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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业主单位:广州白云尚律至理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6-05-05 03:38:10截止:2026-05-05
产品/服务: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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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102-440111-04-01-923258
投资项目名称广州律师大厦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名称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望岗村移动互联网产业园AB2115017、AB2115022地块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由2栋公建及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88215.26㎡,地下建筑面积22449.34㎡,地上建筑面积65765.92㎡。其中,北塔楼地下2层、地上22层、裙楼4层,建筑高度97.83m;南塔楼地下2层、地上22层、裙楼4层,建筑高度97.45m。最高高度为97.83m。(最终建设规模及指标以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审查确定为准)。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包工程概预算编制、包变更预算及结算编制、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审计工作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概念性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优化、施工现场驻场服务、协助招标人办理报批报建、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概预算评审工作、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竣工图审核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报批报建、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等。 (3)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 (4)其它工作: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
工期(交货期)暂定 60 个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约定。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58.16455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3.1.1和3.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3.2.5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的,平台内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5-05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25 09: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25 09: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05-25 09:00:00 开标地点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白云尚律至理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A505-314房
招标人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20-3278215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广云路白云投资大厦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温梓旋 联系电话020-8636358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6212546,020-8621040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相关附件:

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挂网版).doc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挂网版).doc平面图竣工图.zip附件10.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挂网版).doc附件9.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设计任务书-(挂网版).doc《关于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的批复》(更改地名为广州法务大厦).pdf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广州律师大厦二期项目).pdf招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pdf招标人声明.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挂网版).pdf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挂网版).pdf

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白云尚律至理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7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8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49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0

第八章其它资料74

第1章招标公告

(另册)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广州白云尚律至理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A505-314房联系人:彭小姐联系电话:020-32782152、35623513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广云路白云投资大厦6楼联系人:温梓旋联系电话:020-86363588
1.1.4项目名称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1.9.1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全过程电子化项目,不举行线下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天。将投标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答疑纪要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ywtb.gzggzy.cn/)发布。
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有关服务指南。
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9581645.54元,其中:(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8692.19元;(2)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102953.35元。2、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报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由设计费投标报价和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组成。本项目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同时采用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方式,最终按实结算。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对每一分项(如设计、施工)只能报一个投标数值报价和下浮率报价,数值总报价以元计,如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报价为准。(1)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结算按照投标下浮率及合同约定下浮率30%计算。(2)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结算按照投标下浮率及合同约定下浮率5%计算。中标的单价和总价仅为暂定合同价,中标单价和总价不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概预算编制完成前可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本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根据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由中标人采用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作为概算建安工程费,经第三方咨询机构审定概算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按投标下浮率、合同约定下浮率及合同约定的方法,得出合同价格清单,以此合同价格清单作为进度款支付和结算计价的依据。建安工程费结算原则以合同约定为准。施工图审查备案完成后,原则上不允许中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相关基本程序办理。因中标人原因(包括错、漏、碰等设计失误)产生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都不予补偿。
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39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2、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60208571920586467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太阳广场支行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款项到账后,投标人在完成投标登记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需在交易平台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绑定完成后即可打印保证金回执,完成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具及递交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3、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
3.5.2近年财务状况/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除“暗标文件”外,投标文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文件及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要求盖章处需加盖电子印章,在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规定签名位置,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其他资料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 分。具体时间地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查询。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5.2开标程序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2)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e投标报价(含设计费报价和建安工程费报价);f工期;g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3)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4)备用光盘(或U盘)的读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5)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电子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6)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电子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8)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9)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3日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1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需缴纳履约担保。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9.2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9.3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承包方式。项目措施费按合同条款规定。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9.4施工图即使通过审查备案,但如未达到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等及招标人需求任务书规定标准和深度,招标人要求完善的,属于设计失误(由招标人牵头认定是否设计失误),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9.51、中标人需按照粤建管[2007]39号文的规定、广州市建委穗建筑[1999]175号文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穗建质函[2014]3205号文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否则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队伍施工,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2、中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办理)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时间要求及时出具履约保函(如需),如中标人无法及时提供履约保函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原中标人将自愿停止参加广州白云尚律至理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通报。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任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专职安全员。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根据现场施工进展选派中级职称或以上设计人员驻场服务,至少每天驻场8小时并执行现场打卡制度。6、设计单位应派相关设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巡场,形成巡场报告,并提交监理监督落实。7、其他要求详见合同、设计任务书
9.6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外其他资料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3、(重要风险提示)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载入备用光盘(或U盘),并分别用不透明信封密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具体要求:(1)备用光盘(或U盘)一: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含资格评审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2)备用光盘(或U盘)二:设计方案投标文件;注:设计方案投标文件采用暗标。(3)备用光盘(或U盘)三:保密信封;注:内含A3规格制作的效果表现图电子版1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用于辨认投标人身份。(4)封装方式:(4.1)“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保密信封”的备用光盘(或U盘)信封封面除了标注“项目名称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保密信封”字样外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4.2)其余备用光盘(或U盘) 信封封面写明: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名称、“年月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签署盖章即可);(5)备用光盘(或U盘)份数:共1份。(6)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4、投标文件的递交: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为准)。②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递交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6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为准)。③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④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投标文件加密要求:①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②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备用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若出现招标人无法正常解密或导入开标系统的情况,在开标现场读取已成功解密、以及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投标人递交的备用光盘(或U盘)内容。出现上述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备用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1其他11.1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所有资料,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11.2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11.3以下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但不在投标中单列。1、招标代理费等:(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由中标人支付。(2)交纳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参照原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计算,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的金额计取。其它相关费用按实收取。(3)交纳方式:银行电汇(4)交纳时限:收到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后规定时间内。2、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收费标准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支付该笔费用,且前往交易中心办妥出具发票的手续,否则无法出具中标通知书,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延误,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2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1.施工中标单位应切实履行《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中 “第十一条”承诺,结合自身实际,在《白云区“百千万工程”建筑业企业帮扶建设项目库》中自愿认领、帮扶公益性项目。2.施工中标单位自愿帮扶公益性项目的,可以根据企业资质及自身优势和特点,优先认领建设(管理)单位、施工中标单位(如有)已结对帮扶对象的“百千万工程”项目;其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优先认领招标项目所在地的项目。
13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投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混凝土搅拌车和建筑废弃物运输车在本项目的投入使用,投入比例≥50%。

