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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G-41-1-2#、G-41-1-3#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技术服务和代销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

业主单位: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衢州
发布:2026-05-14 13:36:47截止:2026-05-24
产品/服务:代销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G-41-1-2#、G-41-1-3#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技术服务和代销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

附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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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缤纷水街招标文件2026.5.12.pdf 缤纷水街招标文件2026.5.12.pdf

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G-41-1-2#、

G-41-1-3#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技术服务和代销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

2026年5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8

第四章评标办法···························47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6

第六章发包人要求··························178

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181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82

第一章招标公告

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G-41-1-2#、G-41-1-3#地块开发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技术服务和代销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G-41-1-2#、G-41-1-3#地块开发项目)已由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

造新城管理委员会以2401-330851-04-01-92162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建银工程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技术服务和代销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万元,工程概算10522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68582.2337万元,建设规模: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中的G-41-1-2#地块和G-41-1-3#地块建设。

包括:G-41-1-2#地块项目用地面积32084m²,建筑面积为92421.1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0959m²(

含住宅建筑面积59659m²,商服用房建筑面积1300m²),地下建筑面积31462.1m²,住宅总户数530户,

最高建筑为地上17层,最大建筑高度53.2m;G-41-1-3#地块项目用地面积39802m²,建筑面积为

121398.5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6768m²(含住宅建筑面积83768m²,商服用房建筑面积3000m²),

地下建筑面积34630.5m²,住宅总户数756户,最高建筑为地上24层,最大建筑高度74.2m。项目总建

筑面积为213819.6㎡(以上数据最终以项目报批方案为准)。

项目G-41-1-2#地块G-41-1-3#地块
用地面积32084平方米39802平方米
容积率1.0<容积率≤1.91.0<容积率≤2.18
建筑控制高度≤53.2≤74.2
土地性质住宅用地住宅用地

两个地块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物业配套用房、公共文化设施及其他用房等,

建设地下室,同时建设小区道路、绿化、围墙、给排水、供配电及照明、消防、弱电、燃气等设施。

注:其他规模指标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

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智造新城东港片区(中片),绿岛南路南侧、霞飞中路东侧、盘龙北路北侧、

通泰路西侧。

其中,☑建筑面积213819.6㎡。本次招标控制价为71606.1328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代销等。项目建设依托投标人自身产品

品牌及开发经验,经招标人审核批准为招标人提供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服务,从项目现状按建设程序

负责规划许可等前期项目手续办理;项目设计及其实施与管理;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

购及管理;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商品房交付

标准;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汇编;城建档案馆建档;产权移交,不动产权证办理,直到质量缺

陷期结束等;负责项目营销,销售团队组建、市场调研、活动推广、现场包装、物料制作、案场及示

范区的销售接待及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全过程营销工作。

除征地拆迁、前期政府配套、监理、概算评审、全过程跟踪审计、三通一平、场内综合管线迁改、

异地人防建设、前期物业、物业维修、物业保修外,其他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工作内容:

2.2.1设计:

(1)工程设计范围: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无障碍、电气、暖通、景观、基坑支护、智

能化、消防、人防、设备、综合管线、围墙、室外附属、幕墙、市政道路、雨污水、给水、通信管道、

电力管道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设计内容。

(2)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调整)。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设计及设计调整、项目报批、施工配合、施工验收、审核竣工图并盖

章确认等相关服务。

2.2.2采购和施工:

(1)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及展品展项等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

及调试(试运行)、移交,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的设备资产采购等。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施及管理、组织实施对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含桩基、基坑围护、

人防)、结构(含预制装配构件)、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精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景

观绿化、空调、红线内室外市政道路、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等管线施工)、机电抗震设施、电

梯、空气源热水系统、海绵工程、雨水回收系统、能耗监测、交通标志标牌、汽车充电桩、配电工程、

围墙、大门、垃圾分类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等施工建设,

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

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3)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

及土方测量、分户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包含雨污水管道)、施工图审

查、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及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

套(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燃气工程、通讯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一户一表等)工程及生活水电

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2.2.3全过程技术服务、后期管理及营销服务:

2.2.3.1全过程技术服务与后期管理:

(1)向业主提供全面的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因项目建设需要与各职能部门协调的工作。

(2)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征地拆迁、三通一平、综合管线迁改及已完成的前

期工作除外)。

(3)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进行实施建设管理。

(4)负责优化设计,核查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结算和施工组织方案等工作。

(5)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6)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投资控制

和工程设计签证,并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

(7)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批后执行,业主提出异议的,应根据业

主意见修正后执行。

(8)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变更,重大调整或变更报业

主审核。

(9)负责本项目的工程预算初审、结算初审,并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预算、结算审核和财务竣工

决算工作。

(10)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等工作,办理项目权属登记(不动产权证办理)

,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档案馆和业主等工作。

(11)工程保修期管理,以及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12)负责竣工验收后的大证办理移交。

(13)全过程建设开发常驻现场技术服务。

(14)负责项目商品房营销管理工作直至办理完成与物业公司的交接手续。

(15)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工作:在完成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

