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公告
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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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投标邀请书
致:1福建省中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中科三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福建省安华市政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邗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5福建省安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福建省
东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大行天筑(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福建省禹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福建广坤建设有限公司10福建省远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福建省巨伯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12福建珩景建筑发展有限公司13福建省旭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福建省昆鹏建设有限
公司15福建省晶格建设有限公司16福建曜堃建设有限公司17福建省笔架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18福建省贝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乾宇(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福建省泉晟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21福建中晋建工有限公司22福建省水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中柏建设(福建)
有限公司24砖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5福建文兴建设有限公司26福建省建宏工程建设有限
公司27福建普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福建闽超建设有限公司29中晟海峡建设有限公司
30福建省锦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1福建省振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2福建省安溪城关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33安旭建设(泉州)有限公司34福建省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5福建省安溪
县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37福建省安桐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38泉州市鑫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港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0福建昊淳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41左左(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2福建省滨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3福建省洵臻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44福建艾米粒建设有限公司45福建省方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6泉州启航园
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47福建省珞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8福建省铭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9福建省君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0福建省腾海建设有限公司51福建江群建设有限公司52
福建中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3福建省鑫通建设有限公司54福修(福建)建设有限公司55
中建恒泰(福建省)建设有限公司56福建兴华禹建设有限公司57福建省七喜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58福建省龙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9福建博亿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0福建中魁建
设有限公司61福建安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2福建郢匠建设有限公司63福建省岩浦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64福建省一顺建设有限公司65福建省皕晟建设有限公司66福建煜磊建设
有限公司67福建幸福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8福建伟初建设有限公司69福建立唯建设有限
公司70福建乐迪建设有限公司71福建省中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2福建省泉桐建设有限公
司73福建省五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4福建正韵建设有限公司75福建省荣久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76福建省筑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77南凌(福建)建设有限公司78福建恩福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79福建省能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0福建省江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1福建乾庆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82福建晨美建设有限公司83福建省安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4福建省同美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5福建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6福建省兆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87福建
国鹏建设有限公司88福建省固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9福建省颖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0福
建省亿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91福建省厦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2福建省天驰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93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4福建省万米建设有限公司95福建省亿轩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96福建悦平建设有限公司97福建省国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福建省超泽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99福建省同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福建瑞泰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1福
建乾仓建设有限公司102大金刚建设有限公司103福建省吉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4福建
长景建设有限公司105福建泽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6泉州锦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7福
建拓迎建筑有限公司108福建纳鸿建设有限公司109福建省三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10京
侨(福建)建设有限公司111中建天润建设(福建)有限公司112福建省泉安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113福建棋菱建设有限公司114福建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5福建省铭晟建设工程发
展有限公司116福建安溪达豪机电有限公司117福建省德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18福建省
协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19福建省亿洲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0福建省众盈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121福建中弘海峡建设有限公司122福建省苏闽装修有限公司123福建省安泰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124福建省福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25福建百发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民委员
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民委员会,委
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
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19920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920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
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
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
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5日通过“安溪县乡村
振兴智慧监管平台(网址: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免费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简易招标办法)。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安溪县乡村振兴智慧
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并实时直播,各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安溪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管平台(网址:https://ax.hyebid.cn/hyw
| eb/zpsebid/zpsIndex.do)媒体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招标人: | 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民委员会 | ||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 (签字或盖章) | ||
| 地址: | 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电话:13400876966联系人:钟先生 | ,邮编: | 362441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邮编:362400
电话:18960212618
联系人:小林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泉和[2026]010号
招标项目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招标人: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6年05月09日
使用说明
1.《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
第3章“定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
解释、互为说明。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
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
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
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
示性内容。
3.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
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目录
第1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第2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节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
(六)评标
(七)中标
(八)异议、投诉
(九)其他
第3章定标办法和标准
定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1节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3节合同附件
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1节工程量清单
第2节招标控制价
第3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
第6章招标图纸
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
(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
(三)招标项目说明
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三)文明施工要求
(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
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一)技术要求
(二)质量要求
(三)参考品牌
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
第6节其他要求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1节资格文件
第2节商务文件
第1章投标邀请书
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投标邀请书
致:1福建省中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中科三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福建省安华市政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邗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5福建省安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福建省