1.2.1.总则

1.2.1.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2.5.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在征得未中标人的同意后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2.6.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7.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2.8.1.8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2.9.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2.10.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对本项目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过“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11.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2.12.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3.2.招标文件

1.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它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进入“我的投标”专区→进入“招标答疑”选项→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新增提问”→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2.2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1.3.3.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1.4.3.投标文件

1.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设计方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含资格评审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三部分组成。如招标文件没有格式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3.1.2设计方案(采用“暗标”形式)

设计方案中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内容包括:

(1)封面:标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字样、编制时间;

(2)目录;

(3)设计方案;

(4)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3.1.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含资格评审文件)

(1)目录;

(2)资格评审部分;

(3)《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4)《设计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5)《技术投标书》及《技术投标书附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6)《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7)《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

(8)《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

(9)企业资信实力资料(如有,按《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的评审标准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信部分等资料);

(10)工程总承包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按《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的评审标准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在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不含项目管理机构的施工/设计人员配备情况)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编制,应突出重点,标准、规范中已有的内容无需赘述,不宜超过20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

(11)《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有);

(13)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3.1.4经济标投标文件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经济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签署、盖章);

(2)目录

(3)《经济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4)《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1.4.2.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具体的投标报价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有两个含义:①最高投标限价总价,②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4.4.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4.5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1年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1.4.5.3.5资格评审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4.6.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4.7.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

3.7.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外,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可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既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1.5.4.投标

1.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服务指南。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1.3如有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或投标人递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或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5.2.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本项目招标失败,将依法重新招标。

1.5.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4.2点的规定执行。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1.6.5.开标

