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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水泥混凝土路面回收单位邀请函

业主单位: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四川 · 遂宁
发布:2026-05-11 23:15:03截止:2026-05-14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水泥混凝土路面回收单位邀请函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水泥混凝土路面 回收单位邀请函(图1)1778468001465_9441509.jpg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水泥混凝土路面 回收单位邀请函(图2)1778468001465_280283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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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水泥混凝土路面 回收单位邀请函(图11) 1水泥混凝土路面回收单位邀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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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单位邀请函

各回收单位:

由我司作业主实施的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涉及到相关水泥混凝土路面需进行处置,现诚邀各回收单位进行报价,工程概况、具体要求及报价表格式如下:

一、工程概况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

1、安居区X003老池至洋灰桥段美丽乡村路(西眉镇):道路全长3743m,机动车道宽5.5m,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20587㎡,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总计挖除原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4117.4m³。

2、安居区VB01保石镇贺家井村幸福美丽乡村路(保石镇):道路全长1791m,需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长80m,机动车道宽7.5m,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600㎡,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挖除原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120m³。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

1、安居区Y027、Y335、Y334、C004、CM40、CM78静严至羊子岩段美丽乡村路(会龙镇):C004线道路长1437m,需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1577㎡(设计预估),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总计315.4m³;镇区道路2道路长143.257m,宽度6.5米,需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931.1705㎡,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总计186.2341m³;连接道路2道路长579.972m,宽度7米,需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4059.804㎡,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总计811.9608m³,合计挖除原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1313.5949m³。

2、安居区白马小龙塘至回龙寺(大英界)建设项目:道路全长1313m,需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长60m,机动车道宽7.5m,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450㎡,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挖除原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90m³。

以上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二、回收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资质、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加工或具有厂拌热再生设备的拌合站(公司)及相关经营范围。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销。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重点关注信息”及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三、报价要求

本次水泥混凝土路面由施工单位负责装车,回收单位需安排车辆自提并负责过磅费用,本次采取竞价方式,我公司收到竞标文件(即报价表)后,不再另行议标,直接选择最高报价,本次竞拍价底设为12.5元/吨,低于该报价的为无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作为中标人选与我公司签合同,作为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将开具税率为百分之十三的税票。

四、其他说明

1、合同签订:业主单位法务审定合同版本进行签订。

2、验收计量方式:以过磅称重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3、报价单位需自行安排运输车辆至施工点位或堆场进行装运并负责过磅费用。

4、结算方式: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按实际供货重量进行结算,由回收单位转账至我公司对公账户。

5、回收单位须按国家环保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回收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处置,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可随意堆放倾倒。

6、报价文件密封后,需贴上密封条,并在密封条上加盖公章,不满足密封要求的视为废标。

五、文件的递交

请愿意参加本次报价的回收单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适用于法人代表亲自报价)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报价)等相关资料密封,并于2026年5月14日10:00现场递交至耀安公司会议室(一),未现场递交或逾期递交视为自动放弃。(若开选时,参选单位不足三家或资格审查通过单位不足三家,则视为本次比选无效)。

文件递交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西段西城二期棚户区15栋一、二层商铺(耀安公司)。

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建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水泥混凝土路面报价表

序号工程名称回收单位名称报价含税(元/吨)
1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

回收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水泥混凝土路面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混凝土路面原材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单价、数量等

材料名称含税单价税率数量(吨)交货地点
(元/吨)
水泥混凝土路面13%以实际过磅数 量为准遂宁市安居区“西眉、保石、会龙、白马小龙塘至回龙寺(大英界)”
备注:(1)乙方自行安排水泥混凝土路面运输车辆至施工点位或堆场进行装运并负责过磅费用。(2)以现场过磅称重数据作为结算依据,甲乙双方监磅人员签字确认。(3)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仅包含原材料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了其他费用的,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供应水泥混凝土路面。

2、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乙方开票信息依本合同签章页所载执行,甲方每次开票前应向乙方核实开票信息有无变更。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现场装运、运输等作业安全,对违规行为要求整改。

三、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

2、乙方自行安排水泥混凝土路面运输车辆至施工点位或堆场进行装运,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装货、运输、卸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负责,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如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项目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乙方不能将本合同约定内容分包或转包,否则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乙方自行承担运输费、燃油费、人工费等其他履行合同发生的费用。

四、结算付款

1、结算时间:本项目分为四个子项工程,实行单项完工、单项结算模式,每完成一个小项目,按实际供货重量进行结算。

2、付款时间:供货完成后双方办理结算,乙方收到甲方开具足额、合格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逾期支付结算费用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甲方收款账户信息依本合同签章页所载执行,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载账户正确且能正常收款。

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遂宁农村商业银行安居支行

银行账号:36060120000019982

4、开票信息单位名称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货物的所有权无瑕疵,否则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拒收货物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欠款总额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六、数量验收

以实际过磅称重数据为准,乙方收货时当场验收,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数量合格。

七、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自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败诉方还应承担胜诉方为实现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825-8558700

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卖方):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西段西城二期棚户区15栋一、二层商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年月日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

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

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

施建设)第四批水泥混凝土路面

回收单位邀请函

各回收单位:

