微信)开发方案,内容包括:①实现基于电子证照/手机号的注册认证②首页设计③产品超市,支持多维度筛选与智能推荐④融资需求发布功能⑤借款查询功能⑥授信额度查询功能⑦综合信用报告查看⑧资料管理,以上八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1分,最高得8分。8.00主观
银行端小程序建设方案银行端小程序(微信)开发方案,内容包括:①对公开/定向需求的抢单受理②贷前客户核查(信用标签画像)③贷中审批授信④信贷产品的上下架⑤机构信息维护,以上五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1分,最高得5分。5.00主观
技术评审
银行管理端建设方案银行管理端(PC)开发方案,内容包括:①机构与用户权限管理②贷后逾期台账与债权台账管理③金融产品的发布与维护,以上三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2分,最高得6分。6.00主观
平台运营与风控后台建设方案平台运营与风控后台(PC)开发方案,内容包括:①业务运营监控②金融产品管理③内容管理④数据服务⑤标签画像⑥风控模型管理,以上六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2分,最高得12分。12.00主观
数据采集与对接数据采集与对接建设方案,内容包括:①数据采集范围②数据标准要求,以上两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3分,最高得6分。6.00主观

-第8页-

数据上报数据上报建设方案,内容包括:①信易贷部分数据报送范围及标准②数据校验规则设计,以上两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3分,最高得6分。6.00主观
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软件开发②组织机构③工作程序和步骤④管理和协调方法⑤质量保障措施⑥进度保障措施⑦项目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以上七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合理、可实施性强,每小项得0-1分,最高得7分。7.00主观
人员配备1.人员配备,内容包括:①岗位职责②人员管理制度,以上两小项内容进行评审,人员配备能够保障项目各个节点顺利实施,每小项得0-2分,最高得4分。2.运行期间供应商提供人员驻场的得2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6.00主观
保密措施供应商不得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和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措施内容包括:①保密制度体系②保密制度管理③保密制度实施④泄密处罚,以上四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可实施性强,每小项得0-1分,最高得4分。4.00主观
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一供应商具有2023年01月0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信易贷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①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②合同可以节选重要内容,但是扫描件内须含有合同签订时间、金额、显示是类似业绩的相关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等体现加分要素的内容,签订人须为供应商,否则不得分。4.00客观

商务评审

-第9页-

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二供应商具有2023年01月0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信用平台相关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①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②合同可以节选重要内容,但是扫描件内须含有合同签订时间、金额、显示是类似业绩的相关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等体现加分要素的内容,签订人须为供应商,否则不得分。4.00客观
价格分响应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0客观

价格扣除

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扣除比例说明

10、合同管理安排

1)合同类型:

采购包1:

技术合同

2)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3)合同履约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4)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采购包1:不缴纳

5)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采购包1: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6)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7)合同支付约定:

-第10页-

采购包1:

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具备项目实施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付款条件说明:平台建设完成正式交付之日起运行一年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付款条件说明:正式运行两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8)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9)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完成并交付,平台建设完成交付之日起运行一年

10)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采购包1: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11)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采购包1:

双方协商

12)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以合同签订为准

13)合同其他条款:

采购包1:

以合同签订为准

11、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组织方式:

采购包1: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

2)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

一次性验收

3)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验收条件说明:平台建设完成交付之日起运行一年后,达到验收条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

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4)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

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

详见技术规范

-第11页-

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

详见商务规范

7)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

合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

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德州市之有关规定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

五、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

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第12页-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采购项目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059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6年04月

-第1页-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拟对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

加磋商。本项目为山东省德州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

1.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059

1.2.采购项目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1.3.磋商项目简介

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将建设成为一个集“融资需求智能对接、信贷业务线上撮合、企业信用精准画像、政策信息直达普惠

、运营风控一体监管”于一体的地方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前端部分:通过移动端和PC端企业可通过两种路径发起:一是浏

览“产品超市”或通过智能推荐选择具体金融产品后,直接向对应银行提交定向申请;二是在“融资需求发布”模块填写通用需求

并公开发布至“融资需求大厅”,等待银行抢单。银行端则相应通过两个渠道受理需求:处理定向推送的申请,或在需求大厅中

主动抢单。受理后,银行在获得企业在线授权的前提下,可一键触发获取该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估报告、风险画像等深度信息,

