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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同盟村长山庙充电站建设项目2605-330206-04-01-772856

业主单位:见正文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2026-05-08 15:38:03截止:2026-05-18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605-330206-04-01-772856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同盟村长山庙充电站建设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办理时间审批文号附件
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已办结2026-05-07 16:44:55.0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办理时间审批文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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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备案机关: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日期:2026年05月07日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605-330206-04-01-772856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同盟村长山庙充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详细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同盟村长山庙1号(329国道与临港一路交口,柴桥超平钢管跳板租赁站)
国标行业电力供应(4420)所属行业电力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电力消纳: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
拟开工时间2026年08月拟建成时间2027年05月
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
总用地面积(亩)0.0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0.0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0.0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租用北仑区柴桥街道同盟村长山庙1号场地1000平方米,用于建设3个3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和2个240KW直流双枪充电桩,配套1个1600KVA箱式变压器,该充电站仅用于小型载客新能源车使用。
项目联系人姓名刘进锋项目联系人手机13345719655
接收批文邮寄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穿山村河南顾68号25幢1号
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
合计固定投资117.8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
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127.80000.000067.800025.000015.000010.00000.000010.0000
资金来源(万元)
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
127.80000.0000127.80000.00000.0000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宁波港绿能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法人类型私营独资
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91330206MADYJQQR27
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浦街道淮海路8号-1成立日期2024年11月
注册资金(万)71.2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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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本市范围内公我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企业信用评级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停车场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装卸搬运;建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电气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市批结果为准)。
法定代表人周文学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336681028
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6年05月07日
备案日期2026年05月07日
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