东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大行天筑(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福建省禹昕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9福建广坤建设有限公司10福建省远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福建省巨伯工程集团有限
公司12福建珩景建筑发展有限公司13福建省旭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福建省昆鹏建设有
限公司15福建省晶格建设有限公司16福建曜堃建设有限公司17福建省笔架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18福建省贝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乾宇(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福建省泉晟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21福建中晋建工有限公司22福建省水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中柏建设(福
建)有限公司24砖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5福建文兴建设有限公司26福建省建宏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27福建普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福建闽超建设有限公司29中晟海峡建设有限公
司30福建省锦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1福建省振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2福建省安溪城关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33安旭建设(泉州)有限公司34福建省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5福建省安
溪县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福建省华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37福建省安桐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38泉州市鑫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港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40福建昊淳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41左左(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2福建省滨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3福建省洵臻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44福建艾米粒建设有限公司45福建省方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46泉州启航
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47福建省珞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8福建省铭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49福建省君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0福建省腾海建设有限公司51福建江群建设有限公司
52福建中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3福建省鑫通建设有限公司54福修(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55中建恒泰(福建省)建设有限公司56福建兴华禹建设有限公司57福建省七喜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58福建省龙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9福建博亿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0福建中魁
建设有限公司61福建安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2福建郢匠建设有限公司63福建省岩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4福建省一顺建设有限公司65福建省皕晟建设有限公司66福建煜磊建
设有限公司67福建幸福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8福建伟初建设有限公司69福建立唯建设有
限公司70福建乐迪建设有限公司71福建省中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2福建省泉桐建设有限
公司73福建省五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4福建正韵建设有限公司75福建省荣久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76福建省筑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77南凌(福建)建设有限公司78福建恩福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79福建省能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0福建省江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1福建乾庆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福建晨美建设有限公司83福建省安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4福建省同
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5福建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6福建省兆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87
福建国鹏建设有限公司88福建省固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9福建省颖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0福建省亿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91福建省厦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2福建省天驰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93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4福建省万米建设有限公司95福建省亿轩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6福建悦平建设有限公司97福建省国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8福建省超
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9福建省同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福建瑞泰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1福建乾仓建设有限公司102大金刚建设有限公司103福建省吉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4
福建长景建设有限公司105福建泽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6泉州锦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7福建拓迎建筑有限公司108福建纳鸿建设有限公司109福建省三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0京侨(福建)建设有限公司111中建天润建设(福建)有限公司112福建省泉安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113福建棋菱建设有限公司114福建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5福建省铭晟建设工
程发展有限公司116福建安溪达豪机电有限公司117福建省德道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18福
建省协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19福建省亿洲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0福建省众盈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121福建中弘海峡建设有限公司122福建省苏闽装修有限公司123福建省安泰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4福建省福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25福建百发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民委员
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
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19920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920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
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5日通过“安溪县乡
村振兴智慧监管平台(网址: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
免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简易招标办法)。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安溪县乡村振兴智
慧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并实时直播,各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安溪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管平台(网址:https://ax.hyebid.cn/h
| yweb/zpsebid/zpsIndex.do)媒体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招标人: | 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民委员会 | ||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 (签字或盖章) | ||
| 地址: | 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电话:13400876966联系人:钟先生 | ,邮编: | 362441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邮编:362400
电话:18960212618
联系人:小林
第2章投标须知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
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
准。
|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1.1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民委员会地址: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联系人:钟先生电话:13400876966,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联系人:小林电话:18960212618,传真:/电子邮箱:/ |
| 2. | 1.2 | 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 | 招标项目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泉和[2026]010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1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 |
| 3. | 1.3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4. | 1.4 | 工程建设地点 | 安溪县 |
| 5. | 1.5 | 工程建设规模 | 工程总造价为199201元。 |
| 6. | 1.6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
| 7. | 1.7/21.2 |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安溪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管平台https://ax.hyebid.cn/hyweb/axxcebid/axxcIndex.do)。 |
| 8. | 1.8 | 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 | 不适用 |
| 9. | 1.9 | 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 |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福建泉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10. | 2.1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为4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11. | 2.2 | 质量要求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2. | 2.3 | 建造要求 |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其他要求:/ |
| 13. | 2.4 | 合同价格形式 | 总价合同 |
| 14. | 3.1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 15. | 4.1/4.2 |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3.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 |
| 15. | 4.1/4.2 |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 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16. | 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
| 17. | 10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18日12时00分00秒 |
| 18. | 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 19. | 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
| 20. | 14.1/2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19日10时00分00秒 |
