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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9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的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2026-05-13 15:40:44截止:2026-06-03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JSZC-320581-CSZJ-G2026-001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03 13: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6-0012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共分为2个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其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03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2、参与采购活动方式:投标人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投标人应予打印保留。

3、电子投标准备: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391408****、18261002950、0519-86722802;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

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常熟市东南大道288号

联系人:缪新锋

联系电话:0512-52990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金枫家园50幢301

联系人:邵明珠

联系电话:0512-5153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明珠

电话:0512-51531068

JSZC-320581-CSZJ-G2026-0012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6-0012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

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

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的说明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9

五、开标与评标10

六、定标14

七、授予合同16

第三章采购需求17

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2

第五章合同文本2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

附件1开标一览表41

附件2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2

附件3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43

附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4

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4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5

附件7投标函46

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47

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8

附件10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9

附件11人员情况说明51

附件12项目服务说明52

附件13业绩一览表53

附件14投标人情况说明54

附件15其他54

第一章投标邀请

受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JSZC-320581-CSZJ-G2026-001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6-0012

2、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5、采购需求: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共分为2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3、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6月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形式,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2、参与采购活动方式:投标人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投标人应予打印保留。

3、电子投标准备: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391408****、18261002950、0519-86722802;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

6、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常熟市东南大道288号

联系方式:0512-52990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金枫家园50幢301

联系方式:0512-51531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新锋(采购人)、邵明珠(代理机构)

电话:0512-52990651、0512-5153106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及适用法律

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1.2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2.3“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满足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代理服务费

5.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自代理服务履约完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直接支付,一次性付清。第一标段: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

6、招标文件约束力

6.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规定和约束。

7、招标活动的终止

7.1在招标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终止本项目招标活动,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网站上查看到相关终止信息。

二、招标文件的说明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1)第一章投标邀请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采购需求

(4)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第五章合同文本

(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2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招标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1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3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外国人签字、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要时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

1.2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构成

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人员情况说明、项目服务说明、业绩一览表、投标人情况说明、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

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3、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

4、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5、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

5.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5.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

6、人员情况说明

6.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投入人员情况的说明。

7、项目服务说明、业绩一览表

7.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的项目服务说明,如项目理解分析、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评估质量管理措施、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针对单个评估项目)等。

7.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服务业绩。

8、投标人情况说明

8.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有关情况说明。

9、其他

9.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10、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1、投标有效期的延长

11.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的提交

1.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

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五、开标与评标”第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

2.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的拒收

3.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4.1投标文件的撤回

4.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2投标文件的修改

4.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4.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

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

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评标委员会

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评委会由五人或以上单数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3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3.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

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参与投标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且参与投标时间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

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6.1无效投标条款

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

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1.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存在下列依法拒绝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的。

(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投标人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1.10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时投标(响应)报价采用1-投标报价换算。

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

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6.2废标条款

6.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四家的。

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2.4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

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四家的处理:

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四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1、确定中标单位

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

1.2评委会根据排列情况将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各标段的中标人。

1.3中标人数量确定方法:设有效投标人数量为N,如N≥4家的,确定中标人数量2家;N<4家的,本项目予以废标。(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如出现因中标名次末位并列排名超过规定中标人数量的,则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最后入围的中标人。如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参与投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最后入围的中标人。)

1.4各标段中标人的确定:评审结束后确定各标段的中标人,具体方式如下:按中标人中标排序及标段排序(均为由前到后)依次确定,第一名确定为第一标段中标人、第二名确定为第二标段中标人,依此类推,直至所有标段的中标人确定完毕为止。

1.5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6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6.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6.3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6.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质疑处理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后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2.4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

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下有关联系方式。

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中标通知书

3.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1、签订合同

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最长不超过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法律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委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1.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

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3.1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专栏。

4、合同公示

4.1采购合同将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三章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6-0012

采购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项目说明:

1、项目简介: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效率,规范评估工作程序,提升技术评估质量,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将环评文件的评估工作委托给专业技术评估单位开展。本次采购共计2个标段。

2、服务范围: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3、服务期限:1年。

4、标段情况说明:

标段序号服务内容服务区域
第一标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高新区(东南大道以北)
第二标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高新区(东南大道以南)