1.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1.6.2.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e投标报价(含设计费报价和建安工程费报价);f工期;g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5)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6)备用光盘或U盘的读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

(7)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电子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8)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电子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10)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12)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6.3.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1.7.6.评标

1.7.1.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7.2.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7.3.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资格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7.4.6.4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资格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6.4.2在资格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8.7.合同授予

1.8.1.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7.1.4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8.2.7.2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电子文件(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要求提供资料的电子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1.8.3.7.3中标通知

7.3.1评标公示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确认。

7.3.2中标人自行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3.3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颁发,并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1.8.4.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为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经结算审定部门结算审定完成并移交工程档案后止。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1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8.5.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9.8.纪律和监督

1.9.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9.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9.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9.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9.5.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1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10.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11.其他

11.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所有资料,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11.2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

11.3以下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但不在投标中单列。

1、招标代理费等: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交纳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参照原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计算,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的金额计取。

(3)交纳方式:银行电汇

(4)交纳时限:收到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后3日内。

2、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收费标准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支付该笔费用,且前往交易中心办妥出具发票的手续,否则无法出具中标通知书,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延误,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投标报价(元)设计费(元)设计费投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元)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工期投标人代表签名备注

招标人代表:

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附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项目招标人:

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电子签名系统等方式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

(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

(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

(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以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情形的:

1.本人为投标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近亲属关系);

2.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

(1)评标期间及3年内(评标首日倒推3年),本人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2)评标期间,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在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担任顾问或者在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

(3)本人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

(4)评标期间,本人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

(5)评标期间,本人任职单位(含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6)评标期间,本人持有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的股份。

3.存在不良记录:本人曾因在招标、评标或其他招投标相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五)本人为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

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

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签名)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3.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表1:《形式评审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表2:《资格评审表》
2.1.3(1)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表3:《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表》
2.1.3(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表4:《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人得分=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35%)+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权重(35%)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在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且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85%,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家时,在该区间中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剩余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在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且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85%,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5家)时,直接取区间中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若在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中,没有建安工程费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85%,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评标参考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85%。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4(1)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详见附表5《设计方案评分表》
2.2.4(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详见附表6《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并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至0 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部分评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部分评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2)投标人在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不含项目管理机构的施工/设计人员配备情况)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编制,应突出重点,标准、规范中已有的内容无需赘述,不宜超过20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

1.1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分相同的,以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高的排前;总分与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1.15.2.评审标准

1.15.1.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5.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设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6.3.评标程序

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投标文件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设计方案由设计评审组负责,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和投标报价的评审及评审汇总由综合评审组负责。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16.1.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如果投标下浮率与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出来的投标报价不等于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修正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明显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下浮率),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如果分项投标报价累加不等投标报价的,以分项投标报价累加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分项投标报价有明显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分项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计算性错误的,按就低不就高计算并修正;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1.16.2.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设计方案的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方案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设计方案得分×设计方案权重(30%)+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权重(35%)+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权重(35%)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1.16.3.3.3具体评标程序

1.16.4.(1)设计方案评审(由设计评审组负责)

3.3.1设计评审组评委按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对所有成功解密的设计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响应性评审的设计标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设计评审组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

3.3.2设计评审组评委按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详见前附表)对各设计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3.3.3算术平均各设计评审组评委评分,得出每个投标人设计方案部分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3.4设计评审组评委揭晓投标人身份。

3.3.5设计评审组评委按只有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响应性评审结果,否决未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取消其得分,且不再进入得分汇总阶段。设计评审组评委汇总各投标人设计方案部分得分、编写、签署设计方案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设计评审组评委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3.3.6设计评审组评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设计方案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

1.16.5.(2)形式评审及资格评审(由综合评审组负责)

3.3.7形式评审中全部符合形式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规定情形的,为形式评审合格。否则为形式评审不合格,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综合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3.8汇总形式评审情况,只有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形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3.3.9综合评审组评委对所有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文件中全部符合资格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规定情形的,为资格评审合格。否则为资格评审不合格,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3.10汇总资格评审情况,编写资格评审报告。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3.3.11资格评审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6.6.(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审(由综合评审组负责)