| 21. | 15.3.1 | 技术文件 |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
| 22. | 17.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 23. | 18.1/18.2.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 |
| 24. | 18.3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
| 25. | 19.1 | 备选投标方案 |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6. | 20.1 | 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制作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要求中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要求提交;(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商务文件:要求提交;(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 |
| 27. | 20.5 |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
| 28. | 21.5 | 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 不适用 |
| 29. | 22.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10时00分00秒在“安溪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并实时直播,各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开标地点: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
| 30. | 22.2 |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不适用) |
| 31. | 22.2 |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不适用) |
| 32. | 23.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不适用 |
| 33. | 25.1 | 评标办法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 |
| 34. | 25.2.6 |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 | 不适用 |
| 35. | 25.3/26.1 | 定标方式 | 由“安溪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管平台”在线随机抽取中标人并实时直播,各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
| 36. | 29.1 |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7日内(签订合同之前)本工程担保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可以选择现金、工程担保函或银行保函形式之一,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闽建筑〔2021〕16号文、泉建筑[2015]74号文和泉建筑[2016]24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
| 36. | 29.1 |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 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后14天内无息退还。中标后若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提报上级部门对投标人进行处置。 |
| 37. | 30.1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处理。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由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按控制价的2%补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38. | 33.4 | 监管部门 | 部门或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电话:0595-23285978 |
| 39. | 34.2 | 其他 | 1.本工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严格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14]16号)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建筑废土、砂石的运输需按“安建[2013]75号”文件要求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工程预算)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应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建筑废土处理措施,不得违规转包。2.安全文明施工执行泉建建[2011]1号文。3.本项目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工作,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6)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号、《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泉建建[2017]13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通知》(泉建建[2017]157号)、《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环委办[2021]6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4.招标工程若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的,中标人必须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以及《关于执行闽建筑[2012]35号文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13]12号)的规定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5.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已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各项费用中。6.工程造价的管理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4号)及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5]16号)的规定。 |
| 39. | 34.2 | 其他 | 7.本工程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费用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增补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用的通知(泉建综〔2018〕67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在建工程环境在线监测的通知(泉建建〔2018〕57号)》文件规定执行。8.中标人在合同中未按能规定配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由招标人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参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按时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的,由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9.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为不良行为,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与安溪县小规模建设工程的招投标。①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按时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承包合同,被建设单位上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经核实的。②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买卖中标项目行为,经查属实的。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的。④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拒不执行有关单位发出的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的。⑤施工单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⑦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情形的。10.本项目执行“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领域针对“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25〕4号)”,投标人应提供调整后的《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
第2节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招标。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和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中标的
标段数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明确。
1.3.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
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1.5.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1.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1.7.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合同范本类型、合同价格形式
2.1.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2.2.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3.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
3.资格审查方式
3.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
3.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4.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符合本投标须知第4.1款要
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
有约束力。
4.2.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4.2.3.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2.4.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
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5.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标段)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
联合体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
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3)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代
建单位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以下统称有关咨询单位);
(4)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有关咨询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有关咨询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有隶属关系;
(6)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
(7)本项目招标(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招标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
(8)财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在本招标项目(标段)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
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1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踏勘现场
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
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
了解。
9.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0.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
的时间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通过“安溪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管平台(网址:ht
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zpsIndex.do)”发送给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将
通过“安溪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管平台(网址:https://ax.hyebid.cn/hyweb/zpsebid
/zpsIndex.do)”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分包内容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等限制性
条件。选择分包企业时,鼓励选择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经验的分包企业。
12.偏离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本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组成,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六章招标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3.2.除本投标须知第13.1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根据本章第
10条、第14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