5、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方式:采购人根据实际完成的评估量及实际评估单价按季度结算服务费用,但服务期限内的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本标段采购预算。

备注:①实际评估单价=各评估类型评估单价×(1-投标优惠率)。各评估类型评估单价详见:《附表1-各评估类型收费表》。②本项目设投标优惠率报价范围,0≤投标优惠率<100%,优惠率不得超过报价范围,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③《附表1-各评估类型收费表》中所有评估类型的投标优惠率相等,如不相等,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1-各评估类型收费表》

评估类型评估单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审)25000元/个
涉及环境敏感区、污染重、工艺复杂、环境风险大等复杂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会审)18000元/个
普通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函审)5000元/个

5.2支付方式:采购人根据结算的季度服务费用,结合季度内各月度的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考核办法(试行)]情况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

注:①付款前中标人需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②本项目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00000.00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其中:第一标段采购预算为¥500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第二标段采购预算为¥500000.00元(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估,为项目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为审批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重点评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用的技术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正确性,判断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明确评估结论。

3、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作出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具体服务及职责要求:

1、制定工作计划、评估程序和实施方案。

2、负责建立并管理评估专家库,根据具体项目的行业特征聘请评估专家,会审项目出具审查意见的专家数量一般为3-5人(不得少于3人),函审项目出具审查意见的专家数量一般为2-3人(不得少于2人)。

3、对环评文件送审稿进行初审,提出修订或补正要求。

4、核实环评文件中环境现状、公众参与、前置审批、评价及监测资质等相关信息。

5、组织实地考察,主持专家评估会。

6、审查环评文件报批稿,对报批稿进行编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要求执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明确编制规范性、质量检查结论,并对其负责。

7、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非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核,配合进行临时性、突发性工作。

(三)服务时间节点要求:

1、投标人接受评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审查,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或函审,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2、投标人应在审查结束后,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并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提供咨询。收到修改稿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出具修改复核意见,并对其出具的修改复核负责,对项目质量及环评单位进行评分。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项目合理配备专业服务人员,包括专职员工、项目助理、外聘技术专家,确保人员数量及技术能力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人员队伍稳定。

2、专职员工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项目助理:具有环保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外聘技术专家:均至少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称,均应具有环评评估经验。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即实际提供履约服务的工作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保证服务人员的资历等要求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工作人员情况,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

4、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人检查验收。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必须符合采购人及相关政策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投标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5、投标人负责对采购人所提供资料及服务成果进行保密,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需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将收集的所有资料、数据等进行泄漏、传播,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报价,不得只对其中的部分标段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以优惠率报价(每个标段的优惠率相等),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设投标优惠率报价范围,0≤投标优惠率<100%,优惠率不得超过报价范围,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投标优惠率相等,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中,实际评估单价=各评估类型评估单价×(1-投标优惠率)。

4、服务费用包括服务期限内完成该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技术评估服务费、评审会务费(含专家费、招待费)、人员费(包括工资、福利、培训等)、材料消耗费(包括各类耗材)、打印费、交通费、就餐住宿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招标文件未有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相关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报价中。

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四、投标服务方案说明:

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理解分析进行详细阐述(①项目现状背景及需求的理解分析、②相关服务目标的理解分析)。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进行详细阐述(①针对项目服务要求,提出重点、难点问题、②给出对应的解决对策措施)。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①服务职责、②服务流程、③实施内容、④实施方法)。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评估质量管理措施进行详细阐述(①质量管理方案、②对应保障措施)。

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针对单个评估项目)进行详细阐述(①项目进度安排、②对应保障措施)。

6、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服务人员管理方案进行详细阐述(①服务人员组织体系、②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7、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对项目服务期内委派指定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驻场服务(驻场服务时间跟随采购人工作时间)作出承诺。

五、其他: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任何一项未满足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参与投标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且参与投标时间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

2、评委会根据排列情况将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各标段的中标人。

二、评审因素、权值及评分标准:

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投标报价2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优惠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优惠率,其价格分为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优惠率)/(1-投标优惠率)】×25分。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时投标(响应)报价采用1-投标报价换算。