3.3.1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的响应性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评委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3.13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审查:综合评审组评委按照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详见前附表),对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分。

3.3.14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综合评审组评委按此汇总每个投标人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详细审查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16.7.(4)经济部分评审(由综合评审组评委负责)

3.3.15综合评审组评委汇总设计评审组的响应性评审结果,未通过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再进行投标报价评审,也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3.16投标报价的算术复核。综合评审组评委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复核,具体标准如下:

(1)如果投标下浮率与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出来的投标报价不等于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修正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明显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下浮率),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如果分项投标报价累加不等投标报价的,以分项投标报价累加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分项投标报价有明显的数量级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分项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计算性错误的,按就低不就高计算并修正;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3.17投标报价评分

(1)在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且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85%,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家时,在该区间中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剩余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在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且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85%,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5家)时,直接取区间中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若在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中,没有建安工程费报价位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85%,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评标参考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85%。

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并经算术复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16.8.(5)评审汇总(由综合评审组评委负责)

3.3.18各部分分值分配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19综合评审组汇总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只有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计算总分。总分相同的,以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高的排前;总分与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3.3.20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6.9.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中两人以上(含两人)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相应评审将按照响应性评审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16.10.3.5评标结果

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3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其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4.否决性条款

否决性条款汇总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文件的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

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无效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一、若出现以下情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

二、若出现不符合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的评审因素,当无效标处理。

附表1:

形式评审表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3《投标函》、《设计投标书》、《技术投标书》、《投标承诺书》、《经济标投标书》签字盖章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出现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4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格式1至格式4、格式10、格式13至14),按规定盖章签署,主要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能辨认;
5联合体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6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投标总报价
7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有《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人员名单》和《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8机器特征码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9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结论

注:1.每一项目符合有效的记“通过”无效的记“不通过”,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2:

资格评审表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
1法人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证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设计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技术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9企业信用档案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10投标人声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组成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12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13失信联合惩戒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结论

注:1.每一项目符合有效的记“通过”无效的记“不通过”,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3.资格评审资料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附表3:

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表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暗标形式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在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
2明标暗标互相印章投标文件未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
3合法合规性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结论

注:1.每一项目符合有效的记“通过”无效的记“不通过”,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4: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评审表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
2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要求;
3投标总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要求;
4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要求;
5保修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6款要求;
6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7合法合规性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结论

注:1.每一项目符合有效的记“通过”无效的记“不通过”,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5:设计方案评分表