作为尽职调查的关键依据,并结合内部政策进行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银行在平台上完成授信确认与放款信息录入,这些状

态将实时同步至企业用户的“我的借款”与“我的授信”模块中,形成业务闭环。贷后阶段则由银行负责维护还款、逾期等信息

。后台部分:用户与产品管理、业务过程监控、内容运营、核心风控模型与规则等系统配置。平台还依赖几个关键支撑流程

以保障运行。其中后台定时或按需从对接的省市信用平台、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外部数据源,获取涵盖行政、司法、税务、海

关、知识产权等维度的企业信用信息,并通过“信用与风控中枢”配置的评估模型与规则进行加工、分析与评分,最终生成结构

化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估报告。同时,为满足监管要求,平台建立了标准化的数据上报流程,系统会自动将企业注册、融资需求

、授信放款等关键业务数据,通过规范接口报送至国家及省级指定平台。对于未得到及时响应的公开融资需求,平台会通过专

门的接口,自动将其转办至“山东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千企万户大走访”专栏,转入线下跟进流程,确保企业需求“件件有

着落”。数据部分:主要分为四大类:一是用户主体数据,包括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基本信息;二是全链条的业务过程数据,

涵盖从产品发布、融资申请、抢单审批到授信放款、贷后管理的完整记录;三是信用与风控数据,其中既包括从外部接口获取

的公共信用信息,也包括经过平台模型处理输出的信用评分、风险画像、关联图谱等“产品”;四是用于监控和优化的运营与日

志数据。访问量:预计注册企业用户1-5万家,入驻金融机构20-50家,银行端用户数200-1000人。业务数据量:预计金

融产品数100-500个,年均融资申请/需求5000-20000笔,年均授信合同1000-5000份。相关业务表年数据增长预计在GB

级别。外部信用数据:涉及数几十个接口,需批量获取或实时查询本市/省内数十万至百万家企业的基底信息,以及针对申请

企业的深度查询。数据交换频率从T+1到实时不等,接口调用量会随业务量增长。企业端微信小程序:日均活跃用户(DAU

)初期预计数百。高峰场景工作日上午(企业主浏览产品、发布需求)、政策宣传推广期间。高并发请求,首页访问、产品列

表浏览/筛选、融资申请提交。智能推荐和信用报告生成涉及后台计算,需提高响应时间。爱山东对接:按照爱山东APP要求

,将一企业端功能进行开发入驻爱山东APP。银行业务端微信小程序:日均活跃用户初期预计数十个(银行客户经理)。工

作时间内,尤其是“融资需求大厅”新需求发布时可能触发集中抢单,产生瞬间并发高峰场景。抢单操作、一键触发信用报告(

会连带引发对后台风控服务和外部数据接口的调用)等高并发请求。平台管理后台(PC):用户量少(运营、风控、科技人

员),但操作复杂,数据查询和导出可能涉及大批量数据处理,对系统后台任务处理能力和数据库查询性能要求高。服务对

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业务人员、金融机构管理人员、平台运营人员。

1.4.邀请供应商方式

-第2页-

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采购包1: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

描件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身份证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

。2.2授权代表参与响应的,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

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开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4.1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以下①或②项任意一项即可

):①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12月01日至开标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无欠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请确保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能查询到)注:供应商

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在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

府采购网”,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

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判定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4.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025年12月01日至开标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无欠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①资格审查资料:郑重提醒各供应

商,磋商小组在审查时以各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之外提供的资料将

不予认可;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响应无效;②以上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

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③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④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⑤郑重提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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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

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

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

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

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

准。

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

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

1.9.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址:德州市康博大道368号

邮编:253000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534-2230513

代理机构: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博文街029号3楼

邮编:253000

联系人:王女士/倪女士

联系电话:15305346463/1531581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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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
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
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期限为准,按照履约年度签订,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6.投标(响应)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
8.响应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包1: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20%
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
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
13兼投不兼中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14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
15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
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二、本磋商文件由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和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