任,直至保修责任期结束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负责联系、协调处理保修、返修事宜,

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等工作。

(16)负责前期物业服务督导工作:配合业主选择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并配合业主完善物业服务

方案,对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进行督导工作。

(17)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按业主批准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开发建设

全过程的重要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和移交,并根据相关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移交。

(18)所有对外手续的办理,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规定,经业主书面同意,中标人可以业

主的名义进行。

(19)业主要求的其他技术服务与管理内容。

2.2.3.2营销服务:

营销:对项目房产市场定位进行规划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营销目标定制营销计划,组建营销专业服

务单位,进行策划、推广、销售,实现项目销售目标。

包括:负责销售代理服务团队组建:负责市场调查研究分析、提交销售价格建议;负责项目营销

策划和销售广告宣传(含媒体宣传、平面宣传与文本图册宣传等);负责日常销售实施和管理;负责销

售合同拟定、备案、签订和管理;负责前期蓄客及客户的退房、投诉处理;负责办理按揭贷款、催收

资金回笼;负责销售价格备案、办理预售证和不动产权证、已售房源的不动产转移登记;负责房款结

算、交房及前期物业的对接等所有营销工作。

(1)市场调研与分析:①整体市场综合研判;②区域市场研判;③资源研判;④竞争调研与分

析。

(2)市场定位:①目标市场定位策略建议;②目标客群消费及需求分析;③产品定位策略建议;

④营销要点测评。

(3)产品定位:①产品主体概念定位;②产品功能定位;③产品形象定位。

(4)产品表示与展现:①展示表现方式及方案企划和过程监督、验收;②销售展示中心、样板

房方案选择、优化和验收;③产品展示展位形象设计。

(5)营销策划:①营销策略拟定;②营销战术策划;③整体包装策划;④活动营销策划;⑤公

共关系策划;⑥销售价格方案。中标人申报价格时不得违背市场常规定价规律,最终以书面形式报招

标人同意后实施。

(6)广告宣传:①广告定位确定;②媒体策略拟定;③广告内容设计;④销售资料和道具制作;

⑤营销广告宣传;⑥传播效果考评。

(7)销售日常管理:①销售人员培训和管理;②活动方案拟定及执行;③销售方案拟定及执行;

④销售合同的拟定、备案、签订和管理;⑤销售案场管理;⑥办理按揭贷款及时催收资金回笼。

(8)负责房款结算、交房及前期物业的对接,配合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服务工

作。

(9)负责销售价格备案、办理预售证和不动产权证、已售房源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和交房工作。

(10)负责销售展示中心和样板房的定位、沙盘、户型模型等营销相关物料的制作:①相关费用包

含在代销费中;②销售展示中心、工地围挡工程、样板房(应至少包含叠墅一套、洋房一套、两个地

块高层各一套)的装修(含软装)及应急通道(场地内备用)需提交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预算,经招标人审

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销售展示中心及周边景观和样板区/样板房的工程营造及软硬装费用由中标人自

行承担;③在服务期结束后,户型模型、销售展示中心的精装修(含软装)及销售展示中心内的所有设

备和办公用品无偿移交给招标人;④中标人可选或自建场所作为销售展示中心,相关场地租金或建设

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其他营销的相关工作。

2.3计划工期:

(1)设计服务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天内完成本项目全套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

审查。

(2)工程总承包(EPC)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3)全过程技术服务期限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3个月内完成办理产权证并满足交付条

件。

(4)营销管理服务期要求:自取得首张预售证起36个月内为销售服务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6个月内取得首张预售许可证并完成销售展示中心对外开放。

2.4其他: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2)施工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

收合格。

(3)销售去化率目标(即销售去化率):取得首张预售证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销售面积和销售

车位均不小于65%。

(4)项目全过程技术服务目标: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

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⑴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⑵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

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浙江省外承担设计的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勘

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完成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

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

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技术服务和营销服务工作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3家(承担技术服务和营销服务的1家,承担设计的1家,承担施工

的1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

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

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的住宅类销售(或代销)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

带网址的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截图或业主证明②销售(或代销)合同或委托管理(内容须含营销服务)

合同或投标人自行开发建设并自行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明材料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材料中建筑面积最少的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或投标人自行开发建设并自行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项目名称无法直接体

现为同一项目的,须提供其他证明资料予以佐证是同一项目,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

项目的名称、规模、内容、时间、业主单位名称、中标(或成交)单位名称等评审因素;如未能体现

的,则必须提供业主证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编入资格审查标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

查不予通过。】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地产开发单位无

需办理注册)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相互

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

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

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

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

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1)投标截止时间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