序号项目分值内容得分
1设计方案符合性10分优:整个设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充分了解项目整体需求及使用功能,对现有建筑充分了解,在功能布局时保证在不改动原有建筑结构下进行规划设计,重点和难点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完全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得10分。 良:设计内容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较为全面,对项目整体需求、使用功能以及现有建筑均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在功能布局时保证尽可能在不改动原有建筑结构下进行规划设计,重点和难点较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较高,基本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得8分。一般:设计内容只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全面,对项目整体需求、使用功能以及现有建筑了解不充分,在功能布局时不能保证在不改动原有建筑结构下进行规划设计,重点和难点不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一般,不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得6分。差: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2设计合理20分优: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空间布局合理,噪声隔绝,避免视线干扰,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舒适实用,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平面布置疏密适宜,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流线科学合理,得20分。良:设计方案基本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有进行简易的空间布局,对噪声、视线等进行相应的设计和考虑但未详尽或未能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平面布置疏密较为适宜,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基本和谐统一,流线科学较为合理,得16分。一般:设计方案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对空间布局、噪声、视线等仅进行简单设计和考虑,平面布置疏密不适宜,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不满足和谐统一,流线科学不合理,得12分。差: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3设计图纸20分优:满足招标文件设计要点中的各项要求,对各设计条件有详细的技术回应,方案设计文件详实,建筑设计满足经济适用的要求和符合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布局合理,交通流线与效率高,避免不利因素干扰,公共区域设计品质高,能有效落实功能配比、外观效果和技术体系,得20分。良:满足招标文件设计要点中的大部分要求,对各设计条件有较为详细的技术回应,方案设计文件较为详实,建筑设计基本满足经济适用的要求和符合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等,得16分。一般:满足招标文件设计要点中的部分要求,对各设计条件有简单的技术回应,方案设计文件简易,建筑设计有不满足经济适用的要求和符合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得12分。差: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4设计亮点30分优:根据设计任务书当中设计风格的需求进行评审,考虑与整体建筑及周边情况多样性,合理性来满足招标人的需求;设计方案的改造风格立意与构思的新颖,协调满足对应客户的需求及符合招标设计任务书要求,如本项目涉及的原项目拆改、新风系统以及精神堡垒工程的新增以及其他相关改造内容,提出设计的概念针对性强,得30分。良: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有需要考虑与整体建筑及周边情况,基本满足招标人的需求;设计方案的改造风格立意满足对应客户的需求及符合招标设计任务书要求,如本项目涉及的原项目拆改、新风系统以及精神堡垒工程的新增以及其他相关改造内容针对性较好,得25分。一般: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有需要考虑与整体建筑及周边情况,但有未满足招标人的需求的内容;设计方案的改造风格立意未能完全满足对应客户的需求及符合招标设计任务书要求,如本项目涉及的原项目拆改、新风系统以及精神堡垒工程的新增以及其他相关改造内容针对性一般,得20分。差: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5设计效果10分优:设计效果按照招标人需求根据不同区域使用功能调整改造做法,整体设计效果大气、美观、耐用、功能齐全,同时流线组织合理,方便运营管理,得10分。良:设计效果对不同区域使用功能有适当调整,且功能齐全,得8分;一般:设计效果对不同区域使用功能有适当调整,但功能不齐全,得6分。差: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6投资控制10分优: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工作,工程总投资合理,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及理由合理、可信、可行,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完全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高,得10分。良:工程总投资合理,有简易的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基本正确,达到一定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一般,得8分。一般:工程总投资合理,但未提供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及理由的,得6分。差:无此部分内容得0分。
总计100分

注: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6: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

分部评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一、企业资信(27分)类似项目业绩10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工程获奖8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工程质量奖项的:省级或以上,每项得2分;市级,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
科技创新成果指标5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得工程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奖项:省级或以上,每项得2分;市级,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第三方评价4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获得1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或其它情况不得分;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至最近评审年份2024年度,连续5年或以上被税务机关评为A级纳税人的,得1分;连续3-4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的,得0.5分;连续1-2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的,得0.2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没有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大项最高得4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73分)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21一、项目管理机构的施工人员配备情况(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1)质量负责人(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无不得分。(2)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分):①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无不得分。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无不得分。(3)施工造价负责人(2分):①具有土建或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无不得分。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无不得分。(4)建筑专业工程师(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无不得分。(5)机电专业工程师(1分):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无不得分。(6)给排水专业工程师(1分):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无不得分。(7)暖通专业工程师(1分)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无不得分。二、项目管理机构的设计人员配备情况(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1)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分):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得0.5分;无不得分。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0.25分;无不得分。(2)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分):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的,得0.5分;无不得分。②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无不得分。(3)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分):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的,得0.5分;无不得分。②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无不得分。(4)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分):①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0.5分;无不得分。②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无不得分。(5)设计造价负责人(1分):具有土建或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无不得分。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方案(7分)1、针对本项目编制了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的,得4分,无不得分;2、上述方案切实可行,保证措施具体有效,针对性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注:本项最高得7分。无方案的不得分。
绿色节能控制措施161、有绿色施工目标、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得3分;无此内容得0分;2、绿色节能控制具体措施:优: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供完善可行的材料消耗、环境保护、建筑废弃物的循序使用控制措施的,得7分;良: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有材料消耗、环境保护、建筑废弃物的循序使用控制措施但不够完善的,得4分;一般: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有提供相对简单的绿色节能控制措施,即材料消耗、环境保护、建筑废弃物的循序使用控制措施不够具体的,得2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投标人承诺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混凝土搅拌车和建筑废弃物运输车在本项目的投入使用,投入比例≥50%(即:投入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投入的总车辆数≥50%),得6分,无承诺不得分。
安全控制措施91、有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3分;无此内容得0分;2、安全控制具体措施:优:有确保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承诺或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完整、具体、可行、合理,在典型位置的安全措施先进可靠,有完整的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得6分;良:有确保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承诺或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具体施较完整、可行、较合理,在典型位置的安全措施较先进可靠,有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得4分;一般:有确保不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承诺或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一般,无典型位置的安全措施,无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的,得2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质量控制措施91、有质量保证措施,得3分;无此内容得0分;2、质量控制具体措施:优: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具体措施完整、具体、可行、合理,有完整的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得6分;良: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具体措施较完整、可行、较合理,有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得4分;一般: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具体措施一般,无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得2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进度控制措施91、有施工总进度计划,有进度保障措施,得3分;无此内容得0分;2、进度控制具体措施:优:有具体进度保障措施,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控制措施,分析准确、得当有进度提前目标及对应实施措施,得6分;良:有具体进度保障措施,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控制措施,得4分;一般:有具体进度保障措施但不详细,得2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投资控制91、有施工成本控制措施的,得3分;无此内容得0分;2、投资控制措施优: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出详细有针对性的保证业主利益、有效降低业主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得 6 分良:投资控制措施详细有针对性,能提出保证业主利益措施,但无详细降低风险措施,得4分。一般:有投资控制措施但不详细完善,不具有针对性,得2分。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总计100