2、技术部分63分

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
1服务响应情况12分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服务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2分;存在常规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8分。注:①“采购需求”“二、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其余的服务要求为常规要求。②“采购需求”“二、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满足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理解分析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理解分析(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项目现状背景及需求的理解分析、②相关服务目标的理解分析)情况进行评定,本项最高得3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5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7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
3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针对项目服务要求,提出重点、难点问题、②给出对应的解决对策措施)进行评定,本项最高得4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
4项目总体实施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4项):①服务职责、②服务流程、③实施内容、④实施方法)进行评定,本项最高得1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3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
5评估质量管理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评估质量管理措施(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质量管理方案、②对应保障措施)进行评定,本项最高得4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
6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针对单个评估项目)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针对单个评估项目)(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项目进度安排、②对应保障措施)进行评定,本项最高得4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
7服务人员管理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管理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服务人员组织体系、②人员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评定,本项最高得3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5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7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
8其他服务承诺3分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委派指定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驻场服务(驻场服务时间跟随采购人工作时间)的得3分。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但必须体现本项评审要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9人员配置110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员工情况进行评定,本大项最高得10分,评分要点如下: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或环保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或环保类高级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骨干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或环保类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注:①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与评分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股东注册相关证明(股东需提供查询链接及相关截图)],如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该人员不计入本项评分。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不得为同一人,否则该人员不计入本大项评分。
10人员配置22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助理【具有环保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与评分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已退休的人员可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证明材料,替代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该人员不计入本项评分。
11人员配置36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外聘技术专家【至少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称,且具有环评评估经验】数量为6人的得基本分4分,少于6人的不得分;超过6人的,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加至6分。注: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与评分项相对应的职称证明材料、环评评估经验证明材料及投标人聘用该人员的证明材料,如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该人员不计入本项评分。

3、商务部分12分

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
1商务条件响应性6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6分;存在负偏离条款的,每有一条扣0.4分(不包括合同条款内的实质性要求,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满足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业绩情况6分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服务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该业绩不计入本项评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存在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使得评委会无法准确评审的,相关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的规定:

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内容为准。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产品具有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

四、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等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盖章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投标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第五章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常熟市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信用融资回款账户:

开户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6-0012)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

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协议、附件、附录、其他一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全部文件。

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

5、合同价格: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①中标通知书;

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

③乙方的投标文件;

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

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采购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

第三条合同内容

1、标段序号、服务内容及服务区域:

2、服务范围: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3、服务期限:1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4、乙方承诺上述服务由乙方自行完成,不转包予第三方完成。

第四条合同价格

1、本合同项下中标优惠率为%,各评估类型的实际评估单价(实际评估单价=各评估类型评估单价×(1-中标优惠率))详见下表:

评估类型实际评估单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审) 元/个
涉及环境敏感区、污染重、工艺复杂、环境风险大等复杂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会审) 元/个
普通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函审) 元/个

2、本合同执行期间,各评估类型的实际评估单价不变。

第五条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实际完成的评估量及实际评估单价按季度结算服务费用,但服务期限内的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本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支付方式:甲方根据结算的季度服务费用,结合季度内各月度的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考核办法(试行)]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注:①付款前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②本项目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

第六条权利保证

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验收办法

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2、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如有)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3、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与投标承诺的工作人员一致,验收时将对服务人员的资历等开展核实并记录在册。若不能符合投标承诺的,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验收合格的项目,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服务的执行情况。

2、配合乙方协调。

3、按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并按时支付费用。

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一般性义务和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应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规定安排相应人员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服务。因乙方工作不到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签署合同,并负责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社会劳动保险、奖金、福利等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己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无任何连带关系和责任。

4、对于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拥有完整权利,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乙方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服务人员应与进场服务人员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未经甲方许可随意更换人员的,按乙方违约处理。

6、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经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保密资料。

7、乙方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依法用工、文明工作、安全生产,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乙方应独立承担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类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用工责任和经济责任等)。

8、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证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实施服务能够接受质量考核。

2、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0.5%的滞纳金,但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已支付服务费总额5%的违约金:

2.1乙方服务团队成员未经甲方同意发生变更,经甲方要求恢复后,未在合理期限内(7日内)恢复的;

2.2乙方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达到5%(含)的;