级。

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

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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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磋商文件

2.3.1.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五、评审办法;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4.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

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

(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

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

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响应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

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

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

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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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

2.4.7.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

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

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

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

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

,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开启

2.5.1.1.开启程序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

2.5.1.2.解密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供

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

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5.1.3.有关要求

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可以为2家。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

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3.评审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5.4.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

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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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

2.6.1.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

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

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

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

公开的信息除外。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2.6.3.1.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

注: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

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

、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6.3.2.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

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

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

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

2.6.5.履行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6.6.履约验收方案

一、验收组织方式:

采购包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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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

三、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1:

1、验收条件说明:平台建设完成交付之日起运行一年后,达到验收条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

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

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采购包1:无

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详见技术规范

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采购包1:详见商务规范

七、履约验收标准:

采购包1:合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或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德州市之有关规定

八、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采购包1:无

2.6.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

2.7.纪律要求

2.7.1.保密要求

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

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第10页-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

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

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

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负责答复;供应商对

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

疑由山东志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

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答复主体:采购单位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534-2230513

地址:德州市康博大道368号

邮编:253000

-第11页-

答复主体: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女士/倪女士

联系电话:15305346463/15315816607

地址:德州市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博文街029号3楼,邮箱:sdzcxmgl2021@163.com;

邮编:253000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法律责任

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

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

取得证明材料。

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

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

类特殊情况。

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

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

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

-第12页-

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行

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

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

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

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

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

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

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

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

求开展后续操作。

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

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

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

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

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

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

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

2.9.3.注意事项

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

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2.10.样品评审

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

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

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

-第13页-

(,并在采采采第三章技术、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购包1: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0服务及实质性要求。其他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节能属于产品是否属于境标志产环品
1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1.00(项)500,0.0000软件技术和信息服务业
报采(价要求购包1:1)报价要求:
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

-第14页-

1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500,000.00总价金额的总和(即含税全包价)。2.报价包含不可预见费用等满足要求的全部费

-第15页-

风险均不得调整价格。

(2)报价明细要求: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
1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注:本次竞争性磋商共两次报价的机会,以最后报价作为报价评审依据。在磋商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公开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第一次报价及第二次报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500,000.00总价1.供应商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费用金额的总和(即含税全包价)。2.报价包含不可预见费用等满足要求的全部费用。任何市场的风险均不得调整价格。

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

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第16页-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

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

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

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

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序号参数性质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项目背景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但“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制约其发展的痛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普惠金融发展,出台一系列重磅政策,为“信易贷”平台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2024年,******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国办发〔2024〕15号),明确提出要加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力度,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为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奠定了制度基础。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金发〔2025〕21号),进一步强调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巩固“信易贷”工作成效,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引导银行加强信用信息在贷前、贷中、贷后中的应用。这些政策为信易贷平台深化服务、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2建设目标以信用数据为纽带、以线上平台为载体,打造一个集“融资需求智能对接、信贷业务线上撮合、企业信用精准画像、政策信息直达普惠、运营风控一体监管”于一体的地方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旨在构建“政、银、企”三方高效协同的生态,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问题,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最终实现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实体经济,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1.建成一个核心平台,严格遵循国家平台网络接口与数据规范,建成功能完备、体验流畅、运营稳定的本地化“信易贷”一站式服务平台。2.打通两条数据通道,纵向实现与国家及省级信用平台数据的双向实时共享与业务协同,确保各项考核数据“上传下达”顺畅;横向全面整合本级政务与公共事业数据,形成覆盖全面、标准统一、动态更新的地方企业信用数据资源池。3.打造本地特色金融,结合本地支柱产业、产业集群,归集产业链特色数据,探索特色产业金融模式,形成“数据增信、产业赋能、金融滴灌”的良性循环,切实提升金融服务重点产业的精准性和覆盖面,将地方产业优势转化为信用融资优势。
3建设内容服务端小程序(微信):为小微企业提供线上融资服务。实现基于电子证照/手机号的注册认证;搭建产品超市,支持多维度筛选与智能推荐;提供融资需求发布功能;集成我的借款、授信额度查询及综合信用报告查看功能;配套消息通知与资料管理。银行端小程序(微信):为金融机构提供移动展业工具。支持对公开/定向需求的抢单受理;在企业授权下,一键获取企业标签画像;实现贷中审批授信及贷后逾期信息录入;同时支持信贷产品的上下架与机构信息维护。爱山东对接:按照爱山东APP要求,将一企业端功能进行开发入驻爱山东APP。银行管理端(PC):满足银行内部管理需求。包含机构与用户权限管理、贷后逾期台账与债权台账管理,以及本行产品的批量发布与维护。平台运营与风控后台(PC):实现平台统一管控。构建业务运营监控,可视化监控运营数据;通过规则引擎与模型管理,实现风控模型管理;提供标签画像、数据服务、内容管理等功能。数据采集与对接:对接市信用平台、省节点、省金综平台的数据接口;主要包含行政许可信息查询接口、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接口、黑名单信息查询接口、法院判决信息查询接口等各类信用信息接口。数据上报接口:依据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要求,完成信易贷相关上报接口的开发工作,并完成相关系统的对接。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内容说明
1服务要求1、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成交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要求成交单位提供全天候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响应,排除运行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故障问题。3、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归采购人所有。4、成交单位所有服务内容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政治立场正确,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先进文化发展要求。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
1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3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具备项目实施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平台建设完成正式交付之日起运行一年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正式运行两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其他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德州市之有关规定。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资信证明材料的公开:为增加采购活动的公开性,以便于社会监督,成交单位的部分资信证明材料将在中国山东省政