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4.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
布。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采用简易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为5日,下同)
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不足15日(5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三)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
和技术文件(如有时)组成。
15.1.资格文件
15.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4)授权委托书(如有时)
(5)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简要情况表
(6)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7)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8)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9)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
(10)其他资料
(11)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15.2.商务文件
15.2.1.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其他资料。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7章“技术标准和
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招标项目,其商务文件可只包括上述(1)(2)(3)项的内
容。
15.3.技术文件
15.3.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或综合评估法的,招标人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
技术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要求投标人提交技术文件的,技术文件
应当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进行编
制。
15.3.2.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
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
16.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7.投标有效期
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7.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省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
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
交易平台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
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
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除外。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
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投标保证金退还
18.2.1.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因投标人异议或投诉可能造成重新
评标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后5日内),应通知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
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同时通知投标保证金的收款
单位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日期、退还金额、退还的投标人名称,并退还现金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银行存款利率类型及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
类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下同)。
18.2.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按本投标须知第18.2.1款规定的办
法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
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后的5日内,
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
18.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备选投标方案
19.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
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0.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加密
20.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
20.2.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表格可以
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进行编
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0.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投标
人按招标文件第8章所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
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
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
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
20.4.投标文件份数为: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
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
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
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
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
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
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
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
性相同的。
20.6.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每条清单的每一条软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XML格式文件记录的软硬
件信息除外)应当包括有效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数据
存取设备序列号。
(2)分部分项工程每条清单子目记录投标人软硬件信息不少于一条,且不得删
除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软硬件信息。
(3)导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按照统一规则全文加密,不得篡
改软硬件信息。
(4)使用个人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的,应当提供计价软件加密锁持有人为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在岗人员的证明材料(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四)投标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投标人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运
营机构验证。
21.2.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1.3.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
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
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
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
21.4.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
21.5.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
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
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
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
人的情形认定。
21.6.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21.7.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
重新招标。
(五)开标
22.开标程序
22.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所规定的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
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22.2.开标程序:
22.2.1开标会议按规定的时间举行,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
22.2.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宣布各报名投标人。
22.2.3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电子平台随机抽取K值。(若有)
22.2.4在有关部门监督下,招标人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随机分配各投标人对应代表
球号后在电子平台公开抽取中标候选人。
22.2.5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
表第33项。
23.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
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中标法的,工程造价类专家不少于2人。
23.3.招标人没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代表,应当全部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相应
的专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直接确定的除外),应当由招标
人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23.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
(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3.5.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室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
构的相关人员不得将评标项目及相关信息泄露给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的
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
23.6.评标委员会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
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
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
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
24.评标原则
24.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5.评标
2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项。
25.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规则:
25.2.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
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
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25.2.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
素、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
标办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5.2.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
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
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
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
25.2.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
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25.2.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
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25.2.6.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
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
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
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
向投标人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格式和投标人的“问题的澄清、说明”格式
分别见投标须知附件2-5和附件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
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
25.2.7.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