2.3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5人次的;

2.4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紧急服务需求的;

2.5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服务期限内达到2次的;

2.6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

2.7根据“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承担上述“2”项中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总体服务能力发生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减员或资质下降人数超过5%(不含)的。

2、乙方人员无故未能按约提供服务,服务期限内达到6人次的。

3、乙方人员不能响应甲方紧急服务需求,经甲方指出后未能改正的。

4、因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期间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期限内达到3次的。

5、乙方及其服务人员虚报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骗取甲方服务费用的。

6、乙方一年内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达到二次的,或者因为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损害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或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

7、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列明的其它甲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中止、补充

1、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报采购监管部门备案。该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中止的。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无。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全部争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的,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

1.1甲方联系信息:

指定收件人:

送达地址:

指定电子收件方式:

1.2乙方联系信息:

指定收件人:

送达地址:

指定电子收件方式:

2、双方确认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附件:

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

考核办法(试行)

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推进,提高常熟高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所有向常熟高新区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的环评审批第三方咨询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

第二条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考核采用积分制,总分值为100分及附加分10分。主要考察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履职规范等方面。

第四条服务质量(40分)

第三方机构自觉遵守服务质量考核要求提供服务的,得满分40分。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环评文件初审意见存在环评报告等级错误的,每次扣4分。

2.环评文件初审意见存在不符合规划或产业政策的,每次扣4分。

3.环评文件初审意见存在导则适用错误的,每次扣4分。

4.环评文件评估意见存在重大错误的,每次扣8分。

5.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评估业务委托、转包评估业务的,每次扣8分,并暂停业务委托1个月。

第五条服务效率(30分)

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时自觉遵守服务效率要求的,得满分30分。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审查未在5个工作日(第三方机构中标承诺优于此的,按对应承诺执行)内完成的,每次扣4分。

2.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修改稿收到后未在3个工作日(第三方机构中标承诺优于此的,按对应承诺执行)内出具复核意见的,每次扣4分。

3.无正当理由,擅自延长评审时间并未在评审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向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报备的,每次扣4分。

4.无正当理由,接到业务委托1个工作日内未委派专人进行对接的,每次扣4分。

5.无正当理由,出具环评文件修改稿复核意见未一次告知的,每次扣4分。

6.无正当理由,环评文件技术审查超过三轮的,每次扣4分。

第六条履职规范(30分)

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服务考核要求开展各项业务,做到合法、合规、诚信服务的,得满分30分。出现下列情况的,予以扣分:

1.第三方机构因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被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以口头、书面等形式投诉的,每次扣8分。

2.第三方机构聘请的技术专家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以技术专家身份承担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工作或接受采访和访问、并在公共媒体上公开发表涉审项目或评审工作的个人观点的,每次扣8分,并暂停业务委托1个月。

3.第三方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聘请的技术专家泄露评审过程中有关技术秘密、商业机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信息的,每次扣8分,并暂停业务委托1个月。

4.第三方机构与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串通舞弊,隐瞒评估发现的问题、有弄虚作假等不诚实行为的,每次扣8分,并暂停业务委托1个月。

第七条加分情形(1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1.收到建设项目单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以口头、书面等形式表扬并经查实确认的,每次加2分。

2.服务重点项目并能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出具评估意见的,每次加5分。

第三章考核办法及结果运用

考核按月度定期开展,由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在该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八条考核结果运用

1.服务费支付

月度服务费=当月已出评估意见项目数×相应项目单价

支付方式:月度打分,季度结算

月度考核得分80分(含)以上,全额支付月度服务费;

月度考核得分70分(含)至80分,扣除月度服务费的5%;

月度考核得分60分(含)至70分,扣除月度服务费的10%;

月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扣除月度服务费的15%。

2.连续低分情况

月度考核累计2次(及以上)不满60分的,暂停业务委托1个月。

第九条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将终止第三方机构服务资格,解除与第三方机构的服务合同:

1.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高新区其他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3.业务能力不足,连续3次(及以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业务的。

4.无正当理由,累计5次(及以上)不接受评估业务委托或接到业务委托后未按时委派专人进行对接的。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第三方机构被停止业务委托或被解除合同时,相应业务根据当前办件情况由其余中标的第三方机构承接。