府采购网与成交公告同步公开,公开内容包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中小微企业或监狱(戒毒所)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

资料、涉及加分相关资料,其中,涉及隐私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前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免于公开,

否则视为无异议;2、成交单位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向代理公司提供四份(一正三副)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为使用电

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打印件,胶装装订,并加盖骑缝章。如存在纸质文件与系统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

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规定,如提供虚假材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4、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

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直接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开标现场的任何异议。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6、解密时间: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

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7、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

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

商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切后果。8、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9、响应无效的

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9.1供应商不符合法

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9.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5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9.6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第20页-

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

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

不允许变动实质性内容

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采购合同文本

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

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

-第21页-

第五章评审办法

5.1.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

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

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

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

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

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2.磋商小组

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

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

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

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

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

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

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

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

(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

(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3.评审程序

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

-第22页-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

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5.3.2.停止评审的情形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五、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六、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

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

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3.资格审查

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

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

5.3.3.1.一般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响应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身份证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2.2授权代表参与响应的,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期限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无效响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资格审查资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4.1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以下①或②项任意一项即可):①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12月01日至开标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无欠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请确保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能查询到)注: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在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判定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4.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12月01日至开标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无欠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资格审查资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资格审查资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格审查资料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①资格审查资料:郑重提醒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审查时以各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之外提供的资料将不予认可;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响应无效;②以上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③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⑤郑重提醒: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承诺函、其他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3.3.特定资格审查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5.3.4.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

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

采购包1:

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1响应文件完整性须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封面
2文件要求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承诺函、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封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周期、服务地点建设周期、服务地点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商务应答表
4无串通行为的情形无串通行为的情形。供应商承诺函
5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有效期须满足供应商须知附表。响应书
6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封面
7响应报价报价须是唯一的;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封面
8磋商响应情况(如有)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是否响应磋商要求。封面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封面

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

5.3.5.磋商

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

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所有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

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明确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

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

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

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

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

5.3.6.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

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项目符合《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应商家数不足

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

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

-第26页-

二、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四、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五、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

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

过65%。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5.3.6中第六条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

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

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

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

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

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

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

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第27页-

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5.3.8.磋商小组复核

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

复核。

5.3.9.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

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

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

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

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

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采购包1:3名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

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

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5.3.11.出具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

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

商报告。

-第28页-

5.3.12.磋商小组当以少数服从意见并说明理的,应当及时理。5.4.评5.4.1.评本次评审报价的供应商量化指标评审5.4.2.评采购包1评审争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审细则及标准: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技术部分82.00分商务部分8.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项目相关政策理解对项目相关政策理解,供应商应充分了解①《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国办发〔2024〕15号)②《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金发〔2025〕21号)等政策文件的工作要求③深刻理解“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对各城市信易贷工作的具体要求④深刻理解“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中对各城市信易贷工作的重要程度,以上四小项内容进行评审,相关政策方案了解充分、分析到位、理解深刻,每小项得0-2分,最高得8分。8.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技术参数响应表