中标候选人的工程。(2)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

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

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序号岗位提供证书人数(人)资格要求及服务时间要求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造价投资管理负责人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总承包管理人员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组人员★施工负责人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施工技术负责人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采购负责人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8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土建专业5人、安装专业2人、市政专业1人)
5★项目安全总监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7质量员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8资料员1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9造价人员1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10材料员1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设计组人员★设计负责人1一级注册建筑师
总图专业设计负责人1注册城乡规划师,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2一级注册建筑师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2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5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6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7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8造价专业人员1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9智能化设计人员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0装饰装修设计人员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1市政专业设计人员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2景观设计人员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3驻地设计代表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销售组人员1营销总监1大专及以上学历
2销售经理1大专及以上学历
3渠道销售负责人1大专及以上学历
4策划负责人1大专及以上学历
5营销人员6大专及以上学历
备注1、上述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总承包管理组人员和销售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联合体成员牵头人单位交纳,施工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设计组人员的养老保险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3、以上标注★号位置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提供相应证书,且须提供(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4、无★号标注的其他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项目班子成员,且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连续三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5、本项目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情形,投标截止时间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6、上述人员到位率按第五章第六部分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专用合同条件4.3、4.4款执行。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7个,

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

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

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黑名单记录、失信

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https://wenshu.court.gov.cn/);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

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https://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fgwxyxxpc/index.html);

(注:有效期: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

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此外,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修复作出规定,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提前移出的机会。

《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一是

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二是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衢州市

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日,且最后

1日不为法定休假日)。

4.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

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

带“*”号的必填,填好提交即完成。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

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

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提交异议截止日为2026年月日17:0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

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08时45分,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其他:

□5.2(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模型等,递交的地点、方式、

要求等)。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特别提醒

7.1投标人需在投标日期截止前进入主体库更新主体信息,经营资质、职业人员、企业业绩、企

业获奖、各类证书、奖惩记录等将作为推荐环节的重要推荐依据。(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点击右上角头像中的单位信息后对单位信息进行更新)

7.2投标人未对主体信息更新的,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

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衢州市钱江大道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A座

邮政编码:324000

话:0570-3056391

投诉受理部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衢州市钱江大道2号数字经济产业园A座

邮政编码:324000

话:0570-305639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

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11号

联系人:张女士、郑女士

话:0570-8767985、3888089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衢州市钱家山路招贤里1号