由我司作业主实施的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

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

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涉及到相关水泥混

凝土路面需进行处置,现诚邀各回收单位进行报价,工程概

况、具体要求及报价表格式如下:

一、工程概况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

1、安居区X003老池至洋灰桥段美丽乡村路(西眉镇):

道路全长3743m,机动车道宽5.5m,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20587m,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总计

挖除原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4117.4m。

2、安居区VB01保石镇贺家井村幸福美丽乡村路(保石

镇):道路全长1791m,需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长80m,机动

车道宽7.5m.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600m,混凝土路面厚度

20cm.挖除原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120m。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

1、安居区Y027、Y335、Y334、C004、CM40、CM78静

严至羊子岩段美丽乡村路(会龙镇):C004线道路长1437m,

需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1577m(设计预估),混凝土路面

厚度20cm,总计315.4m;镇区道路2道路长143.257m,宽

度6.5米,需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931.1705m,混凝土路

面厚度20cm,总计186.2341m;连接道路2道路长579.972m,

宽度7米,需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4059.804m,混凝土路

面厚度20cm,总计811.9608m,合计挖除原道路水泥混凝土

路面1313.5949m。

2、安居区白马小龙塘至回龙寺(大英界)建设项目:

道路全长1313m,需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长60m,机动车道宽

7.5m,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450m,混凝土路面厚度20cm,

挖除原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90m。

以上具体数量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二、回收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资质、再生资源

回收、再生资源加工或具有厂拌热再生设备的拌合站(公司)

及相关经营范围。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

销。

2、在“信用中国”网站

2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重点关注

信息”及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

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三、报价要求

本次水泥混凝土路面由施工单位负责装车,回收单位需

安排车辆自提并负责过磅费用,本次采取竞价方式,我公司

收到竞标文件(即报价表)后,不再另行议标,直接选择最

高报价,本次竞拍价底设为12.5元/吨,低于该报价的为无

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作为中标人选与我公司签合同,作为一

般纳税人我公司将开具税率为百分之十三的税票。

四、其他说明

1、合同签订:业主单位法务审定合同版本进行签订。

2、验收计量方式:以过磅称重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3、报价单位需自行安排运输车辆至施工点位或堆场进

行装运并负责过磅费用。

4、结算方式: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按实际供货重量

进行结算,由回收单位转账至我公司对公账户。

5、回收单位须按国家环保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

回收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处置,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

可随意堆放倾倒。

6、报价文件密封后,需贴上密封条,并在密封条上加

盖公章,不满足密封要求的视为废标。

五、文件的递交

请愿意参加本次报价的回收单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有

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适用于

法人代表亲自报价)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代

理人报价)等相关资料密封,并于2026年5月14日10:00

现场递交至耀安公司会议室(一),未现场递交或逾期递交

视为自动放弃。(若开选时,参选单位不足三家或资格审查

通过单位不足三家,则视为本次比选无效)。

文件递交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西段西城二期棚

户区15栋一、二层商铺(耀安公司)。

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建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

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水泥混

凝土路面报价表

序号1工程名称回收单位名称报价含税(元/吨)
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批

回收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水泥混凝土路面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

甲方购买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第三批、遂宁市安居区农村产

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及产业园基础设施建

设)第四批混凝土路面原材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需

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单价、数量等

材料名称含税单价税率数量(吨)交货地点
(元/吨)
水泥混凝土路面13%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遂宁市安居区“西眉、保石、会龙、白马小龙塘至回龙寺(大英界)”

1

备注:(1)乙方自行安排水泥混凝土路面运输车辆至施工点位或堆场

进行装运并负责过磅费用。

(2)以现场过磅称重数据作为结算依据,甲乙双方监磅人员签

字确认。

(3)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仅包含原材料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

产生了其他费用的,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供应水泥混凝土路面。

2、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乙方开票

信息依本合同签章页所载执行,甲方每次开票前应向乙方核实

开票信息有无变更。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现场装运、运输等作业安全,对违

规行为要求整改。

三、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

付货款。

2乙方自行安排水泥混凝土路面运输车辆至施工点位或堆

场进行装运,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装货、运输、卸货、

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负责,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

责任:如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2

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项目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

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乙方不能将本合同约定内容分包或转包,否则应当按

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乙方自行承担运输费、燃油费、人工费等其他履行合

同发生的费用。

四、结算付款

1、结算时间:本项目分为四个子项工程,实行单项完工、

单项结算模式,每完成一个小项目,按实际供货重量进行结算。

2、付款时间:供货完成后双方办理结算,乙方收到甲方

开具足额、合格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

甲方支付货款,乙方逾期支付结算费用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甲方收款账户信息依本合

同签章页所载执行,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载账户正确且能正常收

款。

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遂宁农村商业银行安居支行

银行账号:36060120000019982

4、开票信息单位名称

公司名称:

3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货物的所有权无瑕疵,否则甲方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

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拒收

货物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欠款总额

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

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六、数量验收

以实际过磅称重数据为准,乙方收货时当场验收,逾期未

提出异议视为数量合格。

七、争议解决方式

4

1、本合同自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

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败诉方还

应承担胜诉方为实现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

旅费等全部费用。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825-8558700

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卖方):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西段西城二期棚户区

15栋一、二层商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年月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