-第29页-

项目需求理解对信易贷服务平台建设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内容包括:①服务端小程序(微信)②银行端小程序(微信)③银行管理端(PC)④平台运营与风控后台(PC),以上四小项内容进行评审,项目需求理解方案完整、到位,每小项得0-2分,最高得8分。8.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技术评审
系统软件总体方案系统软件总体方案,内容包括:①设计思路②设计原则③设计方法④总体框架设计⑤技术架构设计⑥业务流程设计,以上六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1分,最高得6分。6.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服务端小程序建设方案服务端小程序(微信)开发方案,内容包括:①实现基于电子证照/手机号的注册认证②首页设计③产品超市,支持多维度筛选与智能推荐④融资需求发布功能⑤借款查询功能⑥授信额度查询功能⑦综合信用报告查看⑧资料管理,以上八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1分,最高得8分。8.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银行端小程序建设方案银行端小程序(微信)开发方案,内容包括:①对公开/定向需求的抢单受理②贷前客户核查(信用标签画像)③贷中审批授信④信贷产品的上下架⑤机构信息维护,以上五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1分,最高得5分。5.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银行管理端建设方案银行管理端(PC)开发方案,内容包括:①机构与用户权限管理②贷后逾期台账与债权台账管理③金融产品的发布与维护,以上三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2分,最高得6分。6.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第30页-

平台运营与风控后台建设方案平台运营与风控后台(PC)开发方案,内容包括:①业务运营监控②金融产品管理③内容管理④数据服务⑤标签画像⑥风控模型管理,以上六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2分,最高得12分。12.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数据采集与对接数据采集与对接建设方案,内容包括:①数据采集范围②数据标准要求,以上两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3分,最高得6分。6.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数据上报数据上报建设方案,内容包括:①信易贷部分数据报送范围及标准②数据校验规则设计,以上两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每小项得0-3分,最高得6分。6.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软件开发②组织机构③工作程序和步骤④管理和协调方法⑤质量保障措施⑥进度保障措施⑦项目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以上七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合理、可实施性强,每小项得0-1分,最高得7分。7.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人员配备1.人员配备,内容包括:①岗位职责②人员管理制度,以上两小项内容进行评审,人员配备能够保障项目各个节点顺利实施,每小项得0-2分,最高得4分。2.运行期间供应商提供人员驻场的得2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6.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保密措施供应商不得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和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措施内容包括:①保密制度体系②保密制度管理③保密制度实施④泄密处罚,以上四小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可实施性强,每小项得0-1分,最高得4分。4.0000主观技术部分文件

-第31页-

商务评审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一供应商具有2023年01月0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信易贷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①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②合同可以节选重要内容,但是扫描件内须含有合同签订时间、金额、显示是类似业绩的相关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等体现加分要素的内容,签订人须为供应商,否则不得分。4.0000客观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类似信易贷项目
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二供应商具有2023年01月0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信用平台相关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①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②合同可以节选重要内容,但是扫描件内须含有合同签订时间、金额、显示是类似业绩的相关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等体现加分要素的内容,签订人须为供应商,否则不得分。4.0000客观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信用平台相关项目
价格分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000客观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价格扣除

采购包1:

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采购包1:

-第32页-

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5.5.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

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5.6.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5.7.磋商小组义务

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

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

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

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

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

人、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33页-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封面

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函

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详见附件:技术参数响应表

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

详见附件:其他材料

详见附件: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信用平台相关项目

详见附件: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类似信易贷项目

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附件: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附件:响应书

详见附件:技术部分文件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059

项目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包: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投标人名称:

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
1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5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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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059

项目名称: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包: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投标人名称:

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建设周期服务标准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响应报价
1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500000元{=响应报价/数量}元1.0000{供应商响应}元

合计: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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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附件合同文本-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信易贷”平台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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