联系人:熊先生

话:0570-3022671

邮箱:398623277@qq.com

2026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11号联系人:张女士、郑女士电话:0570-8767985、3888089邮箱:/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衢州市钱家山路招贤里1号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13819004002邮箱:398623277@qq.com
1.1.4项目名称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G-41-1-2#、G-41-1-3#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技术服务和代销项目
1.1.5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智造新城东港片区(中片),绿岛南路南侧、霞飞中路东侧、盘龙北路北侧、通泰路西侧
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1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2(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对象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
1.5.2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无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7:00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业务办理”--我要投标--提出质疑,并电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公布网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注:。
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必须经业主同意。分包内容要求:除全过程技术服务、销售、设计和施工部分的主体工程及关键性工作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分包。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1.12偏差不允许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招标控制价所列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2.□(1)本项目不具备公开完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条件,故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适用政府投资项目)☑(2)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适用政府投资项目)□(3)其他:(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照(1)(2)给予明确要求)。☑3.其他:澄清、补充文件(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
2.2.2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08时45分整(北京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招标人可将下列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一)资格审查及其他所需资料:1.资格审查资料封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联合体投标,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提供);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若联合体投标,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①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
3.1投标文件的组成☑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简历表;☑③施工负责人简历表;☑④设计负责人简历表;□⑤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6.资格业绩材料,含业绩汇总表及相关附件;☑7.联合体协议书;☑8.投标保证金;9.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10.投标承诺书;□11.中小企业申明函;□12.近年财务状况表;13.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二)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根据资信标评分内容提供):1.资信标封面;☑2.业绩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按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编制):1.技术标封面;☑2.总体项目管理方案;(1)项目概述(2)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3)项目目标分解、项目情况分析(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专项管理、综合集成、采购和试运行等;☑3.设计方案;(1)初步设计优化或施工图设计(2)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3)设计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设计力量的配备(4)设计组织方案及各阶段计划进度安排(5)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措施□4.采购方案;(1)设备采购、分包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2)设备采购进度、质量控制措施(3)分包商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及违约处理☑5.施工方案;(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2)工程施工管理①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②工程施工质量管理;③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④关键技术方案;⑤外部协调管理;⑥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6.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四)商务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工程总承包费用汇总表;(2)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设计费清单及计价表;(3)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购置费清单及计价表;(4)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及计价表;(5)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清单及计价表;(6)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清单及计价表。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6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4最高投标限价一、本次招标采用的是工程总承包(EPC)、技术服务和代销开发方式,投标报价按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代销费三部分分别进行报价,并最终报出投标总价(即投标总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代销费投标报价)。二、本工程依据中标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投标人最终结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得突破招标人确认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项目基础总销售额估算为【1000000000】元。本次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670735192】元,最高投标限价组成如下:1.设计费概算招标控制价为【5238991】元;最高投标限价为:213819.6*【20】=【4276392】元整,最高投标单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为【20】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招标控制价为【685822337】元;最高投标限价为:213819.6*【3000】元/㎡=【641458800】元整;3..代销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25000000】元整;最高投标费率为基础总销售额的【2.5】%;本次报价中基础总销售额按【1000000000】元统一计算。注:(1)全过程技术服务费用不单独计取并支付,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总价中,中标后,该项费用被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2)基础总销售额是作为项目代销费支付依据而事先约定的项目预计销售总额;(3)本项目示范区软硬装(含景观)、样板房(应至少包含叠墅一套、洋房一套、两个地块高层各一套)软硬装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代销费用报价均不得超出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可依据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总承包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界面明确报价费用。2.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2.5条。
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二、缴纳方式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如银行原因显示的银行账号与系统备案的不符,应及时提交缴款凭证和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户证明至监管部门(保证金室)确认(电话3次无法接通或30分钟内未能提交的按照拒收处理)。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客服热线:400-153-8889(每天8:00-17:30)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市本级0570-3890731。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备注:1.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2.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
3.4.1投标保证金证金。□4.根据本项目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5.其他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况:
3.4.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中相关认定口径为准)。3.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联合体投标,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若联合体投标,则提供除牵头人外所有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如有要求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7.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8.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9.投标承诺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10.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其他形式保证金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如投标保证金事项有异议的,以系统核查结果为准;☑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12.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3.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14.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已变更的“在建合同工程”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第二款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
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规规定的实质性响应资料)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其它要求:。
3.7.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作为投标文件正本。2.其他:详见投标须知
□4.1.1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其他:。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投标文件正副本)。
4.2.3投标文件退还情形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保证金确认为非基本账户缴纳的,或系统显示待确认的(电话3次无法接通或30分钟内未能提交资料)。
5.1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开标平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其他: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2开标(一)招标人宣布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情况,并介绍本次招标工程相关情况。(二)公布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三)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须退回投标文件。□(四)推荐委员会推荐确定正式投标人,公布正式投标人名称。1.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推荐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7人及以上单数,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项目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从定标人员库中按不少于1:2的比例随机产生。2.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1)确定“推荐的投标人”数量:①当3≤M≤12时,全部为“推荐的投标人”。②当M≥13时,采用票决推荐的方式按M×8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A个“推荐的投标人”(最少12家,最多30家)。M为通过解密的投标人数量。(2)票决推荐方式:由推荐委员会在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A个投标人的方式,取得票较多的A个投标人为“推荐的投标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①若前A名中最后一名票数相同导致得票较多的投标人大于A,家数为B时,由推荐委员会在上述票数相同的投标人中进行抽签淘汰“B-A”个投标人;②若第一轮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数量不足A家时,取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C),淘汰得票最少的一家(若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推荐委员会在得票最少的投标人中进行投票表决,选择淘汰一家;若得票最少的为0票且不止1名时,则得票为0的投标人全部一次性淘汰),在剩余的投标人中进行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A-C”个投标人,以此类推,直至确定A个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M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数,A为“推荐的投标人”数量。(3)确定正式投标人方式:□方式一:随机抽签法①当3≤A≤20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②当A≥21时,采用随机抽签淘汰方式,抽签淘汰“A-20”个“推荐的投标人”,剩余的均为正式投标人。□方式二:票决抽签法①当3≤A≤20时,全部为正式投标人。②当A≥21时,由推荐委员会采用二次票决方式,推荐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从A中确定20个正式投标人。若得票前20中最后一名票数相同导致得票较多的投标人大于20,家数为B时,由推荐委员会在上述票数相同的投标人中进行随机抽签淘汰“B-20”个投标人,最终确定20名正式投标人。例:A=30,需确定20个正式投标人,7位评委每位20张选票,投票结果为第一名13家(6票),第二名4家(5票),第三名7家(4票),则第一、二名全部确定为正式投标人,并列第三名的7家中以随机抽签淘汰4名,确定3名为正式投标人;最终确定20名正式投标人。A为确定的“推荐的投标人”数量;注:正式投标人一经产生,任何情形均不再重复(替补)。(五)唱标。(六)评标委员会对(正式投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2开标(七)公布评审结果,投标人确认。(八)开标会议结束。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5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6.3.1评标方法□1.综合评估法一(技术标明标):□(1)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分,资信标评分分,商务标评分分。□(2)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分,资信标评分分,商务标评分分。☑1.综合评估法二(技术标暗标):☑(1)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20分,资信标评分10分,商务标评分70分。□(2)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分,资信标评分分,商务标评分分。□3.其他。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1.(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填写)。☑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2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2.评定分离2:当投标人为3-7名时,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为8名及以上时,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注:以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中标候选人不因任何情形进行替补。