备注:

1、类似项目业绩:

1.1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金额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2)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将不予以计分。投标单位可提供合同关键页,但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指标金额规模页、合同盖章页。

1.2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部分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有经业主确认的完成证明材料为准。完成时间以提供的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有经业主确认的完成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将不予以计分。投标单位可提供合同关键页,但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关键页、合同盖章页。

2、工程获奖:

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获奖单位为承建单位,相同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国家级质量奖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类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或优质工程评价或质量评价优良或质量水平评价A级(或以上),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优良样板、绿色施工、结构、机电安装、技术创新、QC成果、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只计算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奖,其他非建筑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港口航道等的获奖不参与计分。如发证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己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截图页(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3、科技创新成果指标:

工程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奖项指政府部门或中国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设立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同一科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得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获奖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国家级证书是指由国务院或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奖,省级证书须为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奖,市级证书须为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市级(含副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奖。颁奖单位如果是协会(学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

4、第三方信用评价:

4.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不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2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http://www.chinatax.gov.cn/)或其省级(含直辖市)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息截图。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省级(含直辖市)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公布的评价年度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信息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否则不得分。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无提交上述资料不得分。

5.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5.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指注册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能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

5.2人员须相对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如有)、注册证(如有)等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一级造价工程师需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注册信息查询截图(网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注册安全工程师需提供注册信息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

5.3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6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资料(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扫描件。

6.本评分表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或查询页面)打印件、电子版证书文件等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证明资料内容模糊或不全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或辨认的,视为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该评分项不得分。

7.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认为其中标无效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罚。

8.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表7: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综合评分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PT(元)
计算参考数据评标基准价(PC):
偏差((PT-PC)/PC)(%)
减分(A)
经济得分(I=100-A)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8: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算术复核表

项目名称:

序号投标人名称原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A)算术复核后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B)误差率(r=|A-B|/A×100%)

评委签名:日期: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提供。

3.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设计任务书

(另册)

第6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平面图(另册提供)

2、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1)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2)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3)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4)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5)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3)施工单位应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分类收集、贮存和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混合已分类的建筑垃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与种类、清运时间、最终去向等信息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建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台账;(2)不得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与其他建筑垃圾混合运输;(3)保持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的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正常使用;(4)运输过程中保持运输工具整洁,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5)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应当符合相应的载运技术条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为陆域的,不得采用开底式船舶运输建筑垃圾。

5)工程泥浆应当在施工现场进行脱水固化处理。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罐装器具密闭运输至依法设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水上工程中依法无需经脱水处理的除外。