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25.2.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则处理。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电子签名)又不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5.2.9.对否决的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
细说明。
25.2.10.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
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2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格式见
附件2-7)。评标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4)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5)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6)经评审的价格及投标人排序情况一览表;
(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
项规定)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9)投标文件雷同情况;
(10)附件:评标专家诚信承诺函。
25.4.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电子签名)。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电子签名)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5.5.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劳务费。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成
员不得接受该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任何其他礼物、现金或者有价证券等
财物。
(七)中标
26.定标方式
26.1.定标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
26.2.招标人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随机分配各投标人对应代表球号,并公开随机抽取
其中三个号码,第一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号码对应的投标
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6.3.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
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和方法审查确认。
2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的,顺延至
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的第一日,下同),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公
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三)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如有时);
(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
(六)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等;
(九)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十)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28.中标结果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下列有关中标
结果的事项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三)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29.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29.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9.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
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应
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施工合同。
30.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
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
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重新招标和终止招标
3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31.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因招标程序违法或者项目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
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且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招标
人可以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调整招标方式,并承担相
应责任。
31.3.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通知
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如有)或者
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现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八)异议、投诉
32.异议
32.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
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电子交易平台应当记录并保
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
32.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招标活动有利
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
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32.3.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
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
害关系;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
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32.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结果,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作出答复
并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向监督机关备案。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下一阶段招投标活动。
33.投诉
33.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该项目的监督机关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或线上投诉。
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采用线上投诉
的,应当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
门提出投诉。
33.2.投诉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事项投诉的,除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
33.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
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
33.4.本项目招投标的监管部门或机构的名称和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8项。
(九)其他
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
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
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
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中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
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
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4.2.有关投标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
34.3.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招标文件《通用本》第2章第2节“投标须知”的全部条
款内容,如确因“投标须知”的某些内容与招标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的,则应将
需要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34.4.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招标文件《通用本》第4章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的全
部条款内容,如确因“通用合同条款”中的某些内容与招标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
的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招标人可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正(删
除、补充或修改)。有关补正内容填入《专用本》的“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34.5.除了“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外,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通用本》
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则应将需要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的“通用本补
正数据表”
第3章定标办法和标准
定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 1 | 2.1 | 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 (1)最高控制价为199201元(2)可竞争造价=194571元(3)不可竞争造价=463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4105元(已含相应的规费和税金),暂列金额:0元,扬尘防治措施费:525元。 | ||||
| 2 | 2.2 | K值取定 | 1、本项目K值为8%-12%(含8%,不含12%);2、K值的抽取办法:K值在开标时当众抽取确定,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第一次抽取第二次抽取K值第三次抽取K值K值整数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81192210331144556677889900 | ||||
| 3 | 2.3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 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 ||||
| 4 | 3.1 | 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 | 随机抽取方式:在安溪县乡村振兴智慧监管平台上采用双随机的抽取办法,即第1轮由系统自动随机分配各投标人对应代表球号,第2轮由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5 | 4.1.9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3万元违约金。 | ||||
| 6 | 7.2 | 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 | 招标人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随机分配各投标人对应代表球号,并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注:在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 | ||||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
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
2.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引用本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内容,如确因“通
用合同条款”中的某些内容与招标项目不符而需要修改的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
招标人可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正(删除、补充或修改)。有关补正内容填入《专
用本》的“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
3.本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是招标人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对应
条款内容的具体化或补充,二者若有矛盾,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第1节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
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
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甲供材料费金额:(注:在支付工程款和开具发票时,合同价税前造价扣除甲供
材料款)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 | 生效。 | ||
|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 ||
| 发包人: | (公章) | 承包人: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 (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
| 地址: | 地址: |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以最后的协议或文件为优先顺序。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办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国家和本省建筑