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jyxxgk/list.html)、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qz.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1.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
7.1.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后召开定标会议。☑2.定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99号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A座五楼)。□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
7.1.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1.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7.1.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1.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1)综合实力:对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研究分析,重点研究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实力、过往类似项目业绩、品牌价值、业内知名度等方面。(2)设计方案:对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进行研究分析,重点研究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在响应招标人对项目的定位、要求、功能、规模、与现场实际的符合性、可实施性、投资、综合效益、美观度等方面的满足程度。(3)市场及项目定位方案:对中标候选人的市场及项目定位进行研究分析,重点研究中标候选人对宏观市场的判断是否科学合理,对本项目的定位、客户群体分析思路是否清晰准确,产品形象的实用性、合理性、美观性等。(4)营销策划方案:对中标候选人的营销策划方案进行研究分析,重点研究中标候选人对本项目的置业逻辑是否清晰准确,营销推广方案及销售推盘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销售团队构架、管理思路等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5)整体方案与去化目标匹配性:对中标候选人的整个方案与本项目去化率的匹配程度进行研究分析,重点研究市场及项目定位方案、设计方案、营销方案之间是否能互相配合,综合各方案进行研究分析是否能支撑销售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去化目标;(6)中标候选人具有房地产开发经验。
7.1.8☑定标方法□1.票决拟中标人和确定中标人两阶段法。第一阶段采用票决方式决出3(2或3)名“拟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3名,则全部为“拟中标人”)。定标委员会采用以下方式之一确定“拟中标人”:□直接票决法,即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拟中标人”。若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不够拟中标人数,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直至达到确定“拟中标人”数量;□逐轮票决法,即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拟中标人”。第二阶段分情形确定中标人。
7.1.8☑定标方法□发挥招标人党委(党组织)对招标投标活动的领导作用,由主要领导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由定标委员会集体议定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从“拟中标人”名单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2.票决法;□3.集体议事法;□4.摇号定标法;□5.其他定标办法:。
7.1.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jyxxgk/list.html)、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qz.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1.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7.1.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
7.3.1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8.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从另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符合性内容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安全总监)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等条件和标准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或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或签署书面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④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⑤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⑥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三)其他”规定的任一情形的;⑦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不一致的(依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⑩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⑪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3点规定情形的;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⑬其他:1)未提供有效的促进农民就业承诺书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是指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全部一致或制作IP地址、上传IP地址、造价软件数字证书号等与此电脑相关的硬件标识号码中有一个一致)。(2)技术标内容①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具体内容如下:(由招标人确定);②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⑤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招标人增加的其他否决条款)。注: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的,招标人应在“(2)技术标内容”增加针对暗标专用的否决投标约定。(3)商务标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投标分项报价高于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②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③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最低评标价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评标价低%(在5%-10%范围内,由招标人约定)以上,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⑤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等相关规定,增加具体否决投标的条款。3.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投诉受理: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570-3056395投诉邮箱:qzszjjztbts@sina.com地址:衢州市钱江大道2号A座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楼或登录http://ggzy.qz.gov.cn(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投诉入口在线提交。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
10.3定标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4)其他:。上述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10.3定标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非评定分离项目)
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验收合格的认定:以竣工验收备案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的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15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
□10.6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
□10.6陈述和答辩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10.6特殊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暂估价:(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3.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5.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招投标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时将拒绝该投标人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6.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8.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9.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0.本招标文件如未做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11.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
☑10.6特殊说明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造价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效期内或尚未履行完毕的)。(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1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6.其他:□16.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的最新公布结果为准(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市住建局—部门公告公示),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系统获取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并根据评标办法给予相应信用等级评分。□16.2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施工企业中信用等级高的为准。
10.7特别提醒(1)开评标现场异议的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的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口头异议无效)。(2)评标中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且经询标(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直接认定)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
10.7特别提醒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投标监管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或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业务登记且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两个平台外,在其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施工业务的,如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4)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有已变更的“在建合同工程”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第2条的证明材料,否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10.8不见面开标说明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显示的时间为准。2、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https://ggzy.qz.gov.cn/art/2022/9/25/art_1229684164_58682332.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谷歌、EDGE;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
10.8不见面开标说明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7、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8、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ggzy.qz.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9、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10、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11、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本招标文件下述相关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政府投资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可研、勘察设计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除外;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给予补偿。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行负责。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