6)建筑垃圾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优先就地就近利用:(1)工程渣土及脱水后的工程泥浆优先用于土方平衡、矿坑修复、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优先用于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再生砌块、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具备现场综合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建筑垃圾现场综合利用。

7)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并执行《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注:由投标人按要求自行编制目录,需按内容顺序及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汇册。

格式1: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投标人名称)已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合同条款和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2、我方承诺对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不存在侵权的行为,若因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无关,我方完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4、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后120日历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自动延至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终止日为止。

5、我方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设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设计费投标下浮率为%,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为%。我方承诺以上报价不低于我方成本价,并且以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和服务范围所包含全部工作的费用。(注: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6、我方如果中标,将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以及我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签订合同。

7、我方完全接受招标人对本项目功能需求和相关建设标准的要求。如果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的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等控制目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

8、我方拟委派同志(身份证号码:)为项目负责人、同志(身份证号码:)为设计负责人、同志(身份证号码:)为技术负责人。我方承诺中标后上述人员及其他我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违约赔偿。

9、我方如果中标,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方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与贵方签署项目合同。

如我方违背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部分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2:

设计投标书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技术文件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

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设计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

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

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3:

技术投标书

投标日期:年月日

工 程 名 称
投 标 总 工 期
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保修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 名
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姓 名
委派的专职安全员姓 名
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姓 名
法 定 代 表 人(签名或盖章)
授 权 委 托 人(签名或盖章)
投 标 单 位(企业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单位签署、盖章。

技术投标书附表: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姓名岗位职称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备注: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拟派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等。本信息表只作为评标时的参考,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附件。

格式4: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司确认收到贵司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司:(投标人名称)已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司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司已完全明白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司已详细研究并理解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同意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文件内容和约束无异议,充分了解了现场条件对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都已充分考虑,我司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承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2.我司已充分阅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有关报价方式及变更、结算方式,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3.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120天内有效;

4.我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5.我司明白并愿意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6.我司同意按照贵司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7.我司如果中标,我司保证:

7.1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国家有关法规履行我司的全部责任,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任务。

7.2保证将我司的资质承包范围不能涵盖或不具备相应能力(该能力须保证进度和质量且须获得招标人认可)的部分专业工程(如果有),委托获得招标人批准的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及进度。

7.3保证所完成的设计将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合同条款的要求。若我司完成的设计方案未能达到招标人(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我司将无条件根据要求进行修改设计方案,直至得到招标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认可为止。

7.4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若我司未能按投标承诺的工期完成本项目,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司承担由于违约解除合同退场造成的对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7.5保证投标所报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职,全过程服务于本项目,在过程中非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不得更换。我司违反以上承诺的,同意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6保证所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所投入本项目的辅助设备、材料与主要材料、设备质量一致并有良好的配套性。

7.7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如有违反,我司愿意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为此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7.8保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否则,我司愿按合同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7.9保证按施工期间做好安全文明和交通保证措施,施工区全封闭围挡,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分段施工分期围挡。最大限度满足交通和市民出行方便,施工行为做到便民,不扰民。

7.10保证按发包方工期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计划内容全面详实,根据项目特点合理组织分段施工,分段逐步移交。

7.11保证施工期间按合同约定将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混凝土搅拌车和建筑废弃物运输车在本项目中投入使用,投入比例≥50%(即:投入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投入的总车辆数≥50%),并配合招标人的相关工作。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

格式6: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技术职称所在单位单位职务专业本项目拟任职务资格证书证号目前正承担的其它项目情况备注
1
2
3
4

注:所报人员如有符合评分表中评分项目的,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7: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简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技术职称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从事工作年限现任职务
资格证号在册/外聘
主要业绩时间工程名称任职工作单位

备注:

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造价负责人、建筑专业工程师、机电专业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暖通专业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设计造价负责人应附本简历表,其余人员无需本表。