第十一条本考核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试行。

附表:

1.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月度

项目情况表

2.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月度

考核打分表

附表1:

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

月度项目情况表

年份月度
第三方机构名称
序号委托项目名称进度情况已出批复情况备注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时间:

附表2:

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

月度考核打分表

年份月度
第三方机构名称
序号扣分项所属考核内容及扣分原因具体扣分附加分得分及得分原因备注
月度考核总扣分/加分
月度考核总得分

考核打分人员:审核人:填表时间: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技术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6-0012

投标人:

日期:2026年月日

目录

一、基本目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内容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1.22024年至今任意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期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等。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符合性审查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证明)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7)

3、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0)

四、综合评审文件

1、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

2、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

3、人员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11)

4、项目服务说明(格式见附件12)

5、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

6、投标人情况说明(格式见附件14)

7、其他(格式见附件15)

备注:针对“二、资格审查内容”和“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附件1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6-0012

投标报价(投标优惠率)
小写: %

注:1、本项目设投标优惠率报价范围,0≤投标优惠率<100%,优惠率不得超过报价范围,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方式为: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优惠率)为12%,则“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优惠率”中填写12%;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优惠率)为26%,则“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优惠率”中填写26%。

2、投标报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实际评估单价=各评估类型评估单价×(1-投标优惠率)。

附件2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招标服务要求投标服务承诺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
1
2
3
……

注: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中的“二、项目服务要求”对照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逐项评议,并据实填写上述表格。

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

3、“采购需求”“二、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其余的服务要求为常规要求。

4、“采购需求”“二、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在“附件10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做出明确响应,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明确响应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表格不够可另接。

附件3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

合同条款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
第一条 定义
第三条 合同内容
第七条 验收办法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 质量保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补充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第十六条 履约保证金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注:1、投标人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

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

3、“合同文本”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在“附件10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做出明确响应,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明确响应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企业名称:

日期:

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

日期: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6-0012)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2026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备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证明。

附件7投标函

致: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6-0012),正式授权下述人员(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全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姓名)代表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高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号:

日期:2026年月日

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

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期:

备注:

1、中小企业的认定:

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如未对上述声明函内(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期:

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如下内容:

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划分标准,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件10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
16、审查环评文件报批稿,对报批稿进行编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要求执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明确编制规范性、质量检查结论,并对其负责。
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即实际提供履约服务的工作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保证服务人员的资历等要求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投入工作人员情况,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
3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采购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
4第五条 结算支付方式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实际完成的评估量及实际评估单价按季度结算服务费用,但服务期限内的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本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万元整)。2、支付方式:甲方根据结算的季度服务费用,结合季度内各月度的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常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技术评估服务考核办法(试行)]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注:①付款前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②本项目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
5第六条 权利保证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有)的,该项目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11人员情况说明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本项目中担任岗位职业资格、职称环评评估经验其他说明(如承担过的项目等)备注
1
2
3
4
5
6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情况据实填报上述表格。

2、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内“人员配置1”、“人员配置2”、“人员配置3”相关评审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可对照表格,提供索引)

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

附件12项目服务说明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项目服务方案说明

1、项目理解分析(评审要点:①项目现状背景及需求的理解分析、②相关服务目标的理解分析)。

2、针对本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方案(评审要点:①针对项目服务要求,提出重点、难点问题、②给出对应的解决对策措施)。

3、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评审要点:①服务职责、②服务流程、③实施内容、④实施方法)。

4、评估质量管理措施(评审要点:①质量管理方案、②对应保障措施)。

5、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针对单个评估项目)(评审要点:①项目进度安排、②对应保障措施)。

6、服务人员管理方案(评审要点:①服务人员组织体系、②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7、其他服务承诺。

注: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内“其他服务承诺”评审要求提供对应材料。

8、其他。

(2)其他说明。

附件13业绩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甲方名称主要内容/类型合同/协议金额实施时间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
1
2
3
……

注:1、上述业绩应为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服务业绩。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业绩一览表中业绩的合同/协议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

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

附件14投标人情况说明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投标人历史简介。

2、其他说明。

附件15其他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投标人可根据“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提供相关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后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