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根据本章第1.10和第2.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规定的时间前通过衢州市市县一体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进行发布,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招标人可将

投标须知前附表3.1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

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设计费按照建筑面积

进行单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总价报价,代销费用按项目基础总销售额进行报价,并计入投标总

价,投标总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技术服务和代销开发的一切费用。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项目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投标报价高于相应分

项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及相应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采用的是工程总承包(EPC)、技术服务和代销开发方式,投标报价按设计费、建筑安

装工程费、代销费三部分分别进行投标报价,并最终报出投标总价(即投标总价=设计费投标报价+建

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代销费投标报价)。

序号项目名称概算招标控制价(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最高投标单价或费率备注
设计费523.8991427.639220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68582.233764145.8800/
代销费250025002.5%
合计总价(一+二+三)71606.132867073.5192
注:概算招标控制价:材料及人工信息价按《衢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浙江省造价信息》2026年第4期编制,信息价没有的按市场价计算。

(一)设计费投标报价

(1)各投标人在设计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设计费是指

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供电设施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等为完成本项目

涉及的全部工程专业设计费(含建筑安装工程、基坑围护、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附属、幕墙、装

饰装修(含样板房、销售展示中心及周边景观))、交通标识标牌、泛光照明、抗震支架、边坡挡墙

(如有)等设计)及相关专项设计的深化设计费、涉及所有设计方案评审专家费以及施工期间驻场服

务费等。设计费按单方建筑面积为单位报出单价,并按统一约定的总建筑面积报出设计费总价,本次

招标总建筑面积统一暂定为213819.6平方米。

(2)今后结算时,设计费单价固定包干,设计费总价按实际建筑面积调整,建筑面积以规划许

可证面积为准。即今后结算时:结算价=设计费投标单价×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

(1)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结合自身实力对建筑安装工程费总价进行自主报价,

具体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费用报价构成明细表。

(2)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总价应包含建筑(含桩基、基坑围护、人防等)、水电安装、消

防、通风、建筑幕墙、装饰装修(销售展示中心及周边景观和样板区/样板房(应至少包含叠墅一套、

洋房一套、两个地块高层各一套)的工程营造及软硬装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续方案报业主审批,

经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建筑智能化、室外附属、景观绿化、交通标识标牌、泛光照明、空调

(若有)、电梯、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物业办公室装修费等为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供电设施除外)。

(3)品牌要求

1)中标人在材料(设备)采购前,中标人须将材料(设备)品牌和相关基本资料(采购的材料

(设备)须是品牌信誉较好、且在该品牌系列同类产品中为中档及以上档次产品)送招标人,经招标

人按程序认可后方可采购。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样品、样本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招

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进行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负;若中标人已施工,招标人有权

要求中标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由中标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经与中标人协商一致,招标人有权对材料品牌进行变更,中标人应做好配合工作。

3)若材料品牌商在工程实施期间遇倒闭、不供货或供货能力不足等问题,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

出同档次材料品牌,经招标人同意后使用。

(三)代销费用

(1)各投标人在代销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包括但不限

于营销人员费用、公关费策划咨询类费用、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费,数字多媒体费等)、营销客

户活动费用、营销系统的办公运营费用、合理的利润和应缴纳的税金等,渠道中介费用。

(2)本项目的代销费招标控制价以项目基础总销售额为基数进行计算,暂定基础总销售额为

【1000000000】元。各投标人投标时,代销费须按此计费基数结合各投标单位实力自行报价。

(3)今后结算时,代销费中标费率固定包干。代销费最终以最终总销售额为基数×中标费率(%)

按实结算。

(四)投标报价说明:

(1)除土地费、征地拆迁费、前期政府配套费、监理费、预算审核费、全过程跟踪审计费、三

通一平费、结算审计基本费、场内综合管线迁改费、异地人防建设费、前期物业费、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保修金、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内的收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外,其余所有完成本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备

案销售条件所需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投标报价应已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术服务费、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由第三方服务机构

或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指定或推荐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收取的费用等。

(3)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结算价不得突破经招标人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应的建筑安装工

程费用。本项目严格实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概算及发包人要求控制施工图设计预算,严格控制技

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要优化设计,采用新技术,减少材料的使用数量或者种类;优化

施工工艺,降低项目直接施工成本。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开挖土、石方考虑原土回填来源(须符合设计要求),余土外运、石方外运、泥浆外运距

离,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自行考虑,费用综合包干。如实施过程中发生借土(石)回填、外运距离增减

等情况,此费用均不予调整,并符合政府对渣土管理规定。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范围中的五通一平(包括临时水电等在内的所有的服务内容)、总

承包管理服务费、保证工期增加费和保险等费用,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以上费用

不予另行计取。(五通一平是指道路通、给水通、电通、排水通、电信通及土地平整等基础建设)

(3)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进行地质勘察补勘,费用不予另行计取,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结合详

勘报告综合考虑。详勘报告与实际现场情况出现偏差(除不可预见外),不对工程费用进行补偿,产

生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投标人在按本节规定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

申请,将不获批准,价格也不得调整。

(5)投标人须自行解决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邻里纠纷,以及施工中的噪音、干扰、夜间施工等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等五通一平现状要承包人现场自行勘察,其中临时用电的变压器

和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安排,以及给排水的接口和申报等所有的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手续也需由

承包人办理。以上所有费用(除投标报价表或项目清单中列出之外)的不足部分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不再另行支付。

(7)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建设总工期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实力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赶工费用,

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8)承包人应对上报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发现并认

定的,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提请相关监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

(9)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与施工有关的一切设施、设备、人员、材料堆场等,必须控制在施

工总平面规定范围内,如果超越了该范围而引起的二次搬运及施工场地原因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等费用,

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10)凡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管理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招标人承担的,但实

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均由承包人承担;

(11)创建文明城市所需要增加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不再另行计取。

(12)项目衔接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13)红线范围外至业主弃土时的临时道路(含施工、维护、修复及拆除)、场内临时道路及交

