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门前牌城中村改造闲置地块(区块三)1+1+1年租赁权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门前牌城中村改造闲置地块(区块三)1+1+1年租赁权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门前牌城中村改造闲置地块(区块三)1+1+1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6ZJ1010976
| 挂牌价格 | 8.9064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土地面积约2441.43平方米
|
|---|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浙江省 温州市 龙湾区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11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5-22 |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门前牌城中村改造闲置地块(区块三)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先生、江先生|联系电话:0577-88528852、0577-85502012 |
出租方承诺
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门前牌城中村改造闲置地块(区块三) 土地证号 无 土地面积 2441.4300平方米 用途 类型 临时用地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蒲州街道办事处,已委托温州市蒲州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租管理。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采用“明标暗投”竞价形式:即以招租底价为首年租金的招租竞买底价,以达到或超过底价时的招租竞买的最高价为首年租金和成交人。(若最高报价有2名及以上相同时,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再组织最高报价相同者进行“明标暗投”,直至产生最高报价者)。招租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按竞得人自动放弃论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8.9064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挂牌价8.9064万元,自第二年开始,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2%。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最终成交价为首年租金,租赁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约。自第二年开始,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2%,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到期前30天内付清,租金含税。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付清。出租用途 业态要求:停车场(重型车辆除外)或临时堆场。不得对土地造成污染,不得违章搭建,不得扰民,不得用于堆沙。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向上取整数),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2、竞价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并于缴清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具体移交日期及租赁起始日期均以《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之日为准。 3、本次租赁权竞价的场地按现状、现功能进行出租,面积以现场看样为准。如租赁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该标的物所有的相关资料无异议,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4、租赁税由招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水电气费、通讯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等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并直接交纳。 5、因经营需要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招租方、或竞价公司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6、竞买人须自行查勘标的现场、标的现状并承担标的瑕疵风险。标的地块属临时用地出租,仅可用作停车场(重型车辆除外)或临时堆场使用,不得对土地造成污染,不得违章搭建,不得扰民,不得用于堆沙。 7、如遇政府部门或出租方使用,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腾空,已投入地块成本不予补偿。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交剩余租金按天数计算无息退还,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并不对此作任何补偿、赔偿。若承租方不配合腾空则由出租方或属地街道或政府相关单位组织强制腾空,由此造成的损失与出租方无涉,强制腾空产生的费用在承租方所交的租金或保证金中抵扣,且承租方不再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8、因租赁行为产生的所有税、费及承租方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9、竞买人须充分考虑并承担上述风险。 10、场地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违约的项目经营。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1、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12、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首期租金成交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出租方重新组织公开招租。租期 1+1+1年(合同一年一签。)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5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拍卖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意向承租方凭报名相关资料在公告期满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产展示及报名登记时间安排:2026年5月11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5月22日下午5时止。第一次延牌安排:2026年5月25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5时止;第二次延牌安排:2026年6月1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6月5日下午5时止。 3、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 4、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5、报价书递交时间:2026年5月 11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下午5时止;第一个延牌周期: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延牌周期: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 6月5日下午5时止。 6、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6582521 7、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 8、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25日 上午10时30分整;第一次延期拍卖:2026年6月1日上午10时30分整;第二次延期拍卖:2026年6月8日午10时30分整;均在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延长2个周期。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8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先生、江先生 电话 0577-88528852、0577-85502012 传真 邮箱 3251011@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 联系人 江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8528852 手机 15906870722
图片仅供参考-地勘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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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仅供参考,以实地勘察为准:
图片仅供参老以实地斯察为准
CCDC7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