法规、规章,并应同时满足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补遗)
(5)投标书及其附件
(6)本合同条款及其补充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图纸1套。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
有保密要求的,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事项;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发包范围有关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
等。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或将图纸用于与本工程无关
的任何事项。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
包人。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做出的或施工组织设计
的施工方法相应的工程大样图、加工图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
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该工程计划实施日期2周之前;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套(具体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单位要求为准);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文档;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1.7联络
|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7.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 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签订合同时由发包人填写);(签订合同时由发包人填写)。(签订合同时由承包人填写);(签订合同时由承包人填写)。(签订合同时由监理人填写);(签订合同时由监理人填写)。 |
|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场内交通 | 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如
有,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如有,均
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所
| 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 ||
| 1.11.2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发包人所有。/。 |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如有,均由承包人。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实行固定总价合同的招标工程,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
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未在28天内核对清单工程量,视同认可,逾
期不予核对,按固定总价包干的合同价进行结算。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
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工程施工开工日期前7天。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
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时所确定的开工日期前2
天将施工所用的水、电接驳到工地,但场内的接驳、管、线铺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所有
使用费用也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向有关部门及时缴交费用,逾期不交的,发包人有
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对此不得有异议。电讯线路和供
应问题由承包人自行系联系和解决,发包人提供协助。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待中标后由发包人填入具体内容)。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
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
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
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
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
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发包人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3.2项目负责人
3.2.1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总承包企业负责执行项目合同,负责项
目实施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全面负责。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每
月在工地时间均不少于25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
更换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因故确属不能履行
职责需要变更的,须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
被替换人员,同时,承包人应按照以下约定的标准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每人每次1万元人民币。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扣罚1万元人民币。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前。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技术负责人每
人次扣罚1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扣罚0.3万元人民币。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事先请假。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扣罚1
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扣罚0.3万元人民币。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不
得更换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故确属不能履行职
责需要变更的,须经发包人批准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
员;同时,承包人应按照以下约定的标准向发包人交纳违金:
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1万元人民币;
更换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和材料员,每人每次0.3万元人民币;
若承包人不能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参照以上标准予以处罚,并责令承包人履行承
诺,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责令其退场,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5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每缺勤1天将扣
以1000元/天违约金,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勤1天将扣以500元/天违约金,施工员、质量
员、安全员、材料员每人每缺勤1天将扣以300元/天违约金。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
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要求承包
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
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
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投标人可以选择现金、工程担保函或银
行保函形式之一,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
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闽建筑〔2021〕
16号文、泉建筑[2015]74号文和泉建筑[2016]24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
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
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
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
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后14
天内无息退还。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材料设备变更和超过1000元
的工地签证)以及相应的价款的调整;其中材料设备变更是指招标文件或施工承包合同已
明确的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标准、质量等级和产地等的,承包人提出变
更的;(2)施工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期的;(3)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的更换;(4)总工期或关键工作工期的调整;(5)工期延期的确认;(6)发包人书面通
知的其他事项;(7)停工、复工指令。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
担。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 | ||
| 职务: | ; | ||
| 职 | 权: | 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投资、安全文明 |
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在监理工程师的协助下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协调解决由发
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进行确认。详见发包人授权委托书。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
确定:
(1)/。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及本协议书规定的质量标
准完成施工。为了保证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必须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对
施工现场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此应:
(1)项目建立质量责任制,经理部应设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
开工前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2)对现场施工人员应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进行应
知应会的教育,施工中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必须遵循先试
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先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施
工准备、质量保证措施等等),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试验施工,完工后经监理
工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和批量生产。
(3)分项工程现场应实行挂牌管理,标明作业内容及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认真自检、
互检及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切实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
(4)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记录必须真实
准确、可靠,不得追记,弄虚作假,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资料。
(5)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质量活动,制定奖优惩劣的激励措施,对质量事故要做到原
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整顿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6)接受发包人定期不定期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等进行检查。
(7)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和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的有
关规定,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经驻地监理确认,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
1000-10000元的违约金。凡在28天内连续二次被责令返工,每次返工工程造价在3万元
以上,发包人有权按照承包人违约论处,责令其退场。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2隐蔽工程检查
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
行。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1)承包人的安全工作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
责任的工作、我省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建筑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规定施工单位应履行安全职责的工作以及发包人对建筑工程安全
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均为承包人的安全工作内容,承包人应予以执行;
(2)同时承包人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
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3)为安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此
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发包人按照有关规定给承包人的专项费用,承包人
应当确保专款专用;承包人的此项费用开支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承包人未按照
