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救助管理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维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FW2025-05466
二、合同名称:常州市救助管理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维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05466
四、项目名称:常州市救助管理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维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方式:17318816598
供应商(乙方): 江苏锐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06838056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常州市救助管理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维修
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05466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预算: ¥36000.0
项目地点: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青龙西路11号
采购单位: 常州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人姓名: 常州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电话: 17318816598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36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5-08 11:06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建筑名称:常州市救助管理站
签约单位:江苏锐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2025.9.1-2026.8.31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建筑产权或者管理单位):常州市救助管理站
乙方(建筑消防设施维修
保养技术服务机构):江苏锐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
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常常州市救助管理站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
1、2、5、6、7、10、
11、12、13、14、18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5、消防供水设施;6、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泡沫灭火系统;
9、气体灭火系统;10、防烟、排烟系统;
1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2、应急广播系统;
13、消防专用电话:14、防火分隔设施;
15、消防电梯;16、细水雾灭火系统;
17、干粉灭火系统;18、灭火器;
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维修保养期限:
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
日内,甲方应当明确后续维保机构,并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2、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
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3、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4、对乙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
核查乙方维保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保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告知乙方撤换
相关人员,乙方拒绝的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及合同履行
地的消防设施维保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设施维修
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保质量负责,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开展建筑消防
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并做好测试记录和维修记录。
2、每月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一遍,保证其正常运行
并向甲方出具测试记录。
3、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
4、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
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维修,
尽快排除故障。
5、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
证明。
6、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7、附常用设备报价清单一份,其他设备更换另行报价。
8、乙方向甲方所管委托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乙方委派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张俊芳
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号:13223000893,电话:13775009116;沈芒为技术负责人注册号:
13221000877,电话:15851939848。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维保建筑面积为:,维保费用:36000元整/年(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其中不含税金额33962.26.元,税额2037.74元。(设备的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清全款,乙方开具6%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未按合同
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但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的2倍。
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及律师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2
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出具的第三方检测、评估等事宜,不包含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官
| 甲方(章海 | 乙方(章): | 江苏锐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文 | |
| 地址: | 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典雅花园2-1803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姜黎霞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开户行: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典雅广场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105021909100065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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