通设施后期的须恢复原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综合考虑,此费用不予另

行计取。

(14)承包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和概算中相

应工程费用进行最高限额设计),要求最终的竣工结算价中工程费用不得超过概算中相应工程费用。

结算价包括合同固定总价、变更价、调差价、奖罚部分等所有的增加费用。

(15)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及保护交通设施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6)本项目的预算编制费、竣工图及结算编制费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17)暂估价中相关未完善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另

行支付。

(18)承包人是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本项目涉及后续专业工程(如有)在发包进场后,承

包人应给予配合;承包人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免费为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现场堆放场地、现场供水

供电管线(水电费用另行按实计收)、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总承包管理与协调等服务,

并应积极配合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工作。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对此情况予以充分考虑,相关配合

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承包人报价中。

(19)施工图钢筋用量超过初步设计图纸钢筋用量的,超过部分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发包人

不另行支付;施工图钢筋用量低于初步设计图纸钢筋用量的,按实结算。

(20)总承包单位须对现有公共设施进行保护,避免现场施工肆意破坏现有公共设施。如有破坏

须恢复原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此费用不予另行计取。

(21)智能化中的信号覆盖在施工前,相关图纸由总承包单位深化并经当地通信发展办公室审查

合格后施工。

(22)工程保险费用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18条。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qz.gov.cn/)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

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

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

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编制要求如下:

(1)纸张大小A3,封面采用招标人统一提供的格式(无页眉、页码、页脚),文字、数字用宋

体四号字,不得加粗、倾斜,不得设置字符边框、底纹;一律不设目录、页眉、页码、页脚。

(技术标中附图、附表的字体根据排版需要自行设置,不在此要求范围内)。

(2)技术标内容不得加盖任何印章,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

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地址、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

名称或编号等),单位名称以我单位或本单位等代替。

(3)页数(除封面外)控制在300页(含)以内。

未按本编制要求编制的,技术标扣10分。技术标封面格式样张见附件PDF格式。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

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

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

标担保。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要求

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

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

7.1.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

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7.1.4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

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1.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

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

内容。

7.1.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

前保密。

7.1.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

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

7.1.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还可以包

含以下要素: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

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

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

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

实力等;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

(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

(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

(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

(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

(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①综合实力:对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研究分析,重点研究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实力、过往类

似项目业绩、品牌价值、业内知名度等方面。

②设计方案:对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进行研究分析,重点研究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在响应招

标人对项目的定位、要求、功能、规模、与现场实际的符合性、可实施性、投资、综合效益、美观度

等方面的满足程度。

③市场及项目定位方案:对中标候选人的市场及项目定位进行研究分析,重点研究中标候选人对

宏观市场的判断是否科学合理,对本项目的定位、客户群体分析思路是否清晰准确,产品形象的实用

性、合理性、美观性等。

④营销策划方案:对中标候选人的营销策划方案进行研究分析,重点研究中标候选人对本项目的

置业逻辑是否清晰准确,营销推广方案及销售推盘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专业性、针对性,

销售团队构架、管理思路等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

⑤整体方案与去化目标匹配性:对中标候选人的整个方案与本项目去化率的匹配程度进行研究分

析,重点研究市场及项目定位方案、设计方案、营销方案之间是否能互相配合,综合各方案进行研究

分析是否能支撑销售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去化目标;

⑥中标候选人具有房地产开发经验。

7.1.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

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

认。

投标须知前附表7.1.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7.1.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

7.1.10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

法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投标须知前附表7.1.10规定的其他情形。

7.1.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7.1.11规定的其他情形。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通过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qz.gov.cn/)制作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

金由牵头人递交。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

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

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

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

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

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

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异议和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定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

10.6陈述和答辩

10.6特殊说明

10.7特别提醒

10.8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

1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工程总承包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报价(万元)质量标准工期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备注投标人确认
联合体牵头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如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工业大厦展厅布展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评标

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反馈。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工业大厦展厅布展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业大厦展厅布展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工程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业大厦展厅布展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工程名称)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四章评标定标办法

评审流程及内容各地可根据评标定标办法适当调整。

第一节评标办法

☑二、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标暗标)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对

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总分(100分):技术标评分(≤30分)20分,资信标评分(3-10分)10分,商务标评分

(≥60分)70分之和(具体分值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确定,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

□总分(100分):技术标评分(≤20分)分,资信标评分(3-10分)分,商务标评分

(≥70分)分之和(具体分值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确定,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一、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初步评审;

3.技术标评审;

4.资信标评审;

5.商务标评审;

6.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7.出具评标报告。

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

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

不得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

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

(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二、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符合投标所需资质条件的“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动

态考核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证明截图复制件。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符合性内

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

评审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二)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技术性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

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2、技术标评分(20分;☑≤30分,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20分,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

(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保留2位小数)并署名。

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5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

术平均值,有效评分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2)技术评审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内容(技术标打分条款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技术评审因素表