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做好安全工作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费用,结算时按实扣除。
(5)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
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
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
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6)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
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
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
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
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
护措施,并承担责任。③施工期间,工地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承包人负责
及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
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存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
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
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
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完成现
场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包括一切施工机械、设备、人员、临时搭盖等。若不按发包人工
程师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工程师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
款中扣除,且可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制定
《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送交监理人审批后执行。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
行。
6.3环境保护
6.3.1严格按照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渣土车运输安全管
理工作的通知》安建【2013】75号文。的要求对建筑渣土进行处置及运输管理。承包人应
积极配合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建筑渣土应委托给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
承运,运输车辆应取得道路运输证;
6.3.2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
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6]22号)的规定执行。施工扬
尘防治费用已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承包人应当确保专款专用;施工单位是建筑施
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应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
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内容;施工单位应负责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
工作,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并确保扬尘防治费用合理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对预拌混凝土生产、材料储存、运输等过程的扬尘防治工作全程负责。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
有关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
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
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工程项目部应在工程项目的大门口醒目
位置设置公示标牌,公布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
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
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
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
行。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七日内
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于每月的25日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进
度计划应符合总工期目标的要求。承包人未完成月进度计划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进度
款,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
人递交的报告后7天内。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
人递交的报告后7天内。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
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
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通知承包人。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
500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风力6级~8级(不含8级)的风(以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2)24小时连续雨量达40mm~50mm(不含50mm)的雨(以气象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
为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
(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进行施工或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没有按招标文件约定和投
标时报送样品并经监理人同意后进行采购供货和施工或以伪劣、冒牌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
品牌、型号、质量等级的产品进行施工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
施工工期;
(2)因承包人不按本合同规定配置现场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不到位时,经发包人代表
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承包人没有组织和协调好相关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而
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3)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按时提交或不满足规定要求而未能得到监理人审批
影响开工的工期;
(4)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
改,其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耽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
(5)施工过程中因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停电、停水而影响工期的,发包人一概不作
现场签证,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考虑,其工期包含在总工期内;
(6)承包人原因的待料工期;
(7)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工期。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保留必要时实施甲供材料的
权利,届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相关甲供材料事项。承包人不得就上述供应材料
收取任何形式的采购及管理费用。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时,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技术
参数和质量等级要求,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或财政部门批准的工程预算造价)计算的材
料设备价位,在采购前15天内以二份书面向发包人报告材料设备采购的品牌、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质量等级、数量、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确认后,一份送交监
理单位,一份送交承包人作为采购进场依据。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所确认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数量进行
采购,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好材料设备产品质量关,如经发现承包人不按发包人所确认品牌
要求的,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制止施工,已经施工的责令重新返工,返工费用和工期
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已经采购进场而未施工的责令清理退回,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施工中,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变更材料设备品种,应有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共同确认的书面通
知单;因施工原因承包人要求更换材料设备品种的,应取得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共同确认的
书面通知单后才能更换,否则按不合格产品质量处理,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停止
施工。对变更或更换材料设备品种的,只计算材料设备单价价差部分和税金,不能计算其
他费用。
(3)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
人及承包人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
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品牌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
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
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
(4)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
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附送产
品合格证(复印件)。
(5)由承包人采购的建筑装修材料、大宗设备须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发票复印件备案。
(6)承包人采购的进口材料设备产品必须是从国家规定的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具有
合法手续,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 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 |||||
| 招 标 工 程 量 清 单 | |||||
| 招 标 人: | 造价咨询人: | ||||
| (盖单位公章) | (盖单位公章) |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
| 编 制 人: | 审 核 人: | ||||
| (签字) | (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 ||||
| 编制时间:2026年04月14日 | |||||
| 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人工费 (元) | |||
| 1 | 单项工程 | |||
| 合 计 | ||||
|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单项工程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人工费 (元) | |||
| 1 | 市政工程 | |||
| 合 计 | ||||
|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单项工程 市政工程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汇 总 内 容 | 金 额(元)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 1.1 | 通用项目 | |
| 2 | 措施项目费 | |
| 2.1 | 总价措施项目费 | |
| 2.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2.1.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
| 2.1.3 | 扬尘防治措施费 | |
| 2.2 | 单价措施项目费 | |
| 3 | 其他项目费 | |
| 3.1 | 暂列金额 |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3 | 总承包服务费 | |
| 合 计=1+2+3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单项工程 | 单项工程(17市政) | |||||||||
| 市政工程 | 单位工程(17市政) | |||||||||
| 通用项目 | 分项工程(17市政) | |||||||||
| 1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2m以内 | m3 | 281.896 | 清单 | ||||
| 2 | 040103001001 | 填方 | (1)填方粒径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填方来源、运距:利用现场 (3)密实度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 | m3 | 130.106 | 清单 | ||||
| 3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三类土 (2)运距:3km | m3 | 132.349 | 清单 | ||||
| 4 | 040202001001 | 路床(槽)整形 | (1)部位:路床(槽)整形 | m2 | 1641.49 | 清单 | ||||
| 5 | 040203007001 | 水泥混凝土 | (1)厚度:10Cm (2)混凝土强度等级:C25 | m2 | 1641.49 | 清单 | ||||
| 6 | 040201022001 | 排水沟、截水沟 | (1)断面尺寸:700*250mm (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20混凝土 | m | 722.811 | 清单 | ||||