2、人员须相对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如有)、资格证(如有)、注册证(如有)、毕业证(如有)等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一级造价工程师需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注册信息查询截图(网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注册安全工程师需提供注册信息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所有人员应提供近1个月(2026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资料(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扫描件。

3、所报人员在获得资格证后,技术职称有变化的,应附相应证明文件。

4、所报人员如有符合评分表中评分项目的,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8:

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合同价(万元)备注

注:业绩证明文件需满足评审要求。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获奖情况一览表

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获奖情况备注

注:获奖情况提供需满足评审要求。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9: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

注:按照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表评审内容提交,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格式10:

参与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名栏

注:参与编制文件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格式11:

合作设计协议书(适用于合作设计,非合作设计无需提供)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和香港不单独作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设计企业)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设计企业)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格式12: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包括招标文件评审或评分要求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二部分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3:

经济标投标书

投标日期:年月日

项 目 名 称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
设计费大写: 小写: 元设计费投标下浮率: %
建安工程费大写: 小写: 元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 %
法 定 代 表 人(签名或盖章)
授 权 委 托 人(签名或盖章)
投 标 单 位(盖章)

注:

(1)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单位签署、盖章。

(2)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及《设计任务书》内的全部内容的费用。

(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且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标。设计费、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为:(1-相应投标报价÷相应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的填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5)本表中的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表:

分项报价表

设计费
序号项目暂定计费额(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元)设计费投标总价(元)备注
1.1基本设计费19102953.35478692.191.专业系数为1.0,复杂系数为1.0,附加系数为1.0。2.结算计费标准照此执行,同时计取合同约定下浮率30%及投标下浮率。
设计费小计(元)478692.19/
建安工程费
序号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元)建安工程投标总价(元)备注
2.1建安工程费小计(元)19102953.35合同约定下浮率5%
投标总报价
序号项目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元)投标总报价(元)备注
合计(元)19581645.54∑(一+二)

注:1、招标控制价仅供投标参考使用,本项目施工图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由中标人采用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

2、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都不予补偿。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最高投标限价以《最高投标限价费用表》列明为准。

4、投标人应注意填写单位要求。

格式14:

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本人签名栏

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格式15: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章其它资料

最高投标限价费用表
序号项目费用
设计费
序号项目暂定计费额(元)设计费(元)备注
1.1基本设计费19102953.35478692.191.专业系数为1.0,复杂系数为1.0,附加系数为1.0。2.结算计费标准照此执行,同时计取合同约定下浮率30%及投标下浮率。
设计费小计(元)478692.19
建安工程费合计(元)19102953.35合同约定下浮率5%
最高投标限价合计(元)19581645.54设计费+建安工程费
注 :1、最高投标限价仅供投标参考使用,本项目施工图经建设单位确认后, 由中标人采用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2、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招标人都不予补偿。

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白云尚律至理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

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律师大厦二期项目已由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102-440111-04-01-923258)批准建设,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的批复》(穗建地名[2023]032202号),依法批准地名为:广州法务大厦,项目业主为广州白云尚律至理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白云尚律至理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州法务大厦项目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望岗村移动互联网产业园AB2115017、AB2115022地块。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本项目由2栋公建及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88215.26㎡,地下建筑面积22449.34㎡,地上建筑面积65765.92㎡。其中,北塔楼地下2层、地上22层、裙楼4层,建筑高度97.83m;南塔楼地下2层、地上22层、裙楼4层,建筑高度97.45m。最高高度为97.83m。(最终建设规模及指标以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审查确定为准)。

2.3计划工期:暂定60个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约定。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2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包工程概预算编制、包变更预算及结算编制、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审计工作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约定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概念性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优化、施工现场驻场服务、协助招标人办理报批报建、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概预算评审工作、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竣工图审核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报批报建、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等。

(3)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要求。

(4)其它工作: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

2.5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2.5.1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

2.6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581645.54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78692.19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102953.35元。

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2.7质量要求:

设计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标准: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合格的基础上,经过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建筑节能、观感质量以及工程资料的综合评价,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规定的优良标准。

安全文明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与文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8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绿色建筑二星。

1.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3.1.1和3.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