序号评分项目内容分值
1EPC总体项目管理方案(1分)包括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目标控制、项目信息管理与控制。0-1分
2设计方案评审因素(5分)设计管理及优化提供的对设计方案的认知和理解是否全面、合理、深刻。0-1分
阐述项目初步设计图纸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0-1分
对项目初步设计图纸提出合理、安全可靠的调整建议。0-1分
提供的设计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设计进度计划控制、设计文件的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管理措施是否满足项目要求,是否合理、可行。0-1分
工程造价管理方案提供工程总承包各个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控制措施。0-1分
3施工方案评审因素(5分)施工进度计划保障措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本工程工期要求,关键节点和线路的保障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0-1分
对项目建设总体思路、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是否考虑周全,科学合理。0-1分

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G-41-1-2#、

G-41-1-3#地块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技术服务和代销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人: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

2026年5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8

第四章评标办法···························47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6

第六章发包人要求··························178

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181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82

第一章招标公告

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G-41-1-2#、G-41-1-3#地块开发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技术服务和代销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G-41-1-2#、G-41-1-3#地块开发项目)已由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

造新城管理委员会以2401-330851-04-01-92162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建银工程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技术服务和代销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万元,工程概算10522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68582.2337万元,建设规模:衢州智造新城缤纷水街项目中的G-41-1-2#地块和G-41-1-3#地块建设。

包括:G-41-1-2#地块项目用地面积32084m²,建筑面积为92421.1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0959m²(

含住宅建筑面积59659m²,商服用房建筑面积1300m²),地下建筑面积31462.1m²,住宅总户数530户,

最高建筑为地上17层,最大建筑高度53.2m;G-41-1-3#地块项目用地面积39802m²,建筑面积为

121398.5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86768m²(含住宅建筑面积83768m²,商服用房建筑面积3000m²),

地下建筑面积34630.5m²,住宅总户数756户,最高建筑为地上24层,最大建筑高度74.2m。项目总建

筑面积为213819.6㎡(以上数据最终以项目报批方案为准)。

项目G-41-1-2#地块G-41-1-3#地块
用地面积32084平方米39802平方米
容积率1.0<容积率≤1.91.0<容积率≤2.18
建筑控制高度≤53.2≤74.2
土地性质住宅用地住宅用地

两个地块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物业配套用房、公共文化设施及其他用房等,

建设地下室,同时建设小区道路、绿化、围墙、给排水、供配电及照明、消防、弱电、燃气等设施。

注:其他规模指标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

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智造新城东港片区(中片),绿岛南路南侧、霞飞中路东侧、盘龙北路北侧、

通泰路西侧。

其中,☑建筑面积213819.6㎡。本次招标控制价为71606.1328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代销等。项目建设依托投标人自身产品

品牌及开发经验,经招标人审核批准为招标人提供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服务,从项目现状按建设程序

负责规划许可等前期项目手续办理;项目设计及其实施与管理;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

购及管理;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商品房交付

标准;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汇编;城建档案馆建档;产权移交,不动产权证办理,直到质量缺

陷期结束等;负责项目营销,销售团队组建、市场调研、活动推广、现场包装、物料制作、案场及示

范区的销售接待及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全过程营销工作。

除征地拆迁、前期政府配套、监理、概算评审、全过程跟踪审计、三通一平、场内综合管线迁改、

异地人防建设、前期物业、物业维修、物业保修外,其他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工作内容:

2.2.1设计:

(1)工程设计范围: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无障碍、电气、暖通、景观、基坑支护、智

能化、消防、人防、设备、综合管线、围墙、室外附属、幕墙、市政道路、雨污水、给水、通信管道、

电力管道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设计内容。

(2)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调整)。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设计及设计调整、项目报批、施工配合、施工验收、审核竣工图并盖

章确认等相关服务。

2.2.2采购和施工:

(1)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设施设备及展品展项等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

及调试(试运行)、移交,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的设备资产采购等。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实施及管理、组织实施对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含桩基、基坑围护、

人防)、结构(含预制装配构件)、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精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景

观绿化、空调、红线内室外市政道路、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等管线施工)、机电抗震设施、电

梯、空气源热水系统、海绵工程、雨水回收系统、能耗监测、交通标志标牌、汽车充电桩、配电工程、

围墙、大门、垃圾分类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小区市政配套工程等施工建设,

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

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3)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

及土方测量、分户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包含雨污水管道)、施工图审

查、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及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

套(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燃气工程、通讯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一户一表等)工程及生活水电

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2.2.3全过程技术服务、后期管理及营销服务:

2.2.3.1全过程技术服务与后期管理:

(1)向业主提供全面的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因项目建设需要与各职能部门协调的工作。

(2)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征地拆迁、三通一平、综合管线迁改及已完成的前

期工作除外)。

(3)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进行实施建设管理。

(4)负责优化设计,核查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结算和施工组织方案等工作。

(5)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6)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投资控制

和工程设计签证,并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

(7)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报业主审批后执行,业主提出异议的,应根据业

主意见修正后执行。

(8)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变更,重大调整或变更报业

主审核。

(9)负责本项目的工程预算初审、结算初审,并配合业主单位做好预算、结算审核和财务竣工

决算工作。

(10)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等工作