| 7 | 040202011001 | 碎石 | (1)厚度:5cm (2)石料规格:Φ5-40 | m2 | 505.968 | 清单 | ||||
| 合 计 | 无效数据 | |||||||||
| 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人工费 (元) | |||
| 1 | 单项工程 | 199201 | 4105 | 49129 |
| 合 计 | 199201 | 4105 | 49129 | |
|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单项工程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人工费 (元) | |||
| 1 | 市政工程 | 199201 | 4105 | 49129 |
| 合 计 | 199201 | 4105 | 49129 | |
|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单项工程 市政工程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汇 总 内 容 | 金 额(元) |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193622 |
| 1.1 | 通用项目 | 193622 |
| 2 | 措施项目费 | 5579 |
| 2.1 | 总价措施项目费 | 5579 |
| 2.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4105 |
| 2.1.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949 |
| 2.1.3 | 扬尘防治措施费 | 525 |
| 2.2 | 单价措施项目费 | |
| 3 | 其他项目费 | |
| 3.1 | 暂列金额 |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3 | 总承包服务费 | |
| 合 计=1+2+3 | 199201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单项工程 | 单项工程(17市政) | |||||||||
| 市政工程 | 单位工程(17市政) | |||||||||
| 通用项目 | 分项工程(17市政) | |||||||||
| 1 | 040101002001 | 挖沟槽土方 |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2m以内 | m3 | 281.896 | 7.94 | 2238.25 | 清单 | ||
| 2 | 040103001001 | 填方 | (1)填方粒径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填方来源、运距:利用现场 (3)密实度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 | m3 | 130.106 | 8.23 | 1070.77 | 清单 | ||
| 3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三类土 (2)运距:3km | m3 | 132.349 | 11.83 | 1565.69 | 清单 | ||
| 4 | 040202001001 | 路床(槽)整形 | (1)部位:路床(槽)整形 | m2 | 1641.49 | 1.4 | 2298.09 | 清单 | ||
| 5 | 040203007001 | 水泥混凝土 | (1)厚度:10Cm (2)混凝土强度等级:C25 | m2 | 1641.49 | 60.31 | 98998.26 | 清单 | ||
| 6 | 040201022001 | 排水沟、截水沟 | (1)断面尺寸:700*250mm (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20混凝土 | m | 722.811 | 111.88 | 80868.09 | 清单 | ||
| 7 | 040202011001 | 碎石 | (1)厚度:5cm (2)石料规格:Φ5-40 | m2 | 505.968 | 13.01 | 6582.64 | 清单 | ||
| 合 计 | 193621.79 | 无效数据 |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 算 基 础 (元) | 费 率(%) | 金 额(元) |
| 单项工程 | ||||
| 市政工程 | ||||
|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93622 | / | 4105 |
| 1.1 | 通用项目 | 193622 | 2.12 | 4105 |
| 2 | 其他总价措施费 | 193622 | / | 949 |
| 2.1 | 通用项目 | 193622 | 0.49 | 949 |
| 3 | 扬尘防治措施费 | 4105 | / | 525 |
| 3.1 | 通用项目 | 4105 | 12.8 | 525 |
| 合 计 | 5579 | |||
|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单项工程 | 单项工程(17市政) | |||||||||
| 市政工程 | 单位工程(17市政) | |||||||||
| 通用项目 | 分项工程(17市政) | |||||||||
| 合 计 | 无效数据 | |||||||||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 第1页 共1页 | ||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
| 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 | 总承包服务费 | ||
| 合 计 | —— | ||
| 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 第1页 共2页 | ||||||
| 序号 | 工料机编码 | 工料机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一 | 人工 | 0 | |||||
| 1 | 00010040 | 定额人工费 | 元 | 49128.67 | |||
| 二 | 材料 | ||||||
| 1 | 01030080 | 镀锌铁丝 | 10# | kg | 171.735 | 7.19 | 1234.77 |
| 2 | 01030140 | 镀锌铁丝 | 22# | kg | 0.324 | 8.52 | 2.76 |
| 3 | 01610250 | 铁件 | 综合 | kg | 16.434 | 3.796 | 62.38 |
| 4 | 02090050 | 塑料薄膜 | m2 | 182.379 | 0.4 | 72.95 | |
| 5 | 02190001 | 尼龙帽 | 个 | 150.172 | 0.3 | 45.05 | |
| 6 | 03010550 | 圆钉 | kg | 47.141 | 9.43 | 444.54 | |
| 7 | 03210610 | 零星卡具 | kg | 142.358 | 5.44 | 774.43 | |
| 8 | 04010001 | 水泥 | 32.5 | kg | 11.131 | 0.37 | 4.12 |
| 9 | 04010170 | 散装水泥 | 42.5 | kg | 64486.095 | 0.319 | 20571.06 |
| 10 | 04030120 | 中(细)砂 | 损耗2%+膨胀1.18 | m3 | 0.019 | 200.92 | 3.78 |
| 11 | 04030230 | 净干砂(机制砂) | m3 | 162.753 | 92 | 14973.29 | |
| 12 | 04050240 | 碎石 | Φ5-31.5 | m3 | 164.942 | 105 | 17318.95 |
| 13 | 04050250 | 碎石 | Φ5-40 | m3 | 33.545 | 105 | 3522.24 |
| 14 | 04090030 | 粉煤灰 | Ⅱ级 | kg | 15709.675 | 0.18 | 2827.74 |
| 15 | 05030220 | 松木锯材 | m3 | 0.338 | 1442 | 487.38 | |
| 16 | 05050050 | 胶合板 | 13厚 | m2 | 9.44 | 23.01 | 217.22 |
| 17 | 13310050 | 石油沥青 | 10# | kg | 286.325 | 3.63 | 1039.36 |
| 18 | 14350570 | 脱模剂 | kg | 46.246 | 2.92 | 135.04 | |
| 19 | 14351100 | 减水剂 | WR-S | kg | 874.843 | 3.57 | 3123.19 |
| 20 | 34050010 | 草板纸 | 80# | 张 | 138.737 | 1.06 | 147.06 |
| 21 | 34110030 | 电 | kW·h | 103.38 | 0.68 | 70.3 | |
| 22 | 34110080 | 水 | m3 | 358.973 | 3.01 | 1080.51 | |
| 23 | 35010001 | 钢模板 | kg | 15.768 | 6.19 | 97.6 | |
| 24 | 35020030 | 木支撑 | m3 | 2.858 | 2173 | 6209.83 | |
| 25 | 49010030 | 其他材料费 | % | 3651.267 | 1 | 3651.27 | |
| 26 | 80010020 | 水泥砂浆 | 1:2(32.5) | m3 | 0.02 | 391.259 | 7.92 |
| 27 | 80213575 |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 C20(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 m3 | 87.305 | 318.58 | 27813.7 |
| 28 | 80213580 | 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 C25(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 | m3 | 166.611 | 328.32 | 54701.8 |
| 三 | 设备 | ||||||
| 四 | 施工机具 | ||||||
| 1 | 99010130 | 轮胎式单斗挖掘机 | 液压 斗容量0.6m3 | 台班 | 1.164 | 722.208 | 840.32 |
| 2 | 99050660 | 混凝土磨光机 | 台班 | 10.949 | 17.925 | 196.26 | |
| 3 | 99050670 | 混凝土振动梁 | 台班 | 10.949 | 23.636 | 258.78 | |
| 4 | 99070030 | 履带式推土机 | 功率75kW | 台班 | 1.233 | 852.169 | 1050.71 |
| 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 | |||||||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 第2页 共2页 | ||||||
| 序号 | 工料机编码 | 工料机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5 | 99070520 | 载货汽车 | 装载质量5t | 台班 | 1.232 | 531.468 | 654.52 |
| 6 | 99070670 | 自卸汽车 | 装载质量15t | 台班 | 1.322 | 938.24 | 1240.51 |
| 7 | 99090300 | 汽车式起重机 | 提升质量5t | 台班 | 0.353 | 490.941 | 173.38 |
| 8 | 99130120 | 钢轮内燃压路机 | 工作质量15t | 台班 | 0.985 | 731.782 | 720.73 |
| 9 | 99130200 | 振动压路机 | 工作质量15t | 台班 | 0.258 | 971.36 | 250.23 |
| 10 | 99130280 | 电动夯实机 | 夯击能力20~62N.m | 台班 | 2.363 | 27.16 | 64.17 |
| 11 | 99210001 | 木工圆锯机 | 直径500mm | 台班 | 0.084 | 24.444 | 2.05 |
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安溪县。2.工程专业:市政工程。3.专业工程主要内容:1)软基处理的类型、面积等:无。 2)道路工程:道路长度:/,道路修建宽度:/,车道数:/;车行道路面类型:/。3)桥梁工程:①/桥,最大跨径/米,总长:/米。4)涵洞工程:①/涵洞,是否顶进箱涵: 否 。5)排水工程:管道材质:/;施工方法:/。6)隧道工程:单线隧道长度/m,隧道净空面积/m2,净宽:/m。7)给水工程:管道材质:/;施工方法:/。8)路灯工程:路灯类型:/。9)其他工程:市政工程。2、编制范围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图纸,专业范围包括市政工程,具体如下:1.不含三通。3、编制依据1.图纸:建设单位提供的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2.招标文件:无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无 。3.地质勘察报告:无。4.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5.预算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至出稿以前)。6.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截止至出稿以前)。其中,暂列金额:无;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甲供材料费:无。7.人材机价格:(1)人工费指数:按泉建综[2021]64号文人工费指数1.1701调整。(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闽建筑[2022]1号文执行。(3)材料设备价格:参考《泉州工程造价管理》(2026年02月)安溪信息价、不足部分参考同期泉州信息价、定额基期价格、市场询价。 8.其他:无。4、取费标准1.专业类别: 市政工程。 2.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不计。 3.税率:按9%。5、施工方法与措施1.土方工程:无。2.石方工程:无。3.脚手架:无。4.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无。5.围堰:无。6.便道及便桥:无。7.洞内临时设施:无。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无;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轨道:无;大型机械设备检测:无。9.施工排水降水:无。10.处理、监测、监控:无。11.材料二次搬运:未考虑。12.行人、行车干扰:无。13.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无。14.爆破安全措施:无。15.试验爆破措施:无。16.爆破现场警戒与实验措施:无。17.水上支架平台:无。18.施工围挡:无。19.工程排污费:无。20.其他:无。6、材料设备品牌及甲供材料1.本控制价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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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
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安溪县。2.工程专业:市政工程。3.专业工程主要内容:1)软基处理的类型、面积等:无。 2)道路工程:道路长度:/,道路修建宽度:/,车道数:/;车行道路面类型:/。3)桥梁工程:①/桥,最大跨径/米,总长:/米。4)涵洞工程:①/涵洞,是否顶进箱涵: 否 。5)排水工程:管道材质:/;施工方法:/。6)隧道工程:单线隧道长度/m,隧道净空面积/m2,净宽:/m。7)给水工程:管道材质:/;施工方法:/。8)路灯工程:路灯类型:/。9)其他工程:市政工程。2、编制范围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图纸,具体如下:1.不含三通。3、编制依据1.图纸:建设单位提供的善坛境内U型排水沟建设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2.招标文件:无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无 。3.地质勘察报告:无。4.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5.预算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至出稿以前)。6.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截止至出稿以前)。其中,暂列金额:无;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甲供材料费:无。4、材料设备品牌及甲供材料1.招标人要求的材料设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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